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和他的网友们”第4期:吴虹飞事件
31 07 2013年(首都机场爆炸案次日女歌手吴虹飞发微博宣称“炸建委”、“炸居委会”,被指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受到警方刑事拘留。此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为吴虹飞鸣不平,也有网友认为吴虹飞此时出此言论确实造成社会恐慌。吴虹飞到底该不该被抓?群众要有怎样的言论尺度?8月1日上午10:00-11:00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
天之子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行拘10天,罚500。重了还是轻了?美国司法会如何处理类似事件?
邓自闲 : 在美国,类似直接威胁个人,群体安全的语言,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比如在田纳西州的 Franklin D. Jeffries,把死亡威胁编进歌词,放在Youtube,以为这样就受第一修正案保护。最后被判18个月,这个判决在上诉后被联邦法庭认可–“讲道理的人”认为是威胁,就算是威胁。
天之子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行拘10天,罚500。重了还是轻了?美国司法会如何处理类似事件?
方舟子 : 美国近年来发生过多起类似的案件,有的被判刑,有的后来无罪释放,但即使是后者,也是被关了一个月、几个月才放的,像这样关了几天马上放的,我没有查到。
完美比率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网友们对这件事的分歧比较明显,有的说美国也一样甚至更严厉,更多人则表示同情和愤慨。表面上确实有点小题大做,而且有压制言论自由之嫌。你们怎么看?是不是我们的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分寸还不够明确?
方舟子 : 这与言论自由没有关系。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不包括威胁、恐吓、诽谤的自由。最崇尚言论自由的美国对这类案件的处理都更为严厉,这就是为什么一贯要以美为师的“公知”们这回都闭口不谈美国。
太平洋的风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方和邓老师,你认为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法制的道路还要走多久?
邓自闲 : 司法在众多的政治结构中应该是最容易避免“人情”的制度。关键是社会要接受层序正义。也就是说,按照司法程序走,各方都要接受结果。现在看到的挑战是,掌握话语权的一方不乐意接受任何他们反对的结果。在法制道路上,可能要先走上公民参与社会。
老史家的小崔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为什么放着那么多整天叫嚣的左派激进分子不抓,偏偏抓吴虹飞呢?难道就只是因为她是在首都机场爆炸案的第二天发微博?时机不凑巧?
方舟子 : 时机可能是个问题。例如在波士顿爆炸案后,有一个19岁小青年在推特上公布了一段暗示要搞爆炸的歌词,也马上被捕,如果平时未必会有事。但为什么不抓别人不成其为不能抓她的理由,而只能是要求别人犯法也应该处理。
小西和小熊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微博有明显指称的针对他人的暴力意向,按有些律师的说法:”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她没有犯罪。“这有法律依据吗?是不是要潜在受害人起诉她才可能指控她有罪?这种案件应是自诉还是公诉?这种情况美国是不是公诉的?
邓自闲 : 这类威胁语言是公诉范围,因为它危害个人的人身安全。在美国算是“重罪”(felony)。在911之后更是这样。
明天穿袈裟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由刑拘改成行拘,是否意味着公知媒体引导下的舆论的胜利?给公众传递怎样的信号?
方舟子 : 从现在看来这是公知引导舆论、对执法部门施压的结果,警方应该对此做出解释,当初为什么要刑拘,现在又为什么要突然改为行政拘留,究竟是否受到了舆论或某个领导的压力。
诺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昨天从“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 ,说是10天就能放出来了,相关部门难道不出来解释一下吗?为什么抓?为什么改?
邓自闲 :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要看刑侦的结果才知道他们的决定过程和依据。
调色板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法官经常说:办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现实是很多案件都受到了人为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冤假错案,老方你怎么看?
方舟子 : 其实那么说的法官也很清楚,中国还不是个法治的国家。
调色板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2010年湖北籍男子何某就因为4条威胁短信,被控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此次警方为什么没有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起诉吴虹飞?
方舟子 : 因为吴虹飞是公知圈的人,所有有人罩着,而那个湖北籍男子不是。公知圈的人不仅包括某些律师、法学家,甚至包括司法部门的人,比如有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就经常在微博上发“公知”言论。这是中国的怪现象。
完美比率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网友们对这件事的分歧比较明显,有的说美国也一样甚至更严厉,更多人则表示同情和愤慨。表面上确实有点小题大做,而且有压制言论自由之嫌。你们怎么看?是不是我们的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分寸还不够明确?
邓自闲 : 言论自由不包含明显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自由,也不包括仇视语言。作为一个政权不单要保障有喇叭筒的人的言论,也需要保护那些“居委会的老太太”她们的人身安全。
特邀评论员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是不是意味着今后,至少目前。我在网上发表类似言论只会被治安拘留5-15天?或我现在复制吴虹飞的原话。把北京改成上海再发一遍。改成新疆,广州,云南也好。
方舟子 : 你又不是公知圈的人,被抓了谁会管你?不过这个事件也会有个后果,以前“公知”们老是抨击警方不抓那些对“汉奸”喊打喊杀的“毛左”,以后恐怕不好意思再这么抨击了吧?
张兆阳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感觉法律成了一纸空文,司法被公知们左右了。美国911之前,网上也可以自由的威胁他人吗?
邓自闲 : 在美国,言论自由也有一个演变过程。比如著名的ACLU,就是一个捍卫言论自由的组织。他们捍卫的是“不受欢迎”的言论,不是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言论。911之后在美国的言论自由没有很大的变化–除了部分宗教被严密“注意”外。
江南雨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在微博发布恐怖言论,理应被刑拘,但公知却一边倒地说这是言论自由。而在美国,发表这样的恐怖言论是会面临牢狱之灾的。对这些崇尚美国式自由的公知,方老师怎么看?
方舟子 : 这些口口声声崇尚美国的公知乃是叶公好龙,其实不了解美国,也未必真的喜欢美国,美国对他们来说只是个打人的棒子,用不着的时候就假装不知道了。
特邀评论员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是不是意味着今后,至少目前。我在网上发表类似言论只会被治安拘留5-15天?或我现在复制吴虹飞的原话。把北京改成上海再发一遍。改成新疆,广州,云南也好。
邓自闲 : 不建议这样做–除非你有公知准备好为你在各地”送饭”。
阿拉丁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当事人的当事微博已经删除?其发布的信息的传播是否构成法条规定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如系其主动删除的,是否有刑拘的必要?
方舟子 : 应该不是其主动删的,那些涉案微博在其搜狐微博上都还在,在新浪微博上一条更露骨地说要带炸药去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居委会的老太太们的微博到现在也还在。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要看以什么为准,问公知和问居委会老太太,看法可能就不同。
韩旭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感觉现在国内,有些人会借口言论自由无所顾忌地肆意妄为,政府也因公信力不足变成了公众事件中的弱势一方,本来应该理直气壮地管控,却不敢管,再加上普遍的意识欠缺和素养缺失,真正和谐的社会何时才能到来?
邓自闲 : 政府公信力不足是结果,原因是有力量长期致力于弱化政府公信力(也叫“遥遥领先的预言”)。当然,政府部门在很多地方也没有做到应做的事。
皮痒痒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在言论自由仍是奢侈品的当今中国,真相、真话常遭封杀,谎话、谣言却能大行其道,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您是否同意这是几千年愚民文化的继续?
邓自闲 : 最后的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与期看历史追究根源,不如看如何通过现代的媒体和平台阻挡谣言的传播。这样才会往前。
皮痒痒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在言论自由仍是奢侈品的当今中国,真相、真话常遭封杀,谎话、谣言却能大行其道,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您是否同意这是几千年愚民文化的继续?
方舟子 : 在许多方面,中国比美国“自由”,比如虽然没有讲真话的自由,却有讲假话的自由,没有揭露真相的自由,却有造谣的自由,因为真话会破坏“和谐”,假话却未必。有传统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
扬帆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不但威胁恐吓十分嚣张且出口成脏,可是为什么据称有”道德洁癖”的李开复还要支持吴虹飞?难道李只讲圈子不讲是非?
邓自闲 : 李和吴的支持者的道德标准应该跟常人不同。
太平洋的风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方和邓老师,你认为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法制的道路还要走多久?
方舟子 : 法制从来都是有的,而法治的路则还漫长着,还要走多久,我不是预言家,没法知道,大概我是看不到那一天的。
阿拉丁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事件的整个过程,没有看到官方信息发布的及时跟进!请问这是此事沸沸扬扬的问题所在么?
邓自闲 : 如果在美国,在刑侦阶段警方不会有评价。但起诉之后就会公开他们的逻辑和依据。我们可以等明天看看警方如何交代。
数码公会伊廷友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应该如何管理公众人物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这事过后,对公众人物的言行会不会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邓自闲 : 我想,对于抱团的公知,反而是一颗定心丸。最多500元,10天。那就说呀。
Micky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很多意见觉得吴虹飞一案是被公知操作舆论影响所致,那么请问,假设这些意见属实,说明什么?公知为什么要操纵舆论,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
邓自闲 : 我刚刚看到一段:关注胜利了。其结果是,长远来说,网上的威胁语言很便宜。只有有人“关注”就放心使用。这更值得担心。
小西和小熊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微博有明显指称的针对他人的暴力意向,按有些律师的说法:”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她没有犯罪。“这有法律依据吗?是不是要潜在受害人起诉她才可能指控她有罪?这种案件应是自诉还是公诉?这种情况美国是不是公诉的?
方舟子 : 威胁、恐吓案件不必造成后果即可追究,在美国都是公诉,当然被威胁者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按中国法律,北京人才交流中心居委会的老太太们应该也可以向吴虹飞索赔。
海监2013巡航钓鱼岛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问题不在于处罚是否恰当,而在于选择性执法。威胁要杀人、要爆炸的人多了去了,公众人物也不在少数,为什么偏偏抓了一个吴虹飞?说是时机问题,假如当事人并不知道冀中星事件呢?能说这跟吴的男友无关,不是一起政治迫害?
邓自闲 : 如果你看到,知道任何这样的直接威胁语言,应该告知警方。说不定还会挽救生命。
阿拉丁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请问王林大师(@wanglin_1952) 宣称隔几十米戳死司马南(@simanan) 的言论算散布恐怖信息么?
邓自闲 : 王“大师”的语言是威胁,但他公开的手段(隔几十米戳)不是讲道理的人相信的。这点从司马先生的反应可以看得到。
我爱拉芳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凤姐扬言要炸移民局,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方舟子 : 凤姐当时只是在中文网络说说,美国执法部门未必知道。
我爱拉芳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凤姐扬言要炸移民局,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邓自闲 : 据我所知,凤姐没有进局子。不知道移民局是否知道她说过。不过,这里扬言要炸学校的,都会有警方调查。
守夜大连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问题不在于处罚是否恰当,而在于选择性执法。威胁要杀人、要爆炸的人多了去了,公众人物也不在少数,为什么偏偏抓了一个吴虹飞?说是时机问题,假如当事人并不知道冀中星事件呢?能说这跟吴的男友无关,不是一起政治迫害?
方舟子 : 选择性执法从来就不是批评执法的理由,否则对任何执法都可以如此批评,比如违反交规的多了,为什么抓我?如果这事有政治动机,只能说是活该,谁让你犯法呢?吴虹飞不是一直说自己没有男友吗?如果和某胖子合过影就成了其男友,就有了豁免权,以后和某胖子合影要排长队了。
庆华影像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当一种轻微违法将面临远远超越其危害的处罚时,不仅法律存在被滥用的可能,而且人们的安全感也会受到极大威胁。方老师怎么看?
邓自闲 : 是否轻微,要有一个明确的法定标准。公开声称炸掉一个建筑物,杀一群人,这种威胁带来严重的危险。法律有被滥用的可能。但我们之所以守法,就是换来安全。所以法律程序很重要。
天天有戏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在网上很多公知都在为吴虹飞喊冤,公知圈是在抱团取暖?
方舟子 : 这是当然。试想如果是孔庆东因为扬言要炸南方报业大厦被刑拘,公知们肯定是一片欢呼。那时候他们才不会讲什么“不能以言治罪”呢。
一网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我觉得吴被抓事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她和艾胖子的微妙关系,出于国际惯例,防患于未然而采取的措施,当然,还有原因就是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大V,这样的言论已经客观上起到了煽动的作用。特别是美国这方面的律法相当严格,坐牢是一定的。请问方舟子,是不是这样?
邓自闲 : 我想,扭腰时报很快会采访这位新星。这样就圆满了。
阿拉丁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事件应该还没有结束!等她出来后将会掀起新一轮喧嚣!这样的争论对法制建设有好处么?
方舟子 : 这是通过人脉关系和网络舆论干预执法的恶劣事件,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大退步。
钟晓龙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如果在自己家里大声嚷嚷要实施爆炸行为,估计啥事没有;但是在微博这种拥有众多粉丝和使用者的公共平台上发表要实施爆炸的言论,无论是否实施,都已经威胁到了公共安全!行政拘留是依法办事,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邓自闲 : 这要看具体。这里有例子,两个学生在家里开玩笑,其中一个说要仿效Columbine,被告发。最后是因为未成年,轻判6个月。语言是一把剑。
媒体的力量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如果说去炸钓鱼岛会怎么样
方舟子 : 钓鱼岛又没有人居住,不构成威胁,而且她真想去炸,也有日本警方去抓。(钓鱼岛是中国的,但目前处于日本实际控制下,以前登岛的中国人都是被日本警方抓了送回)
晖是太阳的光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俺印象中老方主要是在打假揭假方面施展身手,诸如吴虹飞事件属社会热点问题应该归韩寒等公知干的活,老方以为如何?/偷笑
方舟子 : 我是因为受不了那些“公知”胡说八道,所以不得不说几句。至于笔名“韩寒”者,好像在说完“就是要当臭公知”之后已经遁了很久了。
媒体的力量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如果说去炸钓鱼岛会怎么样
邓自闲 : 要看可信度。如果说话的人是有这个能力的,可能会惊动若干海军。
老臭虫Leon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吴虹飞事件完全炒作是自我炒作吗?
邓自闲 : 公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怀有恶意;远远超过“自我炒作。”
阿拉丁 : #提问方舟子邓自闲聊吴虹飞事件#事件是不是对本月25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各级警方要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等极端暴力行为,以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的贯彻落实?
邓自闲 : 500元的贯彻落实,对于政权的代价更高。
分类 : 访谈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