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感 答不亮网友
Dec 14

打击学术腐败,最重要的是要以事实说话。公民、何士刚、trus、失望的人诸多人士对研究经费的申请到花费等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有争论是好的,可是这争论并不能让人感到有什么好处。先是公民发表文章《中国科技项目经费内部白皮书》对科技经费的申请及使用过程中的腐败及违法行为进行了揭露。之后是何对公民的揭露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反驳,以自身经历证明并不是所有的经费申请都有腐败行为,建议公民打假要以事实为依据。之后,trus、胡途等一干人马对何的文章进行了批驳,力图证明何的看法是片面的,其实中国大部分经费的申请还是腐败横行的。这场争论中,唯何以自身具体经历为证据,其他人无非是以新语丝上出现过的有其他学术腐败行为的人为例证明学术腐败在中国是普遍存在的。其实,如果就实际来说,还是何的文章说服力最强,而其他人的文章虽然感染力很强但是流于个人情绪的发泄,缺乏说服力。在争论中更有让人不解的是,人们对于何似乎是群起而攻之,唯鹏归撰文告诫人们“不要将情绪发泄到何士刚身上”。

虽然腐败等丑恶现象是存在的,且有的地方很严重,但是不能因为有人讲了存在没有腐败感染的地方,就对说话的人群起而攻之,似乎告诫人们在新语丝只允许痛斥腐败,不允许赞美美德。打假,不光是要揭露不好的一面,也要发扬好的一面。人们需要看到希望,才能不断坚持,才能为了希望不懈努力。

何没有错,公民及支持他的说法的其他人也没有错。何说的事实是存在的,公民们说的事情也是有的,为什么不能心平气和的把话说明白,而将本来有益的争论变成为争论而争论呢?何本人没有接触到腐败,他承认存在问题,但是认为腐败不像公民所说的那么严重,认为揭露腐败应该以事实有针对性的去做,不应该凭借个人的情绪棍扫一大片。而其他反驳何的人并不关注何的核心观点,只对他文章的一些说法进行批驳意图证明腐败是普遍的,最后竟然有人开始揣测何的动机,目的竟然还是为了证明腐败是普遍存在的。我是支持公民的关于腐败存在且在某些地方很严重,但是我认为打击学术腐败不能靠泛泛而论,而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一招制敌,不给这些腐败分子留有反驳的余地。就如方舟子揭露了一些人的学术腐败行为,这些人除了揣测方舟子的动机之外不能对他提出的对方的腐败行为进行任何辩解。很明显,方舟子的揭露比这些腐败分子的泛泛而谈更有说服力,虽然这些坏人往往动用“爱国”等字眼。这里腐败分子跟公民等没有可比性,我只是在举例说明事实要比泛泛而谈更具说服力。

公民的认为存在腐败且很严重,是因为他看到了身边的腐败,有时候棍扫一片揭露某种腐败现象是可以的,但是这种做法的局限性是很明显的,其作用也就起到一般杂文的作用,因为没有具体事实为依据,只是泛指某种现象而已。方舟子揭露汉芯的腐败这一件事比100篇泛泛而论的杂文更具有影响力,也更有说服力地证明了中国学术界存在的问题。同样,不能把对学术腐败的痛恨的情绪,发泄到认为中国学术还是有纯净的地方或者认为中国学术并不如想象中那样严重的人身上。

何的观点是应该得到支持的,不应该为了证明学术腐败是普遍存在的,就证明何是错的。本来可以达成一致的双方偏偏为了维护自己的本不相抵触的观点,而故意否认对方的说法。以致于反何的人们给人造成一种不良的错觉,以为只要有人在新语丝提到中国还是有美存在的,就会受到新语丝支持者的攻击。其实这些人完全是为了美,为了善,才如此痛恨丑恶的。

这场争论提醒我们,新语丝的争论不是一场辩论赛,而是为了真相而争论,是为了达成最终的一致。这样的争论需要在争论过程中发现一致的地方,需要妥协,不应演变成大学生辩论赛,仅仅为了维护自己的观点,靠抓扣对方的语言失误而驳斥对方。看到自己有过激的地方,应该勇敢承认,或者至少应该承认对方合理的观点,试图与自己的争论对手建立沟通,而不是制造对立。其二,我们打假应该以具体事实为依据,虽然泛泛反对某种丑恶现象是可以的,但是应该看到肖某人不管怎么折腾也没有办法反驳方舟子列举的事实。“一个厌恶学术腐败的人”对陈天平的指责就个人推理多余可靠事实。虽然列举了不少文章,但是都不能因此而说明陈父子是在搞学术腐败,其“而且,也许就是因为他的论文数量和级别,他获得了更多的机会。”的话就更说明他只是看见陈父子俩发表了不少文章,且陈子与导师发表文章少,与其父合作发表文章多来推断陈父子有学术腐败。看他反驳陈的文章,也是泛泛而谈的多,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证据,所以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造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争论。在这一点上,我认为“一个厌恶学术腐败的人”对陈的指责没有说服力,而陈的反驳倒显得入情入理,“一个厌恶学术腐败的人”的对陈的反驳的回应并没有比其原文更有说服力。所以打假,要以事实为依据,以铁的事实莫以个人的推论为证据,更不要像反对新语丝的那帮人先给对方杜撰一个观点,然后再对这个观点进行批驳。其三,争论是对事实的争论,不要动辄揣摩别人的动机,要在灵魂深处挖掘人的原罪——这是反新语丝的那帮子人的惯用手法,可是同样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在新语丝的一些争论中也隐约存在这种倾向。

唯有正确的争论才能通向真相,为争论而争论只能导致混乱。引用鹏归的话“用事实打假,不要泛指.”

克己明德

200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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