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作一篇悼念冯尼格特:网上与网下

15 04 2007年

   
我还在密歇根的时候,有一位从外系转来的中国学生。大概因为是外系转来,不免被视为外人,与系里其他学生的交往就少,与我更是没什么交情。此君有一次偶然碰到中文网上某名人,自然就被问及到我。实在没有有关我的什么情报,于是便为自己找了个台阶:方舟子整天在互联网上泡,与系里其他人从无来往。

   
这个谣言传来传去,最后传到了我的耳里,不由忍俊不禁。在互联网上泡的人,不是闲极无聊,就是有毛病,这话是我自己说过的,想不到自己就被拿来当注脚。但也不由得人不信。这几年来我见过的网人也算不少,大凡在网上滔滔不绝的,在网下往往木讷寡言;在网上不可一世的,在网下往往谦卑谨慎;在网上对女网客说话不三不四自称要吃尽天下女人的豆腐的,在网下说不定比黄花闺女还要腼腆羞涩,未开口先脸红。互联网上的交流,并不是正常的交流,互联网上虚拟的时空,自然也不是真正的人生。

   
我这些话,美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黑色幽默”派的代表人物小库特·冯尼格特一定大表赞同。在他看来,计算机不过是一个可以用来下下象棋的游戏机,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也不应该有别的什么更大的用场,更何况还有人沉迷其中用它取代了日常生活?他是连文字处理程序都不愿用的。“我有一个打字员,已经为我工作了几十年,难道让我为了一台不会说话的机器就去辞退她?”他说。因此,当他写完了一篇文章,他就到附近的杂货店买一个信封把手稿装好寄给在外地的打字员。杂货铺老板对此习已为常,把一盒信封拆开了一个一个慢慢地卖给他。然后他再走到邮局排上长队,让邮政小姐(“她不知道我在暗恋她”)称一称是否超重。有时候超,有时候不超,超了也不过多贴一张邮票。然后步行回家。他又不是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穷人,为什么不买上一大盒信封放在家里备用?为什么不干脆多贴一张邮票?何苦每寄一封信都要这么来回折腾半天?在讲究效率视时间如金钱的现代人看来,冯尼格特实在是蠢得可以。但是他乐此不疲,因为寄信之意不在信,在乎可以遇到形形色色的凡人。在整个过程中,他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在生活着。

   
冯尼格特是美国当代小说家中我较为熟悉的唯一的一位,十年前曾经买过、读过他的不少小说。十年之后,这些小说的人物、情节都已模糊不清,他的那些俏皮话也回想不起几句,甚至这些小说的题目,除了一部《屠宰场五号》,也都回忆不起来了;但是我仍然能够感受到,在他的尖酸刻薄的言词下,是一颗无比热爱生活热爱人类的心灵。他的爱之深责之切的风范,甚至他的冷峻幽默的风格,都让我想起我们的鲁迅。这回听了七十三岁高龄的他的妙趣横生的演讲,更让我相信这一点。

   
演讲不过一小时,大概因为顾及老人的健康,没有讲后提问,也没有会后签名、会谈,早早地结束了。我是很有计划性的人,一看演讲结束比我预计的要早得多,一下子不知道这个晚上接下去该干什么了。朋友说,那就不妨去看场电影。走到了学校专放电影的礼堂,发现今晚并无电影可看,到校外去看如何呢?到自然科学图书馆要了份校报来查,却是已过时了。于是在月下微风里横穿校园到了总图书馆,翻阅今日市区报纸,并没有找到有什么感兴趣的电影,倒是见到一家叫做“地平线”的饭店今晚有钢琴独奏。这一家饭店也算是本城市的一个名胜,尤以爵士乐出名,我来此地已四个月,还没去见识一下倒有点说不过去。于是又在月下微风里横穿校园到了我的实验室,查了电话本向饭店问了路。原来是在郊区,离校园还不近。驱车上了高速开了七八英里,在指定的出口下来,七拐八拐就迷失了方向,那条路已出了市区地图,只能找人问路了。夜深人静的郊外,找上人家问路颇有打劫的嫌疑,不能怪友好的美国人只敢躲在窗玻璃后回答你的问题,对隔着玻璃传过来的断断续续的回答只能连蒙代猜。东问西问,总算知道了这座饭店原来藏在山坡里。等到我们摸上了这座据说是本城最高点的山坡,演出是早已结束了。没有了演出,在这种个个西装革履正襟危坐的饭店酒吧喝酒无异于活受罪,于是又原路往回开,来到了校园附近的一家酒吧,惊喜地发现今晚的鸡翅膀对学生半价。我虽已不算学生,冒充冒充也不难。要了两磅鸡翅膀,与朋友对干了一大杯家酿啤酒,今晚的日常生活到此结束,临睡前还得上网去玩一通。

1996.4.29于罗切斯特大学



有一种心理叫仇名

27 01 2007年
 (按:本周起我也在《法制晚报》开了个短评专栏,题材不限。这第一篇是对不久前《法制晚报》上一篇攻击我的文章的回应。)

   
曾有富人愤愤地抨击过现在国内普遍存在仇富心理。有人分析说出现仇富心理的原因是因为有些人致富手段不正当,或为富不仁等等。果真如此,那该叫仇恶心理才对。如果是见有人发了财,即便是取之有道、乐善好施,也有一股好像欠了他一辈子的债似的仇恨,怨恨的对象不是恶人而是纯粹的富人,那就的的确确是仇富了。

   
我不是富人,无从体验这种感受,但不幸有了一点名气,所以就常常要体验到来自别人的另一种类似的仇恨,姑且叫它仇名心理。有的人见到有人出名了,也不管他出名是否刻意为之、手段正不正当、言行有没有道理,就冲上去给他盖个“追名逐利”、“浪得虚名”的屎盆子再说。尤其是那些先在网络上出名的,似乎名气来得太快、太容易,更让人嫉恨。无论是写通俗历史、学术打假还是游戏文字出名的,在有的人看来都和一脱成名差不多。自从出了个靠骚首弄姿出名的什么姐姐,于是此前此后出名的网络名人就都被仇名者拉来和她相提并论。

   
就拿“学术打假”来说吧,能因此出名获得公众认可,靠的是对事实真相的执着、有根有据的评说,而不是在网上随处可见的那种“上天入地地想、无所顾忌地说”。出了名之后说出的话更有分量,更能引起对造假现象的关注,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因为成了名人,在有的人看来就是一种罪过了。于是就要对着“打假名人”胡思乱想、不分青红皂白地乱说了,不看你的言行有道理没道理,只眼红于你的身段秀得不错,还要替你撰写成名秘笈呢。

   
这其实是一些自己做梦也想着自己能秀秀身段却没有找到舞台的人,以为别人也都是靠作秀而出名。自己过于自恋,推己及人设想别人也都是如此极度自恋,顾影自怜之时就带上了怨恨。当然,骂名人本也是出名之道,只不过这在今天已不是秘笈,奉行者众多且很容易被识破,所以得道者寥寥,这就更让人想起来就有气。

2007.1.17

(《法制晚报》2007.1.22)

(XYS200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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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咒诅的教义【旧作】

25 12 2006年
  一
 
  假如你要成为基督徒,你就必须相信地狱的存在,就必须相信你不信教未入教的亲人朋友不管他们多么的善良,仅仅因为不接受所谓的“福音”就注定要在地狱里受永远的折磨。如果你的亲人朋友还活着,你还可存有一丝劝他们入教得救的希望,尽管这种希望未必能实现。而如果你的亲人朋友已经去世,你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在地狱中受苦受难而一筹莫展。如果信的是佛教,你还可以超度死去的亲人朋友,但是基督教不给你这种希望。

  假如你要成为基督徒,你就必须泯灭了良知,硬起心肠去相信这一幕惨剧的存在,去面对你的父母、祖父母和列祖列宗在地狱中的永远的无法拯救的折磨。

  耶酥说得不错,如果你不恨你的父母,不恨你的兄弟姐妹,不恨你的亲人朋友,你不能成为基督徒。

  我永远不会成为基督徒,因为我爱我的祖先我的祖父母我的父母兄弟姐妹爱人亲人朋友,不管他们活着还是死去。

 
  二
 
  基督教在闽南传了两三百年,我的列祖列宗都是听过“福音”的。传教士们苦口婆心,威胁利诱,一手拿着奶粉面包,一手指着地狱的烈火,入了教,不仅死后不会下地狱,生前还有洋面包吃,所以我们那里把入教称为吃教。但是也没听说有我的哪个祖宗是吃教的,至于我的祖父母都是听过福音而嗤之以鼻的,我的祖母更是吃斋念佛是个佛教徒,他们都已不在人世,我要是信了基督,有什么办法去拯救他们?只能相信他们由于拒绝福音而永远沉沦在地狱中了?我要是信了佛教,我相信他们都是好人,都能得好报,不会在地狱中受苦,佛陀没说不信他的就没有好下场不是?就算他们生前有过失,乃至有罪孽,我也可以想法超度他们嘛。目连之母成了地狱饿鬼,做做普渡就把她解救出来了。基督教又能提供什么补救的办法?没有。它不仅不管死去的人,对活着不信它的人都是充满了仇恨和诅咒,“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呵,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说着如此恶毒的话语的人,竟被打扮成了爱世人的救世主!
 
  三
 
  仅仅是“信我者得永生,不信我者入地狱”这一教条,就足以使我鄙弃乃至鄙夷基督教,更别说《圣经》中所载的上帝、耶酥的言行不仅不能让人信服而且让人恶心了。达尔文是剑桥神学院的毕业生,对基督教不可谓不知底,他也曾经是虔诚的信徒,对进化论的发现使他的信仰开始发生动摇,但是他本来还可以做一个认为《圣经》记载不是史实的开放的基督徒。使他完全放弃了基督教的信仰的就是这个教条。他晚年在自传中回忆自己如何一步一步地从不信《圣经》,到不信基督,最终不信上帝时,这么说:
  “我确实很难明白人们怎么能够希望基督教是真理;因为经文用清楚的文字表明了那些不信者将会受到永恒的惩罚,而这包括我的父亲、兄弟和几乎所有最好的朋友。这是一个可咒诅的教义。”
  这一段话,在达尔文死后出版其自传时,被删去了,直到五十年代才给补了进去。
  只有那些不懂基督教教义却稀里糊涂地入了教的,才会否认这一教条。那些更懂点基督教教义的教徒,在这个问题上就只敢含糊其词打马虎眼了。如果承认基督教有这样的教条,那就是承认基督教是灭绝人性的,可咒诅的;如果不承认有这样的教条,那就是承认不入教也可以得救,基督教一统江湖的美梦就更加难圆。面对这种两难的选择,他们当然只好含糊其词,说是去读经文就会明白。
  而在经文中我们反反复复读到的是对不信者的明明白白的诅咒:
  “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必得救。”
  “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

  “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
  “我必不可怜,不顾惜,不怜悯,以致灭绝他们。”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说着如此恶毒的话语的人,竟被打扮成了爱世人的救世主!
 


原教旨基督教是极毒教【旧作】

25 12 2006年
   按马克思的说法,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这种说法,有将所有的宗教一视同仁,一棍子打倒之嫌。在我看来,说宗教是人民的酒,比较贴切些。滴酒不沾固然很好,品尝一点也不妨,但如果酩酊大醉则是有害身心。而且,有好酒有劣酒,更有毒酒。从广义上说,自然神论、泛神论都可说是一种宗教信仰、宗教感情,这种酒就可算是好酒。有组织的宗教则基本上都是劣酒,其中的原教旨教派和邪教则是毒酒。原教旨基督教就是一种毒酒,且是极毒的酒。

   
我这并不是要跟天下的所有基督徒作对。基督教门派多如牛毛,不属于任何派别又自称基督徒的人也很不少,彼此之间难有共同点。我对自由派的基督教并不反感。他们只是将《圣经》当成一本书来读,并不拘泥字句,只当作寓言、神话理解,甚至连《圣经》也不读,算不上虔诚。比如我在读研究生时有一位美国同事,自称基督徒,却认为耶和华其实是犹太人的老酋长,耶酥是犹太的宗教改革家。说他是无神论者也并不怎么离谱。他自称基督徒,不过是信奉基督教的某些传统道德准则。就连历史上以保守著称的天主教,由于当今教皇约翰·保罗二世的开通,也颇有值得赞赏之处,比如承认进化论的正确,间接否认天堂、地狱是真实的存在(教皇将天堂解释为感受上帝之爱的幸福,地狱则是脱离上帝的痛苦),向长期受迫害的犹太人道歉,等等,都是相当明智的举措。这位开明的教皇,也因此饱受原教旨基督徒的攻击。我说的原教旨基督教,是新教中的一大流派,其主要特征,即是认为《圣经》是上帝的话语,必须从字面上理解《圣经》的每一句话,而且句句皆真理,违背不得。其根据地在美国,许多在美华人,特别是热心传教的人,也属于这个流派。他们自称为与自由派相对的基要派(fundamentalist),但这个直译的称呼语义不清,意译为原教旨主义者更为恰当。

   
根据盖勒普民意调查,大约三分之一的美国人属于原教旨的基督徒。原教旨主义对当今美国的政治、社会生活有重大的影响,使得美国政客们至少在表面上纷纷投向原教旨派。比如乔治·W·布什,如果我们相信他的见证,他就是一位原教旨主义者。面对着复杂的社会问题,许多政客也将回归《圣经》当成了灵丹妙药。不少议员相信,如果在教室悬挂摩西十诫,就能防止一再发生的校园枪击案。今年(2000年)2月,佐治亚州的州议员Judy
Poag提出一项议案,要求该州的公立学校悬挂十诫,否则将受到经济制裁。3月,肯塔基州议会通过一项议案,要求公立学校讲授基督教教义并悬挂十诫。这种趋势并不仅仅限于州这一级。早在1998年4月,美国参议院就一致通过一项非约束性决议,呼吁在政府建筑物悬挂十诫。去年(1999年)6月17日,美国众议院以248票对180票在未成年人犯罪法案中附加了一条“十诫保护法修正案”,如果获总统签署,将允许美国公立学校、法庭和公共建筑物悬挂十诫。这些法案如果生效并被控告,肯定会被最高法院判为违宪。它们明显地违背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分离原则。这些参议员、众议员大部分是律师,精通宪法的解释,不可能不知道其违宪。他们的所作所为,明显地违反了效忠宪法的誓言。

   
一般人听到摩西十诫,首先想到的是“不许杀人”、“不许奸淫”、“不许偷盗”、“不许作假证陷害人”等几条在人类所有文明社会都共同奉行的法律、道德准则。但是十诫的内容并不仅仅限于此。作为可能在三千多年前就已出现,实施于一个落后部落的法令,根据现代社会的标准,是非常野蛮的,甚至称之为憎恨说教也不为过。十诫的头三条,全是要求人们信仰耶和华,“除了耶和华,不许拜别神”、“不许制造和崇拜偶像”、“不许妄称耶和华名”,如果违背,一律处死:

   
“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出22:20)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儿女,或是你怀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诱你,说,我们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是你四围列国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要用石头打死他,因为他想要勾引你离开那领你出埃及地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的神。”(申13:6)

   
“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利24:16)

   
这些法令要是真施行起来,一切无神论者、佛教徒、道教徒、回教徒等等,都该被赶尽杀绝。十诫的第四条,是要求遵守犹太人的习俗,“须守安息日为圣日”,即禁止在星期天做任何工作,违反者也是处死: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出20:10)

   
“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是安息圣日,是向耶和华守为圣的。凡在安息日作工的,必要把他治死。”(出31:15)

   
第五条“须孝敬父母”,听上去似乎符合中国人的道德观,但是《圣经》的原本意思,却是极其残忍的:

   
“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要归到他身上。”(利20:9)

   
第六条“不许奸淫”,《圣经》的说法也与现代社会观念不尽相同,除了禁止乱伦、通奸,还禁止同性恋、兽交,甚至在月经期间同房,违反者也一律处死(利20:10-21)。甚至,如果新娘不是处女,就要用石头将她打死(申22:21),女人如果在城里被强奸,也要被处死,在城外被强奸的才能被饶恕(申22:25)。《圣经》对女性的歧视是显而易见的,在第十诫“不许贪恋他人财物”中,就把别人的妻子也当成了与房屋、奴隶、牛驴同样的财物。而当《圣经》说不许贪恋别人的奴隶时,显然也是支持奴隶制的。

  以上每一诫,条条都要人杀人。具讽刺意味的是,“十戒”中,却堂而皇之列出一条,叫做“不许杀人”。美国众参两院的议员们,原教旨基督徒们,要人们遵守的,竟然就是这种惨无人道的戒律!

   
“摩西十诫”中那一条条惨无人道的律法,在今天,即使是最虔诚的基督徒,也无法一一照办。有基督徒辩解说,因为后来与上帝有了“新约”取代“旧约”了,所以就不必再按原文遵循“摩西十诫”。这样的基督徒,显然并未认真读《新约》。耶酥在“山上布道”中,已明明白白地告诉信徒们,“旧约”中的上帝的律法是永远不可废除,一丁点也不能废除的: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太5:
17)
   
而且,耶酥还给“摩西十诫”增添了更为不近人情、更加残忍的内容。比如,对“不可奸淫”一条,他如此解释说: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
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5:
32)
   
这就是说,看见妇女动淫念,妇女离婚,乃至娶了离婚的妇女,都是犯了奸淫;如果不把眼睛挖掉,把手砍掉,就该下地狱。

   
基督教极力把耶酥打扮成爱的化身,让那些未细读过《圣经》的人觉得,即使不承认耶酥是上帝,也该承认他是尽善尽美的圣人。但是,如果我们按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准来衡量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酥言行,却会发现他其实是恨的使者:

   
“弟兄要把弟兄,父亲要把儿子,送到死地。儿女要与父母为敌,害死他们。”(太10:21)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太10:34)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按:中文通行版的《圣经》把“恨”篡改成“爱我胜过爱”,并注明原文作“恨”。为什么要毫无根据地篡改?是不是《圣经》中译者也觉得这段话太恐怖了?)

   
他搞种族歧视,告诫其门徒不要向外邦人传福音(太10:5)。今天的传教士全都违背了其祖师爷的教导。

   
他歧视残疾人,宣扬人生病或得残疾是因为有罪(可2:5,约5:8),如果天生就有残疾,则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约9:3)

   
他非常伪善,一面口口声声教导别人要宽恕(太6:14),一面却又咒骂那些不接待其使徒的城镇将在最后审判时遭受大难(太10:
15)。他教导别人“要爱你们的仇敌”,而在预感到自己将要被捕时,却吩咐门徒买刀准备反抗,发觉打不过,才无可奈何地说“到了这个地步,由他们罢。”(路22:36)。

   
的确,这位标榜“要爱你们的仇敌”的人自己是毫不宽容的,将与他合不来的,都宣布为敌人:“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太12:30);骂不信他的人是魔鬼的儿子(约8:44);长篇累牍地攻击、谩骂那些与他信仰不同的人:

   
“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罢!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阿,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太23:32)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
41)
   
就“地狱”这一点看,新约的恶毒远胜于旧约。在旧约中,耶和华对人的最大惩罚,不过是一死。然而,在耶酥看来,将不信他的人处死还不够,死后还要让这些人入地狱受永久的惩罚。如果不信他,不管是多么高尚的好人,也只有入地狱去受苦(约3:14)。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基督徒,不仅要相信地狱的存在,还要相信那些不信基督教的亲人朋友,不管他们是多么善良,也都要入地狱受永远的惩罚。这种毫不宽容、灭绝人性的信仰,连生性平和的达尔文在自传中也忍不住要骂它一声“可咒诅的”:

   
“我很难明白人们怎么能够希望基督教是真实的,因为果真如此的话,其经文以明明白白的语言表示了,凡是不信仰基督的人们,其中包括我的父亲、兄弟以及几乎一切我的最好的朋友,都要永世受到惩罚。这真是一种可咒诅的教义。”

   
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丁光训承认,这是基督教最让中国人无法接受的一个教义:

   
“作为一名主教,又是基督教全国两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的主席和会长,我经常收到全国各地教会人员的来信。有些来信者表示,不问一个人道德如何,信者死后上天堂,不信者死后下地狱,并说这是上帝的‘公义’,这一信念令他们焦虑,内心不得平安,又不敢轻易拿出来同人谈。”

   
“现在我国基督教有越来越多的信徒觉得这种只讲信不讲行的观点难以接受。像一位牧师一封来信告诉我说:‘我的良心不允许我再宣讲不信的人死后下地狱的话。’原因很简单,他看到不少没有接受基督福音的人,像张思德、雷峰、焦裕禄等等,表现出舍己为人的品格,为他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是高尚的,我们怎么忍心说他们今天是在地狱里呢?”(《谈基督徒一个思想深处的问题(一九九六年在五个宗教东北座谈会上的发言)》)

   
因此他建议说:“中国是文明古国,是道德礼仪之邦。特别是对中国知识界来说,讲伦理道德比讲天堂地狱更令人欣赏,令人愿意听听宗教有以告人的信息。”

   
这种不过是因为良心未泯而稍微开通的说法,却受到了原教旨基督徒猛烈攻击。比如在原教旨基督教刊物《生命季刊》上,刊载了李信源《一个“不信派”的标本——丁光训近作评析》一文,引经据典驳斥丁光训,论证“不信的人死后下地狱”是“一句合乎圣经的大实话”。就教义上说,“真理”在李信源这边。但是,那不是丁光训的错,而是《圣经》的错,耶酥的错,是基督教这套灭绝人性的教义使得还有良心的基督徒不得不在实际上当“不信派”。

   
不信基督教就要下地狱,攻击基督教的,更难幸免了。自从我在网络上批判基督教以来,基督徒对我的咒骂就从来没有中断过。咒骂我要下地狱,就是基督徒们在理屈词穷时祭起的最后法宝。有的以先知自居,断言“方舟子其实一直在上帝的审判之下,只是他还不明白而已;而且,他正越来越接近上帝对他最后的审判,下场会何其可悲,就不是他可以无视的了”;有的判决我“在神的审判下要被丢在火湖里”;有的甚至非常“合理”地殃及了我的亲人朋友:

   
“方舟子想一想,你出于阴暗的信仰与没有被上帝愈合的分裂,放肆自己的行为,给你带来什么好了?你的父母何辜,要因你被人在网上羞辱?你的友人、女人、同事、学校何辜,竟成为众人可以诬蔑的对象?你的新语丝何辜,会有那么多的咒骂往上堆积?……也许你实在是非常的喜欢自己这样的做法以及因此得到的回报,这我看就没有人有办法了,只有看着你继续处在上帝的审判与咒诅之下,没有人可以救你。”

   
至于骂我是魔鬼的化身,更是常有:
   
“撒但啊,你知道你的日子近了!你只能取走属于你的,是神的,都会归神,一个都不受你的蒙骗!

   
“撒但,撒但,你彻底地败了!死亡和地狱的钥匙早就把在主耶稣基督的手中。

   
“撒但,你听着,你在这里一直在敌挡,但你还是失败了。真理之光是遮不住的!

   
“撒但,你听着,我奉万名之上的名--主耶稣基督之名,命令你从属人的人里面滚出去!”

   
听着这些恶毒的咒骂,我们得庆幸,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政教分离的现代社会。原教旨基督徒因为在历史上作恶太多,已被剥夺了世俗的审判权力,只能逞一时口舌之快。否则不必等到子虚乌有的“最后审判”送我入“火湖”,我也早已被这些原教旨基督徒判处火刑了。如果他们这样做,倒也真可算是耶酥的忠实信徒,因为耶酥有言:

   
“至于我那些仇敌不要我作他们王的,把他们拉来,在我面前杀了罢。”(路19:27)

   
“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15:6)

 
2000.7.14.


古怪的家谱【旧作】

25 12 2006年
  大约在公元前六世纪的时候,巴比伦攻陷耶路撒冷,几万名犹太人被俘虏,带到巴比伦,史称“巴比伦囚虏”。犹太人因此从巴比仑人那里学到了一周七天的计日法,再由此而编出了上帝在七天之内创造万物的神话,七,因此成为犹太人的一个神圣的数字。
  有狂热的教徒拿着《圣经》算了一下,据说是字数、人名数什么的刚好都是七的倍数,以之作为《圣经》是上帝所写的证明。这一招并不新鲜,早在一千九百年前,《马太福音》的作者就这么干过了。他为了让亚伯拉罕到耶酥的代数刚好是七的倍数,不惜编造耶酥的家谱,大笔一挥把耶酥的好几个祖宗全都砍掉了,因此便出现了从亚伯拉罕到耶酥,“马太”说有四十二代,而“路加”却说有五十五代的矛盾。信徒们若要用马太的四十二代来说明上帝是《圣经》的作者,我们自然也可以用路加的五十五代来否证。
  让我们来看看马太为了得到七的倍数这一神奇的数字,是怎样编造数据的。他把代数说得一清二楚,使得信徒们想为他圆谎的任何企图注定要落空:
  “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显然马太想强调的就是“十四”这一神妙的数字。但是从他列出的具体人名来看,我们却发现其中大有蹊跷。比如他说:
  “约兰生乌西亚。”
  但是我们查对旧约的《列王记下》,发现其记载是约兰生亚哈谢,亚哈谢生约阿施,约阿施生亚玛谢,亚玛谢才生乌西亚。从约兰到乌西亚是四代,而不是一代。实际上约兰死后约五十年,乌西亚才出世。
  你再听他说:
  “约西亚生耶哥尼亚和他的弟兄。”
  但是我们查对旧约,耶哥尼亚是约西亚之孙,中间还隔着一个约哈斯。
  所有这些被马太漏掉的人,都当过犹太的国王,旧约记载甚明,马太不可能不知道,只不过为了凑成七的倍数,有意跳过而已。焉知今日马太的徒子徒孙,在号称进行科学计算时,没有玩弄类似的把戏?
  我们怎么知道“马太”觉得十四是个神圣的数字,因此不惜伪造代数呢?因为他特意把从犹太人始祖亚伯拉罕到耶酥的传代分成三段,然后强调这三段刚好都是十四代:
  “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传代,他是这么说的:
  “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所罗门生罗波安。罗波安生亚比雅。亚比雅生亚撒。亚撒生约沙法。约沙法生约兰。约兰生乌西亚。乌西亚生约坦。约坦生亚哈斯。亚哈斯生希西家。希西家生玛拿西。玛拿西生亚们。亚们生约西亚。百姓被迁到巴比伦的时候,约西亚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从所罗门算到耶哥西雅,确实是十四代。不过我前面说过了,“马太”漏掉了四代人,所以应该是十八代才对。
  我们再来看看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基督,他又是怎么说的:
  “迁到巴比伦之后,耶哥尼雅生撒拉铁。撒拉铁生所罗巴伯。所罗巴伯生亚比玉。亚比玉生以利亚敬。以利亚敬生亚所。亚所生撒督。撒督生亚金。亚金生以律。以律生以利亚撒。以利亚撒生马但。马但生雅各。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酥,是从马利亚生的。”
  所罗巴伯之后的那些人,在《旧约》中都不见记载,查无对证,听任“马太”信口雌黄,我们也拿他没辙。但是他在这里又犯了一个低级错误。如果我们没有被他报出的这一大堆古怪的人名搞蒙,而去数一数,就会发现从撒拉铁到耶酥是十三代,而不是十四代!我们当然不能怀疑“马太”连个三岁小孩都不如,这么简单的数数都数不过来。很有可能的是,他在数数的时候已有“十四”这一先入为主的数字,有意无意糊涂了一下,把前面已经数过的耶哥尼雅又给数了进去,就成了十四代了。
  他这一糊涂,坚信《圣经》绝无错误的信徒们可就惨了,要替他遮掩这一低级错误,就又得编造出个圆谎的理由来。他们说,数代的时候,要把马利亚也数进去,这不就十四代了吗?那前面的“乌利亚的妻子”怎么就不数进去?而把约瑟和马利亚夫妻两个数成两代人,让约瑟由耶酥的爸爸变成爷爷,也只有这样的信徒才干得出来。
  阿Q式的穷人要说自己的祖先阔,阔人们更要证明自己的祖先阔。人一阔起来,修家谱光宗耀祖便成了当务之急,不停地上溯,总可以找到一个同姓名人当祖宗。所以姓包的是包公的后代,姓霍的自然是霍光的嫡传。如果手里有几个钱,更可以买到一个显耀的祖宗。
  国人如此,洋人又何尝不如此?耶酥--姑且承认真有这么个人--生前穷困潦倒,死前徒弟们一哄而散,众叛亲离。但死后可就阔得不能再阔了,自然就有他的信徒来为他找祖宗。
  “马太”为他找了一堆犹太的国王当祖宗,真是显赫得很。
  “马太”的作者是个犹太人,相信耶酥是犹太人的救世主,因此他记述耶酥的祖宗记到犹太人的始祖亚伯拉罕,便停止了。而“路加”的作者是个异教徒,他相信耶酥是全人类的救世主,因此还要一直往前追溯,一直到人类的始祖亚当为止。
  算得越多,就越容易出错。从亚当到亚伯拉罕,“路加”记述了二十代,而“创世记”却只有十九代。多出的一代是:
  “沙拉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亚法撒的儿子。”
  根据“创世记”,沙拉是亚法撒的儿子,中间莫名其妙冒出了一个该南出来。
  从亚伯拉罕到大卫的传代,“马太”和“路加”没有异议。但是从大卫开始,两个人开始分道扬镳,为我们提供了两份截然不同的耶酥家谱。“马太”说耶酥是所罗门的后裔,他的祖先全是犹太的国王;而“路加”偏说耶酥的祖先是所罗门的兄弟拿单。拿单的儿子是玛达他,玛达他的儿子是买南,等等等等,一直到耶酥的祖父希里,所有这些人,都名不见经传,在“旧约”上都找不到任何记载,“路加”从何处找来这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拼凑耶酥的家谱,真是上帝才晓得。
  从大卫之后的谱系中,“马太”和“路加”只有两个名字相同,即撒拉铁和所罗巴伯父子,但是“马太”说所罗巴伯是大卫的十六代孙,“路加”却说是二十代孙,并非同一个人。
  信徒们为了让这两份家谱能合成一份,真是煞费了苦心。有一种说法是,“路加”说的是耶酥的母系家谱,自然跟“马太”的父系家谱大不相同。也就是说,当“路加”说“约瑟是希里的儿子”时,指的实际上是“女婿”。那么为什么其他七十四处“儿子”都不是“女婿”,只有这一处才是女婿?那也是只能去问上帝了。
  而且,按照这种说法,马利亚跟约瑟都是大卫的后裔了。在《新约》中找不到有关马利亚是大卫后裔的任何证据,反而有不太有利的证据,因为“路加”说马利亚是以利沙伯的亲戚,而以利沙伯是亚伦,而不是大卫,的后裔。
  比较这两份家谱,“马太”的虽然为了“十四”这个神奇的数字而有遗漏,毕竟还是基本符合“旧约”,还算可靠些。而“路加”整个就是闭着眼在瞎编。他不是犹太人,也不想去感召犹太人,自然没必要替耶酥找犹太国王们当祖宗吓唬人了。
 


朱学勤伪造鲁迅遗嘱

17 12 2006年
    
今天收到西风独自凉的来稿《朱学勤的思想长版》,知道朱学勤在2006年12月14日的《南方周末》上发表了一篇攻击鲁迅的长文《鲁迅的思想短板》。该文从鲁迅的遗嘱说起,却是在歪曲鲁迅的本意:

   
“亦可见他如何嘱托后事:第一,后代不可做文学家,尤其不可做空头文学家。所谓‘空头文学家’,倘不伤害文学,一个最浅表的解释是,没有文学作品的文学家,以及通过文学评论做成的‘思想家’。第二,希望他的文字‘速朽’,‘死后埋掉’,‘拉倒’。大文豪留下如此遗言在文学史上十分罕见,几乎是一份反文学遗嘱,口气之绝决,显然反映他对一生从事的文学事业是如何绝望,此外,也是要堵死身后文学界对他各种方式之利用。”

   
鲁迅未留下正式遗嘱,只是在逝世前一个月写的杂文《且介亭杂文附集·死》中提到在病重时曾经想过要立遗嘱,但也没有写下来,在文章中回想起了几条,原文如下:

   
“当时好像很想定了一些,都是写给亲属的,其中有的是: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此外自然还有,现在忘记了。只还记得在发热时,又曾想到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但这仪式并未举行,遗嘱也没有写,……”
   
朱学勤所提到的,是这七条中的第二和第五条,但是做了窜改。鲁迅“遗嘱”的第二条:“赶快收敛,埋掉,拉倒。”这指的是对遗体的处理而言的,是希望肉体的速朽,而朱氏将其窜改成希望文字的速朽。第五条:“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对比朱氏所言:“后代不可做文学家,尤其不可做空头文学家。”语义也是大相径庭。鲁迅的意思很明白,儿子如果没有才能,就不要借父辈的名声去当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这是在顺便讽刺当时的文坛鼠辈。但是如果儿子有才能,鲁迅并没有就不希望他去当文学家或美术家。朱氏将其窜改成鲁迅不顾一切不许后代当文学家,再进而推论出这是一份“反文学遗嘱”,完全是在栽赃。他怎么就略去了“美术家”一词,不说这还是一份“反美术遗嘱”呢?鲁迅并不反对文学、美术,反对的是“空头文学”、“空头美术”,反映的恰恰是他对真文学、真美术的热爱。查《死》一文的原稿,“空头”两字为后来添加,据回忆,是冯雪峰看了原稿后,提出不要让人误以为是在反对所有的文学家、美术家,鲁迅才加了“空头”两字。鲁迅不想让人引起误解,朱氏却偏偏故意要去曲解。如果我留下一份遗嘱说:“孩子长大,倘无才能,万不可去做伪科学家。”朱氏是不是也要说我留下了一份“反科学遗嘱”?

   
后面朱氏对鲁迅精神的歪曲,西风独自凉已有所批驳,我懒得再做分析。从朱氏是如何窜改、歪曲鲁迅的遗嘱,就可以知道他后面那些对鲁迅的攻击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历史上、生活中伪造死人遗嘱的,并不乏见,那大都是死人未留下遗嘱,后人为了自己的政治或经济利益加以捏造。像鲁迅明明把自己的遗愿诉诸文字,而且《死》一文也成了名文,朱氏还敢去伪造,并且伪造的目的竟是为了攻击死者,这倒算得上这位“民间思想家”的一大创举了,也可见当今这些攻击鲁迅的人士,都有着怎样的文品,无非再一次证明了我的这一论断:捧胡多是伪君子,骂鲁必是真小人。

2006.12.16.

(XYS20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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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翻译问题答check

17 11 2006年
 [匿名]check  @ 2006-11-17 0:53:39

  翻译不是原创,所谓自由发挥的余地是不存在的。
  巫先生无疑中文功底深厚,读完英文原文后按照自己的理解用中文“再创作”一遍自然更加有味道。

  我认为方先生几处技术上的批评都没有错,都是巫先生语感不佳导致没有把原文意思完全表达出来(即自己没有完全理解,“再创作”的时候当然也有所遗漏),不过作为文学作品的中译本,只要情节大意不错,相信读者们普遍会更加喜欢读文笔好的,因为毕竟可以得到更多的阅读乐趣。

  The Great Gatsby
虽然全书不长,然而历史地位颇重要,也有相当的难度,在美加却也经常用于高中高年级的英文教材(我高中时代用的就是)。所以一个老一辈的翻译家不能准确理解其中语感相关的部分是很正常的,所以支持巫译的朋友们至少要接受其中有错漏这个基本事实。

  换而言之,喜欢读更加符合中文语感的翻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一篇翻译如果不是学术性很强(没有出错余地),那么迎合目标读者(不懂或者不很懂英文的读者,否则也没必要读译本)而注重中文水平是非常正当的。从这一点巫译也确实无愧于名译的称号。

  【方舟子按:对这些意见我基本上同意,不过对像《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的名著,翻译还是应该尽量做到与原文贴切,而且若能传达出原文的风格则更好。如果原文是非常书面化的,为了读者的阅读方便给改成非常口语化,就不妥了。反之,如果原文是口语体,却译得文绉绉的,也不妥。

   
另外,昨天的文章在用邮件发出后,我发现对advantages一词的处理不甚妥当。“父亲”对“我”说的那句话含糊其词、意犹未尽,是父子间的秘密,不看下文不好理解其准确意思。不过结合下文看,“父亲”是在告诉“我”:你天生就有的那些道德感别人不一定有,所以就对别人宽容一点吧,不要去批评别人。所以advantages应该译成“优势”,已在存档中更正,并做了这些说明:此处指批评者自己具有的种种优势,包括下文所说的天生就有的道德感(”a
sense of the fundamental
decencies”),不止是优越条件。】



也说说《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中译

16 11 2006年
    
这几天网上在讨论《了不起的盖茨比》巫宁坤译本的优劣,恰好网上就有这个译本,于是我把它下载和原文做个比较。比较了开头几句就发现翻译得实在是不怎么样,没有再往下比较的必要。我觉得开头就有问题是很能说明问题,不像在中间出现的差错,还可说是疏忽导致。何况开头这几句话其实并不复杂:

【原文】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He didn’t
say any more, but we’ve always been unusually communicative in a
reserved way, and I understood that he meant a great deal more than
that. In consequence, I’m inclined to reserve all judgments, a
habit that has 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 and also made
me the victim of not a few veteran bores.

【巫译】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那些优越条件。”

   
他没再说别的。但是,我们父子之间话虽不多,却一向是非常通气的,因此我明白他的意思远远不止那一句话。久而久之,我就惯于对所有的人都保留判断,这个习惯既使得许多怪僻的人肯跟我讲心里话,也使我成为不少爱唠叨的惹人厌烦的人的受害者。

【方译】

   
在我较为年轻,更易受人影响的年月,我父亲给了我一点忠告,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

   
“每当你想要批评谁的时候,”他告诉我,“就记住,世上并非人人都有你有的那些优势。”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但是我们一直就是很不寻常地以不把话说透的方式进行沟通的,因而我明白他的言外之意要多得多。结果,我习惯于不对任何人做出评判,这个习惯让很多性情怪异的人向我敞开心扉,也让我成为不少向来无聊的人的受害者。

--------

   
这几句话的逻辑关系很简单:“我”当时容易接受他人忠告,所以“父亲”的话对我产生重大影响,导致“我”养成了不爱评判他人的习惯。巫译没有弄清楚这个行文逻辑,对“vulnerable”和“In
consequence”的翻译都不准确。对“advantages”的理解也不妥当(此处指批评者自己具有的种种优势,包括下文所说的天生就有的道德感(”a
sense of the fundamental decencies”),不止是优越条件)。此外,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的比较级没有译出,把“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这一现在完成时译成了过去时,对这种语法细节的把握,是颇能反映一个人的语感的。

   
这些都算不上大错,基本意思还是准确的,不过说译得如何如何好,甚至捧之为“大师”,“只要翻译一篇文字,就能当得起翻译家之称”,那就太过了。对前辈翻译家,我们固然不要去蔑视,却也没有必要过分仰视。在中国封闭的年代里,精通外文的人本来就不多,有条件接触到外文原著的人更少,没有条件去比较译文与原文的差异,难以对译本的精确程度做出评价。有些翻译家从前之所以出名,乃是中文的功底好,译笔优雅,却未必是外文的功底好。他们也是限于当时的条件,不容易接触到外文材料,没有好的外语环境,语感就要差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在他们那一代人当中,他们还是很杰出的,无需太过苛刻,所以他们还是值得我们的尊重的,但是没有必要把他们当成难以企及的高峰。

2006.11.16.

(XYS20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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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骂鲁派”(旧作三篇)

20 10 2006年
                         
淫者见淫
              
--评朱大可《殖民地鲁迅和仇恨政治学的崛起》

   
我上次将刘晓波谩骂钱钟书的文章立此存照,有读者来函说,文学评论难有客观标准,不宜立此存照。也许吧。但是那种无视基本史实,信口开河的骂文,算哪门子的“文学评论”?比如这位可算是刘晓波第二的“评论家”朱大可这篇谩骂鲁迅的文章,以自己阴暗的性心理度鲁迅之心,信口开河,恬不知耻,就是又一例子。犹记得高一学鲁迅《纪念刘和珍君》一文时,就有同学怀疑刘是鲁迅的情人,她死了才让许广平当了替代品。不料朱评论家的见识,也跟性压抑的青春期少男一般,竟将此种只可供茶余饭后谈资的无稽之谈,毫不脸红公之于众:

  “鲁迅和许广平的婚姻乍一看似乎还算美满,但仔细探究,却找不出任何生命激情的迹象。鲁迅最珍爱的女人,是他在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时的左翼学生刘和珍,她的被杀令鲁迅心如刀割。他的一篇《纪念刘和珍君》,写得悲痛欲绝,犹如寒夜里的一声凄厉的狂哭。作为刘的同学,许广平扮演了一个刘的代用品的脚色,她在鲁迅最伤痛的时刻出现,竭尽劝慰之能事,这多少补偿了鲁迅对于旧爱的无限迷恋,而刘则因此获得了一个恋父情结式的升华。”

   
不知朱评论家蜗居澳大利亚批评鲁迅时,手头可有一套《鲁迅全集》?若有,只需翻一翻,就可发现刘和珍牺牲于1926年3月18日,而在此一年前,即
1925年3月11日,许广平就已开始与鲁迅通信,到当年7月底,信件往返41封(此据原件,而非公开的《两地书》),考虑到邮递时间后,可以说通信从未间断,其亲密如此。我再告诉朱评论家一点一般读者不知道的情况:1925年8月中旬,受学潮牵连,许广平曾到鲁宅住了约一周,两人于此时定情,以后常常相见,许也有时到鲁宅居住,所以信也不必再写了(两人恢复持续的通信,是南下以后的事)。10月,两人的关系进入亲昵阶段,许广平有散文诗《风子是我的爱》记其事:“即使风子有它自己的伟大,有它自己的地位,藐小的我既然蒙它殷殷握手,不自量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于我们不相干,于你们无关系,总之,风子是我的爱……”“风子”即暗指鲁迅,“不合法”是因为鲁迅有原配朱安。此时距刘和珍之死,还有半年。在色情狂看来,人间情感唯有性爱可言,师生之谊全属虚妄,所以痛悼学生的文章,也非要当成是在痛悼情人不可。

   
至于朱评论家的其他“评论”,如声称鲁迅初次答复萧红(其实是同时答复萧军、萧红)的信“充满了罕见的、《两地书》所没有的挑逗性暗示”,乃至于“某些迹象表明,在儿子出世以后,鲁迅陷入严重的阳萎”,都只能让人觉得是在读一位色情妄想狂的妄想,所谓淫者见淫是也。朱评论家有一句话倒说得不错:“上海是一个诞生骗子、低劣商品(人品)和诽谤文化的摇篮。”他本人,就为这句话做了条佐证。

(2000.11.24.)

                    
对着鲁迅“叫春”

   
很偶然地,在网上读到《北京青年周刊》2003年11月24日刊载的陈黎对朱大可的采访《朱大可:这是一个文学叫春的时代》,发现这位据说“被认为是中国最优秀的批评家之一”的“当代著名文化批评家,学者,小说及随笔作家”也要来打我的学术打假:

  陈黎:你对鲁迅的评论很有意思,我看到方舟子对你的批驳,仿佛鲁迅被你妖魔化了。你怎么看待国内学界对鲁迅的研究?

  朱大可:现在需要做的是三件事:把北京鲁迅和上海鲁迅分开;把鲁迅思想和所谓“鲁学”分开;把鲁迅本人和那些鲁学家分开。在没有做到这三点之前,任何对鲁迅的谈论都是扯淡。方舟子对科学界作假事件的揭发,是有重要社会价值的,但他所滥用的大批判话语,把学术清算推向过度的仇恨,反而自残了他的事业。他对鲁迅的维护,无非是要维护那种道德批判的“暴权”。我注意到他对上海社科院某杂志的“诽谤”起诉,那是一个荒谬的故事,因为那些对方用来攻击他的用语,正是他本人经常攻击他人的。方舟子不幸中了他自己调制的语言蛊毒。这个怪圈,就是“鲁语”带来的后果。这个“鲁语”,起源于鲁迅,经过“文革”的发酵,已经成为集体创造的盛大产物,至今仍然支配着我们的学术生活。希望方舟子能够从这一事件中得到教益。我所担心的是,我自己也会一不留神掉进这个陷阱。我必须保持对话语的警醒。(引文完)

   
我起诉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不是朱大可所说的“上海社科院”)主办的《探索与争鸣》杂志连续三期刊登匿名诽谤我的文章,被告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一个理由,就是说作者“野鹤”是“模仿了方舟子经常使用的笔法和文风,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朱大可也说“那些对方用来攻击他的用语,正是他本人经常攻击他人的”,可见“现居上海”者,就不难所见略同。且不说法律并不承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合法性,即使“野鹤”真的是在模仿我的文风,那也是东施效颦:我在批评人时,无不尽量做到摆事实讲道理,起码决不会为了制造结论而捏造事实;而野鹤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了攻击我有“政治野心”、是“江湖骗子”
和“偏执狂”而捏造了大量的事实。
   
朱大可之所以同情野鹤,也不难理解,因为他本人就是个捏造事实的高手。我那篇批驳他的文章《淫者见淫--评朱大可〈殖民地鲁迅和仇恨政治学的崛起〉》所批评的正是这一点。朱大可为了妖魔化鲁迅,竟然伪造史实说:

  “鲁迅和许广平的婚姻乍一看似乎还算美满,但仔细探究,却找不出任何生命激情的迹象。鲁迅最珍爱的女人,是他在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时的左翼学生刘和珍,她的被杀令鲁迅心如刀割。他的一篇《纪念刘和珍君》,写得悲痛欲绝,犹如寒夜里的一声凄厉的狂哭。作为刘的同学,许广平扮演了一个刘的代用品的脚色,她在鲁迅最伤痛的时刻出现,竭尽劝慰之能事,这多少补偿了鲁迅对于旧爱的无限迷恋,而刘则因此获得了一个恋父情结式的升华。”

   
我不过是指出了这个事实:1925年3月11日,许广平就已开始与鲁迅通信,到当年8月中旬,两人就已定情,而要到第二年3月18日刘和珍才牺牲。因此朱大可这段颠倒了时间顺序的论据完全不成立。这是只要翻翻《鲁迅全集》,看看所谓“鲁学”入门书就可以知道的。朱大评论家却连基本的资料寻找、查对工作都不屑去做,以自己阴暗的性心理度鲁迅之心,不正是淫者见淫吗?主题先行是评论家的大忌,不得捏造事实更是学者的道德底线,而朱大可面对这种足以让每个真正的学者汗颜的批评却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再次以己心度人腹大义凛然地攻击、训斥批评者,可知其学术道德水准低到何等程度。不过他既然把道德批判视为“暴权”,和他讲学术道德也不过是对牛弹琴。更奇怪的是,那篇已被证明是建立在捏造的论据基础上的奇文还被不做修改、不加澄清地收入多种文集中,而朱大可也继续当他的“中国最优秀的批评家之一”,印证着中国批评界的堕落。

   
现在中国文学界据说已经进入了用下半身写作的时代,或者用朱大可的话说,叫做“一个真假难辨的叫春的年代已经降临”,那么他要顺应时代,也想用下半身写评论,甚至连鲁迅也不放过,要挖掘鲁迅不可告人的性心理,乃至以鲁迅的医生自居凭空想象“在儿子出世以后,鲁迅陷入严重的阳萎”,盯着鲁迅的下半身叫春,虽然令人恶心,也是其学术自由。但是学术自由必须辅以学术道德,否则,用“朱语”来说,乃是滥用“大批判话语,把学术清算推向过度的仇恨”、“不幸中了他自己调制的语言蛊毒”。他还好意思装模作样地自勉“我所担心的是,我自己也会一不留神掉进这个陷阱。我必须保持对话语的警醒。”却不知自己早已掉进了陷阱,而且是自觉自愿、得意洋洋地掉进去的,所以我们也不必假惺惺地希望他“能够从这一事件中得到教益”,就让他一直“自残”下去好了。

(2003.11.25.)

                    
一只卑劣的苍蝇“精英”
                        
——评孙乃修《〈两地书〉中的许广平》

   
孙乃修大概是个“唯学生主义者”,所以一切学生反对校方的举动,不问其是非曲折,一定被当成正义的或者至少也是不该反对的,而压制学生的老师,不问其立场态度,也就全都是一丘之貉。因此,在他看来,发生在北洋军阀治下、为反抗校长杨荫榆黑暗残虐、得到许多老师和社会贤达支持的北京女子师大风潮,和发生在国民政府治下,因右派学生的“选举黑幕”引发、两个不同政治派别的学生针锋相对的广东女子师范风潮,也就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当年许广平参与领导女师大风潮,一年多以后在广东女师担任训育主任打压右派学生,便成了“媳妇成婆、步杨后尘”,连鲁迅对待两次学潮的态度不同,也成了他的一大罪过,看来或者不能支持任何学潮,或者要支持一切学潮,否则就要让“唯学生主义者”感叹“中国知识分子的异化和相残”,“这样在仇恨、诬陷和报复中循环,在人与人之间互相绞尽脑汁使用心机、相互迫害中循环”了!

   
不过这位“唯学生主义者”显然当得并不彻底,因为他还是害怕读者知道学潮的是非曲折,不惜采取断章取义的卑劣手段掩盖事实真相。他自称根据“两地书”的原件,读者若无“两地书”原件可供查对,或无暇查对,很容易被其迷惑。我只举几个例子,即可见其卑劣。一开始他就说: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信,她(方按:指许广平)以炫耀口吻谈来校后参与的两件‘快意事’:‘我到此校两月就把反动生开除两个,给她们反革命的学生一个打击,在我未来以前呢?她们猖獗到目无师长,口口声声打倒校长,实行反革命而没奈何。’这态度、威风,是不是有点杨校长味道?所谓‘猖獗到目无师长,口口声声打倒校长’的女学生,不是一年前许广平们在北京女师大倒杨风潮中的行为么?许广平之开除女生,不正是两年前杨女士干的么?不同的,只是换了个名词,把杨笔下的传统道德词语‘害群之马’换成时髦政治辞藻‘反动生’。”

   
不同时间不同学校的“打倒校长”,完全可能有不同的原因,简单化地说,可能是好学生要打倒坏校长,也可能是坏学生要打倒好校长。同样,开除女生,也完全可能有不同的原因,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怎么能够不分青红皂白,把“打倒校长”、“开除女生”全都等量齐观、相提并论?许广平称这两名被开除的学生是“反动生”,也并不是随便给扣个时髦的政治帽子。在前面十一月四日的信中,她解释过:“我校学生会为右派把持,右派自树的派沈洪慈被逐出境,各树的派(以手杖
——粗的——为武器,以攻打敌党,有似意大利棒喝团)分子次第消灭,惟我校余孽仍存,且把持学生会,……”(据原件,下同)“树的派”是国民党右派“孙文主义学会”操纵的学生组织,学习意大利法西斯组织棒喝团,以手杖殴打左派学生,说其“反动”,并不为过。这些是孙乃修不敢让读者知道的。许广平在谈论“快意事”时,已有七封信详细介绍了开除这两名学生(其中之一为学生会主席)的前因后果,要而言之,是因为该学生会主席搞选举黑幕,引起两派学生纠纷而导致的。当时右派学生发表了一个宣言抗议校方开除这两名学生,有百余名学生发表反宣言,支持校方:“同人等对于李秀梅(学生会主席)个人和发宣言的个人并无恶意,不过以违法的举动,应该纠正,树的派的反动势力,应该排除,党的意旨,应该服从,谬误诬捏的宣言,应该严词批驳,故郑重宣言如右。”对此孙乃修自然也不敢让读者知道,否则又怎么去跟北京女师大学潮相比,误导读者对许广平的反感呢?

   
孙乃修除了隐瞒,还有捏造。比如他说:
   
“许广平参与学生内斗、支持一派打击另一派的幕后行为,很快被学生揭露,遭到大家厌恶,纷纷改变对她的态度,不再对她客气。”

   
孙乃修的全部依据显然是根据“两地书”原件,但是许广平在信中只提到自己向左派学生通报右派学生搞的选举黑幕,也提到右派学生对她很反感(原因自然是因为她是负责开除两名右派学生的训育主任),并没有说是因为她参与学生内斗,被学生揭露,才遭到大家厌恶。这一切,完全是孙乃修的臆想。

   
最明显的断章取义,则见于这一段:
  “许广平陷入荆棘中。她告诉鲁迅,被开除的女学生不服:‘被革除的反动派’‘正在酝酿着罢课’云云。这似乎是去年北京女师大风潮的广州翻版。她承认学校‘发生事情’,校长被迫辞职,教员亦纷纷辞职,学校陷于瘫痪:‘更兼反动学生,因开除二人后,总百端设法罢课等事,与其由她们罢,何如由我们自己停,于是校长打消候至本月卅再去之议,而即于十七早决然离校’。可见学生对校长势力的反抗,已成全校烈火腾起之势,校长被驱逐,许广平是校长走卒,立即陷入势单力孤境地。”

   
读者见他说“她承认学校‘发生事情’,校长被迫辞职,教员亦纷纷辞职,学校陷于瘫痪”,再联系上下文,自然以为这“事情”指的是右派学生闹学潮罢课所致,由于学潮校长、教员被迫辞职,因此也就是“北京女师大风潮的广州翻版”。事实上,许广平在信中说得明明白白,这“事情”“就是学校自暑假后扩充,见教厅答应挽留校长以后的办法,但及今将四月仍未实行,日前各教员辞职他去的有六,七,八人,每人几时或十几时功课,算起来真未少数,自然辞职还有别种原因,当以此为最要,如此校长屡次向教厅申诉而未批允,即难继续维持,……”后面大段大段地都是在叙述学校如何缺经费,政府又如何口头敷衍,“即便领到新预算之款,而八,九,十,十一月还是以旧款支新算,亏空甚多,八月以前,则还欠十一月,绝未有办法,则以后新预算仍须弥补以前欠薪,每月仍为不敷,仍非改革之法。校长认为不满意仍未回校,……”就是说,校长和教员辞职,学校瘫痪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从政府要不来教学经费,后面还有多封信详细谈到这一“事情”,这和北京女师大学生驱逐校长,导致学校瘫痪,又有什么可比性?如何成了其“翻版”?

   
孙乃修如此不顾学术道德地伪造历史,却反过来指责许广平伪造历史:

  “《两地书》中许广平的信件,在出版前做了大量删改、修饰乃至整段重写,这不是一般性质的润色或纠正错别字,而是煞费苦心的自我矫饰和伪造历史,例如,一九二六年十月二十一、二十二日许广平信,不要鲁迅寄钱来:‘你不要以对三先生方法对我’,指鲁给周建人寄钱,发表前改为‘对少爷们的方法’,移花接木,完全改变原信意思。”

   
的确,“两地书”在出版时,做了大量的删改,篇幅不及原件的一半。这种删改,并不难理解。里面大量的情人之间的卿卿我我,被删掉了。涉及个人隐私的,也被删掉了,孙乃修举的将“三先生”改成“少爷们”,就属于此类,否则那么登出来,让“三先生”脸面往哪里搁?有的删改,是出于政治原因,孙乃修说的将“右派”改成“旧派”,就是一例,因为称对手为“右派”,无疑等于说自己是“左派”,而在《两地书》刚出版的时代,自称“左派”是有被当成政治犯的危险的。更多的删改,则是为了使叙事简略,许广平写信往往显得过于罗嗦,所以她的信件被删的尤其多。自然,删改还有其他的目的。但是说许广平是在伪造历史,是荒唐可笑的。如果她真有此心,为什么在《两地书》出版后,甚至在鲁迅将删改本重抄一遍给周海婴保存以后,却仍然煞费苦心保存原件,在建国后马上连同鲁迅其他手稿献给国家,并多次对周海婴和鲁迅博物馆的保管人员表示在其死后原件可以出版?有这样的伪造历史法吗?现在“两地书”的原件也已出版面世(《两地书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8年10月第一版),除了孙乃修这种别有用心的无耻之尤,可还有谁发现了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孙乃修在十几年前被称为或自称“精英”,但历史已经证明,那些“精英”,多是无耻之尤。仿佛要为这一结论新添佐证似的,孙乃修走上了专门诽谤鲁迅的不归路。诽谤许广平的用意当然是为了借以诽谤鲁迅,他在“精英”刊物《民主中国》2002年3月抛出这篇《〈两地书〉中的许广平》之后,最近(9月)又在同一刊物抛出一篇《鲁迅和周作人兄弟决裂探因》,直截了当诽谤鲁迅,重谈周氏兄弟决裂的原因是因为鲁迅调戏周作人太太、偷听周作人夫妇房事这种老调。至于这种老调早被驳斥得体无完肤,对他来说并不碍事,因为他只需要引用周作人夫妇的一面之词,无视或隐瞒与之抵触的人证、物证,就可以误导不曾留意过这方面的研究,又有阴暗心理的读者了。在这篇文章中,他用的仍然是断章取义、罗织罪名的手法。孙乃修认为鲁迅性变态的最主要依据是这一条:

   
“一九七五年,当年住在八道湾的章川岛(章廷谦)对鲁迅博物馆工作人员说:‘鲁迅后来和周作人吵架了。事情的起因可能是,周作人老婆造谣说鲁迅调戏她。周作人老婆对我还说过:鲁迅在他们的卧室窗下听窗。’”

   
实际上章川岛下面马上就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因为窗前种满了鲜花”、“主要是经济问题。她(羽太信子)挥霍得不痛快。”(转引自陈漱渝《东有启明,西有长庚》)也就是说,章实际上是在驳斥这种谣言,孙乃修竟割去后面驳斥部分,只引前面谣言部分,让人听上去像是章在证明鲁迅性变态似的,手段卑鄙到如此程度,可谓变态。

   
孙乃修或许不过是不甘寂寞,想通过诽谤鲁迅而引起轰动,再过一次“精英”的瘾。这个算盘打得也不高明,诽谤鲁迅代不乏人,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他恶毒不如苏雪林,阴暗不如朱大可,只有罗织、捏造之术,庶几近之,不过都是苍蝇笑英雄,蚍蜉撼大树而已。对伟人怀着莫名其妙的仇恨,他还有脸训斥别人“有勇气革别人命,无勇气自我革新,特别是灵魂的洗涤”、“没有思想上的宽容,没有人格上的大气度,热衷身边蜗角内斗、人事纠纷,主张仇恨、杀伐、报复,教唆挑动,拨乱其间,唯恐天下不乱”,是的,这的确是“一种极大的悖谬和反讽”。

(2002.9.9.)



评鲁迅(旧作两篇)

20 10 2006年
             超人的鲁迅

  毛泽东毕生推崇鲁迅,起初自然是出于政治需要,到了晚年,我看就有些诚心诚意了。他在四十年代对鲁迅的评价,后来成为大陆对鲁迅的盖棺定论:“鲁迅不仅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这时候,在他看来,鲁迅首先是个文学家,其次才是思想家、革命家。到了毛泽东最后岁月的一次谈话中,他却说:中国几千年来只出现过两个圣人,古代圣人自然是孔夫子,现代圣人不是我,是鲁迅。既然称之为圣人,那么敬佩的自然是其思想,难怪临死前的毛泽东,双眼已几乎失明,却还在用放大镜阅读那套人民出版社专门为他印刷的大字版《鲁迅全集》;这位在林彪进贡的“四个伟大”称号中只承认“伟大的导师”这顶帽子的一代枭雄,这时候是不是觉得自己的“雄文四卷”与《鲁迅全集》相比是显得多么渺小,而且会人亡书废,不可能传之久远呢?

  毛泽东心目中的鲁迅思想的价值,大概与我们认识的并不一致。但是,自从一九八一年海内外的鲁迅研究者轰轰烈烈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以来,他们越来越多地把研究重心从鲁迅的文学成就转入其思想价值。在今天,鲁迅首先是作为一个文学家,还是思想家,已经很难说了,所谓“鲁迅的主要贡献就是几篇小说”的说法,不过是无知者的狂言而已。文学的影响是会逐渐消失的,鲁迅思想的价值却可以是永恒。

  因此,当八十年代之初,西方现代思潮开始涌入中国渐渐打开的门户,中国学者以谈论叔本华、尼采为时髦的时候,他们才忽然发现,其实早在七十年前,非理性主义才刚刚开始在西方流行,鲁迅已经努力要把它引进中国了,这就是写于一九零七年,备受今日学者重视的《文化偏至论》。

  当中国的仁人志士迷惑于西方的船坚炮利、立宪国会,欲以西方文明变法图强的时候,鲁迅却指出西方文明早已产生了“偏至”,这些仁人志士想要引进的“物质”和“众数”〔即民主〕这两样“新文明”,其实正是在西方已经走到了末路的“迁流偏至之物,已陈旧于殊方”,不过是“由旧梦而转入新梦”而已。这在当时是怎样的眼光和胆识!即使是在现在,也是怎样的眼光和胆识!

  然而此处的所谓“物质”,指的并不是科学。鲁迅从未反对过科学,在同一年写的《科学史教篇》中,他盛赞科学道:“故科学者,神圣之光,照世界者也,可以遏末流而生感动。时泰,则为人性之光;时危,则由其灵感,生整理者如加尔诺,生强者强予拿破仑之战将云。”他所反对的,是由于科学的发达而导致的物质主义,或者说,本来意义上的唯物主义。芸芸众生只知追求物质享受,不知精神为何物:“重其外,放其内,取其质,遗其神,林林众生,物欲来蔽,社会憔悴,进步以停,于是一切诈伪罪恶,蔑弗乘之而萌,使性灵之光,愈益就于黯淡:十九世纪文明一面之通弊,盖如此矣。”

  而他所反对的“众数”,确乎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民主。他考察西方政治史的演变之后,认为以民主取代君主,固然是历史的潮流,“而众庶果足以极是非之端也耶?”西方民主到了当时,也已是百病丛生,“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使个性被扼杀,必然导至“全体沦于凡庸”。在西方已是如此,何况国民愚昧之中国?其结果,不过是以“千万无赖之尤”代替“一独夫”,“必借众以陵寡,托言众治,压制乃尤烈于暴君。”而当时力主“众数”的“所谓识时之彦”,鲁迅认为多数是拾人牙惠而不自知的“盲子”,少数是借民主之名谋私利的“巨奸”;今日再读这段话,能不让某些民主斗士汗颜?

  对此,鲁迅主张“非物质”“重个人”,“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不管是科学技术,还是民主制度,在他看来,都不是救国之道,只有国民的素质是最重要的,所以必须“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而立人之道,“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必须尊重发展个性,解放思想。“此所为明达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校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施之国中,翕合无间。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致,个性张,沙聚之帮,由是转为人国。人国既建,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更何有于肤浅凡庸之事物哉?”

  这些思想的来源,就是十九世纪末开始在西方兴起的基尔凯郭尔、叔本华、尼采等人的非理性哲学。刘半农曾赠鲁迅一联:“托尼学说,魏晋文章”,上联说的是鲁迅思想的来源,下联说的是鲁迅文风,对此鲁迅自己也认可。托是托尔斯泰,指他的博爱主义;尼自然是尼采,指他的超人主义。博爱主义与超人主义本是水火不相容的,鲁迅却能把它们都拿来为我所用,“别立新宗”,并以博爱的精神,超人的姿态,对中国社会作最为深刻的分析和猛烈的攻击。即使到了现在为许多人所不满的晚年,他领导左联,与共产党同路,而托尼的影子仍然存在,又何尝丧失一丝一毫的独立人格?他自始至终是一个外冷内热的诗人,卓然不群的战士。先生的一生,乃是博爱的一生,也是超人的一生。

(1996.1.)

                        
从鲁迅弃医从文想到的

   
鲁迅弃医从文的故事,在中国大概是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的。再过几天就是先生诞辰120周年,又恰逢美国九·一一恐怖事件让中国人痛痛快快地当了一次看客,忽然想起这个故事:

     
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

  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

  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

  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

  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

  ——呜呼,无法可想!

   
试想,如果有当时的看客后来看到这一段描述后,辩解说:我们并不是因为有人死了喝彩,事实上我们还很同情被杀者,我们只是觉得这个杀的过程很漂亮,才忍不住叫好!大家做何感想呢?

   
这一幕和这一辩解在这几天都重现了。那些为恐怖事件叫好的中国大学生们在被斥责为幸灾乐祸、没有人性,特别是在发现遇难者中也有许多中国人连自己也感到不好意思之后,委屈地辩解说:我们是在为整个过程干得很漂亮、为美国霸权主义遭受打击叫好,不是在为无辜死亡叫好,你不能说我们幸灾乐祸、没有人性!而在美国发生的惨剧倒给那些或专业或业余的“国家问题专家”提供了一个控诉美国霸权主义的机会,他们忽然记起了久违的巴勒斯坦、伊拉克、南斯拉夫难民,甚至几十年来第一次为巴勒斯坦的悲惨遭遇“流了泪”,迫不及待地长篇大论清算美国霸权主义的历史罪行,把恐怖主义罪行拐一个弯推到了美国当局头上并大义凛然地为其指出了出路,雄辩地论证恐怖事件在美国大地发生的必然性、合理性甚至必要性,虽然学了乖先表态对无辜死亡“深表哀悼”(哀悼中还能做如此雄辩的剖析不能不让人佩服其定力),也让人不能不闻到了心里那声“活该”的窃喜。

   
什么是幸灾乐祸?“见人遭受灾祸而高兴”(《辞海》的解释)是也,不管是因为什么动机、为了什么缘故而高兴。那些向本拉登表忠心、以恐怖分子自诩、哀叹中国怎么不出这样的勇士、恨不得多死几个人、乃至津津乐道地研究起“更先进”的恐怖手段的人,以及包括那些不知不觉地应用恐怖主义理论、论证美国人民必须为他们选出的政府犯下的“罪行”偿命的人,固然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嗜血;而那些因为恐怖过程干得漂亮、美国霸权主义受到打击或者别的其他什么原因而叫好的人,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冷血,不管事后如何表白,在他们叫好的时候,已无视了这个打击美国霸权主义的艺术化过程的必然结果是成千上万的死难者。许多国人见到
“美国”两字就要昏了头脑,那么不妨设想一下:当你读到广东某个合资企业起火灾烧死多名女工的报道时,能不能因为不仁厂主的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失而大叫“烧得好”?

   
不要幸灾乐祸,并不等于就要去关心一切苦难,否则除了整天伤心落泪、长吁短叹就什么也别想干了。我因为在美国生活,所以更关心发生在美国的惨剧;因为是中国人,所以也关心发生在中国的灾难;而对其他地方的惨剧、灾难,则未必会引起我的震动、关心,我觉得这很正常。所以我总怀疑那些在这时候突然变得异乎寻常地关心受过美国欺压、或可能要受到美国欺压的国家的平民百姓的命运的人的诚意。对与己无关的悲剧,不管是悲伤还是淡漠,都是人之常情。幸灾乐祸则只能归咎于对无辜者的恻隐之心已经丧失,对生命的尊严变得麻木了。

   
那一次偶然的“看客”事件,使得鲁迅改变了对中国国民的看法,以毕生精力力图改变“国民劣根性”:

  ……因为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

  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

  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

  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这一段名言已被引用了无数次。引用者的用意无非是要说明,只有改变国民的精神,才能使中国变得强大,才能再避免去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这大概也是鲁迅的意思。在这里,中国强大是目的,而改变国民精神只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但是这次的“看客”事件却使我对这种说法产生了怀疑。改变国民精神应该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事实上,不改变国民精神,中国也未必就不能强大。鲁迅的杂文之所以被公认为仍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就是因为我们时代的国民精神和鲁迅时代相比并无多大的变化,而中国已经强大了许多。中国成为发达国家、世界强国乃至超级大国,取代美国成为世界警察,也并非不可能,但是如果国民还是这样的国民,人文精神未深入人心成为立国之本,造就的也不过是像纳粹德国、苏联一样的超级大国,国民也不过是从示众的材料和看客变成了杀人的材料和看客。这就是为什么我想到这些缺乏基本的是非观念、不知人道为何物的都是些以后会对中国的命运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的年轻知识分子,不寒而栗。

   
在这一事件中表现出“人性”的,在别的事件中未必就都有“人性”,特别是里面有些人乃是“候补汉奸”,对中国的灾难向来幸灾乐祸。在这一事件中丧失了“人性”的,在别的事件中也未必就没有“人性”。他们可能对自己的亲友也是非常有人情味的。所以有“人性”的不必觉得高人一等,没“人性”的也不要觉得受了侮辱,拼命想刷清自己。更重要的是,这种恻隐之心是怎么在中国人当中普遍丧失的,又该如何反省、找回、重建?那些反人文精神的、包括借机传教的青年“导师”
因此最值得我们鞭挞。被扭曲的天性很难再改变,因此还只能是“救救孩子”,鲁迅先生在八十多年前的这声呐喊依旧振聋发聩!

(20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