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武汉江汉区法院的荒唐判决

31 07 2006年
   
今天收到了武汉江汉区法院审判长吕瑛、审判员范正霜和审判员郑小红于

7月25日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肖传国诉搜狐、协和医大出版社和我损

害名誉权一案做出的判决书,其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方是民、被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应当

在搜狐新闻频道刊登声明,向原告肖传国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

期不执行,本院将公布判决主要内容,其费用由被告方是民、被告中国协和医科

大学出版社承担。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方是民赔偿原告肖传国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

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赔偿原告肖传国精

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对此款,被告方是民应与被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肖传国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10元,送达费240元,共计3850元,由原告肖传国负担2120元,

被告方是民负担1260元,被告方是民与被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共同负担

470元(该款原告肖传国已预付,被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及方是民应付部分

随上述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肖传国)。

   
另有肖传国诉北京青年报、北京科技报和我一案还未开庭审理,但是由于两

案都是针对我批评肖传国的文章《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如果继续由这三

名法官来审(对此本人将提出异议),不必审理其结果如何现在就可以知道了。

   
鉴于此前已几次出现过学术造假者利用地方司法势力为自己保驾,鉴于在该

案件审理过程中吕瑛法官已表现出种种违法违纪、偏袒原告的行为,出现这样的

判决结果并不令人意外。

   
但是见到吕瑛等人在判决书中强词夺理地为原告辩护,无视我出示的证据,

甚至捏造、歪曲我的看法,视法律为儿戏,肆无忌惮到这种地步,还是令我感到

意外。

   
对吕瑛等人在判决书中所列举的主要判决理由反驳如下。
(一)关于原告是否在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及国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

协和医院两处任全职职务的问题

   
判决书声称:
   
“原告肖传国认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给原告出具的证

明可以证实,原告从2003年9月回国定居并在该院全职工作至今,被告方是民称

原告在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任全职严重失实。被告方是民对原告提供的证明材料

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该证明是在原告起诉后出具的,且从纽约大学医学院

网站网页显示,原告任该院泌尿系临床副教授,临床副教授是专职职务。”

   
“本院认为:关于原告肖传国在国内任全职职务问题,原告提供有其供职单

位证明,被告方是民对此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反证推翻原告的证明。且被告方

是民未举证证明原告在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任全职职务,被告方是民应承担举

证不能的责任。因此,被告方是民在文章中所述关于原告在中、美两国担任两个

全职职务的事实不实。”

   
本人对肖传国在华中科技大学任全职职务一事并未表示异议(否则不是自打

嘴巴吗?),本人提出异议的是肖传国是否真的在华中科大全职工作。很显然,

担任全职职务和全职工作并不是一回事。担任全职职务却不全职工作的现象在国

内高校中并不罕见,对此的批评时见报端。我并举出了两条证据说明肖传国很可

能并非在华中科大全职工作:一、协和医院在2004年6月8日发布的新闻稿《夯实

大平台
筑巢引金凤——协和医院以人才战略推动学科跨越式发展》在介绍对肖

传国等人的引进时声称:“医院深刻体会到,在网络、通讯十分发达的今天,人

才是否全日制地在医院工作并不重要,关键是人才是否为我所用。”
http://www.hust.edu.cn/content/content_15134.html)由此可以推论肖传

国很可能并非“全日制地在医院工作”。二、原告在2006年6月22日接受《新闻

晨报》记者郭翔鹤采访时声称自己“按规定每年可有八个月在美国境外”,即原

告承认自己每年在华中科技大学的工作时间不可能超过八个月,一年工作时间不

到八个月的工作显然不是全职的工作。

   
判决书声称“被告方是民未举证证明原告在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任全职职

务”则更是违背事实。我向法庭出示了如下证据:美国纽约大学网站上公布的

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教师名录、纽约大学医学院职称提升规定(第17页倒数

第2段)、医学院泌尿系实验室介绍、纽约大学2005年1月24日发布的公告(见证

据2、3、10、11)均能证明“原告肖传国在纽约大学担任全职老师”。这些证据

表明:肖传国在2005年9月之前是纽约大学医学院助理教授,2005年9月以后是纽

约大学医学院临床副教授,二职务均是全职职务。

(二)关于原告肖传国是否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的问题
   
判决书称:
   
“原告肖传国认为,原告在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上搜索到原告已发表的论

文15篇,被告方是民在《脚踏两只船中国院士越选越滥》文中称原告‘把参加学

术会议的文章摘要也当论文给列进去了’,原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太少仅

只4篇,并毫无影响’的说法不实。被告方是民认可原告肖传国所提供的15篇论

文的真实性,但认为,原告肖传国的15篇文章中有9篇是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

国外杂志上发表文章甚少是事实。”

   
“本院认为:首先,国际期刊应当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包括中国在

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而不是国外期刊。被告方是民关于国际期刊系国外期刊

的说法错误。其次,被告方是民未指出原告的上述15篇文章中存在用会议摘要冒

充论文的文章。再次,被告方是民亦未举证说明原告其他论文系用会议摘要冒充

论文。因此,原告称被告方是民所述原告‘把参加学术会议的文章摘要也当论文

给列进去了’,原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太少仅只4篇,并毫无影响’的说

法不实成立。”

   
这个判决理由纯粹就是胡搅蛮缠:
   
一、我在《脚踏两只船的的院士候选人》文中说得明明白白:“他在简历中

洋洋洒洒列了自1982年以来发表的26篇英文论文。仔细一看,他竟是把参加学术

会议的文章摘要也都当成论文给列进去了。”即拿文章摘要冒充论文指的是肖传

国递交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的简历中所列举的“自1982年以来发表的26篇

英文论文”,并非指的肖传国后来在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上搜索到的15篇论文,

吕瑛等人将二者混为一谈,指控我未指出原告的上述15篇文章中存在用会议摘要

冒充论文的文章,莫名其妙!

   
二、吕瑛等人称“被告方是民亦未举证说明原告其他论文系用会议摘要冒充

论文”,完全与事实不符,我在答辩中已一一举证指出肖传国在简历中列举的

“自1982年以来发表的26篇英文论文”中大多数都是拿会议摘要冒充的。

   
三、吕瑛等人称原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太少仅只4篇,并毫无影响”的

说法不实,但是引号中的话并非我的原话,而是原告乱引的话(令人怀疑该判决

书是不是原告代拟的)。我的原话是:“肖传国在简历中玩这种障眼法,是有

‘苦衷’的,因为他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实在是太少了,20多年来,已经发

表的仅有4篇,总共被别人引用了只有9次(有的引用还是对其结果表示怀疑的),

可见在国际学术界毫无影响。”我是针对肖传国在其简历中列举的英文论文而做

出的评论,即我说的“仅有4篇”指的是截止到当时原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英

文论文数量(更确切地说,是在SCI数据库上能检索到的英文论文数量),并不

包括原告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中文论文数量。

   
四、肖传国拿了9篇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中文论文来冒充国际期刊的英文论文,

这种伪证行为不仅得到吕瑛等人的许可,而且还振振有辞地替原告辩护说:“国

际期刊应当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包括中国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而

不是国外期刊。被告方是民关于国际期刊系国外期刊的说法错误。”中国的学术

期刊几乎都有国际刊号,都在国际上公开发行(除了个别内部发行的刊物),根

据吕瑛等人的判决,岂不是都是国际期刊?那样国内学术界还何必分什么国内期

刊和国际期刊?以后国内科研人员在简历中是不是都可以根据这个判决,把自己

在国内发表的论文全都算成国际论文?

(三)关于原告肖传国获奖问题
   
判决书称:
   
“原告肖传国认为,原告在2003年获国际Jack
Lapides神经泌尿特等奖及
2000年6月30日获得美国泌尿学会Pfizer学者奖,说明被告方是民在文章中所称

Jack
Lapides奖是‘非常易得的AUA年会会议摘要竞赛奖’,‘后者虽然是个大

奖,但是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却没找到他的名字’与事实不符。被告方是民对

原告获奖证书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仍认为Jack
Lapides奖是AUA年会会议摘要
竞赛奖,后者虽然是个大奖,但是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没找到原告的名字。”

   
“本院认为:被告方是民对原告的两项获奖证书不持异议,只是认为美国泌

尿学会学者奖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没有找到原告的名字。被告方是民在历年获奖

者名单中没有找到原告的名字不能否认原告获奖的事实。因此,原告曾获得美国

泌尿学会学者奖的事实成立。”

   
吕瑛等人在判决书中说“被告方是民对原告的两项获奖证书不持异议”,完

全是对我的污蔑。在答辩书中,我对原告出示的获奖证书之一“美国泌尿学会

Pfizer学者奖”提出了强烈的异议,因为我并没有评论过这个“美国泌尿学会

Pfizer学者奖”,我说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没有找到原告的名字的是“美国泌尿

学会成就奖”,而不是什么“美国泌尿学会Pfizer学者奖”,因此肖传国拿出来

的什么“美国泌尿学会Pfizer学者奖”获奖证书与本案无关。我在答辩书中指控

原告这么做是指鹿为马,吕瑛等人居然也跟着肖传国喊“马”,居然用“美国泌

尿学会Pfizer学者奖”获奖证书来证明肖传国获得过重要得多的“美国泌尿学会

成就奖”!我在答辩书中,对该获奖证书的异议如下:

  如此举证,有指鹿为马之嫌。
  本人在《脚踏两只船的的院士候选人》文中根本就没有提到原告证明他获得

的“美国泌尿学会学者奖证书”,说的只是“他罗列的两个奖项(美国泌尿学会

Jack
Lapides奖和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肖传国在其简介中声称自己获得美

国泌尿学会杰出成就奖,但是在该奖获奖名单中,并无肖传国的名字。原告并没

有出示证据证明他获得过该奖。他出示的证据六之三“美国泌尿学会学者奖证书”

与本案无关。

  顺便说一下,
“美国泌尿学会Pfzier学者奖”并非什么大奖,根据美国泌
尿学会网站的介绍,它实际上是一份由Pfizer公司提供的培训奖学金
(http://www.auanet.org/fellowship/)。

 
(四)关于对“肖氏反射弧”的评论问题

   
判决书称:
   
“原告肖传国认为“肖氏反射弧”在我国医药学教材《外科学》中有记载,

且已获得我国权威部门颁发的各种奖项及鉴定结论,此理论在我国医学界已获得

广泛认可。被告方是民在文章中称“据业内专家介绍,所谓‘肖氏反射弧’、

‘肖氏术’就连在国内医学界也没有得到认可”与事实不符。被告方是民认为,

被告从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和google上检索“肖氏反射弧”、“肖氏术”,检索

结果是零。因此,“肖氏反射弧”、“肖氏术”未获国际认同。”

  
“本院认为:原告肖传国的‘肖氏反射弧’理论,在国际上有获奖证书,国

内有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国内教科书亦曾引用其理论,原告的‘肖氏反射弧’

理论是客观存在的。”

   
原告出示的“国际获奖证书,国内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根本就没有“肖氏

反射弧”的说法,吕瑛等人看不懂国际获奖证书,难道连“肖氏反射弧”这五个

汉字也不认识?那些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有这五个汉字吗?“国内教科书”倒是

提到了“肖氏反射弧”,但是那书是肖传国的导师裘法祖编的,不也是属于“自

吹自擂”?我也从来没有否认“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是客观存在的”(这

是废话,即使只有肖传国一个人在讲“肖氏反射弧”,它也是客观存在的),我

否认的是“肖氏反射弧”是国际公认,对此,我在文章中说得清清楚楚:

   
肖传国还有一项非常惊人的成就,“1988年,他提出国际公认的‘肖氏反射

弧’原理——外科领域里仅有的几项以中国人名字命名的手术原理。”在医学文

献数据库和在网上检索“肖氏反射弧”的英文名称(xiao’s reflex
arc),结
果都是零。检索肖传国自称根据该原理实施的“肖氏术”的英文名称(xiao’s

procedure),只出来一个网页,是肖传国在北京的一次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题

目。可见,所谓“国际公认”云云,完全是肖传国本人的自吹自擂。前面已经提

到,从肖传国论文极低的引用次数就可以看出,他在国际上毫无影响。据业内专

家介绍,所谓“肖氏反射弧”、“肖氏术”就连在国内医学界也没有得到认可。

   
综上所述,本人对肖传国的批评有根有据,完全符合事实,吕瑛等人之所以

在判决书中认定本人关于原告的相关内容基本失实,乃是由于他们只听取原告的

一面之辞,强词夺理,完全无视被告向法庭出示的大量证据,甚至捏造事实、歪

曲当事人意见,如此荒唐的判决,即使在法制不健全、司法腐败盛行的今天,也

非常罕见。

   
判决书中,还有很多的归纳总结、事实认定严重歪曲我方的意思表示。我方

将在上诉状中将众多无事实依据的判定一一指出。本人在向上级法院上诉的同时,

也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吕瑛等人的违法违纪行为。

  附:
  就判决书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补充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为:“本案被告方是民逾期举证,由于原告不同意质证,应

由被告方是民承担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1.在1833号、1834号案件管辖权确定后,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没有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确定举证

期限,而仅仅传票通知开庭。

  1833号案件,肖传国能够当庭(举证期限届满前)变更诉讼请求,那为什么

我方在1834号案件庭审时就不能当庭举证?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

期限届满前提出。”

  法院同意肖传国变更诉讼请求,则意味着举证期限截至法庭调查结束时刻。
  2.中国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管辖权异议程序结束后的民事诉讼

举证期限没有具体的、明确的规定。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被告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原定的举证期限失效。管辖权确定后,人民法院应依照《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

定重新确定举证期限。”

  4.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律,因此,针对特定事项,若中

国法律、司法解释、当地法院无具体规定,则地方法院应当参考其他地区法院对

特定事项的具体规定而司法。

  5.任何一个法律专业人士均会认可:中国法院的惯例是——若法院不确定

举证期限,则被告应当庭提交证据。

  总之,“被告方是民逾期举证”的认定是明显错误的。
  二、7月7日庭审时我方提交的证据31至36在该荒谬判决书中根本就没有提及。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在6月21日原告提出2个新的

证据(证人证言)的情况下,我方表示需要对此提出新的反驳证据并要求合理的

举证期限。如此,法院安排了7月7日的庭审,我方提交了新证据;但原告拒绝对

我方证据31至36质证。但最令人惊讶的是,法院判决书竟然不提及证据31至36。

  很可能,是法院也怕面对证据36——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对

“肖氏”的检索结果(该检索结果当然能直接证明:“肖氏反射弧”或“肖氏术”

不是中国国内公认的科学技术名词)。

2006.7.31.
(XYS20060731)


丘小庆论文中质谱分析数据的问题

30 07 2006年
丘小庆论文中质谱分析数据的问题
——致美国《科学》杂志的信
(原文发表于《科学》7月28日,方舟子翻译)
  我想写信说明我本人对郝炘的文章《(四川)大学澄清中国生物物理学家所

受的学术不端指控》(News of the Week, 28 Apr., p. 511)的看法。

  在4月19日,郝要求就四川大学丘小庆被指控造假一事对我进行采访。据郝

说,丘告诉她我为他的课题做的质谱分析验证了他的假说,即在蛋白质

pheromonicin(译按:即争议中的新型抗菌肽)中存在一个“硫代内酯环”。郝

要求我用通俗的语言向她解释我做的实验和该环的意义。郝的电子邮件使我注意

到丘的论文《一种作为新型靶向性、特异性抗生素的杀菌工程多肽》(译按:即

争议中的《自然·生物技术》论文)。在阅读该论文时,我发现来自液体层析质

谱分析的数据被用于证明在pheromonicin中存在硫代内酯环。我告诉郝,我在

2003年根据丘的要求做了质谱分析,但是我所做的分析结果并不能支持上述文章

的结论。

  如丘所言,他在2003年送我样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pheromonicin中存在硫

代内酯环。根据我的记忆和保存下来的文件,在质谱测量的精确度之内,他的样

品中并不含有所预测的多肽质量的多肽,或任何与pheromonicin的胰蛋白酶解多

肽片段相关的质量。我早在2003年7月就已告知丘这一结论。我不知道丘从哪里

得到他的论文中的质谱分析数据。不管怎样,我清清楚楚地向郝解释说,该论文

中的质谱分析数据有很高的质谱测量误差,即使它们是在质谱分析中观测到的,

也不应该在论文中使用。当然,最终的证明将是能够根据丘的步骤重复生产出有

功能的多肽。

邓海腾
洛克菲勒大学蛋白质组资源中心
Science 28 July 2006:
Vol. 313. no. 5786, p. 440
DOI: 10.1126/science.313.5786.44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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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ters
Questions About Mass Spectrometry Data
I am writing to express my personal concerns about Hao Xin’s
article
“University clears Chinese biophysicist of misconduct” (News of
the
Week, 28 Apr., p. 511).
On 19 April, Hao sent me an interview request regarding an
alleged
misconduct case against Xiao-Qing Qiu of Sichuan University.
According
to Hao, Qiu had told her that the mass spectrometric analysis (MS)
I
did for his project verified his hypothesis that there was a
“thiolactone ring” present in the protein pheromonicin. Hao asked
me
to explain to her in lay terms what I did and what the significance
of
this ring was. Hao’s email brought to my attention Qiu’s paper,
“An
engineered multidomain bactericidal peptide as a model for
targeted
antibiotics against specific bacteria” (1). Reading the paper, I
found
that data from liquid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LC-MS)
analysis were used to confirm the presence of the thiolactone ring
in
pheromonicin (p. 1481). I told Hao that I performed an MS analysis
for
Qiu at his request in 2003, but the results of the analysis I
performed do not support the findings of the above-referenced
article.
Qiu’s stated interest with regard to the sample he provided to
me in
2003 was, as above, in confirming the presence of the thiolactone
ring
in pheromonicin. On the basis of my memory and saved documents,
his
samples did not contain peptides at the predicted peptide
masses
within the mass measurement accuracy of the instrument or any
masses
matching the tryptic peptides of pheromonicin. I informed Qiu of
this
finding in early July of 2003. I do not know how Qiu obtained the
MS
data for his paper. However, I explained explicitly to Hao that the
MS
data presented in the paper have high mass measurement errors
and
should not have been used in the paper even if they were observed
in
mass spectra. The ultimate proof, of course, will be the
reproducible
production of the functional polypeptide based on Qiu’s
protocol.
Haiteng Deng
The Proteomics Resource Center
The Rockefeller University
1230 York Avenue
New York, NY 10021, USA
E-mail: dengh@rockefeller.edu
Reference
X.-Q. Qiu, Nat. Biotechnol. 21, 1480 (2003).
(XYS20060730)


洛杉矶《世界日报》关于于保法造假事件的报道

30 07 2006年
  【本报记者李大明圣地牙哥报导】家住圣地牙哥的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海外山东人协会”创始人、国务院侨办“杰出创业奖”百名得主之一的于

保法遇到麻烦了。中共中央“人民日报”旗下的“市场报”28日刊登该报两名记

者采写的两篇报导,指于保法在山东经营的癌症医院涉嫌使用假药,并以“虚假

宣传”误导患者。报导又称,他的留美学历也多有不实之处。

  采写这两篇报导的记者张向永、王海在文中指出,于保法从美国回中国创业

后,在山东省的东平县、威海市与济南市相继开办了三所肿瘤医院。为了吸引患

者,这三所医院的广告称常规的肿瘤治疗手段“害死人”,而他们所使用的“高

科技缓释库技术”是不手术、无痛苦、无副作用的“革命性疗法”,是“刺向癌

魔的利剑”,并拥有美国专利,已为国内外一万多名患者作过成功治疗。

  在收到一些读者来函,向上述宣传提出质疑与投诉后,张、王两名记者前往

山东走访医院文宣上介绍的“康复患者”刘月清、张永生与卢兴春。他们获悉刘

月清从未患过癌症,张永生与卢兴春住院期间也只做过化疗与放疗,并未接受所

谓“缓释库”治疗。

  之后,两名记者又查阅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官方网站,竟未能找到于保法的

名字与“高科技缓释库技术”的项目。同样,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网站上也没有关于这种疗法的任何记录。

  两位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于保法的医院不让患者知道他们所服用的是什

么药,只说“这药非常好,是于院长从美国带回来的”,“是美国专利,所以要

保密”。记者后来假托患者家属名义,购买了该院大量用于临床的中药,交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该局人士表态说:“这种药有问题,按照相关法规可

以视为假药。”

  该局人士还指出,病人有知情权,医院不应以“美国专利”为借口对药方保

密。况且国家早已取消了“保密药方”的审评,院方必须公开药方,给患者一个

明白。

  为了解开心中的疑团,“市场报”的两名记者又查阅了医院创办人于保法的

背景。医院网站上提供的于保法履历很详细,但“1993年获美国海军总司令科学

前途发展奖”、同年“被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院破格聘为UCSD副教授”、1996

年“当选为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常务理事”等语,被两名记者认为是“不实之词”。

  一些登载过于保法创业事迹的大陆出版物,还介绍他曾经“取得美国国家科

技奖16万美元”、“得过七项国际大奖”、“有七项发明获得专利”。由于创业

有成,于保法在1999年就被评为“山东省十佳留学科技专家”,继而当选为全国

人大代表,2005年又荣获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颁发的首届“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

创业奖”。他的故事还被写成传记文学与电视剧。

  “市场报”两位记者的报导还提到,于保法的履历曾经被知名的“打假斗士”

方舟子所质疑。同样家住圣地牙哥的方舟子多次在其所创办的“新语丝”网络杂

志撰文,称于保法“根本不可能在UCSD当正式的教授”,又指他的“美国癌症研

究所”其实是在圣地牙哥县政府注册、以他本人为“所有人”(Owner)的皮包

公司。

  【本报记者李大明圣地牙哥/中国山东日照市电话采访】北京“人民日报”

旗下的“市场报”刊文披露“海归”创业者于保法在山东经营的医院涉嫌造假之

后,本报记者与正在山东省日照市休假的于保法通了电话,征询他对相关报导的

看法。

  于保法接电话就说:“我知道你要问的是什么事了。”原来他在28日前往日

照休假途中,在火车上已接到朋友的电话,获悉“市场报”刊出了关于他的报导。

于保法郑重指出,“市场报”的报导“大部分是虚假的,与事实出入很大
”。

  但他同时承认,有关几位“康复患者”的资料,医院的文宣是搞错了,照片

对不上号。但对于所谓“假药”的指控,于保法嗤之以鼻。他说,“缓释库疗法”

当然有美国专利,证书就在他手上,专利批准日期是2004年11月4日,随时可以

查证。他估计“市场报”记者是以中文拼法去浏览美国网站,所以查不到。“只

要输入Baofa
Yu,没有找不到的道理。”不过他说,英文的表述并不是“缓释库
疗法”。

  于保法坚称,他从来没有在学历上造假,没有说过自己拥有博士学位。“Dr.

Yu”是指“于医师”,并非“于博士”。他说,前几年方舟子在网上把这事拿出

来炒作,事情已经过去了,“市场报”两记者又接著讲,也不会有什么新意。

  谈到医院不向病患公开中药的处方,于保法说,这是可以协商的事情。医院

为了防止科研成果被剽窃
,有权对处方保密。患者是有知情权,如果不满意医
院保密的做法,可以不来这所医院就医。

  至于如何应对“市场报”的指责,于保法说他还未想好。可能会举行一次说

明会,将真相告诉大家。也考虑找“人民日报”的高层反映一下自己的意见。他

信心十足地表示,他的医院治疗癌症的成绩禁得起考验,不怕别人质疑。“市场

报”的报导对医院来说不一定是坏事,“替我们做了宣传,有何不好?”

(XYS20060730)


刘子华家人诉方舟子案:鉴定申请书

29 07 2006年
  刘子华家人诉方舟子案
  鉴定申请书(之一)
  申请人:方是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特

提出以下鉴定申请:

  鉴定标的:
  刘子华创作的《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中论及的“八卦宇宙论”
  鉴定内容:
  1.“八卦宇宙论”的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八条所

述的“伪科学”、是否为《2000~2005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纲要》所述的“违反

科学事实、科学原则和科学精神的荒诞学说”。

  2.刘子华“八卦宇宙论”预测与编号“2003UB313”的行星被发现之间的关

系。

  推荐鉴定机构: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需要鉴定的理由:
  一.对“八卦宇宙论”的定性,决定了对该“八卦宇宙论”适用何种评价标

准。

  《2000~2005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纲要》第五条要求“有效遏止各种愚昧迷

信活动和反科学、伪科学活动,根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揭露批判各种打着

科学旗号进行的反科学活动”,第九条要求“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愚昧迷信和反

科学、伪科学行为”。《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第八条要求“在对待科

学与迷信、真理与谬误这类重大问题上,新闻宣传要勇于捍卫科学与真理,不能

模棱两可。对违反科学事实、科学原则和科学精神的荒诞学说,对反科学、伪科

学的‘奇闻怪事’,对求神弄鬼的封建迷信活动,对违反科学规律的弄虚作假行

为,一定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揭露、批评和反对”。

  从上述规定可见,若“八卦宇宙论”被认定为伪科学或荒诞学说,则申请人

相应的揭露、批评、批判和反对是合法、适当的。

  若“八卦宇宙论”不被认定为伪科学或荒诞学说,则申请人对“八卦宇宙论”

及其作者的批评则应当严格限制在学术讨论、学术批评的范围内,而不应当有效

遏止其活动、根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批判、旗帜鲜明地揭露、批评。

  显然,对“八卦宇宙论”的定性、适用何种评价标准与认定是否损害刘子华

的名誉权有直接的、决定性的关联。

  二.“八卦宇宙论”是否为伪科学、是否为荒诞学说,是科学问题、专门性

问题,若无对外委托鉴定,人民法院自身难以作出权威的判断。

  若不对外委托鉴定,则人民法院对“八卦宇宙论”定性的客观性、科学性和

权威性难以保证。

  三.刘子华“八卦宇宙论”预测与编号“2003UB313”的行星被发现之间的

关系和《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中“盗名”的评价紧密关联。

  四.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是最适格的鉴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五条规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机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应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

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

  因“八卦宇宙论”明显属于天文学范畴,所以,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是最

适格的鉴定机构。

  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望人民

法院同意上列鉴定申请。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方是民
  代理人:彭  剑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鉴定申请书(之二)
  申请人:方是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特

提出以下鉴定申请:

  鉴定标的:
  方是民创作的《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中涉及西方科学家对“八卦宇宙论”

及刘子华评价的部分内容。

  鉴定内容:
  1.爱因斯坦是否评价过《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论文。
  2.除《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文外,西方科学著作(欧洲、美国的科学著

作)是否提及刘子华。
  3.西方天文学家(欧洲、美国的天文学家)对“八卦宇宙论”及刘子华有无

学术评价;若有,则为何评价。

  推荐鉴定机构: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
  需要鉴定的理由:
  一.《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中涉及西方科学家对“八卦宇宙论”及刘子

华评价的部分内容是诉争事实,该《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部分内容是否有事

实依据,需要权威机构予以评判。 

  二.涉及西方科学家对“八卦宇宙论”及刘子华评价的诉争事实历史久远、

涉及外国文献,难以通过当事人举证查清。

  例如:若不进行鉴定,那么,为支持“没有几个西方人听说过这位‘中国的

哥白尼’,也没有任何一部西方科学著作会提到这位来自中国的江湖术士”事实,

莫非要将全部“西方科学著作”提交?

  可见,若不对外委托鉴定,则人民法院难以高效地、权威地、全面地认定诉

争事实。

  三.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是适格的鉴定机

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五条规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机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应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

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

  因对“八卦宇宙论”及其作者的历史评价属于自然科学史范畴,所以,中国

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是最适格的鉴定机构;而对“八卦宇宙论”及其作者的

历史评价也涉及天文学研究领域,因此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也应对相应鉴定内

容予以评价。

  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望人民

法院同意上列鉴定申请。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方是民
  代理人:彭  剑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XYS20060729)


节目预告:央视9套将播出治理学术造假节目

29 07 2006年
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DIALOGUE”栏目
北京时间7月30日19:30首播,次日0:30,7:30,13:00重播。
(CCTV
9为央视英语频道,节目中间有用汉语对方舟子做的电话采访,不懂
英语的观众也可收看)
(XYS20060729)


对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莫亚平“博士”学历的调查

28 07 2006年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6年7月27日的报道《大学校长眼里的“海归”》一

文,报道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称:“在南昌大学有一位名叫莫亚平的教授,他曾

是1985年的TOEFL状元,已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获得计算机、MBA、语言等

5个博士学位,现任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其年薪为1元人民币。‘他不是来

赚钱的,他看重的是学校为他提供能充分施展才华的这个平台。’”

   
一个人能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获得5个不同专业的博士学位(MBA并非博士学位,

这算是周校长的口误或记者的笔误吧),真称得上空前绝后的神人了,按获得一

个博士学位平均需要5年的时间计算,此人需要在斯坦福大学读上二十多年的书。

这样的神人,应该在斯坦福大学校史上、乃至美国大学历史上写上一笔。但是,

查阅斯坦福大学的网站,找不到有关Yaping
Mo的任何信息,也不见其他英文网
站有关于此人的任何信息。这是怎么回事?没有必要向斯坦福大学管理部门查询,

在网上做个简单的检索,就可以知道真相如何:

   
网上可查到“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上岗导师基本情况简表–莫亚平”
http://www.ncusc.com/show.asp?id=340),“此表由导师填写”,莫亚平在

表中罗列的科研成果和招生要求都很搞笑,不过这不是我关心的。我关心的是

“毕业院校、时间、专业”一栏,并没有见到5个斯坦福大学博士学位,而是

“Burach Unw 1991 MBA”,即于1991年在Burach
Unw(Unw当是Univ即“大学”
之误)获得MBA学位。美国并无一所大学叫Burach。名称相近的有Baruch

College,是纽约市的一所没有博士点的学院,不知是不是就是莫亚平的母校。

   
网上可查到南昌大学的一则新闻,莫亚平原是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副院长:

“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徐求真宣读南昌大学党委决定,聘请美国莫斯理工学院院长

莫亚平先生为南昌大学科技学院副院长。周文斌校长为莫亚平先生颁发了聘书,

刘三秋副校长为莫亚平先生佩带了南昌大学校徽。”
http://bbs.jxnews.com.cn/archive/index.php/t-5672/t-14743)看来莫亚

平的真实身份是“美国莫斯理工学院院长”。

   
莫亚平注册了多家以“莫斯”为名的公司。在“北京中关村国际孵化器有限

公司”的网站,可查到莫亚平名下的两家公司:北京莫斯科技有限公司和莫斯

(北京)教育软件发展有限公司,在第二家公司的资料中注明莫亚平是“硕士”

http://www.incubase2000.com/chs/rzqy.htm)。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师黄

安年在《永远怀念黄德禄教授》一文的后记中提到:黄德禄“在北京师大为北师

大和河北师院培养的第一批美国史研究生, 他们没有辜负黄先生的培养,
黄开来、
马秋莎都已取得了美国历史学的博士学位并在美国高校任教,
莫亚平则在美国取
得历史学和商业管理两个硕士学位,
在美国创办的莫老师学校遍及美国十几个城
市……”
http://www.jianwangzhan.com/cgi-bin/index.dll?page0?webid=jianwangzh

an&userid=129362&columnno=0&articleid=19729)也只说莫亚平历史学和商业

管理两个硕士学位,没有说他取得博士学位,也没有说明学校的名称。

   
可见莫亚平应该没有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接下来再来看看莫亚平名下的这

些公司和“学院”。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的网站上有一则2000年5月美国

MosNet公司总裁莫亚平做题为“硅谷创业,硅谷电脑发展及我国电脑发展启示”

的讲座的信息(http://ie.zzu.edu.cn/web/dwjl/lxxz.asp)。查美国加州政府

的公司注册记录,可知MosNet公司是莫亚平于1999年11月15日登记注册的,距离

他的这次郑州大学之行仅半年。该公司已注销。

   
莫亚平当院长的“美国莫斯理工学院”又是什么机构呢?东华理工学院莫斯

软件学院的网站有如下介绍:

   
“莫斯软件学院是我国第一批成立的软件学院,隶属于东华理工学院,由东

华理工学院与美国Mo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莫斯理工学院)联合创办。它
以软件工程专业为主干学科,以国家急需的软件人才为市场需求,培养高级软件

技术人才。
 
 美国莫理工学院(MOIT)是全美知名的以计算机和生物信息教育为主的理工类

学院,其总部设在美国东海岸的新泽西州,并在硅谷、波士顿、休斯顿、华盛顿

等地设有分校。与美国各大企业有广泛的联系与合作,得到微软、思科、甲骨文、

太阳、CM等著名美国公司的培训授权,可进行170多种专业证书培训与考试
(见
部分证书样本)。”(http://mos.ecit.edu.cn/info/jiaoliu.asp

   
莫亚平是该莫斯软件学院的“教授、博士、副院长”
http://mos.ecit.edu.cn/course/course.asp)。网上有一位“汉唐农民”反

映东华理工学院莫斯软件学院乱收费、师资全江西最差,该学院的一名教师进行

反驳,为证明该学院师资雄厚,列出的专业课教师中赫然就有:莫亚平(博士)

(bbs.jxgdw.com/archive/index.php/t-52622.html)。

   
我查到国外一家中文网站的广告称:
   
“莫老师电脑科技学院(Mo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全美华人建校最
早的电脑学院之一,分校遍及全美各大城市。莫老师电脑学院率先开办的

Bioinformatics
证书保证班由Bioinformatics专家授课,是最权威,最有经验
的Bioinformatics培训学校。”

   
原来这个莫斯理工学院又叫“莫老师电脑科技学院”(也就是黄安年文章中

所说的“莫老师学校”),不过是一所职业培训学校而已。在该学校的英文网站,

有如下介绍:

    “MOIT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is a leader in computer training
and consulting with more than eight years of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Its founder, Frank Mo, has three master degrees and worked as
a
database programmer in Wall Street for several
years.”(“莫斯理工学
院是计算机培训和咨询的领袖,有多于8年的专业经验。它的创建者弗兰克·莫

有三个硕士学位,并在华尔街当过几年的数据库程序员。”)
http://128.242.53.21/aboutus.htm

   
看来莫亚平不是博士是铁定的了,所谓“在斯坦福大学获得5个博士学位”

当然更是谎言。一个仅创办8年的美国职业培训学校的创办人就成了海外高层次

人才被引进当了中国大学的科技学院副院长、软件学院副院长、外国语学院院长,

这是不是意味着中国大学的这些学院其实也就相当于美国新兴职业培训学校的水

平?

2006.7.28.
附:
大学校长眼里的“海归”
2006年07月2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6月24日,上海举行了一场海外留学人才专场招聘会,高校对“海归”的吸

引力从递交自荐书的踊跃程度上可见一斑。

  本报记者 陈树荣摄
  在上周结束的“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校长们纷纷表明要将学校建

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当笔者与校长们聊到高校的高

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时,校长们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一个词——“海归”。那

么,在高校迈向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海归”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高校

又是如何看待“海归”的呢?笔者就这些问题专程采访了几位著名大学的校长。

  建设一流大学 “海归”举足轻重
  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集聚人才的战略高地,承担着培养人才、知

识创新的历史重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海归”成为高校人才

队伍中一支重要力量。

  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曾在中美富布赖特项目25周年纪念大会上指出,超过60%

的大学校长和科研单位领导都有过出国留学经历,在科研、教师队伍中,这个比

例更大。

  “在我们的师资队伍中,几乎90%以上都具有海外留学背景,这对学校建设

十分有利。”香港理工大学校长潘宗光教授略显得意地告诉笔者,“在高校建设

中,‘海归’发挥着独特优势。如:在加快新学科建设步伐,开展双语教学,提

高学校实验室水平,推进学校管理的现代化,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海归’

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对于“海归”在高校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教授

也感同身受。在他们的教师队伍中2/3具有留学经历,其中1/3担任着学校的高

层职务。钟秉林教授说,“海归”与国际学术界的交流比较密切,对国际学术前

沿把握更为准确,他们的到来,为学校带来了先进的教学方法和国际化的管理理

念。

  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教授还指出,高校积极引进“海归”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在于,其人事关系相对简单,办公处事顾虑较少。“我们学校的‘海归’占到整

个学校高层次人才的20%,他们在学校都是一心一意地干事业。”

  既要待遇引才 更要事业留人
  为了引进人才,各大高校纷纷改善吸引留学人员的大环境和小环境,除了解

决留学人员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生活问题外,还在工作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

重点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工作,如:采取“候鸟式”、“哑铃型”等短期回

国服务的方式。

  据周文斌教授介绍,他们学校一直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有

很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就是利用假期回国为南昌大学服务的。“我们学校的黄德欢

教授就经常往返于中美高校之间。我们在学校科技园为其设立公司、配置助手、

帮助购买仪器设备和资料,并承担前期注册资金的1/3。他每年来校十几次,共

计大约4个月。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候鸟’们做事通常非常有计划性,他们

一般会计算好一年的回国次数和时间,在年初就买好所有的往返机票。”

  当然,周文斌教授同时指出,待遇吸引人才固然重要,但有可能只产生暂时

效应,若要使其长期为学校服务,学校必须为他们搭建能充分发挥其才华的大舞

台。他说,在南昌大学有一位名叫莫亚平的教授,他曾是1985年的TOEFL状

元,已在美国斯坦福大学获得计算机、MBA、语言等5个博士学位,现任南昌

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其年薪为1元人民币。“他不是来赚钱的,他看重的是学

校为他提供能充分施展才华的这个平台。”

  钟秉林教授也表示,待遇吸引人才只是学校机制留人的一部分,现如今,

“事业留人”才是关键。“高层次‘海归’人才,一般在海外都能获得好工作、

高待遇,他们之所以选择回国,就是看重国内为其提供的良好发展空间。他们要

发展空间,我们就给他们能充分发展的空间,无论在管理方式还是课题研究方面,

都尽量为他们营造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使他们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

  “儿子”“女婿”一视同仁
  学校通常将本土的教授比作“儿子”,而将“海归”教授比作“女婿”。对

于“儿子”与“女婿”间是否存在矛盾,校长们表示,一直以来,这个问题都是

不可避免的。但高校在处理这个矛盾的方式上则逐渐发生变化。

  “我们不会做‘女婿’的保姆!”上海大学校长钱伟长教授一语惊人。他认

为,“海归”回国是来开创事业的,暂时的困难在所难免,不能让所有的问题由

学校解决,所有的困难在学校克服,这样学校成了“保姆”。“如今,‘海归’

两个字已不能代表什么更多的意义,‘海归’应及时认识到因时尚心理作祟而一

味崇拜‘海归’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我们看重的是能力。当然,我们也制定

了针对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优惠政策,但这些政策的落实是建立在你有能力

为学校服务的基础之上。”钱伟长还指出,有能力的“海归”,如果需要,我们

会创造一切条件为其建立团队,但这个团队必须具有开放性,其针对本土研究人

员不能采取收容政策,它可以是特区,但不能是封闭式的特区,一定要向我们敞

开大门。

  钟秉林教授也指出,要以能力为标准、采取积极的方法来解决“儿子”与

“女婿”间的矛盾。他说,目前我国高校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信

息技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以及国际贸易、法律、金融等领域的建设和发

展上,所以,我们应该在各领域都制定统一的评判标准,而这一标准一定是以能

力为核心的,这样一来,在处理“儿子”与“女婿”的关系时,我们就有标准可

依了。比如,我们在某个领域引进“海归”人才,而在这个学术领域已经有本土

的教授作为学术带头人了,那么我们就可以根据标准,采取竞争上岗位的方法。

钟秉林教授还补充道:“其实‘海归’回国以后,在一些方面表现出的不适应,

很大程度上是和其心态密切相关的,只要调整好心态,找准自身定位,相信很多

矛盾都能迎刃而解。”

  结束语
  世界一流大学必然是国际化、开放性的大学,建设这样的大学离不开“海归”

的参与。引进了“海龟”,还得给他们“蓄水”,以提供畅游事业的平台,使他

们得以施展才华。在重视“海归”作用的同时,对本土人才也不应轻视,要以实

际能力为准则,不论是“海龟”还是“土鳖”,有养分我们就得汲取。

(XYS20060728)


报道:欺骗!造假!掩在“治癌革命”光环背后

28 07 2006年
欺骗!造假!掩在“治癌革命”光环背后
■ 本报记者 张向永 王 海
《市场报》 ( 2006-07-28 第02版 )
  本报记者揭秘,在山东有3所由同一人创办的民营肿瘤医院涉嫌虚假宣传,

使用假药,误导患者,而医院的“老板”——知名的“海归”教授竟然是一位现

代版的“方鸿渐”。

  最近,本报连续接到来自全国各地读者的来电、来函,询问我国常规的肿瘤

治疗手段是否因存在重大缺陷在国际上已遭到淘汰,同时求证我国是否引进了一

种“世界领先水平”、“具有革命性突破”的肿瘤治疗技术。读者们所质疑的原

因是,在山东省东平县、威海市、济南市,有3所由同一人创办的民营肿瘤医院,

长期宣传癌症治疗“传统医学模式害死人”,而他们的“高科技缓释库技术”是

“世界首创、美国专利”,不手术,无痛苦,无副作用,疗效显著,已经为国内

外1万多例肿瘤患者成功治疗。

  这3所医院是:东平县泰美宝法肿瘤医院,威海石岛保法肿瘤医院,济南保

法肿瘤医院,它们均由留美归国人员于保法先后创办。读者质疑,癌症治疗至今

仍是世界性难题,难道这几家民营医院真的如其所述,已经掌握了“刺向癌魔的

利剑”,成功开启了“金色命门”?

  1
  救命稻草和虚假病例
  记者按图索骥,找到了医院自己宣传的康复患者。但当刘月清老人看到自己

的照片和介绍时,竟气得直打哆嗦。他愤怒地表示,自己没得过癌症,这家医院

在骗人!

  7月8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济南市郊经十东路偏僻路段的济南保法肿瘤医院,

这是一座外表其貌不扬的黄色小楼,内部设施也极为普通。在病区,记者遇到了

一位来自河北的患者家属,他告诉记者:“一个房间住七八个病号,整座楼满满

当当。东北、福建、广东、河北、河南、安徽,哪儿来的都有!”

  我国各地有为数众多、医疗技术先进、科研力量雄厚的公立肿瘤医院,这些

患者为何不远千里来到这家并不起眼的民营医院?淋巴癌患者石大强(化名)刚

刚结束一天的治疗,面部肿胀,还因发烧不住打着寒噤,他给记者讲述了自己的

经历。

  石大强说,自己当初准备入住某三甲肿瘤医院,但有亲戚拿来了一份济南保

法肿瘤医院的报纸广告,看完就吓出一身冷汗,当即决定赶赴这里。原因是,广

告讲我国常规肿瘤治疗手段就是手术、放疗、化疗,不仅效果不佳、过程痛苦、

花费高昂,而且副作用大,会加重患者病情,等于“花钱买加速死亡”,已经被

外国专家所摈弃。而济南保法肿瘤医院采用院长于保法教授发明的美国专利“高

科技缓释库技术”,兼具手术、放疗、化疗和免疫治疗的优点,没有毒副作用,

患者不受罪,是肿瘤治疗的革命性突破,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石大强还告诉记者,自己也明白广告内容不可全信,但其中有两点打动了他。

首先,“高科技缓释库技术”发明人于保法不仅是3家民营医院的院长,还是教

授、美国博士后、研究员、美国癌症协会常务理事。其次,这种疗法已经成功治

疗了1万多名国内外肿瘤患者,许多康复病例有名有姓有照片,看上去十分可信。

  石大强入院至今已40多天,尽管肿瘤仍在扩散,但他相信既然那么多病人

在这里获得了新生,奇迹也会在自己身上发生。他拿出一本《肿瘤患者服务手

册》:
“看,这都是治好的病例。”这本以杂志形式精美印刷的《手册》扉页,

刊登了4例“部分肿瘤患者康复纪实”及照片,其中3例就在不远的东平县农村。

于是,记者对这3名患者登门走访,结果却让人震惊。

  在医院印刷并发放的“康复纪实”中,除照片外,3人的文字介绍如下:刘

月清,男,65岁,肺癌,东平县州城镇小东门村人,于1998年5月首次入

院,经缓释库治疗及活化化疗、活化放疗,现在家从事小商品经营;张永生,男,

63岁,食管癌,东平县斑鸠店柏松山村人,于2000年9月首次入院,经缓

释库治疗及活化化疗、活化放疗,现从事劳动;卢兴春,女,79岁,食管癌,

东平县斑鸠店柏松山村人,于2000年10月18日首次入院作缓释库治疗,

现与儿女们在家享受天伦之乐。

  在东平县州城镇小东门村,记者找到了刘月清老人。他看到自己的照片和介

绍,顿时气得直打哆嗦。他说,自己从来没得肺癌,当年气管扩张,在泰美宝法

肿瘤医院治疗了10多天无效,后来去县医院动了手术才痊愈。老人愤怒地说,

自己没得癌症,更没经过什么缓释库治疗,这个医院竟用欺骗手法拍摄照片,把

自己当作康复病例大加宣传,真是不讲良心!

  记者又来到东平县斑鸠店柏松山村,张永生老人正卧病在床,恰恰另一位

“康复患者”卢兴春是老人的二婶。张永生的儿子数次明确告诉记者,父亲(张

永生)及二奶(卢兴春)确实去泰美宝法医院治过食管癌,但只做了化疗和放疗,

没有进行缓释库治疗。

  2“美国专利”和神秘假药
  “药品是美国专利,所以要保密,只有发明人于保法院长才知道是什么药。”

坐诊专家的回答令人疑窦丛生。而被宣传得神乎其神的“高科技缓释库技术”却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没有任何记录。

  被于保法渲染得神乎其神的“高科技缓释库技术”究竟有没有获得“美国专

利”?

  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记者登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官方网站,并没有查到任

何与于保法及其“高科技缓释库技术”相关的专利资料。显然,这是一个子虚乌

有的“美国专利”。

  该医院的看家本领“高科技缓释库技术”究竟是何绝技,真的是“肿瘤治疗

的革命性突破”吗?记者请教了北大医院和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的几位专家,他们

看过院方的宣传资料后不约而同地表示,所谓的“高科技缓释库技术”其实早在

上世纪80年代就有人提出过,但由于很难保证治疗效果,所以一直没有形成气

候,并不被学术界所认可。那么,“高科技缓释库技术”所使用的又是什么药物

呢?记者在济南保法肿瘤医院和泰美宝法肿瘤医院就此向坐诊专家询问时,却被

告知:“我们不知道是什么药,因为这种药品是美国专利,只有发明人于保法院

长才知道是什么药。”

  同样,患者也不知道医院在自己身上用的是什么药。在泰美宝法肿瘤医院,

一位食道癌患者告诉记者:“医生说这药非常好,是于院长从美国带回来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几乎每一位向医生咨询药品问题的患者,得到的回答都如出

一辙——“药品是美国专利,所以要保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该医院所用药品确属美国

专利,那么必须经该局批准注册后才可以在中国使用,否则一律视为假药。他介

绍说,所有已经注册的药品,在该局网站上都能够查询到有关记录。记者据此登

陆该局网站,却始终未能查询到有关“高科技缓释库技术”药品的任何记录。

  采访中多位患者还向记者反映,该医院大量生产并临床使用一种名为“冷煎

中药”的治癌药品,配方神秘,在为患者开药时分别以阿拉伯数字替代药品名称,

依次冠名为“中药1号”、“中药2号”等,令人生疑。为揭开谜团,7月11

日,记者以癌症患者亲属之名前往该医院购买“冷煎中药”。一位专家根据记者

描述的患者症状开了处方,上面却只有“中药3号”几个字,当记者询问药方是

哪几味药时,却被告知“不能告诉你”。旁边一位挂着常务副院长胸牌的中年男

子补充说: “这是专利,只有我们医院才生产。”

  药方不明,又只有该医院才能生产,那么会不会是医院制剂呢?记者向当地

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咨询,结果大吃一惊:没有批准过该医院生产制剂。

  7月21日,记者拿着从该医院购买的“冷煎中药”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有关人士在认真察看了药品后明确表示:“这种药有问题,按照相关法

规可以视为假药。”他解释说:“仅从包装上就能看出问题,如果说这种药是医

院制剂,至少应该标明批准文号,但目前看不到。并且医院制剂也不允许对外出

售。即使说这种药是搞科研用的,那么大量生产并用于临床,也必须进行注册。”

  那么,医院能不能以“美国专利”为借口,不让患者知道给自己用的是什么

药呢?该人士认为,病人有知情权,应该知道自己用的是什么药,否则出了副作

用怎么办?而且,国家已于几年前取消了保密药方的审评,药方必须公开。所以,

不管是“高科技缓释库技术”的用药,还是“冷煎中药”,均应公开药方,给患

者一个明白。

  3
  海归典型和虚假履历
  “于保法在索尔克做博士后研究期间,曾经发表过一篇作为倒数第二作者的

论文。这是他在美国期间发表的惟一一篇可以查到的论文。根据他的履历、论文

发表记录,他也根本不可能在该校当正式的教授。”   
——方舟子

  要揭开以上几家医院存在的疑团,就不得不提到医院的创始人于保法。被评

为“1999年山东省十佳留学科技专家”前后,于保法这个名字开始频频见诸

报端,并逐渐为人所熟知。此后几年,以于保法为主人公的传记文学和电视剧接

连走进人们的视野。于保法出名了。

  于保法究竟何许人也?在济南保法肿瘤医院的网站上,有这样一段介绍于保

法的履历:

  肿瘤治疗理念的革命性突破者于保法教授,……1988年分配到北京中日

友好医院从事肿瘤病理研究及临床治疗工作;1990年2月应邀赴美国加州大

学圣地亚哥医学院做博士后研究,主攻药物载体;1992年又应邀到Cric

k等8位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工作过的苏克(Salk)医学研究所做肿瘤分子

生物学和肿瘤模型博士后研究;1993年获美国海军总司令科学前途发展奖,

资助乳腺癌研究;1993年被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院破格聘为UCSD副教

授;1992年获美国加州大学科学启动新课题奖,资助癌基因研究,同年,发

现癌基因P16与肿瘤转移关系,在国际会议上引起强烈反响;1996年在8

9届世界癌症年会上提出利用肿瘤自身作为“缓释库”的新概念,被誉为“肿瘤

化疗用药方法的一次革命”,同年当选为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常务理事。

  这样一份履历,可谓成就辉煌、光彩夺目。然而,记者在查阅其他载有于保

法履历资料的正规出版物时,却发现疏漏比比皆是。例如,仅于保法被破格提拔

为圣地亚哥医学院副教授的时间就有三种截然不同的说法,分别是1993年,

1994年,1995年。再如,在多家媒体报道中,都说他“取得美国国家科

技奖16万美元”,但1999年山东省十佳留学科技专家的简介却说是“19

94(记者注:另一说为1993年)年获得美国海军总司令科学前途发展资金

16万美元”,可谓扑朔迷离。此外,某报1999年说于保法“得过7项国际

大奖”,另一家媒体则改口说是“7项发明获得专利”。众所周知,专利和国际

大奖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如此多的履历版本,究竟该信哪一个?是媒体的失误,还是于保法故意为之?
  以学术打假“弹无虚发”而被誉为打假斗士的方舟子,也曾在于保法待过的

salk研究所学习、工作过,对于保法的海外履历,方舟子早就进行过调查并

撰文发表在新语丝网站上。

  据方舟子公布的调查结果称:“于保法曾经在1993年前后在索尔克(S

alk)生物科学研究所(他译做苏克医学研究所,实际上索尔克并非医学研究

所)做过博士后研究。国内读者一听说某人是美国大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可能

会误以为像国内研究所一样,研究员与正教授平级。其实不是,美国大学、研究

所的研究员是在教授手下给实验室打工的。”

  方舟子说:“于保法在索尔克做博士后研究期间,曾经发表过一篇作为倒数

第二作者的论文。这是他在美国期间发表的惟一一篇可以查到的论文。在加州大

学圣地亚哥分校的师生通讯录中,找不到于保法。根据他的履历、论文发表记录,

他也根本不可能在该校当正式的教授。”

  据记者调查,没有证据可以表明于保法曾在圣地亚哥医学院做过教授,直到

1997年4月,还是实验室中的附属助理教授,而非如他所说在1994(或

1993、1995)年被破格提拔为圣地亚哥医学院副教授。

  日前,中日友好医院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于保法确曾在该医院进修过,但

并非正式分配工作。

原本一个电话就能让造假者现形(采访手记)
■ 本报记者 张向永 王 海
  在肿瘤医院内,长期悬挂着关于传统癌症治疗模式“放化疗的危害”等宣传

牌。

  虚假光环的背后,只是一张薄薄的窗户纸,只要鉴定部门花费些许精力,甚

至只需打一个电话核实,这层纸就会轻易被捅破。但有关部门不仅很少去作为,

甚至是帮忙再糊上一层纸。

  在辛苦的采访调查后,尽管最初的疑惑逐渐清晰,但真相却让人感到无比沉

重。

  在济南保法肿瘤医院门前,每到吃饭时,络绎不绝的患者家属手提着馒头、

青菜,或者端着饭盆,步行从几里外的市场匆匆归来,准备开火做饭。这个场景

不仅证实在这里住院的病人数量可观,也从侧面反映了多数患者沉重的经济压力

——医院饭堂有现成的饭菜出售。

  医院附近一位摆摊的商贩告诉记者:“病号很少跟我们搭话。”可以理解:

这些癌症患者所承受的,不仅有病痛的折磨,经济的压力,更有对死亡本能恐惧

的心理阴影。但无疑,之所以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是因为他们已经相信,这家笼

罩着光环的民营医院,能给他们带来生存和康复的希望。

  记者陪一名淋巴癌患者散步时,他左右寻觅了很久之后说:“有一名病友好

几天都没看见了,估计前几天死的那个就是他。”他又说:“医生说那个病号不

听于教授的话,去别的医院乱治,结果就给治坏了,回来没几天就死掉了。”这

名患者还拉记者到医院的宣传栏,反复念叨于教授辉煌的个人简介、专利介绍、

研究成果,并逐一端详“康复患者”的大幅照片。事实上,十几分钟前他还摸索

着自己的脸颊说:“每打一针就是几千块,可你看这里又长出几个瘤子,咋会治

不住呢?”

  记者理解,有许多患者长时间伫立在医院的宣传栏前,是在医院的信誓旦旦

中寻找自己生的希望。记者始终不忍告诉他们,被称为“革命性突破”、“世界

领先水平”的“高科技缓释库技术”,已经被多名德高望重的权威专家指认只是

上世纪80年代的旧货,疗效不确定,且不为学术界认可;所谓“美国专利”、

独门秘方的治疗用药,也没有经过批准,被监管部门指为假药;而对患者最有感

召力的康复病例,记者调查3起,3起全部有假;而荣誉加身的“于教授”,其

辉煌的海外履历和成就,很早就有人指出夸大其词。  

  虽然许多事实经不起最简单的推敲,但因光环笼罩,既不妨碍医院快速发展,

资产不断壮大;也不妨碍主人公走上报纸、电视、报告文学和电视剧,成为海归

派创业典型;更不妨碍成千上万的癌症患者砸锅卖铁,来到这里寻找最后一丝生

存的希望。

  由于“忙,没时间”,记者没被医院获准采访于保法,但医院内外到处张贴

着他架着眼镜,手托下巴,目光深邃,背景被处理为高山白云的艺术照片,看起

来儒雅温和,一派学者风度。据医院赠送给记者的资料描述,于保法出身寒苦,

当过剃头匠,后来考取大学,攻读硕士,并出国留学。留学期间他睡过地板,打

过小工。即使把那些存在争议的履历和学术成果全部抹去,他同样不失为学有所

成,值得尊重。但这样一位勤学上进的寒门学子,此时却为何与学术造假、履历

造假、宣传造假联系到了一起?

  回顾近几年发生的“基因皇后陈晓宁”事件、“破解疯牛病杨池明”事件、

“哈佛天才夏建统”事件、“汉芯赝片陈进”事件等等,荒诞、离奇的造假情节

令人瞠目。知识分子历来讲“谦虚”,重“骨气”,但眼下为何学术和履历造假

竟在高级知识分子中屡屡上演,甚至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学术造假需要成本,其中既有道德成本,也有风险成本。但既然涉身造假,

肯定存在预期收益。伪造履历,可以谋得好的职位;抄袭论文,是为了晋升职称;

成果造假,可以获得科研资金、企业投资、商业利益。总的来说能够以假换真:

存疑的美国“副教授”,回国就成了真的教授;虚无的“美国专利”,回国就被

鉴定为“世界领先水平”;而更实惠的,还有媒体追捧、政府支持、群众盲从所

带来的资产迅速增值。

  目前看来,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造假的道德成本不在话下,风险成本几乎可

以忽略。“基因皇后”热炒,陈晓宁被称为“世界生物科学界顶尖级人物”、

“身价5亿元之多”,而我国学术界起初对此几乎无人质疑;“哈佛天才”走红,

正读学位、兼任助教的夏建统一夜之间成为“哈佛最年轻的教授”;“汉芯赝片”

出炉,竟通过了鉴定组专家的重重法眼,助其成为上海市科技精英和新长征突击

手标兵。不难看出,虚假光环的背后,只是一张薄薄的窗户纸,只要鉴定部门花

费些许精力,甚至只需打一个电话核实,这层纸就会轻易被捅破。但事实证明,

在目前的科管体制和人才评价体制下,有关部门不仅很少去作为,甚至是帮忙再

糊上一层纸,事实上成为造假的协助者。

  于保法留学归国,带回了“美国专利”的“高科技缓释库技术”。尽管这种

技术在上世纪80年代就曾有人提出,疗效尚不确定,国内学术界并不认可,但

山东省科技厅认为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于保法获得的“美国海军总司令科

学前途发展奖金16万美元”奖项身份可疑,时间矛盾,却还能帮助他被评为

“1999年山东省十佳留学科技专家”。存在疑问的履历和科研成果,不作甄

别,被有关部门毫无争议的肯定,反映出了我国的科管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所存

在的问题和缺陷。

  分析“基因皇后”陈晓宁的商业炒作,“汉芯赝片”陈进的成果造假,背后

都有巨大的商业利益在推动。在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制假的成本和风险,远远小

于制假所带来的丰厚的收益。只要“背后的工作”到位,监管就会主动缺位,鉴

定也会投靠资本。还有一些学术造假者本身就是某些或自身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与其说他们是在进行学术研究,不如说是为了实现某种经济目的,其学术研究结

果非常随意,所依据的事实和数据不是主观随意,就是捏造杜撰,毫无学术价值。

尽管道德因素不可忽略,但学术造假风行中国,体制上的缺陷才是根本原因。

  就在记者采访期间,河北一位朋友打来电话,称济南保法肿瘤医院正在全国

范围内招收“兼职医生”,条件不限,工作内容是宣传于保法发明的高科技缓释

库技术的治疗效果并联系、介绍病源。每介绍一位肿瘤病人住院,医院付酬30

0到1000元不等。“你说,这是不是在招聘医托?”朋友疑问,记者无言。

回想起记者采访过的几名癌症患者,他们因痛苦而扭曲的脸庞和渴望生命的眼神,

无一不让人心酸同情。这时记者突然想到,在临床医学领域,尤其是以癌症患者

为商业利益点的造假,与一般的学术造假活动,是否存在本质性的不同?方舟子

的观点让人深思:“医学上的学术造假欺骗患者,轻则骗取金钱,重则让患者耽

误治疗、危害身体健康,社会危害性更大。但是由于它们涉及到重大的经济利益,

往往又受到地方势力的保护,所以打击起来更为困难。”

(XYS20060728)


水的保健骗局

27 07 2006年
                     
水的保健骗局
                       
·方舟子·
   
近日收到一封读者来信,报告说他的一生省吃俭用的父母花了5千多买了
一个自称包治百病的华脉活性水生成器,“采用先进的电生离子分离技术,
可将自来水制成活性水;长期饮用具有持续保健效果;老少皆宜,适用于各
种人群使用”。这位读者气愤地说:“我简直要被这些无耻的骗子,不尽职
的政府,父母孩子般的信任气死了。”
   
其实早在去年7月11日,卫生部就发布过公告,揭露“一些涉及生活饮用水
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销售涉水产品时,擅
自以‘离子水机’名义宣称其可制备离子水或碱性水,并大肆宣传具有各种保
健功能,有的甚至擅自标识有卫生部门许可批件,欺骗、坑害消费者。”并重
申:“涉水产品不得宣称任何保健功能。”
   
但一纸公文并不能制止“欺骗、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公告一年来,明目
张胆地宣称保健功能的涉水产品仍然到处都在推销,其常用手段是与各地老年
协会、老年大学合作,冒充医学专家举办免费保健讲座,以轻信的老年人为主
要行骗对象,而且花样越来越多,除了“活性水”、“离子水”,还有“频谱
水”、“磁化水”、“能量水”、“纳米水”等等,无奇不有。
   
它们或者其实只是过滤、纯化或消毒水的设备,能起到的保健作用并不比
纯净水、饮用水强,或者只是贴上似是而非的科学术语标签,而其实并不符合
乃至违背科学原理,没有生物医学依据,欺骗缺乏科学常识的消费者,是地地
道道的伪科学。
   
在香港也有类似的情况。据《明报》报道,在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收到过37宗有关滤水器和食水处理器的投诉,在市面抽验了
5款售价3000至6000港元、声称可制造出“神仙水”、“能量水”、“健康水”、
“生命水”或“碱性离子水”等饮水处理器,参考国际权威组织,请教多名专
家和政府部门的意见,最后发现,有关产品声称处理过的食水,对健康有特别
益处,甚至可改善长期病患等,但完全没有根据,而且误导消费者。
   
对此,香港政府3个部门都对事件表示关注并积极跟进。卫生署发言人表示,
会调查这些产品宣传违反《不良医药广告条例》,不排除提出检控。海关表示
正了解事件,如有足够证据证明有人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会采取适当行
动。水务署回应指出,有的饮用水处理器宣传指责香港港自来水充满有害物质,
署方曾去信质疑对方失实。
   
也有人为这类“保健产品”辩护,认为反正是水,没有毒副作用,吃不死
人,还能提供心理安慰,更能“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增加税收”,何必严厉
打击呢?吃不死人的骗人东西并不等于就不害人。一台市价只值几十元、几百
元的水处理装置被打扮成保健产品后,就卖到几千元、上万元,这是在经济上
害人。这类产品本来就以骗人为目的,缺乏质量控制,过滤、消毒效果不过关,
却声称经它处理的水不用烧开就可直接引用,或声称“经常用处理过的水清洁
眼睛,可改善白内障和提高视力”,由此导致腹泻、感染等不良后果,这是在
卫生上害人。有的患者因为轻信了这些产品的保健、治疗效果,而放弃了常规
治疗,因此使病情加重,这是在医疗上害人。
   
这类骗人、害人的东西能大行其道,让人不能不惊讶于消费者、特别是
老年消费者是何等的容易受骗上当。只要推销员服务态度好一点,产品说明文
字“科学”一点,许多老年消费者就心悦诚服,宁愿相信陌生的推销员的花言
巧语,却听不进更有科学头脑的子女的忠告,甚至逼迫子女和他们一起饮用。
《福州晚报》报道过一个事例,韩姓女士命令全家人直饮华脉活性水生成器的
水,心存怀疑的女儿被迫喝了这水后闹起了胃病,韩女士还搬出说明书说,
“人家有提示,饮用活性水后,有不适反应,这不是副作用,而是一种好转现
象。”在让人哭笑不得之余,也难怪要感到愤怒,不仅愤怒于不良厂家的骗人,
更愤怒于内地政府管理部门的不做为。
2006.7.22.
(《北京科技报》2006.7.26,发表时有删节)
(XYS20060727)


布什再掀干细胞风波

26 07 2006年

                       
布什再掀干细胞风波

                            
·方舟子·

一、布什违背民意的决定

   
7月18日,美国参议院以63票对37票通过法案要求联邦政府扩大对人类
胚胎干细胞研究的支持。第二天,小布什总统郑重其事地举行仪式,宣布否

决这一法案。这是小布什担任总统以来首次行使否决权。由于参议院没有足

够的票数(三分之二票数)来推翻总统的否决,这一法案将暂时没能变成

法律。但是有关人类胚胎干细胞的争论却会因此愈演愈烈,并可能影响到美

国未来的政局。

   
小布什上任伊始,就不得不面对这场风波。2001年8月9日,小布什发表

他就任美国总统以来的第一个电视讲话,内容即是他对联邦政府是否资助人

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决策。小布什在竞选总统时,为争取保守派的支持,保

证当选后绝不让纳税人的钱被用于支持摧毁人的胚胎的研究。既要信守竞选

时的承诺讨好保守派,又不想阻碍美国的生物医学研究,小布什认为他找到

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美国政府将资助对已有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系的研究,

但不资助开发和利用新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系。当时已有几十个人类胚胎干细

胞系,小布什认为这已足够科学家们研究了。(注:同一个细胞的后代称为

一个细胞系)

   
但是随着这几年来干细胞研究的进展和公众对干细胞研究的认识进一步

加深,布什总统的决定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民意调查表明,有大约70%

的美国人希望联邦政府取消对干细胞研究的资助限制。参议院的法案正是这

一民意的体现。布什总统不顾民意,不顾其政党的许多头面人物(例如里根

夫人、加州州长施瓦泽辛格和众多共和党议员)的反对,不愿做出让步。要

理解布什总统做出决定的背景和后果,需要先从什么是干细胞说起。

二、干细胞是什么东西

   
人体是由200多种细胞构成的,例如神经细胞、皮肤细胞、红细胞等等。

不同的细胞担负着不同的功能,但是所有这些细胞,都是由一个具有“全能

性”的细胞——受精卵发育而来的。在受精12个小时之后,受精卵一分为二

变成两个细胞,之后再分裂为四个、八个……每12个小时细胞数目就多一倍。

大约3天后,受精卵变成了一团由13到32个细胞组成的细胞团,称为桑椹胚。

在受精4到5天后,胚胎细胞的数目增加到大约500个,组成一个充满液体的

中空的圆球,称为囊胚。这时候每个胚胎细胞都一样,还未分化。到受精第

14天,细胞开始出现分化,形成三个细胞层,人体所有的器官、组织就都由

这三个细胞层分化、发育而来。从那个时候起,胚胎不仅不断地分裂使细胞

的数目扩增,而且还不断地分化使细胞的种类也增加。到受精8周后,所有

主要的器官和四肢都已形成,胚胎变成了胎儿。

   
所谓“干细胞”,就是指那些未分化、因而有可能分化成不同类型的细

胞的细胞,“干”的意思是可以产生分支的“主干”。细胞还未分化的早期

胚胎是干细胞的主要来源。人类对其他动物的干细胞的研究已有不短的时间,

早在1981年小鼠的胚胎干细胞就已被分离出来研究,但迟至1998年,美国威

斯康辛大学的生物学家汤姆逊(James
Thomson)及其同事才首次分离、建
成了第一个人类胚胎干细胞系,是从一个被从事体外受精(即所谓“试管婴

儿”)的生育诊所抛弃的、受精仅五天的囊胚分离出来加以培养的。差不多

同时,吉尔哈特(John
Gearhart)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也报告说,从一个
5到9周大的流产胎儿的组织中分离出了干细胞。这是一个重大的科学突破。

由于干细胞能够分化成其他细胞,因此对它的研究为治疗多种慢性疾病带来

了希望,例如帕金森病、老年痴呆症、糖尿病、慢性心脏病,甚至癌症。

三、干细胞研究的希望和难题

   
初步的研究表明,干细胞的确能分化成几乎所有组成人体的各种细胞,

有望用它来修复那些被疾病和创伤所破坏的各种各样的细胞和组织。生物学

家们已能在体外控制干细胞分化成心肌细胞、神经细胞、胰岛细胞、肝细胞

等多种细胞,并在动物实验中获得了令人兴奋的结果。例如,让干细胞在体

外分化成心肌细胞后,它们能聚在一起跳动,将其注射到患有心脏病的小鼠

和猪的体内,能够取代受损的心肌细胞。将胰岛素基因转入小鼠干细胞,让

这些干细胞具有分泌胰岛素的能力,再将这些干细胞植入患糖尿病的小鼠的

胰腺,发现糖尿病的症状消失了。把人类胚胎干细胞中的肾脏前体细胞移植

入小鼠体内后,能够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微型人类肾脏。把人类神经干细胞

注射到小鼠体内,似乎能够修复受损伤的脊椎,让瘫痪的小鼠又能行走……

   
干细胞还可以成为将基因送到特定组织的载体,从而在基因疗法中发挥

作用。干细胞也会是生物学基础研究的重要工具,可用于了解胚胎发育、细

胞分化的许多重大基本问题。此外,干细胞还有多种的可能用途,例如用于

新药的毒理研究。目前的毒理研究是在动物身上做的,但动物的结果并不能

完全适用于人体。如果能从干细胞中分化出肝细胞,用于研究肝对新药的解

毒能力,无疑将会是一种研究毒理的有力手段。

   
对干细胞的研究还处于相当初步的实验室摸索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

解决才能在临床得到应用。这些问题包括:如何能准确地指导干细胞分化成

我们所需要的细胞类型?这个步骤如果控制不好的话,会使干细胞变成癌细

胞或其他我们不想要的细胞。如何使分化出来的细胞有效地结合到体内的器

官、组织当中去发挥其功能?还有,在把用干细胞制造的组织、器官植入体

内时,如何让身体接受它们,避免出现排异反应?

   
成年人身上也有干细胞,分布于骨髓、血液、大脑、胰腺、骨骼肌、心

脏、角膜、视网膜、皮肤、牙髓、小肠等许多地方,其中最丰富的是骨髓和

血液中的造血干细胞。此外新生儿的脐带血也含有干细胞。这些成年干细胞

已得到广泛的研究并在医疗上有所应用。但是,与胚胎干细胞相比,成年干

细胞至少有三点不足:一、成年干细胞非常稀少,难以分离和纯化。二、成

年干细胞的命运基本上是确定的,例如骨髓中造血干细胞在体内环境下的使

命就是分化成各种血液细胞,大脑中的神经干细胞的使命是分化成神经元或

神经胶质细胞。近来发现,成年干细胞也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可分化成其他

类型的细胞,例如,在体外培养时,可通过改变条件让骨髓细胞分化成神经

细胞。但是,成年干细胞是否能象胚胎干细胞那样具有分化成所有类型的细

胞的“多能性”仍然还有待证实。三、成年干细胞在体外难以扩增。大部分

的成年干细胞在体外培养时,或者分化,或者失去分化能力,都不再成其为

干细胞。而胚胎干细胞可在体外扩增达三、四百代。

   
因此,虽然美国政府计划大力资助成年干细胞的研究,生物学家们却
普遍认为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更有价值。但是,对成年干细胞的研究没有人反

对,是否应该用纳税人的钱支持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却象人工流产一样,

在美国成了一个“全国辩论和饭桌上讨论的主题”(小布什语)。

四、宗教与科学的冲突

   
辩论的中心是:胚胎是否算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人?天主教以及基督

新教的某些派别认为在受精的一刹那,人的灵魂就已产生,因此一个受精卵

也是人,至于五天大的胚胎,虽然没有分化,虽然大小只有针头那么大,当

然更是人,应该得到保护。由于从胚胎中分离干细胞,要“杀死”胚胎,在

这些教徒看来,也就是谋杀,应该禁止。犹太教的看法则与此不同。他们认

为胚胎算不算人,要看是不是在母亲体内。体外受精产生的胚胎在植入母体

之后才算人,在此以前是不算的。由于胚胎干细胞是从那些废弃不用的体外

受精产生的胚胎分离出来的,因此犹太教不认为这种做法是不人道的。不同

的宗教流派会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同一流派内部也争吵不休。宗教信仰不应

该成为限制科学研究的理由。

   
胚胎有成为人的可能性,这毫无疑义。但是有可能成为人不等于就是人,

否则的话,是否也应该把有可能成为人的卵子、精子都算做人呢?所以,关

键在于胚胎发育到了什么程度,才能算做人。不幸的是,胚胎的发育是一个

渐变的过程,并没有天然的清楚界限可以划分胚胎何时变成了人。但是我们

也许可以划个下限。从生物学的角度看,早期的胚胎不管在体内还是体外,

都很难算得上是人,只能算是人体组织。一个受精卵还不具有个性,它有时

会分离成两个胚胎,发育成双胞胎,有时甚至会再分离一次,发育成四胞胎。

这个分离过程,可发生于大约受精14天之前。也就是说,在受精14天之前,

胚胎并不具有个性。早期的胚胎只是一团没有结构的细胞,也是在受精14天

左右,开始出现了一定的结构(即“原条”)。因此,我们可以把受精14天,

视为胚胎开始成为一个人的下限。由于胚胎干细胞使用的是受精5天的胚胎,

不应该被视为不人道。

   
而且,那些用来从事干细胞研究的胚胎本来就是要扔掉的。在进行体外

受精时,医生一般会同时对8、9个卵子进行受精,从中挑选看上去最好的受

精卵移植入母体,其他的受精卵则暂时冻起来,但也不可能无限储存下去,

过一段时间后(英国的规定是5年)都会被扔掉。在美国估计已有60万个多

余胚胎被摧毁,现在还有大约40万个多余胚胎保存在生育诊所里等待被摧毁。

奇怪的是,美国的保守派并不反对不孕夫妇用体外受精的方式怀孕,对如此

多的胚胎因此被摧毁也置若罔闻,不说那是谋杀;但是当有科学家在这些胚

胎被扔掉之前,在其主人的同意下,把其中极少的一部分“废物利用”,他

们却要指责那是不道德、不人道的,甚至说是在谋杀。

五、美国失去了学术自由

   
细胞系虽然在理论上可无限扩增,却也有可能被污染,或失去活力。在

2001年8月9日之前建立、因而能够接受美国政府的研究资助的人类胚胎干细

胞系有78个,但是其中大多数已经失去了活力和使用价值,目前还可供研究

的只剩下21个。而且这些细胞系的质量并不高,并且难以培养。在2001年8

月9日之后,又有上百个新的、质量更好、更容易培养的人类胚胎干细胞系

被建立起来,但是它们却被禁止用联邦政府的资金进行研究。

   
美国政府是美国、也是世界上生物医学研究的最大资助者,因此虽然小

布什的政策不限制州政府、私营机构资助人类胚胎干细胞方面的研究,一些

州政府也加大了对干细胞研究的支持(例如加州政府计划每年拨款3亿美元

资助干细胞研究),这个领域的发展还是受到了重大的阻碍。那些想要接受

州政府、私营机构资助从事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的科研人员也会顾虑重重,

因为根据规定,他们必须把受联邦政府资助的项目与禁止使用联邦政府资金

的项目清楚地分割开,以前用联邦政府基金购买的仪器、设备甚至药品都不

得使用,必须重新购买,否则就是违法。

   
在上个世纪70年代,基因工程刚刚开始起步的时候,欧洲各国政府一片

恐慌,视之为洪水猛兽,纷纷立法限制基因工程的研究;而美国政府则相当

宽容,结果欧洲的许多分子生物学家到美国求发展,使得美国成为生物医

学领域无可争议的头号强国,原来与美国平分秋色的欧洲则变成了陪衬。现

在风水有转到欧洲之势。意大利、西班牙等国都允许从多余的人胚胎开发、

使用干细胞,英国更是允许专门为了开发、使用干细胞而制造人胚胎。因为

认为美国政府对干细胞研究的限制使他们“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

至少已有两名干细胞研究的领军人物从美国转移到英国。他们被英国报纸比

作“反向的清教徒”。在17世纪,英国的清教徒为逃避宗教迫害而移居美国,

今天美国的科学家却为了逃避教徒们的无理约束,而到英国寻找自由。这真

是一大讽刺。

   
一些亚洲国家,特别是新加坡,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和更为宽松的科研政

策,正力图成为干细胞领域的强国,吸引了一批来自美国、澳大利亚甚至英

国的研究人员,例如绵羊多莉的创造者之一阿兰·科尔曼(Alan
Colman)
在2002年前往新加坡领导一家干细胞技术公司,研究用干细胞技术治疗糖尿

病和心血管疾病。目前美国仍然拥有干细胞领域的最先进水平,但是这种领

先地位还能保持多久?如果有谁以为宗教与科学在现在不存在冲突、宗教保

守势力不会阻碍科学进步的话,干细胞风波正是反证。

2006.7.23.

(中国青年报2006.7.26.)

(XYS200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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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索赔250万 “八卦宇宙论”燃战火

26 07 2006年
索赔250万 “八卦宇宙论”燃战火
早报记者谭晓娟
2006-7-25天府早报 
 
  ★调查导入
  一只小小的蝴蝶在巴西上空煽动翅膀,可能在一个月后的美国得克萨斯州会

引起一场风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气象学家洛伦兹提出的著名的“蝴蝶效应”

  蝴蝶翅膀
  2005年7月29日,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天文学教授迈克·布朗等3人宣布发现第

十颗行星。仅4天之后,有人爆出“四川天文学家65年前就用八卦预测出第十大

行星”的消息。刘子华———这位已经去世的四川天文学家被看作国人的“骄

傲”。

  风暴效应
  10天后,社会关注点急转直下,《北京科技报》上一篇名为《欺世盗名的八

卦宇宙论》的文章,剑锋直指刘子华,其作者、科技打假人方舟子与刘子华一起

成为焦点。2006年7月,刘子华的家人将一纸诉状递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向

方舟子等被告索赔250万元。至此,“伪科学”与“传统文化”之辩再次上演,

各个论坛上的口水大战就此拉开……刘子华到底是怎样的人?他所有“荣誉”是

实至名归,还是一个华丽谎言下的“科技骗局”?从去年绵延到今的这场“科技

骗局” 之争,到底是为名誉而战,还是一场科学态度的较真?

  惊人报料
  第十大行星65年前就测出
  2005年7月29日,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天文学教授迈克·布朗等3人宣布,他们

借助巨型天文望远镜发现了第十颗行星,命名为2003ub313。虽然这一发现尚未

得到国际天文联盟的认可,但是却迅速传遍全球。就在消息宣布的第四天,媒体

报道《65年前他预测出第十大行星》:“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李力知研究员立即

向本报报料称:‘早在65年前,第十大行星就被四川天文学家刘子华运用《易经》

八卦推测出来了!当时还得到过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评审,轰动了天文学界。’”

  报道转述李力知介绍时称,“1930年1月,美国天文学家发现了太阳系的第

九颗行星冥王星后……

  当时只有27岁、在法国勤工俭学的四川人刘子华发现,太阳系的各星体与八

卦的卦位存在着对应关系。依据这个关系,经过反复运算,刘子华终于第一个算

出了第十颗行星的平均轨道运行速度为每秒2公里,密度为每立方厘米0.424克,

离太阳的平均距离为74亿公里,按照希腊神话命名原则,在冥王星后面的应叫

‘木王星‘。”

  “刘子华把自己的预测,写成题为《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学》的论文,交

给了法国巴黎大学,作为考取博士学位的论文。论文获得了巴黎大学天文学家的

一致赞赏。1938年,巴黎大学正式授予刘子华法国国家博士学位。”

  强烈批驳
  有意炮制谣言抬高身价
  “四川天文学家65年前就用八卦预测出第十大行星”,语惊四座。也成为科

学与“伪科学”之争的发端和焦点。

  9天后,2005年8月10日,著名科技打假人方舟子在《北京科技报》上发表名

为《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的文章,对刘子华用八卦推测“木王星”一事,予

以了强烈批驳。文章明确指出,“可以肯定这是一个有意炮制出来抬高刘子华身

价的谣言”。

  在《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一文中,方舟子称:“刘子华无视现代天文学

的常识,沿用古代天文学的错误认识,把太阳、月球当成与大行星一样的星体,

认为太阳系总共应该有12个星体,除了太阳、月球和九大行星,还缺了一个大行

星。他又认为,星体也有男、女之分,可相互配对形成配偶关系,认为太阳同火

星配偶,月球同金星配偶,地球同水星配偶,木星同土星配偶,冥王星同海王星

配偶。在如此这般拉郎配之后,剩下天王星还是孤家寡人,这个未知的配偶,他

认为就是有待发现的第十颗大行星。”

  口水大战
  “八卦预测”入围“科技骗局”
  这篇文章很快在网上流传开来,刚因为这个“发现”被推崇为国人骄傲的刘

子华,顿时成为了众人议论的焦点,震惊、质疑、打抱不平……各方观点和评论

纷纷涌上网络。至今上网搜索,也可以看到大量与此有关的网页,而且“阵线”

分明:一方认同方舟子的观点———“古老的迷信残渣时不时地会披着最新科学

的外衣泛起”;另一方则认为,“刘子华先生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易经的基本原理

与西方现代科学相结合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将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2006年1月4日,《北京科技报》刊登文章将“八卦预测第十颗行星”列为

“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六”,并配上了漫画。此文被《北京青年报》、新

浪、搜狐和网易转载,随后其他网站和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影响及争论继续绵

延下去。

  家人愤怒
  起诉六被告索赔250万
  “江湖术士,利用中外信息交流的不便,伪造西方科学家的评价,捏造轰动

西方科学的事实……”、“为何一个65年前的欺世盗名之徒至今还被当成‘震惊

世界的著名人物’,其荒诞不经的学说还被当成重大科学发现罩上炫目的光环蒙

骗中国人,倒是很值得深思的。”方舟子《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一文中的强

烈驳斥,让其支持者痛快,反对者愤怒。

  充满愤怒情绪的包括刘子华家人。彼时,文章剑指的刘子华已经于1992年4

月1日去世。“被告方舟子的文章是对刘子华的公然诽谤和侮辱,登载的媒体对

此事进行了渲染和转载,使逝者的名誉和其家属的名誉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侵害。”

2006年7月初,媒体披露:刘子华的遗孀曾宇裳以侵犯逝者的名誉权为由,将方

舟子及《北京科技报》、《北京青年报》、新浪、搜狐和网易等5个媒体告上了

法院,要求6名被告赔偿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250万余元。

  证据一大箱 别侮辱我父亲人格
  在此事件中,媒体上仅有官司的消息,并没有刘子华家人的更多声音。为了

联系其家人,记者通过大量网络搜索,找到了“刘子华易学网”,网页下方特别

注明:“本网站由刘子华亲属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2006年7月19日下午,记者拨通了网页下面列出的网站负责管理人员———

雷先生的手机号码,雷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刘子华的亲属,只是这个网站的管

理者。“我可以把你的意图转告给他(刘子华)的儿子,现在他在负责父亲的事

情。”

  经过一番电话联系,记者得到了肯定的回答:7月20日上午,约在红星路的

华兴大茶楼见面。

  动怒  学术可讨论人格别侮辱
  7月20日上午11时左右,记者应约走上华兴大茶楼,坐在靠窗位置两个壮实

的中年男子看了过来。“你是小谭吧。”坐在外面手带佛珠的男子伸出手:“我

就是雷先生,这就是刘子华老师的儿子,刘少华先生。”旁边的男子向记者笑着

点点头,“你好!”

  这样的笑容,在后面谈话中,几乎没有再出现过。刘少华,44岁,中国建筑

二局安装公司成都分公司副总经济师,坐在记者面前的他身穿运动t恤和中裤,

皮肤黝黑,眼神专注。话语间表情很平静,只是偶尔急促的语速暴露了他不平静

的心情。

  气愤:这不是科学态度
  在刘少华的身边放着一个塞得满满的塑料口袋。他一件件拿了出来,收集好

的报纸、法律文件资料……桌上很快堆满了。“这只是一部分,家里还有更多,

很多资料都是要整理好,准备好打官司时用的。”刘少华说,从年初到现在,自

己已经先后往北京跑了7次。

  2006年1月4日,《北京科技报》刊登文章将“八卦预测第十颗行星”,列为

“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六”,1月5日,刘少华就知道了。

  “北京的朋友看到了,马上打电话告诉了我。”刘少华说,自己感觉很气愤,

“这种报道已经上升到人格侮辱,不是科学态度了。”指着手中的报纸,他的语

气明显加重了,“他们还配了这样一幅漫画,完全把我父亲丑化成了江湖算命

的。”

  叹气:老母气得病发
  在这份《北京科技报》上,“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六”的文章中配有

一幅漫画:一个带着墨镜、拄着棍子,算命先生模样的老者,指着天上在“夸夸

其谈”:“我早就从这八卦上面算出天上还有颗星星。”

  刘少华虽然气愤,却没有将《北京科技报》刊登的消息告诉80岁的老母亲曾

宇裳。他告诉记者,早在2005年,方舟子的文章出来后,母亲偶然听到了别人对

此事的议论。“80多岁的老人一气之下,引发了抑郁症和心脏病,住院治疗。”

刘少华叹着气说。

  回忆:父亲非常严谨
  “学术可以讨论,但是不能上升到人格侮辱,这已经偏离了科学轨道。”这

是刘少华反复强调的。

  在刘少华的眼里,父亲是个非常严谨的科学家,他本人以及研究应该得到尊

重。“平时生活中,他不会随意回答任何问题,肯定有根有据,有数字。”刘少

华并没有跟随父亲的研究,却因为耳濡目染,“有一定了解”。“中国传统文化

易经的基本原理与西方现代科学相结合取得的研究成果,他的理论和对太阳系存

在第十大行星的预测,是天文学上一种新的理论假设。”这是刘少华在起诉中提

出的。

  “父亲论文中有大量数据,并且外国科学界并不懂易经八卦,经过3年考核

后才最终认定父亲论文。”刘少华觉得这已经是充足的证明了。

  动手 七次跑北京六方成被告
  《北京科技报》刊登文章和漫画最终成了导火线,“影响太坏了,完全是侮

辱性报道,而且几十家媒体转载,使得父亲名誉收到严重影响。”刘少华说,这

事在成都这边影响挺大,“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打电话来询问,认为我们应该

拿起法律武器。”

  起诉:诋毁名誉造成伤害
  由于母亲年龄大了,2006年1月18日,农历春节前,是他为此事首次到北京,

着手开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和北京的律师商量后,刘少华一家决定将方舟子、

《北京科技报》、《北京青年报》、新浪、搜狐和网易共同作为被告,要求6名

被告赔偿精神损失等费用共计250万余元。刘少华认为:方舟子和《北京科技报》

是风波的始作俑者,而其他几家媒体的报道和转载,诋毁了父亲的人格,已经对

父亲的名誉和一家人造成了伤害。

  “媒体应该客观、公正,对个人有人身攻击(的文章),在转载过程中,应

该有审查和了解真相的过程。”刘少华坚持认为。

  1月份就发现了报道,直到今年4月份,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才受理案件。

“我们的很多证据都是外文原件,法院并不认可我们翻译的内容。”刘少华解释

道:法院指定专门机构,全面进行翻译后,证实一致,才受理案件。

  前往北京前后已经7次,刘少华并没有接触方舟子或者《北京科技报》等报

社,“我见他们干什么?”刘少华反问道:“他们反复强调的证据就只有上个世

纪40年代,我国天文学家张钰哲的撰文,而张并没有读过我父亲的论文。”

  辩解:仅是转载并已删除
  在刘子华提供的被告答辩词原件中,被告新浪公司在其答辩词中称“新浪转

载新闻完全合法”,“并且在转载时无行为过错”,且已经从网上删除了转载文

章。被告搜狐公司在答辩词中称,“不具有新闻采写权,只是依法转载其他媒体

的新闻报道”、转载涉案文章时“没有进行任何的编辑修改”,并及时删除了转

载文章,客观上采取了停止传播的补救措施。两公司均认为没有侵犯刘子华及其

家属的名誉权。

  “没有问题为什么要立即删除?”刘子华认为:客观上,他们已经认识到问

题。

  动情 法国经历作证他没欺世盗名
  “江湖术士”、“欺世盗名之徒”,对于摘掉父亲被戴上的这些“帽子”,

刘子华有着明显的“底气”,“所有的原版证书,以及论文相关资料,我们都保

存得很好。”他一口答应记者,去他家里看当年的原版证书以及相关资料。

  父亲资料装满箱子
  7月21日晚7时左右,记者来到了刘少华在小南街长城园的家里。一进门,同

妻子和两个孩子简单打过招呼后,刘少华就直奔里屋,拖了一个普通行李箱出来。

黑色箱子看上去年代有些久了,盖上有些磨损的痕迹,在宽敞明亮的客厅显得很

是突兀。

  打开箱子里,里面已经装满了:牛皮纸包裹好的资料整齐地排列着,还有不

少厚厚鼓起的文件夹。牛皮纸一层层打开后,是张张已经发黄的文凭,文件夹里

是刘子华的照片。“这些都是很珍贵的。”每一次的拿放、展开,刘少华都非常

小心,几次下来,在冷气十足的房里,他的额头却渗出了密密的汗珠。“这些全

是父亲 1945年回国时带回来的。”他动情地说。

  各种证书、来自各国天文台台长的贺信、当时法国媒体的报道……每翻一次

资料,刘少华就会先找到父亲的名字,让记者看。一张1940年的《巴黎晨报》由

于年代久远,边角都已经破损,用透明胶“包扎”着,却是刘少华的珍藏:照片

上40多岁的刘子华,衣着朴素、清瘦但是精神奕奕。共6篇的大图片,外国摄影

家用镜头,用“偷拍”的形式记录了课堂上、生活以及工作中的刘子华。

  “博士证书”保存完好
  根据之前媒体报道:“刘子华于1939年在法国求学期间,完成了博士论文

《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一颗新行星的预测———日月之胎时地位》……”

在刘少华家里,记者看到了那张论文的“博士学位证书”。这张已经发黄的证书,

由于保存得好,还没有任何破损的痕迹,上面的法文清晰,包括刘子华、八卦等

的拼音。证书上面有两个时期:1940年与1943年。“论文经过3年的考察期,才

能获得博士学位。”刘子华说,这些都是要提供给法院的实证。

  方舟子:我要让大家了解真相
  “为何一个65年前的欺世盗名之徒至今还被当成‘震惊世界的著名人物’,

其荒诞不经的学说还被当成重大科学发现罩上炫目的光环蒙骗中国人,倒是很值

得深思的。”方舟子这篇《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文章很快在网上流传开来,

一时间,震惊、质疑、打抱不平……各方观点和评论纷纷涌上网络,且“阵线”

分明。

  是非对错,即将开庭的法院将会给出一个结果,但这场“风波”的背后,争

论还在继续,文章作者、科技打假人士方舟子,中科院院士何祚庥,国际易学联

合会理事、秘书长助理郭彧都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对话方舟子
  7月22日晚上,记者通过“新语丝”网站向方舟子发出邮件。7月23日,收到

了方舟子对采访的回复。原文对话如下:

  关于文章
  科学真相我要让大家了解
  记者:当时,在什么样的情况、心情下,促使你写《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

这篇文章?

  方舟子:当时美国天文学家宣布发现了太阳系第十颗大行星,国内有人出来

声称早在1965年前第十大行星就被四川天文学家刘子华运用《易经》八卦推测出

来了,捏造“当时还得到过大科学家爱因斯坦的评审,轰动了天文学界”的事实,

鼓吹伪科学,因此我觉得有必要让大家了解刘子华是何许人,“八卦宇宙论”是

什么东西,事实的真相如何。

  记者:你怎么看“刘子华”此人以及他的“八卦宇宙论”?这些了解来自哪

里?

  方舟子:我在文章中说得很清楚,刘子华是个欺世盗名的江湖术士,其“八

卦宇宙论”声称星体也有男、女之分,可相互配对形成配偶关系,荒诞不经,是

典型的伪科学,说它“轰动了天文学界”完全是自我吹嘘。对刘子华此人及其伪

科学学说的揭露、批评,并非从我开始,自其问世以来就一直有人这么做,例如

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我国著名天文学家张钰哲就已撰文驳斥过刘子华欺世盗名

的行径。

  关于起诉
  批评死人没想到也会侵权
  记者:你的文章被不同媒体转载后,无论是民间还是网络上都引起了热烈的

讨论,并最终引来了刘子华家人的起诉,这种“影响力”,你觉得意外吗?有没

有对你的生活或情绪造成影响?

  方舟子:伪科学,特别是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伪科学,在中国还很

盛行,鼓吹者众多,当然反对者也很多,我的文章引起了热烈讨论并不意外。刘

子华的家人起诉我,倒是让我觉得有点意外,因为以前来告我侵犯名誉权的都是

当事人,没想到批评死人也会涉嫌侵犯名誉权。我写过文章说吴三桂是汉奸、严

嵩是奸臣,不知道吴三桂、严嵩的后人是不是也要来告我侵犯名誉权?这类官司,

不会对我的生活或情绪有什么影响,我该干嘛还干嘛。

  记者:在网上的热烈讨论中,有人认为《易经》是几千年传统文化,应该支

持;有人认为《易经》、“八卦学”就是迷信;有人甚至提出这不再是“科学”

与“伪科学”之争辩了,而是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的冲突。请问你怎么看《易

经》,是否认同他们有关“冲突”的看法?

  方舟子:《易经》有其哲学、思想、文化上的价值,我有时候也会引用《易

经》上的格言、警句。但是如果声称用《易经》能够预测人的命运,那是迷信,

声称用《易经》能够指导科学研究,那是伪科学。

  关于毁谤
  犯得着吗我和他无怨无仇
  记者:刘子华家人认为:如果说是学术上的争议,完全没有必要上升到对人

格的诋毁,文章是对“刘子华的公然诽谤和侮辱”,并以此提出诉讼。你觉得自

己的文章内有存在“毁谤和侮辱”吗?

  方舟子:我只是通过我掌握的资料和知识,让公众了解刘子华及其追随者捏

造事实、欺世盗名的事实真相,免受伪科学蒙骗,所言都有事实和科学依据,并

非“毁谤和侮辱”。我与刘子华及其家人非亲非故、无怨无仇,犯不着去“毁谤

和侮辱”他。

  关于应对
  恶意诉讼法院应该驳回
  记者:面对刘子华家人的起诉,你的应对态度和措施是什么?你认为自己能

赢得这场官司吗?

  方舟子:通过这场诉讼,可以让公众进一步了解事实真相。原告出示了刘子

华博士文凭的复印件,即便这个复印件是真实的,也只表明刘子华是从巴黎大学

文学院获得的博士学位,而并非“天文学博士”。原告出示了某些天文台、图书

馆接到刘子华赠书后,出于礼貌的客气答复,这根本不能用来充当学术界的评价。

能够证明学术界看法的是学术著作、论文中的公开评价,但是原告并没有出示任

何国外天文学著作、论文曾经引用过刘子华的论文,这恰恰证明所谓“轰动国际

天文学界”子虚乌有。

  我文章所说乃是学术界的公论,代表的是学术界的看法,甚至连“欺世盗名”

一语也是张钰哲先生最先使用的。法院如果公正,应该驳回这种恶意诉讼。我也

不认为法院有能力来判决科学的是非对错。

  记者:从这件事情中,对于科学的态度,你觉得大家是否应该有所反思?
  方舟子:近年来已多次出现过伪科学、学术造假人士在遭到揭露、批评后恼

羞成怒状告批评者损害名誉权的事件,有的甚至能够利用地方保护势力、司法腐

败而获得胜诉,对此,应该反思的是中国司法界。

  对话何祚庥
  就是“伪科学” 你说是我讲的
  7月21日,在未联系上另一主角方舟子情况下,记者拨通了中科院院士何祚

庥的电话。记者刚简单表明来意,何祚庥院士就爽快的表明了态度:“它———

就是伪科学,没有问题!”

  记者:你和方舟子的看法一致?
  何祚庥:方舟子没有和我讨论过这件事情,但是我完全支持他的说法。
  记者:对于这个事件,你怎么看?
  何祚庥:刘子华的理论根本不可能啊,(这个)科学上肯定是定论,主流天

文学家都这么看。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我国著名天文学家张钰哲就已撰文驳斥

过刘子华的“八卦宇宙论”。

  记者:据刘少华介绍,他父亲的论文成果,在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馆是得

到认可的,还进行过专题讲座。

  何祚庥:本来就是伪科学,你就说是我何祚庥讲的。
  记者:“中国传统文化易经的基本原理与西方现代科学相结合取得的研究成

果,他的理论和对太阳系存在第十大行星的预测,是天文学上一种新的理论假

设。”你怎么看这种说法?

  何祚庥(笑):易经本身就不是科学,是一种猜测,不能作为科学依据。
  对话郭彧
  科学假设不能被打假
  7月24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国际易学联合会理事、秘书长助理郭彧接受

了采访。

  定位易经:国学的精髓
  “刘子华先生的博士论文序言中,首先就与‘神话与占卜’划清了界限。”

郭彧理事感叹道:有人对其提出质疑,是源于不了解,“因为不知,所以一提易

学,就以为是算命”。

  “我们社会层面对于《周易》的认识,还停留在以前。”郭彧说,他所在的

国际易学联合会,现在已经有14个国家参加。“外国学者不是对算命感兴趣,而

是易经中的哲学、辨证思维。”郭彧简单介绍道,最早由周代诞生《周易》时,

主要功能是测吉凶,占卜,但在孔子研究后,从中又有了更多的深远的发现,到

了今天,易经已经有3000多年历史。在尚书、春秋等中国六经内,易经列首,是

有一定道理的。“国学的精髓。”郭彧这样定位。

  “如果把易经当科学看,就把它看小了。”对于易经与科学的关系,郭彧认

为:追溯历史可知,拥有3000多年历史的易经和中国科学发展,的确有很多关联,

比如天文历法、哲学等方面。“但是易经却不能和科学划等号,易经是形而上的

哲学,科学却是形而下的。”郭彧说,易经对于科学,是哲学上的指导,不能取

代,也不能附会于科学。“原子弹研究出来是靠科技,但是使用到那些方面,却

是靠思维来控制,不是用科学来决定。”他举例道。

  科学假设不能被打假
  对于此次风波,郭彧理事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刘子华先生提出的是一种

科学假设,不允许提出假设,就不可能创新。”郭彧认为:科学假设是科学创新

的一个必要过程———假设提出、经过验证,才能上升为科学,至于科学假设是

否能对应,在他看来是需要求证过程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是一贯的科

学探究精神。”郭彧说:“不允许提出科学假设,即是科学保守主义的表现,会

阻碍科学的发展。”

  刘子华家人提起的诉讼,郭彧用“应该维护名誉”来表态。他认为,刘子华

老师的论文成就在法国科学界得到认可,并颁发证书,这是历史事实。“记者或

是媒体应该作出正常、公正评价,并且对于他们而言,并没有资格作为科学‘法

官’。”

  刘子华家属2006年3月发布的一项公告:
  “刘子华先生对易经八卦的研究,重在以易经八卦的基本原理,与西方现代

科学结合,以探求其中的科学奥秘。他在其博士论文《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

的序言中写道:‘我的研究方法,无论在八卦原理的根据或运用均采取科学的、

客观的、显而易见的比喻。所以我的研究途径与我国专研易学者迥然不同,而自

成体系。至于其他用来占卜的内容或神话传说,本书概不涉及,因为神话与占卜

与本书毫无联系。’刘子华一生从未从事过任何算命、打卦、看风水的研究、讲

学以及相关活动。现在,一些人以刘子华学生的名义,进行上述活动,是与刘子

华先生的学术思想相违背的。在此,我们郑重申明,凡以刘子华相关的名义从事

算命、看风水及类似活动者,概与刘子华无关;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

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