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公然传谣“方舟子向央视告状”

16 12 2013年

人民网12月16日电(宋心蕊)引匿名博客文章称:

【崔永元曾经在自己的微博中痛批方舟子向央视告状“假装在网上和你辩论,私下向你单位偷偷告状,告状的频次是每周一告或每天一告,单位与你核实用一天或者一周,如此这般,周而复始。恶心。”而现在崔永元离开央视,行事说话也更加大胆,不但经常在微博上与方舟子破口大骂,称其是骗子,在转基因的事情上更是有与方舟子死磕到底的架势。】http://media.people.com.cn/n/2013/1216/c120837-23845617.html

即使是崔永元造谣时,都不敢直接说向央视告状的是“方舟子”,人民网仗着有人民日报庇护,就敢指名道姓污蔑人?还说崔永元“经常在微博上与方舟子破口大骂”,是他天天对我破口大骂好不好?我什么时候“与”他破口大骂?

    崔永元说“假装在网上和你辩论,私下向你单位偷偷告状,告状的频次是每周一告或每天一告,单位与你核实用一天或者一周,如此这般,周而复始。”不知是做贼心虚还是被迫害妄想。人民网竟说偷偷告状的是我,我要告状哪次不是光明正大地宣布,还用得着偷偷摸摸?哪会无聊到每周或每天一告?人民网记者自己有病,就以为别人也是病人?

邓亚萍曾经说人民日报历史上从没有登过假新闻。我不知道邓亚萍把人民搜索的钱花光了以后去哪高就了,如果她还在人民网的话,倒要问她一声,人民网传谣说我每周或每天偷偷向央视告崔永元一次状,这是不是假新闻?

普通公民造谣、传谣会被抓,人民网作为政府网站,公然造谣、传谣损害公民声誉,影响极坏(该报道已被70家网站转载),又该当何罪?



声明:本人未推荐过任何治疗口臭的产品

22 11 2013年

淘宝上有数家网店打着“最真实和客观的评价,方舟子推荐”的名义销售从美国或新西兰进口的“唾液琏球菌”(blis k12)供治疗口臭。我在《口臭是不是口的问题》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7vo.html 一文中虽然提到“初步的临床试验表明,使用含唾液链球菌的锭剂一星期后,能让85%的试验对象的口臭程度(挥发性硫化合物的浓度)显著降低”,但这是初步的(即未确定的)结果,不可作为疗效声称的依据,我也从未推荐过任何产品。



南方周末构陷我的报道获2012年度南方周末新闻奖三等奖

16 11 2013年
居然没有被评为一等奖?集全社之力构陷一个普通公民的杰作,创造了新闻史的。

欣赏一下无良记者陈鸣、叶飙的获奖感言http://www.infzm.com/content/77312 ,并重温《〈南方周末〉是如何构陷我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0wj.html 和《再说〈南方周末〉是如何构陷我的》h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2e11c.html 。

当时有人跟我解释说该报道不代表南方周末大部分人员的观点。现在都获内部评奖了,还有什么话可说?

方法:方舟子与他所影响的论战法则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陈鸣 叶飙 实习生 沈颖 谢雪 肖涵
最后更新:2012-06-22 10:22:29 来源:南方周末
本文获得2012年度南方周末新闻奖三等奖

获奖理由
因应方韩大战这一堪称年度第一的舆论纷争,通过扎实而长期的深入调查,对双方当事人方韩作出了鞭辟入里的传神写照。两稿是南周探索实践“做有态度的新闻”方面的经典之作;在当今的中国生态和舆论场中,意义半径大可观,显示了南周在议题设置和意见引领方面的过人能力。
获奖感言
南方周末记者 陈鸣:方韩事件最好的诠释除了这两篇文章,还可以观看英国迷你剧《黑镜子(Black Mirror)》系列。
南方周末记者 叶飙:在《方法:方舟子与他所影响的论战法则》一文的采写中,我的贡献远小于陈鸣;但和他一样,随着采访的进行,我对方舟子先生独特性格的形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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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部副部长李家洋担任杜邦公司顾问在中国推销转基因”

31 10 2013年

所谓农业部副部长李家洋担任杜邦公司顾问在中国推销转基因,是美国职业骗子、轮子功成员“直言了”在去年造的谣言,最近被国防大学教授朱国林又拿出来说,今天《北京青年报》跟着传谣,而且继续传谣说在国内种植最多的玉米杂交品种先玉335(杜邦先锋公司研发)是转基因品种。连副部长的谣言都敢造,觉得农业部好欺负是不是?

事实是,杜邦公司有一个生物技术顾问委员会(Biotechnology Advisory Panel),聘请七名外部专家担任。李家洋在2007年~2011年期间是该委员会成员,当时他是中科院副院长,还不是政府官员。2011年他担任农业部副部长后,就不是该委员会成员了。这个委员会的作用是指导杜邦公司的生物技术研究(主要是发布研究报告),并不是推销转基因的。杜邦公司的生物技术顾问委员会历届成员共有19名,http://t.itc.cn/HQHPG ,其中包括几个国际环保组织的官员(例如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把这样的委员会说成是推销转基因,这是多么有想象力。除了李家洋,中国疾控中心的陈春明也当过该委员会委员,他也是帮杜邦推销转基因的?

目前杜邦公司也没有在中国推销转基因品种,所谓先玉335是转基因品种,乃是原《国家先驱导报》记者金微在3年前造的谣言,已被驳斥过很多次,不久前央视《焦点访谈》也才澄清过。李家洋还是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呢,美国科学院一贯力挺转基因,反转控何不干脆说李家洋是美国科学院派来推销转基因的?

《北京青年报》还说李家洋说过3~5年内要让转基因大米上中国人餐桌的话,以此作为李家洋为杜邦公司推销转基因的证据。李家洋即使推销转基因大米,那也是华中农大自主研发的国产品种,和杜邦公司有什么关系?

这条谣言也马上被加到百度百科李家洋条目的显著位置,貌似有组织的抹黑行动。新华网在散布这条谣言时,还不敢点名,只说某副部长。《北京青年报》则点出了李家洋的名字。一家报纸公然散布农业部副部长的谣言诋毁其声誉,这个大概就是中国的“新闻自由”。也可知中国媒体为了妖魔化转基因,已经大胆、变态到何等程度。



歪曲事实的江平、贺卫方等人关于陈宝成被刑拘的呼吁书

25 08 2013年

8月11日下午,陈宝成等七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山东平度市警方刑事拘留,两天后,江平、贺卫方、程汉大、孙新强、孙国栋、徐昕、李有华、宋绍富、张成明、杨玉圣等人发出《就陈宝成记者等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岛市委李群书记暨张新起市长的呼吁书》,但对比陈宝成本人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所发的微博直播,该呼吁书多处与事实不符。

呼吁书称:“原《新京报》和《南方都市报》记者、现任财新传媒记者陈宝成等七人,因在故乡维护其祖宅不被强拆而被山东省平度市警方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

但陈宝成本人在8月10日09:53发的微博称:“8月9日,张鹏珂陈青沙夫妻宅基地被非法强挖,我们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缴获犯罪车辆一台。”可见此事并非维护陈宝成“祖宅不被强拆”,而是因为与陈宝成无关的另一户人家的“宅基地被非法强挖”。从照片看,陈宝成的祖宅离案发地有数百米,到现在还好好的。强拆都是浩浩荡荡的大军开过去,哪有只派一名司机开着一辆挖掘机就要去强拆别人祖宅,这不是找死吗?

官方的说法是司机郭晓刚开着挖掘机去那里平整“建筑垃圾”,这些建筑垃圾除了已签订拆迁协议的姜汉彬家的,还有一部分是隔壁陈青沙家的,而陈青沙家也签订拆迁协议。纪许光在7月8日已发过陈青沙在2008年5月签订的拆迁协议的照片http://t.itc.cn/P3BDn ,《北京青年报》记者也称他从村支书那里看到这份协议,有陈青沙的签名和手印,未知真假。到现在还没有见到陈宝成一方说这份协议上的签名和手印是伪造的,那么它很可能是真的,是真的就说明此事和强拆没有关系。退一步说,如果真的是维护强拆,固然令人同情,但也不能因此就使得非法犯罪的行为成为合法。

呼吁书引用《京华时报》的报道称,据陈宝成回忆,“10日下午现场又出现不少不明身份的人,自称司机家属和车主,要求放人,‘我当时拿一把菜刀,重复我前边的话,要将强毁他人财产的司机交给公安’。对方冲过来强抢,他的刀被朋友赵晓光抢走扔了,他便捡起一个酒瓶但也被赵抢走,后来才知道里面有汽油”。

查陈宝成的微博直播,车主要求放人是9日晚上9点的事,10日下午来的人,陈宝成说是“数十名便衣警察、消防武警和上百名村痞恶霸”,其微博多条提到警察在场,怎么现在改口说是“不少不明身份的人”了?当时声称要与警察死磕到底的英雄气概呢?明知来的是公安,却不移交“犯罪嫌疑人”,而是持刀、持汽油瓶阻挠公安救人,这不是劫持人质是什么?

从现场视频看,陈宝成当时拿的并非一把菜刀,而是一把柄很长的大刀,貌似就是他在7月6日00:32发的“决战”照片中出现过的关公大刀。

他是不是不知道酒瓶里面有汽油呢?请看他自己在8月10日00:03发的微博:“我烧了一个汽油瓶,当着刚才两位车主的面,旨在告诉各位:这是汽油,不是水。”

呼吁书称:陈宝成“为其祖宅房产权益保护问题,一直依法维权,理性抗争,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对公民依法理性维权,平度当局目前的做法,不仅不利于化解纠纷、消弭矛盾,反倒有可能制造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之大局。”

但陈宝成发的微博直播明明说:“选择性执法的当地公安若胆敢以涉嫌「非法拘禁」之名对我们采取强制措施,必死磕之。”(8月10日08:53)“苍天已死,杀!”(8月10日11:11)“兔仔子们,来吧,这里只有战死的英雄!”(8月10日11:28)“依法”在何处,“理性”在哪里呢?现在替他狡辩,有损其英雄形象。贺卫方在微博上评论这个事件称:“忠良遭法欺,叛逆成大义!”可见贺卫方后来也认为陈宝成是为了大义去违法,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且不说,至少表明贺卫方后来不认为陈宝成是“依法维权,理性抗争”“依法理性维权”了。既然贺卫方已经绝望到告诉大家守法只会被法欺,号召大家违法犯罪成大义,不管他的绝望有没有道理,都已不适合再当法学教授,再次有请贺卫方改行,否则很没有职业道德,对不起法学院学生。

呼吁信说:“鉴于当地有可能存在地方利益之嫌,为了依法、公平解决问题,我们殷切期望李书记、张市长认真关注此一引起海内外广泛反响的事件,妥善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让美丽的青岛市更加美丽,让包括平度在内的青岛人民安居乐业,共享习总书记倡导的‘中国梦’之福。”

江平、贺卫方等人一直在批评中国司法不独立,结果碰到自己圈子的人涉嫌犯罪被刑拘,不是走法律途径维护其权利,而是写公开信呼吁当地市委书记、市长干预司法,这不是很讽刺吗?

作为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授、律师,面对自己圈内人涉嫌犯罪的行为,不是揭示事实真相、秉公直言,而是利用普通公众对强拆的不满,迫不及待地出来歪曲事实,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乃至要求地方长官干预司法,这不是很可悲吗?

2013.8.20



起诉广东卫视财经郎眼主持人王牧笛民事起诉状

12 08 2013年

起诉广东卫视财经郎眼主持人王牧笛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自由撰稿人、科普作家,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29号旭捷大厦418室,邮政编码:100022。代理人联系电话:52887318
被告:王牧笛,男,1983年3月29日出生,汉族,广东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邮编:510066
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1916室
法定代表人:彭少彬    联系电话:4000960960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王牧笛、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删除“新浪微博”网站(域名www.weibo.com)中微博客用户“王牧笛”(域名http://weibo.com/wmd2010)发表的侮辱、诽谤原告的侵权微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被告王牧笛在如下时刻发表的微博:2013年7月14日 23:57,2013年7月16日 18:00,2013年7月17日 08:56,2013年7月17日 22:25,2013年7月18日 00:22,2013年7月18日 09:28,2013年7月18日14:00,2013年7月18日 15:49,2013年7月18日 17:51,2013年7月18日21:48,2013年7月18日23:55,2013年7月19日10:37,2013年7月19日11:22,2013年7月19日12:20,2013年7月19日19:11,2013年7月19日21:14,2013年7月19日21:46,2013年7月19日23:05,2013年7月20日21:02,2013年7月20日21:50,2013年7月21日00:04,2013年7月21日00:25,2013年7月21日14:07,2013年7月21日20:10,2013年7月22日07:30,2013年7月22日08:52,2013年7月22日09:58,2013年7月12日15:10,2013年7月23日23:58,2013年7月25日22:50,2013年7月25日23:16,2013年7月26日09:26,2013年7月26日16:29,2013年7月26日16:32,2013年7月26日16:40,2013年7月26日16:32,2013年7月26日16:56,2013年7月26日18:29,2013年7月26日19:24,2013年7月26日21:15,2013年7月26日22:31,2013年7月27日14:21,2013年7月27日23:23,2013年7月27日23:52,2013年7月28日11:55,2013年7月28日23:55,2013年7月30日00:00),以停止侵害。

二、判令被告王牧笛、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新华每日电讯》报纸广告版及“新浪微博”网站首页刊登道歉信(其中网站道歉信刊载时长不少于一个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三、判令被告王牧笛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四十万元;
四、判令被告王牧笛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三万元;
五、判令被告王牧笛赔偿原告公证费五千六十五元;
六、判令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告王牧笛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435065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自由撰稿人,并著有二十余册科普图书、文集;十余年来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坚守科学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因揭发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现象,批判邪教、伪科学,揭穿新闻界的虚假报道等,原告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2010年9月原告因揭假言论引来被揭发者肖传国的雇凶报复,引起中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初,原告被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评为“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之一,被中国网评为“2010中国榜样年度人物”之一,获得“江苏卫视·百度2010年度网络沸点网络先锋奖”, 2012年获《自然》杂志和英国科普组织“理解科学”(Sense about Science)共同发起颁发的首届约翰·马多克斯奖,2013年获全球反欺诈大会克里夫·罗伯森哨兵奖……原告在社会公众里享有相当的良好声誉。

被告王牧笛是“新浪微博” 网站(域名http://weibo.com/)中“新浪个人认证”微博客用户“王牧笛”(域名http://weibo.com/wmd2010)的使用人,新浪认证其为“《财经郎眼》制片人主持人”。

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公司”)是“新浪微博” 网站的主办单位,对该网站负有管理义务。

原告全面驳斥了郎咸平、石述思和王牧笛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节目捏造、散布的种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谣言后(见《全面驳斥郎咸平、石述思散布的转基因谣言与谎言》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6938265_d.html ),被告王牧笛不敢对原告文章的具体内容有任何实质回应,而是不停地捏造、散布关于原告的谣言,把多年来恶意诽谤本原告的“方学家”的“研究成果”又炒了一遍,并对本原告、原告的妻女进行辱骂、威胁、恐吓。

经初步整理,发现被告王牧笛自2013年7月14日起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信息恶毒攻击原告,其中包括 “造的谣还少吗”,“大放厥词造谣”,“方大师的三大命门:抄袭、绿卡和基金”,“一条都不敢回应,噤若寒蝉”,“您在中国推销的是美国的转基因食品和转基因技术,是帮美国做事耶”,“丑态百出的纸老虎”,“讨美国主子的好”,“在美国炸中国使馆激起世界人民的愤怒抗议时,方大师竟然抹黑中国大使馆是间谍机构,公开为美国主子辩护”,“不都用你的美国绿卡当靠山吗”,“里面却爬满了虱,当然,还有屎”,“方怂大师”,“在中国大使馆被美国轰炸和中美撞机事件中您都坚决站在美国一边,诋毁污蔑中国”,“您隐瞒多年的基金账户”,“方大师到底是狼还是哈士奇”,“方舟子花钱雇的”,“英语口语差得连正常交流都成问题,在业内毫无所长,研究水平不如本科生,只能靠抄袭剽窃为生”,“骗了那么多打假基金和安保基金的钱”,“大约80%的文字抄自维基百科的这个辞条”,“方舟子偷窥女厕所那条重大新闻”,“几乎完全抄袭一篇英文文章”,“抄袭剽窃大师”,“方舟子导师承认方舟子论文「有图像拼凑的可能」”,“方舟子发表的《学生剽窃,导师有责》抄袭“高等教育内幕”(Inside Higher Ed)网创始人与编辑Doug Lederman的两篇文章。批评别人抄袭的文章也抄袭,不要脸到无极限”,“方大怂几乎就没清白地写过一篇文章,从博士论文,到科普文章,再到所谓19部著作,全都涉嫌剽窃抄袭造假。中国打假第一人,是吹的;中国造假第一人,是真的”,“造谣无数,浑身是假,说谎成性” “他靠打名人的假出名,而他自己连身份都在说谎”“他组建网络黑社会肆意攻击诋毁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方舟子必将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等大量明显侮辱、诽谤原告的内容。

王牧笛发表的涉案微博,要么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肆无忌惮的恶意诽谤,要么是恶毒下流的公然侮辱,使原告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明显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在原告发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主持人王牧笛的系列谣言和谎言》文章再次驳斥被告王牧笛后,被告王牧笛非但不收敛其不法言论,反而继续肆无忌惮地恶毒侮辱、诽谤,故足见其恶意。

涉案微博信息长期刊载在王牧笛微博上,由于互联网平台是一个自由、开放且传播方式极为便捷、传播速度极为迅速、传播范围极为广泛的媒介,因此王牧笛的微博言论影响很广。更为严重的是,王牧笛以其电视节目制片人、主持人的身份发表侵权言论,更加误导公众,影响舆论,侵权影响极为恶劣。

总之,王牧笛之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之侵害;其主观恶意、过错明显;通过网络传播侮辱诽谤信息,侵权、违法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故,王牧笛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发现“新浪微博”网站上公开传播侵权微博信息后,委托律师于2013年7月30日向微梦创科公司发送《律师催告函》要求删除涉案侵权信息,但直至起诉之日,微梦创科公司仍未有任何回馈,侵权微博信息持续存在。

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二被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鉴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方是民(签字)

二O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广东卫视财经郎眼主持人王牧笛的系列谣言和谎言

25 07 2013年

我全面驳斥了郎咸平、石述思和王牧笛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节目捏造、散布的种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谣言后(见《全面驳斥郎咸平、石述思散布的转基因谣言与谎言》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6938265_d.html ),王牧笛不敢对此有任何回应,而是不停地捏造、散布关于我的谣言,把多年来“方学家”的“研究成果”又炒了一遍,并对我、我的家人、我的女儿进行辱骂、威胁、恐吓。

王牧笛把美国法律条文中的“政府机构或普通公众”(a governmental unit or general public)翻译成“政府和公共基金”,然后造谣说“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OSAIC)的经费大部分来自美国政府,“而且是致力于美国国家安全服务”。五岳散人等也跟着鼓噪。事实上OSAIC是当年一些在美国的网友为了帮助我应付肖传国等人的恶意诉讼而成立的,此后也资助过其他人,其资金全部来自网友捐款,每笔都是公开的。建议OSAIC发个声明辟谣,并向广东电视台投诉王牧笛。

王牧笛造谣说:【最搞笑的是,罗永浩质疑基金账目,肘子和彭贱追着给退2000块钱,等@批判性思维启蒙 一质疑,俩孙子就装乌龟了,你知道为啥不给批判退?因为批判捐得多,有5万,肘子和彭贱舍不得了。】事实上,当时彭律师写信问过“批判性思维启蒙”(真名为深圳孙延宏)是否要求退款,他自己没要。建议彭律师向广东电视台台长投诉。下面是彭律师当时发给“批判性思维启蒙”的信件。

【发件人: 打假资金募集
日期: 2012年3月30日 下午1:28
主题: 彭剑Re孙先生2
收件人: 老孙 sun

明明可以私下沟通,而你发布公开信,显然是故意攻击、对本人极其不信任。
故我不会支持你成为监管小组成员。

3月29日网站已公告:
“因为2010年8月31日发布的《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募集活动通告》已明确“将依据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资金;向监管小组公开帐目并接受监管小组的监督”,且公开安全保障资金支出帐目会披露安全保卫工作细节,所以,不存在向捐款人或社会公众公开支出帐目的说法;但我会公示累计支出金额。若有捐款人对此不认同,则可联系我办理退款手续。核实付款凭证、付款人身份、联系方式后,我会及时退款”。
不知你是否要求退款?】

王牧笛造谣说我不是中国公民,因为在“身份通”网站上搜不到我的信息。“身份通”网站上说得清清楚楚,它是据于身份证信息的检索系统,而我以前已多次说过,由于我出国留学很早,按照当时福建的政策,身份证和户口都被注销了。但是我到现在拿的还是中国护照,当然是中国公民。我的中国国籍早就被中国多家法院确认。

    王牧笛造谣说:“方某自我介绍是公派留学生。国家规定,公派留学生不得私换身份,否则就追回资助、取消留学身份和予以处分。可是,方舟子却利用美国政府为1989年动乱逃跑到美国的学生以绿卡的特殊政策的机会,私自换了身份。”我在哪个地方自我介绍是公派留学生?我多次说过,我是自费留学生,是拿美国大学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去留学的(当时有五所美国大学向我提供全额奖学金,我最终选定了密歇根州立大学)。我的绿卡也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血卡”,因为要获得“血卡”资格必须是在1990年4月之前到美国,而我是1990年底才到的美国,没有资格。我是在1998年才以特殊人才的身份获得的绿卡。

王牧笛造谣说我在为美国转基因公司工作推销转基因,依据是十几年前我说过在当一家美国生物信息公司独立咨询科学家。这个谣言方黑们说了很多年,我也驳斥、澄清过很多次。例如去年深圳电视台也造这个谣言时,我已驳斥过:“我在本世纪初曾为美国一家采集论文数据的生物信息公司当过兼职的独立咨询科学家,这就成了深圳电视台造谣我为美国公司商业利益推广转基因作物的依据。”(2012-2-26微博)我八、九年前就已不为该公司工作,该公司的业务与转基因技术毫无关系,但为避免方黑们去骚扰该无辜公司,我不会公开透露该公司名称(王牧笛转方黑的帖子说该公司叫什么D趋势,纯属造谣)。我当时还表示,如果哪家中立媒体感兴趣,我可以给他们看与该公司的合同。至今没有哪家媒体来找过我。我学着王牧笛的阴谋论思维问一声:他给一个台湾骗子当小跟班,用谣言、谎言攻击中国大陆的农业政策,想让中国大陆农业技术再落后美国几十年(号称用两代人时间做实验),又安的什么心?

王牧笛造谣说我从来不敢回应关于抄袭的指控,事实上我对污蔑我抄袭的谣言回应过很多很多次,在我的博客、微博上一搜一大把,并把最早将这个谣言搬上媒体的《法治周末》告上法庭(还未判决),该报执行主编郭国松离开该报后,成了自由职业者——这也将是这个威胁、恐吓未成年人的王牧笛的归宿。

2013.7.25.



关于《南方人物周刊》传谣、诽谤的声明

23 07 2013年

《南方人物周刊》近日发表报道《蓝色光标的合伙人故事》(特约撰稿黄剑)称,“打假斗士”方舟子缠上罗永浩的教育公司,客观上为西门子解了围;方舟子不久打假韩寒,转移韩寒联合数十名作家告百度文库侵权的焦点,上述“打假”事件幕后“推手”为蓝色光标云云。http://finance.ifeng.com/a/20130723/10241998_0.shtml

任何全程关注过这两起“打假”事件的人都知道,我揭露罗永浩违法办学的导火线是罗永浩不停地恶意中伤我妻子,我揭露韩寒被代笔的导火线,则是韩寒发博文攻击我。根据《南方人物周刊》的逻辑,岂不更应该说罗永浩、韩寒才是受蓝色光标雇佣?《南方人物周刊》暗示一家公关公司能量大到指挥得动“打假斗士”,为该公关公司造势,该报道的幕后“推手”是不是正是这家公司?

事实上,在我揭露奇虎360时,网上开始出现谣言称幕后推手为蓝色光标,我才第一次听说该公司,至今与该公司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往来。对此我早已在网上发过几次声明,并已起诉传播该谣言的中国经济网(已开过庭,未判)。而《南方人物周刊》明明知道“方舟子对此给予否认”,依然如此大肆渲染、传播如此低级下作的谣言,败坏其所谓“打假斗士”的名誉,是何居心?

    几年来,南方报系动用其旗下的所有媒体,使用了种种污蔑手段,持续不断地造谣、构陷、抹黑不过是因为看不惯中国大陆虚假横行(包括像南方报系炮制这样的假新闻横行)而出于良心站出来揭露造假的无权无钱无势的一介公民,真称得上是中国新闻史上的一大“奇迹”。

2013.7.24



广东卫视主持人王牧笛公然威胁、恐吓未成年人

21 07 2013年
我全面驳斥了台湾骗子郎咸平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散布的种种谣言、谎言,不见其反驳,只见该节目制片人、主持人王牧笛连日来不停地用各种谣言攻击我并污辱我家人,现在竟又公然对我的女儿进行威胁、恐吓。请问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总裁张惠建、广东电视台台长曾国欢,这种蔑视法律、践踏道德的人还有资格当贵台的制片人和主持人吗?怎么当上的?是不是腐败利益链的一部分?
【王牧笛:方大师,您女儿睡觉了吧,麻烦您转告她,王小胖暂时不会公布她的班级和住址,因为王小胖没有您这么人渣。您的女儿,摊上您这么一个败类爹,一生的羞耻。您已突破做人的底线,王小胖就不会手软了,除恶务尽,明天见。】wangmudi3.jpg


驳斥“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不安全”的谣言

19 07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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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国内各大门户网站都在头版刊登了一则题为《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不安全》的报道(http://news.sohu.com/20130716/n381688136.shtml )。联合国粮农组织是国际上关于农业问题的权威机构,如果真有其官员这么声称,那可真够耸人听闻的。

这则报道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金微在北京发出的。金微是网上著名的“反转控”,以发布妖魔化转基因技术的假新闻闻名。在他还在《国际先驱导报》当记者时,在其报社主管的支持下,发布过一系列妖魔化转基因的假新闻。近年来国内媒体上关于转基因技术的原创谣言,几乎全出自此人之手。其中最臭名昭著的一则假新闻,是在2010年9月他在《国际先驱导报》造谣说国内广泛种植的玉米品种“先玉335”是转基因玉米,种植它导致山西、吉林部分地区出现大老鼠消失、母猪爱生死胎、狗肚子里都是水等等动物异常现象。这是非常低级的谣言,因为很容易查证“先玉335”是杂交玉米而不是转基因玉米,那些所谓动物异常现象也根本经不起推敲。当时农业部曾经辟谣,我也写过驳斥文章,见:《转基因恐慌》(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m9he.html )。但该报没有任何澄清,金微也继续在该报造谣,而那则谣言直到现在还在广泛传播。

现在这个专职造谣记者跳槽去了《每日经济新闻》,继续从事其造谣妖魔化转基因技术的职业,在同一天发布了两则报道,一则是法国科学家发现转基因玉米让老鼠长肿瘤的旧闻,我在《全面驳斥郎咸平、石述思散布的转基因谣言与谎言》(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6938265_h.html )一文中对此已做了驳斥,在此不赘;一则就是所谓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称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不安全的报道。

几天前,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另一个网上著名“反转控”顾秀林任职的云南财经大学、国际东学研究会(研究毛泽东的)组织开了一次以妖魔化转基因技术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请了国外一些反对转基因技术的头面人物参加。这些人物的学术背景大多很可疑。例如,从美国请来的杰弗里·史密斯(Jeffrey M. Smith)以前是个舞蹈教师和瑜伽教练,教人如何练瑜伽“腾空术”的,后来改行变成了造谣攻击转基因技术的“活动家”;从英国请来的香港出生的英籍华人何美芸(Mae-Wan Ho),以前国内音译成侯美婉,在十几年前从大学辞职自创反科学组织,专门从事反对生物技术以及推销“顺势疗法”、“水记忆”等伪科学的活动,我在十几年前就揭露过她。在金微笔下,这个草台班子成了一次有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参加的高端会议:

“7月13日,转基因与食品安全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等在内的国内外专家从不同角度均确认转基因既不高产,也不环保,更不安全。”

那么究竟是哪个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参加了这个会议呢?报道是这么写的:

“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教授杰克·海尼曼任职于联合国粮农组织,他同样不认同转基因增产的说法。”

这就是金微所说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了。但在报道中此人只是不认同转基因增产的说法(事实上,目前也没有种植转入增产基因的转基因作物),并没有说到“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不安全”。但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个人真的是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官员吗?我们来看看此人(Jack Heinemann)自己登在其任职的大学网站上的英文履历:

http://www.biol.canterbury.ac.nz/people/heinemann.shtml
http://www.canterbury.ac.nz/spark/Researcher.aspx?researcherid=86245

从其履历可知,他实际上是该校生物科学学院一名讲授遗传学的讲师(Lecturer in Genetics),其研究领域极其广泛,甚至连地震研究也列在其研究领域里头。在其列出的兼职中并没有“联合国粮农组织”一项,而只是说自己在2005-2009年间曾经名列联合国专家花名册里(UN Roster of Experts) ,可知此人绝非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官员,其言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毫无关系。

联合国粮农组织对转基因作物的官方态度,见于其在2004年发布的报告《2003-04粮食及农业状况》中文版第58页:

“人们认为食用当前存在的转基因作物及其食品是安全的,检测其安全性所采用的方法也是恰当的。这些结论反映了国际科学理事会(2003年)所研究的科学证据的共识,而且与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的观点一致。若干国家的管理部门(尤其是如阿根廷、巴西、加拿大、中国、美国和英国)应用其国家食品安全程序对这些食品是否增加人类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估。迄今为止,在世界各地尚未发现可验证的、因食用由转基因作物加工的食品而导致的有毒或有损营养的情况。数以百万计的人食用了由转基因作物加工得来的食品——主要是玉米、大豆和油菜籽——但未发现任何不利影响。”

此后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文件都没有改变过这个立场。正因为所有的国际权威机构、科学机构都认可目前已有的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反转控”才要捏造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的言论混淆视听、吓唬中国公众。金微又撒了个弥天大谎,一个一贯造假的专职造谣记者,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还能一再靠谎言把中国媒体玩得团团转,中国媒体之缺乏职业道德,之无力自我净化,由此可见。

201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