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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08年
为什么婴儿的样子大家见了都觉得可爱?为什么有的婴儿要比别的婴儿更令人怜爱?1940年代,奥地利动物学家、1973年诺贝尔奖获得者洛伦兹通过实验,归纳出了构成婴儿的可爱性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大圆头;大而突出的额头(奔儿头);位置在头部的中线之下的大眼睛;短小、胖乎乎的四肢和手脚;圆胖的体形;柔软、有弹性的皮肤;肥嘟嘟的两颊;动作笨拙。此外,大瞳仁、小鼻子、细眉毛、酒窝等身体特征和天真、好奇、调皮等性格也被认为很可爱。
那些强烈地体现出这些特征的婴儿会被认为特别漂亮可爱、脆弱无助,会让大人不由自主地萌生怜爱之心,情不自禁地表现出关爱之举,例如低头察看、抚摸、轻拍、尖着嗓子叫小名昵称等等。面对这样的婴儿,大人会消除戒心,感到亲密、温暖,很容易形成感情纽带。这些反应是与生俱来的,不管是在哪种文化环境中长大的人都普遍具有。
婴儿并非是为了吸引大人而进化出这些可爱的特征的。这些特征大多是婴儿在发育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例如,为了拥有人类那颗巨大的大脑,婴儿在出生后大脑还要持续快速地发育,这就使得婴儿有相对较大、较圆的脑袋。婴儿眼睛的位置较低,随着两颊和下巴一带的骨头的发育,眼睛位置才逐渐往上移。婴儿鼻子里的软骨组织还未发育好,所以鼻子显得小而扁平。婴儿胖乎乎的肢体和柔软的皮肤,是在为身体的生长留下余地。婴儿的动作显得笨拙,是因为要让肌肉群的运动达到协调,需要经过数年的练习。
婴儿的可爱特征不是“有目的”地进化出来的,但是这些特征能在大人心中激发可爱的感觉,则是进化而来的,原因很简单:如果大人觉得他们的婴儿的这些特征很可爱,就会更愿意去保护、照顾他们,婴儿就能更好地生存下来,基因也能得到更好的传播。那些不觉得这些特征可爱的人的基因将难以遗传下来,而被淘汰掉。
成人的这种感情超越了血缘。我们不仅觉得自己的婴儿可爱,也会觉得别人家的婴儿可爱。因此,领养婴儿在人类社会特别盛行,而杀戮婴儿则被视为最无人性的残忍行径之一。
这种感情也超越了物种界限。人类属于哺乳动物,哺乳动物有相近的发育过程,它们的幼仔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和人类婴儿相近的特征。因此几乎所有的哺乳动物的幼仔都让人觉得很可爱。随着幼兽的逐渐长大,其可爱程度也逐渐降低。某些动物即使在成年后仍然具有人类婴儿的某些特征,它们就成了最受欢迎的可爱动物,例如大熊猫、树袋熊。
当然,这些动物并不是为了讨好人类而进化出那些可爱的特征,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大熊猫以竹子为食,为了能咀嚼竹子,需要有高度发达的嘴巴肌肉和臼齿,因此有了大而圆的脑袋。大熊猫的黑眼眶让它的眼睛显得很大,这和它的四肢黑色皮毛一样,可能是起到伪装作用,让大熊猫在竹林里进食时,能与斑驳的竹林背景融为一体,不容易被发现。这些另有来历的特征,碰巧符合了人类对可爱的标准。这些可爱的野生动物是进化的偶然产物,但是人类也有意识地按可爱的标准培育出类似波斯猫、哈巴狗的宠物。
这种感情甚至也超越了生物与死物的界限。即使是死的东西,只要具有婴儿的某些特征,也会让人觉得可爱。甚至简单到把一大一小两块圆石头叠在一起,或者一个微笑符号:-),都会让人觉得可爱。艺术家和商人在设计卡通形象、玩具和吉祥物时,充分地利用了这个人性的弱点。最著名的卡通形象米老鼠和最流行的布玩具泰迪熊,都经历了一个从真实性逐渐向可爱性转化的过程。当米老鼠于1928年首次在银幕上出现的时候,它还很像老鼠,此后迪斯尼经过多年的摸索,逐步让它“婴儿化”:头、脑门、眼睛变大,耳朵位置靠后,四肢变粗……变得越来越可爱,但也越来越不像老鼠。泰迪熊在20世纪初上市时,身体部位的比例很接近一头真实的小熊。此后逐渐向婴儿特征靠拢:眼睛变大、前额变高、口鼻变短。只不过泰迪熊的演变并非某个人的创作,而是市场竞争的结果,那些更像婴儿的泰迪熊销路会更好,市场占的份额会更大,就像是一种自然选择。
由于人们对可爱的感觉只是由某些特征的刺激引起的,巧妙设计、夸大这些特征的艺术作品、工艺品就会让人觉得异常可爱,甚至显得比真人还可爱。当然,如果过分地夸张,就会让人觉得怪异而不是可爱了。在洛伦兹看来,美国女艺术家罗丝·欧尼尔在1909年创造出来的邱比娃娃就代表着可爱的极限。真实的婴儿是很难长得那么夸张的。因此,当人们见到一个长得特别可爱的婴儿时,就会觉得他或她漂亮得不像是真的,用我的闽南老家的话来说,叫做“水啊像画公仔(漂亮得就像玩偶)”。
2008.4.6.
(《中国青年报》208.4.9)
(XYS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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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08年
去年11月,日本明仁天皇道歉了,不过是为了他从美国带回的一种水产品——蓝鳃太阳鱼。蓝鳃太阳鱼原产纽约州,后来由于放养,遍布美国的淡水湖泊和河流,并成了伊利诺州的州鱼。1960年,当时还是皇太子的明仁访问芝加哥,芝加哥市长将这种鱼做为礼物送给他。明仁回国后,将鱼苗转赠给日本一家渔业研究所研究,想为日本餐桌添一美味。
该研究所不负所托,精心培养“王子鱼”,并在3年后,开始在日本最大的湖泊——滋贺县的琵琶湖试放养。放养极为成功,实际上太过成功了,它们的数量剧增,并逃逸入侵其他水域,泛滥成灾,到2000年时已遍布日本湖泊、河流,让多种当地鱼类濒临灭绝。这种鱼在美国被视为最好吃的鱼之一,但是日本人却不爱吃它,想把它变成肥料和饲料的项目也不怎么成功。现在,滋贺县政府在号召日本人吃蓝鳃太阳鱼并提供菜谱,希望抢在本地鱼类灭绝之前先把蓝鳃太阳鱼吃光。
这可不容易,蓝鳃太阳鱼的繁殖力非常强,一条雌鱼一次能产几万颗卵。但这些卵要能孵出、存活,却要靠雄鱼的照料。雄鱼先筑好巢,然后待在巢内发声求偶,吸引来雌鱼后,一起翩翩起舞,产卵、授精,然后雌鱼离开,留下雄鱼在巢内守护卵。2~3天后小鱼出生,雄鱼还要继续守护5~7天,直到小鱼离巢。如果没有雄鱼的守护,小鱼没法存活。雄鱼为此做出了重大牺牲,在这段时间内他不离开巢觅食,体重为此要减轻10%。为了做好准备,雄鱼在7岁以后,身体长得比较大才开始担任父亲。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雄鱼都愿意过这种中规中矩地养家糊口的小资生活。有的雄鱼体型长得比一般的雄鱼要大一些,它们宁愿去当强盗,发现有的巢里已经有卵之后,就进去把原主人赶走,自己留在巢内,把雌鱼吸引过来产卵、授精后,再把巢还给原主,让他在照料他自己的后代的同时也培养强盗的后代。
还有的雄鱼可不想浪费7年的光阴,他们在2~3岁时就想当父亲了。这时他们的体型很小,打架根本不是小资雄鱼的对手,强盗当不成,只能去当小偷,不是偷东西,而是偷偷地让小资雄鱼戴绿帽子。他们躲在巢边,等到小资夫妇翩翩起舞、产卵授精时,他们偷偷地溜进去,快速地给卵授精,然后溜走。这么做的风险很大,小偷经常遭到小资的袭击而死亡。但是回报也很高,一旦成功,他们能让80%的卵授精。
小偷如果侥幸活下来,长到4~5岁时,体型变得比较大,想要再当小偷就不容易了。他们改当骗子了。这时他们的体型和成熟雌鱼相当,身体颜色也变得和雌鱼一样,看上去和雌鱼很像。在小资夫妇开始交配时,他们冒充成雌鱼,模仿雌鱼的迷人游姿,大摇大摆地游进巢去。小资雄鱼还以为来了个自愿当二奶的,没想到又给戴了绿帽子。小偷-骗子至此完成了使命,不久就死了。他们从未过上小资的生活。一头雄鱼是当小资还是当小偷-骗子,在发育的早期就已决定,可能受遗传因素的影响。
小资并不是心甘情愿戴绿帽子的。在发现周围有小偷时,有的小资会怀疑巢内的卵已被“玷污”,而干脆离巢遗弃所有的卵或已孵出的小鱼,任其自生自灭。有的小资虽然不舍得就此离巢,但是在遇到天敌袭击时,他们不再愿意尽力保护卵、小鱼。有时,小资虽然没有觉察到小偷的存在,但是在小鱼孵出后,发出的味道可能让小资觉得不对劲,从而降低了保护小鱼的意愿。
小偷-骗子能骗过小资,却骗不过雌鱼。但是雌鱼不仅不进行干涉,反而欢迎小偷-骗子的加入,会产下比平时更多、能多达3倍的卵。既然小资一旦发现卵可能已受到小偷-骗子的“玷污”就不太愿意尽心守护卵,雌鱼这么做岂不是在浪费卵吗?
原来,在同样的条件下,小偷-骗子的后代要长得比小资的后代快,离巢时小偷-骗子的后代的体长能比小资的后代长大约20%。而小鱼体型越大,则生存率会越高。体型大的小鱼更能忍受饥饿、更善于捕食、甚至躲过天敌的捕捉。在野外,蓝鳃太阳鱼的小鱼的主要天敌是水螅。刚离巢的小鱼大约有20%被水螅用触须抓去吃,但是体型大的小鱼就能躲过这一劫难。实验表明,在遇到水螅捕食时,小偷-骗子的后代的生存率是小资后代的3倍。显然,雌鱼欢迎小偷-骗子,是在“计算”过利弊之后做出的决定。只要能留下自己的基因,雌鱼才不管配偶是小资还是强盗、小偷、骗子呢。小资、强盗、小偷、骗子,都是传宗接代的游戏中难分高下的策略,而雌鱼才是这个游戏的最大赢家。
2008.3.30
(《中国青年报》2008.04.02)
(XYS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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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03
2008年
德裔美国心理学家沃尔夫冈·柯勒(1887~1967)在1935年因公开批评纳粹政权而被迫移民美国之前,在学术上已功成名就,已担任柏林大学心理研究所所长多年。他的主要学术成就是参与创建名列心理学六大门派的格式塔心理学派(“格式塔”是德语“整体”的音译,又译做完形心理学派),但是他最广为人知的研究成果是对黑猩猩的思维能力的有趣实验。
1913年,柯勒前往非洲的西班牙属地加那利群岛的特内里费岛,担任普鲁士科学院设在那里的类人猿研究站主任。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柯勒被困在了岛上,和9只黑猩猩相伴,待了大约7年。岛上有一个巨大的室外实验场地,还有一些“玩具”——箱子、木杆、竹竿等。柯勒就用它们对黑猩猩做了一系列实验,并用电影记录下来。
其中最著名的是“接竿实验”。柯勒将黑猩猩关在笼里,笼里有一粗一细两根竹竿,笼外远处放着香蕉,但是竹竿不够长。在尝试了许多次之后,黑猩猩把细竹竿的一端塞进了粗竹竿的孔中,将二者连接在一起,然后用它把香蕉拨了过来。
另一个著名的实验场景是这样的:在天花板上悬挂着一串香蕉,黑猩猩跳来跳去想去抓它,但是够不着。在蹦跳了一段时间后,黑猩猩生气地走开了,突然停下来,看看香蕉,又看看放在场地上的玩具,反复看了几次后,最终开始用玩具来获取香蕉。不同的黑猩猩采用不尽相同的方式。一只黑猩猩把一根木杆放在香蕉下,试图沿着木杆爬上去。有几只黑猩猩把几个箱子搬到香蕉下,成功地垒放起来,但是难以保持箱子重心平衡。有一只黑猩猩只搬来一个箱子放在香蕉下,爬上去之后,用一根木竿把香蕉打了下来。
这一切似乎表明黑猩猩具有一定的推理能力,能够根据目标和工具制定行动方案,柯勒将这称为“顿悟学习”,而不是经过反复的试错经验之后才掌握的。但是人们在电影里看到的并非实验的全部。实际上,电影中的黑猩猩此前已多次面对了同样的问题,已经过了长时间的练习才慢慢地获得成功。
柯勒逐渐对整日和黑猩猩打交道感到厌烦,对进一步研究失去了兴趣。他对黑猩猩做的实验,大部分是在他抵达特内里费岛后的六个月内完成的。上个世纪40年代,其他人在重复柯勒的实验时,不由怀疑黑猩猩是否真具有柯勒所说的“顿悟学习”的能力。如果把木杆给黑猩猩,它们就会用它来戳、打几乎任何东西。即使周围没有东西,它们也会乱舞木杆,或试图把两根木杆连接在一起。见到箱子,它们喜欢跳上去,向上举起双臂蹦跳,或在箱子上飞舞木杆。如果有几个箱子,它们也喜欢把箱子垒放起来。在它们这么做的时候,天花板上并没有挂着食物。如此看来,黑猩猩的接竿、垒箱、舞杆,其实只是一种本能反应,而不是在见到食物后推理、计划的结果。
上个世纪60年代,珍·古德尔开始在坦桑尼亚的冈比保护区观察黑猩猩不久,就见到一头取名灰胡子大卫的黑猩猩摘取一片草叶,仔细加工得又滑又直,将之伸进它已用指甲挖了一个小洞的白蚁巢中钓白蚁吃。这个发现哄动一时,此后经常被做为黑猩猩能够有意识地制造工具的例子加以引用。即使这个著名的例子也不是没有疑义的。许多人都观察到,黑猩猩对枝条、条形草叶有天生的兴趣,经常无缘无故地折、摘它们进行加工打发时间。黑猩猩对用条状物戳小洞也有天生的兴趣:那些在实验室养大的黑猩猩,虽然从未见过白蚁巢,但是也天生就喜欢拿着铅笔之类的条状物去刺探电源插孔之类的小洞。所以黑猩猩加工草叶钓白蚁也有可能是纯粹的本能反应和试错经验,未必涉及有意识的心理活动。
当然,我们现在已有足够多的证据能够证明黑猩猩的确具有一定的推理能力。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动物的某种看似巧妙的行为究竟是出于本能还是出于智能,并不是那么容易区分的。即使是我们人类,智能与本能也经常混杂在一起,并不是非此即彼。我们可以一边做出本能反应(例如呼吸、咳嗽)一边进行无关的思考,可以因为某种本能反应而引发思考(例如因为咳嗽而怀疑自己是否生病),可以因为心理活动而做出本能反应(例如因为害羞而脸红),也可以有意识地模仿本能反应(例如假装咳嗽)。
2008.3.23.
(《中国青年报》2008.3.26)
(XYS20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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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03
2008年
1962年,苏联科学家费德亚金报告了他的一个重大发现。用来做出这个重大发现的实验很简单:把蒸馏水放在一个小容器中加热,用一束石英毛细管收集水蒸气,让水蒸气在管壁内冷凝。几天后,他把毛细管内的水份取出加以研究,发现其密度比普通水大了大约40%,在100摄氏度时不沸腾,在零下40摄氏度时才结冰,而且像凡士林一样粘。他认为这是一种特殊的水形态,称之为异常水。
费德亚金后来加入莫斯科物理化学研究所苏联科学院通讯院士德尔亚津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不断地改进实验方法,让它变得更精致一些。一个比较先进的制备异常水的方法是这样的:在石英毛细管的一段放上一点水,封闭起来,管的中央缠绕加热丝加热到500摄氏度,管的另一端冷却收集冷凝的异常水。他们认为异常水是水的聚合形态,为此发表了30多篇论文。
起初只是苏联科学家自己在玩。1966年,德尔亚津访问英国,在诺丁汉的法拉第学会报告他们对异常水的发现,引起了英国科学家的兴趣。一些英国科学家重复了实验,结果全都证实了苏联科学家的发现。英国著名物理学家贝尔纳甚至宣布聚合水的发现是“本世纪最重要的物理化学发现”。
美国科学家也很快跟进。1968年,马里兰大学的里平科特等人在《科学》杂志报告说,他们用光谱法研究异常水,得到的光谱与普通水完全不同。他们确认异常水的确是水的聚合形态,命名为聚合水。其他化学家也陆续在《科学》上发表论文,对聚合水的特殊性质做出理论解释。
许多科学家都投入了对聚合水的研究。到1971年时研究聚合水的论文多达400多篇。一位想象力丰富的美国太空物理学家认为金星上的水很可能就是聚合水,他同时担心,聚合水万一从实验室泄漏出来,可能会把自然界中的水都聚合变成聚合水,必然会导致地球生命的全部灭绝!更实际一点的科学家则设想,聚合水既然像凡士林一样粘,而且100摄氏度不沸、零下40摄氏度才凝固,岂不是最理想的润滑剂和冷却剂?只可惜聚合水只能用毛细管制备,量极少(以毫克计),用来做研究都很困难,更不要说实用了。
但是,对聚合水的研究热传到美国后不久,对其真实性的怀疑也开始了。1969年,有美国科学家发现他们制造出来的聚合水含有硼、硅、钠等杂质,认为聚合水其实是一种受污染的水。同时,一名苏联科学家用质谱仪检测德尔亚津送交的聚合水样品,发现聚合水含水量很少,反而含有脂质等杂质。又有美国科学家用扫描电子显微镜检测聚合水,证实里面的确含有杂质颗粒。另有美国科学家发现聚合水中含有乳酸钠,这是汗液的成分。
用多种检测方法都证实了所谓聚合水连水分都很少,它其实是胶态二氧化硅,掺杂有多种无机盐和有机物。二氧化硅是石英毛细管的成分,胶态二氧化硅是在拉毛细管受热处理时产生的,而杂质可能是从几种途径进入的:例如来自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受到用来密封毛细管的油脂的污染,在操作时实验员的汗液跑进了毛细管等等。
1973年,德尔亚津在众多证据面前也承认聚合水不存在,而是污染水。至此,一项重大发现变成了一大丑闻。这几乎是100多年前一场关于水的争论的重演。当时人们发现水在蒸馏之后,残余的水表现出与普通水不同的性质。在密闭的容器中把水反复蒸馏也能得到性质特殊的水,于是有人认为这是水的同素异形体(由相同元素构成,但是形态、结构和性质不同)。后来才知道是水中的杂质引起的误解。那时候实验条件很简陋,人们的物理、化学知识也很有限,出现那样的误解并不难理解。何以在100多年后,在有了先进的检测手段之后,仍然会有众多的一流科学家被水中的杂质所误导,犯下低级错误呢?如果实验设计得严密一些,态度严谨一些,这样的疏忽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聚合水的存在其实违背了热力学定律,在理论上是不可能的。如果自始至终只是费德亚金这样的无名之辈在鼓吹,很可能不会引起什么反响,甚至早就被戳穿了。但是有德尔亚津这样的学术权威的推销,就大大增强了其可信度,让众多科学家都有了投身于重大科学发现的热忱和幻想。何况大众媒体、同行的关注,美国《科学》、英国《自然》等著名科学期刊为此慷慨地贡献出来的版面,更容易让人热昏了头。用一位当事人利兰·阿兰的话来说:“我第一篇相关论文吸引来的关注让我坚信我对科学进步做出了真实的贡献,这要比从其他一般的成功科研项目中所感受到的更强烈。”
幸运的是,科学有自我纠错的能力。一项虚假的科研成果,不管有多少权威的支持,不管曾经被视为多么重大,一旦引起了科学界的重视,被推翻是迟早的事。没有证据表明“聚合水”事件是有意的造假,只是由于疏忽而闹下的笑话。只不过,为了一个可以避免的疏忽而浪费了十年时间、众多人力和科研资金,未免太不值得。有时候,由于一时疏忽而出现的“诚实错误”,导致的后果甚至要比有意的造假还要严重。
2008.3.18
(《经济观察报》2008.3.24)
(XYS200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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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03
2008年
近日《科技日报》刊登了一篇长篇报道《谁赋予了金字塔神奇的能量?》,介绍几十年前的一项“新发现”,金字塔的几何图形具有神力,奇事多多:“尽管金字塔内非常潮湿,但尸体并未腐烂”、“猫的尸体竟然变成了木乃伊”、“刮胡子刀片放在金字塔模型内,没变钝反而变得更锋利”、“把肉食、蔬菜、水果、牛奶等放在金字塔模型内,可保持长期新鲜不腐”、“金字塔模型成了治疗许多疾病的医疗器械和灵丹妙药”……为了解释这些神秘的现象,该文提出了几种猜测:“‘金字塔能’是客观存在着的一种自然现象”、“尸体不腐,是金字塔充分发挥了微波的作用”、“金字塔内的花岗岩石具有蓄电池的作用”,并声称“金字塔时代来临”。
雄伟的古埃及金字塔的确有一种“能量”能够吸引来种种关于它的奇谈怪论,在国外甚至还出现了一门源远流长的“学问”——金字塔神秘学,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我们不妨把它们分别称为:“金字塔数学”——据说大金字塔里头隐藏着种种神奇的数字;“金字塔工程学”——据说建造大金字塔的工程过于浩大,非人力所能完成;“金字塔能量学”——据说金字塔或其模型具有神秘能量。这门“学问”随着国门开放进入了中国,在媒体、出版界几十年来持之以恒的炒作之下,没有听说过这些“世界之谜”的中国人不多见。早在2000年,我曾经写过一篇《埃及金字塔的神话和鬼话》(后收入《方舟子破解世界之谜》,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版),揭密金字塔神秘学的真相。在金字塔神秘学的三个“专业”中,“数学”和“工程学”比较容易迷惑人,所以我的文章主要是针对它们,而“能量学”是最等而下之的,一般人应该很容易识破,所以我在文章中只简单地说:“所有这类无稽之谈,只有迷信的人才会接受,是用不着认真对待的。”
但看到这些流传了几十年的无稽之谈到现在还能被当成“科学之谜”占据了《科技日报》的大块版面,似乎还是值得认真对待的。要认真对待也很简单:根据“金字塔能量学”的说法,用金字塔模型做个实验进行验证即可。当然,实验必须要设计得比较严密,特别是必须要有对照组。科技工作者不太愿意浪费时间去做这种不用做也知道结果的无聊实验,幸而还有专门的打假者。1988年,专门戳穿这类无稽之谈的美国《怀疑探索者》曾经报道过一个实验,发现在金字塔模型下保存的葡萄酒,其新鲜程度与别的葡萄酒并无差别。2005年,美国探索频道一个专门揭露这类传闻的系列节目《神话破除者》(国内也译做《流言终结者》)也展示了一系列实验,检验食物的腐烂程度、刮胡刀刀片的锋利程度,并没有发现放在金字塔模型内与放在外面的出现什么差异。既然金字塔并没有神力,那么用来解释其神力的种种貌似科学的理论当然更是无稽之谈,是靠胡诌一些科学术语蒙人的典型的伪科学。
国内媒体不喜欢报道这种破除迷信、伪科学的实验。毕竟,宣扬迷信、伪科学要比破除迷信、伪科学更能迎合读者的猎奇心理,更能满足人们的幻想。我们不能指望在有了否定性实验、打假文章之后,谣言与谬论就会消失。它们向来就有一个庞大的市场。这个市场当然并非国内才有。在国内流传的“世界之谜”基本上都是舶来品,主要是来自美国。美国不仅出版了大量的渲染“世界之谜”的著作,而且小报也很热衷于报道奇闻异事,还有的报纸更是以专门捏造神秘古怪的新闻逗人一乐。
这似乎与美国做为一个世界头号科技强国的形象不符。其实,再发达的国家,也难以避免迷信、伪科学在民间的流行。其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国民不具有基本的科学素养。根据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乔恩·米勒在去年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美国具有科学素养的成年人占28%,比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大约10%提高了不少,略高于欧洲和日本,更非中国的大约2%可相比。但是这仍然意味着大约70%的美国成年人不具有区分科学与迷信的能力。而且受传统宗教势力的影响,多数人会相信超自然现象。许多迷信、伪科学也与宗教有很深渊源。例如金字塔神秘学的创建者就是深信大金字塔暗藏着神的旨意的虔诚基督徒,而其信奉者中包括许多原教旨的基督徒,试图通过研究大金字塔来预测世界末日的到来。
一个大多数国民都不具有科学素养、宗教势力强大的国家如何能成为科技强国呢?原因在于在其精英阶层、思想界、舆论界,科学理性仍然占据了主流。所以美国虽然大量地出版渲染神秘现象的著作,但是是做为宗教、信仰、娱乐、消遣读物出版的,不会被当成科学读物。乐于刊登神秘新闻的,也是一些不入流的小报,在主流报刊中难得一见。
但是当它们进入中国时,却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这些神秘现象的著作是被做为最新科学进展、科学之谜被引入中国的,与科普著作混杂在一起推销,甚至还被做为科普佳作推荐给青少年读者。而渲染神秘现象的假新闻乃至愚人节的笑话时不时地被国内媒体挖掘出来当成真新闻来报道,出现在主流媒体和科技报刊上。在中国,科学与迷信、科普与伪科学宣传、大报与小报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清晰的。可怕的不在于普通民众相信迷信和伪科学,而在于所谓的社会精英也排斥科学理性,思想界、舆论界乃至科技界都在热衷于传播迷信和伪科学,并准备好了一顶“科学主义”的帽子随时准备往批评它们的人的头上扣。科学理性如果不能掌握话语权、不能主导社会思潮,社会就不能实现现代化,国家也很难成为一个真正的科技强国。
2008.3.9
(《中国文化报》2008.3.12)
(XYS200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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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3
2008年
(摘自《方舟子带你走近科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
2002年五月,美国当代最出名的进化生物学家斯蒂芬·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因患癌症病逝,享年60岁。他在学术上的最大成就是和埃尔德里吉(Niles Eldredge)共同提出“间断平衡”学说,认为生物的进化模式是一个旧物种在长时间的稳定后,在短时间内出现新物种。他同时还是一位优秀的作家,近30年来为美国《博物学》杂志撰写了300篇普及进化论的专栏文章,这些文章陆续结集出版后,都成了畅销书。他还是批判神创论和抨击遗传决定论的活跃斗士,频频出现在媒体上。这一切使得他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其知名度绝不在卡尔·萨根(Carl Sagan)之下,在去年美国国会图书馆曾命名他为美国“活传奇人物”。许多美国生物学家都声称是因为小时候读了古尔德的文章才对生物学发生了兴趣。近年来国内虽然已引进翻译了不少古尔德著作,其名气却远不如萨根,而国内在介绍古尔德时,也无人提及——或者根本就无人知道——古尔德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在美国也很少有人知道这一点,古尔德的政治信仰被宣传他的人小心翼翼地遮掩住,例如美国《科学》杂志刊登的死者传略中,仅以“古尔德的政治观点一直属左派,而他的哲学最能以世俗人本主义概括”一句模模糊糊地带过,以致有位读者去函提醒,不该忽视古尔德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他的科学工作和科学著作都显示了他的政治背景和思想的影响。
古尔德的信仰属于家传,他的父母都是纽约的左派,他曾经声称他在“父亲膝上学会了马克思主义”,不过后来又说他的政治观点和父亲存在分歧,这大概指的是他不接受斯大林主义。古尔德一直热衷于政治活动,在60-70年代多次参加反战、反种族主义示威,特别是在1969年,哈佛大学学生为抗议校方卷入越南战争而关闭校园,古尔德当时还只是哈佛大学的助理教授,冒着不能升为永久教授(往往被不恰当地译为“终身教授”)的危险参加了学生的抗议活动。他还担任纽约马克思主义组织布莱奇论坛(Brecht Forum)和刊物《重思马克思主义》的顾问。美国生物学界另一位更为公开的马克思主义者、首创用生物化学方法研究遗传多样性的著名遗传学家列万廷(Richard Lewontin)是古尔德的同事和战友,两人合写过多篇文章,特别是联手批评新兴的社会生物学。在70年代,列万廷为抗议美国科学院属下的全国科学委员会卷入越南战争,辞去院士一职,组织“科学为了人民”(Science for the People),古尔德是该团体的成员。
《科学》杂志的死者略传中称古尔德是极少数可以不脸红地被称为“文艺复兴人物”的科学知识分子之一,这指的是他文理双全,博学多才,为百科全书式的真正大师。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另两位百科全书式的大生物学家贝尔纳(J.D. Bernal,1901-1971)和荷尔登(J.S.B. Haldane,又译做霍尔丹,1892-1964)也都是马克思主义者。这两人都是英国人。贝尔纳是分子生物学的先驱,首创用晶体衍射研究蛋白质结构,他的两个学生佩鲁茨(M. Perutz)和霍奇金(D.C. Hodgkin)因此分别在1962和1964年获诺贝尔奖。他在1939年出版《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系统地分析科学哲学问题,因此也被认为是科学哲学的创建者之一。他积极组织政治活动,被称为“剑桥的圣人”,在其周围聚集了一批左翼科学家。有趣的是,贝尔纳同时在苏联和美国获得最高荣誉:苏联授予他列宁奖章,美国授予他自由奖章。荷尔登是群体遗传学的创建者之一,对生理学、遗传学、进化生物学和生物化学都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同时又是多产的作家,发表过多部科普和文学著作,至今风行不衰,其名言常常在生物学家撰写的随笔中出现。荷尔登也热衷于政治辩论,并在1957年为抗议英国政府对苏伊士运河的不公正处理而放弃英国国籍移民印度。此外,20世纪上半叶最杰出的遗传学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穆勒(H.J. Muller)也以思想左倾著称,30年代因此被迫离开美国去欧洲,曾应邀去苏联工作三年,后因不满李森科主义而回到美国。
在西方物理学家中,似乎没有类似的重量级人物信仰马克思主义。毕竟,生物学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要比物理学密切得多,而生命现象的极度复杂也会促使研究者思考哲学问题。在面对复杂的生命系统时,强调全面、动态地看问题的辩证法不失为一种吸引人的分析工具。古尔德写道:“当做为一种变化哲学的指南,而不是强制的教条戒律时,辩证法的经典法则体现了一种整体论的观点,其看法随着完整系统的各组分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发生变化,并且将各组分自身当做同时是系统的产物和放入物。”“西方学者应该更认真地对待辨证思维,不应该因为某些第二世界国家(指苏联及其盟国)制造了一个纸板式的版本做为官方教义,就因此抛弃它。”列万廷的生物哲学著作更自觉和明显地应用了他们心目中的“辩证法”,他对基因、生物体和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的论述,是我见到的最深刻、独到的分析,虽然他小心翼翼地避免用“辩证的”一词,而改以“动态的”代之;虽然没有一处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语录,却显然是在运用辩证法思维。比古尔德更糟糕的是,列万廷这些在美国学术界广为人知的著作,在将马克思主义确立为官方哲学的中国却几乎无人知晓。
像古尔德、列万廷这些信仰马克思主义的西方学者,主要以大学为基地,被称为学院左派。但是与其他学院左派不同,他们虽然也重视社会意识对科学研究的影响,却不把科学研究完全当成“社会建构”而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潭。他们更不敌视科学,属于极少数不仅对科学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致力于沟通科学和人文、科学和公众的左翼科学家。在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科学观普遍走向“反动”、与科学为敌的今天,他们更显得难能可贵。现在,古尔德去了,列万廷也垂垂老矣,一个时代即将结束,抗拒西方学术界中反科学思潮的重任,反而要由他们的论敌威尔逊(E.O. Wilson,社会生物学的创建者)、道金斯(R. Dawkins,《自私的基因》的作者)等人一肩挑了。
20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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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3
2008年
诺贝尔和平奖、文学奖的颁发经常引起争议,但一般认为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还是比较名副其实的。其实科学领域的诺贝尔奖错过了该得的人,或错发给了不该得的人也屡见不鲜。即使是那些公认该得诺贝尔奖的获奖者,其学术道德也不是无可指摘的。1923年因油滴实验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美国物理学家密立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文科生可能会对密立根油滴实验感到陌生,但是理科生在高中物理电磁学部分都学过甚至在实验课重复过这个实验。这是一个设计极为巧妙的实验,不仅证明了电荷的不连续性,而且测出了电子基本电荷的精确数值。
这个实验的基本原理是这样的:用喷雾器将油滴喷入两块平行电极板之间,观察油滴的运动情况。先不给电极板加上电压,这时油滴在重力的作用下加速下降,下降过程中受到空气阻力和空气浮力的阻挠,加速度越来越小,最终,向下的重力与向上的阻力、浮力达到平衡,这时油滴将做匀速下降运动。然后给电极板加上电压,油滴经喷射后一般都带电,在电场的作用下将加速上升,最终,向上的电场力、空气浮力与向下的重力、空气阻力达到平衡,油滴将做匀速上升运动。通过测定同一个油滴不加电场时的匀速下降速度和加电场时的匀速上升速度,就可以算出这个油滴所带的电荷。对许多不同的油滴进行测量的结果表明,油滴所带的电量总是某一个最小固定值的整数倍,这个最小固定值就是电子所带的电量即基本电荷。
密立根是在1907年在芝加哥大学任教时开始做测定基本电荷的实验的。他一开始用的是水滴。在1909年他首次报告了用水滴测定的基本电荷的数值。但是用水滴做实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水滴很容易挥发,只能对它们的运动情况做几秒种的观察。
这时研究生哈维·弗雷彻加入了密立根实验室。在参与讨论如何防止水滴蒸发的问题之后,弗雷彻建议改用油滴做实验。在一天之间,弗雷彻制作了油滴实验的设备,并在当天就进行了实验,获得了一个比较靠谱的基本电荷数据。那一天密立根不在实验室。密立根在第二天回到实验室后,看到了弗雷彻的实验设备,非常兴奋。此后两个人一起工作,对实验设备进行了改进。6周后,公布了实验结果。
很显然,这个实验的论文应该由两人联合发表。但是密立根提醒弗雷彻,根据学校的要求,研究生的博士论文必须单独署名,不能有合作者。密立根建议,弗雷彻可以在以后的某篇论文单独署名做为其博士论文,但是做为交换条件,这第一篇论文必须只署密立根一人的名字。弗雷彻虽然感到失望,但是没有别的办法,同意了这一安排。于是在1910年密立根做为唯一作者发表了第一篇油滴实验的论文,并最终获得诺贝尔奖。弗雷彻则在第5篇论文中做为唯一作者。1982年,弗雷彻死后发表的文章中才披露了这个秘密。
这个安排虽然是两人协议的结果,而密立根在第一论文中也提到实验是由他和弗雷彻一起做的,但是不管以什么理由或交换条件,剥夺研究生在参与设计和实验的论文的署名权,仍然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不能拿论文的署名权做交易。密立根如果大度一点的话,完全可以让第一篇论文两人共同署名,这与让弗雷彻以后在某篇主要由他一个人完成的论文中单独署名,一点也不冲突。论文的作者必须是对实验做出了实质性贡献的所有的人,不能多也不能少。然而,即使是在今天,实验室的“老板”不看对论文的实质性贡献,利用权势决定谁是论文的共同作者,这仍然是相当常见的。
密立根的问题还不限于此。在密立根的论文发表后,其他实验室试图重复其实验。其主要对手是维也纳大学的菲里克斯·厄仑霍夫特。在1911~1913年间,厄仑霍夫特重复了油滴实验,但是却未能发现像密立根所说的油滴所带的电量总是某一个最小固定值的整数倍。1913年,密立根发表了一篇论文,其数据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基本电荷的存在,并算出了基本电荷的精确值,从而结束了争论。
密立根油滴实验果真像其论文显示的那样清晰、精确吗?1981年,阿兰·富兰克林研究了密立根的实验记录本,发现密立根在记录本中对其观察结果进行打分,从“一般”到“最好”。根据记录本,密立根在1913年发表的论文依据的是140次观察,然而他把其中49次观察的数据舍弃不用,只根据91次他认为较好的观察结果的数据进行计算。但是,在论文中,密立根却声称该论文“代表了所有的油滴实验”。如果密立根把所有的观察数据都包括进去,虽然不会影响其结果,却会加大误差。这样,密立根通过有选择性地删除数据,获得了漂亮的实验结果,并且在论文中误导读者。像这样对实验数据进行修饰,不论是少报还是多报实验次数,不论是删除不利数据还是增添有利数据,都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现在看来,密立根当时获得的基本电荷数值偏低,因为他在计算空气阻力时使用了不准确的空气粘滞系数。1974年,美国著名物理学家费曼在加州理工学院毕业典礼发表的演说中提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密立根之后物理学家测定的基本电荷数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不断增大,每次只增大一点点。费曼认为这是由于后来的物理学家在测定基本电荷时,如果获得的数值比密立根的数值高得多,就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测错了,回头去找原因,舍去这些“高得离谱”的数据,只保留那些比较接近密立根数值的数据。看来干修饰数据勾当的物理学家还不在少数呢。
2008.2.24
(《经济观察报》2008.3.3)
(XYS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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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02
2008年
原文第二段“1802年发现第二颗小行星小惑星”,其中小惑星应改为智神星。该小行星的英文名称Pallas,为了知道它的中译名,我查了金山词霸,它收录的《美国传统词典(双解)》和《现代英汉综合大词典》都将它翻译成小惑星,我虽然觉得有点奇怪(Pallas即希腊神话中的智慧女神雅典娜),以为是历史上这么译造成的,所以就用了。现在有读者提出疑问,我查了《英汉天文学名词》,正式译名为“智神星”。请转载这篇文章的网友更正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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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02
2008年
奥伯斯(1758~1840)出生于德国不来梅附近的一个小村庄,19岁那年到哥廷根学医。哥廷根大学的一个特色是学生享有学习的自由,学医的奥伯斯在那里也能跟着有“德国数学之师”之称的数学教授、天文台台长凯斯特纳学数学和天文学。毕业后,奥伯斯回到不来梅当医生,但他的真正兴趣是天文学。他白天行医,晚上则在改造成天文台的自家顶楼进行天文观测,天天如此,每天睡觉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
奥伯斯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计算彗星轨道的方法,沿用至今。此后他共发现了5颗彗星,其中一颗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1801年新年的晚上,意大利天文学家皮亚齐发现了第一颗小行星谷神星,再想进一步观察时却找不到它了,是奥伯斯在那一年的年底根据数学家高斯的计算重新发现了它,平息了谷神星是行星还是彗星的争论。奥伯斯本人后来发现了两颗小行星:1802年发现第二颗小行星智神星,1807年发现第四颗也是最亮的一颗小行星灶神星。不过奥伯斯在现在最广为人知的,是在1823年提出了一个听上去很傻的问题:为什么夜空是黑暗的?如果宇宙是无限的,恒星均匀地布满天空,那么夜晚的天空也将和白天一样明亮。
实际的情况当然并非如此。这种理论和实际的矛盾,物理学上称为佯谬。奥伯斯指出的这个矛盾,后来就被称为奥伯斯佯谬。其实,它并不是奥伯斯首先提出的。1610年,伽利略用望远镜发现空中有无数肉眼看不到的恒星后,认为宇宙是无限的,恒星的数量也是无限的。开普勒不以为然,给伽利略去信指出,如果那样的话,夜空就不会是黑暗的。他打了一个比方。假如你站在无边无际的森林中向前看,不论你往哪个方向看,都只能看到一根根的树干连成一片挡在你的眼前,看不到任何间隙。只有当你是在一片小森林中时,才能透过树干的间隙看到外面的世界。同样的道理,如果宇宙是无限的,那么恒星将占据了天空的每一点,它们发出的光终将抵达地球,所有的恒星发出的光都将连成一片,就像我们在夏天看到的银河一样。既然实际情况是恒星彼此之间有黑暗的间隙,那就说明宇宙是有限的,透过这些间隙我们看到的是一堵包围宇宙的黑暗围墙。
但是后来的天文学家都相信宇宙在空间上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18世纪初英国天文学家哈雷提出了一个容易想到的解决方案:远处恒星发出的光线在抵达地球时强度变得十分弱,无法被我们看到。但是这个解释是站不住脚的。虽然光线的强度按距离的平方而减少,但是在一个无限大的宇宙中,天空的体积也即恒星的数量将按距离的平方而增加,也就是说,在远处某一点恒星数量增加的比例恰好等于光强度减少的比例,二者互相抵消,总的光强度与距离远近无关。如果多数恒星都和太阳一样,天空的每一点都应该和太阳盘面一样亮。天球的面积是太阳盘面的18万倍,那么照射地球的星光亮度也应该是阳光的18万倍。
奥伯斯提出的解释是,太空并不是“透明”的,遥远恒星发出的光被弥漫在恒星之间的稀薄物质云给遮挡、吸收了。但是在热力学定律被发现之后,这个解释也经不起推敲了。根据热力学定律可知,假如有太空物质遮挡住星光,光能将会被吸收转化成热能,这些能量最终要重新被辐射出来,从而也要发光(虽然光的波长可能不同),天空仍然还是一片明亮。
要解决这个佯谬的唯一办法是否定其大前提,即宇宙不是无限的,因而恒星数量是有限的。但是这还不够。即使恒星数量是有限的,其数量也近乎无限,足以照亮整个夜空。1848年,美国小说家爱伦坡在一篇随笔中指出,唯一的出路是假定远处的星光还来不及照到地球上来。也就是说,宇宙在时间上有一个起点,而且宇宙的年龄还没有老到足以让我们见到所有远处恒星发出的光。
我们现在知道宇宙的年龄的确是有限的,宇宙是在大约137亿年前大爆炸形成的。而计算表明,要把地球的夜空全部照亮,要花上以亿亿亿年计的时间,远处的星光才能都抵达地球。显然我们的宇宙还太年轻了。
而且宇宙在不断地向各个方向膨胀,各个星系在互相远离,当然也都在远离地球。空间的膨胀导致光线在传播时波长被拉长,能量也因此降低了(波长与能量成反比)。这个现象称为“红移”,意思是可见光向能量较低的红光转变,而红光还会向能量更低的红外线、微波转变,所以遥远的星光在抵达地球时能量已低到不能被肉眼见到了。由于宇宙太年轻,所以夜空是暗的;而由于宇宙在膨胀,让夜空变得更暗。“为什么夜空是黑暗的?”这个问题其实一点也不傻,蕴含着宇宙的奥秘呢。
2008.2.15.
(《中国青年报》2008.2.27)
(XYS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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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02
2008年
我的老家有一句讽刺好高骛远的谚语:“未学走先学飞。”其实,人去学飞固然浪费时间,学走也不是必须的。
即使是鸟,也不必学飞。我们看到翅膀初长成的雏鸟在笨拙地扑打着翅膀试图飞起来,就以为它们是在学飞,而实际上那只是在锻炼翅膀的肌肉。飞行是鸟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只要翅膀长好了就自然而然地会飞行,不用靠后天的学习。鸟不用学飞行,就像鱼不用学游泳,马不用学奔跑,以及人不用学走路一样。
但是一般人想当然地以为如果大人不对婴儿进行训练和引导,他们是不会走路的。这还有“狼孩”传说为证。数百年来印度一直有传说称有的新生儿被父母遗弃后由母狼养大,后来被人们发现时,有狼一样的习性,不会讲话,也不会直立行走,只会像狼一样用四肢奔跑。但这些传说都是无稽之谈,不足为凭。最著名的是1920年发现的女“狼孩”卡玛拉和阿玛拉,因为是一位名叫辛格的印度传教士发现的,而且辛格还写有日记记载整个过程,被认为是所有狼孩传说中最可靠的一个。其实那本日记是伪造的,所述经不起推敲。比如它声称“狼孩”的眼睛在黑暗中能像狼眼似的闪闪发光,再热也不出汗,而是象狼一样张大嘴巴喘气,就明显是不懂生物学的人捏造的:人眼不具有反射层,不会因为和狼一起生活就能够发光,人身上的汗腺也不会因为被狼抚养大就全部萎缩。母狼的哺乳期只有4个月,人的婴儿显然不能光靠狼奶来抚养,也不能像小狼一样断奶靠吃生肉生存。所谓的“狼孩”不可能真是由狼抚养大的,其实只是一些先天患有残疾的智障儿童,他们无法直立行走,不是由于没有学习的机会,而是由于残疾造成的。
健康的婴儿即使没有机会学习走路,在其相关骨骼、肌肉发育好之后,也会自然而然地开始走路。北美印第安人有一个独特的习俗:婴儿出生后就被包裹起来,被直直地绑在木板上,只露出头来。他们相信让婴儿的背部、四肢一直保持笔直状态能让婴儿的身体变得更强壮。这样要一直绑一年左右。被绑着的婴儿的脚几乎没有活动的空间,更不可能学走路。但是研究表明,被绑着的婴儿与没被绑的婴儿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按相同的顺序,发育出相同的运动技能,包括走路。
这项经典的研究是在1940年对美国霍皮人的婴儿做的。当时也发现霍皮人的婴儿会走路的时间晚于白人。这并不是由于绑婴儿引起的(因为对霍皮人的婴儿来说,被绑的与没绑的会走路的时间无差别)。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40年后,另有研究人员对霍皮人婴儿做了调查,在证实被绑不影响其走路的同时,却发现霍皮人婴儿会走路的时间与40年前相比平均提前了2个半月,与白人婴儿无区别了。这很可能是因为霍皮人的饮食营养获得改善导致的。
但是育儿书还在教父母应该如何教一岁左右的婴儿学走路,心急一点的父母可能在婴儿七、八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教了。除了手把手地教,人们还发明了学步车,这大约是在17世纪中叶发明的,至今还非常流行,大约有一半以上的婴儿使用过学步车。人们认为用学步车不仅能帮助婴儿学会走路,而且让婴儿获得乐趣,能够很安全地自得其乐,不用父母时时盯着。
其实学步车不仅不能帮助婴儿学走路,反而会妨碍其正常的运动机能和心理发育。学步车只能锻炼到小腿的肌肉,但是锻炼不到大腿和髋部的肌肉,而后者才是与走路密切相关,最需要锻炼的。由于学步车能够很容易地让婴儿到处跑,反而降低了婴儿走路的欲望。更严重的是,学步车容易对婴儿造成损伤。它们在碰到玩具、地毯之类的障碍物时容易翻倒。最常见的事故是学步车带着婴儿从楼梯上一头栽了下去。由于学步车扩大了婴儿的活动范围,使得他们能够进入危险区域,接触到火或有毒物质。学步车行动速度很快,能达到每秒1米,父母在发现危险时已难以阻止。大多数学步车的事故都是父母在场的时候发生的。估计12~40%使用学步车的婴儿曾经受到过伤害。
2001年美国儿科学会发布过一份有关学步车的报告。根据这份报告,光是在1999年就有8800名15个月以下的美国婴儿因为与学步车有关的伤害而接受急诊治疗(实际受伤害的人数可能是接受治疗人数的10倍)。1973~1998年间有34名美国婴儿因学步车事故而死亡。因此美国儿科学会建议禁止学步车的生产和销售。2007年美国儿科学会重申了这一立场。但是即使禁售学步车也禁不住父母使用学步车的热情。加拿大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禁售学步车,但父母仍设法获得二手货或从美国进口,因学步车受到的伤害仍时有发生。
人们很难仅凭经验区分先天的本能和后天习得的能力,因此会固执地相信一种天生的本能是需要引导的,而且即使明知有危险也要去做。当然,无用而危险的学步车不要用,手把手“教”婴儿学走路还是值得提倡的。父母在“教”的时候,自己享受到了乐趣,也有助于婴儿身心的发育,婴儿锻炼了肌肉,可能会促进婴儿获得走路的能力,缩短能够走路的时间。但是这是一个锻炼过程,而不是学习。
2008.2.20
(《经济观察报》2008.2.25)
(XYS200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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