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广东卫视财经郎眼主持人王牧笛民事起诉状

12 08 2013年

起诉广东卫视财经郎眼主持人王牧笛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自由撰稿人、科普作家,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29号旭捷大厦418室,邮政编码:100022。代理人联系电话:52887318
被告:王牧笛,男,1983年3月29日出生,汉族,广东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邮编:510066
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1916室
法定代表人:彭少彬    联系电话:4000960960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王牧笛、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删除“新浪微博”网站(域名www.weibo.com)中微博客用户“王牧笛”(域名http://weibo.com/wmd2010)发表的侮辱、诽谤原告的侵权微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被告王牧笛在如下时刻发表的微博:2013年7月14日 23:57,2013年7月16日 18:00,2013年7月17日 08:56,2013年7月17日 22:25,2013年7月18日 00:22,2013年7月18日 09:28,2013年7月18日14:00,2013年7月18日 15:49,2013年7月18日 17:51,2013年7月18日21:48,2013年7月18日23:55,2013年7月19日10:37,2013年7月19日11:22,2013年7月19日12:20,2013年7月19日19:11,2013年7月19日21:14,2013年7月19日21:46,2013年7月19日23:05,2013年7月20日21:02,2013年7月20日21:50,2013年7月21日00:04,2013年7月21日00:25,2013年7月21日14:07,2013年7月21日20:10,2013年7月22日07:30,2013年7月22日08:52,2013年7月22日09:58,2013年7月12日15:10,2013年7月23日23:58,2013年7月25日22:50,2013年7月25日23:16,2013年7月26日09:26,2013年7月26日16:29,2013年7月26日16:32,2013年7月26日16:40,2013年7月26日16:32,2013年7月26日16:56,2013年7月26日18:29,2013年7月26日19:24,2013年7月26日21:15,2013年7月26日22:31,2013年7月27日14:21,2013年7月27日23:23,2013年7月27日23:52,2013年7月28日11:55,2013年7月28日23:55,2013年7月30日00:00),以停止侵害。

二、判令被告王牧笛、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新华每日电讯》报纸广告版及“新浪微博”网站首页刊登道歉信(其中网站道歉信刊载时长不少于一个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三、判令被告王牧笛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四十万元;
四、判令被告王牧笛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三万元;
五、判令被告王牧笛赔偿原告公证费五千六十五元;
六、判令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告王牧笛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435065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自由撰稿人,并著有二十余册科普图书、文集;十余年来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坚守科学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因揭发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现象,批判邪教、伪科学,揭穿新闻界的虚假报道等,原告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2010年9月原告因揭假言论引来被揭发者肖传国的雇凶报复,引起中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初,原告被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评为“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之一,被中国网评为“2010中国榜样年度人物”之一,获得“江苏卫视·百度2010年度网络沸点网络先锋奖”, 2012年获《自然》杂志和英国科普组织“理解科学”(Sense about Science)共同发起颁发的首届约翰·马多克斯奖,2013年获全球反欺诈大会克里夫·罗伯森哨兵奖……原告在社会公众里享有相当的良好声誉。

被告王牧笛是“新浪微博” 网站(域名http://weibo.com/)中“新浪个人认证”微博客用户“王牧笛”(域名http://weibo.com/wmd2010)的使用人,新浪认证其为“《财经郎眼》制片人主持人”。

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公司”)是“新浪微博” 网站的主办单位,对该网站负有管理义务。

原告全面驳斥了郎咸平、石述思和王牧笛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节目捏造、散布的种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谣言后(见《全面驳斥郎咸平、石述思散布的转基因谣言与谎言》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6938265_d.html ),被告王牧笛不敢对原告文章的具体内容有任何实质回应,而是不停地捏造、散布关于原告的谣言,把多年来恶意诽谤本原告的“方学家”的“研究成果”又炒了一遍,并对本原告、原告的妻女进行辱骂、威胁、恐吓。

经初步整理,发现被告王牧笛自2013年7月14日起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信息恶毒攻击原告,其中包括 “造的谣还少吗”,“大放厥词造谣”,“方大师的三大命门:抄袭、绿卡和基金”,“一条都不敢回应,噤若寒蝉”,“您在中国推销的是美国的转基因食品和转基因技术,是帮美国做事耶”,“丑态百出的纸老虎”,“讨美国主子的好”,“在美国炸中国使馆激起世界人民的愤怒抗议时,方大师竟然抹黑中国大使馆是间谍机构,公开为美国主子辩护”,“不都用你的美国绿卡当靠山吗”,“里面却爬满了虱,当然,还有屎”,“方怂大师”,“在中国大使馆被美国轰炸和中美撞机事件中您都坚决站在美国一边,诋毁污蔑中国”,“您隐瞒多年的基金账户”,“方大师到底是狼还是哈士奇”,“方舟子花钱雇的”,“英语口语差得连正常交流都成问题,在业内毫无所长,研究水平不如本科生,只能靠抄袭剽窃为生”,“骗了那么多打假基金和安保基金的钱”,“大约80%的文字抄自维基百科的这个辞条”,“方舟子偷窥女厕所那条重大新闻”,“几乎完全抄袭一篇英文文章”,“抄袭剽窃大师”,“方舟子导师承认方舟子论文「有图像拼凑的可能」”,“方舟子发表的《学生剽窃,导师有责》抄袭“高等教育内幕”(Inside Higher Ed)网创始人与编辑Doug Lederman的两篇文章。批评别人抄袭的文章也抄袭,不要脸到无极限”,“方大怂几乎就没清白地写过一篇文章,从博士论文,到科普文章,再到所谓19部著作,全都涉嫌剽窃抄袭造假。中国打假第一人,是吹的;中国造假第一人,是真的”,“造谣无数,浑身是假,说谎成性” “他靠打名人的假出名,而他自己连身份都在说谎”“他组建网络黑社会肆意攻击诋毁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方舟子必将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代价”等大量明显侮辱、诽谤原告的内容。

王牧笛发表的涉案微博,要么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肆无忌惮的恶意诽谤,要么是恶毒下流的公然侮辱,使原告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明显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在原告发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主持人王牧笛的系列谣言和谎言》文章再次驳斥被告王牧笛后,被告王牧笛非但不收敛其不法言论,反而继续肆无忌惮地恶毒侮辱、诽谤,故足见其恶意。

涉案微博信息长期刊载在王牧笛微博上,由于互联网平台是一个自由、开放且传播方式极为便捷、传播速度极为迅速、传播范围极为广泛的媒介,因此王牧笛的微博言论影响很广。更为严重的是,王牧笛以其电视节目制片人、主持人的身份发表侵权言论,更加误导公众,影响舆论,侵权影响极为恶劣。

总之,王牧笛之行为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之侵害;其主观恶意、过错明显;通过网络传播侮辱诽谤信息,侵权、违法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故,王牧笛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发现“新浪微博”网站上公开传播侵权微博信息后,委托律师于2013年7月30日向微梦创科公司发送《律师催告函》要求删除涉案侵权信息,但直至起诉之日,微梦创科公司仍未有任何回馈,侵权微博信息持续存在。

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二被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鉴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方是民(签字)

二O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广东卫视财经郎眼主持人王牧笛的系列谣言和谎言

25 07 2013年

我全面驳斥了郎咸平、石述思和王牧笛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节目捏造、散布的种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谣言后(见《全面驳斥郎咸平、石述思散布的转基因谣言与谎言》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6938265_d.html ),王牧笛不敢对此有任何回应,而是不停地捏造、散布关于我的谣言,把多年来“方学家”的“研究成果”又炒了一遍,并对我、我的家人、我的女儿进行辱骂、威胁、恐吓。

王牧笛把美国法律条文中的“政府机构或普通公众”(a governmental unit or general public)翻译成“政府和公共基金”,然后造谣说“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OSAIC)的经费大部分来自美国政府,“而且是致力于美国国家安全服务”。五岳散人等也跟着鼓噪。事实上OSAIC是当年一些在美国的网友为了帮助我应付肖传国等人的恶意诉讼而成立的,此后也资助过其他人,其资金全部来自网友捐款,每笔都是公开的。建议OSAIC发个声明辟谣,并向广东电视台投诉王牧笛。

王牧笛造谣说:【最搞笑的是,罗永浩质疑基金账目,肘子和彭贱追着给退2000块钱,等@批判性思维启蒙 一质疑,俩孙子就装乌龟了,你知道为啥不给批判退?因为批判捐得多,有5万,肘子和彭贱舍不得了。】事实上,当时彭律师写信问过“批判性思维启蒙”(真名为深圳孙延宏)是否要求退款,他自己没要。建议彭律师向广东电视台台长投诉。下面是彭律师当时发给“批判性思维启蒙”的信件。

【发件人: 打假资金募集
日期: 2012年3月30日 下午1:28
主题: 彭剑Re孙先生2
收件人: 老孙 sun

明明可以私下沟通,而你发布公开信,显然是故意攻击、对本人极其不信任。
故我不会支持你成为监管小组成员。

3月29日网站已公告:
“因为2010年8月31日发布的《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募集活动通告》已明确“将依据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资金;向监管小组公开帐目并接受监管小组的监督”,且公开安全保障资金支出帐目会披露安全保卫工作细节,所以,不存在向捐款人或社会公众公开支出帐目的说法;但我会公示累计支出金额。若有捐款人对此不认同,则可联系我办理退款手续。核实付款凭证、付款人身份、联系方式后,我会及时退款”。
不知你是否要求退款?】

王牧笛造谣说我不是中国公民,因为在“身份通”网站上搜不到我的信息。“身份通”网站上说得清清楚楚,它是据于身份证信息的检索系统,而我以前已多次说过,由于我出国留学很早,按照当时福建的政策,身份证和户口都被注销了。但是我到现在拿的还是中国护照,当然是中国公民。我的中国国籍早就被中国多家法院确认。

    王牧笛造谣说:“方某自我介绍是公派留学生。国家规定,公派留学生不得私换身份,否则就追回资助、取消留学身份和予以处分。可是,方舟子却利用美国政府为1989年动乱逃跑到美国的学生以绿卡的特殊政策的机会,私自换了身份。”我在哪个地方自我介绍是公派留学生?我多次说过,我是自费留学生,是拿美国大学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去留学的(当时有五所美国大学向我提供全额奖学金,我最终选定了密歇根州立大学)。我的绿卡也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血卡”,因为要获得“血卡”资格必须是在1990年4月之前到美国,而我是1990年底才到的美国,没有资格。我是在1998年才以特殊人才的身份获得的绿卡。

王牧笛造谣说我在为美国转基因公司工作推销转基因,依据是十几年前我说过在当一家美国生物信息公司独立咨询科学家。这个谣言方黑们说了很多年,我也驳斥、澄清过很多次。例如去年深圳电视台也造这个谣言时,我已驳斥过:“我在本世纪初曾为美国一家采集论文数据的生物信息公司当过兼职的独立咨询科学家,这就成了深圳电视台造谣我为美国公司商业利益推广转基因作物的依据。”(2012-2-26微博)我八、九年前就已不为该公司工作,该公司的业务与转基因技术毫无关系,但为避免方黑们去骚扰该无辜公司,我不会公开透露该公司名称(王牧笛转方黑的帖子说该公司叫什么D趋势,纯属造谣)。我当时还表示,如果哪家中立媒体感兴趣,我可以给他们看与该公司的合同。至今没有哪家媒体来找过我。我学着王牧笛的阴谋论思维问一声:他给一个台湾骗子当小跟班,用谣言、谎言攻击中国大陆的农业政策,想让中国大陆农业技术再落后美国几十年(号称用两代人时间做实验),又安的什么心?

王牧笛造谣说我从来不敢回应关于抄袭的指控,事实上我对污蔑我抄袭的谣言回应过很多很多次,在我的博客、微博上一搜一大把,并把最早将这个谣言搬上媒体的《法治周末》告上法庭(还未判决),该报执行主编郭国松离开该报后,成了自由职业者——这也将是这个威胁、恐吓未成年人的王牧笛的归宿。

2013.7.25.



关于《南方人物周刊》传谣、诽谤的声明

23 07 2013年

《南方人物周刊》近日发表报道《蓝色光标的合伙人故事》(特约撰稿黄剑)称,“打假斗士”方舟子缠上罗永浩的教育公司,客观上为西门子解了围;方舟子不久打假韩寒,转移韩寒联合数十名作家告百度文库侵权的焦点,上述“打假”事件幕后“推手”为蓝色光标云云。http://finance.ifeng.com/a/20130723/10241998_0.shtml

任何全程关注过这两起“打假”事件的人都知道,我揭露罗永浩违法办学的导火线是罗永浩不停地恶意中伤我妻子,我揭露韩寒被代笔的导火线,则是韩寒发博文攻击我。根据《南方人物周刊》的逻辑,岂不更应该说罗永浩、韩寒才是受蓝色光标雇佣?《南方人物周刊》暗示一家公关公司能量大到指挥得动“打假斗士”,为该公关公司造势,该报道的幕后“推手”是不是正是这家公司?

事实上,在我揭露奇虎360时,网上开始出现谣言称幕后推手为蓝色光标,我才第一次听说该公司,至今与该公司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往来。对此我早已在网上发过几次声明,并已起诉传播该谣言的中国经济网(已开过庭,未判)。而《南方人物周刊》明明知道“方舟子对此给予否认”,依然如此大肆渲染、传播如此低级下作的谣言,败坏其所谓“打假斗士”的名誉,是何居心?

    几年来,南方报系动用其旗下的所有媒体,使用了种种污蔑手段,持续不断地造谣、构陷、抹黑不过是因为看不惯中国大陆虚假横行(包括像南方报系炮制这样的假新闻横行)而出于良心站出来揭露造假的无权无钱无势的一介公民,真称得上是中国新闻史上的一大“奇迹”。

2013.7.24



广东卫视主持人王牧笛公然威胁、恐吓未成年人

21 07 2013年
我全面驳斥了台湾骗子郎咸平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散布的种种谣言、谎言,不见其反驳,只见该节目制片人、主持人王牧笛连日来不停地用各种谣言攻击我并污辱我家人,现在竟又公然对我的女儿进行威胁、恐吓。请问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总裁张惠建、广东电视台台长曾国欢,这种蔑视法律、践踏道德的人还有资格当贵台的制片人和主持人吗?怎么当上的?是不是腐败利益链的一部分?
【王牧笛:方大师,您女儿睡觉了吧,麻烦您转告她,王小胖暂时不会公布她的班级和住址,因为王小胖没有您这么人渣。您的女儿,摊上您这么一个败类爹,一生的羞耻。您已突破做人的底线,王小胖就不会手软了,除恶务尽,明天见。】wangmudi3.jpg


驳斥“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不安全”的谣言

19 07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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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国内各大门户网站都在头版刊登了一则题为《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不安全》的报道(http://news.sohu.com/20130716/n381688136.shtml )。联合国粮农组织是国际上关于农业问题的权威机构,如果真有其官员这么声称,那可真够耸人听闻的。

这则报道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金微在北京发出的。金微是网上著名的“反转控”,以发布妖魔化转基因技术的假新闻闻名。在他还在《国际先驱导报》当记者时,在其报社主管的支持下,发布过一系列妖魔化转基因的假新闻。近年来国内媒体上关于转基因技术的原创谣言,几乎全出自此人之手。其中最臭名昭著的一则假新闻,是在2010年9月他在《国际先驱导报》造谣说国内广泛种植的玉米品种“先玉335”是转基因玉米,种植它导致山西、吉林部分地区出现大老鼠消失、母猪爱生死胎、狗肚子里都是水等等动物异常现象。这是非常低级的谣言,因为很容易查证“先玉335”是杂交玉米而不是转基因玉米,那些所谓动物异常现象也根本经不起推敲。当时农业部曾经辟谣,我也写过驳斥文章,见:《转基因恐慌》(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m9he.html )。但该报没有任何澄清,金微也继续在该报造谣,而那则谣言直到现在还在广泛传播。

现在这个专职造谣记者跳槽去了《每日经济新闻》,继续从事其造谣妖魔化转基因技术的职业,在同一天发布了两则报道,一则是法国科学家发现转基因玉米让老鼠长肿瘤的旧闻,我在《全面驳斥郎咸平、石述思散布的转基因谣言与谎言》(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6938265_h.html )一文中对此已做了驳斥,在此不赘;一则就是所谓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称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不安全的报道。

几天前,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另一个网上著名“反转控”顾秀林任职的云南财经大学、国际东学研究会(研究毛泽东的)组织开了一次以妖魔化转基因技术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请了国外一些反对转基因技术的头面人物参加。这些人物的学术背景大多很可疑。例如,从美国请来的杰弗里·史密斯(Jeffrey M. Smith)以前是个舞蹈教师和瑜伽教练,教人如何练瑜伽“腾空术”的,后来改行变成了造谣攻击转基因技术的“活动家”;从英国请来的香港出生的英籍华人何美芸(Mae-Wan Ho),以前国内音译成侯美婉,在十几年前从大学辞职自创反科学组织,专门从事反对生物技术以及推销“顺势疗法”、“水记忆”等伪科学的活动,我在十几年前就揭露过她。在金微笔下,这个草台班子成了一次有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参加的高端会议:

“7月13日,转基因与食品安全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等在内的国内外专家从不同角度均确认转基因既不高产,也不环保,更不安全。”

那么究竟是哪个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参加了这个会议呢?报道是这么写的:

“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教授杰克·海尼曼任职于联合国粮农组织,他同样不认同转基因增产的说法。”

这就是金微所说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了。但在报道中此人只是不认同转基因增产的说法(事实上,目前也没有种植转入增产基因的转基因作物),并没有说到“转基因食品对人体不安全”。但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个人真的是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官员吗?我们来看看此人(Jack Heinemann)自己登在其任职的大学网站上的英文履历:

http://www.biol.canterbury.ac.nz/people/heinemann.shtml
http://www.canterbury.ac.nz/spark/Researcher.aspx?researcherid=86245

从其履历可知,他实际上是该校生物科学学院一名讲授遗传学的讲师(Lecturer in Genetics),其研究领域极其广泛,甚至连地震研究也列在其研究领域里头。在其列出的兼职中并没有“联合国粮农组织”一项,而只是说自己在2005-2009年间曾经名列联合国专家花名册里(UN Roster of Experts) ,可知此人绝非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官员,其言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毫无关系。

联合国粮农组织对转基因作物的官方态度,见于其在2004年发布的报告《2003-04粮食及农业状况》中文版第58页:

“人们认为食用当前存在的转基因作物及其食品是安全的,检测其安全性所采用的方法也是恰当的。这些结论反映了国际科学理事会(2003年)所研究的科学证据的共识,而且与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的观点一致。若干国家的管理部门(尤其是如阿根廷、巴西、加拿大、中国、美国和英国)应用其国家食品安全程序对这些食品是否增加人类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估。迄今为止,在世界各地尚未发现可验证的、因食用由转基因作物加工的食品而导致的有毒或有损营养的情况。数以百万计的人食用了由转基因作物加工得来的食品——主要是玉米、大豆和油菜籽——但未发现任何不利影响。”

此后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文件都没有改变过这个立场。正因为所有的国际权威机构、科学机构都认可目前已有的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反转控”才要捏造联合国粮农组织官员的言论混淆视听、吓唬中国公众。金微又撒了个弥天大谎,一个一贯造假的专职造谣记者,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还能一再靠谎言把中国媒体玩得团团转,中国媒体之缺乏职业道德,之无力自我净化,由此可见。

2013.7.18.



透明国际亚太部高级主任廖燃公然造谣

12 07 2013年

透明国际亚太部高级主任廖燃接受《华商报》采访时说:“你看方舟子也做了很多好事,但他有一个上限:不举报官员,只举报学者和名人。”(http://news.sohu.com/20130712/n381392523.shtml)实际上我举报的官员多了,部长、省长、市长、厅长一抓一大把。这种开口就造谣的国际组织有公信力吗?



傅苹在两个世界的两本回忆录

28 02 2013年

傅苹在去年年底出的英文回忆录《弯而不折》其实是她的第二本书。在1996年她已出过一本中文回忆录,不过是在国内出的(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书名叫《漂流瓶——旅美散记》。这两本回忆录描述的傅苹生活截然不同。在把它们进行比较之前,我们先要说明《漂流瓶》的体裁不是虚构的小说,而是回忆散文:书的副标题叫“旅美散记”,书前的内容提要称“这部散文真实、生动地记叙了一位中国留学生的旅美经历”,书中附有很多张傅苹及其家人、朋友的照片以证明其所写都是真人真事,后记还交代了文中提到的真人真事的现状,傅苹在今年1月接受美国电台采访时说她在中国出的这本书是介绍她在美国的生活(http://www.wnyc.org/shows/lopate/2013/jan/14/bend-not-break-china-america/ )。

虽然这本回忆散文主要内容是关于傅苹的美国生活的,但是也时不时地会提及其在中国的生活。从这些回忆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与其英文回忆录完全不同的傅苹:

一、傅苹从小在南京长大

傅苹在其英文回忆录中声称自己从小就寄养在上海姨妈家里,把姨父、姨妈当爸爸、妈妈,直到8岁时文革爆发被红卫兵赶回南京,才知道南京有其亲生父母,而且与亲生父母的关系一直不好,内心还是把姨父、姨妈当成“上海爸爸”、“上海妈妈”。

但是在中文回忆录中,傅苹没有一个字提到上海姨妈、姨父,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自己小时候在上海生活。相反地,她说:“我是在大学校园长大的,校外那条有名的南京御道街是古代皇帝经过的道路,所以才叫御道街。”(p.15)“这是午朝门,离我家很近,我小时候常在这儿玩呢。”(p.88)

近日傅苹接受《博讯》采访时声称:“自己的亲爷爷在傅苹出生前到了台湾,傅光培是她曾祖父傅慈祥的长子,因此傅光培是她的‘户口’意义上的祖父。”并附了一张她几岁时傅光培抱着她在宿舍楼照相的照片。如果傅苹是被上海姨妈、姨父收养的,由于姨妈、姨父都与傅光培无血缘关系,在当时在任何意义上傅光培都不是其祖父。

二、傅苹从小在父母身边生活,并和其他小孩一起受教育

傅苹在其英文回忆录中声称,她在1966年被赶回南京后,她的父母都被送去改造,她和妹妹单独生活了5年,到1971年时她母亲才回家,而她父亲则等到1976年四人帮倒台后才回家,在文革期间她父亲一直在东北伐木。在十年间傅苹没有在学校受教育,而是在工厂制作收音机和计速仪,一周工作6天,一天工作6小时,每天学习2小时毛主席语录。

但是在中文回忆录中,傅苹一直就在父母身边长大。请看她回忆的一段小时候趣事:“记得小时候,老师最喜欢给我们出的作文题就是《我的理想》。当然啦,做作文的时候必须正儿八经地咬文嚼字,写得文采飞扬。所以,文章中的理想总是写得很崇高的。在家里就不一样了,有一天,我忽然对爸爸妈妈宣称,我的理想是做一个开三轮车的司机。这可把他们吓了一跳。中国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长大干大事业,有出息,所谓望子成龙嘛。这种小三轮车是很多个体户跑单帮用的,行动起来不但蹦蹦蹦地吵声不断,屁股后面还冒着黑烟,我们叫它‘放屁虫’。”(p.15)接下来她提到这种三轮车是开在南京御道街上的。

《我的理想》这种作文通常是小学生写的,长大想当三轮车司机这种不懂事的理想也是幼儿园或小学生才会有的。所以这里说的“小时候”应指的是上小学的时候,也就是说,傅苹受过和同时代人一样的小学教育,写过相似的作文,而且当时爸爸妈妈都在身边听她讲述理想。

三、傅苹从小没有吃过苦

傅苹在英文回忆录中把自己的童年描写得悲惨无比,受到红卫兵的虐待,10岁时遭到十几个红卫兵的轮奸、毒打,在工厂当童工。

但是在中文回忆录中,傅苹写自己为赚钱去给一个美国家庭打扫卫生,擦地板很辛苦,受了雇主的气,按理说这和她上述的悲惨童年比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她却说:“我在我的国家也是教授的女儿,被父母宠爱,何曾吃过这般苦,可是苦又算得了什么,气才真正受不了呢。”(p.11)这说明傅苹从小就是娇生惯养的教授女儿,何曾吃过什么苦?

四、傅苹没有被越南华人绑架

傅苹在英文回忆录中,声称自己刚到美国,抵达目的地新墨西哥州阿尔伯克基市时,在机场被一个越南华人绑架去给他的子女当“妈妈”,被关了三个晚上,第四天才被警察救出。

但是在中文回忆录中,傅苹在美国遭到的最大苦头就是打工,最大的奇遇就是谈三角恋爱和在高速公路开车爆胎,遇见的最悲惨的事是同屋的中国留学生摔断了腿却住不起医院,但对这段被绑架历险记只字不提,相反地,还说她到阿尔伯克基市第三天,就去和一个在南京时的邻居凯利约会去了,并抱怨说:“我来了三天,他才迟迟地与我联系,似乎有点过于冷淡。”(p.38)即使她记错了时间,把第四天记成了第三天,那么她那三天里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凯利想要联系她也联系不上,她怎么会去怪他过于冷淡呢?可见她到阿尔伯克基市就一直处于别人能联系上她的正常状态,所谓被绑架,是胡编的。

五、傅苹刚到美国时英语口语相当不错

傅苹在英文回忆录中,声称她刚到美国时只懂三个英语单词,因为语言不通没法做任何交流,连飞机上的饭都不敢向美国空姐要。

但是在中文回忆录中,傅苹两次提到她在国内时背过英语九百句,而且背熟了,一到美国就全派上了用场(p.2, p.7)。她去语言学校报到时,能用英语介绍自己“你好,我的名字叫傅苹”,能对叫简爱的老师说比较复杂的英语:“简爱,这名字真好,我很喜欢那本文学名著。”能用国内学的英语应付分班考试:“在国内学的一点点英文似乎可以应付一大半的考试题,我暗自得意起来。”(p.2)根据考试的结果,她被分到了中级班。(p.4)

那么对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我们应该相信哪一个呢?在中文回忆录的前言中,傅苹说她父母亲帮助校对誊抄,即该书关于其国内的生活部分的真实性是经过她父母认可的。其对她小时候生活的回忆,对她在美国学习、打工的介绍,与其他人的经历相似,没有离奇之处(关于她在美国的经历可能有夸张的地方,但也不算太离谱)。所以很显然,她的中文回忆录要比英文回忆录可信得多。

那么会不会是因为要在中国出版,所以不敢直写悲惨故事呢?她在英文回忆录里的那些离奇故事,父母文革期间受迫害,自己和妹妹相依为命,到美国时只会三个英语单词,在美国遭到绑架等,都不是什么敏感、犯忌的内容,没有必要回避。如果真的发生过,并写下来的话,不影响其出版,只会增加该书的可读性。

所以傅苹自己也很清楚,她胡编自己在中国的生活,很难骗过中国人,用中文写作时,就要老实得多。她当时在学校工作,没有经商、没有名气,也就还没有编造自己的人生传奇的动机。但是等到她创建了公司,有了名气,面对美国人时,就可以迎合美国人对中国的想像信口开河编造自己的励志故事了,在这种时候美国人、美国媒体很容易骗。她没有料到的是她在英文世界的这些信口开河会引起中国人的注意,她17年前在中文世界出的回忆录还会被挖出来,两个世界的回忆录放在了一起,明明白白地揭示了一个骗子的真面目。

2013.2.27.



三说傅苹的谎言和狡辩以及西方记者的政治正确性

26 02 2013年

《国际先驱论坛报》(《纽约时报》的国际版)记者Didi Kirsten Tatlow写了两篇关于傅苹事件的文章,一篇登在《国际先驱论坛报》上(www.nytimes.com/2013/02/21/world/asia/21iht-letter21.html ),一篇登在该报的博客上(http://rendezvous.blogs.nytimes.com/2013/02/20/true-or-false-the-tussle-over-ping-fus-memoir/ )。对比这两篇文章,几乎就像是两个人写的。在博客文章中,Tatlow做了一些调查,让我们得以听到傅苹是如何再次改变说辞进行狡辩的,然而在报纸文章中,Tatlow却自己为傅苹狡辩起来,采纳了傅苹团队所谓记忆错误的说法,以中国信息不公开为由声称无法证明傅苹是不是在说假话。难怪傅苹自传的共同作者MeiMei Fox在推特上推荐这篇报纸文章却无视那篇博客文章,在傅苹团队的人看来,即便傅苹回忆录充满了错误,只要不能证明傅苹是有意说谎,就是胜利。

在《傅苹的“美国传奇”》一文中,我表示希望有人能去Albuquerque警察局查查有没有傅苹被越南华人绑架的记录,而且我敢肯定是找不到任何记录的,因为所谓在机场被越南华人绑架去当了三天保姆就是胡编的一个故事。Tatlow博客文章中最有价值的一点,就是她去向Albuquerque警察局查了,而且如我所料,Albuquerque警察局并没有这个案子的记录。傅苹的狡辩是,她当时没有要求起诉那个越南华人,“我不知道警察局是怎么保存记录的。”似乎她不要求起诉警察局就不会有这个案子的记录。只要有点美国社会常识的人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首先,绑架是重罪,即使傅苹作为受害者不与警方合作,警方也不会因此就不立案。其次,即使不立案,也会有报警、出警、审讯的记录,而且这个案子还涉及到三个被遗弃的小孩,警方需要找社会服务机构处理,更会涉及到一大堆文书,必然会有很多记录。没有任何记录,只能说明这个案子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完全是傅苹捏造出来的。

傅苹对自己在采访、回忆录中的错误,除了归咎于记忆错误,还怪罪给美国记者误解了她的意思而乱写。我曾指出傅苹接下来会把共同作者MeiMei Fox当替罪羊。果不其然,傅苹将其回忆录中的一些错误怪罪给Fox与她交流不善、用词夸张、不懂中国地理和只是在互联网上找不正确的资料来用——无意中透露了这本所谓回忆录并非完全根据傅苹的回忆,而是从网上找资料拼凑而成。傅苹甚至埋怨Fox不按她的要求进行改正。我在《习惯性说谎者傅苹》中举了一个傅苹回忆录胡编乱造的例子:傅苹在其书中说,1982年中国开始实行一胎化政策后,苏州大学的全体女生每个月都要被大学官员把手指插入阴道检查有没有经血。现在傅苹改口说,她本来说的是大学官员要求女生自己把手指插入阴道检查有没有经血,Fox写错了,她改正了三次都没有改过来。

就算傅苹本来的意思是官员让女生自己查经血让他们看,这个故事就可信吗?并不。第一,苏州大学当时应该有上千名女生,却从来没有哪个出来说曾经发生过这么离奇的事情,反而有当时在苏州大学读书的女生出来说从未发生过这种污辱人的事。第二,计划生育政策针对的是已婚妇女,当时在校女生几乎都是未婚,根本就不会在她们身上执行计划生育。如果要查未婚怀孕的话,那也不是因为计划生育,未婚怀孕的女生会因为不道德而不是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处罚。第三,真的要查女生是否未婚怀孕的话,查月经是费力而不准确的做法。因为有那么多的女生,而她们的月经并不同步,这就意味着每天都要女生都查一遍。即使某个女生当月没来月经,也不能说明她就是怀孕,因为月经不规则是常有的是。学校查女生怀孕的目的不是为了尽早做孕期保健,而是为了强迫人流,那么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女生是否怀孕干什么呢?完全可以等到有了大肚子等明显怀孕特征后再采取行动。相信这么个普查月经(不管是自查还是他查)的人智力该有多么低下,而编造这个荒唐故事的人心理该有多么变态?

在《卫报》报道当时与傅苹同校同系的程映虹教授从未听说过傅苹主编的学生刊物《红枫》后,傅苹现在改口说,她记错了,她大学时参与编辑的学生刊物叫做《吴钩》(Tatlow错误地把它翻译成”No Hook”——《无钩》)。傅苹在书中花了相当长的篇幅来介绍她如何在大学期间组织一个叫红枫的学生社团(还附了一张社团成员合影),主编(现在改口是“参与编辑”)一份叫《红枫》的学生刊物,这份刊物当时如何在校内外闻名,1979年参加全国大学生刊物会议的代表人手一册《红枫》,拿着它去见邓小平,被邓小平拿去看,上面一篇反党文章引起了邓小平的注意,主编傅苹因此遭殃……现在傅苹告诉我们她记错了这份著名刊物的名字。傅苹声称这是一个“任何人记忆都会出错”的例子,但我不相信会有人连自己在大学时代主编的刊物的名称都会记错。何况《吴钩》和《红枫》不论是读音还是意思都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怎么会把《吴钩》记成了不存在的《红枫》?

傅苹也改口说,1979年参加全国大学生刊物会议的代表拿的不是《红枫》,而是《这一代》。我不得不要指出,傅苹又“记错”了。《这一代》是在这次会议之后才出版的联合刊物,而且是由武汉大学出的,与傅苹所在的江苏师范学院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江苏师范学院并无代表去参加会议。《这一代》只出了一期就被停刊,停刊的原因是里面的两首诗,而不是傅苹说的那篇“反党”文章,《这一代》上面也没有那篇题为《一个共产党员的回顾》的文章。

《星岛日报》在去年报道傅苹被评为“杰出归化美国人”时曾说她是靠申请政治避难获得的绿卡,因此人们怀疑她编造如何在中国受迫害的最初动机是为了申请政治避难。现在傅苹说,她是靠和美国公民结婚获得的绿卡:在1986年9月1日她在加州和一个美国公民结婚,三年后离婚。她说她此前之所以对这次婚姻只字不提是为了保护这个美国人。她在保护这个美国人什么呢?难道她已预见到她的回忆录会受到批评、揭露?她在所有的履历、采访和回忆录中隐瞒这段婚姻的真实原因可能并不那么光彩。搜索婚姻登记记录可以知道在1986年9月10日有一个叫Ping Fu的人和Richard Lynn Ewald结婚,但不是在加州,而是在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那里是结婚和离婚的天堂,手续极其简便,在美国影视、文学作品中,跑到拉斯维加斯结婚往往被当成结婚不严肃的表现。傅苹这段她才到美国两年多就结上的婚姻对她来说就像几乎不存在一样,这是她在回忆录里自己表露出来的:

“我几乎30岁了,却没有个人生活。自从我抵达美国5年多已经过去了,但是我还在疑惑,究竟什么是美国生活?如果我要把这个国家当家的话我还有很多要学习和体验的。……最终转变我的个人生活的,不是我上的某门课程或我读过的某本书。而是某种完全没有计划的,与有意让我自己‘融入’无关的东西:一次罗曼史。”

傅苹30岁的时候已与美国人Richard Lynn Ewald结婚了两年,她却还在抱怨自己没有个人生活,不知道什么是美国生活,还在等着来一次罗曼史,与一个奥地利人(她的第二任丈夫)的罗曼史才让她融入了美国社会。这说明她与Richard Lynn Ewald的婚姻名存实亡,与爱情无关,而与绿卡有关。就在与傅苹结婚前的一年多,1985年6月,Richard Lynn Ewald还在拉斯维加斯与一个叫Rungtiva Matysik的泰国人结婚,1986年,Rungtiva Matysik改嫁另一个美国人。

登在《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的Tatlow文章说傅苹的某些经历虽然听上去很怪异,但是有可能是真的。它举了傅苹说她由于其研究杀婴的大学毕业论文激怒了政府,被公安绑架囚禁了三天一事。Tatlow给出了两条“证据”:

一个“证据”是傅苹出示了她的一个同学在1982年5月写给她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傅苹突然没有毕业就离校,校方说是傅苹由于失恋而精神失常。傅苹声称,那是一个政治掩盖行为,实际上她由于写了一篇关于一胎化政策导致农村普遍杀溺婴的论文,被报纸报道后,国际舆论大哗,给她带来了麻烦。

这个说法经不起推敲。首先是时间对不上。这封信是1982年5月写的,而傅苹在其自传中声称她由于论文遭到关押是1982年秋天的事,本月初傅苹的公关人员答复《福布斯》记者的采访时也“确认”傅苹“1982年秋在被政府扣押”。所以5月份信里提到的她突然离校不可能指的是她被关押。其次,傅苹自传中也提到了“因精神失常不毕业就离校”一事,但是是她妈和她为了避免毕业被分配到外地而编造出来的一个借口,而不是校方的政治掩盖行为。

Tatlow给的另一个“证据”是,《纽约时报》在1983年4月11日报道说,1983年3月3日《人民日报》的报道称“当前残杀、溺杀、遗弃女婴和虐待生女婴的妇女的现象非常严重,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不知道为什么Tatlow会把这当成证据。《人民日报》的报道是1983年3月3日,距离傅苹说她被监禁的时间1982年秋晚了半年。该报道标题是《全国妇联负责同志就安徽十五名妇女来信发表谈话 呼吁社会各方面与重男轻女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是对2月23日该报刊登的一封反映生女孩的母亲在农村遭到歧视的读者来信《我们要求第二次解放》的回应,来信中并没有涉及溺杀女婴的内容,该报道也只是顺便提了一句“近两年来,全国妇联曾不断收到各地寄来的材料和群众来信,反映当前溺弃女婴和虐待生女婴的妇女的现象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人民日报》的原文并没有“残杀”一词,那是《纽约时报》擅加的)。所以该报道的时间、内容无论如何与傅苹的所谓论文扯不上关系。

傅苹声称,她的毕业论文是中国首次报道中国由于实行一胎化政策导致杀女婴现象,由于引起了联合国制裁,中国政府才怪罪到她头上。

实际上,在傅苹声称其完成论文的时间(1982年)之前,中国报刊都已正式报道过实行一胎化政策导致杀女婴现象,而且被美国媒体转载:1981年Executive Intelligence Reviews报道说,中国《人口研究》季刊和《南方日报》都报道一胎化政策导致杀女婴这一犯罪行为 (EIR Volume 8, Number 12, March 24, 1981, page 49, Volume 8, Number 13, March 31, 1981, page 54, and EIR Volume 8, Number 21, May 26, 1981, page 50)。中国政府要怪,怎么也怪不到傅苹。既然在傅苹论文完成的之前和之后,中国的报刊都在报道杀女婴的事,可见这并非敏感话题,怎么可能因此去抓傅苹并把她驱逐出境?

Tatlow声称,在中国开放档案和允许公开辩论之前,没法知道傅苹说的是不是事实。

美国档案够开放了吧?公开辩论也是允许的吧?但是Albuquerque警方找不到傅苹被绑架的记录,傅苹一句“我不知道警察局是怎么保存记录的”不也让Tatlow不敢说她说谎?虽然Tatlow应该很清楚Albuquerque警方该不该有记录。

事实上,傅苹的中国传奇故事根本不涉及国家机密,根据现有的公开资料就可以认定傅苹说谎,哪里用得着去等遥遥无期的“中国开放档案和允许公开辩论”?你不能把什么事都归咎于中国不开放、不自由,虽然那样做很政治正确。更不能为了政治正确,就无视眼前的基本事实,虽然某些西方记者习惯这么做。

退一步说,就算傅苹所说的陈年往事的真实性难以给出确切的答案,那么看看傅苹对刚刚发生的事是如何造谣、说假话的,也可以认定这是个没有信用的习惯性说谎者。她前几天才向《卫报》说她不应该把对她的批评称为抹黑行动,现在又对Tatlow控诉起她是如何遭到了抹黑了,但谎话连篇:“他们试图从网上得到我女儿的名字”——其实她女儿的名字在其自传的第一页上就有;“他们派人到上海包围我的家庭,到南京骚扰我的邻居”——我在网上转了傅苹声称是其上海老家的豪宅照片,请人去找找看那究竟在哪里、有没有这样的豪宅,虽然有多名网友去找过,到现在也还没找着,怎么去包围?的确有人问了傅苹在南京的邻居关于傅苹的事,但是邻居并不觉得是被骚扰,反而作证说傅苹在说谎;她说她的第二任离异丈夫Herbert Edelsbrunner收到了许多“憎恨信件”——我看到的是,批评傅苹的人如果提到Edelsbrunner都是同情他的,觉得他的功劳被傅苹霸占了,谁会去给他寄“憎恨信件”?难道是傅苹的支持者寄的?

傅苹近日接受其公司所在地一家媒体News & Observer的公关采访(http://www.newsobserver.com/2013/02/23/2699216/geomagic-founder-ping-fu-says.html ),继续造谣,说她遭到了互联网恐怖主义攻击,说对她的抹黑行动是在《纽约时报》报道了中国黑客部队之后的第二天开始的——其实只要稍微查一下就知道《纽约时报》的那篇报道是后来的;说我发动了抹黑行动,说我在第二或第三篇文章里说“我才不在乎她成为(抹黑行动的)受害者,我的目标是西方媒体”——我在哪篇文章里这么说过?

Tatlow,你认为要傅苹在这些刚刚发生的事情上撒谎,也需要政治正确地等到中国开放档案和允许公开辩论之后吗?

傅苹1996年在中国出版了一本她本人一个人写的自传《漂流瓶——旅美散记》(湖北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在这本中文自传里,傅苹叙述她在中国和在美国的生活,与她现在在英文回忆录里所说的,截然相反,更证明了我们对她的质疑是对的:这是个骗子。在后面的文章中,我就把傅苹的中文自传和英文回忆录做个对比。我也希望Tatlow能去北京国家图书馆把《漂流瓶——旅美散记》借来读读(Tatlow说她能读、写中文),写一篇追踪报道——这本书是公开可借的,不用留待将来。

2013.2.25



一个英国著名新闻人的堕落

22 02 2013年

哈洛尔德·伊万斯(Harold Evans)是英国著名的新闻人,著名到什么程度呢?2000年他被国际新闻协会评为50年来50名世界新闻自由英雄之一。2004年他因为在新闻领域的贡献而被英国女王封为爵士。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是英国著名的调查记者,首先报道过多起著名事件,因为正义敢言而名噪一时。后来移居美国,担任过《大西洋月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等杂志的主编,目前为路透社的非在编编辑(editor-at-large)。其妻子是美国新闻界的重量级人物,《新闻周刊》和《野兽日报》的主编蒂娜·布朗(Tina Brown)。

就是这么一位西方新闻界大佬,最近在《野兽日报》发表了一篇评论《傅苹的迫害》(http://www.thedailybeast.com/articles/2013/02/11/the-persecution-of-ping-fu.html ),把世界华人对傅苹回忆录的批评称为是对傅苹的迫害。伊万斯的妻子布朗是傅苹的重要支持者,曾在美国公共电台推荐傅苹回忆录,其主办的《野兽日报》也力推过傅苹回忆录,并在傅苹受到批评时最先发表报道,违反新闻道德,用断章取义的手法把对傅苹的批评称为有组织的抹黑行动。伊万斯本人曾代表路透社采访过傅苹,对傅苹的“传奇故事”毫不怀疑。因此他在这个时候出来继续为傅苹站台,并不意外。意外的是他在其站台文章中体现出来的拙劣的文风和低下的新闻素养,与其新闻界大佬的形象完全不符。

伊万斯主要针对的是亚马逊网站上傅苹回忆录《弯而不折》(Bend, not Break)后面的大量的1星(最低)书评。傅苹回忆录原先在那里基本上都是美国人撰写的5星(最高)书评,在上个月月底开始出现了几百条由华人撰写的负面书评,把它的平均分拉到了不到2星。这个看上去不寻常的现象本来有一个很寻常的解释:因为我在上个月月底开始批评傅苹回忆录,引起了我的广大读者对这本书的注意。我的读者群这么大,有几百个亚马逊用户因此去发表负面书评,根本就不足为奇。但是伊万斯不这么认为。他在文章中故意对我只字不提(为什么说是故意呢?因为此前有关这个事件的报道包括《野兽日报》自己的报道以及傅苹的回应全都点名或不点名地提到我的作用,他不可能不知道),把大量负面书评的出现归为两个可能的原因:

一、水军发的。伊万斯声称,在亚马逊发书评只要有一个电子信箱即可,一个人可以用多个信箱注册多个帐号,冒充两个人、20个人、100个人发书评。他对亚马逊的这种“公开性”很不满,而且抱怨亚马逊处理投诉不力。作为曾经的调查记者,伊万斯甚至懒得去查一下在亚马逊发书评的基本要求。要在亚马逊发书评,并非只要有电子信箱即可,还必须曾经在亚马逊购买过东西(不一定是购买要评论的书),必然在亚马逊留有真实姓名和地址。虽然在亚马逊可以用化名发书评,但是评论者的身份都是真实的,一个用户很难同时在亚马逊上有两个帐号发评论,更不要说一百个帐号。

lin是最早在亚马逊对傅苹回忆录发表负面书评的,并不断补充,成为最为详尽的、讨论最多、也最受好评的书评,一直被自动置顶,也就遭到伊万斯特别关照,攻击说这个lin不知道是“男人、女人还是两性人”,虽然lin自己在书评里说了是女人,并可由亚马逊作证。伊万斯还说lin的书评虽然是负面的,却冒充5星书评。虽然有的负面书评故意打5星进行讽刺,但lin的书评在被删除前一直就是打的1星,可见伊万斯调查工作之马虎。在傅苹团队的不断投诉下,lin的书评被亚马逊以“扰乱视觉”为由删除。lin新发的书评才改给了讽刺性的5星,但那是伊万斯文章发表之后的事了。

二、在美国的中国民族主义者或中国政府组织的“憎恨运动”。伊万斯并引用了一大段资料来证明中国存在拿钱发贴的五毛。网上当然有五毛,这并非秘密。但是你不能像国内微博上的“公知”那样把批评者一概当成五毛。想要证明傅苹的批评者是五毛,至少要能够回答这么几个问题:为什么中国政府要费心费力组织这么场跨国运动?傅苹并非中国政府的敌人,恰恰相反,近年来她频繁到中国访问、做报告(例如2009年7月10号在南京大学做报告),其创办的杰魔软件公司在上海有分公司,中国媒体此前多次发表过吹捧她的报道(例如:《莫愁·智慧女性》2009年10期《美国新富傅苹:我靠中国智慧成功》,《深圳特区报》2012年2月24日《美籍华人女企业家傅苹获“杰出美国人”称号》,《中国新闻报》2012年3月14日《华裔女企业家傅苹演绎精彩人生》)。傅苹回忆录虽然讲了自己在国内时的悲惨遭遇,但是那也不是什么敏感的话题,亚马逊上描写中国黑暗面的书籍比它更出名的、更悲惨的还有的是,为什么就没有哪一本享受了这样的待遇?所以中国政府根本就没有任何动机要对傅苹或对她的回忆录采取什么行动。

即使中国政府莫名其妙地要抹黑傅苹,它又如何组织得起来?在亚马逊网站上写负面书评的基本上都是海外华人,特别是在美国的华人,因为那是在美国的网站,必须买过东西才能写书评,而且必须用英文写。只要抽查几篇负面书评看一下,就可以知道大多数是由在美国生活多年的华人写的,才有那样的英文写作水平。中国政府怎么指挥得动这么多的海外华人,其中很多已加入美国国籍?而且华人不分政治派别一面倒地给予傅苹回忆录负面评价,斥责傅苹说谎,几乎找不到有华人支持傅苹的(一两个“方舟子反对的我就支持”、借此攻击我的方黑忽略不计),中国政府何时有了如此强大的号召力?何况质疑傅苹回忆录真实性的还有非华人学者(见《卫报》的报道),难道中国政府连他们都指挥得动?也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有影响力的人物或网站号召大家去写负面书评。相反地,倒是见到傅苹及其团队的人在号召支持者去写正面书评和向亚马逊投诉。

伊万斯控诉说,宾州(州立)大学亚洲历史学家Erica Brindley因为在亚马逊支持傅苹,就遭到了“人肉搜索”。伊万斯没有告诉读者的是“人肉搜索”的结果:Erica Brindley是傅苹回忆录代笔者MeiMei Fox的嫂子。Erica Brindley是以“普林斯顿大学博士”、“汉学专家”的身份站出来力挺傅苹的,因为她的发言内容与她的身份不符,人们才怀疑她是否与书的作者存在利益关系,搜索的结果证明了这一点。这种“人肉搜索”完全是正当的,这就好比伊万斯当年为反应停的受害者维权时,如果有人跳出来剧烈地为反应停厂家辩护,他肯定也会想到要去查查此人是否与厂家有着利益关系。伊万斯还控诉说,有一个叫Van Harris的人因为替傅苹说话,就遭到了人身攻击。首先对傅苹批评者进行人身攻击的恰恰是Van Harris自己(我也受到其人身攻击,虽然我并没有和他争论),而且他还威胁傅苹的批评者。此人是北卡罗莱纳州的一个自由图像设计师,有可能与位于该州的傅苹的公司有合作关系。

伊万斯说,回忆录难免有错误,指出记忆错误应该受欢迎。他难以忍受的是批评者试图让傅苹丧失信用,乃至破坏她的生活。问题是,我们并不认为傅苹回忆录中大量的关键性错误是回忆错误,而是有意说谎。那么,对于一个靠撒谎来获得名声和利益的人,难道不该让她丧失信用,破坏她的生活吗?

伊万斯如此没有专业精神地力挺一个撒谎者,不像一个合格的新闻人,更不要说是一个新闻界的英雄。如此大失水准,是因为对中国的无知、对批评的傲慢与偏见——对华人的偏见。试想,如果换另一个族群,例如犹太人揭露那些捏造自己在大屠杀中的悲惨故事的人(这种事曾发生过),伊万斯敢毫无根据地说这些批评者是在拿钱搞抹黑行动吗?显然不敢。为什么对华人就敢?还不是种族主义偏见在作怪,似乎华人天生就没有正义感,没有独立性,只会听从政府指挥,拿钱替人办事。不管你在美国生活了多少年,不管你是否已加入了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在伊万斯这些人看来,你仍然是个中国民族主义者,随时准备效忠中国政府——伊万斯等人这么做,才是抹黑行动。

2013.2.21.



傅苹的“美国传奇”

18 02 2013年

傅苹回忆录不仅讲了她在中国文革期间和改革开放初期的人生传奇,也讲了她在美国的人生传奇,但是后者和前者一样,都是离奇得经不起推敲,是一个事无巨细都要撒谎的习惯性说谎者的信口开河。

我们先来看看她刚到美国的情形。其回忆录一开头就说,1984年1月14日,她从上海飞往旧金山,飞了14个小时(2005年她接受《公司》采访说是12个小时),也就是说,她坐的是上海飞往旧金山的直达航班。飞机上是金发碧眼的美国人当空姐,她因为只会说3个英语单词,连吃喝都不敢要,只靠打手势要了一叠餐巾纸来写东西。也就是说,她坐的是美国航空公司的航班(《公司》采访更明确说是坐的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班机)。

但是在80年代美国航空公司没有中国到美国的直飞航班,需要在东京转机。第一个由美国航空公司运营的中美直达航班是1996年5月1日西北航空从北京到底特律的航班,第一个上海到旧金山的美国航空公司直达航班则迟至2000年4月才由联合航空公司开通。(http://en.wikipedia.org/wiki/Air_route_authority_between_the_United_States_and_the_People%27s_Republic_of_China )

所以傅苹应该和当时的留学生一样,坐的是国航的直达航班。国航是中国人当空姐,不存在语言交流的障碍。她为了捏造其不懂英语的窘迫,给改成了美国航空公司的航班。

傅苹接着说,她抵达旧金山后,去柜台购买飞往目的地Albuquerque的机票(她要去那里的新墨西哥大学上学)。她身上带着一张80美元的旅行支票,那是她在上海查到的从旧金山到Albuquerque的票价。但是柜台工作人员不卖给她票,经过一个懂汉语的工作人员的翻译,她才知道票价涨了5美元,而她身上没有带多余的钱。这时排在她身后的一个陌生美国人替她交了5美元让她买票,也让她首次感受到美国人民的温暖。

这个讨好美国人的小故事漏洞百出。

第一,她既然能够在上海查到去Albuquerque的票价,为什么不直接买联票,而要在转机时再补买?那样票价更贵,而且冒着买不到票的风险,完全不合情理。

第二,美国机票票价的确是浮动的,买得越晚越贵,如果是当天现买最贵,而且1984年1月14日是星期六,票价比平时更贵。按我在90年代初的经验,像她这样一张机票(从旧金山到Albuquerque要飞两个半小时),在星期六现买的话要花几百美元,1984年的情况不会差别太大(80年代出国的老留学生确认了这一点),怎么可能85美元就搞定了呢?而且美国票价和中国票价不一样,一般不会是整数,她怎么会在上海打听到票价刚好是80美元?即使编个79美元也更合理。

第三,她为什么带的是旅行支票?旅行支票在当时的中国极为罕见,而且旅行支票是为了避免携带大宗现金才会去换的(银行通常也有一个最低金额要求,比如至少换200美元),比现金安全(需要签名,可以挂失),但不方便使用。她只有80美元,完全可以像其他留学生那样带现金,为什么特地去换成旅行支票?《公司》的采访说,她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政府官员给了她一张去旧金山的机票和80美元的旅行支票让她去Albuquerque留学——如果旅行支票是政府送给她的,还说得过去,但是她现在不好意思再胡说是政府把她驱逐出境的,而之前旅行支票的说法却延用下来,显得莫名其妙。

第四,一个人出国,怎么可能只带正好的票钱,却不带任何零花钱?难道她或她的家人不会考虑到她途中可能要花钱吃饭、打电话、乘坐公共交通?当时的留学生虽然穷,美元兑换也控制得很严,但是最惨的也会身上带几十美元的零花钱。当时出国留学可以在银行以极低的官方汇率兑换几十美元的零花钱,还有黑市可兑换。像她这样身上除了票钱一分钱不带从而要靠陌生人救济的,闻所未闻,也不合生活常识。她又不是孤儿,全家人都到上海给她送行,临行前吃大餐(有照片为证),凄凄惨惨送到机场,她的姨妈还塞给她一盒鸭肉让她在飞机上吃,家里又有钱,怎么就不给她零花钱呢?如果像《公司》报道说的那样,她是被塞进飞机驱逐出境的,政府官员没给她零花钱,那还说得过去。但是她现在不敢再那么说了,这个谎就圆不了了。

傅苹接着说,她抵达Albuquerque后,在机场给盛先生打对方付费电话,但是盛先生没有接电话。盛先生是傅苹父亲的学生,是他安排傅苹到新墨西哥大学留学的。后来傅苹知道当时盛先生已毕业,外出旅游了。

当时在美国打对方付费电话要这么打:拿起公共电话拨0,这时会有接线员问你要干什么,你说要打对方付费电话,告诉接线员对方号码、姓名和自己的姓名,再由接线员拨通对方电话。傅苹自称只会三个单词“Hello, Thank you, Help”,而且也听不懂英语,怎么跟接线员交谈?难道她是用汉语拨的电话,而且碰巧碰上了一个会讲汉语的接线员?如果是这样的巧合,岂不更该在书里大书特书?

傅苹接着说,她拿了一大箱行李坐在机场外面不知所措,这时来了一辆车,一个越南华人用口音很重的汉语问她是否需要帮忙,她说要去新墨西哥大学,越南华人就提出送她过去。途中越南华人说要在家门口停一下看看自己的孩子,让傅苹进去花一分钟跟孩子们打声招呼。傅苹一点都不怀疑地下车跟他进门。一进门,越南华人给她一盒饼干,结结巴巴地说:“我老婆离开我了。我要去上班,你帮我照看小孩几个小时。”然后他冲到屋外,用挂锁反锁住门跑了。屋里有两个三、四岁的男孩和一个女婴,一起对着傅苹叫“妈妈”。这是一座美国政府给难民住的公寓,里面没有电话,窗户很高而且有铁栏杆,从里面爬不出去,让傅苹想起中国的监狱。孩子他爸一直没有再出现。第二天,他们吃完了饼干,只在空空的屋内找到一盒通心粉和奶酪,吃了以后就开始饿肚子了。于是傅苹和孩子们对着窗户大喊“Help!”没人听到。第二天继续喊,还没人听到。第三天再喊,有邻居听到了报警,警察把他们带到市中心的警察局,警察想让傅苹起诉那个越南华人绑架罪,傅苹不愿意,警察就把她送去了新墨西哥大学。傅苹人生的最后一场苦难就此结束,从此过上了好日子。

这个故事的漏洞更是多得像筛子了:

第一,越南华人老婆跑了,上班前就去机场绑架一个陌生女人来给小孩当保姆,他可真有创意,真放心啊,就不怕陌生人拿小孩出气?如果这个越南华人不顾自己小孩死活,又何必去绑架一个保姆?

第二,越南华人走前留了一盒饼干,可见还考虑到吃饭问题,不想把他们饿死。但是一盒饼干和一盒通心粉也不够四个人吃一顿啊(就算他没料到会一去不回),他真不想饿死自己的小孩,总该多留点食物吧。也许有人会说,他们是不是穷得揭不开锅啊?实际上,美国穷人什么都缺,就不会缺吃的,因为政府会给穷人食物券,尤其是家有小孩的,食物券多得怎么吃也吃不完的。可见编这个故事的人根本就不了解美国穷人的生活,是按中国穷人思路来编的。

第三,哪有三、四岁的小孩见了陌生女人就叫“妈妈”的?

第四,美国住宅的窗户通常不会有防盗栏杆,即使个别有防盗栏杆的,也很容易从里面打开,这是为了火灾时逃生的需要。像那种监狱式的铁栏杆窗口虽然在中国住宅很常见,在美国住宅是不可能有的,在政府补贴的公寓更不可能有,因为那是违反消防条例的。这又是按中国的思路来编。

第五,四个人一起对着窗户高喊“救命”,连续喊了三天才有邻居听到,这政府的补贴公寓的隔音效果也太好了吧?实际上美国房子的隔音都是非常差的。

第六、越南华人说要送傅苹去学校,她那一大箱行李应该被带上车了。傅苹跟着越南华人进屋时,行李应该还留在车上,因为越南华人只说进去一分钟打声招呼,如果拿行李就会让傅苹起疑。傅苹一进屋,越南华人就反锁门开车跑了。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傅苹的行李一直在越南华人的车上。这个越南华人后来消失了,故事讲完时都没有再出现,那么傅苹后来是怎么拿回她的行李的?编故事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个漏洞吧?

第七,这个越南华人绑架和虐待儿童的罪行很明显,警方不需要傅苹的配合也可以通缉、起诉他。如果去当地调查应该可以找到诉讼记录,即使因为抓不到人而没有进入诉讼程序,那么也应该有当时出警、审讯傅苹的记录。不过我敢肯定是找不到任何记录的,因为本来就是胡编的一个故事。

如果说傅苹的中国传奇需要有一定的中国历史、中国社会知识才能看穿,美国人受骗上当不足为奇的话,那么傅苹的美国传奇却是根据美国生活常识就可以看穿的,却也把美国读者骗得团团转,好评如潮,这一怪现象,的确够“传奇”的。

201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