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海淀法院对我起诉罗永浩公司一案的荒唐判决

5 12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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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罗永浩公司在其推销英语培训的演讲中盗用我的肖像和姓名做广告,使用广告语称“打假斗士方舟子承诺终生免费监督质量的培训机构”。今天收到海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判我败诉,说那句话取自我的微博原文,不构成侵权。但是我的微博明明是罗永浩在微博上先贴出该广告语后,我对之做的改写,我的微博原文是:“打假斗士方舟子亲自承诺终生揭露的英语培训机构下流品质-罗流氓保障”。这二者的先后次序王继延法官不知道?这两行文字的巨大差别王继延法官看不出来?他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看了判决书,才知道罗永浩是这么为自己辩护的:“关于肖像权,罗永浩的演讲是公益性质没有盈利。”卖票演讲推销其培训机构,竟然成了公益。“原告本人未到庭,无法核实原告的肖像是否是视频中的图片。”他的视频图片下面打着“方舟子”字样,图片取自我的电视节目,还需要我到庭对比?是不是还要找公安做相貌鉴定?我打这些诉讼,即使打不赢,也要让大家见识见识这些网上“理想主义者”在网下的另一幅嘴脸,并让当今中国司法之荒诞为后人留一份记录。

    不要诉讼输了就怪律师能力差。武汉法院能以“获奖名单中找不到肖传国的名字不等于肖传国没有获奖”为由判我败诉,跟律师能力有什么关系?西安法院能根据英文都没写通、明显伪造的“美国证明”判我败诉(西安翻译学院案),跟律师能力有什么关系?深圳法院能判定防辐射服网站盗用我的名义做广告不构成侵权,跟律师能力有什么关系?海淀法院能瞪眼说瞎话声称罗永浩的广告词取自我的微博原文,跟律师能力有什么关系?

另外,去年我们向海淀教委举报罗永浩培训机构为非法办学,海淀教委回函承认举报属实,并称命令罗永浩培训机构在今年3月份之前停止办学。但我刚查了罗永浩培训机构的网站,还继续在海淀区招生、办学。难道罗永浩把海淀教委摆平了?

 

201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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