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崔永元“教授”和中国传媒大学

31 07 2014年

崔永元向法庭登记的身份为“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我方律师在开庭时对此提出异议:“崔永元并非传媒大学教授,如其为教师也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证加以证明。”审判长即要求崔永元在三天内向法庭提交教师资格证等职务证明。三天后,崔永元没有向法庭提交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也没有提交中国传媒大学颁发给他的工作证,而是提交了中国传媒大学人事处的“在职证明”,全文如下:“兹证明崔永元同志,1963年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略),自2013年12月25日调入我校工作,现为我校在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编辑(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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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该证明可知,崔永元的专业技术职务(即通常说的“职称”)为高级编辑,不是教授。虽然高级编辑和教授都是正高职称,但不能因此自称教授,正如中学正高级高级教师、高级兽医师、主任医师、一级律师、一级演员、国家级教练也是正高职称,但不能自称教授一样。所以崔永元向法庭自称教授,属于造假。一个人连自己的职称都能造假,何况其他?

“高级编辑”要求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通过职称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崔永元承认自己不懂英语,他也的确连简单的英语标签都看不懂,去美国调查转基因靠的是“水变油”的翻译,那么他熟练掌握的是哪门外语?是怎么通过职称外语级别考试成为“高级编辑”的?有没有作弊?

“高级编辑”还要求能熟练地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本专业技术工作,通过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但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曾称自己“不会打字不会操作电脑只会浏览新闻”,不久前连长微博都不会发,那么他是怎么通过职称计算机相应级别考试的?有没有作弊?

崔永元在2011年2月写道:“报纸上说,中国论文总数超美国居世界第一。闭着眼都知道里面瞎话有几多。俺就因为论文凑不够四篇,11年没评上职称。”http://news.163.com/11/0212/03/6SLMFH7B00014AED.html 那么他后来是怎么从没有职称一步登天评上正高职称的?凑够四篇论文了?为什么查不到2011年以后他发表过论文?难道他是靠其“不明病原体”的伟大发现被破格评上职称的?

根据《教师法》,我国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资格需要有教师资格证,崔永元没有。高校教师职务指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等教师技术职务,崔永元也没有(高级编辑属于新闻专业技术职务),所以崔永元不能被聘任为高校教师,中国传媒大学人事处为其出证明称他是该校教师,不是开假证明就是该校非法聘任崔永元。如果因为崔永元是名人、政协委员或其基金会捐款给该校就聘任他当教师,这是学术腐败。

    对上述质疑,崔永元回应称:“方是民对我的教授讲师职称论文外语计算机基金都表示出浓厚兴趣,并且再次耗费大量问号以备法庭上可以曰:我只是质疑。我却只有一个质疑,你能把问号改成句号并且在法庭上说:我有证据,敢吗?借你两个胆你也不敢。”

    崔永元搞到的中国传媒大学人事处证明已证明崔永元的职称为“高级编辑”,不是“教授”,所以我就敢说他自称“教授”是造假,用的就是句号,有什么不敢的?另外,教授和讲师是两个级别的职称,崔永元却自称是“教授讲师职称”,什么意思,他给自己发明了一个职称?

2014.7.29.



就肖传国问题答深圳《晶报》记者

29 07 2014年

方舟子按:深圳《晶报》近日连续三天以三个整版的篇幅发表记者吴建升的报道,为肖传国的犯罪、“肖氏反射弧”全面洗地、翻案。该记者此前曾来采访我,我当时即识破其意图,对其质问一一驳斥,如下。(该报未登出对我的采访)

记者:日前有辽宁朝阳少年张祥涛,因患脊柱裂脊膜膨出,赴深圳找肖传国求治。因采访此事,与肖传国有交流,听其谈及与先生一些往事,觉得应与先生交流探讨并核实。如言语中不慎有冒犯先生处,还望海涵。
      
方舟子:听残害上千名儿童、雇凶意图杀人的前罪犯的一面之词,气势汹汹地来质问受害人,欲为前罪犯翻案,你们这是什么立场?

记者:肖称昔日与先生冲突,系因他先打了先生的“假”,先生携怨对他展开数年网络“通缉”,直至后来延续10多年的恩怨冲突。先生当初打假肖传国是否如称出自一个“怨”字?
      
方舟子:自从我在2005年因为偶然看到国内一篇吹捧院士候选人肖传国的报道,质疑其夸大履历和学术成就以来(肖传国曾经在2000年向美国《科学》匿名诬告我“抄袭”,我是后来才知道的。《科学》驳回了其举报,此后《科学》还三次报道过我的事迹),肖传国几次到中国法院起诉我、一次到美国法院起诉我,派人上我家门恐吓,直至雇凶意图杀人,你认为是谁的“怨”?方玄昌此前与肖传国没有任何交集,仅仅因为在2009年参与了对肖氏手术效果的调查,肖传国就在2010年雇凶袭击他,你认为是谁的“怨”?一些不良媒体意图把我揭露其学术造假、残害儿童一事说成是我们两个人的私人恩怨,那么请问他雇凶杀方玄昌又是出于什么恩怨?

记者:从网上一电视截屏看到,先生说肖氏反射弧“非常害人的手术”、“没有一例是被治好的”?,记者无权质疑先生的质疑权,但在肖医院采访时,确实见到一位来自陕西山区的青年(本人惟一亲眼目睹的一位),原10多年屎尿无控,双脚变形,右脚行走脚尖着地,后经肖氏反射弧手术,现屎尿可控,右脚平踏地面(当然行走还无法完全与正常人一样),现在医院当司机。对此先生怎么看?

方舟子:这是因为该患者在做肖氏手术的同时,还做了栓系松解术。栓系松解术是一项常规的手术,各大医院都能做,对脊柱裂有一定的效果。肖传国一直把栓系松解术的效果说成是肖氏手术的效果,以此欺骗患者和媒体。肖氏手术的原理号称是把腿部神经接到膀胱,通过挠大腿来控制小便。你只需让患者表演一下能否通过挠大腿控制小便,就可以知道肖氏手术是否有效。

记者:肖传国“雇凶伤人”一案,肖称玄昌老师仅轻微伤,而先生连轻微伤都不够,他却被判罪入狱,实是冤狱,先生怎么看这个问题?玄昌先生也对自己伤情鉴定仅为轻微伤表示质疑,认为肖应定性故意杀人未遂,对此先生怎么看?

方舟子:肖传国雇凶在我和方玄昌住所门口售后四个月,用辣椒水、钢管袭击致命要害,这不是意图杀人是什么?这是杀人未遂,至少是故意重伤未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轻判肖拘役,本来就不对,他还敢喊冤?能够因为我侥幸逃脱、方玄昌身强力壮没有被打死,他就没有罪?我如果要杀你,被你逃掉了,连轻微伤都不够,你是不是觉得我没有罪?

记者:百名患者状告肖传国及上访卫生部诸事,肖传国指称先生用打假基金“收买”并资助了病人,网上也公开了两份病人家属写的书面证明材料,还有录音等“证据”,以此先生怎么看?

方舟子:打假资金只有区区二十几万元,主要是用来对付针对我的恶意诉讼,哪有钱来收买百名患者?事实是,有部分患者要起诉肖传国的私立医院,法院不受理,他们到北京卫生部上访,因为这些患者都来自贫困家庭,由打假资金赞助了一部分差旅费,如此而已。倒是我们有证据表明肖传国出重金收买患者家属当托,其同伙、光明网的工作人员“沈阳”就曾在网上感叹,肖传国为了让一个患者家属出来作证,出了五万元出场费。

记者:肖传国公开叫板先生——可在任何时间、地点、场合,以全国人为观众,与先生当面对质、辩论,以了结多年恩怨,先生愿否接招?

方舟子:我对肖传国的揭露,写有多篇文章,发在网上,人人可看。肖传国想要“对质、辩论”,完全可以也写文章反驳。我也多次撰文驳斥过肖传国的谎言。我没有兴趣与雇凶想杀害我的人见面。

记者:肖自称“获诺贝尔医学奖只是时间问题”,对此先生怎么看?

方舟子:有很多骗子都自称要或诺贝尔奖呢。我只想指出一个事实,美国有医院在几年前曾经听信了肖传国所谓“肖氏手术在中国是常规手术,成功率达85%”的谎言,找十几个患者做了肖氏手术一期临床试验,发现没有效果,已经终止其临床试验。肖传国竟然在国内撒谎说是因为效果太好了所以没有必要继续做临床试验,当即遭到美国国家卫生院的驳斥,说他在说假话。肖传国在国外已骗不动了,就只能在国内继续骗,包括骗媒体。



评崔永元在法庭外的表演

28 07 2014年

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我与崔永元的名誉权纠纷一案时,崔永元没有出庭,但在当天晚上开了个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在开庭前后他也接受了一些媒体的采访,因此这一两天报纸上有大量的关于崔永元评论他与我的案件的报道。这些媒体在报道该案的审理时,都将其描述为是我与崔永元的“骂战”、“互相问候父母”,这也许就是崔永元想达到的效果,制造双方互骂甚至我方骂得更凶的舆论,把水搅浑,虽然真实的情况是崔永元一直在谩骂我,而我一直在据理力争。我们不能对中国媒体、记者的新闻素养和新闻道德寄予太多的希望。2005年于建嵘被新语丝网站的读者揭露有学术不端行为,于建嵘对我破口大骂,《南方周末》不也发表李海鹏的造谣报道,说这是“一场两败俱伤的骂战”吗?好像我也会失态破口大骂似的的。现在的这种舆论,不过是当年的再版。这些媒体、记者,是很担心让我显得很高大上的,非要用造谣手段把我拉低到对方的水平。

闲话少说,我们就来欣赏一下崔永元这一两天在报纸上的言论。

【崔永元:我就是为了跟方舟子打官司才离开央视的,这个选择是在我人生中是非常艰难的决定。http://ent.sina.com.cn/v/m/2014-07-24/01114179984.shtml 】

去年9月就有崔永元已从央视辞职的报道,11月崔永元在录制《成语英雄》时首次承认从央视辞职,12月办完离职手续,而我在今年1月13日才起诉他,原来崔永元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当传媒大学“教授”屈才了。

崔永元时而说他从央视辞职是因为我天天去央视告状,时而说他从央视辞职是为了跟我斗到底,时而说他从央视辞职是为了调查转基因,时而说从央视辞职是为了专心搞口述历史,时而说他从央视辞职了就能够做商业代言,现在又说他从央视辞职是为了跟我打官司。崔永元究竟从央视辞职了多少次?

【崔永元:方舟子已经说了,要玩一辈子。那好,你要网上辩论我就陪,你选择打官司我也奉陪。我们俩现在最主要的是锻炼身体。玩一辈子意味着谁活得长谁赢。……方舟子侮辱、诽谤我已经非常严重,损害了我的形象。我为了不违反央视对主持人的规定,甚至离开了中央电视台,调到了中国传媒大学。http://www.infzm.com/content/102618 】

崔永元自己说要把摁倒方舟子作为人生目标,怎么改口变成我要和他玩一辈子,所以他要跟我比谁活得长了?他以为在我心目中他那么重要?南方周末这么卖力地持续地替崔永元造势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真对得起崔永元在法庭上替其指控我“污蔑”南方周末。

【崔永元:他像口香糖,粘上就无论如何弄不掉它。他一开始假装讲道理,讲不过就骂,骂不过就打官司,现在已打了好多官司。我没时间陪他一个接一个官司打。http://cul.sohu.com/20140724/n402667947.shtml 】

我打的官司再多,其他的官司也都是跟别人打的,关崔永元什么事,还需要他陪着一个接一个打?难道他要代理别人的诉讼?我这次与他的诉讼不管输赢,只要崔永元继续发表诽谤、侮辱我的言论,我就继续起诉他,他不陪也得陪。

【崔永元:这个骗子、流氓的官司,对我没什么影响,他太弱了。他是恶人先告状,我都不愿意提起这人。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07/24/c_1111779766_2.htm 】

【崔永元:我就是为了跟方舟子打官司才离开央视的,这个选择是在我人生中是非常艰难的决定。http://ent.sina.com.cn/v/m/2014-07-24/01114179984.shtml 】

“没什么影响”的“非常艰难的决定”。

【崔永元:我没时间陪他一个接一个官司打。http://cul.sohu.com/20140724/n402667947.shtml 】

【崔永元:方舟子已经说了,要玩一辈子。那好,你要网上辩论我就陪,你选择打官司我也奉陪。http://www.infzm.com/content/102618 】

“没时间”的“一辈子”。

这些话都是崔永元这一两天接受采访时说的,他的思想转变速度要创纪录了。崔永元应该学罗永浩拍一段自打嘴的视频。

【崔永元:你既然跟我们争知情权、选择权,甚至是转基因食品到底安不安全?为了这个我自费去调查,去拍纪录片,去田野考察、去采样、去分析,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而你恶人恶语、断章取义,进行人身攻击和污蔑,总而言之如果我选择对手的话,他不是我的对手,我都不值得跟他站在对立面,这主要是有关消费者的权益,所以我豁出去了,要不我理都不会理他的。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07/24/c_1111779766_2.htm 】

造谣说我骗钱在美国买豪宅,造谣说我搞“黑基金”骗钱,谩骂我是“纯骗子”、“人渣”、“坑蒙拐骗都干过”、“第一骗”、“网络畸骗”、“第一无赖第一下作”、“公开无耻,天生下流”、“流氓”、“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这些与“知情权、选择权,转基因食品到底安不安全”有什么关系?明明是崔永元为了“摁倒方舟子”,造谣、诽谤、中伤,无所不用其极,还装得那么无辜、清纯,倒打一耙。

【崔永元:等我打完这个官司,我就准备到民政部和北京民政局举报方舟子没登记的非法打假基金。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07/24/c_1111779766_3.htm 】

再说一遍,科技打假资金是何祚庥、郭正谊、司马南发起、彭剑管理的,不是“方舟子”的。这是属于民间捐赠的救助行为,总共才20多万元,不够崔永元跑一趟美国费用的四分之一。因金额达不到基金的要求,民政部门不要求登记也不允许登记。罗永浩早在2012年就到民政部门举报过,被告知不归民政部门管。崔永元就再折腾去吧。

【崔永元:我是在北京长大的,讲究规矩,讲理就是讲理,耍流氓就是耍流氓,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07/24/c_1111779766_2.htm 】

我并不是北京长大的“胡同串子”,不认这个规矩,崔永元要跟我耍流氓,我仍然继续和他讲理,不会也跟他耍流氓。我的“家教”是,别人耍流氓,我们讲理。

2014.7.24.



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侵权案代理词

24 07 2014年

方是民诉崔永元名誉侵权一案,受原告方是民先生的委托、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本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在中文互联网中,充斥着大量侮辱、诽谤、下流低俗信息。该类侵权信息,绝大部分是隐去姓名、身份的非实名者,躲在阴暗角落、蛆虫般喷粪、吃粪,而象本案被告这样公开、实名、肆无忌惮地诽谤侮辱,不以传播谣言、流氓言论为耻、反而引以为荣的,较为少见。而侵权人是有相当知名度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拥有上千万微博粉丝、且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相当于外国的国会议员)的,全中国独此一位。因此,若不及时审判,不揭穿其诽谤侵权本质,将混淆视听,严重损害原告声誉。故无奈,原告不得不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本案提起缘由,望理解。

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曾就一较有影响案件,判称:“言论自由为宪法赋予公民之权利,公民行使该权利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年亦作出类似判定:“言论自由是相对的,作为公民在现实社会的投影和延伸,微博环境下言论自由的行使,也应以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为限”。

三、被告崔永元于2013年12月22日01:54发表微博诽谤称:“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于2014年1月8日02:50诽谤称:“我%



全面驳斥崔永元方在法庭上的狡辩

23 07 2014年

今天(7月23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我起诉崔永元和崔永元反诉我的案件,并在微博上做了直播。对与我有关的诉讼,我按惯例是不出庭的,都由律师代理。我表示过如果崔永元出庭,那么我可以破例出庭。但崔永元此前说过如果是上午开庭他要睡觉,不会出庭。因为这次审理是从上午开始的,我估计崔永元不会去,所以我也没去。果然崔永元没有出庭。如果能够在法庭上科普转基因知识,我也考虑出庭。但法官此前已明确表示该案不涉及关于转基因的争议,只审理名誉侵权纠纷,所以我出庭也没什么意义。我通过海淀法院的微博看了直播,对崔永元的律师在法庭上的狡辩、捏造事实、歪曲事实、断章取义、混淆视听一一驳斥如下,可与我方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和提交的代理词结合着看。

先看本诉的辩论:

一、崔永元方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证明我“污蔑”肖传国、郎咸平、孙海峰、朱毅、“独立调查员”、罗永浩、云无心、曹明华、科学松鼠会、南方周末等等,他这是要替这些人打官司?按其标准,我“污蔑”的人多了,但这跟本案有什么关系?

二、崔永元称我说过很多人是“骗子”“流氓”,所以他也可以说我是“骗子”“流氓”。我说别人是骗子、流氓,都是有根有据详细论证的,可不是崔式诽谤,如果对方不服,也是他们来起诉我,关崔永元什么事?按崔永元的逻辑,他说了我是“骗子”“流氓”,以后人人都可以说他是“骗子”“流氓”了?

三、崔永元列举的据以诽谤我的所谓“事实依据”,多是别人的观点或匿名材料(例如“大洋彼岸的绅士”),这也能叫“事实依据”?甚至连“有观点认为,方舟子如何如何”这种无主的话也说得出口?

四、崔永元认为自己是基于公共利益发表的评论,所以不构成侵权。你自以为是在代表公共利益发言,所以就可以肆意侮辱、诽谤他人?

五、崔永元一方面说我的社会评价不高,一方面说我是公众人物,可以自行消除损害名誉言论的影响,他不觉得这是自相矛盾?既然我的社会评价不高,说出的话没人信,怎么自行消除影响?

六、说公众人物可以自行消除损害名誉言论的影响,是朝阳区程屹法官自行发明的判据,于法无据。既然崔永元本人认可这个观点,那就是认为公众人物不会被损害名誉权,那么他怎么又来反诉我?难道他本人不是公众人物?

七、崔永元说我欺骗公众,举的例子居然是我曾经说过不去上海电视台录节目,以后又多次去了。他作为前电视人,不知道一个电视台有不同的频道、不同的节目组?就算我曾经决定抵制上海电视台所有的节目录制,后来见有值得信赖的人(例如方玄昌)在为上海电视台录节目,我就不能改变对上海台的看法?这也叫欺骗公众?多大的事啊?

八、崔永元辩称,我不是“打假基金”的受益人,而是管理人,理由是谁是管理人根本无从可查,所以他就认定我是实际控制人。其实科技打假资金的网站首页(http://www.dajiajijin.org )说得清清楚楚,该资金是何祚庥、郭正谊、司马南于2006年发起,管理人是彭剑。崔永元查都不查或查了假装查不到,就敢乱说我是基金管理人?

再看反诉的辩论:

一、崔方在法庭上公然撒谎。崔永元辩称:“2007-2013年(崔永元)基金会的账目都是公开的。”其实公开的只是一份很简单的审计报告,账目在哪里?这不是公然撒谎是什么?

二、崔方在法庭上公然撒谎捏造我的言论。他列举的我所谓“侮辱、诽谤”他的言论,有的根本不是我说的,甚至不是针对他的。例如“杂交的奇葩”,明明是网友@平衡与对称 的微博里的话,而且指的是陈一文(因为陈自称是“杂交的产物”),崔永元怎么就自领是骂他的,而且把骂人者栽到我头上?又如“不明国籍的政协委员”,那话也是网友说的,他给栽到我头上了,对此我方没有必要辩,如果崔永元要证明自己是中国国籍,我早就建议他出示去美国的签证即可。

三、崔方声称我骂崔永元“白痴”,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崔永元最初发微博说“你可以说我是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我当时评论说“真的被证明了是转基因方面的白痴”,他现在竟然辩称“不能因为我说白痴,你就可以说我白痴”,然后告我侵权。他的辩称完整的应该这么说:“不能因为我说你可以说我白痴,你就可以说我白痴”,那么究竟别人可不可以说他是白痴?

四、崔方声称我侮辱崔永元的言论,其实是我对他先侮辱我的言论的反唇相讥。例如,明明是崔永元说我是王立军的狗腿子,我才反问他,你对我搞政治迫害又是谁的狗腿子?现在崔永元居然在法庭上告我骂他是“狗腿子”。崔永元说我侮辱他是“大尾巴狼”“大尾巴骗子”,我是说过他是大尾巴狼,那是因为他一面嘲笑别人找美国政府部门调查是大尾巴狼作派,一面又自己找美国政府部门去了,成了他口中的“大尾巴狼”,要说侮辱,也是他自辱。至于“大尾巴骗子”,指的是崔永元声称美国政府部门回函拒绝接受其采访,但他没有出示过该回函,所以我说:【亮了回函,就成了崔永元自己蔑视的“大尾巴狼”,不亮,就成了大尾巴骗子。他是亮还是不亮?】如果没有回函而他声称有,那是骗人的,才是“大尾巴骗子”,现在崔永元自领“大尾巴骗子”,莫非他真的在骗人?崔永元说我骂他“疯狗”,其实是他先说骂我是“遛狗”,被我反唇相讥是“疯狗”想要遛人而已。崔永元说我骂他是“主持人僵尸”,其实是他嘲笑我在玩“植物打僵尸”的游戏,我挖苦说【玩玩打游戏中的僵尸很好,打打现实中造谣的主持人僵尸,更好。】崔永元方自己在法庭上不是说,一些比较激烈的挖苦,应该是被允许的吗?

五、崔方指控说我侮辱其“加菜”团队是骗子。首先,我针对的是该团队的其他人,不是崔永元本人,崔永元无权替别人“维权”。其次,本来就是崔永元加菜团队的人说“加菜”绝不用转基因油,先骂我是“骗子”,我证明了他们用转基因油,才反过来说他们是骗子的。我的原话如下:【崔永元“给孩子加个菜”团队的人口口声声说“加菜”用的是用肥肉自爆的猪油,不用转基因油,骂我是骗子,并要大家不要相信骗子推销的转基因。但从某“加菜”学校采购单看,每周就买一次香满园调和油,这个就是转基因油。其他学校也用别的牌子的转基因调和油。这证明了崔团队的人才是骗子。骗子推销的慈善活动能相信吗?】(按:我方律师在这里口误,说成是“加菜”学校采购猪油,所以崔方律师才辩解说采购猪油不矛盾)

六、崔方辩称我“直接使用流氓文字”的程度、数量、内容都比崔永元多,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即便崔方列举的上述文字是我所说而不是网友或崔永元本人说的,与崔永元骂我是“纯骗子”、“人渣”、“坑蒙拐骗都干过”、“第一骗”、“网络畸骗”、“第一无赖第一下作”、“公开无耻,天生下流”、“流氓”、“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等相比,哪个更严重、数量更多?

七、崔永元辩称转基因安全性在国际上有争议,所以我不能说他传谣。有争议就可以肆意传播谣言啊?就可以把谣言当成“真实消息”啊?

八、我方出示了崔永元网站的自我介绍声称其公司是非营利机构(证据7),而工商管理登记显示是商业公司(证据8),崔永元竟辩称我方出示的证据7证明其是非营利机构,他自己证明自己啊?

九、【审判长:“被告公证的目的是什么?”崔永元:“就是为了证明相关微博存在,还有个别的不是方是民的,就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 】 崔永元花了7万多公证费,跑香港公证了一堆别人写的无关的文章,这叫为了公证而公证,用证海战术把你绕晕。

法庭上双方用了相当的篇幅辩论崔永元说“肘子”算不算侮辱,其实这在崔永元大量的侮辱、诽谤我的言论中,相对来说是比较轻的,并非本案关键。本案关键在于,崔永元诽谤我骗钱在美国买了300万美元或67万美元(崔先后有两个说法)的豪宅。崔永元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在美国买了豪宅,更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是骗钱买的豪宅,这就是重大诽谤。另一个关键在于崔永元诽谤我搞“黑基金”骗钱。崔永元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管理过任何基金,更没有证据证明那是骗钱的“黑基金”,这就是重大诽谤。一个稍微公正一点的法庭,都不应该被崔永元的胡搅蛮缠所迷惑,而抓住问题的实质,做出公正的判决。

2014.7.23.



锤子手机质量问题汇总

16 07 2014年

7月8日,罗永浩的锤子手机开始发货,声称首批日发货量在几百台到一千台之间。但据网友根据客户晒出的发票编号推算,真实的日发货量应该不到300台。为什么首批发货量这么少?罗永浩解释说是因为品控标准非常严格,声称:“其实,现在我们产线上不能通过质检的大多数产品,做工也要比绝大多数手机厂商的产品好很多。目前为止,我们送测的工程机在做工方面几乎得到了所有媒体的一致好评,但和工程机一样水准的做工,在我们的产线上仍然是不良品。”“我们只要放松一点点品控标准,就会带来产能上的明显提升,但相信这不是你们希望的结果……”“我们的硬件工程师核心团队已经全部驻厂一两个月了,我们将竭尽全力,在不放松品控标准的前提下尽快为大家发货……”

那么在如此严格的品控标准下放出来的机器做工是什么样的呢?收到首批锤子手机的客户,纷纷在网上晒出收到的真机,投诉发现的种种问题,归纳如下:

一、多人投诉锤子手机做工粗糙,材质低廉,边框缺损,“有碎玻璃的扎手感觉。仔细一看是屏幕边框脆裂了,大大小小的有几处,最严重的一处已经使得手机漏光了。又用指甲在屏幕边框其他几个完整的位置稍用力划了几下,也留下了可见的划痕,还刺手。”“我用指甲稍用力又划了一道,依然是一条可见还刺手的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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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人投诉手机背后摄像头是裸露的,没有防护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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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人投诉屏幕漏光严重,有的屏幕内侧上、左、右边缘全漏光;有的屏幕下方严重漏光,出现黄条,退换后依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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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人投诉所有的按键都不好使,尤其是底部的三颗实体键,“两边的两颗在靠近边缘的地方按下去,是弹不起来的”。“左键按右侧会双响;右键按右侧,有时会弹不起来;按了右键后再按中间的键,会双响。”“3个实体键,如果按压的位置是在按键的边缘,很容易卡住无法回弹。”(按:原设计师出来指证,锤子手机的外壳和三个实体键源自2011年国内为松下设计但被松下弃用的设计,3年前的弃货,用工匠情怀重新打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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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多人投诉手机后盖拆不下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折腾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拆下来”。有一个卖手机的打不开后盖,“已经找了四五个人来研究了,也问过官方客服操作,还是打不开。我卖了那么多手机都不会太丢脸了。”

六、多人投诉后盖有问题,“把后盖打开之后,捣鼓了好一会都没能重新合上。”“摄像头是歪的,后盖也合不拢。”“后盖上沿整齐的高出约半毫米,下沿相应的缩回去半毫米。”“合上盖子,左上和左下有2cm长的突出,有点儿刮手。”“整个面板全歪掉了。”“后盖儿非常紧,再加上后盖儿又非常滑,开始的时候根本推不开,打了两次客服电话询问如何才能推开后盖儿,最后费了半天劲,终于推开了,但是合上去的时候又合不严了,总是差一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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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多人投诉装上sim卡后不能用。“用送卡托,套上nano卡插到手机里,再取出来的时候,把里边sim卡槽的触点弄坏了。”“跑去营业厅剪卡,结果SIM卡读不出来。”

八、卡装上后盖上后盖,取不出来了。“螺丝上好后,严密程度比之前好些了,但还是没达到完全严密,并且螺丝也拧不下来了。”“拧螺丝太用力,滑丝了,卡在里面。”难怪罗永浩说,只要用了锤子手机,就别想再用别的手机了。

九、多人投诉前置摄像头位置不正。有人投诉摄像头内有污点。有人投诉摄像头零件松动导致杂音。

十、多人投诉电池不耐用,“用了两天了,每次都是早上充满,中度使用,到9点多就剩下1%电或者就关机了。”“电池不抗用,基本要常备移动电源维持使用。”

十一、多人投诉机器发热厉害,“冬天可暖手”。

十二、有人投诉屏幕碎了,从听筒碎到home按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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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有人在地铁站试用抢拍功能时,手机滑落。想当初罗永浩吹嘘锤子手机的抢拍功能时,大家都说会摔的,果不其然。

十四、配件质量也差。数据线插口很紧,拔数据线时脱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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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手机“认真”打造成全身都是毛病,还真不容易啊。其实这也是意料中的,传销的产品,靠的是嘴皮子推销,又不靠产品口碑,怎么可能真正控制产品质量呢?

问题这么普遍,说明很可能是设计缺陷或材料是过期存货,目前没有问题的,用一段时间也会有问题。锤子手机产品总监朱萧木承认“这批货确实有bug”。不是号称有比其他手机厂商都更严格的品控标准吗?原来锤子手机的产品总监早就知道这批手机是次品。明知是次品还发货,这是什么样的工匠情怀?要把锤子用户都训练成工匠吗?难怪会配送螺丝刀。

对如此多的投诉,锤子手机客服辩解称屏幕漏光和前摄像头不居中都是“在正常范围内”、“实体键按压边缘部分是有可能出现无法回弹现象的,建议您按压实体键的中间部分。”用户本来买的就是情怀,产品只是赠品,不要太挑剔嘛。

罗永浩说,“新品产线刚开通时,开箱不合格率在百分之三左右是正常的。产线调顺(通常要个把月)后,开箱不合格率在百分之一左右,是世界500强大厂的标准,也是我们定的标准。”也就是说锤子手机刚到客户手中就有1~3%不合格,那么按保修期内返修率是开箱不合格率几十倍算,是不是所有的锤子在保修期内都得返修?据业内人士说,iphone的开箱不合格率控制在百万分之30。摩托罗拉则是采用6个西格玛,也就是不合格率控制在百万分之三。罗永浩看不懂dppm,把它当成了百分比了吧?

罗永浩把问题全都推给了品控部门,发微博称:“对我来说,做大以后更容易,到时候品控出一点问题,我就开除整个部门…现在小公司缺人手,还不敢太猖狂。”天天牛哄哄要拳打苹果脚踢三星的罗永浩竟说自己“还不敢太猖狂”。锤子手机品控部门的人看了罗永浩这条微博之后,我知道你们会怎么做:决不能让锤子做大……

2014.7.15



再评崔永元在南方周末的呓语

14 07 2014年

《南方周末》又登了一篇对崔永元的访谈(《现在的崔永元,才是真的崔永元》,2014年7月10日),继续为崔永元洗地。我们就再来欣赏一下。

【“我在微博上跟他拼了,为了真理。”崔永元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是指方舟子,2013年9月,因为对转基因的不同认识,崔永元和方舟子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口水战”,崔永元为此不惜从中央电视台辞职。“一个是他不停地告我,一个是我在微博上跟他拼了,所以什么中央台的管理规定全部扯淡。我当时连续发微博,天天掐架,中央台没人找我,我知道有戏了,他们放弃管理了。”】

我什么时候去央视告过崔永元了?还“不停地告”?后面又说央视没人为此找他,那他怎么知道“我”不停地去央视告他?难道我天天去央视门口举牌让他看到了?崔永元这个谣言说了一年了,越说越离谱,看来其受迫害妄想越来越严重了。还“为了真理”跟他拼了呢,再加个自大妄想。

【崔永元在2014年的政协会上提案,要求了解农业部“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业务程序和工作流程。】

崔永元的政协提案他自己在网上公布过,主旨是:“吁请政府目前坚决禁止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稳妥地处理转基因专项的研究方向,立即终止种子企业的转基因项目。”里面无一处提到“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难道崔永元又偷偷上了一个提案?《南方周末》为了美化崔永元,真可谓煞费苦心。

【崔永元:比如一个新项目,理事会当时没讨论过或忽略了,没想到要花很多钱,有的柜子要重新做,有的椅子要重新买,这个钱能不能从基金会出?我认为是可以的,我签同意,但理事不同意。后来我只好自己掏几百万,买这些东西了,把展办好。】【我们一个员工,特别好,受了些委屈,我说给他发十万块钱的奖金。结果秘书长说,基金会不会发委屈奖,没这开支。我说那我都说了。那你就自己给吧。结果就从我卡上划了十万块钱给人家发奖金了。】

崔永元还在当央视主持人的时候就这么有钱啊,与基金理事会赌气动不动就自掏几百万、十万元。他以前哭穷说自己从不走穴,主要靠工资一个月八千元生活,加上其他收入也就每月上万元,哪来的这么多钱?不久前水均益才说央视的主持人和记者都是穷人,那么那些出手阔绰的央视主持人、记者是不是有见不得人的收入?

【崔永元:公众的透明化是有法律前提的。以前我的基金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属,我的账目需要公开到什么程度呢?每分钱都需要红基会知道,它给你审计,完了向社会公布一张审计报告,是符合国家法律的。那些质疑者说这样不行,我要看你基金会的账本。这是不可以的。不是说不让你看,而是它增加了成本。我希望大家看我的账本,监督我,希望你看我的每张发票,那我是不是要有人陪着你,要有人接待你?如果我把它贴在网上,是不是我要回答你的每个问题?这些都是人力成本,国家规定基金会的管理成本为5%,不超过10%,如果那样公开,基金会的管理成本可能会到20%甚至30%。公众质疑绝对是没有错的,但我希望大家在质疑过程中,慢慢熟悉公益慈善的操作流程,熟悉它相关的法律,不是说你想看什么,我不让你看,就是我心里有鬼。】

崔永元说法律规定公益基金账目只对红十字基金会公开,不对公众公开。我们就来看看相关法律怎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二条:“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基金会通过募捐以及为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接受的公益捐赠,应当在取得捐赠收入后定期在本组织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在捐赠收入中列支了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的,还应当公布列支的情况。项目运行周期大于3个月的,每3个月公示1次;所有项目应当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公示。”

崔永元看不懂汉字吗?他居然还敢谈什么法律,还指责质疑的人不熟悉相关法律?

崔永元说他的公益基金不能公布账目,因为公布账目会增加管理费用。壹基金、嫣然基金真傻,怎么就不以这个借口不公布账目呢?钱那么少的“加菜”项目崔永元怎么就一笔笔地晒账目,连1块钱都晒呢?小钱没油水,大晒;中钱有油水,小晒;大钱油水大,不晒,是不是这样?

2014.7.13.



厦大著名副教授谢灵的学术造假

12 07 2014年

近日厦门大学会计系谢灵因写信批评该校校长朱崇实在教工食堂有吃好菜的特权,在媒体上火了起来。朱崇实则称有人举报谢灵涉嫌学术不端,正在调查。2006年,谢灵和厦大会计系老教授余绪缨一起实名举报系主任陈汉文学术造假,是我经手的,我认为举报成立,厦大不仅不处理,还提拔陈汉文当管理学院副院长。厦大现在反过来说谢灵有学术不端,为了公平起见,我表示如果他们愿意也可把材料让我看看是否举报属实。至于校长在食堂吃饭有好菜之类的鸡毛蒜皮,还是算了。

随后有人给我寄来了举报谢灵博士论文《软件企业绩效评价实地研究——基于平衡计分卡因果关系》(完成于2012年)造假的材料。我做了核实,确认谢灵的博士论文存在伪造案例、抄袭等严重问题,证据确凿。该举报材料篇幅很长,我只简要举例如下。

谢灵在博士论文中第六章声称,她调查了一家成立于2003年“具有先进IT技术和全球服务能力的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商”作为案例企业(没有写明企业名称),从该企业挑选了八位专家分别对他们做了两轮访谈,访谈过程用录音笔录音。谢灵在论文中只公布了在第一轮访谈中和第一位受访者——质管中心主任谈话录音的一个片段的文字记录,大约两幅的篇幅。但是简单的文字比较发现,这段所谓录音文字记录实际上是抄自“青润”发表于2008年4月7日的一篇博文(http://blog.csdn.net/qingrun/article/details/2256951 ),据“青润”说,这是2004年8月他和网友“老太婆3”、“Wonder”在CSDN网站的讨论记录。举例对比如下:

谢灵论文:……我从人件集上得到了一些支持(注:所谓人件集就是讲述人件的一些实例和一些扩展方面的内容。包括团队组建、技术管理、环境配置等等,主要是讲述以人为本的软件开发到底如何进行。)……代码库主要是构建代码基础库,降低员工的重复劳动,提高代码的通用性和共享性,

青润博文:我……今天从人件集上得到了一些支持……就是讲述人件的一些实例和一些扩展方面的内容。包括团队组建、技术管理、环境配置等等,主要是讲述以人为本的软件开发到底如合作。代码库主要是构建企业代码基础库,降低企业的重复劳动,提高代码的通用性和共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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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论文:代码库主要是对代码的分类管理,要求每一个从事维护的技术人员撰写维护文档和代码功能说明书,通过配置管理软件来支持,或者自行开发一个简单的检索管理工具都是可行的;文档库实际上是文档资料库,存储企业开发过程文档、文档模版和相关资料,其中也包括竞争对手资料和合作伙伴资料,然后也通过类似的工具进行管理,实现企业内的通用。

青润博文:代码库主要是对代码的分类管理,要求每一个维护的技术人员撰写维护文档和代码功能说明书,……通过配置管理软件来支持,或者自行开发一个简单的检索管理工具都是可行的。文档库,我想修改为文档资料库,存储企业开发过程文档、文档模版和相关资料(包括竞争对手资料和合作伙伴资料),然后也通过类似的工具进行管理,实现企业内的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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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论文:价值观这些隐性的东西是是不可复制的,复制下来对实际的项目也没有必然的好处,然而方法论我觉得是可以显性化的,这方面的内容可以比较完整具体的来做。不过,每一个人的方法论其实都是有所差异的。所以,要做,就必须在企业内形成统一的方法论,至少是在项目组内,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项目的进行,也使得项目的质量有了一层保障。

青润博文:思维模式、价值观都是不可复制的,复制下来对实际的工程项目也没有必然的好处,……方法论我觉得是可以显性化的,这方面的内容就可以具体出来做完整,不过,每一个人的方法论其实都是有所差异的。所以,要做,就必须在企业内形成统一的方法论,至少是在项目组内,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项目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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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论文:实际上最终所谓的统一方法论就是标准,虽然作标准并不是目的,但标准是必须有的,……这也就是在CMM3以上级别和其它规范化工程过程中要求的组织级的统一过程方法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怎么可能让大家统一的做事情呢?那样就会增加项目的混乱度,对于项目的进展是不利的。

青润博文:最终所谓的统一方法论就是标准。但作标准并不是目的。但是,标准是必须有的,这也就是在CMM3以上级别和其他规范化工程过程中要求的组织级的统一过程方法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怎么可能让大家统一的做事情呢?那样就会增加项目的混乱度,对于项目的进展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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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论文:现在还要考虑的是知识库建立起来了,采用什么办法使大家有意愿整合到整个开发环境甚至开发工具中,比如如何建立一种自我扩充和不断改善质量的机制,类似CSDN 这种东西是基于交流机制来引导的,你说的和我在研究的东西有点类似,需要一种通过项目管理手段,以明确的开发目标来引导和组织的方式。

青润博文:比如知识库建立起来了,人们是否有意愿,如何整合到整个开发环境甚至开发工具中,比如如何建立一种自我扩充和不断改善质量的机制。类似CSDN这种东西是基于交流机制来引导的。你说的和我在研究的东西有点类似。是一种通过项目管理手段,以明确的开发目标来引导和组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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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论文:我最近向王总推荐过的一种如何激励员工有效使用和共享知识库的方法是:每一个人创建一个新的类,撰写完成它的所有说明文档和使用手册后,企业给予25 元的奖励,每被别人调用一次,则奖励50 元。如果发现有人能使用企业代码库中的现成内容而没有使用,对于写得好的,既不惩罚也不奖励,但是要求他用自己的方法来改写这个代码库中的内容;如果写得不如代码库中现成的代码,则每次惩罚20 元。维护代码库时,员工自动给代码升级的每次次奖励10 元。我个人认为:虽然不高,但是积累多了,还是能够促进大家使用知识库进行沟通和交流的……

青润博文:比如对于代码库,我曾经举过一个例子:每一个人创建一个新的类,撰写完成它的所有说明文档和使用手册后,公司给于20元的奖励,每被别人调用一次,则奖励5-10元。如果发现有人能使用公司代码库中的现成内容而没有使用,对于写得好的,不予惩罚,也不奖励,要求他用自己的方法来改写这个代码库中的内容;如果写得不如代码库中现成的代码,则惩罚20元每次。维护代码库,给代码升级一次奖励5-10元。我个人认为:虽然不高,但是积累多了,还是能够促进大家的使用和沟通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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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不仅内容,而且文字几乎完全雷同,难道那个“质管中心主任”就是“青润”和“Wonder”的二合一(因为所谓录音记录包括了这两个人的讨论内容),他是对着“青润”博客念给谢灵听的?显然不可能。所以谢灵论文中的所谓访谈录音记录,实际上是照抄自别人在8年前在CSDN网站上讨论的记录,根本就不是什么访谈录音记录,整个访谈案例是捏造的。搞笑的是,因为“青润”等人的讨论是发生在CSDN网站上的,所以讨论时提到“类似CSDN这种东西是基于交流机制来引导的”,谢灵显然不知道CSDN是什么意思(CSDN是中国软件开发联盟(Chinese Software Develope Net)的缩写),以为是什么开发工具名称,莫名其妙地把这句话也照抄过去了。

这个“质管中心主任”的访谈对谢灵的博士论文至关重要。因为根据她在论文中的说法,由两位软件工程师分别对“质管中心主任”的访谈结果进行编码,接着对其余七位受访者的访谈内容进行编码,然后以访谈编码数据为依据构建KSF因果关系图,“因此,建立编码的可靠性对所有的分析和调查结果的有效性都是至关重要的。”然而,这第一个访谈是捏造的,编码的可靠性不存在,所有的分析和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也就都不成立,因此谢灵博士论文的核心部分也就不成立。

谢灵的博士论文还抄袭了张宏江2006年发表在《财富智慧》期刊上的文章《知识型员工管理的五大法则》、王海英、张金艳和王煜(2005)发表在《现代情报》上的文章《对软件企业知识管理的探讨》以及2007年重庆大学冉升硕士论文《维普公司软件开发中的知识管理方法和策略研究》等多篇文章。目前已发现其博士论文有95处抄袭(详细比对见:http://pan.baidu.com/s/1i3p9R05 )。但与其抄袭别人博文伪造研究案例相比,这些抄袭就显得很次要了。

我支持厦大副教授谢灵批评厦大校长的权利,也支持厦大查处谢灵的学术不端行为。如上所述,谢灵的博士论文存在伪造案例、抄袭等严重问题,其论文核心部分不能成立。这是极其严重的学术造假,谢灵应被撤销从厦大获得的博士学位、开除教职。不能因为谢灵批评了校长,厦大怕被说是打击报复就不敢处理她了。

2014.7.10



谁“骗”了陈光标?

10 07 2014年

6月25日,自称“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在纽约请了200多个美国流浪汉吃午宴,宴会上由一个叫唐纳修(Patrick Donohue)的美国人代表联合国向陈光标颁发了表扬状,授予其“世界首善”的荣誉称号。从此陈光标就自称自己已经是联合国认证的“世界首善”。最近陈光标在网上公布了该表扬状的照片,上面用中英两种文字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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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FOUNDATION FOR GLOBAL PARTNERTSHIP
IN SUPPORT OF
UNITED NATION
Award to:
China’s Moral Role Model and Number One Philanthropist Mr. Chen Guangbiao with the hororary title of “Global Peace and Good will Ambassador and World’s Most Prominent Philanthropist”.
On the 25th of June 2014

联合国
授予:
中国道德模范,中国首善陈光标先生为世界和平形象大使及世界首善荣誉称号
20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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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是个联合国图标。

7月7日联合国官方微博回应:“嗯,科普一下,‘联合国’的英文名称应该是‘United Nations’,而不是‘United Nation’。”然后陈光标说“我可能被骗了”。

其实如果懂英文,就会发现表扬状上的中英文字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中文说是“联合国授予”,而英文说的是一家叫“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的机构“为了支持联合国”(不是国内媒体说的“在联合国的支持下”)授予的,和联合国一点关系都没有。拼错了联合国的英文名称只能说是不太严谨,并不是说就不是指的联合国,毕竟用了联合国图标了。但人家说的是“为了支持联合国”,联合国总不能不让人支持吧?关键是中文版说“联合国授予”,那就是骗人了。

那么这家“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是个什么机构呢?查纽约州政府公司登记记录,这是一个叫Lu Zhou的华人在2013年5月22日在纽约州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当时叫“中国问题公司委员会”(CORPORATE COMMITTEE ON CHINA INC.),2013年6月13日改用现名。这个才成立一年的机构有一个中英两种文字的网站(http://c3partners.org ),其自我介绍称:“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The China Foundation for Global Partnership (CFGP))在联合国千年发展计划的伙伴合作目标倡议框架之下建立的。 ”“我们的目标就是帮助企业和联合国抓住其之间潜在的合作机会。”粗一看和联合国有什么关系,细一看和联合国没有什么关系。我很早以前就揭露过,国外有些华人搞的机构打着联合国的招牌和中国企业搞“合作”。这家机构自称在2013年9月与联合国合作搞过一次年会,请了一些中国企业家参加,是否收钱、收了多少钱,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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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陈光标公布的该机构负责人周璐璐(是不是就是注册该机构的Lu Zhou?)发给他的微信,说她会安排一个叫Michael Macaluso的“联合国领导”见陈光标。的确有一个叫Michael Macaluso的人参加过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的年会,但此人是DLA Piper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显然,周璐璐随便找了个美国人冒充“联合国领导”忽悠陈光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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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机构在其网站首页发了个英文声明,说陈光标向他们捐了3万美元,要求给他颁一个奖,奖状是陈光标自己提供的,他们同意向陈光标颁奖,但清楚地告诉他他们不能代表联合国,只能以本机构的名义颁奖。

陈光标的说法则是,周璐璐通过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志愿者找到他,说是可以向其授予称号,要求赞助五六万美金,陈光标讨价还价给了3万美金。奖状是那个志愿者现场打印的。

不管这张奖状是陈光标自己提供的,还是周璐璐找的志愿者现场打印的,都做得很山寨,上面的英文不通。award是个名词和及物动词,可以在奖状中说”presented xxx award to sb.”"awarded to sb”"awards sb”,不能说”award to sb”,何况小学生都知道,既然机构是单数,至少也该写作awards。所以这个奖状像是个中国人仓促制作的,写错了联合国名称也说明这一点。

如果是陈光标让人制作的,那么按理他应该会在英文里也写上是联合国授予,没有搞个中英版本不同让人笑话的道理。所以这个奖状应该是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制作的,英文写的是该机构授予,以便规避法律责任,而中文写的是联合国授予,以便欺骗陈光标。该机构的声明声称已清楚向陈光标表明是该机构而不是联合国授予,但是奖状上明明用中文写着“联合国授予”,如果Patrick Donohue不懂中文,难道周璐璐或Lu Zhou也不懂?明显是在撒谎。

捐3万美元才得到一张奖状,奖状还是由志愿者现场打印的,稍有常识就知道联合国不可能那么贪小便宜和办事如此草率,陈光标那么精明的老江湖,哪会不知道该“称号”的含金量?哪会看不出该奖状是山寨货?所以陈光标即使被骗,也是心甘情愿的,目的是为了拿这张奖状回国显摆。只可惜这个奖状做得太山寨,露馅了。

不过这回陈光标还是赚大了。他在《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大作广告,说要请1000名流浪汉吃午宴,饭后每人赠送300美元,这样总共要赠送30万美元。但他最后食言只请了200多名流浪汉吃饭,取消了每人300美元的现金赠送,改给纽约的一家救助站捐赠9万美元,据说是因为这家救助站和警方劝他不要给流浪汉现金。即便如此,陈光标还是比原计划少给了21万美元现金捐赠,这还不算省下的饭钱。陈光标把美国人耍了一把,虽然被某些没拿到现金的美国流浪汉骂为“骗子”,也算是中国国民外交的一个胜利,陈光标应该再给自己加个头衔,叫“中国国民外交模范”。

2014.7.9.



也说杂交跟转基因是一回事吗

8 07 2014年

看到有媒体在推荐一篇署名康斯坦丁(王鲲)的“科普文章”《杂交跟转基因是一回事吗?》,不禁哑然失笑。我们来看看这个“科普作者”是怎么区分杂交和转基因的:

【笔者简单来说,杂交是通过将通过品种的水果和蔬菜进行嫁接育种,然后挑选出同时拥有两个品种优点的种子进行再育种得到的。而转基因则完全不一样,它并不能得到全新的蔬果品种,只是在原有种类的基础上加入新的DNA,而最关键的是,据国外专业机构统计,超过80%转基因食物都被加入了抗病毒基因和增加了除草剂耐性基因,为的就是让该品种不易患病,并且能够抵抗除草剂的威胁。在加入这些基因后,在农民喷洒农药和化肥杀死杂草和虫害的时候就不会让作物也死亡,然而现在的技术却不能肯定这样的改变是否会影响食用者的健康,这也是为何转基因技术如此不受待见的原因。
不可否认,转基因技术在未来必然会成为趋势,因为它所带来的优点是明显的,但是在如今无法做出科学判定其是否安全的情况下贸然实施,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不负责,是一种不严谨的科学态度。如果在科技不断发展的未来,有成熟的技术和临床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是无害的,那么消费者自然愿意接受,而且其特殊的属性也有利于解决粮食不足的问题。但这一切的前提,笔者认为必须是安全!】

从上面这些话可以看出,这个“科普作者”完全缺乏生物学的基本常识,不知其中学生物课都是怎么学的。他说杂交是“嫁接育种”,将杂交与嫁接混为一谈。杂交是两个品种的生殖细胞的结合,对作物进行了遗传改造。而嫁接只是两个品种的营养器官的结合,并不对作物做遗传改造。杂交是育种技术,嫁接不是,它不改变作物的种子。

他说“而转基因则完全不一样,它并不能得到全新的蔬果品种,只是在原有种类的基础上加入新的DNA”,他不懂的是,杂交同样是在对作物进行遗传改造,同样加入了新的DNA,只不过杂交是盲目地、大批地加入新的DNA,而转基因技术是精确地加入少量的新的DNA。所以杂交和转基因并无本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转基因技术更精确、更容易控制、更高效。

此人对转基因技术也是一无所知。他说:“超过80%转基因食物都被加入了抗病毒基因和增加了除草剂耐性基因,为的就是让该品种不易患病,并且能够抵抗除草剂的威胁。”事实上,目前抗病毒转基因作物很少,主要是抗虫害和抗除草剂的转基因作物。他说“在加入这些基因后,在农民喷洒农药和化肥杀死杂草和虫害的时候就不会让作物也死亡”,事实上,对抗虫害转基因作物来说,由于有了抗虫能力,不必喷洒针对这种害虫的农药;而且,化肥是用来给作物增加营养的,和“杀死杂草和虫害”有什么关系?可见此人连农学基本知识也没有。他说:“然而现在的技术却不能肯定这样的改变是否会影响食用者的健康,这也是为何转基因技术如此不受待见的原因。”这纯粹就是造谣。转基因技术能够肯定采用的新的基因是安全的,不会影响食用者的健康的,才会被批准上市。在转基因食品上市之前都要做大量的安全性检测的。反倒是杂交食品上市之前一般不做安全性检测。

一个人对生物学、转基因技术、农学一无所知,并不可笑,毕竟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是专家,都有科学知识。但是缺乏基本科学知识的人却以专家自居,批评起科学家“不严谨的科学态度”,而其散布的谣言还能被当成科学知识在媒体上传播,误导公众,不仅可笑,而且可怕,这才是“为何转基因技术如此不受待见的原因”。

20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