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访谈:聊性自由

29 03 2013年

(腾讯微博南方公园第13期,2013年3月29日下午2~3点)

西北偏北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西方的观念在中国传播之后,有观点认为在这方面中国实际上并不比西方保守,您认同吗?

方舟子 : 中国在性方面仍比西方要保守,只不过在包二奶和嫖娼方面比西方“开放”,这实际上也是因为在性保守的情况下由金钱刺激出来的。如果有性自由,包二奶和嫖娼反而会减少。

卢国庆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何为性自由?如何做到性自由?泛滥吗?愿闻。

方舟子 : 性自由是两个成年人自愿做的不危害别人的一种自由。但是如果危害到了别人,不管是法律上的还是道德上的,那就泛滥了。

诗音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 请问二位老师 如果结婚后丈夫出轨是否应该被原谅?

方舟子 : 婚姻是夫妻向对方的一种承诺,除非婚前双方已约定了婚后可以“出轨”,否则不管哪一方出轨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能否原谅,那得看两人的感情基础和出轨的严重程度吧。

阿拉丁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言论自由的边界很好理解!怎么理解性自由的边界?

方舟子 : 都是成年人,都是自愿,不危害第三方,这应是边界,也许还应该不涉及金钱交易、权力交易。

MY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 方舟子(@fangzhouzi) 1,人有性自由的权力吗?2,性自由有界限吗?3,对已婚夫妻而言,一方信奉性自由,而另一方默认(或因多种原因),如何定义这种婚姻关系?

方舟子 : 人当然有性自由的权利,该自由的边界我刚才说了是成年人、自愿、不危及第三方。你说的这种婚姻关系,既然另一方默认,应属于不危及第三方的情形。

舍我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像周国平这样的知名人士总是说一套做一套,心口不一,这样我们普通人怎样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啊?(周国平称:“与开放的婚姻相比,宽松的婚姻或许是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案。所谓宽松,就是善于调节距离,两个人不要捆得太紧太死,以便为爱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间。”)

方舟子 : 周国平有权利提出这一观点,问题是有批评者指出,在实际上他只给自己性自由,却不给配偶性自由。如果真那样,就不道德了。

汤尼徐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请问方舟子,为什么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的性,更容易自由?有什么生物学上的解释吗?

方舟子 : 性的生理基础是生殖,生殖的生物学意义是尽可能多地繁殖后代。在生物学上,拥有较多资源的个体其后代更有生存优势,所以这些个体在择偶方面会更有优势。所以“成功人士”较有吸引力是有生物学基础的,但是这不意味着就该给他们更多自由,因为社会道德往往是反自然、反本能的。

崔永元粉丝团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 对有钱有权的一查都有多名情妇,而且双方都是自愿的,这叫不叫性自由?

方舟子 : 被金钱收买、受权力胁迫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

D调小J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现在的学生们,从初中生到大学生,谈恋爱,同居,怀孕……请问方老师这是否逾越了性自由的底线?难道可以随他而去吗?

方舟子 : 如果双方都已成年,又都是自愿的,也只能随他去了。但是婚外怀孕会有种种不便,所以要做好避孕。

崔永元粉丝团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 请问二位某同学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怎么看,这也叫性自由么?

方舟子 : 权色交易属于腐败,和我们说的性自由没有关系。

倪娟娟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男人为什么总那么花心而且喜欢藏私房钱给别的女人花。

方舟子 : 男人花心有其生物学基础,因为我们作为哺乳动物,在生殖方面男性需要付出的代价低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有生物学基础的,并非就是道德的,所以男人不要以此作为花心的借口。

阿拉丁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南京一教授组织“换妻”活动被诉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与性自由是什么关系?

方舟子 : 自愿参与的“聚众淫乱”不应该是一种罪。那个教授挺冤的。

sb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 最近方黑经常拿方舟子接受<<女友>>杂志采访时的这句话来攻击方舟子, “与性爱有关的女友,现在想不起有哪个比较重要了,有的连名字都一时想不起来了。” 请问,这属实吗?

方舟子 : 我结婚前的情况是我个人的自由,我妻子对此并不关心,方黑们太自作多情了。

正版弘一书童疯狂兔不死鸟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 未婚的有一部分人很自由的,已婚的就彻底不可自由了吧?!

方舟子 : 婚姻的默认状态就是对配偶忠诚,所以除非有预先的约定,就不应该对配偶不忠,否则是不道德的。至于婚前如何,那是个人的自由。

青青子衿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 从生物学角度看,性自由是有利还是有弊?

方舟子 : 在生物学上人类属于不太牢靠的一夫一妻或温和的一夫多妻的动物。性自由的益处是能满足某些人的天性,坏处是会有更多的不必要的怀孕,和加速性病的传播。

叮当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请问支持婚前试婚同居吗?

方舟子 : 如果双方愿意,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姓孟名山度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我以前感觉西方性开放说的是男女平等,来到中国就是做鸡有利嫖娼有道理。

方舟子 : 是的,中国在这方面是很畸形的。一方面是对性自由的不满,一方面是视包二奶、嫖娼、权色交易理所当然。

仲夫子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近闻一句话,“容貌美丑,皆是皮下白骨。表象声色,有何分别。”您们对这话怎么看?司马南(@simanan) 方舟子(@fangzhouzi)

方舟子 : 这种话,也就是那些主张禁欲的人说说而已。真这么想的话,那是心理和生理都有病。

邱巍 : #方舟子司马南聊性自由#道德是进化来的吗?

方舟子 : 道德不是进化来的,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有的道德有其生物学基础,是生物进化来的,有的没有生物学基础,是文化进化来的。



云南白药的秘密

29 03 2013年

2月5日香港卫生署、澳门卫生局发文禁售五种云南白药制剂,因为里面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乌头类生物碱。对许多云南白药消费者来说,这是他们首次听说云南白药中含有境外禁用的有毒中草药乌头。事实上,云南白药的使用者几乎都不知道其成分,因为它在几十年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中药制剂,其配方属于国家机密,云南白药也一直以“国家保密配方”作为营销的噱头。

但是对于懂英文的人来说,云南白药的成分却不是什么秘密。2002年,云南白药想要打入美国市场,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申请把云南白药酊作为膳食补充剂(也就是国内所谓“保健品”)上市。为什么不申请作为药物上市呢?因为要作为药物在美国上市必须有临床试验能够证明其疗效和不良反应,云南白药并没有这方面的数据,证明不了,所以只能申请作为保健品上市。不管是药品还是保健品,美国都不允许有什么国家保密配方,都必须详细列出所有的成分。云南白药在美国的代理商在提交FDA的申请文件中,就列出了云南白药酊的“全部成分”,里面共有八种药材。但是云南白药要作为保健品上市,却声称有未经证实的疗效,这是违反美国法律的,所以它的上市申请被驳回。这些往来文书都是公开可查的,在FDA网站搜一下就能知道报给FDA的云南白药酊的成分。云南白药即使能在美国上市,也只是在华人中有市场。在美国东方店买到的云南白药,里面的说明书用中英两种文字详细列着云南白药的成分及其含量,与上报FDA的云南白药酊相比,只是少了冰片,其他都相同。所以云南白药的成分只是对国内消费者保密,对美国消费者则是公开的,不知道这是否构成泄密?

但是云南白药在美国公开的“全部成分”中,却没有乌头。乌头是可以杀人于无形的著名的有毒中药,含有乌头的药物在美国是不可能作为保健品销售的。不知销往美国的云南白药是专门做了一个不含乌头的版本呢,还是虽然含有乌头,但是为了能够在美国销售,就不在成分中注明?或者在美国公开的所谓云南白药“全部成分”是胡编的,并非云南白药的真实成分?如果那样的话,那就构成了商业欺诈。所以云南白药在美国申请销售而公布成分,要么泄密,要么欺诈。

那么云南白药究竟含不含乌头呢?2003年,广州暨南大学华侨医院发生一起与云南白药中毒有关的抢救无效死亡的案子。广东省医学会在给法院的回函中,依据中药专家提出的意见和有关资料,认为云南白药含有草乌成分,患者出现的是乌头碱中毒症状。这一证据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写入判决书中。现在云南白药厂已承认云南白药含有乌头碱,但是辩解说他们的“独特”处理方法能让乌头碱的毒性“大大降低”。当然,这一空口无凭的辩解不会让人信服,所以香港卫生署、澳门卫生局仍然把它禁售。

把药物的成分列为国家机密是非常荒唐的。一般来说,只有涉及到国家安全的技术,例如武器制造技术,才是国家机密。且不说云南白药的疗效并没有得到临床试验的验证(有人使用云南白药止血觉得很有效,其实除非是血友病患者,否则血不用药物也是可以自己止住的,而血友病患者流血,也不可能用云南白药来止血),即使它的确有效,它的疗效也没有重大到会影响国家安全的地步。在大医院急救室,根本就没有人会去使用云南白药来止血。比云南白药疗效更明确、更好的药物,成分、配方都是公开的。事实上,所有上市的西药,不管它多么神奇,其配方全都是公开、可以被仿制的。药物在研发过程中其成分可以作为商业机密不公开,但是要申请上市,配方就必须要公开。如果允许药物不公开成分就上市,其质量如何由第三方来监控,疗效如何得到保证,不良反应如何能够知悉?服用成分不明的药物,是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所有上市的药物的配方都必须公开,这是对消费者的健康负责,也有利于别人在原配方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研发新药物,促进医学的进步。而作为补偿,新药的研发者获得十几、二十年的专利保护。

中成药搞“国家保密配方”,是与现代医学原则格格不入的历史遗留问题。当年和云南白药一起列为“国家保密配方”的中成药,有的已不再是保护品种,有的在说明书上公开了药物成分,例如“片仔癀”在其说明书上就注明了药材成分。云南白药成了仅有的不在国内公开成分的药物,享有不让消费者知情的特权。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是到了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2013.2.27.

(《新华每日电讯2013年3月22日)



肖氏反射弧手术又想要“合法”地害人

28 03 2013年

肖传国宣布他恢复了执业资格,其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神源医院也发公告声称,即日起在该医院做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患者如果一年半内无效即全额退款,意味着该医院要公开地开始做肖氏反射弧手术(以前被揭露过偷偷地做该手术)。其雇佣的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也发律师声明,声称深圳神源医院的公告“合法有效”。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声明声称,卫生部从未发布任何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行政决定或行政命令文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2012年5月接受财新网记者的采访中承认卫生部从未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

这是有意歪曲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意思。财新网的报道(http://china.caixin.com/2012-05-08/100388020.html )的标题就是《卫生部:从未批准肖氏反射弧手术临床应用》,里面写得清清楚楚:

【在5月8日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回答财新记者提问称,卫生部并没有批复过肖传国的两个医疗技术可以在临床进行推广使用。
在早前于4月12日召开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宋树立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肖氏反射弧手术或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下称“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有关问题,卫生部的态度是明确的,“目前,这个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循证医学证据尚不足,对这个技术是否适用于临床应用,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也就是说,这项医疗新技术目前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还不允许开展临床应用。
2011年12月,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了深圳神源医院的执业登记注册,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肖传国。宋树立表示,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已约见肖传国,告知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这难道不是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卫生部没有叫停的,是肖氏反射弧手术的研究,这和临床应用完全是两回事。这也说明,肖传国及其代理人一贯混淆研究和临床应用,把患者当小白鼠。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声明还声称,肖氏反射弧手术早在1999年和2004年已经通过卫生部组织临床医疗技术成果鉴定,依据《行政许可法》,该成果的推广应用不需要卫生部的行政许可,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

这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无知。《行政许可法》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肖氏反射弧手术属于“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第三类医疗技术,根据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属于第三类的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第三十二条规定:“卫生部负责审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第五十七条规定:“本办法发布前已经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技术审核申请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不予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的,一律停止临床应用第三类医疗技术。”

即使肖氏反射弧手术以前以通过科技成果鉴定为由而“已经临床应用”,那么也必须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6个月内(2009年11月1日之前)提出审核申请,肖氏手术既然从来没有提出过审核申请,就必须停止。

去年10月深圳市卫人委医管处处长周复曾向记者表示,“既然卫生部已经明确不能临床推广,那么深圳任何一家医院都不能开展肖氏手术,卫人委将进行监管。任何人发现有医院开展肖氏手术,都可以向卫人委举报。”(http://news.sina.com.cn/o/2012-10-24/081425426592.shtml )现在肖传国深圳神源医院发公告要开展肖氏手术,任何人都可向深圳卫人委举报。

至于肖传国的医院宣布做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患者如果一年半内无效即全额退款,那不过是江湖医生惯用的骗人的广告手段。状告肖传国却不被法院受理的300多个肖氏手术受害者,哪个拿到了退款?肖传国反而污蔑这些受害者是医闹。何况这又不是买东西,而是做有害身体的实验性手术,即使无效而能得到退款,对身体的伤害却无可挽回。据我们的调查,做过肖氏手术的患者不仅无一例成功(包括肖传国在媒体上大肆宣传的几个成功病例,经调查也都是失败的),而且39%的人不同程度的致残。

2013.3.27.



起诉罗永浩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的诉状

25 03 2013年

【方舟子按:我起诉老罗和他的朋友们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至圣嘉德培训学校、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最近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另一起起诉老罗和他的朋友们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的案件也已立案,诉讼请求与此相似。】

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自由撰稿人、科普作家,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29号旭捷大厦418室,邮政编码:100022。

被告:老罗和他的朋友们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号新中关大厦B座12层1202、1203室,法定代表人:罗永浩,联系电话:(010)8248-6381。

被告:北京市海淀区至圣嘉德培训学校,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小区25号,负责人:朱继奎,联系电话:(010)8261-3945。

被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大厦5层D区,法定代表人:秦琼。电话:(010)5885-1881,传真:(010)5970-8818。

案由:肖像权、姓名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三被告立即删除在优酷网上含侵权内容的视频,包括:
1、“2012北展老罗(罗永浩)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创业故事3”,时长2小时51分01秒,网址: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E3NDg3MDky.html;
2、“老罗-罗永浩北展剧场演讲完整版本2012”, 时长2小时51分01秒,网址: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E5MDYwNTE2.html;
3、“2012老罗北展剧场演讲夏季篇罗永浩”,时长2小时51分01秒,网址: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IwNDMwMDY0.html。

二、判令三被告在国家级报刊和“优酷网”首页刊登道歉信(其中网站道歉信刊载时长不少于一个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三、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五十万元;
四、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七千五百元;
五、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公证费一千零五十五元;
六、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标的508555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自由撰稿人,科普作家,十余年来原告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学理念、弘扬科学精神,揭发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现象,批判邪教、伪科学,揭穿新闻界的不真实报道,在社会公众里享有良好声誉。

2012年6月,原告发现第三被告主办的“优酷”网站提供“罗永浩于2012年夏季在北展剧场演讲”的视频,供广大网民在线浏览并下载观看。在该视频的前半部分,演讲者罗永浩未经原告同意,将原告肖像用于“老罗英语培训”的广告,在北展剧场展示。同时,未经原告同意及授权,擅自以“方舟子”名义,谎称“老罗英语培训”系“打假斗士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的培训机构”,误导、欺骗消费者,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

第一被告老罗和他的朋友们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一家没有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办学机构,该非法办学机构负责人罗永浩是一名高中肄业、没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原告曾对第一被告的非法办学、虚假宣传、涉嫌逃税进行过批评、揭发。

“老罗英语培训”是由第一被告经营,“老罗英语培训”网站显示是第二被告北京市海淀区至圣嘉德培训学校的“老罗英语培训项目”,即第二被告将其办学许可证租借给第一被告使用,故第二被告应对第一被告承担相互连带责任。

第三被告主办的“优酷”网站(网址www.youku.com),该网站提供视频在线浏览、上传和下载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的肖像权问题,杨立新教授早在2005年就指出:“公众人物的肖像权有时候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过,这种对公众人物肖像权的限制并不是只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而还因为他们的肖像涉及到新闻性的活动,是因为新闻性而使对他们的肖像使用不具有违法性”,“受到限制的,仅仅是涉及到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公众知情权的那些隐私利益和肖像利益,有这些,在涉及到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以及公众的知情权的时候,才不受保护。对于公众人物的其他隐私利益和肖像利益,则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被告大篇幅使用的原告照片,和新闻性的活动无关,且被告系出于营利的目的恶意地违法使用原告肖像照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之规定,侵害原告肖像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原告发现第三被告网站上公开传播侵权视频,发送《律师催告函》催告后,直至起诉之日,第三被告仍在其网站上提供侵权视频供他人浏览、下载。第三被告在原告发送《律师催告函》催告后仍不采取必要措施,应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上述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三被告应当依法承担侵犯原告肖像权及姓名权之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方是民
2012年8月  日



微访谈:聊三公费用

21 03 2013年

(2013年3月21日下午4~5点,腾讯微博微访谈专栏南方公园第12期。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齐磊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城管花费80多万出国考察,是去学习什么了?想不明白

方舟子 : 国外城市管理当然有很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不过这种出国考察,和其他部门人员的出国考察一样,也就是公费出国旅游了。

哈哈哈哈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总理见中外记者时的约法三章两位看会有作用吗?

方舟子 : 现在是21世纪,不是秦末,要靠法治,不靠某个领导人的口头承诺。

小冯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为什么下班了还开公车那费用怎么办

方舟子 : 对公车的使用应该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算公用,什么情况下算私用,私用了怎么处理,而不是泛泛地说“反对公车私用”。看看人家美国联邦政府的管理条例,连出差报销餐饮,三餐应该怎么分配费用都规定到了。

竹强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老百姓对三公经费的知情权限道理有多大呢,两位老师,为什么现在还有那么多特供的产品出现,是因为我们老百姓只有吃毒奶粉喝地沟油的命吗

方舟子 : 三公费用应该详细地公开,不只是公布一个总数字,而是应该公布细目。至于市场上的所谓“特供”是厂家推销的噱头,真正的特供是一般人不知道的。

AmyHeng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 两位认为如何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三公消费?

方舟子 : 权力制衡、信息公开、违者严惩。

Brier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多立一些“牙签法案”吧

方舟子 : 以前“四菜一汤”的规定就有点像“牙签法案”。但不管是“四菜一汤”还是牙签食品,都不能防止吃少而精的昂贵食物。美国司法部曾经闹过开会聚餐一块饼干花10美元的丑闻。

迷茫寂寞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 方舟子(@fangzhouzi) 这个事会不会像楼市调控那样?

方舟子 : 很有可能,一阵风就过去了。反三公浪费又不是现在才反,都有几十年了吧?

鹏英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压缩“三公经费”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从年初全国各地节俭筹办“两会”情况来看,压缩“三公经费”还有很大空间。管理好“三公经费”,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制度,最终要把“三公经费”关进制度的笼子。那么,建立怎样的制度会对压缩“三公”经费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呢?

方舟子 : 现在能做的,一是细化、量化,比如在什么情况下能报销,可报销多少,要有非常详细的规定。二是公开化,公布经费使用的细目,以及使用的人员。

商琼毅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并限制公费开支,吃大餐让他们自己掏腰包会有作用吗?

方舟子 : 现在公务员待遇已经够高了吧,不能把待遇低作为公款消费的借口。

陈正宪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靠自律必然不靠谱,但如何建立一个监督机制?指望体制内的分工似乎跟靠自律的办法没什么区别。

方舟子 : 名义上应该是由人大来监督的,但行政官员自己就都是人大的领导,所以也就是自己监督自己。

李海蛟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 方舟子(@fangzhouzi) 看看现在这样的大环境,你认为还需要多少年才能实现三公费用的透明化

方舟子 : 公开三公经费不涉及体制问题,真要做可以很快,应该比官员财产公开容易得多。关键是公开到什么程度。

凌生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云南那边有一个说是冒充国务院的什么官员来的。二位怎么看待这件事。

方舟子 : 那是个诈骗团伙,成员并不止他一个人。他们连地方高官都骗过,一定浪费了很多公款消费,应该有接待官员为此承担责任。

艾欣礼品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我觉得除外事接待外一律取消公务接待。因为既然给你发工资,吃饭,出行的费用,都应该个人承担的?为什么要纳税人承担呢?并且现在三公费用随意性大,花费太多,并且监管不力哦?为什么呢?

方舟子 : 公务员之间的公务接待其实是变相腐败。美国基本上不存在公务接待。出差的话根据标准报销路费、住宿费和餐饮费,根据各地的消费水平可报销的金额也不同。我查了一下,联邦雇员到圣地亚哥出差的标准是每天住宿费$133,餐饮和杂费$71。

陈大为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如何杜绝公车私用,这是个问题,建议统一使用公务车牌照,让人一目了然,如何?

方舟子 : 统一使用公务车牌照,只有极少数人能有专车,其他人有工作需要时再调度公务车,平时则开私车,给予油耗补贴。现在官员的私车这么普及,没有必要配专车了。

望长安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请问:A局请B局的人吃饭,A科长请B局长吃饭,A市请B市的人吃饭,这些消费合理吗?

方舟子 : 不合理,这应该算变相贿赂。

大庆临时工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三公费用#都吃馋了,改革开放多少年我们吃了多少年,想一下子公开预算恐怕不能,唯一办法是各大酒店门口按上电子眼,另一端接在反贪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方舟子 : 现在因为反浪费,一些地方纪委派人到各个酒店暗访、偷拍,已经搞得很多官员不敢公款吃喝了。但是这并不是长久之计,一阵风就过去了。



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三

20 03 2013年

【方舟子按:第4、第5条是最强的剽窃证据。】

深圳大学不要脸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三

作者:直言不说

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二发出后,搜狐微博有人说孙副没反驳不算默认。这里我再解释下:我开始是想看看孙副的期刊论文是否有抄袭,查到的证据表明孙副期刊论文后发而别人的论文先发,于是孙副反驳说别人抄了他更早的博士论文。经过查看孙副的博士论文确实先完成。故我进行了更正声明。并开始查孙副的博士论文,并将查到的第一批证据提交,发表于新语丝。孙海峰微博证明其知道了关于其博士论文抄袭的指控,但是没有正面反驳,仅在辱骂方嫂时说自己仅仅是漏了注释。而我现在找到的证据证明孙副在说谎,他写博士论文可不仅仅是漏了注释,而是故意侵占别人的成果,并恶意改写,妄图瞒天过海。孙海峰这样的人都能博士毕业,其导师和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难辞其咎,而深圳大学敢聘其为副教授和传播系副主任,也算是不要脸到极点了。

下面是一些新的证据,表明孙海峰博士论文故意改写别人的话,不注明出处,是赤裸裸的抄袭!

1.孙博文第68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尼采在《善恶之彼岸》中写道:“当你长久地窥视着深渊时,深渊也在窥视着你。”】没有说引自哪本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信息方式》,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134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无论谁与怪物搏斗,都应保证在此过程中不要变成怪物。当你长时间窥视深渊时,深渊也就窥视着你。–尼采,《善和恶的彼岸》』

如果看一下孙副的博士论文,就会发现,孙副看过波斯特的《信息方式》一书,并有引用。不知为何这里却不引用呢?而且改写书名与文字,想假装是自己的阅读体会?这如果都不算孙副有抄袭的故意,不知道什么算?孙副请解释下自己这么写算什么?

而且,国内有一本翻译尼采的这本著作的书,书名和孙副引的名称一致!

2.孙博文第101页最后到102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早在上个世纪中叶便曾宣称:“在电子对代,我们以全人类为自己的肌肤”。】没有说引自哪本参考文献?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麻省理工学院版序第3页中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我们是电视屏幕。。。。。。,我们身披全人类,人类就是我们的肌肤。”』

情况同上,孙副博士论文对此书有引用。这里又想将此内容据为己有吗?

3.孙博文第22页页脚2的文字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原文用的是electric(电力)一词,虽然通常译为“电子”,但其内涵要比目前通行的“电子”(electronic)概念更有包容性。】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书中第20页的脚注2是这么写的『电力技术/时代(electric technology/age)——相当于现在通用的电子技术/时代,本书中的这一术语均可作如是观。麦氏这本书问世于1964年,那时学术界的通用语诗电力技术/时代,而不是如今的电子技术/时代。』孙副这是东施效颦吗?孙副是总结下又想当自己的东西了。

4.孙博文第82页第一段第三句话是这么写的【作为主客体互动的空间边界,使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两个世界彼此分离而又联系。】没有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24/25页第二段讲到“界面”这一术语,是这么写的『我们暂且可以这样说,界面介于人类与机器之间,是一种膜,使相互排斥而又相互依存的两个世界彼此分离而又相连。』

孙副这算抄袭吗?还是又打算说漏了参考?

5.孙博文第82页第一段中间有段话是这么写的【对电脑这样的对话式机器而言。界面的意义尤为突出,因为人/机分野的每一边如今都开始具有其自身的现实存在;监视器屏幕的这一侧是牛顿式的物理空间,而那一侧则是虚拟化的网络空间,而其中又晃动着无数他人的影子。界面是人类与机器之间进行对话协商的敏感区域,输入输出的方式决定了电脑对人而言是什么工具,也决定了人通过工具建构一个什么样的主体。】没有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24/25页第二段中是这么写的『在诸如电脑这样的表征性机器中,界面问题尤为突出,因为人/机分野的每一边如今都开始具有其自身的现实存在;监视器屏幕的这一边是牛顿式的物理空间,而那一边则是赛博空间(cyberspace又译网络空间)。高品质的界面容许人们毫无痕迹地穿梭于两个世界,。。。。。。界面是人类与机器之间进行协商的敏感的边界区域,同时也是一套新兴的人/机新关系的枢纽。』

孙副又打算据为己有了,改写、改写、再改写,孙副觉得这样就是自己的原创啦。孙副这么写博士论文太欺负山东大学了!

6.孙博文第111页结尾到112页开始有段话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早就指出:“照片这一媒介使人的感性知觉所发生的彻底转换中,涉及到自我意识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发展改变了人的面部表情和面部化妆,其速度之快,与它改变入的身体姿态的速度一样是立竿见影的——无论是公开场合中的体姿还是私下的体姿都受到改变。”】这里没有注明引号内的文字出自哪儿?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第248页第一段中是这么写的【而且,照片这一形态的媒介使人的感性知觉所发生的彻底转换中,涉及到自我意识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发展改变了人的面部表情和面部化妆,其速度之快,与它改变入的身体姿态的速度一样是立竿见影的——无论是公开场合中的体姿还是私下的体姿都受到改变。】

孙博文文字略有变化,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孙副忘记引参考了;二是孙副故意的。但是按照孙副自己的定义,即使是自己的疏忽忘记标出参考也算抄袭,所以这条在孙副来说也算抄袭了。

这篇也先到这里吧。

2013.03.15



腾讯、搜狐微访谈:方舟子陪你看315晚会

16 03 2013年

(2013年3月15日晚上8点)

来生缘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假的太多了,能打得完吗?

方舟子 : 假当然是任何时候都打不完的,碰上了该打就打,如果要打得完才打就什么事也别干了。

全成军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昨天买了一盒烟。抽一根觉得跟以前不一样,然后看了烟盒感觉跟以前的颜色也太不一样,颜色比较深,之后我去卖主那里要求换一盒或者退钱,卖主死活不同意,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方舟子 : 戒烟。

心随我动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打假好像也就是3-15才打的吧?平日里好像没怎么严打过,过过场子罢了。

方舟子 : 能过场子总比连场子都不过的好。当然光过场子也不行,不能年年都只在这一天过场子。

伴你同行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 如今诚信极度缺失的社会,挽救政府公信力才是首先要做的事情,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方舟子 : 正因为政府部门不作为,甚至与造假者狼狈为奸,所以才需要民间的力量起到一点补救的作用。

陈筱蝶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现在那么多假东西,你一天能打得完吗?

方舟子 : 一天当然打不完假。315的作用在于提醒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关键的是制度化的建设,让维权、打假成为常态。

浪子青枫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生活中的日用品也都涉及到了假货。请问你能给我们说说最基本的防假知识吗?

方舟子 : 假货种类繁多,很难简短地概括。很多假货利用的是人们贪小便宜和迷信奇迹的心理。

敬天之治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希望各行各业能并着良心制作商品、凭着百姓的口碑。壮大自己企业及其它、同样希望不是自己贪婪、特意做出不该做的事、违背良心满足自己。算做3.15祝愿吧! /敲打

方舟子 : 跟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将良心,和与虎谋皮差不多。更关键的是要靠法律的约束和监管。

白牧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唉,经常语文作业费劲心思完成,期待老师的批阅,结果被复制粘贴了好几份,被无视掉了。还有以前好多同学参加校内比赛(没有足够监督力度)就从网上下,结果还获了奖,虽然也没什么用处,不服气。

方舟子 : 造假在中国有深厚的社会基础,这一基础的形成与传统、教育有关,我们实际上从小就不知不觉地被教育了造假是可以的,甚至是被鼓励的,其中就包括从小写假作文或作文抄袭。

杨业富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很多消费者多一亊不如少一事.吃点亏算了,不去投诉,免得麻烦?。给无法商家有可乘之机。你怎么看?

方舟子 : 如果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很高的话,就不会怕麻烦了。但是现在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太低,即使最高获得10倍的赔偿,对一般产品来说,还不够抵诉讼费用。

一切皆有可能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还是打假力度不够大。不痛不痒没有用啊。哈哈不知今天回答问题的是不是真的方舟子老师呀。

方舟子 : 你认为我是可以被取代的,有谁能够代替我来回答问题吗?

伊子川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为什么平时听到打假的消息很少,一到315就多了?是形式还是?

方舟子 : 媒体明明早就发现严重的造假,却先隐瞒不报,留到315这一天再报,这不是让假货继续多害人嘛,有的还是能害死人的假货。

程加腾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你敢打政治的假吗?

方舟子 : 在问别人敢不敢干什么事之前,先问问自己敢不敢,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要挑动别人去做,自己是胆小鬼,却指望别人替你去当英雄。

淼宝贝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打假?不用说别的,电视上播的广告,又有几个是真的呢?/大哭

方舟子 : 最严重的是药物、保健品的电视广告,基本上都是假的,都不要相信。

追梦少年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打架不好玩~

方舟子 : 打架好玩,打假才不好玩,但打假不是为了玩,是为了维权和维护社会正义。

陈冰茹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苹果怎么能这样呢?欺负人,公平在哪里?

方舟子 : 这有什么奇怪的?在中国当前环境中,造假的成本太低,获益却大,即使是国际大公司也难以抵挡诱惑,这叫入乡随俗。

葛明刚 : #提问方舟子聊打假#电视台不给假货广告。。能有那么多人上当吗?

方舟子 : 电视台不给假货做广告,还有多少广告可做吗?假货是电视广告大户。所以一年365天给假货做广告,就在315这天来揭几个假。

弘厚1998: 向 @方舟子 提问: 没听说你对商品打假感兴趣啊?你能说出个所以然吗?

方舟子: 我有时也打商品的假,例如假药、假保健品、假高科技产品,也都算是商品。

ve璀璨8的微博: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以前看315晚会吗?对这个晚会的形式和内容有什么看法?

方舟子: 我基本上每年都看315晚会。最遗憾的是有一些本身就该被打假的产品恰好选在这个晚会上做广告,例如以前的珍奥核酸,现在的360。这是315晚会在透支其公信力。

傲世公主: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怎么看央视与360合作晚会

方舟子: 就像以前央视与珍奥核酸合作办315晚会一样,现在和360合作乃是一大讽刺,也是315的耻辱。

贼之泪: 向 @方舟子 提问: 国际化的商品,应该遵循生产国的法律法规还是销售国的法律法规?

方舟子: 产品在哪里卖当然是首先应该遵循那里的法律。

荷马史诗: 向 @方舟子 提问: 360给央视投了那么多广告费,你觉得这事有什么蹊跷?

方舟子: 这是心虚的表现,孤注一掷了。以前被我揭露过的某些产品也曾经在央视上密集投放广告,试图挽回局势。

型man酷ge: 向 @方舟子 提问: 360没上晚会,你有没有觉得很遗憾?

方舟子: 360没上315晚会的揭假名单中,是预料中的,315晚会何时敢揭露这种有势力的企业?但是360以正面的形象上315晚会,非常讽刺,那才是令人遗憾的。

霍云梦: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觉得你和央视哪个对假货更有发言权?

方舟子: 这个要具体地说。例如,我一直在说防辐射服是中国特色的商业骗局,央视却说防辐射服有用,你认为谁更有发言权?

打倒恶霸0的微博: 向 @方舟子 提问: 假货也就算了,关键是现在很多假货涉及食品行业,还含毒,这又避免的办法吗?

方舟子: 这是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作为普通消费者除了多掌握一些知识和识别方法,也没有什么好的避免办法。

子舒Qoqa: 向 @方舟子 提问: 有人说这样的晚会其实已成为一种假货的展览,没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您怎么看?

方舟子: 一个晚会最多只是提醒消费者的权益具有维权意识,曝光几个早该曝光的假产品,是没什么意义,甚至还会为假产品做正面广告,更等而下之。

万冰婕: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觉得315晚会是怎样选择被曝光的商家的,里面有没有什么利益关系?

方舟子: 当然有利益关系,比如广告大户的假是绝对不会去揭露的。

瑛瑶Xena: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什么时候也参与到央视315晚会的打假行列中去吧?

方舟子: 其实我以前参加过央视315晚会的打假,比如有一次打过磁疗产品的假。

小西和小熊: 向@方舟子 提问:一个收广告费的维权晚会,总是让人对其立场产生怀疑。央视315应该禁止一切形式的广告,才有说服力。不知道美国有没有类似的电视节目,他们是怎么做的?

方舟子: 既然号称是公益节目,就应该不做任何商品广告,要做广告也应该只做公益广告,不应该把公益当成赚钱的手段。最搞的是在315晚会上给假产品做广告。

佛不杀人我杀人: 向 @方舟子 提问: 高老太降糖理疗贴的事您了解吗?求解答。

方舟子: 不了解,但类似的假产品以前揭露过,类似的广告手段也揭露过。假药、假保健品太多了,揭不过来的。

魔法师明轩: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讨厌吃有机蔬菜吗?

方舟子: 我不会当冤大头特地去买有机蔬菜吃,但是有人送我也不拒绝吃。

迟到的良吉: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会把你打假的都记录下来吗?

方舟子: 我揭露的每一起假在新语丝网站上都有记录,包括证据、争论等等都有。

杨7爷: 向 @方舟子 提问:方老师,你对央视曝光神医怎么看?

方舟子: 曝光的只是无名小卒。其实最该打的“神医”都是那些电视台推出的,随便到电视台的养生节目看看,都有一大堆。

zjy微博: 向@方舟子 提问:电视台、广播电台就是最大的虚假信息发布者,您怎样能阻止他们的行为呢?

方舟子: 这个问题不应该来问我,而应该问那个名称第一长的新出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

雾中徘徊还在徘徊: 向@方舟子 提问:你害怕过吗?受到过威胁吗?

方舟子: 岂止受过威胁,还被肖传国雇凶追杀过呢。但不能因此害怕就不做公益的事。

阜阳的: 向@方舟子 提问:您觉得cctv揭露网易泄漏隐私靠谱不?

方舟子: 央视正在揭露的这些所谓上网隐私泄漏现象,与360的所作所为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搞笑的是360是这次315晚会的合作公司,简直就是大盗喊捉小贼嘛。

愚牛舞: 向@方舟子 提问:虚假广告为何能播出来?

方舟子: 如果不播虚假广告,电视台还怎么赚钱?越是虚假的产品,就越舍得花广告钱,越舍得花广告钱,就越能播出来。

hfrnsm: 向 @方舟子 提问:央视怎么喜欢打国外的东西啊?

方舟子: 打国外的东西保险,打国内的东西说不定就得罪国内大佬了。

陈永东1: 向@方舟子 提问:315揭露这么多智能手机软件,居然没有360手机卫士这个流氓软件?方老师您对此怎么看?

方舟子: 你没见到晚会开始前密集地在做360的广告吗?幕后的猫腻,明摆着的事。

转道过来看看: 向@方舟子 提问:刚才权威发布公布了一些进口食品重金属超标,说明我国还是担心重金属对大家的身体造成危害。但另一方面,却不禁止朱砂这种重金属矿物被当做药物吃下去,这多矛盾啊。

方舟子: 也许“权威”认为只有国外来的重金属才对中国人的身体有害,中国自产的重金属对中国人无害。

赛梦专区: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一般在外面吃饭吗?

方舟子: 我很少在外面吃饭。自从当年罗永浩请我吃饭还要来跟我算饭钱后,我就更少在外面吃饭了。

杨7爷: 向 @方舟子 提问:手机应用软件可以盗取个人信息,定位用户位置;网站cookie会被一些公司收集,连你什么时间浏览了什么网页、手机号、登录密码他们都知道得清清楚楚,网站明知此事,却同意第三方公司放代码,借此精准投放广告。你以为你衣冠楚楚,其实从里到外都被他们看穿了!方老师你怎么看?

方舟子: 在互联网隐私领域,这些是属于最低端的,国外也存在同样的问题。360对用户隐私有系统的全面侵犯,才是有中国特色的。



微访谈:再聊两会

15 03 2013年

(3月13日上午10:00–11:00,腾讯微博微专栏南方公园第11期)

DongxuWang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 方舟子(@fangzhouzi) 上次看到方老师说,很难给出中国普选的时间表。言下之意,方老师是不是相信 中国迟早会进行普选?

方舟子 : 普选是迟早的事,这也是历史潮流,不可阻挡。但要问我时间表,那我可不知道,可能也没人知道。

深圳安然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请两位老师谈下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看法,名称的事就不用细说了,我想了解的是此方案是否有利于向服务性政府过度?或者说有利于政治改革。哪怕是进步很小。

方舟子 : 我看不出把两个机构合并成一个,改一下名称,与向服务性政府过度有什么关系。光是那个又长又难记的名称就很不具有服务性。成为服务性政府,是需要体制的根本改变的,不是小打小闹。

许国智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 方舟子(@fangzhouzi) 请问:我国的”两会”和美国的”两院”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方舟子 : 我国的两会最多算是一个意见表达平台(我上次说是戏台,有人不高兴,就换个说法),开会前什么都定好的,一个形式,一个过场。美国两院则是个争论、协商、表决平台,开会前很多议题不知道结果,开过了才知道。两院表决时也不完全按党派,因为总有一些议员不听党的指挥。

风之梧桐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请问二位对撤销铁道部怎么看?这是不是官僚资本准备对铁路资产进行掠夺?

方舟子 : 铁道部搞得民怨沸腾,成了众矢之的,又出了一个部长大贪官,撤了换个马甲可以转移一下社会压力。

赵小群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请问方老师,现在委员和代表就像劳模,是一种荣誉,并不是人民群众的代表。许多地方官员是委员和代表,能提什么对政府的提案建议?还有许多老板、明星都成为代表,在电视里面作秀。

方舟子 : 两会代表又不是竞选出来的,对官员来说是一个兼职,对群众来说是一个赏赐,不作秀不表忠心又能怎样?

热风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方舟子,如果让你当人大代表 你会去吗,去了最想说什么?方舟子(@fangzhouzi)

方舟子 : 现在的人大代表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官衔,所以即使要赏给我,我也不会接受的。即使去了还能说什么,说什么也没有什么用。

青青子衿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 请问你们对两会代表提出的雷人建议有看法吗?

方舟子 : 一个意见表态平台,就总有人为了吸引眼球提一些雷人的建议,反正那些建议的作用也就仅仅限于吸引眼球,不会被通过、实行。

陈家将一号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 方舟子(@fangzhouzi) 很多代表委员没有公布联系方式,(电话、微博等)民众找不到代表,请方舟子先生说,委员代表在人大政协网站代表个人信息栏中是否需要公布联系方式?

方舟子 : 这个是应该公布的。既然名义上是人民代表,至少也应该公布一个办公联系方式让人民找得着吧。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代表都是不怕人找的,议员办公室还可以随便进的。

DongxuWang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 方舟子(@fangzhouzi) 司马南(@simanan) 司马南老师以直选会选出达官贵人为由否定直选,难道就没有办法避免这种缺点么?譬如,规定官员不得参选?难道中国人民的智慧只能接受目前这种形式,搞不了直选?

方舟子 : 人大代表应该改为职业化,这样官员就不能兼任了,想当人大代表就应该辞职。现在不直选不也同样是达官贵人在当代表,竞选反而让平民有竞争的机会。

恒哥儿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若允许民众对公共问题进行公投,那么一些科学问题如转基因核电等通过的几率不敢想象,在这些问题的公投上是否应该采取限制措施?

方舟子 : 科学问题不靠民主解决,靠的是证据和逻辑。在民众没有专业识别能力的公共问题上是不能搞公投的。

孙波涛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县级行政实行普选的意义,两位如何看!

方舟子 : 国级、省级、市级不搞普选,只在县级、乡级、村级搞普选,没有意义,因为那种普选的结果一旦不符合上级意愿随时可以被推翻。

谢云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 司马南(@simanan) 方舟子(@fangzhouzi) 两位都是我钦佩的反伪战士,谢谢你们的工作。我想问的是,上一次访谈中,两位所发表的观点从尺度上说是比较大,目前看似乎没受到什么干扰,这是不是意味着政治会越来越开明?言论更自由?

方舟子 : 在网络上言论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自由的,不然公知们不会在网络上那么猖獗。如果连容忍我们的言论尺度都没有,公知们还靠什么吃饭呢?

andy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人大代表为什么很多不是民选的,既然不是,为何还说代表人民。

方舟子 : 你觉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人民银行等等也都代表人民吗?就是一个名称而已。

冲浪雨 : #方舟子司马南聊两会#现在很多代表们应该被老百姓所替代,他们的很多提议建言就跟现在的学生娃娃完成作业一样,没有质量。更没有效益。去了完全是增加人数!真正想说话的人被忽略没有机会。你杂看?

方舟子 : 现在即使提一个高质量的提议建言又能怎样?如果提议建言真的有用,如果代表是竞选出来的,再来谈这个问题。



搜狐微访谈:周鸿祎,方舟子喊你上“315”晚会

15 03 2013年

(搜狐微博2013年3月14日上午10:00~11:30)

冯志新: 今天,我们请@方舟子 老师谈谈他反对360的N多理由,访谈开始。

麒文先生: 向 @方舟子 提问: 双方会对簿公堂吗?

方舟子: 我去年起诉360及其高管造谣污蔑我收百度黑钱,拖了几个月后法院已通知立案。360也说要反诉我,我现在还没有收到其诉状

独孤一见的博: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平时上网用什么浏览器啊?

方舟子: 我最早是用马赛克(Mosaic),后来用网景,偶尔用IE;再后来是用火狐,偶尔用IE;现在是用谷歌浏览器,偶尔用火狐或IE。360则从来没碰过,因为知道其前身是著名的流氓软件3721,不敢去碰。

辉的回忆: 向 @方舟子 提问: 周鸿祎有过什么回应?

方舟子: 他最开始是通过各种关系想跟我私了,我不予理睬,他就公开造谣说我拿百度黑钱黑360,我只好起诉他了。

薛定谔小猫: 向@方舟子 提问:360等一系列软件很是流氓,很难彻底卸载掉.请教方老师,怎么彻底完全卸载掉360的所有软件?也请方老师推荐一些比较安全的软件替代360相关的软件!谢谢!

方舟子: 如果担心没法彻底卸载360,最可靠的办法是卸载之后重装系统。我不能推荐替代软件,否则360更要说我是拿黑钱了。但是各类免费替代软件多得很,搜一下就有,以前“独立调查员”也推荐过一些。

小可爱论坛: 向 @方舟子 提问: 打360有何阶段性成果了?

方舟子: 有越来越多的公司、机构都明文禁止装360所有软件,甚至连网吧连锁店都发通知禁止用360,这算是阶段性成果吗?

没什么可写的: 向 @方舟子 提问: 您觉得360最大的问题在哪里?

方舟子: 360最大的问题是搜集用户各种隐私数据,以及在用户电脑留后门,可以远程操控用户电脑。这些都已被各种证据证明了,这半年来证据越来越多,《每日经济新闻》不久前才发了一系列报道。

辈子承诺9的微博: 向 @方舟子 提问: 这么多用户接受360的产品,可见还是有优点的,不能一棍子打死吧?

方舟子: 这么多用户使用360,有的是贪免费小便宜(其实相似的免费软件非常多),有的是受到360广告的影响,有的是电脑被预装了360,有的则是装其他软件时被360绑定,还有的则是莫名其妙地被装上了360。必须承认,360有一套非常适合中国国情的营销方法。

德厚Alva: 向 @方舟子 提问: 为何这么执着的打360?

方舟子: 我本来只是提醒一下司马南不要用360,360要是不吭声这事可能早就过去了,他们敢污蔑我收黑钱打假,这是对我的莫大侮辱,我就跟他们没完。

薛定谔小猫: 向@方舟子 提问:据我所知,周鸿祎以前做过一个流氓插件3721,还不断地造谣甚至动用大量水军攻击雅虎,瑞星,金山,卡巴斯基,百度,腾讯等竞争对手.请问方老师,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360泄露客户隐私的?

方舟子: 大约两、三年前,360收集的用户隐私数据被人公布在网上,轰动一时,我当时就开始注意到这件事了,并且很奇怪这种公司还能活得好好的,而且有一大堆粉丝。

骑摩托的狗哥: 向@方舟子 提问:工信部有对360的调查结论吗?据说当年360参与了方滨兴主持的造墙工程, 不知是否属实?

方舟子: 工信部说了要调查360,但从此没有下文。网上可以搜索到360高管与方校长共同主持课题项目的资料。

道泥: 向@方舟子 提问:为什么曝光打击奇虎360隐私问题这么长时间了,很多身边个人用户仍然会选择使用,是因为奇虎360用户体验做的好,还是什么? 互联网公司侵犯客户隐私有没有法律依据惩处,怎么样才能有效监管?

方舟子: 很多用户没有上网安全观念,不在乎被收集隐私数据,觉得自己不是名人无所谓隐私。其实每个人的隐私都是重要的,你愿意自己的信箱密码、网银密码被别人掌握吗?目前要靠管理部门监管网络公司的侵权行为是很难的,还是要靠用户的自觉抵制。

Lassie空间: 向 @方舟子 提问: 关于360收集用户隐私,您手里有没有确切的证据?

方舟子: 我以前已在微博、博客上公布过一些证据,后来一些科研机构、IT专业组织、IT界人士也都公布过更进一步的证据。

重型Eilene: 向 @方舟子 提问: 有人说你是拿钱办事,你怎么看?你怎么反击?

方舟子: 如果谁敢用真实身份这么说,我就起诉谁。360及其高管这么说,我就已起诉了他们,法院也已通知受理。

活力伟泽: 向 @方舟子 提问: 其他产品都不存在用户信息泄露等问题吗?

方舟子: 有的产品可能也有不同程度的问题,我没有系统调查过。但是像360这样被众多专业机构、专业人士证明了有目的、有系统、大规模地侵犯用户隐私的“安全软件”,则闻所未闻。

阳光时空: 向 @方舟子 提问: 我感觉从你喊@司马南 卸载360后,你们俩就经常出双入对,关系很好的样子,是360促成了你们的友谊吗?那你得感谢周鸿祎这一点啊

方舟子: 错觉啊错觉,我和司马南已是13年的老朋友,因此看到他在使用360浏览器才提醒他不要用。

傲雪群雄4的微博: 向 @方舟子 提问: 周鸿祎上天天向上了,如果这个节目也请你去,你会上吗?你给他当天的表现打几分?

方舟子: 这个节目也请我了,但我没有理睬它。我懒得去看周鸿祎的表演,所以没法给他的表演打分。

一个爱你的人15的微博: 向 @方舟子 提问: 我记得微软已经停止更新xp系统了吧?还是我记错了?360经常叫我打补丁修复漏洞,他们会不会夹带了私货?

方舟子: 当心,360曾经被揭露过用冒充微软系统补丁的方式欺骗用户安装360浏览器。

可麦2629: 向 @方舟子 提问: 你对周鸿祎出尔反尔等了医疗广告的问题怎么看?他这算欺诈吗?

方舟子: 他出尔反尔刊登医疗广告有什么奇怪的?对这种人说的话,本来就不应该相信。

爱的情人1的微博: 向 @方舟子 提问: 苹果下架360应用的原因是啥?在ios系统里用360的本来也不多吧?

方舟子: 苹果全面下载360产品的原因不详,有人推测是因为360产品违规读取了用户信息,有人推测是360产品为越狱设备提供下载通道。反正都是苹果严禁的行为。

韶容是好人: 向 @方舟子 提问: 我觉得目前大众对360半信半疑的情况是因为还没有自身专业人士来打假360。你会考虑和专家合作吗?

方舟子: 不对,很多专业组织、专业人士、大学教授都已出来揭露360,而且开过几次会议了。

秀媚Maleah: 向 @方舟子 提问: 用360浏览器发微博,底下竟然会显示使用360安全浏览器发布,感觉特掉价,这么搞是逼我不用360吗?

方舟子: 这个应该是360和新浪微博的合作,感觉掉价为什么还要用它呢?使用360正在成为小白的标志,新浪微博这是在公示谁是小白。

吉他狂人14的微博: 向 @方舟子 提问: 360是流氓软件起家的,它洗白这个出身用了哪些手段?

方舟子: 我没有研究过周鸿祎的洗白手段,据专业人士说,他把流氓软件3721卖了以后,就靠专杀3721来洗白。由此让人联想到360的未来。

吴兴川: 向@方舟子 提问:现在一些支持360的看法是:腾讯、金山等公司的软件中也存在“流氓”行为,这是行业潜规则,不应该仅针对360。如果该情况属实,方老师是否会针对整个国内软件行业进行披露?

方舟子: 腾讯、金山等公司的软件是否也存在类似的行为,严重到什么程度,我没有研究过,也没有见到有专业人士像针对360那样做系统的揭露。所以我的直觉是它们即使有也没有360那么严重。欢迎360及其粉丝反过来揭露腾讯、金山等公司的软件。

楚天民报: 向@方舟子 提问:360有它的优点,用户体验做的好,没有门槛,功能也实用,如果有问题相关执法部门为什么不查处?

方舟子: 360即使有这些优点,也掩盖不了其错误,而且这些优点反而可能是诱惑人中招的缺点。试想,一个骗子也可能有对人友善、用户体验好的“优点”的。工信部说过要调查360,但权力部门向来对大公司是很宽容的。

金鑫1992: 向 @方舟子 提问: 方舟子叔叔,你不考虑你的安全吗?

方舟子: 安全当然是要考虑的,特别是在跟流氓作对的时候,安全更值得考虑。但是也不能因为有安全的顾虑就不敢揭露造假。

微博新人fruhew: 向@方舟子 提问:市场占有率就是一切,我就是自己装的,你给我一个免费的,性能更好的杀毒软件?别人是用汗水做出了的,你别用嘴就否定了

方舟子: 免费的、性能更好的杀毒软件有的是,我自己在用的一款免费杀毒软件就不错。因为免费,就愿意被侵犯,这种想法要不得,还要指责揭露的人,更要不得。

henryhuntery: 向@方舟子 提问:强烈要求360开发一种“一键删除”所有360应用软件功能,如果360真的为客户作想,应该为客户提供一种重要的选择的便利。电脑盲们强烈呼吁,谁能督促360做成此事?

方舟子: 你这是与虎谋皮,360更想要开发的是一键安装所有360软件的功能。

卫无名: 向 @方舟子 提问: “安全”浏览器却最不安全,着实让用户大呼上当。信任一旦打破,谁还敢用360浏览器,这不是商家大忌吗?为何如此不顾商业道德?

方舟子: 中国消费者不长记性。很多人不知道360的前身就是3721,虽然广大中国互联网用户都曾深受3721的害。

浦泽1995: 向 @方舟子 提问: 您跟老罗有过节,是不是找个机会再维权,抓住他的把柄啊?

方舟子: 当然,我又没有假装清高,有过结的就特地放过。按海淀教委的说法,罗永浩的非法英语培训班这个月应该停办,我会盯着这件事。



再说钟南山院士应慎言

14 03 2013年

钟南山院士接受一些媒体的采访,回应我在《钟南山院士应慎言》一文中对他的批评。对“灰霾对肿瘤的影响是肯定的,北京地区肺癌患病率增加2.42%”的说法,钟南山回应说,他的肺癌患病率增加百分比的数据,来自北京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没什么可说的”。这还是有可说的。北京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的说法是,2001至2010年,北京市肺癌发病率增长了56%,年平均增长率为2.4%。(http://news.sohu.com/20121122/n358386604.shtml )即9年来北京市肺癌发病率增长了56%是原始数据,年平均增长率2.4%是换算出来的,而且还换算错了,简单的数学计算可以算得年均增长率应是5.07%。关键是,对癌症讲年均增长率没有什么统计学意义,北京也是三年才统计一次。

针对雾霾与肺癌发病率的关系,钟南山向BTimes中文网表示,自己并没有做过雾霾致肺癌方面的研究,所说的言论,是依据最新的拥有大量样本的国外研究,而方舟子的言论依据则是2006、2008年的研究,“可能方舟子不是专注于这方面的专家,对最新的研究成果不是很了解。”(http://cn.ibtimes.com/articles/23268/20130312/213853.htm )他在《中国青年报》上的回应说得更详细:“他引用的肺癌患病率和灰霾无关的研究报告是2006、2008年的资料。我的资料是2011年、2012年的。美国医学会进行了26年的跟踪研究,研究对象有18.8万人,其中1161人最终患上肺癌;还有日本学者8年多的时间对6600个患者进行的研究,都能支持我的观点。”(http://zqb.cyol.com/html/2013-03/12/nw.D110000zgqnb_20130312_4-T03.htm )此前钟院士在该报上对该研究还有更详细介绍:“为了更严谨地论证这个问题,他还咨询了多位外国专家。美国已经做过相关实验。在那场持续26年的实验里,共有18.8万多人被纳入,其中有1161个人最终患上肺癌。而在排除了诸多干扰因素的情况下,美国专家的结论是,PM2.5每增加10个微克,肿瘤病死率会增加15%~27%。在丹麦与日本有过相同的调研,结论也相差无几。”(http://zqb.cyol.com/html/2013-03/06/nw.D110000zgqnb_20130306_1-T01.htm )

钟院士的意思是我引用的材料是过时的,他引用的材料是最新的,更专业。其实我引用的论文中有一篇是2011年的。倒是钟院士引用的最新资料大有问题。他说是美国医学会的研究,但是我在美国医学会会刊(JAMA)上怎么也找不到,经多方搜索,才发现他其实根据的是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研究人员发表在《美国呼吸与病危护理医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http://ajrccm.atsjournals.org/content/184/12/1374.long )。该论文根据在1982年参加美国癌症学会癌症预防研究的近120万人到2008年共26年的情况,从中抽出188699人终身不吸烟者进行研究,其中有1100人死于肺癌,结论是pm2.5浓度每增加10个微克/立方米,肺癌死亡率增加15%~27%。

首先,这是关于肺癌死亡率的研究,不是肺癌发病率的研究,这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不能拿肺癌死亡率的研究来作为肺癌发生率增加的依据。钟院士引用的日本研究成果也是关于肺癌死亡率的,而不是肺癌发生率的,论文见:https://www.jstage.jst.go.jp/article/jea/21/2/21_JE20100098/_article 。而我引用的1998~2011年的资料,才都是关于肺癌发生率的。

其次,这项研究只是关于终身不吸烟者的研究,但钟院士的表述,会让人误以为是关于普通人群的。就像我以前说的,吸烟是肺癌患病的首要因素,对吸烟者来说,pm2.5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相关研究见: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8633326 )。

顺便说一句,“pm2.5浓度每增加10个微克/立方米,肺癌死亡率增加15%~27%”听上去似乎很吓人,其实是很小的影响,因为对不吸烟者来说得肺癌死亡是小概率的事件,增加15%~27%也仍然很小。所以论文结论也说该研究只是证明了环境中的pm2.5浓度对肺癌死亡率有“小而可测量的增加”。正因为影响即使有的话也很小,所以才有争议,才有别的研究没能发现大气颗粒物与肺癌发病率、死亡率有关系。

钟南山表示,目前有多少人分别是由抽烟、雾霾引发肺癌,“还没有任何准确的数据”。(http://zqb.cyol.com/html/2013-03/12/nw.D110000zgqnb_20130312_4-T03.htm )

数据是有的。根据美国肺协的资料,近90%的肺癌是因为一手烟导致的,氡气导致了10%,职业接触致癌物导致了大约9~15%,户外空气污染导致1~2%。(因为肺癌有的是多因素引起的,所以合并风险超过100%,见:http://www.lung.org/lung-disease/lung-cancer/resources/facts-figures/lung-cancer-fact-sheet.html )

退一步说,如果钟南山不承认这些数据,而认为目前有多少人分别是由抽烟、雾霾引发肺癌还没有任何准确的数据,那么他为什么一开始就把北京地区肺癌发病率的增加肯定地归咎于灰霾的影响呢?

    最后我需要声明,我与钟院士的争论,不是关于雾霾对人体有没有危害,该不该治理的争论。而是关于一个医学界权威专家在向公众转述医学科研成果时,应该做到严谨而准确,不能为迎合公众对雾霾天气的关注,而夸大其危害。

20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