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报:黑猩猩也应该有“人权”吗?
14 04 2007年记者:吴洣鹿
北京科技报:07/04/09
动物保护主义者为一只实验黑猩猩的生死上法庭———
黑猩猩是否应该享有“人权”?奥地利一家法庭几个月后将正式开庭审理这起为黑猩猩争取“人权”的创纪录的奇案。
案件判决结果不仅关系到黑猩猩是否会被送往活体解剖实验室,还会为其他灵长类动物的类似案件创下一个判决先例。黑猩猩的官司备受关注,动物学家和动物保护主义者都无不为黑猩猩的命运所担心,同时有关该不该给予黑猩猩“人权”的问题也惹来了各方争议。
英国动物保护主义者通过法庭为黑猩猩争取“人权”
据报道,这只因为“人权”之争而涉入官司的黑猩猩名叫希亚斯尔,今年26岁。1982年,当它还是一个初生幼崽时,被动物贩子走私到奥地利境内,准备寄往维也纳市东部的巴克斯特动物活体解剖实验室。然而,奥地利海关官员查获了这起走私案,并将幼小的希亚斯尔送往了一家动物庇护所。
最近,这家动物庇护所遭遇破产,希亚斯尔又面临被送往动物活体解剖实验室的噩运。一名奥地利商人已捐赠3400英镑,希望有人能继续照顾这只黑猩猩。除非有人能充当这只黑猩猩的“合法监护人”,帮助管理这笔钱,否则希亚斯尔仍摆脱不了噩运。
英国女动物保护主义者保拉·斯蒂比表示愿意充当这只黑猩猩的“法律监护人”,可是根据奥地利法律,只有人类才有权利拥有“法律监护人”,黑猩猩是否应拥有这项“人权”?
为了拯救希亚斯尔,保拉已将为希亚斯尔争取“人权”的案子告上了维也纳一家法庭,她希望这只黑猩猩能够受到像“未成年孩子”一样的保护。这家法庭将于几个月之内开庭正式审理此案,确定黑猩猩希亚斯尔是否能像人类一样,可以拥有“法律监护人”。
如果法庭判决希亚斯尔可以拥有“人类身份”,以及因此享有的“人类权利”,那么希亚斯尔此后将会和保拉·斯蒂比生活在一起,从而逃过被送往动物活体解剖实验室的厄运。而这一判决结果也将为其他灵长类动物的相似案件创下一个判决先例。
有关该不该给予黑猩猩“人权”的问题也在一时间引来了各方争议。
支持方:黑猩猩与人类并无本质区别
支持黑猩猩享有“人权”的多数是一些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们认为,猿和人类拥有共同的祖先,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是,黑猩猩与人有99.4%的DNA位点都是相同的,因此他们认为黑猩猩应归入人属。
“我认为该有一部分的‘人权’。”著名的科普作家方舟子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达了支持的观点。
他认为,黑猩猩的行为表现出相当程度的人性,例如它们能够制造工具、有推理能力、自我意识、移情能力———即能够意识到其他意识的存在,设身处地地猜测其他个体的想法。人类需要在3岁以后才具有这种能力。
此外黑猩猩还有识数能力,经训练后它们能够识别从0到9的数字,并将其从小到大排列;它们具有语言能力,能在训练后使用数百个单词符号,听懂数千个英文单词;它们还会为亲属的死亡感到悲伤。
“经过训练的黑猩猩,能大约具有4岁小孩的思维和语言能力。黑猩猩和人类一样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而且不同地区的黑猩猩群体还存在不同的社会文化。我们对黑猩猩研究得越多,越是意识到它们与人类并无本质的区别,有的只是量的差异。”方舟子说,黑猩猩要比我们想像的更接近人,是人类名副其实的兄弟物种,和人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杀害黑猩猩(以及其他类人猿)的行为,应该被视为谋杀。
反对方:黑猩猩享受人权非常牵强
为黑猩猩争取“人权”的要求同时也遭到了一些科学家的反对。
伦敦大学遗传学教授斯蒂夫·琼斯认为“人权”不能赋予到动物身上。他说:“人类是独一无二的,这和生物学无关。如果说猿类和人类拥有98%相同的
DNA,因此它们应该享有98%的人权;那么老鼠和人类拥有90%相同的DNA,是否老鼠也应该享有90%的人权?权利和责任是共同的,我还从来没有看到一只黑猩猩因为偷一根香蕉而被关进监狱,因为它们没有道德感,不知道对或错。”
对于蒂夫·琼斯的观点,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理事、西北大学生命科学院李保国教授表示了赞同。他认为,黑猩猩作为类人猿,尽管是人类的近亲,但是就因此应该享受人权,这是非常牵强的。“如果成立的话,难道黑猩猩也应该享有投票权吗?”
对于黑猩猩应归入人属的观点,李保国表示否定。他说,生物学家在对动物进行分类的时候,主要是以动物的形态和解剖构造的相似程度为基础,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动物归为一类,把具有另外一些共同特征的动物归为另一类。“尽管遗传学中的DNA分析是分类标准之一,但并不能作为唯一的依据。”
相比其它的动物,黑猩猩的智商的确比较高,但是否因此就要比别的动物享有更多的“特权”,李保国表示不好做评价。
相关解析
实验动物应受人道的对待
IFAW(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中国办事处新闻官何勇告诉记者,是否将适用于人类社会的法律赋予在一个大猩猩身上,最终需要法学专家来做评价。但他强调,一个动物福利的工作者相信人和动物之间是彼此尊重的,“现在显然的是,人类正在滥用动物进行实验,有些行为是不妥的。”
何勇说,实验动物对人类的健康可以说功不可没,但是现在有些漫无科学目的,甚至反复盲目地进行动物实验,给动物的身体造成莫大的痛苦。“我们并不是倡导利用动物做实验,我们强调是人类必须人道地对待这些动物,而且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
“在对动物进行实验的过程中,这些法律就规定不许使其受到残酷的虐待,而且尽量减少它们的痛苦。这不仅是为动物本身的福利着想,同时也是为人的健康着想。”何勇说。
据了解,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逐渐取消了小学和中学的动物活体实验,有专家评价说这是近几十年来环境伦理观念和道德进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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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士主张
给类人猿三项权利
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有人提出应该给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这些类人猿与人一样的待遇。1993年,他们出版了一本名为《类人猿计划》的书,详细阐明了他们的观点和立场。
他们认为,应该给黑猩猩(当然还包括大猩猩和猩猩)跟人一样的“平等社会地位”。所谓“平等社会地位”包括三项基本权利:其一是生存权,不能对他们进行随意捕杀;其二是自由权,要保证他们的自由,不能随便被关进笼子里;其三是不应受虐待。
除此之外,这些人还要争取使黑猩猩等类人猿的权利和利益从法律上、经济上和政治上得到保护。这些人在为黑猩猩争取“人权”的当时,在科学上还没有太多的根据。现在,分子生物学家从人和黑猩猩基因组图的相似性上给他们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