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阳光的生命世界

9 01 2008年

文革时期最流行的革命歌曲之一《大海航行靠舵手》有一句至今还经常被引用的歌词:“万物生长靠太阳”。如果当时有人胆敢质疑它,不仅要犯政治错误,恐怕还要被视为缺乏科学常识。没有阳光,植物就不能生存;没有植物,就不会有草食性动物;没有草食性动物,就不会有肉食性动物。所以所有的动植物都直接或间接地依赖阳光而生存。

用生态学的术语来说,阳光是能源,植物是生态系统中利用能源的生产者,而动物则是消费者。一个生态系统离不开阳光和植物,正如一个社会不能没有能源和生产者。一位学植物学的网友在一篇文章中就这么说:“所以地球上任何生态系统中的主人,其实都是植物,没有它们合成有机质,其他一切生物都生存不了。说得再明白点:离开了动物,植物照样可以活下去;离开了植物,动物却完全无法活下去。”

有些读者可能会想到,有一些地方终年不见天日,虽然那里没有植物,但是有动物。例如在某些黑暗的溶洞的溪流中,生活着穴鱼,一生不见阳光,眼睛完全退化了。但是它们的食物是从阳光世界漂流来的动物和植物,那个黑暗世界并非自给自足。

另外一个更黑暗也更广阔的世界是深海。照射到海上的阳光,将会被海水吸收,越深处的海水,能得到的阳光越少。有一部分阳光能够穿透到海面以下200米,但是量已少到不足以让植物进行光合作用了。而到了海面以下1000米,就几乎没有阳光了。在阳光稀少甚至完全没有的深海,是没有植物的。但是却生活着众多的动物。在海洋最深处也不例外:1960年,美国科考队员乘深海潜艇首次下到了世界最深处——10000多米深的马里亚纳海沟底部,居然看到一条鱼和一只虾在游动。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深海里的许多动物其实并非深海的永久居民。它们夜间会游到浅海进食(比如吃浮游植物),太阳升起后再躲回到更安全的深海。有些深海动物则是来自浅海的捕食者,例如抹香鲸有时能潜到水深2000米处追捕大乌贼。许多深海的永久居民(例如深海海底的海星、海胆)的食物实际上也来自浅海——从上面掉下来的食物碎屑,例如浅海动物的粪便和尸体,最终还是来自浮游植物和其他植物光合作用的产物。如此说来,即便是暗无天日的深海,也是“万物生长靠太阳”的了?

1977年,当中国刚刚结束文革的时候,美国科学家潜到厄瓜多尔西边加拉帕戈斯裂谷水深2500米处,在那里发现了海底温泉——深海热液口。它们是海底火山活动的结果,是意料之中的:海水从地壳裂缝渗入进入,被岩浆加热,同时溶解了一些矿物质。这些温度能达380摄氏度的炽热海水从一些出口像间歇泉一样从地底下喷射回来,与周围冰冷的海水接触,溶解的矿物质沉淀了下来,在出口形成了“黑烟囱”。完全出乎意料的是,就在这些温泉周围,生活着丰富的动物群:长度超过2米的巨型管虫、软体动物、海葵、蛞蝓、螃蟹、虾、鱼等等。

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中生活,需要能耐高温,例如巨型管虫能够忍受80摄氏度的水温。需要能忍受从地底喷射出来的硫化氢(臭鸡蛋气体)、重金属等对其他动物是致命的物质。还需要能对付强酸环境,那里的海水的pH值低于3,比醋还酸,所以那里的软体动物没有壳——由碳酸钙组成的壳会被酸溶解掉。那里的海水产生的巨大压力能达到海平面气压的1000倍,所以动物身体不能有任何含空气的组织,否则将会被压扁。

但是最意外的是:这是一个不依赖阳光的自给自足的生态系统。维持生态系统的能源正是“有毒气体”硫化氢,其生产者是某些能耐100摄氏度以上高温的化能自养型细菌。硫化氢不断地从热液口喷出,与海水中的氧发生反应,释放出能量,细菌就利用这些能量将二氧化碳合成有机物。有的动物,例如软体动物,就以细菌为食。有的动物,例如巨型管虫,则与细菌共生,细菌长在管虫的组织中,管虫吸入硫化氢、氧、二氧化碳供细菌利用,细菌排出的代谢废物成为管虫的食物,管虫排出的废物则又成为蟹、虾的食物。当然,还有些动物,例如鱼类,是靠捕捉其他动物为生的。

自1977年以来,在世界许多地方都发现了深海热液口生物群落,那里的生物绝大部分都是从未发现过的新物种,平均每10天就会发现一个新物种。但是到现在只有1%的海底被考察过,我们对那里的生物仍然几乎一无所知。有研究人员估计,可能有多达1亿种物种生活在深海,比地球其他地方的所有物种都多。没有阳光的生命世界一点都不比阳光世界逊色。

深海热液口的动物和细菌并非完全不需要来自“上面”的东西:它们不能没有氧气,而氧气乃是植物光合作用产生的。所以,那里的生命终究还是依赖阳光的。

2008.1.6.

(《中国青年报》2008.1.9)

(XYS20080109)



解决学术造假不能只靠发文件

9 01 2008年

针对复旦大学在去年年底通报三起学术造假事件及处理结果一事,教育部发言人最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据我了解,教育部有关部门现在正着手制定《学术规范导读》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意见》等文件,我相信这些文件出台以后,各个学校、各个有关科研部门将在处理学术道德事件的时候有章可循。”

按照这位发言人的说法,在这些文件出台之前,各个学校、科研部门对学术造假事件难道就无章可循?复旦大学的做法岂不成了没有政策依据?且不说对学术造假的认定和处理可依据学术界惯例,即使是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也早就发过了。例如早在2006年11月,科技部就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并在2007年1月18日宣布成立了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接受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组织和协调调查处理工作。

但是该办公室在宣布成立之后,就在媒体上消声匿迹了。整整一年过去了,尽管有不少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的不端行为和腐败现象在媒体和网上被揭露出来,有的还引起了相当的反响,但是至今没有见到该办公室有任何的动作,更没有有任何人受到科技部的处理。复旦大学这次公布的造假事件中,一个获得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资助,一个获得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基金资助,都在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的管辖范围之内,为什么就听不到该办公室的声音?就算此前没有接到举报,现在复旦大学已经做完调查了,该办公室应该也有相应的处理吧?

要遏制学术腐败,光靠民间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有官方机构的参与。由于利益关系,光靠学校、科研部门的自律也是不够的,需要有国家权力部门的介入。我一直在呼吁中国应该建立一个国家级的专门机构来接受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调查和处理,但是我也担心在现在的环境下,这样的机构成立之后,是否会真正管事,是否会暗箱作业,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甚至名义上在打假实际上在护假。

我希望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能向公众汇报一下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让我们知道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严肃地处理一个重大造假事件,起到的威慑作用要大于发布十个文件。希望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在2008年不要只顾着发文件、继续只做表面文章,而能有切实的举措,让大家对中国学术有点信心。

2008.1.3.

(XYS20080108)



《财经》:学术反腐有限进步

9 01 2008年

学术反腐有限进步

《财经》记者 李虎军于达维
《财经》杂志   [2008-01-07]

2007年岁末,复旦大学和北京大学对两起论文剽窃事件的应对,显示了中国直面学术腐败的积极转变,但根除学术行政化之患绝非一朝一夕之功

耶鲁教授的愤怒

有着30多年执教经验的斯蒂夫斯登斯(Stephen Stearns )教授,觉得自己有充足的理由、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内心的愤怒。

斯蒂夫斯登斯曾在欧洲最著名的大学之一——瑞士巴塞尔大学(University of Basel)任教。2000年后,他在美国耶鲁大学担任生态学及进化生物学系的教授。2007年秋天,作为北京大学-耶鲁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的一部分,他在北大开设了两门课程,共有33名北大学生以及3名耶鲁学生选修。

进入2007年年底,随着学期末临近,提交课程论文成了学生的大事。在这两门课的课堂上,斯登斯特地向学生强调了剽窃行为的严重性,并随后通过电子邮件再次提醒所有选课学生。

尽管如此,2007年11月18日,在收到的课程论文初稿中,他仍然发现有位北大学生的论文的第一段纯属抄袭,没有注明出处。而按照国际通行的学术规范,撰写文章时引用他人文字或观点而未加说明,应视为剽窃。

于是,斯登斯毫不客气地给这位学生判了零分,并要求所有学生重新修改论文,说明引用材料的出处。他承诺,如果学生在最终提交的论文中能够符合规范地引用材料,对于初稿中所犯的错误,将不予追究。

选修的学生从这个醒目的“零分”中看到了斯登斯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视。很多人开始撤回自己先前发给他的初稿,重新修改。

根据所有论文的前后对比,斯登斯在发给《财经》杂志的电子邮件中表示,至少有一半(选修其课程)的北大学生存在剽窃行为。

但在2007年12月19日,斯登斯在课程论文的最终版本中,仍然发现了有两名北大学生存在剽窃行为。在一篇课程论文中,至少有三段原封不动地抄袭了一篇张贴于网络上的论文,该论文原作者还特地声明“尚未发表,请勿引用”。

斯登斯告诉《财经》记者:“我从教30年了,此前还从未发现过这样的剽窃行为。”心情难以平静的斯登斯在12月19日当天,就给所有选修课程的学生发出了一封电邮,并附寄耶鲁大学驻北大代表以及部分耶鲁大学和北大教授。

在这封信件中,他特地引用了孔子的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并警告学生,在你们今后的人生中,剽窃将会遇到严厉的惩罚。“在美国,如果有人被发现剽窃,职业生涯会就此终结,在欧洲也同样如此。”

在信中,斯登斯也对北京大学校方在治理剽窃行为方面的无力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在他看来,之所以在北大碰到如此之多的剽窃,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其他教授和行政官员的无所作为,和对剽窃行为的习惯性容忍。

“我在这里遇到的年轻头脑和世界上任何地方相比都不逊色。这么多有前途的中国年轻人认为靠欺骗才能成功,令人伤悲。比起他们的剽窃对象,以及被他们所欺骗的人,他们伤害得更多的,其实是他们自己。”

这封信后来被一名选修其课程的女学生贴到BBS(电子布告版系统)上,并迅速被国内外媒体、新闻博客广泛转载。

复旦“抄袭门”曝光

巧合的是,同在2007 年岁末,中国的复旦大学在其学校网站上公布了编号为2007年第1号的学术规范委员会通告,曝光了在2007年发生的三起学术抄袭事件。

这次的主角不仅仅是学生,三名教授也涉身其中。

2007年5月8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语学院一教师举报,由陆效用教授主编、数位青年教师参编的《研究生英语论文及应用文写作》(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6年出版)存在严重的抄袭现象。校学术规范委员会接到举报后,对此事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该书确实存在着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情况。除了陆效用教授,参编的青年教师还包括陈淇、何静、夏威、范若恩等。

另外两起抄袭事件浮出水面,都与著名学术批评网站新语丝有着直接联系。

2007年7月中旬,新语丝上出现一篇题为“发生在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界的‘黄禹锡造假事件’”的匿名信,举报复旦大学五官科医院迟放鲁教授在《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6年2月第41卷第2期第132页一文中,实验结果的图片部分“涉及造假、剽窃”。不久,复旦大学纪委等有关方面也收到内容相同的匿名举报信。

调查发现,信中涉及的“造假、剽窃”文章的第一作者是为刘宏建,于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期间,在该校五官科医院做博士后;该文章的通讯作者五官科医院耳鼻喉科迟放鲁教授,当时为刘的博士后工作指导教师。

刘宏建承认,被举报文章的设计和实验,是他在河南省郑州大学就读博士生期间的部分工作。到五官科医院做博士后以后,为了便于将这部分工作作为成果发表,他窃用了他人的部分图片来说明观点,并且写上了文章受到国家科技项目的资助。

早在2006年4月左右,刊登该文的《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部,接到被抄袭论文的原作者举报后,已经进行过调查,并于2007年2月作出在该刊范围内提出通报批评、撤消该论文、两年内拒绝刊载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稿件等处理意见。此后,身为刘氏导师及合作者的迟放鲁教授,两次到杂志编辑部并在编辑部定稿会上,对把关不严的责任作了自我检讨。

2007年8月14日,新语丝网站又有帖子称,复旦大学信息学院叶炜、顾宁两篇论文涉嫌抄袭。不久,该校又收到信息学院退休教师发来的实名举报信件,称叶炜的两篇论文“An Approach for Robust Distributed Data Retrieval in Data Intensive Grid Environments”(2006年国际普适计算与应用国际会议(SPCA)文集,中国乌鲁木齐,194-199页,下称论文A)和“在数据网格环境中可靠获取分布式数据的方法”(《通信学报》,27(11),119-124,2006,下称论文B)的内容基本相同。

举报者称,作者先将英文形式的论文A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然后将其译成中文形式的论文B,发表在中文期刊上,实质是同一篇论文的内容。而且,其部分内容涉嫌抄袭自美国芝加哥大学研究人员2002年发表的论文C。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责成信息学院组成学术规范小组,负责调查此事。学院学术规范小组经过对论文A、论文B与论文C的内容的细致比对,发现论文A有28处和两张图的内容,与论文C的内容基本一致,使用的公式一致,仅对其中的一些字母进行了替换;因此认为,论文A、论文B有明显的抄袭论文C之嫌。

此前,中国计算机学会也收到相应举报,曾对论文A、论文B和论文C进行了仔细比对,两方的比对结果相同。据此,信息学院学术规范小组认为举报情况属实,论文A和论文B具有严重抄袭行为。

论文A、B均由叶炜、顾宁共同具名,二者为师生关系。作为顾宁教授的博士生,叶炜承认,这两篇论文是其本人独立向SPCA国际会议和《通讯学报》投稿,顾宁教授知道其投稿并表示同意,但叶在投稿时“忘记”将投稿论文同时传给顾宁教授。当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被举报后,论文作者均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立即用电子邮件向论文C的作者道歉,向登载论文B和论文C的刊物作了说明和道歉,在校内与学院领导联系,承认论文属于抄袭的事实,并多次做了书面检查。

从回避到直面

中国著名高校北大和复旦发生的这两件事,从目前看都起到较正面的效果。

饶毅于2007年9月辞去美国西北大学职务回国,担任北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他是斯登斯那封致学生书的收件人之一。收到邮件时,饶毅正在复旦大学出差,他随即给斯登斯回信表示感谢,并希望他对中国的学生仍然抱有希望。

针对斯登斯在致学生书中提到的北大几年前曾有社会学教授涉嫌抄袭,却仅仅丢掉行政职务而得以保留教授职位和薪金之事,饶毅也明确表示,在他到任后的北大生科院,如有教授做出这种违反学术道德的事情,也将和在欧美大学一样,坚决予以开除。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斯登斯那封电邮发出一天之后,即2007年12月20日,北大校方就开始讨论此问题,并约见斯登斯。

12月21日上午,北大教务部正式启动调查。当天中午,在斯登斯离开北大返回美国之前,北大常务副校长林建华、生科院院长饶毅、教务部和国际合作部负责人,前往耶鲁-北大联合计划办公室,与他进行了交谈。

同一天,北大教务部和北大生命科学院网站上,分别刊发了对于斯登斯批评的公开回应。根据教务部的说明,该部在得知此事后,已与相关部门和院系沟通情况,启动了调查程序,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查证中。

2007年12月24日,饶毅在北京生命科学院网站上作出公开承诺,即以后将不允许老师让学生自己写推荐信,然后自己签名。目前,中国许多大学的学生在申请欧美高校的留学资格时,都往往是自己根据需要来撰写推荐信,然后由老师签名。

在斯登斯看来,这样做的后果是极其有害的,不仅对于老师的名誉,对于所在学校、乃至中国的声誉,都会造成损害。实际上,这绝非危言耸听,在美国不少大学,对于中国老师所写的推荐信,都已经开始采取相当审慎的态度。

复旦大学此次公开处理三起涉及教授的剽窃事件,并公布当事人姓名,在中国国内高校乃至国内学术界都算是开了一个先河。此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也曾多次通报处理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的不端行为,但很少公布当事人的姓名。

复旦大学校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之一、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华民教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坦承,“以前的处理方式是校内通报,这次学校下了决心。”

新语丝创始人方是民博士(网名方舟子)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也强调,相对于其他不少高校的“鸵鸟政策”而言,这种直面学术不端行为的勇气,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不过,在他看来,就已公布处理的这几起事件来看,虽然学生受到了最为严厉的处罚,教授所受到的实质性影响则要小得多。

在这三起事件中,对现年61岁的外文学院陆效用教授的处理被认为是最重的,但受到的处罚也仅仅为建议外文学院不再续聘。依照惯例,教授一般可续聘至 65岁。其他两名涉案教授,五官科医院迟放鲁教授被停止招收博士后两年,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做出检讨;信息学院顾宁教授被建议暂停两年内招收研究生的资格,并建议学校同意其辞去信息学院副院长职务。

方是民对《财经》记者表示,即使教授不是论文第一作者,也应该承担学术剽窃等不端行为方面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绝非苛求。

有两种情况,可能会导致教授客观上纵容学生的抄袭或者说剽窃行为:一种是因为教授行政职务过多,导致其对于所在领域的学术进展已经缺乏了解,所以,无法及时指出或者纠正学生在论文中涉及到的抄袭部分。但这种学术懈怠行为本身并不值得同情。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教授也需要相应的论文数量来作为晋升、申请课题甚至评奖的“阶梯”,从而在未阅读论文的情况下,就放任学生为其署名。这种行为的非正当性,就更为明显了。

“教授们从来都是在论文被揭发出存在问题之后,才匆忙出来澄清自己对此一无所知。而在这些论文可以赢得奖赏时,却没有见到几个人主动站出来说自己与此无关。”方是民对《财经》记者说。

学术行政化之患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段伟文博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际学术界,处理抄袭这样明显的学术不端行为,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只有这样,才能让准备接受高等教育或者从事学术研究的人清醒地认识到,学术不端行为是一个“万万碰不得的禁区”。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或许正是因为各种因素导致的“绥靖政策”姑息养奸,才使得近年来学术不端行为在高校和科研系统中此起彼伏,成为困扰中国真正走向创新大国的一大痼疾。南京农业大学教授翟保平在自己的博客中,把这种暗流戏称为“新世纪科学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以复旦大学此次处理抄袭事件为例,该校学术规范委员会就承认,由于部分当事人曾担任或者正在担任行政职务,因此受到了一些阻力。

这些阻力实际上很可能还是相对较弱的,“刑不上院士”就是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方是民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新语丝每年接到的举报信中,都不乏检举中国科学院院士以及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内容。但迄今为止,其所在大学或研究机构,鲜有对其真正进行公开、透明调查的。

仅仅把学术不端行为归结于个人学术道德甚至社会公德的沦陷,或许也并不全面。种种迹象显示,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在密织的行政化网络下,已经演化为一个蔚为壮观的“系统性工程”。

翟保平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批评说,中国国内很多高校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评估过程,都出现了系统性地让学生造假的情况,诸如重新修改毕业论文、改动答辩材料的日期、增加学生对课程的评价等。

各种评估、评价、评审甚至评奖的泛滥成灾,往往又和科研和教育系统的行政化“过度繁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在中国的科研经费中,只有类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采取的方式比较类似欧美流行的同行专业评议的方式,来决定经费的用途。而国家投入的大头,无论是通过教育部、科技部还是其他相关部委,其整个科研资金管理和运作模式,都不可避免带着浓厚的行政化色彩。行政程序优先,往往代替了学术程序优先;加上缺乏良好的利益规避和监督机制,使得这一过程往往变得格外混沌。

本来应该承担宏观科研经费分配的人员,却往往在微观的大学及科研单位中担任具体职务,或者以兼职、客座、名誉教授等名义建立某种微妙的联系。很多重大课题的申请和立项过程中,充斥的“内定传闻”和“小道消息”,往往都与行政权力的滥用不无干系。

拥有科研资金配置权力的人却不必承担责任,这一现象在2006年的“汉芯事件”中表现得最为典型。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汉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进,因在DSP芯片上存在造假行为,被撤消院长职务和教授任职资格。然而,参与将上亿元财政资金拨付这家企业的各部门机构,包括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创新基金,以及上海市科委、信息委、经贸委、人事局,乃至上海市闵行区政府等行政部门,还有上海交通大学,至今没有人为这一学术造假闹剧承担责任。

在这样庞大、盘根错节的“网络”之下,要真正建立起良好的学术反腐体制,难度可想而知。

2007年7月,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NSF)最新修订的《利益冲突和道德行为规范》中,对于利益规避的基本原则以及程序,都有十分清晰的界定。因为一旦决策过程的判断因利益冲突而被扭曲,将极大地损害整个科研体系的效率,并且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提供难得的温床。

在美国健康与人类服务部(HHS)下面,就设有专门的“科研诚信办公室”(ORI,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对受到其资助的4000多个机构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监督。到2006年底,仍有53起案件在接受该办公室的调查。该机构每年都会发布年报,并对于这一年接到的投诉及相应处理情况,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2006年11月,中国科技部也曾颁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并成立了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这一举措一度被视为官方层面应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一个标志性举措。

但一年多过去了,该办公室并没有公布任何科研不端行为的投诉及处理信息。《财经》记者也致电办公室,希望了解其运作情况;但截至1月4日发稿时,仍未收到任何答复。

实际上,这种对比鲜明的“权责不对称”状况,在2007年12月29日通过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修正案讨论和审议过程中,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首次以法律形式作出明文规定:“抄袭、剽窃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单位主管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意味着,科研管理人员和行政人员,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这一条款并不足以扭转行政化的强势地位。但这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科研诚信建设,无论是道德层面还是制度层面,都非一朝一夕之功。■



给“我们的科学文化人”布置一个研究课题:人这种动物为什么要吃熟食穿衣服?

7 01 2008年

摘自田松《人这种动物为什么要喝牛那种动物的奶?》(发表于《我们的科学文化》(第二辑)《阳光下的民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收入《有限地球时代的怀疑论——未来的世界是垃圾做的》(科学出版社,2007年):

“一个哺乳类动物的成年个体,为什么要喝奶?
在所有的哺乳类动物中,没有哪一种动物的成年个体依然需要喝奶,更没有哪一种动物的成年个体会依赖另一种动物的奶。人类是一个绝无仅有的例外。
如果说,服用万灵丹是一种巫术;则,喝牛奶,同样是一种巫术,是一种同样的巫术。
在我们这个科学的时代,科学具有最高的话语权,所以最流行的巫术常常是以科学的面目出现的。
人类正在失去其作为哺乳动物的本能,正在变成按照“科学依据”行事而越行越乱的生物机器。”

同理可研究:

人这种动物为什么要吃熟食穿衣服?

一个哺乳类动物的个体,为什么要吃熟食穿衣服?

在所有的哺乳类动物中,没有哪一种动物的个体需要吃熟食,更没有哪一种动物的个体会穿衣服。人类是一个绝无仅有的例外。

如果说,喝牛奶是一种巫术;则,吃熟食穿衣服,同样是一种巫术,是一种同样的巫术。

在我们这个科学的时代,科学具有最高的话语权,所以最流行的巫术常常是以科学的面目出现的。

人类正在失去其作为哺乳动物的本能,正在变成按照“科学依据”行事而越行越乱的生物机器。

从现在开始“我们的科学文化人”为了抗议科学界阴谋,不仅不喝牛奶,而且要和所有的哺乳类动物一样只吃生食不穿衣服。

弱智不是你的错,弱智还要自以为聪明绝顶,还要扎堆互相赏鉴,还要写文章侮辱读者的智力,还要出书浪费纸张让未来的世界变得更垃圾,就不对了。



霍金学生胡译霍金科普名著

6 01 2008年

内含子在新语丝读者网贴出一篇旧作《果壳中的遗憾——读霍金的名著》,批评物理学家霍金缺乏生物学常识,在其科普名著《果壳中的宇宙》讨论生命的部分出现了不少错误和不当,单是下面一小段中就有几处错误:

“DNA是地球上一切生命的基础。它具有双螺旋结构,犹如螺旋状楼梯,它是在1953年于剑桥的卡文迪许实验室由弗朗西斯·克里克和詹姆·华特森发现的。双螺旋的两缕由核酸对连接,正如螺旋楼梯中的踏板。存在四种核酸:胞嘧啶、鸟嘌呤、酪氨酸和腺嘌呤。(《果壳中的宇宙》中译本 161页, 吴忠超 译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译者是作者的学生)”

有生物学常识的人都看得出这段话的确是很莫名其妙的。在DNA分子中配对的是四种核苷酸或碱基,而不是核酸(DNA就是一种核酸,组成它的单位不可能再是核酸),而酪氨酸是氨基酸,不可能跑到DNA当中去。但是我相信这完全是译者乱翻译的结果,一则我对霍金的科学常识水平还是有信心的,二则我知道吴忠超虽然号称是霍金的学生,但早有人告诉我他以前翻译的《时间简史》惨不忍睹。我查对了霍金的原文,果然,那些错误完全是吴忠超胡译的结果,霍金的原文除了第一句略有不妥(有的病毒并不以DNA,而是以RNA或蛋白质为遗传物质。但是病毒也可以说不是生命,所以霍金那么说也无大碍),其他都准确无误,原文翻译如下:

“DNA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基础。它具有螺旋式楼梯一样的双螺旋结构,这是1953年弗朗西斯·克里克和詹姆斯·沃森在剑桥的卡文迪许实验室发现的。双螺旋的两股由碱基对链接起来,就像螺旋式楼梯中的梯阶。DNA中有四种碱基:腺嘌呤、鸟嘌呤、胸腺嘧啶和胞嘧啶。”(DNA is the basis for all life on Earth. It has a double helix structure, like a spiral staircase, which was discovered by Francis Crick and James Watson in the Cavendish lab at Cambridge in 1953. The two strands of the double helix are linked by pairs of bases, like the treads in a spiral staircase. There are four bases in DNA: adenine, guanine, thymine, and cytosine.)

吴忠超把“碱基对”翻译成了“核酸对”,把“四种碱基”翻译成了“四种核酸”,把“胸腺嘧啶”翻译成了“酪氨酸”,于是让一段准确而浅显的描述变得大谬不然,至于翻译中的其他小错误(例如随意改变碱基的排列顺序,把克里克和沃森发现DNA双螺旋翻译成了发现DNA,把沃森的名字译错)倒成了无关紧要的了。

所以不是霍金缺乏科学常识,而是中译者的英语水平太差而且缺乏科学常识。这样的学生译者,简直是在败坏老师的名声。



嗜血的生涯

4 01 2008年

金庸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中有一名武林高手因为炼功出了差错,需要经常吸人血解毒,否则全身血液就会凝结成冰。他因此得了绰号“青翼蝠王”,又被骂为“吸血蝙蝠”。这一描写犯了文化错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蝙蝠被视为福泽祥瑞的动物,并不令人恐怖。在西方传统文化中,蝙蝠才是邪恶的象征,而这一描写显然取材自西方的吸血鬼传说。

它也犯了时代错位的错误。在故事发生的时候(元末),不仅中国人,连西方人也不会把蝙蝠与吸血联系起来,因为以血为食的蝙蝠只生活在美洲。在新大陆被“发现”之后,欧洲探险家们才发现竟然还有食血的蝙蝠。他们一度以为所有新大陆的蝙蝠都是食血的,联想到传说中的吸血鬼,便用它来命名,以至有十几种以果实为食的美洲蝙蝠至今还背着“吸血鬼”的恶名。其实只有三种蝙蝠是以血为食的,其中白翅吸血蝠和毛腿吸血蝠数量很少,主要食鸟血,与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而普通吸血蝠分布广泛,数量众多,主要食哺乳动物的血,一般说的吸血蝙蝠指的就是它。

在恐怖电影中,吸血蝠常常被表现为像狐蝠那样的大型蝙蝠从天而降,并凶猛地向动物或人发起攻击,从颈部直接吸血。实际上,吸血蝠并没有那么恐怖。它们是小型的蝙蝠,身体只有人的拇指大小。它们更不敢明目张胆地进行攻击。为了避免被鹰等天敌捕食,它们只在夜间没有月光的时辰出行,悄悄地寻找熟睡的哺乳动物。

和许多种蝙蝠一样,吸血蝠有发达的回声定位系统,低空飞行时通过发射、回收声纳,以及靠嗅觉和听觉来确定猎物的位置。和其他蝙蝠不同的是,吸血蝠的前肢有发达的拇指,这使得它不仅能飞,也能在地上快速奔跑、跳跃,速度能达到每秒2.2米。在发现猎物后,吸血蝠降落到地面,跑向猎物,然后爬到猎物身上毛发较少的部位。它们的鼻子里有热感受器,用来寻找猎物皮肤上的血管。在确定了下口的位置后,它们先用犬牙剪掉多余的皮毛,然后用刀片一样的门牙切开一个几毫米长的小口。刀口极为锋利,刀法又非常快速,猎物对此不会有任何知觉。

吸血蝠并非真正直接从伤口吸血,而是在血从伤口流出后,用舌头吮吸。这样一个小伤口在正常情况下只会流出一滴血就凝固了。为了保证血液能不停地流出来,在吸血蝠的唾液中含有几种特殊的成分,一种防止血液凝固,另一种防止红细胞凝集,还有一种抑制伤口附近的静脉收缩,这样,即使在吸血蝠吃饱喝足离开后,伤口的血也还在不知不觉地流淌。吸血蝠喜欢当回头客,在下次进餐时间来找同一头猎物,从同一个伤口下口。就像我们能根据说话的声音辨认人,吸血蝠能够根据呼吸的声音认出同一头猎物。

根据“吃什么补什么”的传统观念,既然血对身体的功能是如此重要,人们会以为血是大补的食品,所以才会出现吸血疗伤的故事。而其实血液的营养价值并不高。它绝大部分成分都是水,主要的营养成分是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一升血也不过含100多克。一只体重30克的吸血蝠,需要一次进餐20分钟吃下20毫升的血,吃成了像一个皮球才算吃饱了。这相当于多了60%的体重,如此沉甸甸圆滚滚的蝙蝠是没法飞起来的。为了减轻负担,吸血蝠一边吃血一边排尿,尽量把血液中的水分排出去。回到老巢后再慢慢地消化血液中的蛋白质。

要吃到血并非易事。调查表明,成年吸血蝠平均每25个晚上就有一个晚上没能吃上血,而年轻吸血蝠更是一周就得饿上两个晚上。其他吸血的动物,例如蚂蟥、虱子,也要经常挨饿。对冷血动物来说,饿上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是问题,但是吸血蝠是恒温动物,需要不断补充能量维持体温。如果连续两个晚上都没吃的,吸血蝠就会饿死。完全以血为生真是一件危险的事。吸血蝠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渡过难关: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归巢后,吸血蝠会热情地互相梳理毛发,没有吃到血的蝙蝠乘机向吃到血的蝙蝠索取食物,后者往往会反刍出一些血吐给前者,让它不至于饿死,下一次轮到自己挨饿时就能得到回报。

欧洲移民为吸血蝠带去了充足的血源:马、牛、猪等家畜成了吸血蝠的主要猎物。在户外睡觉的人有时也成为它们的攻击目标。它们喜欢咬的部位是熟睡的人暴露在外的脚趾头。失血几十毫升并没有性命之虞,糟糕的是吸血蝠能传染狂犬病。2005年,巴西两个月内就有1300人被吸血蝠咬伤,其中23人染上狂犬病身亡。如果没有人类畜牧业的支撑,吸血蝠还以野生动物为猎物的话,嗜血的生涯是很难捱的,数量也不至于多到被视为害兽需要加以消灭的地步。

2007.12.27.

(《中国青年报》2008.1.2)

(XYS20080104)



当我们遇到有人宣布惊人的科研成果【旧作】

4 01 2008年

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是,中国科技的整体水平仍然很落后。在绝大部分领域,中国科技的现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距离。在世界其他国家,也很少像中国这样有“诺贝尔奖情结”。在中国本土出科学领域诺贝尔奖获得者,成了许多中国人的梦想。但是,我们却经常在中国媒体上见到中国的研究人员做出领先国际水平的重大科研成果的报道。如果我们相信这些报道,中国科学家获诺贝尔奖,似乎指日可待。这些惊人的宣称不仅可以满足关心中国科学发展的人们的虚荣心,而且许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例如,虽然在最发达的国家,纳米技术也还只是处于实验阶段,而前一段时间中国市场上却出现了大量的“纳米产品”,好像中国已率先进入了纳米时代;虽然癌症至今还被认为是不治之症,但是在中国报刊上,某某医生征服癌症的报道却屡见不鲜,理论和治疗方法五花八门。最近,则又有从事烧伤研究的徐荣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他所领导的科研小组发现了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人体细胞——潜能再生细胞,并利用这一细胞完成了55个组织器官的人体原位复制或动物实验的体外复制;再过5年,将有望完成人类206种组织器官的原位复制云云。随后又有一些从事干细胞研究的专家对此提出质疑,还为此开了一次“听证会”。

对这些惊人的宣称,专家不难判别其真伪,但是广大公众怎么办?而且声称者往往也自称专家,甚至反过来指责质疑者是外行,我们该相信谁的?没有人能够同时是各个领域的专家,今天你能判断“纳米水”的真伪,明天却可能上了某种“抗癌药物”的当。所以这种困惑,其实是每个人都有的。不过如果我们能够找出这些惊人宣称的共同特征,并了解一点科研惯例,那么至少可以减少受骗上当的可能。

商业动机

现在据说是知识经济时代。一个研究者如果做出了有应用前景的重大科技发现,不仅能出名,更能推销产品,或者吸引来投资,特别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者的目的一般是在两、三年内让公司上市,所以即使明知研究者开出的是空头支票,只要在上市前不露馅,就能实现从股民身上收回投资并赢利的目标。惊人的宣称往往有着浓厚的商业目的。为推销“纳米产品”、“抗癌药物”、保健品之类的商品所做的宣传不用说,即使那些似乎更学术化的成果,也不难发现其商业背景。2000年有个美籍华人技术人员带了三个普普通通的“基因库”回国,被夸大为价值无法估量的爱国壮举,而其真实用意却是为了在北京建一个准备上市的生物技术公司。一些报纸在报道徐荣祥的成果时,只含含糊糊地称他是“烧伤专家”、“中国生命科学家”,却没有提及徐荣祥的主要身份是美宝集团的创建人和董事长,这是一家开发药品、美容品和保健品的商业公司,在推销十几种“再生产品”,并将根据徐荣祥发现的“生命物质”制造保健品。徐荣祥也明确表示,美宝再进一步的商业计划就是引资及集团上市。了解了其商业背景,就不难明白他宣布重大成果的商业动机,那么对其成果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

研究资格

现代科学研究是高度专业化的,研究人员必须受过相当长时间的专业教育和训练,在专门的研究机构专职从事专业研究,才有可能做出重大成果。外行碰巧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可能性可以说为零,在正规的研究机构之外从事业余研究的所谓“民间科学家”能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一个重大成果,如果是由该领域的专家做出的,还比较可信。如果是由业余人员宣布的,就很可疑了。毕竟,突然冒出一个大天才的可能性太小。徐荣祥虽然自称“生命科学家”,有的报道还说他是“著名生命科学家”,但是他从未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我只找到他在由他创办并担任主编的《中国烧伤创疡》杂志上发表过一些文章),对照其履历,可知他既没有受过基础研究训练,也没有在正规研究机构做过基础研究:1982年从青岛医学院医疗系大学毕业,1982-86年在济南第四医院任医生,1987年创办“光明中医烧伤创疡研究所”,后以此为主体成立美宝国际集团,任董事长至今。所以可以说,徐荣祥其实是个业余从事科研的商人,最多算是“民间生命科学家”。

我还注意到,他曾经一再攻击“人类基因组图谱就是个伪科学”、“这只是基因物质在离体后的电泳排列顺序,不是DNA上的真实序列”。这表明他其实对现代生物学是个大外行,对基本的生物技术原理甚至缺乏了解。DNA测序方法保证了它能测定DNA的真实序列,而且其可靠程度是已经被无数基因工程实验所证实的。徐荣祥还如此介绍他是如何发现神奇的“生命物质”的:

“我们先在体外培养肠粘膜细胞,然后分析人可以食用的食物的成分,一个一个试,看看哪一个细胞喜欢吃,哪一个不喜欢,然后再进行不同组合的测试。”

大概在他看来,我们吃进去的食物成分是不经过消化、降解的,而是直接被细胞吸收的,所以他才在体外试验细胞都喜欢吃什么食物。这种贻笑大方的简陋“实验”就像小孩的游戏,倒也颇能反映徐荣祥对生物学实验的理解到了何等外行的程度。一个生物学的外行能够做出生物学的惊人成果吗?这在现代生物学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本身就是一个令人难以相信的奇迹。

发表渠道

“商业动机”和“研究身份”的认定可以促使我们怀疑成果的可靠程度,但是也仅仅是怀疑。商业机构也能做出重大科研成果,而业余研究者做出重大发现的奇迹的可能性也无法完全排除。而且,有时候专门的研究机构、专业研究人员也会弄虚作假。所以,最关键的,还是对研究成果本身的认定。按照科学界的惯例,重大的科学成果,要经过几名同行匿名鉴定,在重要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以后,才有可能获得承认。最终是否能获得承认,还要看其他研究小组能否重复出其结果。历史已经证明,那些绕开了正常的发表渠道,在论文被接受发表之前抢先发布新闻,试图引起轰动制造声势的科学成果,往往是有问题的。发表学术论文,公布详细结果让专家们验证,是认定一项科学成果的必由之路,其他渠道都不可靠:

新闻发布会或记者采访:其目的是为了让公众知悉最新科学成果,但是一般公众以及记者并无专业判断能力,因此按惯例,应该在论文已被学术期刊接受后才开新闻发布会。

学术鉴定会或听证会:这大概是中国特色,对工程成果验收也许有其价值,对基础科学成果的鉴定则没有什么意义,由于缺乏公开性,不会获得国际学术界的认可。特别是,这类会议涉及到人事关系、行政关系,往往流于形式。

在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基础学科的学术会议一般来说不审稿或审稿不严,只要提交了论文就都会被接受,交了会费就可以参加会议,因此去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在那里发表论文,都不足以说明其成果获得承认。何况学术会议有各种各样的规格,甚至可以自己组织。比如,“生命核酸”的发明人曾宣称其成果在泰国举行的一次国际学术会议上引起了轰动,还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张会场照片为证。那张照片显示那次会议的横幅竟全是用中文写的,则其国际性可想而知。

获得专利:获得专利只是表明其成果有独创性,并不能证明其成果是真实的。有时只需提出一种设想、设计就能获得专利。

获得国际奖项:西方国家的结社完全自由,任何人都可以自己组织一个全国性协会,随心所欲地颁发各种奖项。如果有人以获得某个不见经传的国外奖项做为自己的科研成果获得国际承认的证明,那就像江湖医生摊上的锦旗一样的可疑。徐荣祥声称美国烧伤受难者基金会高度评价其烧伤治疗成就,授予他“人道主义奖”。该基金会是个为美国新泽西州烧伤患者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民间组织,并不从事科研,而且其信誉相当可疑。据《华盛顿邮报》2000年11月20日报道,该基金会执行主任斯多克(Gary S. Stocco)由于与烧伤有关的骗局和做伪证,认罪并被永远禁止在美国法庭上作证。

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发布惊人成果的人士采用了种种方式试图证明自己,却唯独缺少最应该有的、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爱国牌”和烈士姿态

利用公众的爱国心,打“爱国牌”为自己造势,是一种常见手段。几乎每一个发布惊人成果的人士同时都要表白自己是多么爱国,多么为中国科学争了口气。徐荣祥在发布成果的同时如此介绍自己:“1996年,为了完成在美国的重复性实验研究,经批准我移民去了美国,利用其西半球的地理环境,经过5年的重复研究,申报了国际专利;现在是返回国内以国内为基地将发明创造首先造福于父老乡亲和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的时候;……”刚好在华访问的国际细胞学会主席里奥纳德·宗(Leonard I.Zon)对徐荣祥的成果表示怀疑,徐就说他“诽谤我们的成果,侮辱我中国文化……公众报告会将以事实回应Leonard I.Zon对我们中国人发明的侮辱,保障我们中国人的人权,维护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尊严。”质疑某个华人的科研成果谈不上什么侮辱中国文化,国内的专家也都普遍对徐的成果表示怀疑,所以这并不是中外的冲突。对国家做出了多大贡献,最好等成果获得承认后再由别人来评价。迫不及待地自己代表民族尊严,如果被证明成果是虚假的,开了国际玩笑,岂不是让民族跟着丢脸。

以当代哥白尼、布鲁诺自居,把自己打扮成科学烈士,是另一种手段。徐荣祥声称:“我深知,我现在走的路是进入无底的生命隧道之路;但生命科学的革命总要有人向前闯,我细读了数遍的世界生命科学发展史,生命科学的每次大革命均是不平坦的,有的甚至丢掉生命,……我这次的成果宣布,也做好了全方位的准备,我告诉我的妻子,请把儿子照顾教育好,自己照顾好自己,安心独立生活,我将把后半生交给社会;在回国发布会的第二天我驱车回山东老家,在父母坟前作了个祷告,希望保佑我,儿子从今天起是社会的了,我要进行生命科学大革命……”听上去很悲壮,不过现在早已不是黑暗的中世纪,做出重大科学发现,不管多么惊世骇俗,都不至于要以性命相搏。充当异端、烈士,并不等于就正确。历史上有异端是大英雄,后来被证明是正确的,更有无数的异端不过是跳梁小丑,一开始是错,结果还是错。后一类异端要比前一类多得多。

总之,打爱国牌、做烈士状,虽然很动人,却与其成果的真实与否无关。

玩弄术语

外行很容易被科学术语吓唬住,一见到科学术语,就觉得特高深,特科学。因此,杜撰科学术语,也是迷惑人的一个高招。徐荣祥声称他发现了“潜能再生细胞”,但对这种细胞的形态、结构却语焉不详,只有一个杜撰出来的名词。他后来又声称发现了一种神奇的“生命物质”,但对这种物质是从哪里提取出来的,化学成分是什么,没有任何说明,同样也只是一个杜撰出来的名词。用现代生物学技术研究细胞的形态、结构以及化学物质的成分、性质,都早就不是什么难事,而徐荣祥却没能为他的发现出示任何证据。

偷换概念混淆视听,是另一个迷惑人的高招。比如,“组织”和“器官”是解剖学上两个基本概念,学过解剖学的都知道其意思。组织是指由许多形态相似、功能相近的细胞由细胞间质结合在一起形成的结构,几种不同的组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组成一定形态和机能的结构,就成为器官。组织就是组织,器官就是器官,不能混为一谈。徐荣祥却发明了一个“组织器官”的说法,并声称人体有206个组织器官,故意混淆了组织和器官的差别。由此可知,他的所谓“体外器官克隆”,其实就是人类已从事了几十年的“体外组织培养”,连新成果都算不上。他靠偷换概念,再杜撰两个新术语,一项惊人的成果于是出笼。

科学不是神话

人体大约由200多种细胞构成,不同的细胞担负着不同的功能,但是所有这些细胞,都是由一个细胞--受精卵发育而来的。具有“全能性”的受精卵在发育过程中,不仅不断地分裂使细胞的数目扩增,而且还不断地分化使细胞的种类也增加。所谓“干细胞”,就是指那些未分化、因而有可能分化成不同类型的细胞的细胞。细胞还未分化的早期胚胎是干细胞的主要来源。成年体内也有干细胞,但是这些成年干细胞的命运都已决定了,只能分化成某一类细胞,并不能分化成所有类型的细胞。只有胚胎干细胞才具有这种全能性。现在备受关注的干细胞研究是以克隆器官为目标的,但那是一个极其长远的目标。目前干细胞研究只能做到将胚胎干细胞或成年干细胞转变成某种分化了的细胞。至于如何由不同的细胞、组织形成具有特定构造的器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发育生物学问题,对这个过程大多还未明了。如何解决克隆器官中的血液供应、神经功能问题,更是令人头疼。体外器官克隆还只是一个梦想,没有哪个负责任的专家敢打保票在5年内能克隆出哪怕是一个器官,更不要说全部器官了!那不仅是魔术,更是神话。至于徐荣祥所发现的那种能治病疗伤、延年益寿的万能的“生命物质”,只存在于古代炼丹道士和现代伪科学者的白日梦中。

科学研究是一个知识累积的过程。科学的发展是连续性的发展,科学的进步是连贯的进步,并不是推翻一切重来的大革命,而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演化。即使是所谓科学革命,也是在原有基础上的跃进。徐荣祥却妄图一举推翻生物医学,创建全新的科学,“先从药学来说,所有的理论全变了,用我们的这个模型来说,所有的药都是对抗性的毒药,以对抗细胞的物质对抗疾病,这种两千年的药物方式应该淘汰了,这就面临着一个药学大革命。我们主张用器官的自然再生来代替药物,维持生命。从医学来说,整个生命科学家必须放弃他们的研究,这些年科学家仅仅研究基因什么的,没有研究生命主体。……这样一来,人的整个饮食结构都变了,生命科学革命引起了食品革命。这些,将使农业产生巨大改变。……在这个理论下,人类的顽疾——癌症的攻克也指日可待,……人的生命之谜已经揭开了,下一步就是解决长寿问题……”也就是说,他以一人之力,彻底改造、全盘创建新的生物学、医学、药学、食品科学、农业科学,当之无愧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伟大的科学家,连牛顿、达尔文都要为之逊色,得几个诺贝尔奖都还不够。不是他疯了,就是世界疯了。只是有如此天才,如此成就,却为何只浪费在为其公司的生存“正在准备打一场巨大的商战”?

2002.9.17



系列报道:复旦大学“抄袭门”事件始末

3 01 2008年

复旦大学“抄袭门”事件始末

2008年01月02日新民周刊

2007年12月24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在校园网上挂出“2007年第1号”通告,向全校师生通报对三起学术剽窃事件的调查审议结论与处理建议,引发强烈反响,复旦被认为有勇气“自揭家丑”。

撰稿/贺莉丹(记者) 张益清

研究生教材“严重抄袭”

“2007年第1号”通告称,自今年5月以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收到三起学术违规举报,分别是:匿名举报外文学院陆教授等人所编教材涉嫌存在严重抄袭现象、匿名举报五官科医院迟教授等人涉嫌论文抄袭、实名举报信息学院博士生叶某及其导师顾教授两篇论文涉嫌抄袭等。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按《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中有关要求、规定和调查程序进行了相应调查核实和审议。

第一起学术造假事件来自2007年5月8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语学院某教师的举报,由复旦大学外文学院陆教授主编,数位青年教师参编的《研究生英语论文及应用文写作》(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存在严重抄袭现象。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接到举报后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该书确实存在着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情况。

2007年9月30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认为:陆教授与几位青年教师在所编教材中严重抄袭国外公开出版的书籍的事实已调查清楚,他们所犯抄袭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对此,陆教授应负主要责任,其他几位教师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对陆教授及其他四位教师的错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陆教授已到退休年龄,建议外文学院不再续聘。同时将此事通报研究生院和出版社,建议出版社将存书全部销毁,已经发行的也尽可能收回处理;建议研究生院撤消该教材,并对陆教授申报的课题(包括资助的经费)追加处理。

对其余四人,建议外文学院根据他们所犯错误和认识的程度作出必要处理。对他们之中正在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应会同研究生院作出相应处理。

记者了解到,陆教授的头衔是复旦大学外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其简历显示,他曾主编过多部研究生英语教材;其余几人,则是外文学院年轻教师。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U教授告诉《新民周刊》,学校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曾向外文学院个别教师征求过对此事的意见,而对陆教授与其他四名青年教师的学术抄袭行为的处理建议,约2个月前在外文学院全院教职工大会上宣布过,陆教授是1970届复旦大学外文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算是‘文革’前最后一届进校的大学生”,他也一度被派到上海海关学院外语系任教。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葛剑雄教授告诉《新民周刊》,外文学院这位教授刚满60岁,“对他已是很严重的处分,本来如果没这事,可以返聘他,他完全能工作到65岁,我们不续聘,等于取消了他继续执教的资格;另外,那几个年轻教师都是他的学生,他带头这么做,无形中也害了这些学生。事后他也很沉痛,多次向我们和他的领导检讨,他希望给他一个继续从事教学的机会,但我们认为原则问题,没法迁就”。

博士后窃用他人图片

第二起学术违规事件来自网络举报。2007年7月中旬,在知名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上出现一篇题为“发生在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界的‘黄禹锡造假事件’”的匿名信(以下简称“事件”),举报复旦大学五官科医院迟教授在“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2006年2月第41卷第2期第132页一文中,实验结果中的图片”涉及造假、剽窃。不久,复旦大学纪委等有关方面收到内容相同的匿名举报信。

根据《规范》有关规定,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此事件进行了全面调查。经查,信中涉及的“造假、剽窃”文章的第一作者是刘某,于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期间在复旦大学五官科医院做博士后,该文章的通讯作者是五官科医院迟教授,当时是刘某博士后工作指导教师。

刘某承认,被举报文章的设计和实验是他在郑州读博士生期间的部分工作,到五官科医院做博士后以后,为便于将这部分工作作为成果发表,他窃用了他人部分图片来说明观点,并且写上文章受到国家科技项目资助,文章其他作者(包括迟教授)对其剽窃行为并不知道。

2007年9月5日,五官科医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对该事件的处理。与会委员认为,该论文的抄袭是刘某个人行为,迟教授负有把关不严的责任;会上,迟教授做了检讨。

9月14日,医院学术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1、此篇论文属抄袭;2、取消并收回刘某博士后出站证书;3、迟教授停止招收博士后两年;4、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导师迟教授检讨;5、各科室予以传达、重申纪律,加强科研道德教育。

9月30日,复旦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此事件进行审议,同意五官科医院学术委员会对此事件的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并建议在全校博士后流动站会议上对刘某论文抄袭行为进行通报。

一篇文章变成两篇论文

第三起学术造假事件亦来自“新语丝”网站的举报。2007年8月14日,“新语丝”网站出现举报复旦大学信息学院叶某、顾教授两篇论文涉嫌抄袭的帖文;不久,学校又收到信息学院退休教师发来的实名举报信件,称叶某的一篇英文论文A和中文论文B的内容基本相同。作者先将英文形式的论文A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然后将其译成中文形式的论文B,发表在中文期刊上,实质是同一篇论文的内容,其部分内容涉嫌抄袭自论文C。

接到举报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责成信息学院组成学术规范小组,负责调查此事。学院学术规范小组经过对论文A、B与论文C的内容的细致比对,发现论文A有28处和两张图的内容与论文C的内容基本一致,使用的公式一致,仅对其中的一些字母进行了替换,认为论文A、B有明显的抄袭论文C之嫌。信息学院学术规范小组认为举报情况属实,论文A和B具有严重抄袭行为。

叶某是顾教授的博士生,他承认这两篇论文是其本人独立向ISPCA国际会议和通讯学报投稿的论文,顾教授知道其投稿并表示同意,但叶某在投稿时忘记将投稿论文同时传给顾教授。

当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被举报后,论文作者均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立即用电子邮件向论文C的作者进行道歉,向登载论文B和C的刊物作了说明和道歉,并多次做书面检查。

2007年9月30日、10月31日和12月3日,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举行三次全体会议,就叶某、顾教授的两篇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进行审议。委员会认为举报情况属实,叶某、顾教授的两篇论文具有严重抄袭行为。叶某作为主要责任人,建议学校做出开除其研究生学籍的处理;导师顾教授在叶某抄袭问题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研究生院暂停顾教授两年内招收研究生资格;并建议学校同意顾教授辞去信息学院副院长职务的请求。

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运作

2005年4月,经复旦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作为复旦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调查、处理学术规范问题。

首届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共7人,其主任是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俞吾金。其他委员包括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葛剑雄,经济学院教授华民,物理系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王迅,光源与照明工程系教授朱绍龙,以及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教授郭慕依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教授林祥通。俞吾金教授介绍,分管此项工作的是复旦大学副校长陈晓漫。

华民强调,学术规范委员会受理的举报包括实名与匿名,举报人一般是有备而来,目前举报的途径很多,“有群众来信举报、网络举报等”。葛剑雄表示,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收到的投诉不少,不止这3件,有的举报是夸大事实,有的查下去是没有的,但也有的举报基本准确,凡是正式转到我们学术规范委员会的举报,我们每一件都调查;能答复的,我们全部答复。我们尽力了。比如,某单位有个匿名举报,我们也会把处理结果给这个单位,请他们想办法尽可能给举报人答复;譬如这次,考虑到因为对方是网络举报,所以也在网络公布,才能给人答复”。

葛剑雄教授认为,学术规范委员会的委员们遇到的问题是,事情查清楚了,怎么处理?“当然会有不同意见,我们最后的处理结论要给被举报人看,他们都承认错误。但人之常情,被举报人总希望能尽量宽大处理。抄袭的事情,都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在责任认定上有时的确比较困难,比如,这次有位以前是副院长,根据调查情况,学生承认是自己做的、没通过老师,但他的文章用了老师的名字,像这种责任认定,我们只能往最低限度认定,学生承认了、老师跟学生讲的一样,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认定是学生做的、老师不知道。”

一些被举报人担负着领导工作,但华民认为,学术规范委员会的调查是针对学术方面,“行政职务不起作用”,他表示,总体而言,复旦大学大部分学者是按科学规范做研究,整个调查过程中,他本人尚未遇到过有人说情的情形,比如,将被举报人的论文与抄袭的原文放在一起,“我们拿着举报信件去谈,他是不是学术侵权、是不是抄袭?铁证如山,逃不掉的”。

对外界评论复旦处理学术违规问题透明度不够,华民认为,“我们是选择适当案例发布公告,向社会表示我们的决心而已”,他表示,前两年复旦也出现过类似查处学术违规事件,但未在媒体公开。

要打苍蝇还应打老虎

也有人指出,此次揭露的学术不端行为只是“冰山一角”,对学生的处罚“太重”,而对导师暂停招生这一处罚“太轻”。

华民认为,此次复旦大学通告的三起学术造假事件中有两起“现在处理的导师都是发表文章的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他们都不是文章执笔人,现在出现剽窃的主要是学生。但老师必须承担责任,因为他同意发表该文章。”在他看来,此次对导师的处罚是较重的,“导师是连带责任,停止招收研究生两年,对导师来讲,声誉就没有了”。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U教授告诉记者,研究生写文章时会download(引用)一些他人著作内容而不注明出处,学生有时甚至不告诉导师文中引用的部分,“老师有时能凭经验知道,有时也不好发现”,U教授认为,如出现类似剽窃行为,主要是针对剽窃的当事人。

U教授则提出更警醒的意见,“学校不但要打苍蝇,还要打老虎”,因为此类学术抄袭行为,好比“在超市中抓到小偷”,证据确凿,如不严惩,终将影响高校声誉。

但一些高校因为害怕“丢人”,也会对有学术造假行为的教授进行庇护。“所谓的庇护,一种可能他跟领导有利害关系,甚至领导本身也学风不正,我知道有这种情况;另一种,在现行的考核制度、竞争条件下,学校尽管关起门来可以对他批评、教育甚至处理,但为了怕影响学校的学术地位,也会对外不公布或给予庇护”,葛剑雄分析。

同时担任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葛剑雄介绍,到目前为止,因为成员分散、没有专职人员,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主要是制定一些规章制度,还无法直接对学术造假事件进行调查。

已发现的全是故意抄袭

葛剑雄承认,我们原来的学术规范较多通过自律、依靠道德,但缺少他律与规范,这造成一些学术不规范问题,这样的不规范较易纠正,跟故意剽窃也有本质区别,“但现在的问题是,已发现的几乎都是故意抄袭!”葛剑雄强调,在他看来,造成学术剽窃行为的原因有多方面,应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

“一是,我们的制度恐怕也有些问题,比如以前只有几百个研究生,现在发展成几千、上万个研究生,核心期刊很少,也要求每人在核心刊物上发一两篇文章,连老师都做不到,对学生这样的硬性标准不切实际。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学生在毕业、求职压力或虚荣心作用下,产生抄袭行为。对教师来讲也有这个问题,过分强调这些成果,还规定一定数量、档次,有些人就不能正确对待。

“再次,学校对这种事情、对比较虚的东西,有的明明知道,非但不引导,而且往往为了本单位、小团体的利益,把小的吹成大的,突出这个成绩。实际上,做学问有其规律,不可以大跃进,但我们往往操之过急。这就需要我们改革研究生制度和教师考核制度,同时认识到我们学术的进步有个自然发展过程。

“第三方面,也应该承认现在个别人或少数人道德沦丧,根本没有廉耻之心,这几年来,这样的人更多了。对这种人,只有坚决打击,该处分的处分,已到违法程度的、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特别对其中极个别的领导干部,我认为完全要给予坚决处理。”

俞吾金:我们为什么这样处罚

我们的看法是,如果老师的作用是主要的,对他的处理肯定比较重。我们还是要努力公正地处理这些问题。

撰稿/贺莉丹(记者) 张益清

2007年12月26日晚间,复旦大学首届学术规范委员会主任、复旦大学现代哲学研究所所长俞吾金教授接受了《新民周刊》记者专访,详解复旦公布三起学术剽窃事件的经过。

公开是对举报者的反馈

记者:你如何看待此次复旦“自揭家丑”?

俞吾金:在复旦校园网公布,是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意见,学校领导也支持。贴在校园网上,也是对举报者的一个反馈。有很多举报人在外面的网上举报,以前复旦处理完,有时把处理告示贴在校门口宣传栏里,复旦大学的老师和学生,有人看到、有人看不到;在内部处理,外面都不知道,仍在批评复旦怎么还没行动。

还有,也对复旦的治学起警示作用。有的事情比较恶劣,让全体研究生和教师了解,以进一步端正我们的学风。如果光一个告示或院系内部处理,外面的人不能了解,好多人觉得这个事不了了之。

对犯错误的老师或学生,我们当然希望帮助他们,但首先他们要认识到他们的错误,也希望他们今后能改正,所以我们只是在复旦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我要强调,复旦大学校园网和外面的网有差别,这是我们学校内部事务,虽能和外部联网,但还是校园网形式。

记者:对这次被曝光的导师与学生,你们采取分别对待的处理,有人评价,对学生的处罚过重,而对教授的处罚过轻。

俞吾金:外面有这样的批评很自然,但他们可能对有些情况不够了解,我觉得不能抽象地谈论,而要根据每个个案分析。我们的看法是,如果老师的作用是主要的,对他的处理肯定比较重。我们还是要努力公正地处理这些问题。

比如,信息学院博士生叶某,他的英文论文先抄了三个美国人的,把英文翻成中文、改头换面后,又在中文刊物上发表一遍,大家都认为这个行为太恶劣了!就等于英文和中文两次剽窃。当时他的导师在没看论文的情况下就署名,我们研究下来,觉得(他的导师)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失职行为;另外,自己学生有这样的行为没发现,导师也参与其中,也要负责任,但在性质上与故意剽窃、伪造数据还有差别。实际上,我们对导师的处理建议是不轻的,他是副院长,而且他负责学院的学术工作,我们建议他辞掉自己的行政工作,是比较严格的处理方式了。

要区分是故意抄袭,还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卷入抄袭。但必须看到,(其中两起事件)导师不是故意剽窃,跟外文学院的(造假事件)不一样。我们要根据事情本身、学生和老师应承担的责任处理,不能抽象地谈,希望新闻媒体理解我们。

有一件就查一件

记者:你认为,在校园网公开学术剽窃行为,有哪些好处?你们在调查中是否遇到一些困难?

俞吾金:因为可能有时牵涉到不同的人,(他们)共同做出一个东西后,究竟抄的部分是哪个人写的?要确定他抄的篇幅究竟有多少,有的在确定上有一定困难。比如,有人说,抄袭后已向国外刊物写信,也取得他们的谅解,那么,他要把当时写给编辑部的信及编辑部回信都交给我们。我们就是重事实、重证据、不轻信,要把一个事实搞清楚需要很长时间,也很辛苦。我们得出的结论经得起推敲。

记者:调查过程中有没有一些被举报人找你说情?

俞吾金:在我们的工作范围内,没碰到这样的(说情),也没听到各位委员说起这样的事。因为我们的委员都是一批资深教授,比如,其中的王迅教授是(中科院)院士,他哥哥是北大王选教授。

每个委员调查这些事情都非常认真,大家主张要公正处理,我们都是集体讨论,大家取得一致意见,再起草有关处理建议的文本。我们这个组织本来就要维护学术公正,所以也没人找我们(说情)。

记者:近3年来,你们接到的举报多吗?查证属实的就这三例吗?

俞吾金:要看怎么理解多和少的概念,反正(我们)每年都会接到一些举报,包括匿名与实名(举报),有时一年下来一共约有三五起、五六起,数量不等,(我们)也没专门统计有多少,反正有举报就做(调查)。有的(举报)调查后可能不成立,有的可能是小事情变大了,有的举报不属于我们的处理范围,就转到其他部门去……各种现象都有。(本文根据采访录音整理)

方舟子:需要独立调查机构

新语丝网负责人方舟子说,复旦大学师生被举报的学术不端行为,今年(2007年)不止这三起。而处理结果对学生很严厉,对教师却轻描淡写。

撰稿/贺莉丹(记者)

近日,复旦大学向全校师生通报了复旦三起学术剽窃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而其中两起学术剽窃事件最初均由以学术打假闻名的新语丝网站举报,2007年12月27日,新语丝网站负责人方舟子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不够透明和公正

记者:你如何评价复旦大学此次公告本校三起学术违规事件的做法?对处理结果,你如何看?

方舟子:在我的印象中,这是国内高校首次集中公告对学术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而且是指名道姓的,不遮遮掩掩,不怕家丑外扬,就此而言,(复旦)是走在了国内高校的前面,值得肯定。

但是,透明度和公正性都还不够。据我所知,复旦大学师生在今年被网上公开指控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并非只有这三起,以前被发现的就更多了,那么为什么只处理、公布了这三起?其他的事例是因为做了调查后发现指控不实,还是因为其中涉及到“学界大佬”,所以不好去碰呢?另外,处理结果对学生是很严厉的,但是对教师则未免轻描淡写。学生也许是造假的具体从事者,但是学生造假,往往也是由于其导师纵容、怂恿或无能导致的。教师在造假事件中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学生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没有被发现造假的时候导师要占有学生的成果,被发现造假了就一推了之,有福同享,有难却不同当,这是很不公平的。

记者:你认为,现在发现学术造假主要是通过哪些渠道?最后能查下去的造假事件的比例约有多少?为什么没能查下去,阻力在哪里?

方舟子:目前(发现学术造假)主要还是通过网上举报。复旦这次公布的三个事件,有两个一开始都是在新语丝网站上举报的。官方的举报渠道并不健全,而且也不能得到大家的信任,举报者会担心通过官方渠道举报而受到打击报复,因此宁愿选择在已有信誉的网站上举报。

自2000年以来,新语丝网站每年会公布大约100起造假事件,而被官方处理的每年也就几起。我们只是民间网站,不具有权威性,也没有调查资源和处理的权力,所能做的只是利用言论自由进行举报,如果政府部门、学校、研究所不闻不问,甚至出来包庇造假,其结果只能是不了了之。

光靠学校自我查处还不够

记者:目前复旦大学曝光了本校的学术造假事件,但事实上,全国很多高校都处于缄默之中,为何大量的学术规范委员会都处于闲置状态?

方舟子:高校不愿意管,一方面是顾及学校的名声,觉得学术造假很丢人,所以就采取掩耳盗铃的做法,不理不睬。其实学术造假固然丢人,如果能认真处理,就不仅不丢人,反而很光彩。

另一方面是顾及学校的利益和人事关系,特别是那些涉及到校领导、院士、著名教授的造假,他们能为学校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如果进行调查、处理,损失太大,牵涉的人太多,宁愿去包庇他们。我就知道有这么个例子:四川一所高校的一位教授被揭露造假,该校的一位院士领导主张处理,该教授就扬言“如果敢处理我,我就把该院士领导自己如何造假也捅出去”,学校当然就不敢处理了;后来这位院士领导也被人发现造假,学校干脆就把这名院士和那位教授都一起保了下来。

记者:在你看来,除用类似学术规范委员会这样的机构监督外,还应依靠怎样的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避免学术造假行为?国外有没有一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方舟子:光靠学校自己做调查处理,是不够的,还应该有一个全国性的专门机构,来进行独立的调查、处理。例如,美国卫生部就有一个科研诚信办公室,接受举报,进行调查,公布处理结果,每年会公布大约10起。今年年初,中国科技部也成立了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看来是在模仿美国,但是一年过去了,没有见到该办公室有任何的动作。

所以,光成立专门机构、公布有关条例,是无济于事的,关键还在于要能够管事,而且是公开地、公平地管事。



心中有道义,脑中有科学

1 01 2008年

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的结束语写下了一句著名的格言,后来被用做他的墓志铭:“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就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但是个人的思索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即使是智者圣人也不例外。在康德的时代,这样的探求往往会产生更大的困惑,最终会被归结到一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试图用它来一劳永逸地结束思索。牛顿因为无法解决星体运行的第一推动力问题,在那里给上帝留了个位置,而康德虽然不让上帝去推动星体的运行,却又认为道德法则的存在证明了上帝的存在,把上帝做为至善的化身。

这些论证当然已经过时。现代科学正在揭示大自然的奥秘,在那里并无上帝的位置。科学固然还不能回答许多问题,而限于人类的认识能力,也不可能回答所有的问题,但是科学毕竟是人类所能掌握的最可靠的探索方法,如果科学回答不了的,没有理由相信通过其他途径能得到可靠的答案。把未知、无解的事物交给神仙、上帝,不过是偷懒的做法。而道义就昭示在血写的历史之中,它是无数仁人志士长期奋斗的结晶,是人类生存、幸福与进步的需要,无需上帝的假设。如果真的有万能至善的上帝,人间就不该有那么多的邪恶。也正因为有邪恶的存在,道义才显得那么的宝贵。

在星空之下,人体是渺小的,但科学让我们能够触及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但道义可以让我们的精神融入历史的进程而获得永生。只要心中有道义,脑中有科学,渺小、短暂的一生便不会迷失,不会虚度。道义是天际的星光,科学是指路的灯火。道义让我们有理想,有激情;科学让我们有理性,重实证。爱因斯坦的名言“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脚的,没有科学的宗教是盲目的”曾经引起了无数没有读过这句名言的上下文的人的误解,以为爱因斯坦在支持传统的宗教,而其实爱因斯坦在这里所说的“宗教”,不是一般人所说的宗教,而是一种追求真理的激情和信念。我们不妨把这句名言修改成:没有道义的科学是跛脚的,没有科学的道义是盲目的。如果既无科学也无道义,则是行尸走肉。

正是出于这样的信念,从中学时代起,我就同时保留着对科学和文史的浓厚兴趣,这从当时沿用至今的这个笔名就可以看出来。两船相并古称“方舟”,“方舟子”就是脚踏两只船的人。“方舟并骛,俯仰极乐”(班固《西都赋》),我的梦想,便是同时乘坐科学与人文之舟,品味从古今中外的智者与仁者那里得来的极乐。当我还在从事科学研究的时候,业余的兴趣在于文史,写作也以文史方面为主。而在我离开科学研究之后,写作的内容反而逐渐改为以科学方面的为主了。近年来因为揭露学术腐败而浪得虚名,以致有不少人误以为我除了写写打假文章,就干不了或不该干别的事情。其实所谓打假不过是属于路见不平的冲动,并非我真正的兴趣所在。而这种不平,正在于在我看来违背了科学与道义。在必要的时候,我愿意捍卫我的信念,但是在平常的日子里,我更乐于传递我的信念,希望能够更为深入、持久地传播科学与道义。

没有人能够充当科学与道义的化身,但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科学与道义的捍卫者和传播者,只要你愿意,有能力和勇气。

2007.11.5.

(XYS2008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