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的几个问题

5 09 2018年

北京时间9月2日(美国时间9月1日),京东发表声明称:“今日,我们关注到了微博上有一些用户在散布关于刘强东先生的一些不实传言。特此声明如下:刘强东先生在美国商务活动期间,遭遇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他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我们将针对不实报道或造谣行为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然而这条声明有些内容明显是失实的。

 

先说说刘强东这段时间在美国干什么。京东声明说是“在美国商务活动”,但根据明尼苏达大学发言人的说法,刘强东是该校卡尔森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学生,8月26日到9月1日期间来校上课。根据明尼苏达大学网站的介绍,这是针对中国企业高管的一个项目,和清华大学合办,主要在北京上课,暑期到明大学习一星期。不知道为什么京东不说刘强东是到美国“留学”的,却要说是“在美国商务活动”,还怕人知道刘强东马上就要成为留美博士?

 

京东声明说:“遭遇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他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我为此查了一下明尼苏达州逮捕记录(是的,这些记录都在网上可查到,不过只保留一周)。刘强东于8月31日23点32分被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拘留,原因是“犯罪性性行为”,在郡拘留所待了一晚上,9月1日16点5分释放等待正式指控,没说是因为不实指控释放的。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发言人对美国媒体说,他们对刘强东的案件还没有得出结论,还在调查,会根据调查结果向检察官建议起诉重罪、轻罪或不起诉。

 

为什么刘强东被逮捕了又放了呢?而且没交保释金就放了呢?这和明尼苏达的法律规定有关。明尼苏达州法律规定嫌疑人被警方拘押后,36小时之内必须过堂见法官定保释金,但节假日不算在内。美国这个周末是长周末(周一是劳动节),刘强东周五晚上被拘押,可以关到周二过堂。但明州还有个48小时限制,如果拘押超过48小时(节假日包括在内)需要法官签字。该案警方可能觉得没必要麻烦法官签字,先放了,再继续调查。因为这个案子还没有过堂,也就没有法官定保释金,所以显示的保释金是零。

 

而且因为这个案子还没有正式起诉,也就没有限制刘强东的“行程”,所以一出狱他就马不停蹄赶快回到祖国怀抱——京东周一(美国时间周日)说刘强东已经回国工作了。警方发言人说了,先释放刘强东不等于认为他无罪,他们相信刘强东会配合调查。如果检察官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认为应该起诉刘强东,就会给刘强东发去传票或拘捕令,刘强东不到美国应诉的话就成了逃犯了。

 

明尼苏达法律将犯罪性性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成5级。1级最严重,是在严重的情况下(例如让受害者感到生命威胁、使用武器进行威胁、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伤害等等),对受害者实施性插入(受害者13岁以下的不限于性插入)。性插入并不限于性交,还包括口交、肛交和用被告人身体的任何部分或物体插入受害者的阴道或肛门。1级最高判30年,至少判12年。2级是在和1级相同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性触摸(触摸受害者私密部位,包括隔着衣服的触摸),大致相当于中国刑法说的猥亵,最高判25年,最低判7.5年。3级是使用暴力或威胁对受害者实施性插入,最高判15年,最低判4年。4级是在与3级相同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性触摸,最高判10年,最低判2年。5级最不严重,是未经同意的性触摸(不包括隔着衣服摸臀部,但包括试图脱掉受害者覆盖私密部位的衣服),以及在16岁以下儿童面前手淫或暴露生殖器,最高判1年。1-4级都是重罪。5级是严重轻罪。

 

刘强东被指控的属于哪一级犯罪性性行为,警方不愿透露,说还在调查。媒体对此案的“作案”细节也都语焉不详,网上各种传闻都是匿名的,或者虽然是实名(例如王思聪)但明显是胡乱猜测,都不可信。明州当地中文报纸《华兴报》社长程汝钊写了一篇文章《亲历刘强东事件》,因为是实名,而且是亲历者,最可信。他的说法:

 

“我们旅行社安排一人,忙碌一天,把刘总一家(刘强东,奶茶,孩子,岳母)接待工作安排妥妥上报,一直没有下文。但最后刘总一家终于按预定计划乘私人飞机从北京进阿拉斯加入关加油,直飞明尼苏达,明大学生志愿者开着高级车辆前往双城私人机场迎接刘总一家。明星的到来让明大学子欢欣鼓舞,众星捧月。对这一切习惯了的刘总当然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早晨有男女学生陪跑,下午有男女学生陪散步,或钓鱼或游船,晚上更是把酒言欢,风光无限。也许是过于亲密无间,直到8/31日晚,在明尼苏达州首府圣保罗市一家著名意大利餐馆,吃饭到中间,一女学生突然哭泣跑出餐厅报警,随后刘总被抓。中间发生了什么?具体是什么事情?一切都在调查中,谁也不能乱说。最后刘总也许有罪,也许无罪,也许轻罪,也许重罪,也许被起诉,也许不被起诉。一切要等调查结果。幸好当时奶茶妹妹不在现场,否则场面肯定尴尬。”

 

程社长说对中间发生了什么谁也不能乱说,不过他还是透露了一些情况。事发时间是8月31日晚上吃晚饭的时候,地点是在明尼苏达州首府圣保罗市一家著名意大利餐馆,指控人是明尼苏达大学接待刘强东的一名女留学生(不是网传的那个新加坡网红)。美国餐馆都是没有包间的(除了个别中餐馆学中国的餐馆设包间),事发在大庭广众之下,网传的做局、嫖娼谈不拢、发生性行为后要投资不成就报警等等,全都是小人之心的无稽之谈,造谣者想当然地以为事发地点在宾馆了,所以就开始幻想也许在国内常见的情形。在著名餐馆那种地方不可能出现法律所说的严重的情况,所以不可能是1级或2级。3级不太可能,但不能排除(因为性插入包括用手或物体)。最可能是被指控4级或5级,也就是猥亵,差别在于4级使用了暴力或威胁,5级只是未经同意。明大学生群传的说法是,报警人指控刘强东限制人身自由,那就是指控其4级犯罪性性行为了。当然,刘强东会不会被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那得由检察官决定。【按:据警方新公布的接警报告,该段推测有误,刘强东被指控1级犯罪性性行为,参见《再说说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

 

警察接到报警后逮捕刘强东,是因为有“合理的依据(probable cause)”。在这种情况下性侵案不太可能不起诉。国内网上传言已花400万美元私了。性犯罪是公诉案,报警了就不可能私了,否则被“我也是”运动卷入的好莱坞大佬们不会私了啊?如果报警后再私了,翻供,报警人反而可能会被起诉报假案。红星新闻报道说,刘强东的美国律师说根据明尼苏达的法律,即使报假案虚假指控一个人犯罪,即使跟警察说的是假话,也不会被起诉,连罚款都不会,什么都没有。这似乎是在鼓励报警人翻供。不知是该律师真这么说还是报道的问题。根据明尼苏达的法律,向警察虚假指控他人犯罪是轻罪,最高判一年、罚款3000美元。明州有律师专门代理虚假指控案件,难道他们做没生意的生意?

 

网上之所以关于此案有种种传言,一个原因是对美国法律、社会不了解,以国内的情况设想美国。我举一个例子。原美国疾控中心主任前几天在纽约被捕,因为被控几个月前在他家聚会上他摸了一下一个女客人的屁股,几个月后女客人报警,现在被控犯有两项轻罪(三级性虐待、强行触摸)和一项违章(骚扰)。在中国这不会被当回事,报警了警察也不会立案。在美国就很严重。所以,来美国旅游、参观的中国大佬大款如果把国内习气带过来,就会很麻烦。

 

即使见多识广的胡锡进评刘强东被控性侵一事,也很奇怪地是在“胡侃”。他说西方相对善于切割对一个人的性侵指控和对他所从事的与公众利益相关事业,要中国跟着学。胡总难得说了西方的好话,却不知道好莱坞大佬哈维·维因斯丁被控性侵后其电影公司倒闭,著名演员凯文·斯佩西被控性侵后息影,连有他镜头的电影都要换人重拍?反倒是中国大佬们被控性侵后平安无事。究竟应该谁向谁学习?学习什么?是学习对性侵的不宽容,还是宽容?

 

很多人都说,刘强东那么有钱,什么样的女人搞不到,怎么会性侵呢?肯定是被人设套或被讹诈了。这种人就是把所有的女人都当成了很下贱,以为见了有权有势的男人就都主动往上扑,否则就是讹诈。有权有势的好莱坞大佬、明星也不会缺女人吧?怎么也被那么多女人指控性侵?他们怎么不会用自己不缺女人、被讹诈为自己辩护?卷入性侵的还不止好莱坞大佬、明星,还有体育明星、著名电视主持人、政界大佬、金融界大佬、大牌教授等等,他们会没钱?会缺女人?性侵,其实和性的关系不大,跟权势的关系更大,是性侵者要展示自己的权势。

 

性侵受害者愿意报警的其实很少,大多数人都忍气吞声了。报警后接受警方调查,心理上要受第二次伤害,而社会上的种种谣言、污蔑,则是第三次伤害。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近来有“我也是”运动,鼓励性侵受害者出来指控,有的是十几年前已过了司法追诉期的事了。如果没有“我也是”,那些陈年旧事就不会被翻出来,像维因斯丁这样的有权有势的大佬就不会被曝光、被起诉。

 

当然性侵指控不一定都是真实的,但是从统计上看,虚假指控的是少数。出来指控的大部分是真正的受害者,而且是顶着各种压力站出来的受害者。我们现在当然不能就认定刘强东是真正性侵了,但是既然该案件还没有定论,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就咬定那名女学生是设局或报假案呢?还为此制造、传播种种谣言呢?他们对刘强东那么善解人意,对女学生就那么肆无忌惮地猜测、造谣、污蔑?就因为一个是富豪一个是普通学生?

 

我见到的为刘强东辩护的最可笑也最恐怖的理由是:“刘强东先生是中国人,全球华人都应该站在该站的立场。”说得好像那名女留学生不是中国人似的,说得好像是中国人就可以性侵别国人似的。

 

2018.9.3.

 

 



新浪微博CEO王高飞如此传谣诽谤

20 08 2018年

最近这几天,曾经自称“堂堂央视记者”、现在新京报当八卦视频新闻记者的王志安很亢奋,声称他参加了北京朝阳区法院“方舟子诈骗案”的审理,从法官那里搞到证据证明“彭剑和方舟子贪污公益捐款110万在北京买房”,晒了一张北京购房合同,说那就是买房的证据,说“房子现在每平米涨了五万,彭剑和方舟子黑钱赚大了”,还扬言要到美国起诉我诈骗,索赔500万美元呢。

 

我前一阵是收到过北京朝阳区法院的一张传票,不过那是通知我起诉崔永元损害名誉权的案子开庭(我本来是在海淀法院起诉的,崔永元提出管辖权异议,说他搬家了,转到了朝阳法院)。我没接到过“方舟子诈骗案”的传票,不知该案在哪个世界开的庭,大概是在王志安的“云技术”世界里吧。至于那张购房合同,我打开看了一眼,购房人署名是王XX、席XX(名字被王志安遮掉),时间是2014年,我的亲属中既没人姓王也没人姓席,怎么就成了我买房的证据了?我们能说那是王志安买房的证据吗?好歹你办一张“方XX、刘XX”的购房合同啊。何况2014年110万元人民币在北京能买什么房子?一个卫生间?王志安又有什么资格要来美国起诉我诈骗索赔500万美元?他把自己当成美国检察官还是诈骗受害人?

 

这当然不是王志安第一次造谣、诽谤我。三年来,他已经无数次造谣、诽谤我“诈骗公益捐款”、扬言很快就要把我送进监狱了,两年前还曾经求打赏要来美国起诉我。我也已在三年前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诉他损害名誉权,整整三年过去了,海淀法院至今拖着不判,听任王志安变本加厉地继续造谣、诽谤。一开始还有媒体报道王志安的谣言,我不得不写文章、接受采访加以澄清。后来再没有人会去报道王志安的谣言,我也就懒得再花时间理睬,最多是讽刺几句。

 

当然不管我怎么澄清,总是会有人热衷传播王志安的谣言的,比如崔永元,他就同样很亢奋地转发了王志安的新谣言,还加了评语说:“眼看方骗子起高楼、宴宾客、楼塌了……”这是崔永元第N次散布污蔑我的谣言,也是他第N次宣布我“倒”了、“塌”了,这不过是为我起诉他再增加新证据。所以崔永元散布污蔑我的谣言——不管谣言是多么拙劣——不奇怪,不散布才奇怪呢。

 

但是对王志安的谣言还有兴趣的网红不多了。除了崔永元,还有著名的自干五“平民王小石”,不仅转发王志安的谣言,还添油加醋地说:“方舟子贪污网友捐款安保基金用来买房的事实终于被法院坐实。利用他人善心敛财,简直就是畜生行径,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否则谁还相信慈善?”在我宣布要起诉“平民王小石”之后,他悄悄删掉了这条微博,证明了自己所作所为才是真正的“畜生行径”。

 

值得注意的是,新浪微博CEO王高飞(网名“来去之间”)也转发了王志安的谣言,而且评论说:“基本都是@煮老师 的钱?”这意思是他不仅认同王志安造谣的我“贪污公益捐款110万在北京买房”,还怀疑用的是什么“煮老师”的钱。

 

王高飞这条微博,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多年来新浪微博上会充斥着针对我和我家人的种种谣言、诽谤,没有一天断过,因为这是新浪微博管理层纵容、鼓励的,巴不得新浪微博用户都起来把我打倒、搞臭,CEO本人还会亲自上阵。我以前起诉新浪微博上的诽谤言论时,有时会把新浪微博公司做为共同被告,但是新浪微博公司总是狡辩不知情,海淀法院也总是判决新浪微博公司不用承担责任。王高飞的这条微博证明了新浪微博公司不仅是对诽谤我的言论知情的,而且是纵容、鼓励、亲自参与的。为什么王志安敢于在新浪微博如此肆无忌惮地、长篇累牍地造谣诽谤我?因为他的背后有王高飞嘛。

 

在中国起诉新浪没有什么用。请熟悉美国法律的帮助分析分析,新浪微博CEO在自己的平台传谣、诽谤我,我能不能在美国起诉美国上市公司新浪有系统地败坏我的名誉?反正我没见过美国有哪家社交媒体的老总敢在自己的平台传谣、诽谤他人。哪个美国律师认为这个诉讼值得打的,请跟我联系。

 

最后,还是再声明一下吧:

 

一、我从来没有管理过任何捐款、资金。

 

二、2010年在肖传国雇凶之后由网友发起、管理的为保护我的人身安全设立的“安保资金”在2016年年初更换管理人时曾经做过内部审计,审计结果也发给我,我才首次看到“安保资金”的帐目,里面没有买房支出。从2010年到2016年年初安保资金共花掉了200多万元,还剩下近300万元,脑子还没坏掉的想一想,有没有可能有买房支出?

 

三、2014年前后我没有在北京买过房,也没有以别人的名义买过房。

 

    四、我个人从来不接受捐款,也从不求“打赏”。我没有、也不需要靠捐款生活。这是穷得只剩下金钱的人难以想像的。

 

2018.8.18.

 



“周立波事件真相”的真相

5 07 2018年

喜剧演员周立波就其涉嫌非法持枪、持毒品一案发了一份声明《周立波事件真相》,但他说的“真相”与美国媒体的报道、常识、常理不符,分析如下:

 

【周立波:经过一年多纷纷扰扰,我在美国继5月24日胜诉之后,本案检察官6月4日又作出了撤销此案的决定,这意味着检察官不但认可了法庭的裁决,同时也认可了证明枪毒与我无关的指纹DNA鉴定结果等证据,撤案意味着检察官和法官均宣布我无罪。至此,在法律上,此事件没有给我个人留下任何不良记录,公正的法律终于彻底还给我一个清白。但撤案之后我并没有感到任何的轻松,反而一股忧伤的憋屈油然而生。事件对我而言就好像一个人走出超市突然被保安拦住查出我包里有未付钱的商品,那种委屈无奈的感觉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他人的东西是怎么到了我的包里?一年多来,为了避“干扰司法”之嫌,面对媒体本人一直是三缄其口。现将事件真相公之于众,以满足诸位好奇之心。】

 

此案是因为法官裁定该案的证据获得不合法,无法在庭审时呈堂作证,所以检方撤销了非法持枪、持毒品的指控,而不是认可周立波的“证据”、“宣告无罪”。该案的起因是两名警察发现周立波一边开车一边使用手机,而且蛇形驾驶,将其拦下,发现车后座有枪套,问周立波能否搜查车辆,由于周立波不懂英文,由坐在副驾驶座的唐爽翻译并点头同意。警察没有搜出可疑物品,又要求搜查背包,再次由唐爽翻译并点头同意。警察从属于周立波的背包里搜出一把手枪、吸食毒品器具、两袋可卡因,将周立波和唐爽逮捕(检方在去年7月撤销对唐爽的指控)。

 

周立波换了三次律师。周立波之前说枪是合法的,到换了第三个背景深厚的著名大律师后,周立波改口说枪和他无关,采用了质疑证据合法性的诉讼策略。周立波说他不懂英文,没有明确同意警察搜车,搜车所得的证据是非法的。这个理由被法官接受,裁决“排除证据”,也就是证据无效。检方似乎不愿在这个案子花太多的精力,没有传唤第二名警察和唐爽出庭作证证明周立波同意搜车,而是和周立波达成了协议,他承认开车违规、缴纳罚金并且保证不上诉,检方则撤销了非法持枪、持毒品的指控。法官还在法庭上对周立波说,移民局会来查这个案底,但是不会对他的移民申请有影响,貌似事后对媒体表示“永远是中国人”的周立波在申请移民美国。

 

【周立波:2017年1月18日下午,某某(旅美华人)邀请我们去他家做客,当时某某与我们偶然相识只有两个多月,期间见过几次面也一起吃过几次饭。到他家后某某提出大家一起去打猎,收拾东西时,某某将他自己的私人物品(包括枪支药品等)放入我的双肩背包中并将包放入车内(所以事后经三次查验指纹DNA,某某的东西上均没有我的指纹和DNA),后来因故打猎未成行。当晚11点40左右,因为唐爽第二天要上班,我开车送唐回家,车从某某家开出后几分钟就被两名尾随的警察拦下搜车。当时警察的神态完全不像是偶然拦车,而是有备而来直冲主题,短短几分钟就完成了搜车搜包的全过程(事后媒体报道说是警察接到居民报警电话而搜车),进而发生后来众所周知的故事。这就是事件的真相。某某事后承认枪支物品是他放入包内(有证据证明),所以事件后第二天律师和我太太来接我时告诉我枪是合法的不用担心。经历了一场无妄之灾,让我想起80年代有部轰动一时的日本电影“追捕”,片中的检察官杜丘被人陷害,他逃入深山,深夜里望着星空自言自语:“如果是为了毁掉我的前程而陷害我,那只能是因为那件事。”现在,我也望着星空,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会因为哪件事而让我摊上了这件事。也许是媒体人的职业好奇心让我知道了某些圈子里的某些事,也许是我的口无遮拦,也许是我无意中的一个玩笑,总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触及了别人的敏感神经而我本人却不自知,这也许就是我最大的过错。的确,有些人的秘密是不愿意进入我的海派清口的。】

 

周立波的意思是他和朋友们准备去打猎,所以车上才会有枪。但是那是把手枪,谁会用手枪打猎?周立波把可卡因说成“药品”,以为那是治病用的?

 

周立波说警察接到居民报警电话而搜车,这与美国媒体报道警方的说法不符。警方的说法是因为看到周立波在驾车时使用电子设备,而且蛇形驾驶,才把车拦下,拦下后看到车后座有枪套才搜车。如果真的有人报警,就会有报警录音,这是对检方有利的证据,为什么检方不交给法庭?周立波说“三次查验指纹DNA”,如果真查过指纹、DNA,查一次就够了,查三次干什么?检方觉得纳税人的钱不是钱?

 

周立波说枪和毒品是某某的,某某事后承认枪支毒品是他放入包内,而且有证据证明。但是此案是先经过大陪审团审理,在大陪审团查验了证据,认为证据充分之后,检方才正式对周立波提出五项罪名的指控。如果有某某承认枪支毒品是他放入包内的证据,枪支毒品和周立波无关,大陪审团就不会建议起诉。如果是起诉后该证据才出现的,周立波的律师怎么不将该证据交给法庭以此为由要求撤诉呢?如果枪支毒品真的是某某的,即使枪支是合法的,毒品也是非法的,检方为什么不起诉某某呢?

 

周立波说是某某将其枪和毒品放进了周立波的背包里。这个说法也很奇怪。枪和毒品都是很重要的见不得人的东西,怎么会随随便便放进别人的背包里呢?难道某某自己连包也没有?周立波的意思是某某要陷害他,那么某某为什么又要在事后承认枪和毒品是他的呢?难道某某突然良心发现,不想陷害周立波了?

 

周立波在该案审结后在庭外对媒体说:“我敢肯定地说,周立波要是无罪,一定有人是有罪的。我会揭露真相。”“对于恶人,我不会宽容,会睚眦必报。”既然要揭露真相、不会宽容、睚眦必报,怎么不去举报这个“恶人”持毒,却连这个“恶人”是谁都不敢说呢?对“恶人”只敢称呼“某某”,就这样也好意思自称会睚眦必报?当然,更可能的是,这个“某某”不过是周立波虚构出来的。周立波声称他以后要在中国搞教育,我看他应该先教育教育自己标榜的“不妄言、不妄信、不妄断、不打脸”,否则被人打起脸来,就只能靠着厚脸皮硬撑。

 

2018.6.30.

 

 



从王宝强夫妇的加州房产说起

18 08 2016年

近年来国内明星、高官都喜欢在美国买房,尤其喜欢在加州买房,或者是作为投资,或者是准备移民,或者是为了子女来美国留学,或者是作为度假房,或者是到美国生孩子顺便买一套房住着……但是在美国买房有个“坏处”,房产记录都是公开可查的。近日国内电影明星王宝强跟妻子马蓉闹离婚,起诉书里提到在洛杉矶有一处房产,马上就被人查了出来公布在网上,还有人惋惜这个房子买亏了。

新浪微博有个认证的SLPD圣利安祖市警察局账号也来凑这个热闹,发了条长微博说:“从洛杉矶县府纪录资料办公室(LA Ccounty Record Office)显示,王宝强马蓉夫妇在巴沙迪那的房产上特别注明了一条不同寻常的附加条款‘with the right of survivorship’,意思是房子虽然为夫妻二人共同拥有,但只给活著的人,如果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会无条件成为这套房产唯一产权人。……通常夫妻合伙购房,极少写上这一附加条款。若没有这一条款,而男方发生意外,男方在这套房子中本享有的一般产权通常会和老婆、孩子一同分享,而且如果男方父母也要来分房产,‘这件事就会变得很乱、很麻烦’,但加上这一点后,孩子与男方的父母就完全不必动心思了,‘没有任何争议空间,房子100%属于女方,就算男方另立遗嘱,写明要将房子给父母,遗嘱都无效’。 ”

暗示加这条“不同寻常”的条款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阴谋,马蓉想在王宝强死后独占房产。圣利安祖市是加州旧金山附近的一个小镇,以警察局的权威发布这一消息和暗示,让人不能不信,国内各个媒体例如财经网、京华时报、今晚报、观察者网等纷纷转载,惊叹“不同寻常”。有人称之为“死亡条款”,还有人联想到王宝强曾经遭遇车祸,认定是马蓉为了独吞房产搞的未遂谋杀(其实该车祸发生于买房之前)。新浪猛推这条微博,一天之内转发几万次。

其实这是个谣言:不是说王宝强夫妇的房产契约上没有这个附加条款,而是这个附加条款并非“不同寻常”、“通常夫妻合伙购房,极少写上这一附加条款”。恰恰相反,夫妻在加州买房,通常都会在契约上加上这一附加条款。

美国各个州关于房产的法律规定不太一样。加州是所谓“共同财产”(community property)州,也就是说,除非特别声明,夫妻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具有同等产权。但是如果夫妻有一个先去世怎么办呢?他或她的那一半房产就成了遗产,要由配偶或子女继承。继承遗产在美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要做遗产公证(probate),很费时间,如果遗产价值很高,还要交遗产税。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大部分夫妻在买房时,就在房契上附加一个条款“生存者权利”,意思是如果夫妻有一方先去世,那一半的产权就自动转为活着的一方所有,这样就不用做遗产公证、交遗产税。等夫妻双方都死了,房产才整个变成了遗产,才要做遗产公证、交遗产税。例如王宝强前老板冯小刚在洛杉矶的房产,契约上也是写着“带生存者权利的共同财产”,难道冯导也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阴谋?

也有的夫妻在买房时,改变法律推定的“共同财产”属性,而改成“联合拥有”(joint tenancy),黄健翔在洛杉矶的房产就属于这种。联合拥有的意思也是夫妻双方具有同等产权,而且不必声明就自动具有“生存者权利”,和“带生存者权利的共同财产”类似,区别在于“联合拥有”形式可以被一方随时改变,而且在一方死后卖房时纳税方面可能有点吃亏。所以如果咨询律师,一般会建议采用“带生存者权利的共同财产”这种形式。不过,“共同财产”形式只有夫妻才能用,而“联合拥有”形式不是夫妻也能用。夫妻或非夫妻一起买房还可以采用“共同拥有”(tenancy in common)的形式,双方的产权可以不均等,一方死了也不会自动把产权转给对方。

总之,夫妻在加州买房,最常见的形式就是“带生存者权利的共同财产”和“联合拥有”,二者都是有“生存者权利”的,都是“如果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会无条件成为这套房产唯一产权人”的,这是最为常见的,而绝不是“不同寻常”、“极少写上这一附加条款”的。

SLPD圣利安祖市警察局微博为什么要散布这一虚假信息,暗示马蓉阴谋独占房产呢?新浪微博上很多认证官微是假的。不过这个官微曾经在圣利安祖市聚会上做过推广活动,其小编晒过推广活动上跟该市市长、警察局局长的合影,看来是获得该市警察局认可的官微。从合影看,一男一女两个小编未穿警服,不像是警察局员工,大概是当地两个华裔平民承包了警察局微博。这两个华裔虽然在加州,大概没有买过房,或者没有以夫妻身份买过房,也不会上网搜搜资料,就大惊小怪地发布了信息,以加州警察局的权威身份误导了中国网民。这是很没有职业道德的,甚至可能引发诉讼、索赔,无疑有很多中国网民因为这条微博认定了马蓉阴谋谋害丈夫。而中国媒体连简单的查核工作都不做,就信以为真,帮着传播谣言,同样没有职业道德。

在我纠正之后,SLPD圣利安祖市警察局微博小编一方面悄悄删掉了这一谣言而不做任何澄清,一方面火速点赞“堂堂央视记者”王志安对我的诽谤,让人觉得其小编简直就是承担着败坏美国警察形象的使命。至于那些转发这一谣言的媒体,也未见有哪家做了澄清,没事一般继续转发其他谣言,这倒是中国媒体“联合拥有”的特色。

2016.8.18.



谷歌操纵搜索结果支持希拉里·克林顿吗?

11 06 2016年

6月9日,美国一家网站爆了一条消息,称谷歌操纵搜索结果支持希拉里·克林顿。美国保守派本来就有“受自由派媒体迫害”的情结,这下又为其阴谋论增加了一条证据。一天后这条消息传到了中国社交媒体和门户网站,被冠以“震惊!纸牌屋剧情现实版”的惊人标题。我们就来看看这事究竟有多震惊。

搜索引擎在你输入要搜索的内容的时候,会自动推荐一些相匹配的搜索热词供选择。例如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几个月前因为所谓“邮件门”(指其任职国务卿期间用私人电子邮箱处理公务涉嫌泄密)被搞得焦头烂额,联邦调查局一度介入调查,其政治对手声称她“犯罪”,那么就会有很多人在网上搜她有没有犯罪,“犯罪(crimes)”就会是和她的名字相匹配的联想热词。如果在搜索引擎输入Hillary Clinton cri,这时就应该出现Hillary Clinton crimes或类似指控其犯罪的一些推荐。但是在谷歌搜索里,出来的联想却只有三个,是crime reform,crisis, crime bill 1994,第一和第三个虽然有crime,但是指她关于刑事改革的提案,并非是对她的犯罪指控。是不是对她的犯罪指控不是搜索热词呢?对比一下其他搜索引擎,就知道了。例如在必应(bing)里头,输入Hillary Clinton cri,会出来cirmes, criminal, criminal investigation, criminal record, criminal justice reform, criminal activities,除了倒数第二个是其关于刑事改革观点的,其他都是涉及对其“犯罪”指控的。

如此看来谷歌暗地里操纵搜索结果支持希拉里可谓证据确凿了?谷歌对此有一个简单的回应:搜索联想词是根据多种因素产生的,包括搜索的热门程度,但是系统会自动屏蔽一小部分有冒犯性的、不合适的内容。好啊,谷歌承认会对搜索联想进行屏蔽,暗地里支持希拉里!但是且慢,谷歌没有说清楚,其屏蔽是针对希拉里一个人的,还是对其他人特别是希拉里的政治对手也做了类似的屏蔽?

保守派是不会想到也不愿意做这样的对照的。我来替他们做好了。希拉里的主要政治对手是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川普(Donald Trump)。在谷歌输入Donald Trump cri,出来的联想词是crippled america, cries, criticizes, criminal justice, critique,没有crimes之类的“犯罪”指控(里面的criminal justice是川普关于刑事问题的看法的)。是不是没什么人搜川普有没有“犯罪”呢?不是,对比必应就知道了,必应的结果是criminal record, criminal charges, crippled america, criticism, crime statistics(按: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搜出的结果会不一样)。可见谷歌把关于川普“犯罪”的联想词也屏蔽了,是不是也可以因此说谷歌操纵搜索结果支持川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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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川普和希拉里不同,没有受到“犯罪”调查,谷歌屏蔽掉“犯罪”字眼对希拉里有利。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谷歌为了显得公平,把候选人的“犯罪”字眼都屏蔽了,但是实际上也是为了保护希拉里。好吧,那我们就换一个对川普极其不利的词。川普面临的大麻烦之一,是他曾经办过一所“川普大学”(Trump University),被认为涉嫌诈骗(fraud),已遭到起诉。我们在谷歌输入Donald Trump,然后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输入fraud一词,从f一直输到frau,都没有出现fraud的字眼,到了frau只有一个结果,是罕见的frauen,到这时候都没有出现fraud。但是在必应中,却是一系列关于川普“诈骗”案的联想:fraud case, fraudulent university, fraud, fraud deposition, fraud trial。可见谷歌为了保护川普名声,把对其极其不利的“诈骗”指控的联想全屏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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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不是川普本人被起诉“诈骗”,是他办的公司“川普大学”被起诉“诈骗”,所以谷歌才屏蔽对川普的“诈骗”联想。那好,我们再来试试输入Trump University frau,谷歌没有出现任何搜索联想,结果是零。但是必应出现了关于川普大学涉嫌“诈骗”的一系列联想:fraud trial, fraud, fraud case, fraud lawsuit status, fraud video。可见谷歌也采取了措施对川普大学的“诈骗”联想做了屏蔽(不过屏蔽得不彻底,在输入Trump U和Trump Un时还会出现一个“诈骗”联想,再往下输入才有屏蔽。但屏蔽得不彻底不能否认有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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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证明了谷歌是对总统候选人的搜索联想都做了相同的保护,而不是要操纵搜索结果支持某一个候选人。谷歌这么做的动机不清楚,不知是为了让搜索联想显得干净,还是为了避免诉讼,但不管怎样,指责谷歌操纵搜索结果支持希拉里是无稽之谈。谷歌这么做反而对川普有利,因为对希拉里的“犯罪”指控早已经不是热点(当然这不妨碍有死脑筋的保守派还在幻想联邦调查局会去抓捕希拉里),但是对川普、川普大学的“诈骗”指控却还在持续发酵,而且很可能越来越热。我觉得谷歌对川普的搜索联想做处理还可以理解,这是为了对候选人一视同仁;但是对“川普大学”的搜索联想也做处理,是非常不妥的,对那家公司的“诈骗”起诉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不涉及诽谤,为什么怕人知道?

但不管怎样,上述证据已足以证明谷歌没有通过操纵搜索结果试图操纵选举结果。但对于相信自由派阴谋论的保守派来说,向他们出示再多的证据也不能改变他们的看法,因为阴谋论属于信仰,而信仰就其本义而言,就是指没有证据甚至有反面证据时,仍然还会相信,不可理喻。

2016.6.11



王志安与肖传国“会师”了

10 04 2016年

“堂堂央视记者”王志安同志在4月7日发了一条微博称:

“肖传国教授到北京,一起吃饭。席间他说,他在深圳的医院发展很好,估值已经有两点五亿,这几年不得己成为了亿万富翁。”并附有一盘剩菜照片为证。

“堂堂央视记者”和肖传国一起吃饭,讨赏去了。肖传国成了估值2.5亿的“亿万富翁”,王同志能分他百万分之一吗?席间是不是还商量了怎么对付我?(肖传国发微博称:“老王已公布的方舟子安保基金调查堪称深度调查经典,但只是上集,请大家静候下集。”)王志安“调查”安保资金的目的不就在于此嘛,搞清了安保细节,肖传国就可以再次下手。安保资金当初就是为了防范肖传国再次雇凶而设的,最恨安保资金的应是肖传国了。如果在王同志的背后除了徐壕、“科学公园”,还有肖传国,倒是不意外,以肖家的公安背景,可解释王志安泄露的那些比较准确的私人信息(比如我在国内的航班行程)是怎么来的。

方黑的最后归宿就是与肖传国抱团。王志安与肖传国会师了,此前徐壕也与肖传国会师了,跟在王志安后面造谣、诽谤安保资金的“科学公园”啥时候也跟肖传国会师?其实“科学公园”的主力“七是”(兰州交通大学物理实验工程师顾琦)早就声称肖传国是个好医生,邀请肖传国“做科普”了。听说肖传国估值2.5亿,“科学公园”也可去讨赏百万分之一,就不用再捏造各种借口借钱了。

2016.4.10



不锈钢电水壶还能用吗?

26 03 2016年

前不久江苏省质监局发布对水壶产品抽查报告和风险监测报告。抽检结果显示,55.6%的电水壶产品锰含量在10%左右,存在使用高锰钢的问题。网上有文章称锰摄入多了会让人“变笨”,使用这种高锰钢电水壶烧水会把人“喝傻”,要大家不要使用这种不合格的电水壶。随后又有“专家”、“科普网站”出来“辟谣”,说这种说法不靠谱,是炒作,要大家放心使用用高锰钢做的电水壶。

现在的电水壶大多是用不锈钢做的。不锈钢是铁和铬的合金,为了增加强度和抗腐蚀,往往还要加镍。但是镍比较贵,所以为了降低成本,有些厂家就用锰来代替镍,这种不锈钢的锰含量比较高,被叫做高锰钢。

锰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我们吃的食物里就有。微量的锰不仅对人体无害,还是人体健康所必需的微量元素。但是摄入过量的锰对人体健康有害,甚至导致急性中毒,主要是会损害神经系统。网上有“辟谣”文章说,应该担心的是锰从呼吸道进入人体导致锰中毒,不需要担心饮食中摄入的锰。这种说法是很误导人的。如果饮用水、食物受到污染,锰含量太高,同样会导致锰中毒。即使饮水中的锰含量没有高到会导致急性中毒的程度,但是也有一些研究表明,长期饮用含锰量高的水,也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尤其是会对儿童的智力产生不良影响,导致智商降低。不过,对这种慢性的伤害是不是真的存在,锰含量高到什么程度会产生慢性伤害,目前还有争议。美国环保署建议饮用水中锰的浓度不要超过0.05mg/L。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建议瓶装水中的锰的浓度不要超过0.05mg/L。而此次检出的高锰钢电水壶锰析出量有的高达1.168mg/L(http://www.jsqts.gov.cn/zjxx/GovInfoPub/Department/Showinfo.aspx?infoid=6c190a95-0d05-447e-aa5a-4ae76f854bea&categoryNum=001010 )。

“辟谣”文章说,我国第四次全国营养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居民每天从食物、饮水中摄入的锰是6.8毫克,没有超过11毫克的限量,这表明用高锰钢电水壶烧水没有问题。这个逻辑是错误的,营养调查结果指的是平均水平,也就是说有很多人每天摄入的锰比6.8毫克高,不能据此说明每个人的锰吸收处于正常水平,更不能以此证明高锰中的锰不需要担心。

“辟谣”文章还说,“我们用的钢材都是合金状态,这些状态下金属的惰性会很强。也就是不容易溶解到食物里,不论是平时吃的醋、酱,加热,都没有那么容易析出。”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不锈钢中的金属是可以析出到食物中的。国外对不锈钢炊具中的铬、镍的析出情况做过很多研究。如果烹饪的是非酸性的食物,析出的铬、镍量很少,与食物中原有的铬、镍相比可以忽略。但是如果烹饪的是酸性的食物,比如该“辟谣”文章说的醋、酱,那么不锈钢炊具析出的铬、镍的量就不能忽略(J Agric Food Chem. 2013 Oct 2; 61(39): 9495–9501)。微量的铬、镍对人体是无害的(铬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但是到一定程度就对人体有害了。

那么锰呢?国外一般不用高锰钢做炊具,我没有见到有对锰的析出的研究。但是高锰钢比铬-镍不锈钢更不耐腐蚀,理论上其中的金属应该更容易析出。“辟谣”文章说,到目前为止未发现由于使用不锈钢制品导致锰过量、锰中毒的案例,没有一个真正的受害者。这种说法也是荒唐的。我们担心的不是大量摄入锰导致的急性中毒,而是长期摄入超量的锰对身体健康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慢性的,发生的时候难以确定病因,难以找到特定案例、受害者,而要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来确定。

那么是不是要吓得就从此不敢使用不锈钢电水壶或不锈钢炊具呢?也不是。为保险起见,要使用那些用食品级不锈钢做的电水壶、炊具。国内外监管部门对什么样的不锈钢属于食品级其实并没有规定,但是有行业惯例。国外行业的惯例就是,高锰钢(美国标准属于200级的不锈钢)因为容易磨损、受腐蚀,不用于食品用具。食品用具用得最多的不锈钢是含锰量很低(低于2%)的304不锈钢,其次是比304不锈钢更抗食盐腐蚀也更贵的316不锈钢。正规厂商出的不锈钢器皿应该都会注明使用的是什么样的不锈钢。那些对铬、镍过敏会出现接触性皮炎的人,避免用不锈钢炊具烹饪酸性食物也许是明智的。

总之,用高锰钢做电水壶、炊具并不是没有风险的,虽然这种风险究竟有多大,还要做进一步的研究,但是既然有理论上比它更安全的不锈钢,那就没有必要贪图便宜去冒这个风险。高锰钢电水壶应该被视为不合格的、有风险的产品,应该避免。那些“专家”、“科普网站”说高锰钢没有风险,要消费者放心使用,是对消费者的健康很不负责任的。

2016.3.26.



“问题疫苗”究竟有多大的问题?

22 03 2016年

近年来国内媒体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曝光”国产疫苗又出问题了,然后就引起了家长们一阵恐慌。这一次曝光的是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18个省市。一些媒体用了一个惊人的标题——“毒疫苗”,仿佛接种了这些疫苗就会让人中毒似的,如果那样的话,这么大批量的疫苗早就导致大批被接种者中毒了。

这些疫苗是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疫苗,是没有毒的。问题出在没有严格冷链存储运输。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除了脊髓灰质炎糖丸可冷冻,所有儿童用疫苗都应在2~8摄氏度的冷链运输。如果没有达到这个要求,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如果温度偏高,有可能让蛋白质变性,导致疫苗效价降低乃至失效。如果温度偏低,冻起来了,有可能导致抗原和佐剂分离,降低疫苗效价。所以,疫苗没有严格冷链储存运输,并不会变成“毒疫苗”,最大的风险是疫苗失效,打了白打,起不到免疫效果。

但是并不是所有疫苗都对温度很敏感的。实际上不同的疫苗对温度的敏感程度不同,有的疫苗对温度非常敏感,一旦不在冷链范围就很快失效;有的疫苗非常稳定,即使没有用冷链也长时间不会受影响。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归纳过各种疫苗的温度敏感性(http://www.who.int/immunization/programmes_systems/supply_chain/resources/VaccineStability_EN.pdf ),根据这个归纳,此次有问题的疫苗的温度敏感性是这样的:对热很敏感的有水痘减毒疫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有些敏感的有腮腺炎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不敏感的有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甲肝疫苗、乙肝疫苗、脑膜炎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冻干粉)、狂犬病疫苗。

所以接种了没有冷藏的疫苗,会有多大的风险,还要看是什么样的疫苗。但是有的所谓“专家”却把这种风险大大夸大了。例如有媒体如此报道:

“这是在杀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评论称,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接种者免疫无效会感染发病死亡。

实际上狂犬病疫苗恰恰是所有疫苗中对温度最不敏感、最稳定的。狂犬病疫苗如果是液体,在37摄氏度环境中可以存放一个月,而如果是冻干粉,在37摄氏度环境中存放时间可长达3个月。(http://www.path.org/publications/files/TS_vaccine_stability_table.pdf )所以不用担心因为使用了这批没有经过冷藏的狂犬病疫苗而无效导致死亡。曾经有报道有人因为接种了无效狂犬病疫苗没能预防狂犬病的发作而死亡,那是疫苗本身就有问题(比如是假疫苗),而不是因为没有冷链运输存储。担心狂犬病疫苗无效的话,可以在注射后十天左右去查一下体内是否产生相应的抗体。

疫苗没能按要求严格冷链存储运输,在各国都不少见。发展中国家经常达不到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发达国家也不一定能做好。2004年有报告,加拿大安大略省医疗机构有20%没有达到疫苗冷藏储存要求(JAMC, 2004: 171 (90))。也没见这些国家因此引起社会恐慌。

介绍这些情况,不是要为不法商人开脱,而是想告诉大家,这些“问题疫苗”的问题并没有媒体、“专家”说的那么可怕,不要因此吓得不敢让子女去接种疫苗。如果不幸用了这批疫苗,最严重的后果是免疫无效,需要补打。有医生建议在目前情况下暂时停止接种疫苗,这种建议极其愚蠢。这就好比,市场上发现了有某种无效的假药,然后建议病人暂时不要吃药。有这么愚蠢的医生吗?

还有媒体翻出了两三年前的一篇报道《疫苗之殇》,说有人接种疫苗后变傻了、成植物人了、残废了、得怪病了等等,把疫苗接种的后果说得极其可怕。虽然疫苗接种有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但是极其罕见,媒体报道的这些病例其实大都跟疫苗接种没有任何关系,连不良反应都算不上,属于偶合现象:那么多人接种疫苗,总会有人碰巧在接种疫苗后得了某种重症,就赖给疫苗,其实不是疫苗导致的。

从“山西疫苗案”开始,某些中国记者就以正义感爆棚的愚昧无知,前赴后继地妖魔化疫苗注射,把无效疫苗说成毒疫苗,把偶合现象说成疫苗不良反应,终于把中国公共卫生搞崩溃了,害人无数。有调查表明,三分之二的人表示不会带孩子去打疫苗。这不仅是对自己的子女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生产、销售无效疫苗的应该严惩,借机吓唬公众制造社会恐慌的也不应放过。

2016.3.22.



“引力波”闹剧

27 02 2016年

最近美国激光干涉引力波观测台首次检测到引力波,在中国却引发了一大风波。5年前我参与录制的一个电视选秀节目视频被人翻出来了。我当时经常收到这类娱乐节目的邀请,但是从来是不接受的,那次破了个例,是因为编导说那是个科普节目,请我作为特邀评委评点一些“民间发明家”的发明。在那个节目里有一个初中文化程度的下岗工人自称“诺贝尔哥”,声称推翻了现有的物理学,创建了一套全新的物理学,能够用来造出没有轮子的汽车,甚至长生不老药,将会获得诺贝尔奖,当场遭到我的质疑。有人说我态度不好、不尊重人,其实我不过告诉他,如果他觉得自己做出了科学发现,应该遵循科学规范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而不要在媒体上炒作。因为这个“诺贝尔哥”当时蹦出的一串物理名词里头有“引力波”,于是有人就认为引力波是他首先提出的,被我无知打压了,现在却被国外科学家证实了,好像中国一个诺贝尔奖就这么被我搞没了。很多名人、媒体纷纷转发这个节目视频,呼吁尊重别人的科学梦想,说我欠“诺贝尔哥”一个道歉。百度百科关于引力波的词条也做了修改,把“诺贝尔哥”列为提出引力波的第一人。

这实在是让我哭笑不得。引力波是一百年前爱因斯坦首先提出,根据广义相对论推导出来的。广义相对论认为引力是时空弯曲的表现,而时空弯曲是物体的质量导致的,物体质量越大,时空弯曲也越大。一个有质量的物体在时空中运动的时候,时空的弯曲也跟着发生变化。在一定的条件下,做加速运动的物体产生的时空弯曲变化,会以波的形式以光速传播开去,这就叫引力波。但是引力波是非常微弱的,所以在爱因斯坦提出一百年来,一直没有被直接检测到。美国激光干涉引力波观测台这次是怎么检测到的呢?在13亿年前,有两个巨大的黑洞发生了融合。其中一个黑洞的质量是太阳的36倍,另一个黑洞的质量是太阳的29倍,融合后形成的黑洞质量是太阳的62倍,少掉了3个太阳的质量。这些少掉的质量哪里去了呢?根据相对论,质量可以转化成能量,这少掉的3个太阳质量就转化成了能量。这个能量无比巨大,其功率比整个可观察宇宙的所有恒星发出的所有的光的功率还要大50倍,它以引力波的形式辐射开去,经过了13亿光年的距离,到达了地球,用一个能够检测到幅度变化不到质子大小的千分之一的极其精密的仪器,才被捕捉到了。

可见引力波的提出和检测跟“诺贝尔哥”毫无关系,他只不过是从某本科普书里听说了“引力波”这个名词,拿到电视上唬人罢了。引力波的推导要用到非常高深的数学,不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下岗工人能够理解的。引力波是非常微弱的,是没有应用价值的,“诺贝尔哥”却说他能够应用引力波制造没有轮子的汽车,这也说明他说的引力波和科学界说的引力波不是一回事。太阳与地球这个系统发出的引力波的功率也就大约200瓦,不到一辆汽车功率的1%。而且引力波是向各个方向扩散开去的,难道他想把整个太阳-地球系统的引力波都想办法收集过来用来制造一辆玩具车吗?

除了引力波、没有轮子的汽车、长生不老药,“诺贝尔哥”还有很多异想天开。比如他声称自己几次看到UFO(不明飞行物)的飞行,并从理论上找到了它的飞行原理,证明UFO是外星人的飞船,进一步也发现了一个新的大科学。因为《科学世界》刊登过我否定UFO是外星人飞船的文章,“诺贝尔哥”曾经给《科学世界》写信抗议,说“方舟子的文章很幼稚,也很可笑”。他还声称亲眼看到沈阳空军与UFO产生了正面的遭遇,跑去找沈阳空军,要求他们做好防范UFO的准备,据他自述,被沈阳空军当成了精神病,气得他写了篇文章大骂中国空军“弱智”。那些力挺“诺贝尔哥”的名人、媒体,是不是也认为中国空军欠诺贝尔哥一个道歉?

有些人把诺贝尔哥叫做“民间科学家”,但我觉得称为“伪科学妄想家”更为合适,简称“科妄”。类似这样的人我遇到过很多,算下来没有上百也有好几十位了。以前是经常在国内名牌大学的校园内、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门口、门槛较低的学术会议的听众席中见到这些人的身影,现在则总能在网络论坛(特别是那些与科学有关的论坛)见到他们铺天盖地的帖子。我也不时地收到这些人寄来的稿件,抱怨由于国内学术腐败导致他们的成果被埋没,希望我为他们伸张正义。曾经还有一位希望和我合作,请我把他的论文翻译成英文发表,以后如果得了诺贝尔奖,奖金可与我平分。

他们并不是有什么科学梦想,而只有伪科学妄想,说自己证明了歌德巴赫猜想、费马大定律、黎曼猜想、三等分角,推翻了相对论、进化论、万有引力理论,发明了永动机、飞碟飞行器等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或者虽然受过高等教育但缺乏相关领域的专业训练,却认为自己做出了最为重大的科学发现,无法获得科学界的认可,连该专业的学生都能找出其漏洞,但他们认为是受到学术权威的打压,以当代哥白尼、伽利略自居,到处推销自己。他们推销的劲头其实远远超过了其“探索”的劲头,可能只是花几天、几个月时间灵机一动做出了“发现”,然后就用一生的时间去推销,坚信自己的成就总有一天会获得公认。因为痴迷于其中难以自拔,他们的生活往往过得很艰难。比如“诺贝尔哥”,在网上贴过照片,说他为了争诺贝尔奖,要卖肝卖肾,可以说已经走投无路了。那些口口声声力挺他的名人、媒体,真那么相信他的话,是不是不要只会喊口号,拿出点实际行动,去资助资助他。

心理学界认为这类自认是伟大的发明家、科学家的人得了“夸大妄想症”,是精神分裂症的一种。中国空军认为“诺贝尔哥”是精神病,也是这么个意思。这种人当然并非中国才有,国外也有的是。但中国这种人数量之多,为其他国家所望尘莫及。中国为何盛产伪科学妄想家?我以前曾分析过,认为有四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传统因素。中国古代并无科学传统,只有技术传统。科学与技术在思想、方法、内涵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但是在中国二者常常被相提并论,混为一谈。搞技术发明有时是靠经验积累和灵机一动就能做到的,使有些人误以为做科学研究也可以走这条捷径。第二是文化因素。中国历来没有“专业性”观念,欣赏全才、通才,不重视乃至鄙视专业人才,以为只要悟“道”,就可以融会贯通,什么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什么领域都可以去坐而论道。这种文化背景导致了许多人在科学问题上也好高骛远、夸夸其谈。第三是政治因素。大跃进、文革时对专家、权威的鄙视达到了顶点,无限夸大劳动群众的创造性,至今流毒不浅。文革刚结束时号召全民“攻关”、“向科学进军”,把科学研究当成了群众运动。随着陈景润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全国各地也出现了成千上万个陈景润的继承者。第四是经济因素。在科技产业化的刺激下,连专业的科研人员都在用浮夸虚假的成果去捞钱,许多伪科学妄想家也跟着梦想用妄想出来的科技成果发财,有意无意地骗钱。

其实还有一个媒体因素和社会因素。在国内媒体上经常能见到关于这些“民间高人”的报道,电视节目也会请这些人去露一下脸。而由于中国公众具有科学素养的比例非常低,这些人也不难找到市场,包括很多名人的支持。不管媒体、公众和名人对伪科学妄想家是抱着什么态度,是支持、鼓励、同情、打抱不平、猎奇还是娱乐,对他们的关注都让他们满足了被关注的欲望,实质上都是在促使他们越陷越深,加深其妄想。以前我跟几位伪科学妄想家有过争论,本意是不希望别人受误导,倒不是想改变他们的立场(他们不可能被改变)。后来才觉得,无视他们才是人道的做法。在五年前的那个电视节目上,几位来自娱乐界的评委很赞赏“诺贝尔哥”勇于探索、挑战权威的精神,给了他最大的红包。我相信“诺贝尔哥”是不会从此就听人劝告好好过日子的,而只会把上电视拿红包作为对他的某种肯定,更痴迷地推销自己。所以我当时说这是在害人,而不是在救人。五年后再看,也的确如此。

如果“诺贝尔哥”的动机是很纯粹的只是有一个科学梦想的话,现在对他的新一轮炒作,不过是在让他陷得更深,是在继续害他和他的家人。其实他的动机并不纯粹。他曾经在网上贴过一个“为有实力争诺贝尔物理奖的课题筹资”的告示,征集“有欲恢复声望、名誉的不在位贪官”、“有欲获得新出国途径的在位贪官”、“欲为本企业产品做全球性广告宣传的”、“欲为孩子打造虔诚的富人家长”的投资,说是只要投资5~10万元,就可以作为他的一篇论文的共同作者。现在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声称他接到很多电话表达了投资意向。这说明他可能是要借此忽悠赚钱,那就更值得警惕了。

有人说,你为什么不能圆滑一点,学那些名人说点鼓励的话呢?在科学的问题上是不能圆滑的。去鼓励伪科学妄想,往小了说是在害他本人更加痴迷其中不能自拔,往大了说是在帮他忽悠、骗人。对科学梦想应该鼓励,对伪科学妄想则应该无视,如果借此骗人敛财的话还应该揭露。

2016.2.20.



谁欠我一个道歉——关于我参与的“非你莫属”节目

22 02 2016年

我在2011年春节前夕参与录制的一期天津卫视“非你莫属”节目视频最近被翻了出来。因为在那期节目中有一个自称“诺贝尔哥”的初中文化程度的下岗工人提到“引力波”,遭到我的“打压”,而最近国外科学家宣布检测到引力波,于是我就成了把中国一个诺贝尔奖给搞没的罪人,很多人说我欠“诺贝尔哥”一个道歉。后来人们发现“诺贝尔哥”说的“引力波”和科学界说的引力波不是一回事,这个“诺贝尔哥”还有很多不靠谱的言论,甚至被认为是精神病人,但很多人仍然因为我没有尊重一个精神病人的发言权,没有风度没有教养,要我道歉。再后来又有人说“非你莫属”这个节目是专门奚落、嘲笑人的,找了一个疯子让嘉宾玩弄,太欺负人了,还是要我道歉。非要把我弄成“道歉哥”不可。

我参加了那么多电视节目录制,大概就这一期最火。先说说我为什么会去参加这个节目的录制。我那个时候时不时会接到担任电视选秀节目评委的邀请,因为不愿参与娱乐节目,都被我拒绝了。“非你莫属”的编导几次来联系我,我也是都拒绝的。后来编导说有个春节特别节目,是评点“民间发明家”发明的,带科普性质,和我的身份比较相符;并且说是司马南推荐我的,他要和我一起当评委,我才答应下来。到了录制现场,才知道司马南来不了了,换了从国外来的莫先生和我搭档。除了我们两个评委负责点评,还有张绍刚当主持人,十来名娱乐界、企业界人士当嘉宾负责投票。

临录制时,编导给了我一份选手的资料。我看到其中有一个“诺贝尔哥”自称自己创建了“新物理学”,带了几个能获得诺贝尔奖的成果,要用它制造“无轮子的汽车”、“长生不老药”,还说自己亲眼看到外星人飞船,发明了新型飞行力学等等。我就跟编导说,怎么找这种搞伪科学的妄人做节目?让他在电视上胡说八道误导观众,还以为他真受科学界打压了,影响不好。编导说是拿来当反面典型,让大家知道民间发明不是都靠谱的。我说他搞的那些东西并不是什么“发明”,心理学界公认这种人其实是有精神病,媒体不应该去关注他,不人道的,而且根据我以往的经验,多数观众都没有基本科学素养,反而容易支持这种人。编导说人已经到了,不能不让他上台,到时候你就把把关。

那次节目来了八名选手,有的带了自己的发明现场展示,有的只是提出了一个古怪的想法,连个模型也没有,还有两个是声称自己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除了“诺贝尔哥”,另外一个说自己证明了一个什么数学难题,得到国外学者的认可,还拿了一封英文回信给我看,其实那只是一封收到来稿的礼节性回函。这些人,有几个得到主持人和嘉宾的一致赞赏和鼓励,有几个争议比较大,即使是那个“诺贝尔哥”,也有三个嘉宾是支持他的,嘉宾们之间还自己吵了起来,企业界的嘉宾认为不应该鼓励这种人,娱乐界的嘉宾认为要鼓励梦想——瞧瞧,并非所有的嘉宾都“不尊重别人的梦想”的。嘉宾慕岩随口说了一句,“支持他的都是娱乐明星”,另一个嘉宾、歌星孙浩火了,说自己不是“娱乐明星”,是“艺术家”,慷慨激昂发表了一番演说,给“诺贝尔哥”发了一千块钱红包(红包最高一千),另两个“艺术家”嘉宾也都给了他一千块钱红包。这是个求职节目,当老板的嘉宾对选手有各种反应都正常(事先并没有计划嘉宾要说什么、怎么投票,完全是随机发言、自主投票),但大气物理所一个博士后写文章说这个节目就为了“奚落和嘲笑”选手,完全是造谣。我不知道“非你莫属”的其他节目是什么风格,但我参加的那期,对大部分选手都是很友善的,因为是春节,还通过评委、嘉宾给选手发了红包。据说张绍刚的主持风格是毒舌,但在那一期,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即使对“诺贝尔哥”,他也表现得很友善,被《法制晚报》鸡蛋挑骨头挑出的,也不过是纠正“诺贝尔哥”说要“让中国成为20世纪真正的创新型国家”的错误:“21世纪!20世纪已经过去了。”

那么怎么有那么多人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地要教育我怎么尊重人呢?比如那个跳水世界冠军劳丽诗?还有那么多名人、媒体呼吁尊重“诺贝尔哥”的梦想呢?比如姚晨、刘春、崔永元、孔二狗、人民网、法制晚报、未来网(排名不分先后)?

有人说不应该找一个精神病上节目。这个我完全同意,不仅在节目录制前就跟编导说过,在节目录制后还写过一篇文章《不应鼓励伪科学妄想》发在《新华每日电讯》上(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1-02/11/c_13726697.htm ),批评媒体去关注这种人。但是我只是一个特聘评委,选手并不是我找的,事先也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我不负这个责任。编导在找这个人时并不知道这种人是病人。即使现在大家都知道他是个病人了,不还有很多媒体采访他?据悉连央视都采访他了(会不会播出我不知道)。这些媒体比“非你莫属”好到哪去?

有人说既然找人做节目就要让人说话,不能不让人把话说完,有一个时评家还夸张地说“连一秒钟让他解释的时间都不给”。半天的时间要录八个选手,时间本来就比较紧,有的选手上台说了几句话,老板嘉宾一致灭灯,他就下去了。反而是这个“诺贝尔哥”因为有几个嘉宾亮灯支持他,在台上停留的时间比较长,说的话也比较多。但这是电视录播节目,不是实况直播,后期制作时要控制播出时长和节奏,最后大家看到的,是经过大量删减的。有的所谓打断人家的话,其实是剪辑的结果。比如《法制晚报》那篇力挺“诺贝尔哥”的报道这么说:

【“我发明了几个新理论,这些东西合集到一块,就会产生新的科学,这些新科学会带来什么新的技术呢,未来的各种车辆都不用有车轮……”郭英森说,现科学是在“惯性系加粒子实体”,在这个运动范围之内,物体运动的速度极小极小于光速,它的物理学叫正物理学。而在新科学当中,是“加速系+引力波+物质波”,它的速度可以极大极大地超光速。
在做进一步阐述时,郭英森被节目嘉宾方舟子打断:“我看到他的介绍是初中学历,我是觉得他可能连初中都没有学好,只记住了几种术语,就开始乱用。什么引力波、物质波的。”】(http://3g.k.sohu.com/t/n118299793 )

《法制晚报》这个记者如果不是人太傻或心太坏的话,应该注意到所谓“在做进一步阐述时,郭英森被节目嘉宾方舟子打断”是剪辑的结果。我那几句话是在张绍刚问我怎么评价“诺贝尔哥”的发明时说的,只不过播出时把张绍刚的询问剪掉了。

“诺贝尔哥”后来要介绍他根据阴阳八卦发明的“新型飞行力学”和“长生不老药”时,的确被打断没有让他说下去,但那也是主持人和力挺他的嘉宾请他别再说下去。孙浩虽然不懂科学,但也不是傻子,知道什么“长生不老药”是鬼扯,“诺贝尔哥”说得越多,只会让支持他的人越尴尬,所以孙浩才说:“老郭,求求你别再说下去了。你那长生不老药我不信。”

所以所谓的“打断”、“不让他做进一步阐述”,也和尊不尊重他没有关系。何况对这种伪科学妄想,本来就不应该让他胡扯浪费大家的时间。如果要让他把他的“发明”都阐述完,一天都不够,后面的节目也别录了。

    有人说,你不让他把话说完,怎么知道他说得对不对啊?连“它的速度可以极大极大地超光速”、“阴阳八卦新型飞行力学”、“长生不老”都扯出来了,还需要听听他怎么阐述才能判断他靠不靠谱,也太对不起自己受过的教育了吧?我还做什么科普啊?这些人遇到传销、接到行骗电话,为了表示自己有教养、会尊重人,是不是也要很耐心地听完?

    至于“引力波”,我知道那是爱因斯坦根据广义相对论推导出来的,广义相对论要用到非欧几何,我看了都头疼,不是初中学历的人能懂的。而且理论上引力波极其微弱(太阳-地球这个系统的引力波功率大概只有200瓦),所以一直检测不到,不可能用来制造什么无轮子汽车、长生不老药。那是个娱乐节目,我不可能去讲这些,讲了也不会播出来。我在这个“诺贝尔哥”的节目中表达了这些意思:

    【我看到他的介绍是初中学历,觉得他可能连初中都没有学好,只记住了几种术语,就开始乱用。

    我知道爱因斯坦相对论,但不知道他说的“相对论学”,他所谓的“表达式”是自己发明的,我不懂,物理学家也不会懂。

    我们这个庙太小,他应该去拿几个诺贝尔奖,而且他的发明发现如果能够成立的话,我们的物理都不用学了。

    想要获得诺贝尔奖,不是靠自己吹的,要获得国际科学界认可的。要获得科学界认可,就要遵循科学的规范,第一步要把成果写成论文发表。我不相信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说过中国诺贝尔获奖者会在民间诞生的话。

    很多诺贝尔奖的内容,的确一般人不懂,但是有懂的人,科学家是懂的,应该相信他们的判断能力。(这话是针对孙浩说的“反正诺贝尔奖的东西我们也不懂”)

    有梦想有追求是好的,但是要先过好自己的生活。他生活这么艰难了,别再折腾了,回去好好过日子吧。你们鼓励他,是让他更加痴迷,其实是在害他。(这话是针对那几个说有梦想是好事、要鼓励的嘉宾说的)】

    不知我这些话哪一句是“奚落和嘲笑”?难道要像“艺术家”嘉宾那样鼓励、支持他才不算“奚落和嘲笑”?不过“艺术家”嘉宾的所作所为现在也是被当成是“奚落和嘲笑”的,真是白给了那么大的红包。哦,对了,我说了一句“他可能连初中都没有学好”,可能让很多连初中都没有学好的人受刺激了。看到到现在还有那么多人在力挺“诺贝尔哥”,痛骂我把中国一个诺贝尔奖给搞没了,不正说明连初中都没学好的中国人是非常非常多的吗?初中没学好当然也并不就低人一等,但是初中没学好却自以为比谁都懂科学,这就叫反智。这个事件也该让大家明白,中国在某种程度上还处于蒙昧的中世纪,还是义和团时代。所以做科普,讲道理,要有不怕挨骂的勇气。正如我在接受《华商晨报》的记者采访时说的:

记者:为什么在节目中的表述不能圆滑点呢?

方舟子:对科学的问题是不能油滑、敷衍的。如果对这种伪科学妄想说鼓励的话,一则是促使他更痴迷其中不能自拔,二则是在帮他忽悠。他不是在拉投资要研发引力波吗?甚至要找贪官投资。

记者:作为科普作家,如果总是因为表述技巧和态度被公众误会,怎么能更好的传播呢?

方舟子:科普经常要针对公众的误区,消除公众的错误认知,所以不能迎合、讨好公众。中国具有基本科学素养的公众可能不到1%,做科普挨骂是正常的,不挨骂不正常。由于批评中医、科普转基因,我已经挨了很多骂,不担心再多一次骂。

201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