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发“乌龙新闻”,你要负责!
8 05 2014年《法制晚报》2014年05月08日发了一条新闻《传“乌龙照” 你要负责!》,报道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王军律师的话称:
【而如果涉嫌淫秽表演则至少需要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如果构成聚众淫乱,比如像方舟子,则又可能涉嫌刑事责任。】http://www.fawan.com/Article/yl/2014/05/08/121814240291.html
本人从来没有搞过“聚众淫乱”,更没有“涉嫌刑事责任”,把我当薛蛮子了?不管是王军律师还是《法制晚报》记者造谣,都是对我名誉的重大伤害。这则报道已被十几家网站转载,更对我的名誉造成极大的伤害。
《法制晚报》必须立即在显要位置以显要篇幅做出澄清、向我道歉,以尽量消除不良影响。各个转载网站也必须立即删除该虚假报道,或删除相关句子。
我也将追究《法制晚报》的法律责任。
2014.5.8.
回复@执着的赛里木湖鱼:我没说他们不该打,但打他们不是学术打假。我也觉得木子美没有资格同方舟子对骂,打她是方舟子自寻烦恼;打韩寒也无需花几年时间,他没那个分量。说他像鲁迅同英雄大侠一样是媒体八卦而已,傻瓜才当真◆◆
@舟子直播间“诚信对于学者来说就像生命,人家不信你,相当于将你清除到学术圈以外了,你的学术生涯就死了。”专注于学术打假的方舟子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全文:http://t.cn/8sdj3Rf
”专注于学术打假”描述错了;他同罗永浩韩寒木子美崔永元这些人纠纷学术内容都很低 他自己的学术生涯早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