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汉区法院法官虚构事实枉法裁定

11 04 2013年

这是2009年武汉江汉区法院受肖传国指使派人到北京从我妻子银行帐号划走4万多元的手续:强制执行裁决书(里面虚构事实公然撒谎说曾向我送达过执行通知书)、给银行的划款通知书、执行法官的证件(执行法官向肖传国透露我妻子存款情况并公布在网上)。现在武汉中院承认执行错了,要把款退还给我妻子,同时第一次给我送了执行通知。我将追究肖国雄、周中川、余文庆、刘辉、鲁林这些这些法官徇私枉法的责任。我妻子这笔款被武汉法院盗走4年期间的利息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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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又派人到北京找我要钱赔偿肖传国的“精神损失”

11 04 2013年

2005年武汉江汉区法院判决我损害肖传国名誉,赔偿其精神损失3万元,武汉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但一直没有发执行通知。2009年我们发现江汉区法院偷偷从我妻子帐号划走4万多元,我们即提出异议。今天武汉中院和江汉区法院各来两名法官找到彭剑律师,前者承认执行错误,退还我妻子款项,后者则是给我发执行通知。武汉法院仍然坚持执行一个荒唐的错误判决,这是什么意思?肖传国又找到关系了?而且据报道以前由于中央高层的批示不敢来找我执行,后来见风头过了来执行又执行错了,这是我第一次接到执行通知,难道还要我为法院的错误买单,缴纳这么多年的利息吗?我妻子这笔款被武汉法院盗走4年期间的利息怎么算?

2009年武汉江汉区院派人到北京从我妻子的银行帐号划走4万多元后,补寄了一张强制执行通知,谎称曾向我发过执行通知而我未履行,所以来强制执行。我们提出异议,要求该院出示我或我的律师签收执行通知的证据,他们拿不出来。现在等于承认了法院在判决书里公然撒谎,该不该追究肖国雄、周中川、余文庆、刘辉、鲁林这些法官徇私枉法的责任?其执行法官把我妻子存款情况透露给肖传国在网上公布,该不该追究其徇私枉法侵犯公民隐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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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氏反射弧手术又想要“合法”地害人

28 03 2013年

肖传国宣布他恢复了执业资格,其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神源医院也发公告声称,即日起在该医院做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患者如果一年半内无效即全额退款,意味着该医院要公开地开始做肖氏反射弧手术(以前被揭露过偷偷地做该手术)。其雇佣的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也发律师声明,声称深圳神源医院的公告“合法有效”。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声明声称,卫生部从未发布任何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行政决定或行政命令文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2012年5月接受财新网记者的采访中承认卫生部从未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

这是有意歪曲卫生部新闻发言人的意思。财新网的报道(http://china.caixin.com/2012-05-08/100388020.html )的标题就是《卫生部:从未批准肖氏反射弧手术临床应用》,里面写得清清楚楚:

【在5月8日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回答财新记者提问称,卫生部并没有批复过肖传国的两个医疗技术可以在临床进行推广使用。
在早前于4月12日召开的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宋树立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肖氏反射弧手术或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下称“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有关问题,卫生部的态度是明确的,“目前,这个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循证医学证据尚不足,对这个技术是否适用于临床应用,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也就是说,这项医疗新技术目前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还不允许开展临床应用。
2011年12月,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了深圳神源医院的执业登记注册,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肖传国。宋树立表示,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已约见肖传国,告知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这难道不是叫停肖氏反射弧手术?卫生部没有叫停的,是肖氏反射弧手术的研究,这和临床应用完全是两回事。这也说明,肖传国及其代理人一贯混淆研究和临床应用,把患者当小白鼠。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声明还声称,肖氏反射弧手术早在1999年和2004年已经通过卫生部组织临床医疗技术成果鉴定,依据《行政许可法》,该成果的推广应用不需要卫生部的行政许可,不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

这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无知。《行政许可法》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肖氏反射弧手术属于“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第三类医疗技术,根据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属于第三类的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当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第三十二条规定:“卫生部负责审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第五十七条规定:“本办法发布前已经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医疗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规定向技术审核机构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技术审核申请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不予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的,一律停止临床应用第三类医疗技术。”

即使肖氏反射弧手术以前以通过科技成果鉴定为由而“已经临床应用”,那么也必须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的6个月内(2009年11月1日之前)提出审核申请,肖氏手术既然从来没有提出过审核申请,就必须停止。

去年10月深圳市卫人委医管处处长周复曾向记者表示,“既然卫生部已经明确不能临床推广,那么深圳任何一家医院都不能开展肖氏手术,卫人委将进行监管。任何人发现有医院开展肖氏手术,都可以向卫人委举报。”(http://news.sina.com.cn/o/2012-10-24/081425426592.shtml )现在肖传国深圳神源医院发公告要开展肖氏手术,任何人都可向深圳卫人委举报。

至于肖传国的医院宣布做肖氏反射弧手术的患者如果一年半内无效即全额退款,那不过是江湖医生惯用的骗人的广告手段。状告肖传国却不被法院受理的300多个肖氏手术受害者,哪个拿到了退款?肖传国反而污蔑这些受害者是医闹。何况这又不是买东西,而是做有害身体的实验性手术,即使无效而能得到退款,对身体的伤害却无可挽回。据我们的调查,做过肖氏手术的患者不仅无一例成功(包括肖传国在媒体上大肆宣传的几个成功病例,经调查也都是失败的),而且39%的人不同程度的致残。

2013.3.27.



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三

20 03 2013年

【方舟子按:第4、第5条是最强的剽窃证据。】

深圳大学不要脸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三

作者:直言不说

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二发出后,搜狐微博有人说孙副没反驳不算默认。这里我再解释下:我开始是想看看孙副的期刊论文是否有抄袭,查到的证据表明孙副期刊论文后发而别人的论文先发,于是孙副反驳说别人抄了他更早的博士论文。经过查看孙副的博士论文确实先完成。故我进行了更正声明。并开始查孙副的博士论文,并将查到的第一批证据提交,发表于新语丝。孙海峰微博证明其知道了关于其博士论文抄袭的指控,但是没有正面反驳,仅在辱骂方嫂时说自己仅仅是漏了注释。而我现在找到的证据证明孙副在说谎,他写博士论文可不仅仅是漏了注释,而是故意侵占别人的成果,并恶意改写,妄图瞒天过海。孙海峰这样的人都能博士毕业,其导师和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难辞其咎,而深圳大学敢聘其为副教授和传播系副主任,也算是不要脸到极点了。

下面是一些新的证据,表明孙海峰博士论文故意改写别人的话,不注明出处,是赤裸裸的抄袭!

1.孙博文第68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尼采在《善恶之彼岸》中写道:“当你长久地窥视着深渊时,深渊也在窥视着你。”】没有说引自哪本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信息方式》,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134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无论谁与怪物搏斗,都应保证在此过程中不要变成怪物。当你长时间窥视深渊时,深渊也就窥视着你。–尼采,《善和恶的彼岸》』

如果看一下孙副的博士论文,就会发现,孙副看过波斯特的《信息方式》一书,并有引用。不知为何这里却不引用呢?而且改写书名与文字,想假装是自己的阅读体会?这如果都不算孙副有抄袭的故意,不知道什么算?孙副请解释下自己这么写算什么?

而且,国内有一本翻译尼采的这本著作的书,书名和孙副引的名称一致!

2.孙博文第101页最后到102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早在上个世纪中叶便曾宣称:“在电子对代,我们以全人类为自己的肌肤”。】没有说引自哪本参考文献?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商务印书馆2000,麻省理工学院版序第3页中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我们是电视屏幕。。。。。。,我们身披全人类,人类就是我们的肌肤。”』

情况同上,孙副博士论文对此书有引用。这里又想将此内容据为己有吗?

3.孙博文第22页页脚2的文字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原文用的是electric(电力)一词,虽然通常译为“电子”,但其内涵要比目前通行的“电子”(electronic)概念更有包容性。】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何道宽译。书中第20页的脚注2是这么写的『电力技术/时代(electric technology/age)——相当于现在通用的电子技术/时代,本书中的这一术语均可作如是观。麦氏这本书问世于1964年,那时学术界的通用语诗电力技术/时代,而不是如今的电子技术/时代。』孙副这是东施效颦吗?孙副是总结下又想当自己的东西了。

4.孙博文第82页第一段第三句话是这么写的【作为主客体互动的空间边界,使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的两个世界彼此分离而又联系。】没有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24/25页第二段讲到“界面”这一术语,是这么写的『我们暂且可以这样说,界面介于人类与机器之间,是一种膜,使相互排斥而又相互依存的两个世界彼此分离而又相连。』

孙副这算抄袭吗?还是又打算说漏了参考?

5.孙博文第82页第一段中间有段话是这么写的【对电脑这样的对话式机器而言。界面的意义尤为突出,因为人/机分野的每一边如今都开始具有其自身的现实存在;监视器屏幕的这一侧是牛顿式的物理空间,而那一侧则是虚拟化的网络空间,而其中又晃动着无数他人的影子。界面是人类与机器之间进行对话协商的敏感区域,输入输出的方式决定了电脑对人而言是什么工具,也决定了人通过工具建构一个什么样的主体。】没有参考文献。

查波斯特《第二媒介时代》,范静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第24/25页第二段中是这么写的『在诸如电脑这样的表征性机器中,界面问题尤为突出,因为人/机分野的每一边如今都开始具有其自身的现实存在;监视器屏幕的这一边是牛顿式的物理空间,而那一边则是赛博空间(cyberspace又译网络空间)。高品质的界面容许人们毫无痕迹地穿梭于两个世界,。。。。。。界面是人类与机器之间进行协商的敏感的边界区域,同时也是一套新兴的人/机新关系的枢纽。』

孙副又打算据为己有了,改写、改写、再改写,孙副觉得这样就是自己的原创啦。孙副这么写博士论文太欺负山东大学了!

6.孙博文第111页结尾到112页开始有段话是这么写的【麦克卢汉早就指出:“照片这一媒介使人的感性知觉所发生的彻底转换中,涉及到自我意识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发展改变了人的面部表情和面部化妆,其速度之快,与它改变入的身体姿态的速度一样是立竿见影的——无论是公开场合中的体姿还是私下的体姿都受到改变。”】这里没有注明引号内的文字出自哪儿?

查麦克卢汉《理解媒介》第248页第一段中是这么写的【而且,照片这一形态的媒介使人的感性知觉所发生的彻底转换中,涉及到自我意识的发展。自我意识的发展改变了人的面部表情和面部化妆,其速度之快,与它改变入的身体姿态的速度一样是立竿见影的——无论是公开场合中的体姿还是私下的体姿都受到改变。】

孙博文文字略有变化,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孙副忘记引参考了;二是孙副故意的。但是按照孙副自己的定义,即使是自己的疏忽忘记标出参考也算抄袭,所以这条在孙副来说也算抄袭了。

这篇也先到这里吧。

2013.03.15



再说钟南山院士应慎言

14 03 2013年

钟南山院士接受一些媒体的采访,回应我在《钟南山院士应慎言》一文中对他的批评。对“灰霾对肿瘤的影响是肯定的,北京地区肺癌患病率增加2.42%”的说法,钟南山回应说,他的肺癌患病率增加百分比的数据,来自北京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没什么可说的”。这还是有可说的。北京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的说法是,2001至2010年,北京市肺癌发病率增长了56%,年平均增长率为2.4%。(http://news.sohu.com/20121122/n358386604.shtml )即9年来北京市肺癌发病率增长了56%是原始数据,年平均增长率2.4%是换算出来的,而且还换算错了,简单的数学计算可以算得年均增长率应是5.07%。关键是,对癌症讲年均增长率没有什么统计学意义,北京也是三年才统计一次。

针对雾霾与肺癌发病率的关系,钟南山向BTimes中文网表示,自己并没有做过雾霾致肺癌方面的研究,所说的言论,是依据最新的拥有大量样本的国外研究,而方舟子的言论依据则是2006、2008年的研究,“可能方舟子不是专注于这方面的专家,对最新的研究成果不是很了解。”(http://cn.ibtimes.com/articles/23268/20130312/213853.htm )他在《中国青年报》上的回应说得更详细:“他引用的肺癌患病率和灰霾无关的研究报告是2006、2008年的资料。我的资料是2011年、2012年的。美国医学会进行了26年的跟踪研究,研究对象有18.8万人,其中1161人最终患上肺癌;还有日本学者8年多的时间对6600个患者进行的研究,都能支持我的观点。”(http://zqb.cyol.com/html/2013-03/12/nw.D110000zgqnb_20130312_4-T03.htm )此前钟院士在该报上对该研究还有更详细介绍:“为了更严谨地论证这个问题,他还咨询了多位外国专家。美国已经做过相关实验。在那场持续26年的实验里,共有18.8万多人被纳入,其中有1161个人最终患上肺癌。而在排除了诸多干扰因素的情况下,美国专家的结论是,PM2.5每增加10个微克,肿瘤病死率会增加15%~27%。在丹麦与日本有过相同的调研,结论也相差无几。”(http://zqb.cyol.com/html/2013-03/06/nw.D110000zgqnb_20130306_1-T01.htm )

钟院士的意思是我引用的材料是过时的,他引用的材料是最新的,更专业。其实我引用的论文中有一篇是2011年的。倒是钟院士引用的最新资料大有问题。他说是美国医学会的研究,但是我在美国医学会会刊(JAMA)上怎么也找不到,经多方搜索,才发现他其实根据的是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研究人员发表在《美国呼吸与病危护理医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http://ajrccm.atsjournals.org/content/184/12/1374.long )。该论文根据在1982年参加美国癌症学会癌症预防研究的近120万人到2008年共26年的情况,从中抽出188699人终身不吸烟者进行研究,其中有1100人死于肺癌,结论是pm2.5浓度每增加10个微克/立方米,肺癌死亡率增加15%~27%。

首先,这是关于肺癌死亡率的研究,不是肺癌发病率的研究,这二者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不能拿肺癌死亡率的研究来作为肺癌发生率增加的依据。钟院士引用的日本研究成果也是关于肺癌死亡率的,而不是肺癌发生率的,论文见:https://www.jstage.jst.go.jp/article/jea/21/2/21_JE20100098/_article 。而我引用的1998~2011年的资料,才都是关于肺癌发生率的。

其次,这项研究只是关于终身不吸烟者的研究,但钟院士的表述,会让人误以为是关于普通人群的。就像我以前说的,吸烟是肺癌患病的首要因素,对吸烟者来说,pm2.5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相关研究见:http://www.ncbi.nlm.nih.gov/pubmed/18633326 )。

顺便说一句,“pm2.5浓度每增加10个微克/立方米,肺癌死亡率增加15%~27%”听上去似乎很吓人,其实是很小的影响,因为对不吸烟者来说得肺癌死亡是小概率的事件,增加15%~27%也仍然很小。所以论文结论也说该研究只是证明了环境中的pm2.5浓度对肺癌死亡率有“小而可测量的增加”。正因为影响即使有的话也很小,所以才有争议,才有别的研究没能发现大气颗粒物与肺癌发病率、死亡率有关系。

钟南山表示,目前有多少人分别是由抽烟、雾霾引发肺癌,“还没有任何准确的数据”。(http://zqb.cyol.com/html/2013-03/12/nw.D110000zgqnb_20130312_4-T03.htm )

数据是有的。根据美国肺协的资料,近90%的肺癌是因为一手烟导致的,氡气导致了10%,职业接触致癌物导致了大约9~15%,户外空气污染导致1~2%。(因为肺癌有的是多因素引起的,所以合并风险超过100%,见:http://www.lung.org/lung-disease/lung-cancer/resources/facts-figures/lung-cancer-fact-sheet.html )

退一步说,如果钟南山不承认这些数据,而认为目前有多少人分别是由抽烟、雾霾引发肺癌还没有任何准确的数据,那么他为什么一开始就把北京地区肺癌发病率的增加肯定地归咎于灰霾的影响呢?

    最后我需要声明,我与钟院士的争论,不是关于雾霾对人体有没有危害,该不该治理的争论。而是关于一个医学界权威专家在向公众转述医学科研成果时,应该做到严谨而准确,不能为迎合公众对雾霾天气的关注,而夸大其危害。

2013.3.13.



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二

11 03 2013年

深圳大学不要脸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二

作者:直言不说

年前揭发孙海峰博士论文有抄袭黄鸣奋《超文本诗学》一书的行为,孙副在微博没反驳,不知道这算不算默认?其实孙副还不止抄袭了这些,可以说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对孙副的博士论文提供了很多素材,可惜孙副为了达到自己原创的目的,在正文没有一处引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仅在正文18页介绍大陆学者对网络文化的研究现状时,提到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一书的书名,并称赞黄鸣奋的研究“代表着目前国内网络文艺学的研究水平。”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出现在了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列表中,而正文中引过的参考文献却有很多并未出现在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列表。如果不是孙副在后面列出黄鸣奋的《超文本诗学》,要想查到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的证据还真不是那么容易!下面接着上一篇继续提供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的证据,有些证据表明孙海峰有严重的学术道德问题。

以下是一些新证据:

1.孙博文117页脚注2是这么写的【G.Deleuze & F.Guattari,A Thousand Plateaus,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1980.Trans,Brian Massumi,London:Athlone P,1998,P.25】
在黄鸣奋写的《超文本诗学》(2002年)在第186页的脚注2是这么写的『Deleuze,Gilles,and Felix Guattari,A Thousand Plateaus,Capitalism and Schizophrenia.1980.Trans,Brian Massumi,London:Athlone P,1988,P.25』

两者除了作者名称的写法稍有不同,还有一重要不同:时间。孙博文是1998,而黄鸣奋写的是1988,我查阅原文是1987年12月21日,可见这里孙海峰绝没有看过原文,而是根据别人写的意思自己组织,然后再抄袭别人的参考文献,结果还写错时间了。否则请给个1998年英文版的来给大家看看?

更搞笑的是,原文第25页主要介绍“根茎结构”的意义及特点,这里可以引黄鸣奋的翻译『根茎没有开端或者末尾;它总在中间,在事物之中,宛如插曲。树是分支,但根茎是同盟,唯一的同盟』,该页后续的主要内容还包括:介绍根茎结构与树结构的不同,各部分采用“与”的逻辑进行连接,推翻了主体论,去掉基础,使开始与结尾没有意义等……(感兴趣的可以看原文),而孙博文是这么写的【德勒兹(G.Deleuze)在《千座高原》中称之为“根茎结构”,它蔓然无际而四通八达,又却永远处于意义滑移之中变动不居,具有异质杂生的“游牧”性格。】,“具有异质杂生的‘游牧’性格”这个孙副是怎么从原文25页看出来的?

其实黄鸣奋的书中确实都介绍了德勒兹这本书的主要观点,包括异质性和“游牧民”思想,这个基本是德勒兹的招牌观点,包括“根茎结构”,而且很多翻译有关德勒兹思想的书都写有这些内容。但是这些概念并非都是在25页提出来的,仅有“根茎结构”是25页提出的。孙副在此时明显的总结《超文本诗学》一书中有关德勒兹的内容,然后注明引自英文原文,这就将别人的阅读心得变成了自己看原文的心得体会,并抄袭和抄错别人的参考!孙副,这算赤裸裸的抄袭吗?这条证据也证明孙副还是知道什么是抄袭的,所以他做了改写,并加入自己的总结,想蒙混过关的心态一览无余!

2.孙博文15页最后一段到16页是这么写的【在比较专门的超文本文学、美学和网络艺术方面的述著中,以尼尔森(T.H.Nelson)、兰道(G.P.Landow)、波尔特(D.BoRer)和阿瑟斯(E.J.Aaresth)等人的理论影响较大。尼尔森于1965年首先提出了“超文本”的理论模型,将电子记忆体的交叉索引发展为一种以节点和链接为要素的信息组织方式,引发了意义深远的超文本革命,并在1982年的《文学机器》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关于“非线性叙事”(nonlinearaity narrative)的思想。兰道则于在《超文本:当代批评理论与技术的集萃》一书中将网络与当代文学批评理论联系起来,从互文性、复调、去中心化等方面阐发了当代电子美学与克里斯蒂娃、巴赫金、德勒兹、德里达等思想家的之间的理论联系。波尔特在《书写空间》中将电脑媒介理解为新型的“书写空间”之一,提示了历史上写作技术的变迁对个体心灵与社会文化的巨大影响。阿瑟斯1995年在其博士论文《电子文本:遍历文学透视》中引入了动力学上的“遍历”(ergodic)范畴,将电子艺术的解读机制从“互动”(interactive)的层面推进到更富有主动意味的“遍历”层面。另外还有乔伊斯(M.Joyce)等颇具后现代风格的作家在积极进行电子文学实践,并产生了一系列探索性的超文本作品。】其页脚注明如下:
T.H.Nelson:Literary Machines.Mindful Press,1982.
G.P.Landow:Hypertext:The Convergence of Critical Theory and Contemparary Technology.Baltimore(M.d):Joh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2.
J.D.Bolter.Writing Space:the Computer,Hypertext,and the History of Writing.Hillsdate,New Jersey:Lawrence Erlbaum,1991.
E.J.Aaresth.Cybertext:Perspective on Ergodic Literature.Baltimore and London: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7.
乔伊斯1987年创作的超文本小说《下午;一个故事》(Afternoon,A Story)用多向链接的方式展开叙事,被认为是超文本文学的开山鼻祖。

看来孙副应该是看原文后的总结了,可是查黄鸣奋《超文本诗学》一书,多处文字意思与孙博文一致,现抄录关于兰道的描述如下:

黄鸣奋《超文本诗学》一书512页中是这么写的『在超文本美学领域,兰道是最负盛名的理论先驱之一。他的研究成果集中体现于《超文本:当代批评理论与技术的荟萃》修订本。在这本书中,他首先追溯了超文本的由来,阐述了布什、德里达、纳尔逊等人对于超文本发展的贡献,然后,从文本的开放性、互文性、多声部、非中心化、“根茎”隐喻等多种角度分析了超文本与当代文学批评理论的联系。经他剖析,克里斯蒂娃、巴赫金、德勒兹等人的影响豁然显露。』

其他人的叙述可以查黄鸣奋《超文本诗学》一书91,281,512-517页等处。

3.孙博文第46页顶第一个引语后是这么写的【由于制作了无数脱离原本而存在的拷贝,因而众多的复制品取代了独一无二的原作;】没有写明引自哪儿。

而本雅明:《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王才勇译,中国城市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中是这么写的『由于它制作了许许多多的复制品,因而它就用众多的复制物取代了独一无二的存在;』

孙副,这个在你的头脑中算抄袭还是写作不规范?还是算自己的原创?后面还有这样的例子,就不一一问孙副了!

4.孙博文122页脚注2注明是严锋《数码复制时代的知识分子命运》,载《读书》1997年第1期。没有说明哪一页,所引的文字注明为【“在这样一种文本的乌托邦中,一切要素都平等地和平共处。我们像风一样自由地在无数的文本之间穿行,而过去则只能乘坐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停靠站点的定班车。阅读不再是一种不可逆的线性的历史过程,而变成了交互指涉的快乐游戏。这种阅读具有一种非时间化的意识流的结构,仿佛电影里的蒙太奇镜头,这是一幅全面解构的图景。”】而在引语之前的文字是这样写的【以至文章与文章之间的固有界限也被摧毁殆尽。在传统的篇章结构中,相对于正文而言脚注、尾注这些东西只拥有仆从的、边缘的身份(德里达便曾经致力于对这种中心——边缘关系的颠覆)。然而在超文本空间中,无需乎解构的操作,中心便已自动地烟消云散,脚注、尾注们可以随时摇身一变升格为正文。】

查阅严峰文章,页码为22,其被引段是这么写的『文章与文章之间的界限被摧毁殆尽。在传统的篇章结构中, 相对于正文而言, 脚注、尾注这些东西只拥有仆从的、“边缘”的身份, 德里达便曾经致力于对这种“ 中心一边缘” 关系的颠覆。现在可好了, 无需乎解构的操作, 中心自动地烟消云散。脚注、尾注们摇身一变, 升格为正文。在这样一种文本的乌托邦中, 一切要素都平等地和平共处。我们像风一样自由地在无数的文本之间穿行, 而过去则只能乘坐有固定的路线、固定的停靠站点的定班车。阅读不再是一种不可逆的线性的历史过程, 而变成了交互指涉的快乐游戏。这种阅读具有一种非时间化的意识流的结构, 仿佛电影里的蒙太奇镜头。这是一幅全面解构的图景。』

孙副请解释下,为何引的时候抹掉上半截?欺负没人看你引的原文吗?这绝非孙海峰疏忽,因为第一句话他作了改写,大约是想将这段据为己有进行改写,后来不知何故忘记了还是就想欺负答辩评委看不出来呢?

5.孙博文51页脚注1是这么写的【莱布尼兹在计算机发展史上的地位值得大书特书,其影响最深远的贡献要算是“普遍语言”的设想。莱布尼兹对于这一语言的期望是通过记号操作判定对象间的严格关系。认为“普通语言”会使推理中的错误完全避免,只要哲学家们围坐一桌说“我们来算算吧!”无休止的哲学争论便会立即停止。当然莱布尼兹并未实现这一伟大设想,但他的工作激发了后人的探索,并导致了现代符号逻辑(尤其是计算机的基本语法——布尔代数)的产生。】

查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现实的形而上学》一书第36页中有句话是这么写的『对党派之争,莱布尼兹也许会说:“让我们把这个问题交给通用语言,然后让我们坐下来算算看。”』实际只要查看海姆这本书的35-37页和96页,就可以发现孙博文是对其内容的改写。否则请孙海峰提供下原始出处?

6.孙博文32页脚注1是这么写的【按照莱布尼兹的观点,每一个“我”都是封闭的单子,没有向外界敞开的任何“窗口”。人们觉得自己与外界有交流只不过是假象,实际上单子间是“前定和谐”的。这种前定和谐说否定了人的自由意志与社会交往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而当代网络生活所带来的最大启示在于:个体在是交往中不断建构自身的,“单子”是有“窗口”的——目前最流行的“视窗”(Windows)电脑界面系统便构成丁一个的绝妙的象征。】

查海姆《从界面到网络空间–虚拟现实的形而上学》一书第100页中有句话是这么写的『用莱布尼兹的简洁表达就是:“单子没有窗户。”』

7.孙博文46页第一段末尾中是这么写的【如果本雅明活到如今的数字化复制时代,一定会对“复制”这个命题的深刻性有进一步的认识】没写引自哪里。

查严锋《数码复制时代的知识分子命运》第18页第二段中是这么写的『如果本雅明活到数码复制时代, 一定会对复制这个命题的深刻性有进一步的认识。』

实际孙博文在这段表达的意思基本和严峰文的第二段意义一致,看一看两者的原文进行比较就一目了然。

8.孙博文34页最后一段中是这么写的【“审美”(aesthetic)源自希腊语的(希腊文)(aesthesis)、(希腊文)(aisthanesthai)和(希腊文)(aesthetos),表示与感觉与知觉有关而并无任何艺术论的内涵】没说引自哪儿。

查韦尔施《重构美学》,第104页第三段第二句是这么写的『“美学”可以上溯到源自希腊语的(希腊文)(aesthesis)、(希腊文)(aisthanesthai)和(希腊文)(aesthetos),该词用以概述感觉与知觉,先于任何艺术论内涵』

好吧,这篇也先到这儿吧!

2013.03.4



钟南山院士应慎言

9 03 2013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接受采访时表示,灰霾对肿瘤的影响是肯定的,北京地区肺癌患病率增加2.42%。

钟院士的这个说法犯了三个错误。

第一,对一个年发病率万分之几的疾病,说患病率增加2.42%是没有统计学意义的,正确的说法是北京地区2001至2010年北京肺癌发病率增长56%。

第二,吸烟(包括吸二手烟)是肺癌的首要病因,约90%的肺癌因吸烟导致,其他的可能病因包括遗传因素、石棉、氡气、慢性阻塞性肺病、空气污染。大约1%肺癌死亡与空气污染有关。目前关于大气颗粒物与肺癌发生率的研究很少,有的研究发现二者没有关系(Epidemiology. 2008;19:702–710. Int. J. Cancer. 2006;119:169–174.),有的研究发现有关系(Health Perspect. 1998;106:813–822. Int J Environ Res Public Health. 2011;8(6):1865-71)。如果钟院士自己的研究发现了雾霾能导致肺癌,那也应该首先写成论文在经过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再向公众报告。未经同行评议就向媒体透露自己的研究成果,是违背学术规范的,对事关公共卫生的问题违背学术规范,则是很不负责任的。

第三,肺癌的发生是一个长期的缓慢过程,即使能确定雾霾与肺癌的关系,那也是多年来长期生活在雾霾环境中所致,而不是今年出现雾霾,明年就得肺癌。北京近十年来肺癌发病率增长56%,病因必定是十年前或更早就有了。

作为一个医学家,特别是一个地位崇高的医学家,说话要谨慎,不能因为雾霾现在成了舆论焦点,就拿它说事凑热闹。

2013.3.9



辐射是不是武汉协和医院妇产科医生集体患甲状腺癌的因素?

24 02 2013年

武汉协和医院多名妇产科医生被查出患有甲状腺癌一事引起了舆论很大的关注。即使普通人也不难理解,多名同一科室的医生集中爆发一种并不常见的非传染性疾病,只能说明其工作环境有问题。但有的专业人士却不这么认为。除了院方简单地发表了一个声明声称工作环境检测结果正常外,更有人试图从理论上证明甲状腺癌高发与电离辐射无关。

武汉协和医院乳腺甲状腺外科黄韬教授认为,射线不是甲状腺癌发病主因,更不是唯一原因。医学上所说的由射线引发甲状腺癌,特指广岛长崎核爆和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以后,幸存者中的癌症发病人群。(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02/23/22403505_0.shtml )

我手头有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教授I. Ross McDougall写的《临床甲状腺癌》(Thyroid Cancer in Clinical Practice,2007年版)一书,该书指出:“辐射和遗传是(引发甲状腺癌的)两个重要因素。辐射引起能致癌的突变。……不同剂量的辐射对甲状腺有不同的效果,组织接受中间剂量(0.1~10Gy)的辐射是致癌的……许多年来,大部分的数据都支持这个结论,即外源性辐射,主要是X射线,更可能引发甲状腺癌。”书中列的能引发甲状腺癌的辐射因素第一条是诊断用X-光、CT扫描。即辐射是引发甲状腺癌的主要因素,X射线外部辐射是其中之一。黄教授却既否认射线是发病主因,又否认射线包括外源性辐射,莫非黄教授认为斯坦福医学院的教授搞的不是医学?

黄教授于2011年5月 在《中国实用外科杂志》上发表了一篇论文《ATA、NCCN及欧洲分化型甲状腺癌临床指南异同点和国内应用探讨》,文中介绍了美国甲状腺学会(ATA)、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NCCN)和欧洲肿瘤内科学会( ESMO)等发布的甲状腺癌临床指南。其中特别提到:“各家指南均非常重视甲状腺癌家族史和个人射线接触史。”“而我国主流的教材和参考书主要考虑的是临床症状和体征,普遍比较忽视个人射线接触史和甲状腺癌家族史。这点需要我们在临床实践中留意和重视。”

而现在黄教授却断然否定个人射线接触史对甲状腺癌发病的重要性,是在撒谎,还是那篇论文是别人的代笔?

还有人说:“甲状腺癌总体发病率在25%-40%之间是近年来医学界的共识,这其中绝大部分(90%以上)都是根本无需关注的隐匿性癌。现在由于影像技术的发展,这些隐匿癌被大量检出,造成了甲癌新发病例急剧升高的假像。”“甲状腺癌存在严重的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的问题,在医务工作者中尤为严重。”

在我检索到的关于甲状腺癌的医学文献中,并无“甲状腺癌总体发病率在25%-40%之间”的说法,不知这“近年来医学界的共识”从何而来?

甲状腺癌的年发病率大约是10/10万人,仅占癌症总数的1%,去年在中国癌症病例中排第10,无论怎么算也到不了“总体发病率在25%-40%之间”,否则其他更常见癌症的总体发病率岂不都要达到100%?

这个“总体发病率”其实指的是在做尸检时发现甲状腺有隐匿性微小肿瘤的比例,也就是尸检检出率。但是各国对此研究的结果不一样。最高的是1985年芬兰尸检检出率达35.6%(Cancer. 1985 Aug 1;56(3):531-8.),这就是40%的由来。最低的是美国,只有0.01% (Acta Otorhinolaryngol Ital. 2009 December; 29(6): 296–304.),美国别的研究是2%(Am J Otolaryngol. 2005 Mar-Apr;26(2):87-90),3%(Hum Pathol. 1988 Jun;19(6):689-96.)。巴西是1%(Cancer. 1989 Nov 1;64(9):1888-93.)或7.8%(Endocr Pathol. 2006 Summer;17(2):165-73.),匈牙利是4.52%(Thyroid. 2005 Feb;15(2):152-7.),瑞典是7%(Cancer. 1984 Apr 15;53(8):1790-2.),冰岛是7%(Pathol Res Pract. 1992 Aug;188(6):747-50.),阿根廷是11%(Cancer. 1989 Jul 15;64(2):547-51.),日本是11.3%(Cancer. 1990 Mar 1;65(5):1173-9.)。

就算你要用尸检检出率来等同于总发病率,为什么只取20多年前芬兰人的最高数据,而无视其他国家要低得多的更新的数据?

近年来甲状腺癌发病率急剧升高(其实也就是高了一、两倍)并非都是检测技术发展导致的假象。按《临床甲状腺癌》一书的说法,除了检测技术的进步外,原因还在于由于核试验放射性灰尘和医疗辐射导致的真实增加。

退一步说,就算武汉协和妇产科女医生集体患癌是过度检查引起的,那么为什么该院其他科室的医生没有查出?难道只有妇产科女医生在体检时受到了特别的关照?为什么武汉其他三甲医院的医生没有出现集体患癌的现象?难道那些三甲医院的体检技术远远比武汉协和落后?甲状腺癌女性发病率比男性高得多(大约3倍),但是所有的尸检研究都指出,隐匿性甲状腺肿瘤的男女检出率都相同,甚至男性略高于女性,那么在过度检查时为什么没有查出男医生患癌?

武汉协和医院多名妇产科医生集体患甲状腺癌是不寻常的小概率事件,需要由独立的机构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查出原因,即使认为那是正常现象,也应该给出站得住脚的科学解释。迫不及待地想从理论上断然截然否定这一罕见现象,是荒唐而没有人性的,“只能蒙蔽不懂科学的人”——这是武汉协和医院核科张永学教授骂我的话,我给它还回去。

2013.2.23.



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孙海峰的博士论文严重抄袭

4 02 2013年

方舟子按:深圳大学传播系副教授孙海峰曾经声称如果他的博士论文被发现抄袭,他就放弃博士学位。前年我已发现其博士论文(写于2003年)有几处抄袭。现在网友“直言不说”又发现其博士论文多处抄袭黄鸣奋《超文本诗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一书。孙海峰和学术骗子帮凶《南方周末》会不会又要说黄鸣奋偷了孙海峰未发表的论文草稿?


深圳大学不要脸副教授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证据之一

作者:直言不说

前情提示:我在xys20130127(http://xys.daohan.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4/sunhaifeng.txt)中说要查孙海峰的期刊论文问题,并有一些证据,然而由于孙海峰博士论文这一新证据,因此我中断了后续的分析,在xys20130130(http://xys.daohan.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4/sunhaifeng2.txt)上对前文进行了更正,但是对其抄袭王姝的判断有根有据,结论不变:孙海峰论文抄袭。

现在孙海峰抬出其博士论文(2003年),似乎其博士论文很经得起分析。所以我决定对其博士论文花时间也进行些分析,看看这个“脏话”副教授(孙海峰自认的)能写出怎样的博士论文?对于方舟子及其他网友早已发现孙海峰博士论文抄袭的证据,我不再列出,仅列出新的孙海峰博士论文的抄袭问题及不合规范之处!欢迎孙海峰写文章说明辩解,也欢迎山东大学、深圳大学的学术委员会成员提出专家意见。

下面是分析孙海峰博士论文第一篇。简称孙海峰博士论文为孙博文,其抄袭的是黄鸣奋《超文本诗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简称黄超文。

1.孙博文第120页底-121页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任何文本都受读者已经阅读的其它文本及读者自身的文化背景影响。这一范畴获得了其它后结构主义者的首肯和发展。巴尔特探讨了文学背景中的互文性,得出任何文本都是过去的引文的新织物的看法,甚至认为没有互文性便没有文本性;①德里达则将互文性确认为文学研究的唯一方式,将文本理解为自我参照的“异延”系统。不仅如此,后结构主义认为,“互文性”的存在是相当宽泛的,不只适用于文本之间、书本与作者之间的关系,而且适用于文本与前在的能指系统的关系,所谓“能指系统”也包括社会话语的“文本”或主体身份。】

而在黄超文第199页底-200也开始的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她宣称任何文本都是对其它文本的吸收与变形。这一范畴获得了其它后结构主义者的首肯。巴特探讨了文学背景中的互文性,得出任何文本都是过去的引文的新织物的看法。德里达则将互文性确认为文学研究的唯一方式,将文本理解为自我参照的系统。不仅如此,“互文性”是相当宽泛的,不只适用于文本之间、书本与作者之间的关系,而且适用于文本与前在的能指系统的关系。所谓“能指系统”,可能包括社会话语的“文本”或主体身份。』
另外:在黄超文第199页第一段第一个参考引语后,接着就写到『任何文本都受读者已经阅读的其它文本及读者自身的文化背景影响。』

孙海峰对以上有何辩解?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抄袭?还玩文字嫁接,孙副对这招倒是挺熟的!

2.孙博文第128页第一段中有一段是这么写的【于是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中,“独白型的世界统一性已经打破,但抽取出来的现实生活片段又绝没有直接结合为小说的统一体:这些生活片段都是诉讲某一主人公的整个视野的,都是从某一意识的角度来理解的。”①】双引号中的孙博文在页脚注明引自《巴赫金文论选》,第48页。

而在黄超文第209页第二段中是这么写的『他认为:“确实,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中,独白型的世界统一性已经打破,但抽取出来的现实生活片段又绝没有直接结合为小说的统一体:这些生活片段都是诉诸某一主人公的整个视野的,都是从某一意识的角度来理解的。”』双引号中内容黄博文页脚注明引自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中的主人公和作者对主人公的立场》,《巴赫金文论选》,佟景韩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4月版,第48页。

孙副连别人的引语都改写,还居然敢列出参考文献?

3.孙博文第126页最后一段中是这么写的【“主从公不是‘他’,也不是‘我’,而是不折不扣的‘你’。”】没有写明引自哪儿?

在黄超文第210页最后一段中是这么写的『巴赫金指出:“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中,作者对主人公采取的新的艺术立场,是认真实现和彻底贯彻的对话性立场,这种立场确认主人公的独立性、内心自由、未完成性和未决定性。对作者来说,主人公不是‘他’,也不是‘我’,而是不折不扣的‘你’,亦即他人的另一个同等地位的‘我’(‘你是你’)。主人公是一种非常认真的对话交往的主体,一种真正的、而不是演说式的表演的或文学程式性的对话交往的主体,这种对话(小说整体上的‘大型对话’)不是在过去,而是在当前、亦即创作工程中的现在发生的。”』引号中的文字黄博文在页脚注明引自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中的主人公和作者对主人公的立场》,《巴赫金文论选》,佟景韩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4月版,第78页。

这是在引用别人的语句而不加注明的行为!

4.孙博文第45页底一段的最后一句是这么写的【首先,技术复制比手工复制更独立于原作;其次,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到达的地方。】没有写明引自哪儿?

而黄超文第143页段中有一段参考文是这么写的『原因一是技术复制比手工复制更不依赖于原作,二是技术复制还可将原型的摹本置入原型本身无法达到的境地,特别是它为原型创造了便于大家欣赏的可能性。』页底注明引自本雅明:《可技术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经验与贫乏》,王炳钧,杨劲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第262-263页。

和上面一样,改写别人的话,孙副从来是不加注明的。

好吧,这篇先到这儿吧!




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又被发现抄袭

27 01 2013年

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又被发现抄袭了:其发表于2006年12月的《国际新闻界》的论文《网络空间的三重内涵》抄袭山东大学王卓雯2005年硕士毕业论文《网络交往的审美反思》。孙二才又该倒打一耙反过来说别人抄他未发表的论文吧?无耻的《南方周末》又该替他鸣冤指责我构陷他了吧?

看看深圳大学不要脸副教授孙海峰如何写论文的(一)

作者:直言不说

    深圳大学孙海峰副教授在微博喷粪无数,流氓成性。既然深圳大学不要面子,孙副也一直叫嚣让任何人查他的论文,作不要脸状,就花些时间给孙副,查查他写的论文吧。首先得感谢孙副目前论文不多,不然真能吓倒咱!预告下,准备写成系列。因为时间关系,证据会不断补充。

    第一篇论文《网络空间的三重内涵》发表于2006年12月的《国际新闻界》。以后简称“孙文”。

    孙文参考文献共7篇,8个引文,其中1、4两引文为同一文献。查阅到一篇山东大学2005年硕士毕业论文《网络交往的审美反思》作者王卓雯。以后简称王文。两篇论文居然有惊人的相同参考文献及引文,陈列如下:

    1.孙文参考论文8,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33页。引文为【人不再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在某种意义上说,人是在不断地与自身打交道而不是在应付事物本身。除非凭借这些人为媒介物的中介, 他就不可能看见或认识任何东西。】

    王文在论文正文第10页,卡西尔:《人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33页。引文为『人不再生活在一个单纯的物理宇宙之中,而是生活在一个符号宇宙之中……除非凭借这些人为媒介的中介, 他就不可能看见或认识任何东西。』

    2.孙文参考论文6,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下册, 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第1197页。引文为【桥是独具方式的一物;因为它以那种为(天地人神)四重整体提供一个场所(Statte)的方式聚集着四重整体。】

    王文在论文正文第13页,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下册, 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197页。引文为『桥是独具方式的一物;因为它以那种为四重整体提供一个场所(Statte)的方式聚集着四重整体。但只有那种本身是个位置(Ort)的东西才能为一个场所设置空间。』

    3.孙文参考论文3,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62页。引文为【正如胡塞尔所指出,空间在此是“直观地呈现的,而且是作为诸显现的、空间描述性呈现方式的统一体而被‘构成’的。”】

    王文在论文正文第14页,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62页。引文为『正如胡塞尔所言,空间在这里是“直观地呈现的,而且是作为诸显现的、空间描述性呈现方式的统一体而被‘构成’的。”』

    而我查原文是这样写的【在此现象中空间是直观地呈现的,而且(被)作为诸显现的、空间(物)描述性呈现(诸)方式的统一体而被‘构成’的。】括号中的字是两篇文章都没有引到而原文是有的。这条证明王文引文有文字错误,孙副是看过王文的,而且抄了王文,因此并不知道有此错误!

    由此可以证明,孙副必定看过王文。因此上面第1、2点孙文和王文采用一样的引文,说明孙副抄袭王文中的若干引文及出处。

    同时查阅到2005年2月《理论界》期刊有王姝写的“网络空间人的自我异化问题刍议”一文,孙文第四个引文与此相同并有相似语句,列出如下:

    孙文参考论文1、4,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第118、120页。引文为【海德格尔指出:“位置本身是由操劳寻视指派给上手事物的……它在何处上手, 这是向有所计较的操劳活动提供出来的,并向着其他上手事物制订方向。”】

    王姝文参考论文14、15,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M],三联书店,1999,120,129。引文为『海德格尔指出:“位置本身是由操劳寻视指派给上手事物的……它在何处上手, 这是向有所计较的操劳活动提供出来的,并向着其他上手事物制订方向。”』

    两者引文一模一样。孙副是否看过王姝文呢?请看下面的相似语句。

    孙文在引文后的第一句这样写的【在网络浏览中, 页页上作为定向标志的“节点”与地理上的“位置”同构,网页上的“链接”也同样是现实中“道路”同构。】

    而王姝文的引文前一句这样写的『网页上的“节点”与地理上的“位置”有着空间上的隐喻关系,网页上的“链接”也同样是现实中“道路”的隐喻。』

    孙文在引文后的第二句这样写的【主体基于意向性的寻视而不断“去远”和“定向”,将超文本潜在的召唤结构提示为空间路径。当某个链接受到关注而被鼠标所指向时, 箭头便变成手指——随着轻轻一触,遮蔽的空间豁然展现。】

    而王姝文则在引文后有这样一段话『在“超文本”解雇所引导的空间展现中,主体不断“寻视”的意向性是一个核心因素……超文本作为一个“召唤结构”,除了拥有当前页面上的显示内容之外,更包含了众多有待揭示的“待上手之物”。当某个链接受到关注而被鼠标箭头(作为手的象征)所指向时,箭头标志马上变成一只小手的形状,随着鼠标轻轻一点,另一个空间变豁然敞开。』

    以上证据足以说明孙副是看过王姝文的。并有若干文字、语句意思抄袭王姝的论文。

    不知道孙副对以上判断作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