Aug 14

请施一公先生对自然科学基金一事做出必要的澄清
 

812日,新语丝网站刊登了方舟子先生的一篇文章,题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举报施一公涉嫌造假》①。方先生在文中指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0886日公布的200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候选人名单②所列出的施一公教授不符合《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的条件要求③。因为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200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的申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已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申请者提交申请书之前,在国外已没有固定受聘单位,项目依托单位为申请者唯一聘用单位。”而各方面的资料显示,施一公教授目前还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全职教授,所以方先生对施一公教授的申请最终通过了基金委的审查提出质疑,希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能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④中的相关条例对此事做出合适的处理。
 

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会做出怎样的决定,实在是不好说。怀着对大科学家的崇敬之情,我希望能在基金委做出决定之前听到施一公教授对方先生质疑的公开回应,能对此事做出必要的澄清。
 

新语丝网站于200856日全文刊登了《科学时报》当天的一篇文章《施一公:我被信仰追问,回国为什么是最好选择》(以下简称《选择》)⑤。我读了这篇文章,对施一公教授的学术声望和人格魅力非常崇敬。据该文章作者描述,“20082月,40岁的国际著名结构生物学家、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终身讲席教授施一公,全职回到祖国,受聘为清华大学终身教授、并出任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副院长。” “然而,当清华大学呼唤时,他(施一公)却毅然放下这一切。”而且文章中还提到施一公给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的信的内容“希望你们支持我,我认为我全职回中国,对普林斯顿和清华的贡献比我全职在普林斯顿更大。”在这篇文章中施一公教授描述了自己在美国可以享有的各项优厚待遇:“在普林斯顿的实验室,我有5个独立的国立健康研究院(NIH)基金。我是讲席教授(Endowed Professor),有专门的基金会在支持我的科研,我的科研还得到一些制药公司的资助,每年,我的实验室直接用于科研的经费大约有150万美元。”、“一套500多平方米的别墅,近一英亩的草坪花园”、孩子成长和受教育的优越条件等等,然而即使面对如此诱人的条件,施一公讲到“我还是要回清华。”所有的的信息都提示人们,施一公教授是毅然放弃了国外优厚的待遇,不顾一切地回国执教,在国内进行自己的研究。
 

然而,该文刊登不久,62日新语丝刊登了“广角镜”的一片文章⑥,他依据“普林斯顿大学施一公”名列2008年霍华德•休斯医学学会研究员名单,而“该学会只资助全职在美国进行的生物医学研究”对施一公全职回国表示质疑⑦,63 “南方”也撰文对施一公全职回国表达了自己的疑惑⑧,81日“天山童姥”的文章⑨更是最后证实施一公目前并非是全职回国。但是对于这些质疑,施一公教授或许是没有看到,或许是不屑理睬,总之没有看到他对这些文章的回应。不过他在第四届中国晶体学术会议上的说明⑨表示他还是知道人们对他的全职回国有疑问了。直到89日,方舟子在新语丝刊登《也说说施一公究竟是不是全职回国工作》一文后,施教授才私下表示愿意跟方舟子就这个问题在电话里谈谈①,真不知道施教授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就是美国科学家面对公开质疑的惯例行为。
 

对于全职回国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也许施一公是铁了心要回国贡献力量,只是由于一些事情没有处理完全所以才会出现拖沓。虽然觉得他过早讲自己全职回国的说法可能不太合适,但终究觉得只是一些小事罢了,反正他迟早是要处理干净美国的事情全职回到国内的。实在想不到他会用私下解决的方法来摆平这件事。
 

在《选择》一文中,施一公讲到“但回国就不一样了,因为中国还有很多东西亟待改进,从科技体制和基金评审到大学教学和科研水平,相对于美国一流大学还有相当差距,我觉得我回来以后可以有更大的作为,这种成就感对我来说很重要。”他的这句话对我触动很大,我觉得施一公回到国内之后,必然要把国外的一些优良传统带回国内,至少会在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开始传播这些优良的学术传统,如饶毅教授在北大所作的那样。不料想,回国不到半年,他自己倒卷进了这样违规的事件中来。
 

同样是在《选择》一文中,作者提到的“施一公认为,科学家有两类:第一类是完全专心致力于学术,信仰学术,在学术上做得非常好、非常深;第二类是社会责任感更大一些。他说自己属于第二类:‘当初我选择专业方向、决定做什么事情是根据社会的需要。’” 施一公自己也讲到“我回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育人,教育一批人,育人在育心,做科研是育人的一个重要环节。” “我回来最想做的事,就是教书育人。” 而且文中还提到“清华大学医学院教授颜宁是施一公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博士,2007年回到清华。她说:‘这么多年过来,一公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国外的人在回来时总是很担心环境、气氛等问题,但像他这样的人回来了,我们确实有了一种信心。’”看来从施一公自己到其清华的同事都对他抱着极高的期望,希望他能给目前黯淡的中国学术界带来清新的空气,他回国的象征意义已经远远大于实际的学术意义了。而事实上,凡是对中国学术界的污浊感到痛心的人都对施一公的回国表示了极大的期望,要不然“天山童姥”会在他的文章中讲“在这样正式的场合,以施一公的学术地位和声望,当非戏言。”
 

因此我真诚地希望施一公教授能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和育人的角度出发对方舟子先生的质疑予以公开的澄清以及对此做出正面的回应,为中国的学术界做出表率,也为青年学子们树立一个榜样。也不枉他在《选择》中所说的“我有自己做事的原则,我不会做有违原则的事。我不会与这个体制格格不入,能接受的东西我会接受,不能接受的东西我不会做。”
 
 

一些必要的文件链接:
1.《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举报施一公涉嫌造假》
http://www.xys-reader.org/blogs/fangzhouzi?p=10280#comment-52569
2.200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候选人名单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fj2008-8-5.htm
3.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08xmzn/05rc/02.htm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http://www.nsfc.gov.cn/nsfc/cen/glbf/09/20070416_01.htm
5.《施一公:我被信仰追问,回国为什么是最好选择》
http://www.xys-reader.org/v.php?id=ebooks/others/science/people/shiyigong.txt&page=1
6.《施一公是真的全职回国吗?》
http://www.xys-reader.org/v.php?id=ebooks/others/science/dajia9/shiyigong.txt
7.《也说说施一公究竟是不是全职回国工作》
http://www.xys-reader.org/blogs/fangzhouzi/?p=10255
8.《也怀疑施一公是否真的全职回国》
http://www.xys-reader.org/v.php?id=ebooks/others/science/dajia9/shiyigong2.txt
9.    《施一公是否是全职全时回国?》
http://www.xys-reader.org/v.php?id=ebooks/others/science/dajia9/shiyigong3.txt
10.  200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候选人名单公示》
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5655.htm
 

 

Jul 01

“方舟子质疑高价大米 德润生诉其诋毁名誉”案图文直播观后

制造“天价大米”事件的肇事者德润生最终把方舟子拉上了法庭,北京西城区法院于今日进行开庭审理,并对审理过程进行了网上图文直播。

看过直播后,我觉得原告方的主要意图是想要证明百合内生菌是张政铨、聂开印首先发现的,因为他们的四分之三的证据试图表明这个意图,然而被告方的律师只用一句话就否决了这些证据:“被告没有置疑百合内生菌发现的问题”。令人惊讶的是原告方律师也试图证明被告针对的不是“百合内生菌”,比如他们列举的被告“污蔑”原告的证据是:被告认为“最早发现细胞内生菌不是张政铨聂开印”,让人怀疑原告律师要当庭反水。

另外,原告方在法庭上所列举的证据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我只得用一句话来讲“他们这是在试图搞烂中国科学家的名声”。在他们看来,大众媒体是中国科学家科研成果的鉴别者。他们用搜罗来的不知所谓的证据证明中国科学家的成果得不到世界同行的认可,所有的研究成果只是大众媒体吹捧的结果,极力诋毁中国科学家的声誉。根据他们的逻辑,有人哪天要证明鬼神的存在,只要举出电视剧《西游记》、《聊斋》或《封神榜》即可了,那可是在国内外有着广泛影响的啊。“试想,如果没有鬼神人们怎么会如此喜欢这些影视作品呢?”

其实原告在法庭陈述中所展现的最令人感到不安的是,他们试图通过其他龌龊的方法来获得胜诉!他们试图通过“被告对其他法院作出的判决采取公开的置疑,并且指责这两家法院并非人民法院。诋毁人民法院。 ”这样的陈述来获得法庭对他们诉讼的支持。试图暗示审判法庭:被告可以如此评论其他法院,当然也可以这样评论你们;被告可是在“侮辱”你的同行啊,他这样“侮辱”你的同行就是在“侮辱”你们那。看到这个场景,如何令人不想起几十年前的大批斗场面!这种从新中国建立初期的运动中流传下来的恶毒手段在今天的法庭上被原告毫无羞耻地使了出来。

整个的法庭陈述和辩论过程中,原告方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总是哭诉被告如何评论他,但是总也举不出证据来证明被告的评论有错,反倒是不断提供证据以证明对方的正确,这也是本场法庭辩论最有意思的地方。

克己明德
2008年6月30日

本次庭审链接地址: http://www.xys-reader.org/blogs/pinyin/?p=9898

Jun 22

似曾相识的调调——范跑跑们和学术腐败分子的比较

范跑跑抛弃学生的逃跑受到一大批人鼓吹自由的正经人的吹捧,这些吹捧的调调怎么看怎么熟悉。如果把这些调调与为学术腐败狡辩的调调放在一起看的话,这种熟悉的感觉便越来越清晰了。

本能论是跑跑们为范跑跑抛弃学生逃跑的行为辩解的最早的观点。本能论最著名的一句话:在这么极端危险的情况下,有能耐你别跑!而我们不得不联想到剽窃者们会这样说:在这么重的压力下,有能耐你别剽窃!他们不知道,不愿意承担保护学生的义务,就不要当老师;做不出研究来,就不要去当科学家;否则的话你必须遵守职业的规矩。吹捧范跑跑的行为,是对尽职尽责的老师们的侮辱,同样剽窃有理是对认真做研究的科学家的最大的不公平!

体制论。范跑跑们认为范跑跑之所以丢弃学生独自逃跑是因为体制的原因,政府本来就没有进行过相应的训练,却要求范跑跑在危急时刻表现出训练有素的样子是故意刁难人。如果中国有美国那样的对教师的灾难逃生训练的话,范跑跑一定会成为这种体制的坚定拥护者。而剽窃者们则认为,他们的剽窃是迫不得已的,如果中国的学术体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也不至于去剽窃,所以是体制的错,他们也是受害者。双方都责怪新雨丝不去找问题症结而集中批判具体的个人。他们都没有看到或者竟然装作没有看见过新雨丝对体制的有力批判。在体制论上,范跑跑们和剽窃者们高度一致。

刁难论。跑跑们以为在地震时候抛弃学生逃跑的何止一个范跑跑,为什么偏偏揪住说实话的他不放?而被揪出来的学术腐败者们或者剽窃者则说,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剽窃造假,你偏偏要拿我说事呢?首先范跑跑不但逃跑,而且宣称逃跑有理,并且大肆宣扬其他的丑陋行为。而剽窃者与之最大的区别是没有人敢大肆宣扬剽窃有理,这个区别说明剽窃者还对丑恶的行为有点忌惮。他们都没有看到他们受到人们的关注,不是因为他们运气背,而是他们的行为错了!有个学生在英语四级考试中作弊没有被抓住,结果被别人知道了,受到指责。这个学生很委屈:“她这是故意和我作对。不然那么多人作弊,她凭什么老是说我呢!”我只得说:“你要认识到自己真的做错了。你做错了事,还怕别人说。既然这样,那就不要这样做,她想为难你都没有这个让你无法辩解的理由!……”想起学生的这件事,我不得不承认刁难论在范跑跑们和剽窃者们心里的一致性是有着深厚社会基础的。

当事人理解论。有人为范跑跑的行为辩解:“他的学生都不怪他,你们凭什么对范老师说三道四?”殊不知,有人拿了别人的文章去发表的理由就是文章作者让他用的。这种事情新雨丝上揭露了不少,没有人辩解,估计私下要说:“关你屁事,人家作者都没有说什么?”虽然学生们和文章原作者们的谅解理由没有可比性,但是范跑跑们和剽窃者的论调在这里的取得了一致,他们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这个一致使我想起了,以前听说的而且现在仍然发生的事情。某衙内强奸了一个贫穷家庭的姑娘,而衙内的父母用各种手段让姑娘和她的父母对小衙内的行为不予追究。那么是否当事人“理解”了,衙内的行为就是合理的呢?

范跑跑们的法律论是剽窃者们辩解的另一个基本观点。范跑跑们认为既然法律没有规定范跑跑的行为是违法的,那么对范跑跑的问责就是无的放矢,是要“闭嘴”的。而剽窃者们则认为他们剽窃的时候,法律没有规定,所以他们的行为是要予以认可的!

国情论。有跑跑以为范跑跑的行为虽然不合美国的规定,但这里是中国,不能用美国的规定来要求中国人,这样做不符合中国的国情。而我们的剽窃者或者造假者有时候也要堂而皇之地宣称,中国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他们的行为是合理的!如果非要说不符合国际惯例,那么你就是别有用心的一撮人。

跑跑们和学术腐败分子论调的一致性使我们不得不担心:在条件允许的时候,二者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他们的一致性以及此次国内出现的为范跑跑辩解的狂潮让我们认识到:1.在中国只要披了一层漂亮的皮,不管行为多么龌龊,都可以找到大量的拥护者。2.中国社会对丑恶极度容忍,甚至到了袒护丑恶的地步了!

2008年6月22日

Jun 19

“范跑跑”们的本能

崇尚“自由和公正”的“范跑跑”终于在地震中抛弃自己的学生,“自由”地逃跑了,用实际行动捍卫着自己追求“自由和公正”的理想!逃跑之后的“范跑跑”在高喊“自由和公正”的中国人中间找到了支持,想必也获得了他心里期望的“公正”,可谓是志得意满啊!

“范跑跑”的支持者或者说是同情者高举“本能”的大旗为他的“自由”逃跑进行狡辩,对“范跑跑”“被教育管理部门取消教师资格”从本能上表示了悲哀,真实暴露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本能。不过“范跑跑”对于自己同道的狡辩似乎不太满意,于是亲自披挂上马,到电视台公开宣扬自己追求的“自由和公正”的理想。 “范跑跑”本人声称自己在危难时刻抛弃学生“自由地逃跑”是冷静理智的选择,是为了追求“公正”,是自己一贯追求的理想;而其同道们则狡辩他受到本能的驱使,是在危急时刻无暇顾及其他的情况下逃跑的。于是,我们看到“范跑跑”与同道们除了本能上都认为“逃跑有理”以外,确乎是分道扬镳各自东西了。“范跑跑”不但成功地引得道学家们上窜下跳,而且成功地把一批道貌岸然的君子的真实嘴脸给暴露了出来。

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有生物本能,但是作为社会个体的人如果仅凭生物本能生活,那倒不如不要在做人了。不过,“范跑跑”们的本能似乎只是指“趋利避害”,少了协作互利或者为种群利益牺牲的本能。而即使在兽类中,也不是全凭趋利避害的本能过活的,所以恐怕连高级一点兽类也是做不成的了,只好去做虫豸了。倘若虫豸间也有为社群利益牺牲的行为,恐怕只能做做细菌或者病毒等原生生物了。

本能论者狡辩说“范跑跑”的行为无外乎是动物天生的趋利避害的本能罢了,在他们看来,要“范跑跑”担起社会的义务便是对人权的剥夺和对人性的压迫。这些明着是为“范跑跑”逃跑行为进行辩解的本能论者其实是在为自己以后做出逃避责任的“本能行为”提前预备一个宽松的环境,真正实践了“今天你不为他说话,明天就没有人为你说话”的“公正”。不过,本能论者的论调过于强调作为生物的人的本能行为,却忽视了作为社会个体的人的社会义务,所以声势还不是很大。我的建议是倒不如再举几个人类社会成员的“怕死”本能行为作为证据更有震撼性。比如,当正人君子们向军阀政府举报“鲁迅即教育部佥事周树人”的时候,鲁迅当即跑到了南方,以防被军政府杀掉;当瞿秋白被抓到牢里的时候还拒不承认自己是瞿秋白,只为了保住性命;当李大钊被士兵在游行队伍中抓住的时候,他就不敢说自己是个共党分子,而蒙骗单纯的士兵他是个商人,只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倘若本能论者引用这样的例子来说明“范跑跑”行为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恐怕比单纯依靠本能论来狡辩更能引起内部的共鸣,还有可能给自己封上“高尚”名号。

人类的道德不会依靠生物本能来产生,它是社会人才具有的品质。“范跑跑”们既然只依靠本能来过活,恐怕是不会有道德了。对于社会中的人来讲,没有道德的简短描述是“无耻”。道学家们专以缥缈的“道德观”来舔食祭坛上牺牲的鲜血,满足自己本能上的残忍和快乐。道学家们和“范跑跑”们本质上讲都是靠本能来过活,因为他们互相侵犯了对方的领地,自然就本能地就掐打起来了。但是道学家们的野蛮不能说明“范跑跑”的合理,而“范跑跑”的无耻也不能证明道学家们的高尚。道学家们要求别人都遵循他们的道德,这些完美无瑕的道德背后是道德家们自私自利的本性,“范跑跑”们崇尚趋利避害的本能也不过是自私自利本性的新包装而已。对于社会来讲,他们都是一样的货色,他们的冷血和无耻都代表着中国社会堕落的一面,在这里他们找到了共同点。

人类社会中,个体的权利来源于他的生物性和社会性。而权利并不能孤立存在,它必须和义务一起存在才有意义。没有义务的权利不能叫做权利,没有权利的义务不能叫做义务。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不仅要反对没有义务的权利,也要反对没有权利的义务。本能论者高呼在地震的那一刻“范跑跑”的逃跑是他的权利,却绝口不提那一刻“范跑跑”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而他们现在高声呼喊这逃跑的行为是“范跑跑”的本能,就是为了避免提到义务,因为没有权利哪来的义务呢。

作为一名教师,“范跑跑”享受着应该享有的特殊权利,他也应该承担这个职业的特殊职责,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没有办法履行职业所要求的特殊义务,那么可以从事其他不需要承担特殊职责的工作。我们反对道学家们要求教师必须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学生的性命的残忍论调,但是也决不能容忍只享有权利而放弃履行义务的“范跑跑”。对于教师来讲,在危难时刻不一定非得牺牲生命才是履行义务,但是决不能放弃保护学生的职责,弃学生于危险境地而不管。因此,“范跑跑”已经不具备从事教师这一职业的资格,把他从教师队伍中清除出去是非常必要的!不光是教育界要清除“范跑跑”们,我们的有特殊职责的行业都应该在行业内部进行清查,把其他“跑跑”们也清除出自己的队伍。这样,我们才能建立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

克己明德

2008年6月17日

May 13

有一个著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在谈到中药的时候,把服用中药比作吃烤鸭,以为人们在不知道烤鸭的所有成分的情况下都敢吃,还吃的满嘴流油,难道不知道中药的成分就不可以服用吗?毫无疑问,要想在食物和药物之间划出一条非常明显的分界线是很困难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二者是有相似的性质的,比如某个贪吃的人由于吃的太多会把胃撑破从而导致死亡,或者某个倒霉的病人可能会由于医生写错了药剂用量,过量服用某种药物导致中毒死亡。但是药物等同于食物吗?

人们乐意选择没有经过加工的天然食物,排斥掺有人工添加剂的加工食品,这种判断标准无可厚非。但是认为“天然的总是最好的”,把判断食物质量的标准应用到药物品质的判断上来,实在是不明智的做法。认为天然药物没有毒副作用,则是过于天真的看法。

药为什么能治病呢?现代医学认为,药物之所以能治病,是由于药物中起治疗作用的化合物在人体内进行了一系列生化反应的结果。人体内的一切化学作用,都跟反应物质的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结构不同的物质在人体内进行着不同的生化反应,这些反应的结果也是各不相同。药物能参与人体的化学作用,引起一定的生物反应现象(治愈了某种疾病、引起强烈的副作用或者导致服用者的死亡),只跟药物分子的结构有关,而跟这药物是植物或动物的组织制成的,还是人工合成的没有关系,这些因素只影响到有效化合物的数量。一般说来,制造药物的有效成分要多于草本药物。

人体内的化学反应主要依赖于于两种蛋白质分子,酶和受体。

酶是一种具有生物催化作用的蛋白质,有着复杂的三维结构。人体中各种各样的酶所起的催化作用各不相同,具有高度专一性。这种专一性是指特定结构的酶只能催化特定的化学反应。酶的自身结构决定了它的独特作用。比如,有的酶只负责蛋白质分解反应的催化,有的酶只负责淀粉分解反应的催化,把负责分解蛋白质的酶与淀粉放在一块,不会发生任何反应。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在酶的表面都有一个选择性很强的活性位置,只有那些结构与之相吻合的化学物质才能与它相连接,并受到酶的催化。这就好比是拼图。酶就好比是有着特殊缺口的一块拼图,而反应的化学物质就好比是各种各样的拼块。我们知道,只有与缺口完全吻合的拼块才能填到缺口上。

受体也是一种蛋白质,在它的表面也存在许多可被小分子占据的凹陷和裂缝。而小分子就好比是打开锁的钥匙,只有与受体表面的结构相吻合的小分子才能连接到受体上,刺激化学反应的进行,人们把这种小分子叫做配体。

现在,我们对人体内的主要化学作用原理有一个初步的认识了,那么我们来看看,药物的结构究竟是否在它的效用上起着关键的作用。

很早以前,人们咀嚼柳树皮来抑制疼痛,因为柳树皮中有一种叫做水杨酸的化合物可以参与人体的化学反应,最后导致疼痛症状的缓解和消失。这个过程大致是因为水杨酸分子凭借其独特的结构占据了一种叫做环氧酶的活性位置,使得这种酶的活性位置不能与一种叫做花生四烯酸的物质相接触,并使之转化为前列腺素,从而抑制了疼痛。不过,水杨酸对人的身体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这种刺激作用要强于它所产生的正面效果。1898年,德国拜尔公司的科学家对水杨酸的结构作了少许调整,给它的分子上加了一个化学基团,就避免了水杨酸的刺激作用,这种药叫做阿司匹林。但是由于前列腺素在体内的位置不同,所起的作用也不同。比如,胃里的前列腺素会帮助胃生成一种黏液隔膜,能防止胃酸对胃的侵蚀。在这里,不管是水杨酸还是阿司匹林都会与环氧酶作用,从而阻止前列腺素的生成,所以长期大量服用阿司匹林会造成胃溃疡。1991年,日本科学家发现胃里的环氧酶和人体发炎、疼痛组织的环氧酶存在结构上的微小差异,这样如果能合成一种只跟人体疼痛组织的环氧酶作用的药物,那么这些副作用就可以避免了。

方舟子先生在他的科普著作《科学成就健康》这本书中提到的“反应停”悲剧之所以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没有认识到这种化合物的不同结构会在人体内引起不同的反应。这种药物未经严格审查就投入使用,结果导致了大量新生婴儿的畸形。

反应停,也叫沙利多胺(thalidomide)的分子有两种不同的空间结构。反应停的这两种空间结构不同的分子,在人体内会引起不同的反应。这两种分子的物理性质的唯一区别在于一种分子能引起平面偏振光向右偏转,把这种分子叫做右旋体;而另一种分子则使平面偏振光向左偏转,叫做左旋体。这样的两种分子,互相是对方在镜子里的映像,而且不能重合,于是我们把这一对分子称作一对对映体,也把具有这种差别的物质叫做光学异构体。使偏振光往右偏转的沙利多胺分子具有镇静的作用,而另一种沙利多胺分子则具有强烈的导致婴儿畸形的作用。要把这两种分子辨别出来,必须使用平面偏振光来观测,而要把它们分离开来,则又是一项充满挑战性的工作。自从认识到化合物分子的这种空间结构的不同之后,科学家们一直在研究一种叫做“手性合成”的化学合成方法。就是通过使用具有特殊结构的原料或者选择具有特殊结构的催化剂来合成主要含有某种对映体的化合物,再通过特殊的分离方法,获得纯的对映体。不同的光学异构体往往具有不同的生物活性作用,有的可能不会跟人体发生作用,如氨氯地平的左旋体可以治疗高血压,而它的右旋体则没有这种功效;有的对映体作用强度不一样,如就胃安的抗胆碱作用来讲,它的左旋体比右旋体的生物活性强四倍;有的对映体起着不同的作用,就如沙利多胺那样;有的对映体则起着相反的作用。所以,手性合成方法和对映体分离方法的研究对我们获得高效的药物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药物的结构决定着它的治疗效果和因服药而引起的副作用。让我们回到工程院院士的问题上来,烤鸭能和药相提并论吗?很明显,也许我们还没有知道烤鸭中所含有的全部化学物质,但是我们知道烤鸭中的正常成分不会影响人体的正常生化作用,但是药物就不一样了。药物进到人体后,如阿司匹林那样,其分子会替代人体的某些化学物质参与到正常的化学反应中去,从而引发异常的生化作用。虽然食物和药物都要经过胃和肝的检查,但是其成分在人体内引起的效用是不一样的,不能把服药当成进食。如果不搞清楚是什么物质分子在人体内发生作用,怎样发生作用,就大量服用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中药(混合了草本药物、动物组织或重金属)往往包含有成百上千种不同结构的物质分子,如果发生强烈的副作用的话,根本不能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因为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物质的什么分子在起作用,其结果往往是灾难性的。制造药物和利用现代制药方法从植物中提取的药物比之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人们了解它的结构,了解它在人体内起什么样的作用,会引起哪些副作用,在人体可以保留多长时间等等。但是我们所说的中药就不一样了,它完全依据几百几千年前古人的服药经验,根据神秘主义的主观臆想,把一些古人认为有效的植物和动物组织简单的混合起来,加水煎汤服用。现在有一些中成药的所谓提取,也只是去除草本药物中跟食物一样的组织,如草本植物中的纤维素等,保留其中的部分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这些混合的活性物质中包含有成百上千种活性分子,这些活性分子又可能有着不同的结构,不同物质、不同结构的分子所起的作用又各不相同,因此这些混合物在人体内造成的影响根本是不能预料的。这些药物中的生物活性物质有哪些,不了解;是哪些活性物质具有治疗效果(如果有这样的物质的话,很显然很多中成药中不含有治疗效果的活性物质),不了解;这些活性物质的分子结构是怎样,不了解;这些活性物质在人体内发生怎样的作用,不了解;这些活性物质能在人体内存在多长时间,不了解。在有这么多可能危及病人生命安全的因素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把这些药物中的化学成分进行粗略提炼让病人服用,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如果药方中某植物所含的活性成分会对人体造成某种伤害,那么由于植物中所含成分的稀少且如果这种伤害是可逆转的话,那还有可能不至于对人体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如果病人服用经过高度凝炼的这种有害物质,超过了人体自身的解毒能力,其最终结果将是灾难性的。

在目前的科学条件下,我们还不能获得只在人体病变组织进行化学反应的具有高度特殊结构的药物,因此凡是药物都不可避免要引起这样那样的副作用。因此,没有必要的话最好不要服用药物。对于化学成分不清楚,包含有成百上千种化学物质的混合药物更要敬而远之。不要迷信于药物的来源,要知道一种药物能否起作用,只跟它的化学结构有关,正如我们的题目所说:结构才是关键!

2008年5月13日

May 10

昨天,有个朋友翻看我桌子上的《科学成就健康》。翻到65页的时候,他指着维生素C的球棍模型问:“这些是什么意思?”我瞟了一眼说:“那是维生素C的结构啊,你没学过化学啊?”“废话,我知道那些球是原子,棍是化学键,高中的时候见过这种模型,那些球都是什么原子?”我没想到他问这个,趁机卖弄了一下:“黑的是氧原子,大白的是碳原子,小白的是氢原子”

过后,我再把书拿起来看的时候,觉得其实应该对图片进行一个说明的,告诉读者图片中的球和棍分别代表什么意思。以下这幅图片与《科学成就健康》第65页的图片一模一样,只不过书上的是黑白图。其中红色的球对应书中图片的黑球,代表氧原子;绿球对应书中图片的大白球,代表碳原子;黄绿色的小球对应书中图片的小白球,代表氢原子。

Vitamin C

图(1)

需要读者注意的是,本书第161页的关于“反应停”的图片不仅出现印刷错误,而且作者在选图上也存在失误。

molecular.jpg
图(2)此图为《科学成就健康》第161页的图片

图(2)中的位于图片上部的分子式的正确图示应该如图(3)所示

Chemical Structure of thalidomide

THALOMID (thalidomide) Structural Formula Illustration

图(3)

Note:• = asymmetric carbon atom

图(3)的地址为:http://www.rxlist.com/cgi/generic/thalidom.htm

图(2)中位于图片下部的分子式应该是

图(4)

图(4)的地址为:http://blog.pet2008.cn/html/31/22331-1512.html

事实上,图(2)中的两个分子式是同一回事,并不代表“反应停”分子的两种不同空间结构。虽然作者标出了手性碳原子,但是一对对映体并不是这样表示的。正如图(3)所示,这种图示表示的是“反应停”的没有空间区别的结构式,并不能表示它的某一种对映体。所以作者用图(2)表示“反应停”的一对对映体是错误的。正确的表示方法应该是像图(5)和图(6)这样:
11841220415117825.jpg
图(5) 图中的halidomide应该为thalidomide
地址:http://baike.baidu.com/pic/35/11841220415117825.jpg

图(6)
图(6)地址:http://img177.imageshack.us/img177/4038/obu0.jpg
如果大家仔细观察图(5)和图(6)中的两个分子式的话,会发现假如在两个分子之间放一面镜子,那么把左边的分子当作是实物的话,则右边的分子刚好是它在镜子里的映像。左边的分子就相当于左手,右边的分子就像相当于右手,这两个分子不管怎么样旋转都不能重合,因此就说,左边的分子是右边分子的对映体,右边的分子是左边分子的对映体,也可以说两个分子互为对映体。两个对映体分子正是因为结构上的这种差别才在人体内表现出不一样的性质,由此可以看出药物分子在人的身体内起什么样的作用只跟它的结构有关系,跟它通过什么途径生产出来没有关系。
第234页人参皂甙的化学结构式也不太准确,这可能是印刷排版的错误。
原图是:
image2.jpg
图(7)
比较准确的图示应该是:
image3.jpg
图(8)
以上是我阅读《科学成就健康》的一些建议,希望本书再版的时候,能对这些地方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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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4

科普工作的基本目的在于向普通大众传播科学知识,使得公众在接受科学知识的过程中,锻炼出一种独立思考的能力,可以在生活中利用掌握的科学知识作出正确的判断。而科普刊物则承担了传播科普知识的纽带作用,它的意义在于把科普知识以科普文章的形式介绍给公众。因此,对于科普刊物的编辑们来说,选择好的科普文章是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对于文章好坏的评判,也许个人有个人的观点,莫衷一是。但是判断一篇科普文章的好坏,除了编辑的个人喜好之外,应该有一些客观的标准。

我没有在杂志社工作的经历,但是作为一名读者和几篇科普文章的作者,我以为科普文章应该至少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1、正确的文章内容。一篇科普文章,最重要的是传播科学知识,因此文中所介绍的知识必须是正确的,不能胡编乱造,更不能宣传伪科学。对于涉及到的知识,应该保证其正确性,对于文章引用的数据虽然不一定要求很高的精确性,但是应尽量保证数据的准确可靠。对于涉及到的科学史实,应该进行调查,不能确定的,文章的用语要能表达出这种不确定性。绝对不能以讹传讹,这违背科普文章应该具备的科学精神,而且会对读者造成错误的导向。

2、保证学术上的客观性。科普文章在介绍不同学术观点的时候应该具备客观性。科普文章虽然不是学术论文,但是对于其所介绍的具体科学知识,科学家们也许会有不同的学术观点,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因此可以允许文章中的某个知识点存在一定的争议,也可以允许作者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其前提是必须把争议的主要观点都介绍出来,不能因为作者个人的好恶故意隐瞒或歪曲其他不同的观点,这样才有利于读者在阅读文章的时候作出自己的判断。

3、文章的表达要清晰流畅。在保证知识正确的基础上,一篇好的科普文章应该带给读者阅读的快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写作风格,有的作者善于用散文的笔调来介绍科学知识;有的作者善于用简洁明快的文字来介绍科学知识。不同的文章带给读者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散文式的科普文章带给读者的感觉是诗意盎然,而用语朴实的文章则能给读者一种平易亲近的感受。不管是那种风格的文章,前提是要保证文章逻辑严谨,思路清晰,文字通顺流畅,。

4、文章用语要通俗易懂。科普文章最大的难处是如何把专业概念用大众能理解的方式解释清楚。有人以为科普文章就是要用日常用语代替专业术语,这个我有自己的一点看法。在保证科普文章科学性的基础上让文章通俗易懂,关键在于作者对大众用语和专业术语的正确使用。如果一味追求用日常用语来代替专业术语,那么最后只能导致文章科学性和严谨性的丧失。而如果一篇科普文章变成了专业术语的堆砌,那么只能让普通读者望而生畏,哪里还有科普的效果呢?日常用语可以保证文章的通俗性,而专业术语则可以保证文章的科学性,二者必须互补长短,才能使文章传播的科学知识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所以一篇好的科普文章,是日常用语和专业术语的灵活组合。能用日常用语说明白且不会丧失文章科学性的地方,应尽量使用日常用语。对不能替换的地方,必须使用专业术语,这样不但能保证文章的科学性,还可以让读者认识到科学的严谨性。

还需要注意的是,科普文章与文艺类文章是有很大区别的,科普文章的写作对于作者在专业知识方面的要求较高。首先科普文章的作者必须具备一定的科学素养,经过基本的科学训练,能在写作过程中用科学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其次,科普文章的作者必须对自己要介绍的知识内容进行深入的查证,不能根据想当然来写文章。

如果由具有某专业背景的人来写作该专业的科普文章,当然是最好的了,因为对本专业的了解以及对这个领域新知识的理解可能会更深入一点。当然并不是说一定要求介绍物理知识的文章作者必须具备物理专业学习的背景,或者是作者有着化学专业学习的经历就不能写作生物科学方面的科普文章。关键在于,科普文章的作者必须对自己文章介绍的知识有着清晰准确的了解,在写作之前必须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以保证知识的正确和所引用数据的准确,这是写作科普文章必备的基本科学精神。

克己明德

2008年4月24日

Apr 22

亚瑟·艾兴格林与阿司匹林的故事

谨以本文献给沃尔特·斯尼德,这个告诉我们真相的英雄。

如果你喜欢搜集一些有趣的故事,那么你肯定对牛顿(Newton)的苹果和凯库勒的梦耳熟能详。或许你还在为把那颗砸到自己脑袋的苹果吃掉而懊恼不已,或许你还曾经坐在苹果树下等着一颗神奇的苹果也在你的脑袋上砸出一个伟大的想法;或许你也像我一样,曾经在睡觉前口里念念有词,希望能像凯库勒那样好运在梦里作出一项伟大的发现。在无数次的尝试失败之后,你会发现这些神奇的经历需要很大的运气,除了故事的主人公之外,别人是没有机会体验的。不过,如果你听说过费利克斯·霍夫曼(Felix Hoffmann)发明阿司匹林的故事,那么你会对自己成为科学发明故事的主人公再一次充满信心,因为这一次决定你命运的不再是你不能控制的运气而是你对自己父亲的爱。但是,如果你听了亚瑟·艾兴格林(Arthur Eichengrün)的故事,那么你就……

在开始我们的故事之前,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费利克斯那患有关节炎的父亲在他孝顺的儿子为他发明阿司匹林之前用什么药来止疼吧。首先,让我们对费利克斯的父亲遭受关节炎的折磨表示同情。为了保证故事的完整性,我们不得不在故事里提到他不幸的往事,我向读者保证在我的故事里他只是一个饱受疾病折磨的可怜人。好吧,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这个可怜人用什么药来祛除那无休止折磨他的疼痛。

对于止疼药的使用,最早可以追朔到古埃及的药典《埃伯斯莎草古卷》(Ebers Papyrus)中的记载,其中提到了服用桃金娘科植物干叶的浸泡液可以治疗疼痛。这部药典是目前已知的最早的一部药典,大约诞生于于公元前1552年,其中记载了大约877种药方。19世纪初,德国的埃及古物学者乔治·莫利兹·埃伯斯(Georg Moritz Ebers)在街头从一个埃及人手里把它买了下来 ,从而使其得以保存并被世人所识,目前保存在德国莱比锡大学的图书馆。在西方世界止疼药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百年左右的希波克拉底(约460B.C-377B.C)时代。这个古希腊著名的医生就为病人开过缓解疼痛和退烧的药方,而且效果显著。有人说他把柳树皮制成一种药粉让病人服用,也有人说他让病人咀嚼柳树皮或柳树叶来缓解疼痛。不管希波克拉底用什么方法来缓解疾病带给人们的疼痛,至少我们可以知道这个被尊为“医学之父”的医生找到了一种有效的止疼药,并且写进了他的著作里。1763年,在英国的牛津郡有一位叫爱德华·斯通(Edward Stone)的牧师给英国皇家学会专门写了一份报告,介绍了银柳树皮的止疼和退烧效果。在美洲,印第安人也很早就认识到咀嚼柳树皮或用水冲泡柳树皮饮用可以治疗疼痛和发烧。

很明显,当古代的医生们用柳树皮给病人退烧和止疼的时候,只是因为他们知道这种东西能使这些症状消失,在他们看来就是治愈了某种疾病,但他们对于起作用的化学物质是什么却一无所知,对这些化学物质为什么能使疼痛和发烧的症状消褪,就更不知道了。

人类社会能不断进步得益于科学的不断发展,而科学的发展则依赖于人类对主观经验的深入研究。如果没有这个过程,那么我们今天可能还在像希波克拉底那样给孕妇喝柳树皮泡的水,来抑制分娩的疼痛。幸运地是,科学家们通过不懈的努力揭开了柳树皮或者桃金娘科植物干叶泡的水能止疼的神秘面纱,从中提炼出了发挥止疼和退烧作用的物质,并对这种物质进行人工合成,生产出高纯度的药物,这样我们今天才有机会只服用一小粒药片就可以缓解疼痛了,而不用忍受柳树皮的苦涩和因服用这种天然“止疼药”带来的强烈的副作用。人类的这种科学进步,不但使人类自己受益,而且还保护了柳树和其他有止疼效果的植物。根据统计资料,现在全球每年约消耗近一千亿颗阿司匹林药片,想想如果把这换成对柳树皮或其他植物的消耗,会是怎么样一个结果呢?

1828年慕尼黑大学的药剂学教授约翰·毕希纳(Johann Buchner)从止疼用的植物中分离出了很少量的苦味黄色针状晶体,他把这种晶体命名为水杨苷(salicin).而早在1826年,两个名叫布拉格奈特利(Brugnatelli)和方塔纳(Fontana)的意大利人就得到了纯度不高的水杨苷。1829年法国化学家亨利·雷洛克斯(Henri Leroux)改进了水杨苷的提取方法,从1.5kg的树皮中提取了30g的水杨苷晶体。到1829年人们才真正认识到原来柳树皮中是因为含有了水杨苷这种物质,才具有了止疼和退烧的效果。1838年意大利化学家拉斐尔·皮尔(Raffaele Piria)通过化学方法用水杨苷制得了一种无色针状晶体,他把这种晶体命名为水杨酸(salicylic acid),这是人们第一次获得纯的水杨酸。1839年德国的研究者们从绣线菊属植物中也分离出了水杨酸。随着提纯技术和生产技术的发展,人们开始大量生产水杨酸,并将其及其盐作为有效的止疼药,效果相当不错。

现在我们知道,在他孝顺的儿子为他发明出更好的替代品之前,老霍夫曼是通过服用水杨酸盐来治疗他的关节炎,并借此驱除关节炎带来的疼痛的折磨。正如人们所知道的,水杨酸和水杨酸盐在止疼上确实有着很的效果,但是它的副作用同样非常显著。这种止疼药能给患者的嘴部、咽喉、胃部造成很强的刺激,引起胃出血,使人腹泻,呕吐。如果剂量过大的话还会导致病人死亡。所以不幸的老霍夫曼在用药驱除关节炎带来的疼痛时,又不得不忍受服药带来的痛苦。看到老父亲遭受这种折磨,作为化学家的儿子萌生研究一种具有相同止疼效果的药物作为替代品的想法就很正常了,人们都这么认为。

其实,早在1853年,法国化学家查尔斯·弗里德里希·葛哈德(Charles Frédéric Gerhardt)就首次合成了一种类似水杨酸的化合物,叫做乙酰水杨酸(acetylsalicylic acid)(这种化合物后来被命名为阿司匹林)。但是葛哈德并不知道这种化合物有什么用,他也没有对其予以进一步的提纯和研究。六年之后,也就是在1859年,凡·基尔姆(von Gilm)用自己的方法获得了较高纯度(分析纯)的乙酰水杨酸。在基尔姆完成他的实验10年后,舒德尔(Schröder)、普林兹霍尔( Prinzhorn) 和克拉乌特( Kraut)证明葛哈德和基尔姆的实验得到的是相同的化合物,他们第一次确定了乙酰水杨酸的正确结构。到这个时候,科学家们已经为乙酰水杨酸变身为阿司匹林提供了足够的研究基础,接下来就该轮到我们的传奇故事了。

但是,我不能用这样一个故事作为结尾:服务于拜尔公司的孝顺的青年化学家费利克斯·霍夫曼在29岁的时候,为了使父亲免受关节炎疼痛和服用水杨酸盐副作用的折磨,做出了一项造福人类的伟大发明。因为这个故事并不是这样简单,简直可以说它充满了喜悦和悲伤,情节曲折,而且竟然还有个政治阴谋。

拜尔公司津津乐道于这个简单的传奇故事,是因为这个故事简单明确富有道德意义,对于拜尔公司推销自己的产品具有很好的效果。对于听故事的人来说,这跟凯库勒那神奇的梦一样有趣。但是对于亚瑟·艾兴格林来说,就非常无趣了,这简直就成了他的痛苦回忆。

如果你善于利用因特网的搜索功能的话,你会很轻松的从网络上搜索到类似这样的描述:费利克斯·霍夫曼,一个德国化学家,于1897年发明了广为人知的阿司匹林。费利克斯为了缓解关节炎对他父亲的折磨,研究了法国化学家查尔斯·葛哈德的实验,挖掘了乙酰水杨酸的作用,做出了阿司匹林的发明。然而,我想告诉你的故事却与这有一点差别。

在开始讲述发明阿司匹林的曲折的故事之前,我觉得有一件事情需要提前说一下,虽然你看完整个故事之后觉得也许把它放在故事的末尾会好些,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先说一下。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进行科学研究已经完全成为一种集体劳动的工作。类似于很多年前的依靠某个人单独工作做出重要的发现这样的事情在现代社会已经基本没有可能了。从时间顺序上来讲,科学家们更多时候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开始自己的研究的,正如牛顿所说的那样,也如我们在前面的故事里所看到的那样。从空间上来讲,科学家们需要跟很多同事一起合作来开展自己的研究,完全靠一个人已经不能胜任一项完整的研究工作了。

很对人都在研究阿司匹林为什么会被发明出来,但是至今人们都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答案。人们通常认为,这项发明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许对于这种枯燥的探索,你会感到有些不耐烦。不过,我想说的是费利克斯一个人因为对老父亲的关心,在实验室工作了几天就做出了这项伟大的发明,实在是对事实的一个巨大挑战。事实上,在1897年,一家名为Chemische Fabrik von Heyden的公司已经对乙酰水杨酸进行批量生产了,只不过当时他们的产品还没有一个像阿司匹林这样响当当的商标名。好像他们的产品也没有当作药物来使用,因为在化学工业上,乙酰水杨酸也是很重要的一种化合物,所以这家公司的产品可能只是用作化学工业的原料。这样,很难就说是费利克斯发明了阿司匹林。但是这不是我们的故事的重点,还是让我们回到拜尔公司来看看吧!

在拜尔公司除了霍夫曼还有两个人与阿司匹林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分别是在拜尔公司主管药物研究和发展部的亚瑟·艾兴格林和负责药物检验和标准化测试的药理学部的主管海因里希·德瑞瑟(Heinrich Dreser)。当时,霍夫曼正在艾兴格林主管的部门工作。需要提一下的是,德瑞瑟跟阿司匹林的发明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在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认识到这项发明的重要性,可以说对这种新药不屑一顾,所以说他也不是发现阿司匹林价值的伯乐,但是他却从其中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可谓是名利双收。艾兴格林和霍夫曼同拜尔公司签订过一份合同,根据这份合同,他们能从自己的专利发明中获得专利使用费。而德瑞瑟也跟拜尔公司达成了一项协议,根据这项协议,如果他介绍给公司一项很有用的发明,那么他就可以从中获取该项发明的专利使用费。最后的结果是,霍夫曼和艾兴格林没有从阿司匹林的发明中获得一分钱,倒是德瑞瑟在退休的时候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翁,而最倒霉的艾兴格林不但没有变成传奇故事的主人公,反而因为这项发明给自己添了不少麻烦,仅仅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

关于霍夫曼发明阿司匹林的故事,最早于1934年以脚注的形式出现在阿尔布雷彻·施密特(Albrecht Schmidt)的文章中,这个脚注大意是说霍夫曼通过参考化学文献于1897年8月10日在实验室合成了第一份乙酰水杨酸的样品。从后来的资料来看,在拜尔公司的实验室里,确实是霍夫曼第一次合成了乙酰水杨酸,但这项工作是在艾兴格林的指导下完成的。根据艾兴格林的说法,霍夫曼在按照他的要求合成乙酰水杨酸的时候,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项工作。霍夫曼在1897年关于合成纯乙酰水杨酸的论文中的一段话透露出这样一个信息,既在他合成乙酰水杨酸之前,对于该物质的测试就已经进行过了,至于谁做过这样的实验,他没有说。可以肯定的是,在此之前,德瑞瑟没有做过这样的实验。

事实是,在霍夫曼合成乙酰水杨酸之前,艾兴格林已经开始关注这种化合物的药用价值了。德瑞瑟是在1897年4月1日到药理学部主持工作的,大概就是在他到了这个部门之后不久,他对乙酰水杨酸及其他水杨酸衍生物作了一次实验,当时在场的还有艾兴格林。实验的结果显示乙酰水杨酸的医疗效果比其他同类型物质要好得多。令人遗憾的是,德瑞瑟对此不以为然。他错误地认为乙酰水杨酸会对心脏造成伤害,因此当艾兴格林在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对乙酰水杨酸进行临床试验的时候,他否决了这个提议。于是,由于自己错误的判断,德瑞瑟将这个有潜力的药物搁置了近18个月,直到1898年9月他才重新对这个化合物予以关注并进行了一系列实验证明它具有良好的药效。

对于德瑞瑟的这种转变,人们推测他跟拜尔公司的那份关于专利使用费的合同起了重要作用,其实这与艾兴格林一年多以来对这种潜在药物的大力推荐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德瑞瑟否决了他的对乙酰水杨酸进行临床试验的提议后,艾兴格林凭着对这种新药物的信心,跟他的同事费利克斯·戈德曼(Felix Goldmann)秘密招募了一群志愿者进行临床试验,而乙酰水杨酸在试验中显示了其卓越的医疗效果。但是当戈德曼把报告递交上去的时候,德瑞瑟对此嗤之以鼻,认为“这只不过是瞎嚷嚷罢了,根本没有价值”。据艾兴格林回忆,后来还有一名药理学家对德瑞瑟的实验结果进行了重新论证,而且陆续对乙酰水杨酸也做了正式的临床试验获得了更全面的专家评估意见。其中影响最大的临床试验是由霍尔(Halle)狄考尼斯医院Deaconess Hospital)的库尔特·维特豪尔(Kurt Witthauer)主持的,他还于1899年4月发表了第一篇关于阿司匹林临床效果的论文。维特豪尔的临床试验对于拜尔公司决定生产新药阿司匹林起了重要的作用。发人深思的是,维特豪尔后来回忆说他是在1898年4月得到药物样品用来做临床试验的,但是没有说是谁把新物质给他的,而这个时候德瑞瑟还没有认识到阿司匹林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霍夫曼从没有在他的实验报告中提到过德瑞瑟进行了水杨酸盐实验,并且他还屡次提起德瑞瑟将他新合成的化合物打入冷宫的事情。看来,德瑞瑟对阿司匹林的态度在早期确实是非常明确的。

霍夫曼在合成乙酰水杨酸之前对这种化合物研究的缺乏以及德瑞瑟的反对态度与艾兴格林对这种物质的研究热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有一切证据都表明艾兴格林才是阿司匹林问世的真正推动者。可是为什么没有人提起他的巨大贡献呢?

要知道,对于阿司匹林发明者的宣传是在20世纪30年代,而这时候正是纳粹统治德国的时期,身为犹太人的艾兴格林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纳粹的“关照”,那么把他从阿司匹林的故事中除名就成了必然了。1908年,艾兴格林离开拜尔公司,组建了自己的公司,成为一名事业有成的实业家。但是好景不长,纳粹执政以后,犹太人开始受到迫害。起先,艾兴格林不得不为了保护公司与政府的订单,给自己找了个非犹太人的合作伙伴。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他的公司后来被别人侵占。不过幸运的是,由于他的妻子不是犹太人,所以他在1944年以前都保持着自由之身。当德瑞瑟和霍夫曼被说成是阿司匹林的发明者的时候,艾兴格林的日子可谓是水深火热,这个时候能保住命就很不容易了,哪里还有机会为自己辩解呢?而纳粹对犹太人的仇视哪里允许一个被认为是劣等人的犹太人成为一项重要发明主要贡献者呢?1944年,76岁高龄的艾兴格林被纳粹关进了特莱西恩施塔特集中营(Theresienstadt concentration camp),14个月后被苏联红军解救出来。在集中营的时候,艾兴格林开始回忆自己与阿司匹林的往事,但是也正是在那里,他开始意识到他的名字已经被从历史中抹掉了,而原因仅仅是由于他是一个犹太人。直到1946年逝世,霍夫曼都没有提过关于发现阿司匹林的事情,我们传奇故事的主人公保持了沉默,把所有的秘密都带进了坟墓里。1949年12月23日艾兴格林逝世于柏林,就在这个月他关于阿司匹林发现背后的故事才被发表出来。遗憾地是,艾兴格林关于阿司匹林发现的诉说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兴趣。

在艾兴格林逝世大约半个世纪之后,斯特拉思克莱德大学药物科学学院(Department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 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的沃尔特·斯尼德(Walter Sneader)认真研究了艾兴格林、霍夫曼、德瑞瑟等人的资料以及大量关于阿司匹林的文献,为我们揭示了事情的真相。

主要参考资料:
1、http://www.pubmedcentral.nih.gov/articlerender.fcgi?artid=1119266
The discovery of aspirin: a reappraisal,Walter Sneader

2、http://www.medicine.mcgill.ca/mjm/v02n02/aspirin.html
Physicians, Fads, and Pharmaceuticals:A History of Aspirin,Anne Adina Judith Andermann*, B.Sc., M.Phil. Cantab

3、http://starryskies.com/articles/dln/1-01/asprin.html
The Science of Asprin and Willows

4、http://inventors.about.com/library/inventors/blaspirin.htm

5、http://www.folo.cn/user1/11142/archives/2008/50159.html

6、维基网的部分内容,可以到以下页面搜索。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in_Page

7、http://www.didyouknow.cd/aspirin.htm
Aspirin discovered during experiment with waste 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