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明(葛莘)的大力丸害人

13 11 2010年

作者:tj

按他前半段的描述,在中国人的消化系统里面,乙醇到乙醛到乙酸的限速步骤是后面一步(乙醛到乙酸),所以他应该开发乙醛氧化酶,而不是乙醇氧化酶(乙醇的酶氧化产生乙醛,而不是乙酸)。

按照亦明老师的说法,欧洲人消化、分解乙醇的过程是:

消化系统的乙醇->血液中的乙醇->血液中的乙醛(quasi steady state并且浓度近似为0)->血液中的乙酸(毒性大大降低)

按照亦明老师的大力丸:

消化系统的乙醇+酶->消化系统中的乙醛->血液中的乙醛(短时间大量进入血液,浓度增长很快)

这个大力丸不但不能解酒,反而加剧毒性,不是害人么。

亦明(葛莘)的大力丸:

中国有三亿人饮酒,其中20%以上患有酒精类肝病。酒精中毒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的 身体健康。酒精在人体内经消化系统进入血液, 在肝脏先是被乙醇脱氢酶氧化为乙 醛,然后被乙醛脱氢酶氧化为乙酸。其中乙醛是造成酒后症状的主要物质,酒精中毒 实际上是乙醛中毒。不仅如此,乙醛还可能致癌。分子遗传学研究证明,东方人种 中,乙醇脱氢酶活性较欧洲人种高,而乙醛脱氢酶活性较欧洲人种低,结果饮酒后乙 醇被快速氧化为乙醛,但乙醛转化为乙酸的速度极为缓慢,从而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 害。本项目应用基因工程方法,从嗜酸耐高温微生物中克隆出乙醇氧化酶基因,然后 令其在生物反应器中超量表达,最终制成蛋白制剂。由于该基因来自嗜酸耐高温微 生物,所以它们的产物也具有嗜酸和耐高温的特性,能够在人的酸性胃液中起作用, 将乙醇氧化成乙酸,阻止或减少乙醇进入血液之中。这些蛋白质在高温情况下性质 稳定,便于加工生产,并可制成汤剂供消费者趁热服用。目前中国市场上虽然有多种 解酒类保健品,但没有一个是真正意义上的生物工程产品,并且其保健作用并不十分 明显。本项目融最先进的基因工程与蛋白质工程于一体,技术含量极高,但生产工艺 简单。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己经申请国家发明专利。本项目产品具有作用机理明确, 成份简单,功能性强,安全性高等特点。全国三亿酒民,如果其中十分之一每年使用 一次本产品,每次按五元人民币计算,年销售额即可达1.5亿元。



“方学家”亦明的无知、无耻和无赖

13 11 2010年

作者:james_hussein_bond

“方学家”亦明以两倍半的篇幅回答我的短文”亦明的无知和无理取闹”。关于adult stem cell是否可以翻译成"成年干细胞",他狡辩说,因为我举的例子是新华社和财经网的新闻稿,不能当成科学院认可的翻译。虽然这只是他乱抓救命稻草的行为,咱们为了让他明明白白地知道错在哪里,就再教他一回。

scholar.google.com从中文科学期刊上找到的”成年干细胞”有数千例,这里列两个:
《中华神经医学杂志》2003年第2卷第5期
神经干细胞的来源
李钢[1] 柯以铨[2]
[1]海口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海南海口570208 [2]第一军医大学珠江医院全军神经医学研究所,广东广州510282
摘  要:
神经干细胞是近年来神经科学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神经干细胞可来源于胚胎干细胞和成年干细胞,前者包括早期胚胎细胞和胎儿神经组织细胞,由于从胚胎获取干细胞面l临伦理学的束缚,从成年来源的神经干细胞将是未来临床应用更具可行性的途径。成年来源的神经干细胞包括存在于成年神经组织中的干细胞和从其他组织中分化得到的干细胞,其中骨髓基质细胞具有多分化潜能,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诱导分化出神经干细胞,目前备受关注。
《中国实验血液学杂志》2003年第11卷第1期
我国造血干细胞基础研究的新进展兼论干细胞可塑性
唐佩弦
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摘  要:
……北京输血研究所裴雪涛等从成人和胎儿的骨髓分离出成年源干细胞,又进一步诱导分化为骨、软骨、脂肪和神经原细胞等。……

至于亦明在抄袭问题上的无理取闹,我上篇短文已经说得很清楚。亦明的新文只是老调重弹,不值一驳。

本人劝亦明第一花点时间做真学问,不要再丢这种脸;第二如果被人指出错赶紧认错,不要破口大骂,有失风度。”无耻和无赖”的标签,原封奉回。



微博十日(2010年11月3日~11月12日)

13 11 2010年

http://t.sina.com.cn/fangzhouzi

9关注 446004粉丝 1929微博

收到香港朗文出的《新高中综合中国语文》,他们选了我的一篇文章《萤火虫的战争》作为科普作品选读。里面还有一篇台湾人、电机工程博士李宗恩写的论证中医是科学、西医不是科学的文章,有点搞。作者介绍里说李博士是中央研究院第一批院士,显然是和同名同姓、早在1963年去世的协和老院长搞混了。
http://ss11.sinaimg.cn/orignal/47406879t942048082dba&690
11月3日 14:46

西布曲明作用于与食欲控制有关的神经中枢,可降低食欲,1997年FDA批准作为减肥药物上市。最近由于临床试验发现服用西布曲明会提高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与对照组相比,服用西布曲明组患心血管疾病的比例高出了约1%),因此FDA让其撤市。国内是根据FDA的决定相应做出上市和撤市的,并不是自己的发现。
11月3日 15:24

迄今已有300多名肖氏手术受害者希望起诉肖氏的医院。肖传国称其手术成功率85%以上,总共做过1500多例,那么最多只有200多例不成功。我们现在收集到的受害者数量已可证明其成功率85%的说法为虚假,何况到现在还没有发现哪怕有一例是成功的。
11月3日 15:42

读美国法院的判决,就像是在读一篇论文,对双方的依据一一进行分析、辩驳,以理服人。而读中国法院的判决,就像是在读告示,以势压人。
@彭剑律师:法院偶尔会出些挑战良心底线的惊悚判决。判决书中通常会道貌岸然地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对被害人数千字的陈述和意见,仅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句话,就打发了;判决根本不会说不支持被害人意见的具体理由是什么,特别是在本来它就没有理由的情况下。
11月3日 20:22

铁强化酱油该不该吃http://sinaurl.cn/hChO9z
11月4日 11:23

肖传国案今天上午二审(终审)宣判,不出所料,二审维持原判,二审裁定书和一审判决书内容相似,都是没有讲判决的理由,无视我们提出的异议和提交的证据,一句“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就完了。根据裁定书,肖传国已在10月21日出狱被监视居住。
11月4日 11:28

“邓晓芒表示,当时,教育部的规定是合作著作只能有一人申请。”查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里面有多项获奖成果列着多个获奖者,有的多达4人,而《康德三大批判新译》获奖者只有邓晓芒一人。可见此人所说不足为凭。名单见:http://sinaurl.cn/h4RUiH
11月4日 19:58

明天(星期五)晚上8点35分,北京电视台青少年频道播出我和司马南、徐德亮作客“书香北京”,评我的经历和《大象为什么不长毛》一书。节目长50分钟。主持人樊登送我一支铁笔。
http://ss3.sinaimg.cn/orignal/47406879t9438eb0cf352&690
11月4日 20:09

据报道,昨天肖锤案二审宣判时在法院门口“一些‘挺肖派’也不远千里从武汉来到北京,并印刷了厚达400多页的材料《方舟子恶斗肖传国始末》,分送给在场记者。”他们是不是应该再弄一本《方玄昌恶斗肖传国始末》才能圆谎啊?
11月5日 13:56

新京报报道:对肖传国还能否回校任教,“昨晚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不愿做出回应。”判5个半月拘役而不是有期徒刑,不就是为了保留肖的教师资格为其刑满回校任教做铺垫的吗?你让“根叔”怎么回应呢?
11月5日 14:08

回复@Eunomy和谐社会:这些检察官、法官只是奉命挂名,没有必要和他们计较。 //@Eunomy和谐社会:为什么不公布这些枉法法官的”英名”?
11月5日 14:20

回复@草儿青青aaa: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我在QQ空间的镜像的粉丝数都超过这里了:有462984人喜欢。 //@草儿青青aaa:怪不得方先生的粉丝数这两天是如此的诡异,…
11月5日 14:32

肖传国又上了美国《科学》。2010年11月5日美国《科学》报道:来自中国的疑问给美国的临床试验带来麻烦,这里有译文:http://sinaurl.cn/h6tpIY
11月5日 14:39

回复@启步者一:也许又在清理僵尸用户。怎么会有那么多义务僵尸。 //@启步者一:方先生的粉丝数量被人为的限制了??   //@方舟子:回复@草儿青青aaa: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我在QQ空间的镜像的粉丝数都超过这里了:有462984人喜欢。 //@草儿青青aaa:怪不得方先生的粉丝数这两天是如此的诡异,…
11月5日 14:57

回复@四野小子:根据二审判决,追缴了8千元。剩下的是不是继续做活动经费使用? //@四野小子:貌似还没有没收那用于作案的10万元呢?! @程益中 说的对,这不是对肖的判决,而是对二方和社会的判决!
@程益中:肖传国雇凶伤害方舟子方玄昌案二审维持原判,肖传国被认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5个半月拘役。现在可以评论了吧?此判决,彻底改变了我对这类凶案的蔑视,我还以为至少死缓哩;只花10万元就雇了3个凶手差点要了2个人的小命才获5个半月拘役,并且住在宾馆里候审(不知有无桑拿按摩服务),真便宜到笑啊!
11月5日 15:04

@Anchoraged的白日梦:在传国科技大学2099届本科生毕业典礼上,校长李铁棍院士16分钟的演讲,被打断30次。全场7700余名学子起立,喷出辣椒水,齐声高喊:“棍叔!锤子!锤子!棍叔!”
11月5日 16:21

起诉书和判决书都不再提“雇凶”,十万元突然没了踪影,只轻描淡写地说了“肖传国提供的……部分资金”,连金额都不提了,所以就允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了。
@彭剑律师:在公安司法实践中,通常对雇凶伤害案严厉打击、除恶务尽,“对涉案人员非法定条件许可不允许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如http://sinaurl.cn/hC786E
11月5日 16:46

授予禹晋永研究员和教授头衔的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被北大撤销了,禹总从此当不成研究员和教授,只能继续当博士了。
http://ss7.sinaimg.cn/orignal/47406879t944afce81f16&690
11月5日 17:36

央视以前做过几个宣传肖氏手术的节目,对许多患者造成误导,还是希望他们能有机会自我纠正。
@方玄昌:连续加班两天两夜,刚刚才腾出时间写了博文《审判(三)》,博客链接http://sinaurl.cn/h4ENYf 刚写完这篇博文,接到央视记者短信,他们对“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揭露性报道被“干掉”了。但还是期望大家继续关注。
11月6日 17:19

这是向教育部学的,去年教育部长也说了对学术造假要零容忍。一年多以来被揭露出了那么多造假,不也都容忍了。真零容忍了我有更多的事可做,可以专心做科普了。
@牛文文:“我们对科技造假零容忍”,“有举必纠”,科技部要这么牛,那 @方舟子 岂不没事做了?
11月6日 17:34

“北大科学传播中心”现在又变成了“北大力挺肖传国中心”了,中心主任吴国盛、副主任刘华杰都公开支持肖。刘副表示如果肖坐牢,要去探监。 //@野有蔓草2000:什么时候也把以反科学为已任的北大科学传播中心撤销得了,
11月6日 17:39

回复@三螺藻:不知道,从前天开始就不不正常,似乎背后也有一股神秘力量。 //@三螺藻:加了方老师的关注,却很久没显示有方老师的微博,是程序错误还是有人在中作梗。
11月6日 17:56

唐骏在最新演讲中讲了他在法国最有名的餐厅喝红酒的故事,说两瓶红酒倒不满四只杯子,餐厅侍者有意见。一瓶红酒750毫升,两瓶1500毫升,看来唐骏用的杯子至少能装400毫升。唐骏是在法国最有名的餐厅用大啤酒杯喝红酒吗?(新语丝网友一叶知秋对此有贡献)
11月6日 18:14

新语丝移动设备版,适用iPhone, iPad, iPod Touch。有网看在线版,无网看离线版电子书。http://sinaurl.cn/h6VPc5
11月6日 18:27

回复@kezhang1201:Android应该也能看,试试。iPad看不了的大概用的是wifi吧。 //@kezhang1201:老方,来个Android版本!
11月6日 19:14

其实不管媒体是否还要继续揭露肖氏手术,肖氏手术也已经一锤成名天下知,以后应该不会再有人相信其虚假广告了。连此前国内唯一一家还在做肖氏手术的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泌尿外科也悄悄从网上撤下了肖氏手术的广告。肖氏手术的命运已经结束,接下来要做的是为其受害者讨回公道。
11月6日 19:19

在检察院、法院看来,砖块是杀人凶器,铁锤、铁管反倒不是了。用砖块砸头是故意杀人,用铁锤、铁管砸头叫寻衅滋事。
@彭剑律师:11月5日上海法制报披露案例显示:被害人被鉴定为轻伤,没有性命之忧,二被告人都不承认自己有杀人的故意,但检方认为:两人事先就已经多次预谋,且袭击时凶手故意用砖块等物重创被害人的头部,显示出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杀害被害人的故意。嘉定区检察院已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提起了公诉。
11月7日 15:13

周立波把网上流传的段子当成自己编的笑话来娱乐人,唐骏把网上流传的段子当成自己的亲身经历来教育人。哪种做法更有才也更恶心人?
11月7日 18:14

如果只是帮助润色英文无可厚非,但是居然还能帮助解决学术问题,那的确可以说是“论文代写”了。
@Kinday:科学网(http://sinaurl.cn/h4nHhZ)竟然做“论文代写”的广告,晕!@方舟子 老师来看看吧!
http://ww2.sinaimg.cn/large/64406bbbjw6db5kw4y5oij.jpg
11月7日 20:06

我没去参加今天上午的民事部分宣判。刚刚从彭律师的微博看到结果,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就肖传国雇凶谋害方舟子、方玄昌案的民事赔偿,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2010年11月8日一审判决肖传国等五被告人赔偿方舟子500元,赔偿方玄昌2174.54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
11月8日 13:43

餐厅一般不会主动提供大红酒杯,即使给大酒杯,也只是倒大约四分之一。又不是喝香槟或啤酒。 //@黄歆泉:看来方舟子老师只喝功夫茶,500毫升的红酒杯是很常见的 //@王敏敏:您喝过红酒吗?让@高亮 哥给您补补功课吧!
@方舟子:唐骏在最新演讲中讲了他在法国最有名的餐厅喝红酒的故事,说两瓶红酒倒不满四只杯子,餐厅侍者有意见。一瓶红酒750毫升,两瓶1500毫升,看来唐骏用的杯子至少能装400毫升。唐骏是在法国最有名的餐厅用大啤酒杯喝红酒吗?(新语丝网友一叶知秋对此有贡献)
11月8日 16:02

“近日,市民李凡(化名)称两年前曾遭人持械袭击,凶手就是袭击方舟子和方玄昌的戴建湘、许立春,他已向警方提供线索。”2007年湘潭破获一起打砸的士敲诈司机的团伙犯罪案,其中有戴建湘。许立春也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http://sinaurl.cn/h6fsim http://sinaurl.cn/h9Sl1s
11月8日 16:17

问了判决书的内容,石景山法院判肖传国等人赔我500元钱,不是为了让我请客用,而是因为我八次配合警方调查给的误工费。误工标准根据的是农民工的标准。石景山法院,你太幽默了。
11月8日 16:37

这是报道的原话:“邓晓芒表示,当时,教育部的规定是合作著作只能有一人申请。”此说被我证伪后,邓晓芒辩解说:“我的表述是:教育部规定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改口也就算了,怎么反过来指责我误解了呢?说了半天,还是没说清楚为何别人能多人获奖,你的就不能?
11月8日 21:46

被人骂了可索取精神损失赔偿,被人打了不能索取,这不是鼓励打人吗?我对肖传国文斗,武汉法院判赔肖4万元。肖传国对我武斗,北京法院判赔我5百元。文斗远不如武斗,中国的法律太神奇了。
@彭剑律师:最高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详见http://sinaurl.cn/h6fkBL亦规定能获赔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11月8日 21:51

回复@述而:获奖证书只给获奖者一人。教育部当年用红头文件发给各省教育厅、各高校的获奖名单中,获奖者只有邓晓芒一个人。 //@述而:邓的网站已经公布了获奖证书,我看方先生怎么回应
@方舟子:这是报道的原话:“邓晓芒表示,当时,教育部的规定是合作著作只能有一人申请。”此说被我证伪后,邓晓芒辩解说:“我的表述是:教育部规定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改口也就算了,怎么反过来指责我误解了呢?说了半天,还是没说清楚为何别人能多人获奖,你的就不能?
11月8日 22:58

邓晓芒说他不知道怎么申报有两个作者的项目让两人都获奖,他实在太健忘了,因为在前面一届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邓晓芒因《黄与蓝的交响――中西美学比较论》一书得奖,而且是和易中天一起得的,他是第一作者,应该就是他申报的吧?
11月8日 23:17

邓晓芒最令人不齿的是,他居然还有脸在公开信中引用杨先生在2004年4月在武汉大学召开的表彰大会上恭维他的话。那次会议是在报奖之前开的。他怎么不敢引用杨先生在去年写的《后记》和《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七个寒暑》对他们两人的合作实质的详细说明和对他的委婉批评?
11月8日 23:36

邓晓芒是华中科技大学的著名教授,怎么把自己当成了“既无头衔又无权势的人”了?我这么说自己还差不多。
11月8日 23:56

关于奖金的情况,如果邓晓芒所说属实,即他分给了杨先生,我愿为在微博上引用别人的说法说他“独吞奖金”而道歉。
11月9日 00:24

邓晓芒说“所谓杨老师把译者的署名‘让’给了我的说法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这个“无稽之谈”恰恰是杨先生自己说的:“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三大批判的选集与三大批判全集的署名方式不同,后者是邓晓芒译、杨祖陶校。这完全是我作出的安排,是我本着一贯地扶持后学的为人为学的品格主动这样做的。 ”
11月9日 12:37

邓晓芒在公开信中声称奖金没有经过他的手,是学校分别打到他和杨先生的帐号的。但是11月2号他接受自强新闻中心记者采访的说法却是:“我当时拿到钱到杨老师那里,就是往桌上一放,杨夫人就说怎么分,我说那二一添作五吧。”该则新闻已被删除,但快照可见到。
11月9日 12:48

邓此前关于他到杨家分钱的说法是回应他独吞教育部奖金的指责,而不是指稿费或别的奖金。长江商报的报道也用了这个说法。http://sinaurl.cn/h481ez
11月9日 13:26

长江商报的报道改成了分稿费,其他完全一样。但是自强新闻最初的报道回应的是分奖金。没人对稿费的分发有疑问。 //@方舟子:邓此前关于他到杨家分钱的说法是回应他独吞教育部奖金的指责,而不是指稿费或别的奖金。长江商报的报道也用了这个说法。http://sinaurl.cn/h481ez
11月9日 13:46

除了教育部的文件,《武汉大学获得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览表》中也只有邓晓芒的名字,无杨祖陶,虽然当时杨、邓都是武汉大学的教授。邓晓芒说的有杨名字的获奖名册我未见到,而且那个名册是晚出的。www.docin.com/p-611227.html
11月9日 14:49

鲁中晨报记者姜涛全文伪造对我的采访。11月8日晚上我没有接到过他打来的电话,不存在“激动得有些语塞”。10月20日我还在美国,不可能在“北京市崇文区一家名为老浒记的餐馆”接受其采访。引用我的话有的是从别的媒体摘录的,有的则是捏造的。http://sinaurl.cn/h6IBLe
11月9日 15:30

这个子虚乌有的采访捏造了我很多话,想让读者以为我是个名利之徒,却证明了该记者内心的阴暗。还把别人批评我的话说成是我的反思“我也有弱点,那就是有力量,却缺乏技巧,这的确是我的软肋。”,太无耻了。
11月9日 15:38

鲁中晨报记者姜涛刚才打来电话,我这回倒是“激动”,但没有“语塞”,把他训了一顿。我想起来了,他上个月曾以大众日报记者的名义联系我,说要写一篇报道,不浪费我的时间做采访了,想综合别的媒体对我的报道,要我提供照片。我只允许他引用我在别的媒体说过的话,他却大胆地胡编乱造了 。
11月9日 16:30

回复@豫雨楚风:他没有道歉,说是要消除误会,说他是一直支持我的。且不说整篇报道的基调是在抹黑我,即使支持我,就可以胡编? //@豫雨楚风:呵呵,估计是“鲁中晨报记者姜涛刚才打来电话”道歉了。方舟子还真是厚道,对于认错道歉的人,从来都是宽容。
11月9日 16:41

肖传国买凶报复案的民事判决部分我不打算上诉,就让那500元钱的误工赔偿作为一个笑话流传下去吧。我本来就一无业游民嘛,8次误工也就值那么点钱了。判决只赔方玄昌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部分他可以另外起诉。
11月9日 17:10

我的好友对这次法院的判决没有一个认为是合理合法的,鲁中晨报竟捏造对我的“好友”的采访,认为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劝我善罢甘休。这则假新闻《“打假斗士”方舟子:对赔偿不满称简直是胡闹》被金融界、中国山东网、瞭望观察网、环球网、金黔在线等网站转载,敬请删除,免得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11月9日 18:26

鲁中晨报的领导似乎认为其记者姜涛曾经和我联系过,所以虽然没有对我进行采访,但是伪造对我的电话和当面采访、大量地捏造我的言论,就都情有可原了?有这样的办报方针,难怪假新闻不断,把记者节变成愚人节。
11月9日 18:38

回复@冰火2005: 还允许增加粉丝就不错了,前几天还不能增加了。以前猛增的粉丝也许有水分的,我不觉得真有那么多。 //@冰火2005:原来一天增加5000粉丝,今天只增加了200人。昨天发布只赔500元的微博时粉丝为444777
11月9日 23:10

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了多次研究,专家的意见是一致的,“肖氏反射弧手术”还没有在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性的循证医学证据,就是说这个技术不应该在临床上使用。——卫生部这个姗姗来迟的表态为肖氏手术打下最后一颗棺材钉,虽然它其实已经死了。http://sinaurl.cn/h6MwD8
11月9日 23:17

回复@雯熙她爸:很多支持肖传国的人其实是为了反对我。《科学的历程》有很多低级错误,曾经被我批评过。我还批评过吴国盛挂着“科学传播”的招牌反科学。所以谁反对方舟子他就跟谁一伙了。
11月10日 14:41

各媒体报道的都是卫生部认为肖氏反射弧手术没有在临床使用的安全有效性的循证医学证据,不应在临床使用。光明网经济频道副总监沈阳发出的报道却是卫生部发言人“肯定肖氏反射弧手术有临床需求,不是一个造假手术”。这个枪手当得太尽职了。(卫生部肯定的是脊髓神经损害的排尿问题有临床需求)
11月10日 15:11

结石宝宝父亲赵-连-海因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起哄闹事”,今日上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半,相当于5次“寻衅滋事”雇凶害人的刑期。再次见识了中国法律的神奇。
11月10日 15:23

今晚9点25分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播出《“肖氏手术”真相》。
11月10日 18:47

《华商晨报》好文:“如此宣判,不仅会打击掉方舟子的信心,更会打击到整个社会对于造假的那种愤怒与良知。”“方舟子的故事似乎在告诉我们,你给他讲正义,他跟你抡锤子;你跟他讲法律,他却跟你玩“过家家”。”http://sinaurl.cn/h43QmC
11月10日 20:10

有时,正因为受到了法律的羞辱,才更需要坚持。 //@南北瓜:老方 法律如此羞辱你 你为何还要坚持呢?
11月10日 20:42

视频: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采访肖传国手术受害者和专家,揭露《“肖氏手术”真相》http://sinaurl.cn/h6xtZB
11月11日 16:00

直接点视频播放,点网址反而看不了。也可看凤凰网上的(分成几段):http://sinaurl.cn/h41PRo
11月11日 16:19

肖氏之歌,王立平曲,@Davidrey 词:肖氏 肖氏 有多少英雄豪杰都来把你敬仰 肖氏 肖氏 有多少神奇的故事到处把你传扬 精湛的技艺 举世无双 法院助威振四方 李刚的时代 资源共享 铁锤打出终生辉煌 神奇的故事 神秘的地方 流氓敬佩 恶棍向往 巫术的故乡 骗人的地方 天下驰名 臭名远扬
11月11日 16:26

视频:北京台青少频道《书香北京:方舟子揭开真相的伤疤》“打开方舟子最新科普力作,走近中国号称树敌最多的狠角色。” http://sinaurl.cn/h6JP4C
11月11日 16:37

土豆网有了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肖氏手术’真相”的视频。http://sinaurl.cn/h419vK
11月11日 17:34

回复@十年梦:现在我们已找到了300多名(节目说200多名是以前的数据)接受过手术的患者,没有一例成功。肖传国曾经在媒体上大肆宣传的三个典型成功病例,经调查都不成功。 //@十年梦:有没有成功的病例?
11月11日 18:24

经“方学家”举报我大量地“一稿多投”,我才发现原来国内有很多报刊大量地转载我的文章却从来不给我稿费,其中包括一些我此前没有听说过的刊物。问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到现在也只有两家报刊由他们代收了稿费。
11月11日 22:13

我没有任何理由去关注常州警方动态,是有另外一个方舟子吗?“常州成立两个多月的“平安常州”博客、微博群,目前总访问量已突破26万次,微博粉丝达10930名,其中还不乏有方舟子等国内知名人士。目前位居全国公安博客、微博排行榜第18位、全省第1位。”http://sinaurl.cn/h6M86M
11月11日 22:37

这几天经常有人问我“氢化油”、“植物奶油”、“反式脂肪酸”的事,请看我在《中国青年报》的文章《反式脂肪酸究竟有多可怕? 》http://sinaurl.cn/h6JyA5
11月12日 12:45

肖传国的枪手、光明网经济频道副总监沈阳向美国驻华大使造谣,胡说卫生部发言人肯定肖氏手术,把我们对肖氏手术的揭露说成是“美国企业侵犯中国企业、个人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例子!光明网养了这么个造假枪手,是想要用谣言挑拨中美关系、制造中美纷争吗?http://sinaurl.cn/h6xna5
11月12日 13:18

齐鲁晚报好文:“扰乱社会秩序”几乎已成为有关部门为意见不同又不大听话的民众专门设置的罪名,而碰到真正的“扰乱社会秩序”者,倒显得相当宽容。前些日子肖传国雇凶伤害揭露其学术造假的方舟子一案,法院判决肖传国仅仅拘役五个半月,还不到赵-连-海一个零头。http://sinaurl.cn/h6JuqI
11月12日 14:08

欣赏另一起“寻衅滋事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http://sinaurl.cn/hC2urL 和彭剑律师辩护词 http://sinaurl.cn/h6MFUA
11月12日 14:20

《新周刊》评“年度最有价值微博TOP10”,把自己的微博也评上,自称“中国最具人气的媒体官博”、“既理性又感性,既尖锐又平和,既新潮又传统,既嬉皮又雅皮,既用匕首刺中黑暗,又用热血接纳光明”,评委给自己颁奖,太搞了吧。(我的微博也上榜了,不存在酸葡萄心理)http://sinaurl.cn/h6JCLF
11月12日 15:24

回复@青青微风:牛奶含天然的反式脂肪酸大约2~5%,虽然不高,但牛奶中的饱和脂肪酸也不是好东西,所以最好喝脱脂或低脂牛奶。花生、大豆、玉米、菜籽、橄榄等植物油如果没有经过氢化,都是顺式的。
11月12日 18:01

回复@coolwater:快餐店用来油炸的油是氢化油。丹麦禁用反式脂肪酸后,快餐店改用非氢化植物油油炸,就不至于产生反式脂肪酸。 //@coolwater:请问方先生:你文中提到炸土豆条含不少反式脂肪酸。那么植物油煎炸了后都会变反式脂肪酸吗, 比如用电饼铛做鸡蛋韭菜饼呢?
11月12日 18:05

回复@陶家华:避免动物油(富含饱和脂肪酸),最好选择用富含单不饱和脂肪酸的植物油(橄榄油、菜籽油、花生油),其次用富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植物油(大豆油、芝麻油、玉米油、葵花籽油)。 //@陶家华:方老师,那平时炒菜用油用哪些比较好?
11月12日 18:16

鱼油(富含Ω-3多不饱和脂肪酸EPA和DHA)最好,其次是普通植物油,橄榄油、花生油、菜籽油(单不饱和脂肪酸)可能比大豆油、芝麻油、玉米油、葵花籽油(Ω-6多不饱和脂肪酸)好些。氢化植物油最差(反式脂肪酸),其次是哺乳动物油、椰子油、棕榈油和可可油(饱和脂肪酸),都应尽量避免。
11月12日 18:31

回复@XengXengXeng:植物油中的Ω-3多不饱和脂肪酸为ALA,是否像EPA和DHA一样能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还需进一步研究。 //@XengXengXeng:富含Ω-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flaxseed oil您好像忘了。
11月12日 18:41

回复@孙格致X:我一直说EPA和DHA有降低心血管疾病的有效证据,但是提倡吃鱼,不提倡吃质量无保证的保健品。吃鱼要多样化,避免含汞量高的种类。 //@孙格致X:方老师你不是说过DHA没有有效的证据吗?
11月12日 18:46

回复@张小迈:巧克力这种东西偶尔吃吃没什么。我也吃。需要注意的是天天、顿顿都吃的日常食品的用油情况。 //@张小迈:这么说巧克力也不能吃了?
11月12日 19:00

回复@KenTaKey:他说光明网总经理支持他,不怕告。看来整个光明网成了肖氏枪手网了。 //@KenTaKey:向光明网举报沈阳
11月12日 19:46



亦明的无知和无理取闹

12 11 2010年

作者:james_hussein_bond

亦明在一篇新的长文里,又声称方舟子抄袭了《纽约时报》。这篇长文里,亦明暴露了罕见的无知和无理取闹。他说方舟子不懂生物学,证据是:
引用:
方舟子细胞生物学的无知,还可以从他把adult stem cells翻译为“成年干细胞”得见一斑。原来,adult stem cell是相对与embryonic stem cells而言,并不一定是来自成年人的体内。即使来自幼儿的体内的干细胞也属于adult stem cells。而方舟子却望文生义,把它“生译”为“成年干细胞”。

可是随便搜搜中国科学院的网站,就会看到这样的大标题:

引用:
瑞典科学家表示对成年干细胞再造器官能力存疑

引用:
美掀起成人干细胞研发热目前实验取得进展

引用:
“有潜力的”成人干细胞市场

难道中国科学院里没有一个人懂细胞生物学?抑或亦明学的是外星细胞生物学?

至于抄袭的指控,这也太可笑了吧:

引用:
方舟子1:“辩论的中心是:胚胎是否算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人?天主教以及基督新教的某些派别认为在受精的一刹那,人的灵魂就已产生,因此一个受精卵也是人,……由于从胚胎中分离干细胞,要‘杀死’胚胎,在这些教徒看来,也就是谋杀,应该禁止。”
《纽约时报》1:“When does a human life begin? ……The Catholic Church says that life begins at fertilization, when egg and sperm unite and that the embryo created from this union has the same rights due any person. Because embryos must be destroyed to generate embryonic stem cells, opponents of the research say it is morally unacceptable.”

亦明是看不懂中文呢?还是看不懂英文?两段文字讲的确实是同一件事,但是叙述完全不同。如果亦明真的英文太差,我可以替他把纽约时报的这段翻译出来:
引用:
人的生命是何时开始的?。。。。。。天主教会认为生命始于受精,即卵子和精子结合的时候,而且其结合产生的胚胎应有所有赋予人的人权。因为产生胚胎干细胞的过程需要毁坏胚胎,这类研究的反对者说这是道德上不可接受的。

其它几段也是如此。
假设亦明能读中文,也知道什么叫抄袭,那结论只能是:
1. 亦明不懂生物学。
2. 亦明不懂英文。



反式脂肪酸究竟有多可怕?

11 11 2010年

    食用油的安全问题时不时地会成为舆论的热点。前一阵子国内媒体热炒过地沟油,最近又开始热炒“植物奶油”或“氢化油”,说它们富含危害健康的反式脂肪酸,“被专家列入人类食物历史上最大的灾难之一”。并称现在不少欧美国家已经开始对氢化油封杀、叫停,但在国内仍然可以看到普遍使用氢化油的情形。

    果真如此吗?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什么是反式脂肪酸。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很反面,但其实是根据其分子结构命名的,很中性。脂肪由脂肪酸和甘油结合而成。脂肪酸的样子像一条长长的链条,是由一个个的碳原子串起来的,碳原子上面还有氢原子与之结合。碳原子的化合价是4价,可以跟其他原子形成4个共价键,氢则是1价。在链条中间的碳原子,由于已与两个碳原子相连,最多还可以结合2个氢原子。如果链条上每一个碳原子都尽可能多地与氢原子结合,我们就说这种脂肪酸达到了饱和状态,称之为饱和脂肪酸。动物脂肪和某些植物油(包括椰子油、棕榈油和可可油)富含饱和脂肪酸。

    在饱和状态下,链条中的碳原子彼此是以单键相连的。有的脂肪酸的链条中间的两个碳原子彼此是以双键相连的,这时这两个碳原子都分别只与一个氢原子结合,处于不饱和状态,我们把这种脂肪酸叫做不饱和脂肪酸。这两个以双键相连的碳原子,如果它们的氢原子位于同一侧,叫做顺式,这种脂肪酸就叫顺式脂肪酸。如果它们的氢原子分别位于两侧,就叫做反式脂肪酸。顺式脂肪酸的链在双键的地方打了一个弯,性质不稳定。反式脂肪酸则和饱和脂肪酸一样是直链,比较稳定。

    在从前,食用的脂肪主要是动物脂肪,例如黄油、奶油、猪油,它们比较稀少、昂贵。植物油倒是便宜,但是供食用的植物油的脂肪酸基本上都是顺式脂肪酸,它们很不稳定,是液体,而且容易变质,这是由于自由基攻击链条中的双键造成的。20世纪初,德国化学家威廉·诺曼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给植物油中的双键提供氢原子,让它们变饱和,这个过程称为氢化,这样制造出来的油就叫氢化油。如果所有的双键都被氢化、饱和了,顺式脂肪酸就变成了饱和脂肪酸。但是通常只有部分双键被饱和,由于工艺的原因,在氢化的工程中剩下的双键两头的碳原子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它们的氢原子由顺式变成了反式。这样,氢化油就含有大量的反式脂肪酸。

    植物油氢化之后,变成了半固体,性质稳定、不容易变质,可以代替动物脂肪使用,而且价格要便宜得多。从德国、英国开始(而不是像国内某些专家说的,是美国人干的“好事”),氢化油很快地被大规模生产,在食品加工业中获得了广泛应用,被用来制作糕点、调味品和油炸食品。在上个世纪60年代,人们已认识到摄入动物脂肪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植物油相对来说比较健康。这个时候,使用氢化植物油取代动物脂肪,被认为不仅经济上合算,而且对健康也更有利。

    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人们逐渐认识到氢化植物油对健康的危害实际上比动物脂肪还要大。这主要是由于其中的反式脂肪酸引起的,它增加的心血管疾病的风险,比动物脂肪中的饱和脂肪酸还高。衡量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的一个标志是血液中胆固醇的含量。胆固醇有两种,一种是“坏”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如果它的含量过高,就会慢慢地在动脉管壁沉积下来,形成粥样小瘤,导致动脉硬化。一种是“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能够防止粥样小瘤的形成。饱和脂肪酸能增加“坏”胆固醇的含量,相应地增加了心血管疾病的风险。而反式脂肪酸除了能增加“坏”胆固醇的含量,同时还能降低“好”胆固醇的含量,相当于双重增加了心血管疾病的风险。顺式脂肪酸则没有这个问题,有的顺式脂肪酸反而能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即使在摄入的量很少时(只占食物热量的1~3%),反式脂肪酸对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仍然很明显。反式脂肪酸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危害,但还没有确证。反式脂肪酸除了能给人体提供能量之外,没有营养价值,反而有害,那么就应该尽量减少摄入它,越少越好。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是每天摄入的反式脂肪酸的量不要超过食物热量的1%,大致相当于不要超过2克,吃一份炸薯条就远远超过这个量了(大约含5~6克反式脂肪酸)。所以如果经常吃快餐、糕点、油炸食品、零食的话,是很难不超过这个限量的。一个美国人平均每天摄入的反式脂肪酸的量是5.8克。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考虑是否用政府的力量来限制、禁止反式脂肪酸的使用。但是目前只有丹麦等个别国家和纽约等个别城市采取了行动。一些厂家被迫或自愿改变配方,推出“不含反式脂肪酸”的产品。但是这类产品往往是用动物脂肪或棕榈油等富含饱和脂肪酸的植物油来代替氢化植物油,同样对健康有害。“植物奶油”固然不好,天然奶油也最好避免。在反对使用反式脂肪酸的同时,还要提倡使用顺式脂肪酸,才是健康之道。

2010.11.8.

(《中国青年报》2010.11.10)



肖传国的枪手、光明网经济频道副总监沈阳向美国驻华大使造谣

11 11 2010年

光明网经济频道副总监沈阳这几个月来一直利用职权在光明网建立专题为肖传国鸣冤叫屈、为肖氏手术做虚假广告,同时造谣诽谤、污蔑攻击我。在卫生部发言人公开否定肖氏手术后,他居然在光明网上发报道,把卫生部发言人的话歪曲成肯定肖氏手术。现在他居然又利用参加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接受中国媒体采访的机会,向美国驻华大使提供错误信息,继续造谣,胡说卫生部发言人肯定肖氏手术,为犯罪分子肖传国鸣冤叫屈,把我们对肖氏手术的揭露说成是“美国企业侵犯中国企业、个人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例子!光明网养了这么个造假枪手,是想要用谣言挑拨中美关系、制造中美纷争吗?

http://tech.gmw.cn/2010-11/10/content_1378775.htm

美国驻华大使就知识产权保护回答光明网记者提问
娄红乐 沈阳 刊发时间:2010-11-10 18:47:40 光明网  [字体:大 中 小]

图为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

图为光明网记者沈阳向洪博培提问。

“第一届年度大使中国知识产权对话”于2010年11月10日在王府饭店召开。本届对话的主题为“知识产权公众意识与执法的最佳实践”,将为知识产权利益相关方与政府官员之间构筑一个积极合作的对话平台,以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此次聚焦知识产权最佳做法和执法的对话吸引了超过150名来自中国、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的官员和私营部门代表。与会者讨论了扩大知识产权执法中最佳做法,探讨在线侵权和假冒,并保护病人免受假冒药品(伤害)的途径。对话与会者回顾了建立多国和多部门合作来探讨这些问题的成功战略。他们强调了侵犯知识产权对国际企业界的共同威胁,并强调知识产权不仅是美国或中国的问题,它需要一个联合的反应。

洪博培大使、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以及中国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为此次活动做了主题演讲。来自美国、中国、欧洲和其他多家公司的与会者也做了发言。

在上午作了主旨发言之后,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先生同中外约10家主流媒体记者进行对话。本网综合频道部副总监沈阳第一个提问,下面是洪博培大使就知识产权保护回答光明网记者提问。

以下是双方的问答:

光明网:您好,大使先生,从10月25日到今天半个月时间,我己经同您见了三次面,在三味书屋、第四次中美互联网论坛晚宴和今天,这三次会议听到了您及很多专家都在谈论互联网、自由、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反盗版问题。特别是很多人只讲中国企业、个人侵犯美国企业知识产权问题,但是没有人提到美国企业侵犯中国企业、个人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下面我举去年9月以来自己亲身参与的三个涉及中国企业、个人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报道的例子。

第一个案子是一位美国籍公民,他把20多年前在欧美己成熟的“AQA”(Any Question Answered,你问我答之意)技术,在几年前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了专利,去年获得了批准,并开始起诉用户,诉讼额高达中国2008年GDP的22倍,后来这个专利纠纷案被中国专利局撤销了;( http://www.21cbh.com/HTML/2009-9-1/HTML_8DIYP0Q1G8X5.html )

第二个案子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的“长链二元酸”专利授权给一家美国投资企业生产,这家企业偷偷地又去中国专利局申请了专利,反过来起诉中国科学院授权的其他中国生产“长链二元酸”企业,此案引致了中国科学院同授权的中国生产“长链二元酸”企业起诉这一家美国投资企业生产,并向中国专利局申请撤销其专利,双方都是投资几十亿人民帀的大型化工企是,案情在中国国内引起了很大反响( http://health.gmw.cn/2010-09/21/content_1269224.htm );

第三个案子是最近中国网络媒体中很受公众关注的一位持美国绿卡叫“方舟子” 的人同一位从美国回到中国来的叫“肖传国”教授,方舟子有一个放在美国叫“新语丝”网站,不断指责肖传国获得美国NIH卫生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是造假,却没有办法在中国或者美国用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研究项目昨天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也肯定了它不是一个造假手术,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外科手术( http://topics.gmw.cn/node_9803.htm http://topics.gmw.cn/node_10053.htm )。

请问大使先生:您听了这三个案例之后有什么感受?作为美国政府的官员,您对于出现这种侵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个人权利事件的中国当事人有什么好的司法协调处理建议?

洪博培:

对此我感到很惊讶,这些案件大部分是中国企业诉中国侵权的,是中国对中国的诉讼。在美国,我们开放透明的、大家相互理解的一个体系,一个法律体系,保护创新,保护专利、商标,这在美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美国独立之后,就是在两百四十年前,弗兰克就领导成立了一个商标专利局,现在这个局是属于美国商务部的,所以从建国初期到现在,这种观念——用法律来保护创新、创造、发明实在是太重要了。从经济体刚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意识到这属于将来经济增长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那么今天,致力于这个目标的坚定性和建国初期是一样的,尊重这些规则而且肯定要坚决执行。而且针对个别案件,有些程序需要遵循,提请有关部门注意,我想你刚才形容的几个案例也是这种情况。那么在中国,我们所寻求的是,在大家制定一系列的相关法律的工作已经做得很好了,现在需要的是增进和改善法律的执行,这个方面我们遇到的问题较多,就是在进行商业交易的时候,在某些省份、某些城市会遇到问题。我们寻求与中国的商业对话,涵盖了很多领域,你提及的案件,都应该在这些对话当中提出来,让他们使用美国的法律,因为美国的执法工作是很严格的。我们很希望在中国也有类似的很严格的执法工作。假如这样的话,不仅对美国的公司,而且对全球各地在中国进行交易的公司都是很重要的,而且对新一代的创新者、创造者和企业家,在中国也是很重要的,不管是制造业、出版或者互联网方面的新的创意和软件,这都是属于中国的未来。这些创意越来越需要产权保护,我们今天一整天都是在传达这样的信息,所以我们很希望彼此交流这方面的信息。如果市场上的公司听到了局部地区存在问题,他们会怎么想?因此最好是中美两国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些问题,因此我们今天的对话主要是围绕执法问题,今天的目的是听取双方的意见,希望中国能更严格的执行这些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



视频:北京台青少频道《书香北京:方舟子揭开真相的伤疤》

11 11 2010年

“打开方舟子最新科普力作,走近中国号称树敌最多的狠角色。”



视频:央视二套经济半小时“‘肖氏手术’真相”

10 11 2010年

央视网站上的链接失效,看凤凰网上的(分成几段,从这段开始):





鲁中晨报记者姜涛全文伪造对我的采访

10 11 2010年

我从未接受过《鲁中晨报》记者姜涛的采访,这篇试图把我描绘成名利之徒的采访记完全是捏造的。11月8日晚上我没有接到过他打来的电话,不存在“激动得有些语塞”。10月20日我还在美国,不可能在“北京市崇文区一家名为老浒记的餐馆”接受其采访,还说出“这还是第一次有山东的媒体采访我,今天是一定要来的”这种莫名其妙的话(此前山东媒体采访我的多的是)。这篇采访里面引用我的话,有的是从别的媒体对我的采访摘录的,有的则是无中生有捏造的,比如下面这些话,全是记者编造的:“你可以说我不是好人,但绝不能说我是坏人。”“认识我的人远没有现在这么多。”“我也有弱点,那就是有力量,却缺乏技巧,这的确是我的软肋。”“人在做天在看,我这个人清清白白,不像某些人。”“但有一点却让我非常欣慰,那就是所有人都真正了解了我方舟子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至于说我因为鄢烈山“一篇十分中肯的文字”而被我列为不良记者,则纯属造谣。我以前已多次说过,鄢烈山是因为在别的事被我列为不良记者。

该记者声称对我的某位好友的采访,应该也是捏造的。我的好友没有一个认为法院对肖传国案件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

晨报记者对话“打假斗士”方舟子

鲁中晨报全媒体记者 姜涛 发自北京

2010-11-09

    昨天,备受关注的“方玄昌、方舟子遇袭案”的民事赔偿部分有了结果,北京石景山法院判决肖传国等5人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方舟子500元,赔偿方玄昌2174.54元。而此案的刑事部分审判则以二审法院驳回肖传国、戴建湘的上诉,维持原判而告一段落。

赔偿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简直胡闹!

    11月8日下午,本报记者从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处了解到,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民事部分已于当天上午一审宣判,方舟子获赔500元,方玄昌获赔2174.54元。

    此前,本案的刑事部分已于11月4日终审宣判,北京市一中院对肖传国雇凶袭击方舟子一案做出终审判决,裁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维持原判,判决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该案的刑事部分已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该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对肖传国等5名被告人的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在10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肖传国和戴建湘拘役5个半月,判处许立春拘役4个月,龙光兴拘役3个月,康拥军拘役1个半月。宣判后,肖传国的律师高子程表示不满,要向市高级法院提起申诉,而方舟子一方也坚持认为判决过轻,要提出申诉。

    肖传国的律师高子程认为,从整个事件看,肖传国雇凶殴打方舟子、方玄昌,是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但两名受害者的伤情又没有达到定罪的程度,纯从法律角度考虑,只能算是一起治安案件。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偏离了法律轨道,如果认为雇凶打人的行为,即使未达到严重后果,也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可以通过修改现行法律来规范,但不能在此之前随意定罪。

    与此同时,一直对此事保持高调的方舟子,则干脆把法院裁定书原文发布在博客上,并在微博中写道:肖传国案,不出所料,二审维持原判,二审裁定书和一审判决书内容相似,都没有讲判决的理由,无视我们提出的异议和提交的证据,一句“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就完了。

    11月8日晚些时候,本报记者联系上了方舟子,电话中,他明显对此判决结果并不满意,“这简直就是胡闹!”一直能言善辩的方舟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竟激动得有些语塞。

    在方舟子的新浪微博中本报记者看到,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他甚至这样回应道,“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

你可以说我不是好人但绝不能说我是坏人
   
    他可能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名既可以被唾沫淹死,又可能被掌声震死的人。

    10月20日中午,北京市崇文区一家名为老浒记的餐馆,方舟子如约而至。“这还是第一次有山东的媒体采访我,今天是一定要来的。”虽然没有把话说明,但方舟子的言外之意是想通过这次采访,让更多的山东读者认可自己。

    1967年9月出生,本名方是民,福建人,1990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生物系,毕业后到美国留学,获得生物化学博士学位。在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博士后研究之后,他放弃了科学研究,成了定居美国的自由职业者。1994年,创办了新语丝网站,从事文学和科普方面的写作。2000年,网站开设“立此存照”栏目,专门揭露学术界的腐败行为……

    一番并不太长的自我介绍之后,方舟子很快便融入到了这次采访中来,他说,在过去的3年多,他揭露和参与的学术打假行动已经有300多起,而在这些年中,对他打假行为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你可以说我不是好人,但绝不能说我是坏人。”方舟子说,这是他的底线,“同时,我只是一个揭盖者,希望把真相公之于众,但造假者最终能不能得到处理不是我能决定的。”

    方舟子说至今自己还清晰地记着,他曾经向某个官方的科学基金委员会举报,有人违规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结果却音信全无。当得知被举报人顺利拿到基金后,方舟子向委员会提出质询时,一个委员回应说不需要对举报人回复,“按相关条例,机构应该对举报人答复处理结果,可结果呢?没人理我。”

    方舟子对此深感无奈。为什么民间打假揭盖容易处理难?方舟子认为如果社会监督惩戒机制跟不上,舆论监督将是苍白无力的。欣慰的是,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方舟子”们,正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尤其是与传媒的合作,向他们提供线索,借助媒体的力量进行调查。”方舟子说。

    其实,在对于学术打假的问题上,方舟子也非常清楚自己的处境,他甚至向记者坦言,“整顿学术不端的主体应该是政府和学校等权威部门,一百个我都不可能解决什么问题。”

我也有弱点,那就是有力量,但缺乏技巧
   
    方舟子自己也承认,与肖传国的这场闹剧几乎让所有人都认识了自己,而在此之前,“认识我的人远没有现在这么多。”

    同样,在目前所有听说或认识方舟子的人看来,方舟子这个名字几乎与“英雄”等同,只是前面多了“打假”二字,这并不影响大局。是“英雄”就应该饱经艰难困苦,这也是必然。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方舟子依然慷慨激昂地陈述着自己过去曾说了无数遍的观点,“有人说我偏执,这要看怎么理解,如果说做事认真叫偏执,那我就偏执了,而且还会一直地这么偏执下去。”

    这或许可以看做是一个被激怒的普通人的宣示,也可以看做一个英雄的勇往直前,但方舟子的偏执的确存在。

    新语丝几乎称得上是中国最大的学术打假举报平台,对此,有业内人士曾这样说,“为什么大家都去新语丝举报,因为我们国家正常举报机制存在弊端。比如举报领导学术腐败,基本是白费。所以人们匿名到方舟子那里举报,这样是最痛快的途径。换句话说,是体制问题造就了方舟子,出现这样的人,是因为整个社会纠错机制出了问题。”

    方舟子至少成功开辟了两条打假路径。一是科研机构的学术腐败,这是方舟子的长项,他熟知科研规则,从基因皇后,到论文造假,几乎弹无虚发。而另一条战线则集中揭露伪科学、中医、风水,方舟子遭遇了来自民间的强大阻力。

    在方舟子的最重要阵地——新语丝网站上,有一份他亲手制作的《中国不良记者名单》,他认为这些记者一部分是枪手,“妄图造谣加害”,另一部分就是软文写手,专门给虚假产品摇旗呐喊。

    本报记者浏览了一下这份名单,会发现很多南方都市报系的人,其中鄢烈山、徐列等人赫然在列。

    鄢烈山曾以一篇题为《警惕方舟子,理解方舟子》的评论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而就是这样一篇十分中肯的文字都被方舟子视为造谣,甚至将作者称为“不良记者”,这让人多少有些无法理解。而在方舟子被打事件发生后,鄢烈山第一时间却在自己的博客里转帖了《南方日报》的评论——《声援方舟子便是声援我们自己》。

    日前,本报记者在央视主持人柴静的博文中还看到了一段这样的文字:“我和方舟子曾经因为干细胞研究一事,有过争论。之前我们有过多次节目的合作,不影响他很激烈地批评我。”

    在方舟子看来,一切均取决于自己的态度,因在打假技术上,他坚信自己唯“科学”的马首是瞻。

    44岁的刘华杰是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是国内最早接触方舟子的人之一。1999年前后,刘华杰、江晓原等一批青年知识分子组成的学术圈子,热情地把方舟子介绍给国内读者。但是现在,他们形同水火。而闻听方舟子被袭,刘华杰说,“打人肯定不对,就像骂人不对一样。但是说句俏皮话,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角度,方舟子也应该保护,这种人太少了。”言语间的“刻薄”显示,双方有过极深的裂痕。

    多年来的经历也让方舟子有所改变,采访中他还主动告诉记者,“我也有弱点,那就是有力量,却缺乏技巧,这的确是我的软肋。”而在许多人看来,方舟子的这种变化似乎比其“打假斗士”的名号更让人胆寒。

人在做天在看,我这个人清清白白,不像某些人

    现在虽然与肖传国的案子已经彻底终结,但对于方舟子而言,这一判决结果显然并不能让他“消气”。

    现实中,被打假斗士盯上的人都不好受,而遗憾的是,肖传国更因为怀恨在心选择了黑色报复。在赴北京采访的过程中,本报记者接触了方舟子的几名好友,他们均认为雇凶打击对手本是黑社会才做的事,肖传国一个堂堂的教授也如此,不得不让人感叹世风日下。

    “虽然我也觉得判决轻了,不过我认为他(方舟子)还是应该尊重法律的判决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这样判肯定是有依据的,既然改变不了判决何不继续投入打假事业,像肖传国这样的人绝不是最后一个。”在11月8日上午的判决结果出来后,方舟子的一名好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又十分担心方舟子下一步的举动,“依照他(方舟子)的性格,这事肯定不会就这么完了。”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两件值得回味的往事,方舟子也不例外。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方舟子称,自己最难忘的一次打假,是2001年上半年揭露核酸营养品骗局的案例。这是他扬名立万的处子秀。

    他曾说:“当时刚刚开始打击学术腐败,涉及的案例还不多;这个案例牵涉到了众多生物化学界的人士,一个学过生物化学的人都知道是骗局的东西,竟然有那么多中国的生物化学家在为之捧场、狡辩,令我这个学生物化学出身的人感到震惊。”这个案例涉及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引起了南方周末等媒体的监督报道,各媒体的报道持续了近半年时间,后来连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都出来发了通知,影响比较大。

    方舟子告诉记者,“美国《科学》杂志因为这个事件专文报道了我在网上打击学术造假的事迹,你可能并不清楚,多少年来,这种殊荣很少有中国人有过。”

    还记得在2005年之后,关于“伪科学”的争论愈演愈烈。2006年底,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研究员宋正海等人联名给中央写信,要求从科普法中剔除“伪科学”,并和方舟子多次在公开场合辩论。2007年,在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的一场电视辩论中,方舟子参加了第一场辩论。双方几乎发生了肢体冲突,现场充满火药味。反方的一位老先生气得浑身发抖,中途退场。剧组甚至请来了医疗救护队以防不测。“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方舟子不满甚至憎恨?因为很多人一辈子的研究成果,被方舟子用‘伪科学’一棍子就给打死了。”宋正海说。

    宋正海等人一度怀疑方舟子受到了来自美国敌对势力的资助,曾经去查,但是也没查出什么。“人在做天在看,我这个人清清白白,不像某些人。”方舟子说,虽然自己这次遭袭很冤,也很窝囊,“但有一点却让我非常欣慰,那就是所有人都真正了解了我方舟子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



评“邓晓芒给方舟子先生的公开信”

8 11 2010年

【方舟子按:这是报道的原话:“邓晓芒表示,当时,教育部的规定是合作著作只能有一人申请。”(几年前网上出现的来路不明的“调查结论”也是这么说)此说被我证伪后,邓晓芒辩解说:“我的表述是:教育部规定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改口也就算了,怎么反过来指责我误解了呢?说了半天,还是没说清楚为何别人能多人获奖,你的就不能?

我没看到获奖证书是怎么写的。获奖证书只给获奖者一人。教育部当年用红头文件发给各省教育厅、各高校的获奖名单中,获奖者只有邓晓芒一个人。除了教育部的文件,《武汉大学获得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览表》中也只有邓晓芒的名字,无杨祖陶,虽然当时杨、邓都是武汉大学的教授。邓晓芒说的有杨名字的获奖名册我未见到,而且那个名册是晚出的。

邓晓芒说他不知道怎么申报有两个作者的项目让两人都获奖,他实在太健忘了,因为在前面一届的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邓晓芒因《黄与蓝的交响――中西美学比较论》一书得奖,而且是和易中天一起得的,他是第一作者,应该就是他申报的吧?

邓晓芒说“所谓杨老师把译者的署名‘让’给了我的说法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这个“无稽之谈”恰恰是杨先生自己说的:“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三大批判的选集(精粹)与三大批判全集(三个单行本或合集)的署名方式不同,后者是邓晓芒译、杨祖陶校。这完全是我作出的安排,是我本着一贯地扶持后学的为人为学的品格主动这样做的。 ”

邓晓芒居然还在公开信中引用杨先生在2004年4月在武汉大学召开的表彰大会上恭维他的话。那次会议是在报奖之前开的。他怎么不引用杨先生在去年写的《后记》和《康德“三大批判”新译的七个寒暑》对他们两人的合作实质的详细说明和对他的委婉批评?

邓晓芒是华中科技大学的著名教授,怎么把自己当成了“既无头衔又无权势的人”了?我这么说自己还差不多。

邓晓芒声称奖金没有经过他的手,是学校分别打到他和杨先生的帐号的。但是11月2号他接受自强新闻中心记者采访的说法却是:“我当时拿到钱到杨老师那里,就是往桌上一放,杨夫人就说怎么分,我说那二一添作五吧。”(这是回应他独吞教育部奖金的说法,不是指稿费或别的奖金)

关于奖金的情况,如果邓晓芒所说属实,分给了杨先生,我愿为在微博上引用别人的说法说他“独吞奖金”而道歉。】

邓晓芒给方舟子先生的公开信

方舟子先生:您好!

最近,看到朋友们给我转来的您的微博上有关我的所谓“坑师案”的短评,有些话不吐不快。您是这个所谓“案子”发生三年多来第一个以实名发表不利于我的言论的人。在此之前,我只看到网上那些以虚拟的假名躲在阴暗处的魑魅魍魉对我狂吠,而我又是一个和您一样的无神论者,从来不和鬼打架,所以一直懒得回应,只是放了话:只要有一个以真名来对我泼脏水的,我一定告他。不过我这次不想告您,因为我相信您并无恶意,只是轻信了谣言,落入了陷阱而已。我也不想让您对我道歉,我顶烦那些动不动就要求人家向他道歉的人。我只想澄清一些事实。因为我们虽然素不相识,但我历来是把您当作朋友看待的。

首先这件在网上沸沸扬扬闹了三年多的所谓“案子”,归纳起来无非两件事,一是说我在申报我和杨祖陶先生合作翻译(我译、杨祖陶校)的康德三大批判的第四届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时,“瞒着”杨老师而“独自报奖”;二是不但独自报奖,而且“独吞”了(据说是“两万元”)奖金。为了这两件“事”,那些对我心怀怨恨的匿名英雄们真是做足了文章,获得了庸众的一片喝彩,可惜都只是“过干瘾”而已,没有一个著名的匿名者敢于亮出自己的真名来摘取这“胜利的果实”。他们煞有介事地提出的那些所谓“铁证”,就像小孩子搭的积木,动动手指头就会垮掉。我时常带着微笑观赏他们头上冒汗的“杰作”,心想一个有正常大脑的人,怎么会相信这种下三滥的勾当?但我没料到的是,高举科学旗帜进行学术打假的您本人竟然就相信了这些流言,您难道以为,只要当事人没有回应,就可以证明这件事是真实无误的了吗?就如在法庭上,是不是只要被告不说话,就可以断言他有罪了呢?

我在本月2号给武汉大学本科生举办的关于文学的讲座之后,回答学生提问时已澄清了部分事实,即当初报奖时,按照要求我在“作者”栏中填了我的名字(注明 “译者”),而在“合作者”栏中填报了杨祖陶的名字(注明为“校者”),并且在提交上去之前先给杨老师夫妇过了目;而后来颁发的奖状上也是“邓晓芒译,杨祖陶校”,这一切应该都是顺理成章的。可是据您后来追加的回应是:“‘邓晓芒表示,当时,教育部的规定是合作著作只能有一人申请。’查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里面有多项获奖成果列着多个获奖者,有的多达4人,而《康德三大批判新译》获奖者只有邓晓芒一人。可见此人所说不足为凭。”您居然还真的去“查”了一下。但您的推理实在经不起推敲:有某些成果列了多个获奖者,就能证明教育部没有“只能有一人申请”(我的表述是:教育部规定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规定?只准一人申报,这并不排除在公布时把合作者列入。例如我现在手头还有一本精印的《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7年4月北京),第1页一等奖哲学类中列的是“康德三大批判新译(共三部),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也有两个名字。可见当时有不止一种渠道公布获奖名单,您所“查”到的恰好是漏掉了杨老师的名字的名单。但这一遗漏可不是我的过错。

再者,就算我不是因为作者栏位置不够,而是故意只在作者栏中填报了自己的名字,而把杨老师的名字放到了下面的“合作者”栏,难道这样不对吗?我想请方先生您自己来填一下这个表,看您怎么填。方案一:在“作者栏”中填上“邓晓芒、杨祖陶”(同时在相应的栏中填上双份的“出生日期”、“专业技术职务”、“电话”、“邮编”、“身份证号码”等等),且不说技术上能否做得到,这样填行么?显然不行。因为,杨老师的名字怎么能够排在我这个学生的名字后面呢?您这是提高了杨老师的地位,还是降低了他的地位?方案一作废。现在,方案二:在“作者栏”中填上“杨祖陶、邓晓芒”(以及相应的双份其他信息),行么?显然还是不行。这根本就拿不出去,因为所填报的信息与交上去的文本不合。在所译的康德三本书上,每一本上印的都是“邓晓芒译,杨祖陶校”,按照规定,凡是所报信息与原件实物不符的,都将取消申报资格,说轻了,是申报错误,说重了,是弄虚作假。方案三:在“作者栏”中填上“杨祖陶”,而在“合作者”栏中填上“邓晓芒”,根据第二方案同样的理由,所犯错误更为严重,怎么能把译者当做校者的“合作者”呢?这不是开国际玩笑么?这一方案也被否定了。最后剩下的是方案四,就是我所如实填报的:我是译者(相当于作者),而杨老师是校者(相当于合作者)。有人在网上嚷嚷,说校者的水平肯定比译者要高。既然如此,那就只有把杨老师放在“校者”这样一个“合作者”的位置上,而不是挤到“译者”的同一个狭小的栏目中,才是对他的尊重。这也是杨老师夫妇在过目时没有对我所填表格提出任何不同意见的原因。方先生是懂科学的,您应该知道上述四种组合方式已经穷尽了一切可能性,您能想出第五种来吗?总不能说把我和杨老师都挤在“合作者”栏中吧?网上那些瞎起哄的鬼影,知道他们自己在说什么、在强求人家做什么吗?

其实,既然我在表格上如实填上了作者和合作者两个名字,所谓“独自一人报奖”的罪名应该就不攻自破了,对于这种故意搅混水的构陷,别人也许脑子进了水,方先生您难道还不能一眼识破吗?什么叫独自报奖?除非我隐瞒了杨先生的名字,在申报表上只写了我一个名字。若真是如此,那就不应该在奖状上凭空出现两个名字。但现在奖状的照片已经发在网上了(见《晓芒学园》),上面赫然印着:“邓晓芒译,杨祖陶校”。方先生您查这查那,为什么唯独没有查这件最终的证物呢?(该照片在两年多前就被人发到网上了,可是后来不知被谁删掉了,大概是那些不想让这台滑稽戏结束的人弄的)。

最后,奖金问题。一般人总以为,凡是颁奖,都应该有奖金。但是教育部的这个奖却有点特殊,不是由教育部发奖金,而是教育部只发奖状,由各学校去发奖金。别的学校怎么发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武汉大学把我们这项获奖记了40个业绩分,作为我们2006年的业绩,总共4万元。按照每年发业绩津贴的时间,大约是在春节前夕(2007年初),院办公室主任打电话来问我,说你和杨老师的获奖得到了4万元业绩奖金,如何分配?我当即就说:二一添作五,对半分。事实上,钱都根本没有经过我的手,就直接按照对半分的比例分别打到我和杨老师的账上了。至于说我“独吞2万元奖金”,这连空穴来风都算不上。只有2004年4月,武汉大学为表彰我们的三大批判译著完成,曾召开过全校表彰大会,由学校当场颁发了2万元奖金。但那也是散会后在杨老师家我和杨老师对半分的,一人一万。这两笔钱都是很好查的,方先生为什么不去查一查呢?

除奖金外,当年三大批判的第一笔版税被我领来时(当时杨先生委托我全权处理和出版社的相关杂务),也是我提出和杨先生对半分的,并且成为后来分这项稿费的惯例沿用至今。据出版社说,以前还没有译者和校者平分稿费的先例。记得我以前曾问过杨老师(那还是在我们合作完成三大批判之前),学界一般对译者和校者的稿费是如何分配的,他说并没有什么明确规定,按照惯例,通常是译者拿三分之二,校者拿三分之一。杨老师当然不是一般的校者,就是说他校得特别仔细,这在我为《判断力批判》所写的译者序里面已说得很清楚了,他花的功夫是特别多的。然而,如果因此而否定我的作用,那是不公平的,我也不是一般的译者。对一个人的评价,兼听则明,不论是批评还是表扬。人们一般只看到我称赞杨老师校订工作的那几段脍炙人口的话,但却忽视了杨老师称赞我的话,甚至有人以为我在这项工作中只是一个配角。在此我可以引用杨老师写在《纯粹理性批判》译者序中的话来证明他们的偏见:

“三大批判著作的译稿,无论是其选本(《精粹》),还是三个全译本,都来之不易。它们的完成首先要归功于译者邓晓芒译出的初稿和最后的订正稿。他是在电脑中译出初稿的,要在电脑中以这样的速度直接从德文原本译出三大批判著作的初稿,没有对康德哲学的深厚理解,没有娴熟地掌握德语,没有精通现代汉语表达功能的功夫,没有沉下心来为学术而学术的一往直前的精神,是无从谈起的。每当我接到初译稿的样稿时,我都为能如此直白地译出难懂难译的康德式文句,仿佛是(借用一位评论者的话)康德在用现代汉语道白自己的哲学思想似的,而感到一种异常的惊喜和慰藉,赞叹有加。但是,由于一种挥之不去的对康德、对学术、对读者也对译者负责的心态,我又不得不根据德文原本,参考不止一种英译本……和中译本,再三推敲,用铅笔……对初稿进行了逐一仔细的校订,以致(诚如译者在《判断力批判》)的‘中译者序’中所言)‘在初稿上用极细小的字体校改得密密麻麻,几乎要把原文都淹没不见了’。每当我把校订完的译稿交给译者时,我都感到有一种内心的不安,我真不知道他在电脑中将如何根据校订的样稿进行最后的订正和定稿,留给他的显然不是一件轻松自如的工作,做起来也许比他直接翻译起来还更加不易。”

由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初稿是我译出来的,最后的“更加不易”的定稿也是我定的,而且杨老师“真不知道”我最后会如何定稿。所谓杨老师把译者的署名“让”给了我的说法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而我的定稿并没有完全按照杨先生校改过的机械照搬(如果那样,就不是什么“更加不易”了),而是经过再次思考研究,有取舍,有调整,也有在杨老师的基础上再修订。书出版后,我每年还利用给研究生上康德哲学句读课的机会,在逐字解读康德三大批判时再次斟酌、修改了译文,并展开课堂讨论,让研究生对译文提出意见,不断地随时对文本有所订正(可参见拙著《康德〈纯粹理性批判〉句读》“自序”)。这三本书几乎每次重印都有一大批改动(仅以09年改版成《康德三大批判合集》时为例就有300多处),许多难以避免的误译和不妥之处被排除和修正了。

2004年4月在武汉大学召开的那次表彰大会上,最后一个程序是专家座谈,在座的有专家、校领导和社科处负责人共20来人,我和杨老师都在会上发了言。我们相互赞扬对方在这件工程中所做的贡献,我记得杨老师发言中最有分量也最使我感动的一句话是:“我可以说,这项翻译工作,没有我,邓晓芒自己也是可以独立完成的;但如果没有邓晓芒,我自己是绝对完成不了的!”我想这句话也会给当时在座的人留下深刻印象的。

说了这么多,不是要为自己表功,而只是要洗刷泼在我身上的污水。请方先生再次考虑自己的话,最好不要贸然作出断言。我虽然并不赞同您的有些观点(如关于中医等等),但历来钦佩您学术打假的勇气,也曾发表文章支持您(《学界与江湖》,载《南风窗》今年21期)。不过我也对您提一点忠告:学术打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当年打学霸陶德麟评奖的假,是搜集了足够扎实的证据才成功的,尽管陶某人是武汉大学前校长、时任湖北省社联主席,但这至今是一桩铁案。而对于那些既无头衔又无权势的人,您要打假必须更加谨慎,因为他们往往没有造假的条件,而且在受到伤害时更加没有保护。

第一次打交道,就遇上不愉快的事,实在是抱歉!望今后多联系。

祝您
万事如意!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邓晓芒,201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