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是“一贯道”的资产?

14 06 2009年

根据美国德克萨斯州政府的资料,“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住所地址在“13050 FORESTER CANYON LN, SUGAR LAND, TX 77498-7428”,负责人是“林坦白”(Frank Lin)。

    该私宅的主人“林坦白”的通信地址在加州:

http://www.fbcad.org/Appraisal/PublicAccess/PropertyDetail.aspx?PropertyID=172307&dbKeyAuth=Appraisal&TaxYear=2009&NodeID=11&PropertyOwnerID=11223368

    “林坦白”的通信地址“714 Mooney DR, Monterey Park,CA 91755-4238”,是宗教组织“一贯道”(在中国大陆被视为“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组织”)世界总会的一个庙堂,堂主为“林坦白”:

    http://www.implu.com/nonprofit/954745626

    这是否可以说明,“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是“一贯道”的资产?



“林坦白”注册了“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

13 06 2009年

北京消费者林某诉“美国品牌”、“100%进口奶源”的施恩奶粉虚假宣传案件最新消息:

在方舟子的帮助下,诉施恩案原告代理律师彭剑已经查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的真面目。

该“SCIENT INTERNATIONAL (USA) INC”于2007年5月7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由一位应是华人的“FRANK LIN”注册登记成立。

该公司住所地址在“13050 FORESTER CANYON LN, SUGAR LAND, TX 77498-7428”,负责人也是“FRANK LIN”(暂译为:“林坦白”)。

用google地图搜索,发现该公司住所地为一个普通的私人住宅:

http://maps.google.com/maps?f=q&source=s_q&hl=en&geocode=&q=13050+FORESTER+CANYON+LN+SUGAR+LAND,+TX+77498-7428&sll=29.626589,-95.680934&sspn=0.006472,0.009656&ie=UTF8&z=17&iwloc=A

该公司因违反税法拥有不良记录,登记信息显示:“This entity is not in good standing as it has not satisfied all franchise tax requirements”。

详见:http://ecpa.cpa.state.tx.us/coa/servlet/cpa.app.coa.CoaGetTp?Pg=tpid&Search_Nm=scient%20international%20&Button=search&Search_ID=32031747408

另外,“林坦白”曾经在2000年6月14日在美国加州注册“施恩婴儿食品国际”:

http://kepler.ss.ca.gov/corpdata/ShowAllList?QueryCorpNumber=C2251016

但是他又在2006年11月30日在美国加州注册“施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但已解散:

http://kepler.ss.ca.gov/corpdata/ShowAllList?QueryCorpNumber=C2907443

这两家加州公司的所在地都在“2079 S ATLANTIC BLVD #E, MONTEREY PARK, CA 91754”,位于洛杉矶华人集中居住的地区。在同一地址,有十几家小公司。“施恩”注册的那个单间E现在已被一家金融公司Platium Premium Finance Corp占据:

http://yellowpages.latimes.com/platium+premium+finance+corp.9.72136251p.home.html



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执法的问题

11 06 2009年

    生活在当下的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是每个人都必须时刻面对的。远的不说,最近爆出的蒙牛“特仑苏”牛奶事件和“王老吉”凉茶事件,就再次绷紧了人们已够紧张的神经,让我们不能不天真地对选择在国际儿童节这天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充满了期待。

    一旦某个领域出了问题,人们首先会归咎于法律不健全,想到要立法解决。但是在此之前,食品安全领域并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多部法律与之有关:与食品卫生、安全直接相关的有《食品卫生法》,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针对宣传治疗功能的食品的有《药品管理法》,针对食品虚假广告的有《广告法》,涉及犯罪的还有《刑法》。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取代了《食品卫生法》,但是二者的主要内容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这些法律都可以管到以前的这些食品安全事件,没有哪一起事件是因为钻了法律漏洞而让人对其无可奈何的。所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是由于没有法律来管。那么是国内机构设置不健全吗?也并非如此。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原料、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等都有相应的部门在管,和国外发达国家的配置并没有太大的差异。防止不良企业欺骗、危害公众,本是这些监管部门的责任。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监管部门没有履行其职责,互相扯皮,甚至成为不良企业的同党。有的部门说人手不够,所以只能做到被媒体曝光才进行“被动执法”,但实际上往往连被动执法都做不到,越是大型的企业,越容易得到监管部门的保护,暴露出来的问题大多也就不了了之。

    所以问题不在于是否有法可依,而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甚至根本就无意执法。《食品安全法》的一个亮点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各个监管部门的工作。但是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只会管重大的突发事件,不太可能监管日常的事件。而且,如果食品安全委员会自己也监管不到位怎么办?谁来管它?靠自上而下的问责是不会很有效的,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只有建立起自下而上的问责制,让消费者和普通公众都有问责的权利,监督权掌握在公众手中,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这涉及到国内的体制改革、法治建设问题,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就目前而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其象征意义更大一些,并不意味着食品安全的局面从此就有了很大的改观。

2009.6.3.

(《精品购物指南》2009年第44期/总第1469期 出版日期:2009-06-08)



方舟子就“水宜生”问题答记者问

23 05 2009年

1、水宜生所指称的健康原理(见后)是否有科学依据?

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说“国内外大量临床医学证明:弱碱性,小分子团,负电位的水对便秘、胃肠道疾病、痛风、肥胖、血脂异常、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有良好的预防和控制作用。”完全是骗人的。在国际医学文献中没有这方面的报道。

2、弱碱性,小分子团,负电位看起来很专业,对普通人的健康真的那么重要吗?

这是乱用一些科学术语蒙人,没有任何意义。比如,即使能把水变成弱碱性,喝到胃里也会被胃酸变成强酸性,所以毫无意义。我们人体对酸碱度有强大的自我调节作用,通常不会因为饮食中的酸碱度而发生变化。其实只要有初中化学知识就可以知道水宜生是在蒙人。例如,它声称能对水产生电分解作用,使水中氢离子形成氢气逸出水面——初中化学告诉你,如果水真的发生了电解,在生成氢气的同时还会生成氧气,水分子也就不存在了。

3、在本人看来,水宜生的概念与1990年代的矿泉壶概念很类似。不知您怎么看两者的区分?

90年代我不在国内,没听说过矿泉壶。但是任何宣扬水的特殊保健功能的产品,全是虚假的。

另外,美国劳伦斯科技大学和高登大学都是在美国没有获得认证的野鸡大学。加拿大普源科技研究所不知道英文名称是什么,可能根本不存在或是自己注册的。

附:
水宜生发明人杨启彪博士简介

海外归来的功能水专家,加拿大普源科技研究所所长,中国保健协会功能水分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华宋庆龄国际基金会特聘专家。
获华中师范大学理学硕士学位,美国劳伦斯科技大学MBA,美国高登大学博士(在读)。
杨启彪博士专注于健康领域的研究,有着近20年的研究经验,已陆续获得多项研究成果,并获得四十余项国家专利。
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专著两部。荣获全军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一次,珠海市科技重奖一次。
最新发明的水宜生微电解制水器系列产品,从根本上解决了喝好水,喝健康水的难题。只需将普通水倒入一个加有特殊材料的杯中,就能将普通水变成弱碱性,小分子团,负电位的健康好水。
国内外大量临床医学证明:弱碱性,小分子团,负电位的水对便秘、胃肠道疾病、痛风、肥胖、血脂异常、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有良好的预防和控制作用。
作为功能水领域的专家,杨博士先后在国内外举办了1000余场健康科普讲座,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并汇集出版了《健康长寿的奥秘》一书。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全国政协副主席郝建秀会见了杨启彪并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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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宜生发明人杨启彪博士答消费者问

问:酸碱度对人体有什么意义?
答:健康人体液的PH值在7.35-7.45之间,只有在弱碱性条件下,人体细胞才能保持活力,新陈代谢才能活跃,废物才能及时排除,人体才能健康。
如果人体倾向酸性,则细胞的代谢作用变差,各种机能减弱,废物不易排泄,新陈代谢趋缓,肝、肾负担加重,导致慢性病的滋生。
同时,这种体制易老化、疲倦,医学研究证明血液PH值酸化到7.1就会产生痉挛,酸化到6.9就会成为植物人,到6.8就会死亡。
问:水宜生超能活水素是什么做成的?是怎样制成超能活水的?
答:水宜生超能量活水素是将采用俄罗斯航天技术制成的纳米材料与日本高能生化陶瓷及含有钙、锶、硒、猛、镁、铜、锂、锗等多种微量元素的火山岩矿石,特种稀土材料在高温状态下融合而成。
水宜生超能活水素,在与水接触的瞬间,利用金属接触电势可形成数万对电极,即对水产生电分解作用,使水中氢离子形成氢气逸出水面,并产生氢氧根负离子,使水变成弱碱性,pH值在7.4-10之间,具有极好的中和体内酸毒的作用;由于活性氢的产生,使水形成了高达-400mv的负电位,具有极强的还原性;同时由于微电解、远红外及磁场的作用,水分子的结构重新排列组合,形成充满活力的小分子团的六环水。
问:为什么有常饮超能活水可以起到近乎换血的说法?
答:因为人体内的血液83%是水,人体中的水分每18天就会更新一次。超能活水分子团比较小,很容易进入细胞内部,把营养物质运输进去,把代谢废物排除到体外,其速度比大分子团水要快得多。长期饮用碱性超能活水可以起到近乎换血的作用。
问:微电解活水球是不是化学制品,对身体有没有害处?
答:超能活水素是采用高科技方法融合而成的。该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研制。本品富含多种对人体健康十分重要的离子态的碱性矿物质及活性氧,放入水中后饮用,对人体有重要的益处而无任何副作用。



磁疗真的能治病吗?

27 04 2009年

    国内宣传磁疗的文章通常会说磁疗在我国可谓历史悠久,在中医学上古已有之。《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中医药典籍的确有用磁石治病的记载,不过那基本上是把磁石当成药物,捣碎了口服,据说能“平肝潜阳、安神镇惊、聪耳明目、纳气平喘”,治疗眩晕、目花、耳聋、耳鸣、惊悸、腰肢痹痛、阳萎、子宫不收、脱肛等多种疾病,和现在说的磁疗并不是一回事。现在很少有人还会去吃磁石了,因为知道自己没有孙悟空“饥餐铁丸,渴饮铜汁”的本领,磁石捣得再碎也是无法被人体吸收的。《本草纲目》所载的磁石药方只有一个和磁疗相近:把一小粒磁石放进耳朵里,据称能够治疗耳聋。现在即使是最狂热的磁疗提倡者,也不敢再说磁疗有这样的神效吧。

    现在流行的磁疗是从西方传进来的,算得上是“西医”,但是属于西方的另类医学,被国际主流科学界公认为伪科学。磁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瑞士医生和炼金术士帕拉塞尔苏斯(1493-1543),他猜测,既然磁石能够吸引铁,那么也许也能够把病从人体内可吸出来。

    到了18世纪,磁疗被奥地利医生麦斯麦发扬光大。他在一位患精神疾病的女孩身上放磁石,然后用磁铁棒在患者前后摆动,居然把女孩的病给治好了。他提出了一个“动物磁性”理论,认为许多疾病是由于动物磁性失调,如果能导引这股磁性,就可以治病。起初他还用磁铁来做导引,后来发现他可以用自己的“动物磁性”让几乎所有的东西(木头、纸张、水等等)都带上磁性来导引。他用这套方法——被称为“麦斯麦术”——治好了很多人,受到众多追捧,也引起了敌意。1784年,当麦斯麦在巴黎行医时,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下令成立由富兰克林、拉瓦锡等人组成的委员对此进行调查。他们通过一系列实验发现,“麦斯麦术”的疗效完全来自于病人的想像和强烈的愿望。现在看来,“麦斯麦术”其实就是一种催眠术,是利用心理暗示来治病,和磁力没有关系。

    19世纪末,电的应用让人们见识了电磁的威力,磁疗获得了新生,在美国等国家开始有人推销磁疗产品,并逐渐被推广到了全世界。从那以后磁疗产品的花样越来越多,声称的疗效越来越夸张,市场也越来越大。现在全世界磁疗产品的年销售额超过了10亿美元,除了磁疗仪器、磁疗床、磁疗毯等设备,还有用来贴敷在身体各个部位的衣、帽、鞋、裤、垫、枕、项链、手镯等随身服饰,其中又以磁疗鞋垫最为流行。磁疗被认为能治疗几乎所有的常见疾病,例如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糖尿病、肾炎、关节炎、失眠、癌症等等,据说治疗关节疼痛的效果尤其好;并有平衡内分泌系统、改善免疫功能、抗衰老、消除疲劳、增强记忆的保健功效,“是人类理想的健康之宝”。大多数人对此深信不疑。根据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的调查,在听说过磁疗的美国人当中,有14%的人认为它非常科学,另有54%的人认为它有些科学,只有25%的人正确地认为它不科学。

    所谓磁疗是试图应用磁场来治疗疾病。磁场有的是恒定的,有的是变化的。根据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变化的磁场就会产生电场,电场会对神经细胞、肌肉细胞等产生影响,这种影响有好有坏,如果磁场强度过大,就很可能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不过,市场上的磁疗产品,基本上都是靠铁磁片或通以直流电的电磁铁来产生磁场,都属于恒定磁场(或静磁场),它们不会产生电场,对身体的影响如果有的话,完全是靠磁场自身的作用。那么恒定磁场有没有可能对身体组织产生影响呢?

    磁疗提倡者声称,由于血液中含有铁,能被磁石吸引,所以磁疗能够促进血液循环。磁石能吸铁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血液中的铁并不是铁金属。铁金属之所以具有较强的磁性,是因为其中各个铁原子能相互作用,向同一个方向平行排列起来。所谓“铁磁性”现象是许许多多铁原子相互合作的结果。但是在血液中,则是一个个铁原子分别包裹在血红蛋白中,虽然每个铁原子具有磁性,但是彼此是分开的,磁性非常弱。相反的,血液中的其他成分(比如水)具有抗磁性。二者合起来,血液具有微弱的抗磁性,不仅不会被磁场吸引,还会被排斥。不过,磁疗所产生的磁场强度不强,不足以对血液产生影响。它的强度甚至难以穿透皮肤(几毫米以外就检测不到),更不可能对内脏产生影响。

    其实,磁疗是否能够促进血液循环,消费者自己就很容易验证。如果磁石真的能吸引血液,那么皮肤中的血液将会向它流去,我们就会看到皮肤与磁石接触的地方发红。实际上当然是见不到这种现象的。实验表明,即使恒定磁场的强度高达1特斯拉(是市场上磁疗产品的十几、几十倍),也对人体血液循环毫无影响。退一步说,即使血液中有某种成分能受磁场的作用,也不等于说这就会对血液循环、对身体会有好处。如果磁疗真的对身体有良性作用,那么如果磁场强度过强,就像药物过量一样,就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反应。然而,临床上广泛采用的核磁共振成像检查使用的磁场强度是磁疗产品的几十倍,却对身体无不良影响。

    所以在理论上,我们无法为磁疗提供科学依据。如果磁疗真的具有保健、治疗效果,那就是通过一种未知的神秘机制来发挥作用的。那么磁疗真的有效吗?磁疗产品的市场如此之大,显然会有许多患者觉得它的确有疗效。有的患者还会现身说法介绍自己如何得益于磁疗。但是这在现代医学看来没有价值,因为就疗效而言,个案没有一点说服力。某个患者用了磁疗产品之后病好了,并不等于就是磁疗真的发挥了作用。它可能是自愈,许多疾病本来不吃药也可以自愈;可能是心理暗示的结果,磁疗所针对的都是慢性病,其病情受人的心理状况的影响很大;甚至可能是误诊,病人本来就没病。

    要确定某种药物或疗法的疗效,必须在做了大量的临床试验、进行统计之后才能确定。随机的、双盲的、有对照的临床试验是确定疗效的最可靠的方法:把患者随机分成两组,一组使用磁疗,一组使用假磁疗,但是患者和医生都不知道某个患者被分到了哪一组(这种“双盲”状态才能既排除心理暗示对患者的作用,也能排除医生在评估疗效时的主观偏差),分组情况由第三方掌握,试验结束后再解除“盲态”,比较磁疗组和对照组的疗效,如果磁疗组的疗效显著高于对照组,才能确定磁疗的确有效。

    近年来,对磁疗的效果有过一些随机的、双盲的、有对照的临床试验,主要是验证磁疗是否具有镇痛作用。大部分临床试验结果都发现磁疗无效,有个别的试验则发现磁疗的镇痛效果明显高于对照组。但是,要对磁疗进行双盲试验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根据使用的治疗设备是否能吸附金属物体,患者、医生很容易发现使用的磁疗产品是真是假,从而会影响到患者的心理状态和医生的评估,而镇痛的效果受心理状态的影响尤其大。所以,那些认为磁疗有镇痛效果的试验,也很难说那不是心理作用的结果。

    总之,目前并无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磁疗对什么疾病会有疗效,因此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没有批准任何磁疗产品用于医疗,禁止厂家宣传磁疗产品具有医疗、保健作用。有的磁疗厂家因此被罚款、起诉。

    市场上还有人推销经过磁场处理的所谓“磁化水”。水具有抗磁性,在磁场作用下,水分子发生反向磁化,与磁铁不是相互吸引,而是互相排斥。但是一旦磁场消失,这些作用也马上消失,磁场不会残留在水中,水分子的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因此“磁化水”和普通水的性质不会有任何差别。宣称“磁化水”具有特殊的医疗、保健功能,是赤裸裸的骗局。

2009.4.4.

(《科学世界》2009.5.)



又见珍奥核酸广告在央视3·15晚会上恶心人

15 03 2009年

我就再贴一下两年前写的文章恶心一下它。

 

“珍奥核酸”的广告又上了央视3·15晚会

   
我并不爱看电视晚会,但是近年来对央视的“3·15”晚会却是必看,很大的一部分兴趣来自于想看看“珍奥核酸”的广告还会不会在这个晚会上出现。

   
最近有人说我在宣扬“保健品无用论”,其实我并不对所有的保健品都一棍子打死。我不能容忍的是那些做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的保健品,最不能容忍的是没有任何保健价值却吹嘘成能够包治百病的。“核酸保健品”就是其中一个。

   
不必是生物化学博士,只要学一点生物化学常识,就可以知道,虽然核酸是对人体的生理活动至关重要的遗传物质,但是并不是营养物质,因为人体中的核酸都是人 体用其他化学物质自我合成的,并不从膳食中直接吸收。膳食中的核酸都将在消化道中被彻底分解掉。口服核酸不仅不能起到营养、保健作用,而且核酸吃多了,还 会对身体造成危害,会导致痛风和结石等疾病。因此吃所谓“核酸保健品”,对身体是有害无益的。

   
对此,我们已在2001年做过充分的揭露。对“珍奥核酸”盗用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名义做宣传的行为,我们也曾经联系到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表声明澄清。此后 我们也没有放松过对“珍奥核酸”虚假宣传的揭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也通报批评过“珍奥核酸”夸大宣传的问题。去年商务部又因为“珍奥核酸”申 报材料存在严重不实、通过媒体进行不实宣传等问题,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可以说,在我们揭露的虚假保健品事例中,还很少有哪一个曾经引起这么大的轰动并获得官方机构的呼应的。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多次受到媒体、官方机 构批评、处罚的虚假产品的典型,却年年在央视“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晚会上露脸,不是做为被揭露对象,而是做广告推销。

   
今天事隔商务部对“珍奥核酸”的处罚不久,大家记忆犹新,所以我竟然有那么一点希望,希望今年的“3·15”晚会还能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体谅一下观众的 情绪,别再用这个广告恶心人。然而希望还是落空了。每隔20分钟,正当你为晚会推出的某个维权人士的事迹而感动,或为晚会揭露的某个造假事件而愤怒的时 候,就有这个广告声响起,让你啼笑皆非:“珍奥核酸,用品质说话,十年用心如一……珍奥核酸,中国驰名商标,你健康,我自豪,珍奥……”

   
不管你如何揭露,不管你如何处罚,如此十年用心如一地非要在这一天用一则虚假广告蔑视消费者的权益,嘲笑你的健康,这不能不让人对这台晚会的品质产生怀 疑。虽然渺茫,我还是希望在下一次的“3·15”晚会上再也见不到“珍奥核酸”的广告,甚至“珍奥核酸”成了晚会的揭露对象。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消费者 权益”才不止是一个作秀的招牌。

2007.3.15.

(《法制晚报》2007.3.16.)



就伊利营养舒化奶的问题答记者问

2 03 2009年

1、您曾认为,营养舒化奶中含有的”CBP健骨营养蛋白”,其成分也包括蒙牛OMP事件中所涉的IGF-1。并表示,CBP并不是什么特定蛋白质,而是牛初乳里各种主要蛋白质的统称,包括免疫球蛋白、生长因子等,还有引起广泛关注的IGF-1。您现在有没有获得进一步的最新证据。

答:有的。后来查出伊利是从新西兰Seperex营养品公司进口的(并非像伊利所说与新西兰农业部皇家研究所合作),该公司网站上有报道:

http://www.seperex.co.nz/news/news_april_2007.pdf

还查出韩国RexGene公司的研究人员与新西兰公司合作在2008年发表过有关论文。韩国人自己在2007年发表过一篇论文。都是用动物实验和体外实验来证明CBP能增加骨密度的。

http://www.biotin.com.tw/~training/lesson16/CBP22.pdf
http://www.jstage.jst.go.jp/article/bbb/72/1/1/_pdf

2、多方信息显示,CBP跟OMP很雷同,据目前您所掌握的信息,认为CBP与OMP一个东西吗?

答:不完全是一个东西。根据蒙牛以前的说法,OMP的主要成分是IGF-1,根据蒙牛现在的说法,OMP是牛奶碱性蛋白MBP,是牛奶乳清蛋白中的碱性成分。而根据Seperex公司的说法和韩国人的论文,CBP是牛初乳中小分子量的成分。二者的生产原料不完全一样(MBP是用普通的牛奶,CBP是用牛初乳),生产方法也不完全一样(MBP用到了离子交换柱,CBP没有)。但是二者的成分有相似之处,比如都含有生长因子。

3、伊利辩称,CBP不是添加剂,只是一种纯粹基于物理过程的浓缩产品,您是否认同这一说法?

答:从CBP的生产方法看,它主要是用超离心方法对牛初乳成分进行分离、浓缩。但是也用到了化学方法,加了柠檬酸和柠檬酸三钠调pH值,所以也并非纯物理过程。它可能不算食品添加剂,但是应该算是新食品原料,也应该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使用。

4、据您所知,CBP在国外是一个什么情况,有无相关专利,据我们检索,新西兰专利库,是没有关于CBP的专利的记录。

答:根据Seperex公司的说法,CBP是该公司与AgResearch研究所(也就是伊利说的新西兰农业部皇家研究所)合作开发的,Seperex公司拥有其生产方法的知识产权。

5、即使按伊利宣传所言,CBP是对牛初乳的物理提纯过程产品,那么,其功能是否能作用于成骨和破骨细胞?如果有,这种功能近乎于药品的功能了?

答:韩国人以及他们与新西兰公司合作的论文用动物实验和体外实验证明CBP能增加成骨细胞的增殖和骨代谢,但是并没有做过临床试验。只是用动物实验和体外实验并不能证明一种物质的保健功能。由于CBP是蛋白质,口服通常会被消化成氨基酸再被人体吸收,是否能直接进入人体发挥作用很值得怀疑。而且,按照他们发表的论文,CBP之所以能增加骨代谢,是由于CBP能够刺激人体分泌IGF-1,使血清IGF-1的含量增加了近1倍。而这不是什么好事,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血清中IGF-1含量偏高10%就会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6、您发表关于CBP评论后,是否受到过干扰?

答:没有。



如此专家鉴定何以服人

21 02 2009年

   
国内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有时慢得让人心急,有时又快得令人目眩。蒙牛特仑苏牛奶已经大肆做了三年广告宣传其中的OMP如何如何神奇了,国家质检总局才突然发现这个OMP是违法添加物质。质检总局禁止添加OMP的公函被泄露到媒体才两天,卫生部等6个部门的专家就已做了鉴定,认为饮用添加OMP的牛奶不会产生健康危害。

   
但卫生部的告示却没有明说这些专家都是何许人也。经过《中国新闻周刊》多方调查,也只发现了其中3名参与鉴定的专家的尊姓大名: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中国农科院研究员蒋建平,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任发政。

   
既然号称是6个部门的专家,当然不会只有这3人。不过也可从中看出点端倪。我搜索了一下以前的新闻报道,找找他们与蒙牛是否存在利益关系。在去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期间,陈君石曾经表扬过蒙牛态度诚恳,要人们信任它,“这样你要不信任?你还信任谁呢?”当然,现在的事实表明蒙牛根本不值得信任。不过也不好说陈院士就和蒙牛有什么渊源,也许当时他也被蒙牛给蒙了。

   
另外两位专家就没有那么清白了:去年8月有一则报道称,任发政与蒙牛合作做研究,在中国农大挂了块“蒙牛乳业集团-中国农业大学功能乳品实验室”的牌子。去年12月,又有一则推销蒙牛特仑苏牛奶的报道,蒋建平为特仑苏有机奶大做广告,盛赞它“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民族乳业在世界水平上的全新探索,体现了以人为本、呵护消费者健康与倡导环保的新理念,为消费者带去天然天成的独特体验。”

   
如此看来,这两位专家和蒙牛的关系都非同一般。如果有更多的专家名字被披露,也许还可以找到更多有趣的关系。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大多数参与鉴定的专家就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躲起来不敢示人,为何仅仅根据蒙牛提供的材料,就迅速做出结论。但是,由这些与蒙牛有着利益关系的专家做出的鉴定结论又如何能够公正,如何会有公信力呢?也就只配让蒙牛拿去乘机再为特仑苏牛奶大做广告了。

   
3年前特仑苏牛奶刚刚推出的时候,也是有专家为其做鉴定的。当初鉴定OMP是蒙牛科研人员发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物质的是专家,现在说OMP是从国外进口的也是专家。国内专家尽干这种为商家添砖加瓦的事,难怪要被说成是“砖家”。

2009.2.19

 



我与蒙牛特仑苏牛奶的战争

20 02 2009年

(该文删节版以《OMP变身记》为题登于《中国新闻周刊》2009006期)

  一、OMP之谜

  这场已持续两年的战争的导火线,纯粹来自一次偶然事件。

  2007年3月8日,我在北京一家超市见到在推销蒙牛特仑苏牛奶,并摆着一块牌子,上书特仑苏牛奶添加了蒙牛的科研人员发现并命名的一种天然活性牛奶蛋白——“牛奶造骨蛋白(OMP,
Osteoblasts Milk
Protein)”,由中国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证明:“OMP在增加骨骼密度,防止骨量丢失方面具有作用。”我从未听说牛奶中还含有这种蛋白质,就想去查一下。

  当天回到住所,恰好收到北京一位中学生的来信,询问我对特仑苏牛奶中的OMP有何看法。根据他在生物课学到的知识,蛋白质吃了以后,会被消化掉,变成氨基酸被人体吸收,因此即使牛奶中有OMP,也不会被人体原样吸收,不能起到造骨的作用。

  一般来说,这是对的。但我还想知道这个OMP究竟是什么东西。我查了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Medline,没有找到一篇有关“造骨牛奶蛋白”或OMP的论文。用google搜索,出来的几个网页都是推销蒙牛产品的宣传。如果OMP真是蒙牛的新发现,按学术规范也应该写成论文发表,先在学术界讨论,取得了共识后才推到市场上去,而不是找一个资质不详的机构来做鉴定。

  3月10日有一个关于我的新书《科学成就健康》的讨论会,为健康维权为主题,我在发言中就举了特仑苏做为反面例子,批评蒙牛做为名牌企业也在做虚假宣传。因为“3·15”马上就要到了,有几家报纸的记者想要报道此事,除了采访我,又采访了蒙牛的有关人员。蒙牛负责公关的人因此知道了我的批评,通过多种渠道想和我私下交流“消除误会”,均被我拒绝。我只愿意和蒙牛的有关专家在公开的场合进行辩论,蒙牛却不愿意。

  那些报道大多没有发表出来,据说都是在发表的前一天被撤下的。有个别的报道在其他城市的都市报漏网,也很快被从网上删除。我首次见识了蒙牛的公关力量。

  二、蒙牛明指OMP的主要成分就是IGF-1

  此后我在健康讲座和在一些揭露虚假产品的文章中,都把特仑苏做为经典案例。OMP究竟是什么东西,因此在网上引起了议论。4月初,我在特仑苏的网站上发现“造骨牛奶蛋白”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梅方权在一个推销特仑苏牛奶的会议上的发言:“OMP是具有细胞分化和增殖功能的蛋白质。主要存在于血液中,大部分由肝脏合成。成骨细胞中含有丰富的OMP,它参与骨代谢的调节。对成骨细胞的增殖、分化等有重要作用。是一种含有70个氨基酸,分子量为7649的一种蛋白质。国内外已有相当长的相关研究历史,也有很多的相关报道。”

  有网人推测说,这似乎指的是国内外都有众多研究的一种著名的蛋白质——IGF-1(“胰岛素样生长因子”,也译做“类胰岛素生长因子”)。的确,IGF-1的分子量、氨基酸数目、合成器官、分布、生理功能等等,都与上面所介绍的一模一样。如果是两种不同的蛋白质,未免过于巧合。

  此后逐渐挖掘出来的证据都证明了蒙牛所说的OMP就是给IGF-1取的新名称。在国家专利局的网站上可查到蒙牛申请的一个专利《一种液态奶》(申请号200610003551.9),专利内容是往牛奶中添加IGF-1,正文中提到由北大医学部用这种含IGF-1的牛奶对大鼠做的增强骨密度实验。此前我从一名采访过蒙牛的记者那里得到《造骨牛奶蛋白(OMP)增强骨密度实验专家评审意见》,文中提及由北大医学部做的大鼠实验结果,与专利申请书中所述完全相同,证明是同一个实验,也证明特仑苏OMP牛奶就是IGF-1牛奶。

  2007年11月21日,内蒙古产业化办公室主办的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信息网刊登由蒙牛集团撰写的动态报告《科技催生发展动力创新铸就辉煌业绩》,文中提到特仑苏OMP牛奶“已受专利的保护,专利名称为《一种液态奶》,申请号为200610003551.9”,也就是上述的专利,进一步证明特仑苏OMP牛奶就是IGF-1牛奶。

  蒙牛还申请过《富含造骨牛奶蛋白的巴氏杀菌乳及其生产方法》的专利(申请号200610031044.6),文中提到OMP“规范名词为GFC(growth
factor
concentration),中文名称为生长因子浓缩物,其主要成分为类胰岛素成长因子(IGF-1,IGF-2)和转化生长因子(TGF-β1,TGF-β2)”,之后主要介绍IGF-1的功能证明OMP的造骨作用。这表明OMP即使不等同于IGF-1,也是以IGF-1为主要活性成分。

  蒙牛技术总监母智深等人发表的论文也明确地说IGF-1是OMP的主要成分。例如他们发表于《中国乳品工业》2008年第2期上的论文《造骨牛奶蛋白(OMP)主要成分功效学研究进展》中称“从OMP的4种主要成分,血管生长因子、类胰岛素生长因子、维生素D3、酪蛋白磷酸肽各自的功效学研究来看……”,其中类胰岛素生长因子就是IGF-1的译名。他们发表于《食品工业科技》2008年第1期的《补钙、骨骼健康与造骨牛奶蛋白》中称“造骨牛奶蛋白OMP的主要成分为血管生长因子、细胞生长因子、酪蛋白磷酸肽、维生素D3”,并在细胞生长因子后面注明是IGF-I。

  三、IGF-1带来了麻烦

  IGF-1是人体能够自己分泌的激素,一天分泌量大约10
mg。IGF-1对人体几乎所有细胞(包括骨骼细胞)都能产生作用。但是IGF-1能引发多种癌症。血液中IGF-1高的人,易患乳腺癌、上皮细胞癌、前列腺癌、肺癌、结肠直肠癌,可能还增加患膀胱癌的风险。

  一般牛奶中也含有IGF-1,超高温消毒不能使其完全失活,不过牛奶IGF-1量很低,其浓度大约为4
ng/ml,即便都被完整地吸收进了体内,对人体的影响也微乎其微,何况在正常情况下这么低量的IGF-1都会被消化掉了。

  但是根据蒙牛的专利,100克特仑苏牛奶中添加的IGF-1的含量高达5.65~16.8
mg,为一般牛奶的数万倍,100g特仑苏牛奶中的IGF-1含量比人体一天的分泌量(10
mg)还高。如果他们真的添加了这么多的IGF-1,就很值得消费者担忧了:喝了IGF-1浓度如此高的牛奶,那么如果有一小部分IGF-1躲过了消化直接进入人体,就会使血液中的IGF-1含量显著增高,增加患多种癌症的风险。动物实验证实,食物中的IGF-1一小部分可被胃肠直接吸收进入血液。有研究表明,血液中IGF-1含量偏高约10%,会使乳腺癌风险增加大约50%。

  这些信息被披露出去以后,“特仑苏含有致癌物质”的说法在网上就开始流传开去了。特别是在去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之后,传得更广。我曾经在去年11月10日应邀到天涯论坛专门回答网友的有关提问。12月上旬,《第一财经日报》对此做了两次报道。但是都没能在媒体上引起太大的反响,直到这一次国家质检总局禁止蒙牛再添加OMP和IGF-1的公函被公开,才打开了缺口,媒体、网站一哄而上,再强的公关能力也堵不住了。

  四、OMP变成了MBP

  此前蒙牛只知IGF-1具有“造骨”作用,不知它也能致癌,明说或暗示OMP就是IGF-1,现在却断然否认OMP与IGF-1有任何关系,改口说OMP是国外使用多年的牛奶碱性蛋白MBP,好像此前它在宣传材料、专利申请书和论文中的说法都不存在似的。而此前蒙牛一直宣传的由其科研人员发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物质,摇身一变也成了从新西兰公司进口、在国外已使用多年的旧货色。

  在蒙牛最近的回应中,同样充满了不实之词。就算OMP就是MBP,MBP也并非就像蒙牛所说的那样“其安全性受到了FDA等国际权威机构的认可”、“FDA规定:MBP可以使用在食品中,并且对其用量不做任何限制”。蒙牛声称MBP“在FDA的‘安全物质表’中的认证号为GRN
No196”,事实上,GRN
000196不是什么认证号,而是上报号:日本雪印牛奶公司的美国代理人就有关在食品中添加“牛奶碱性蛋白馏分”(简称BMBPF)的安全性问题上报给FDA的编号。FDA在答复时指出,FDA目前不质疑雪印公司认为其安全的结论,但也不认定BMBPF是否安全。FDA也从来没有说“MBP可以使用在食品中,并且对其用量不做任何限制”。

  蒙牛总裁杨文俊在回应质疑时声称“OMP牛奶的同类产品在美国、日本等地已经热销多年”。MBP是在2006年3月为了进入美国市场才由日本雪印牛奶公司的代理人上报给美国FDA,FDA于2006年9月做了答复,那之前肯定还没有在美国上市,怎么可能在美国已经热销多年?我在美国也从未见过这类产品,美国市场上很少见这些乱七八糟的“高端”牛奶,基本上都是鲜牛奶。

  蒙牛公司近日向媒体出示了一张“新西兰农业及林业局食品安全认证”,这是新西兰TATUA公司于2007年2月将原料出口到中国时出具的,但是在这份文件中,该公司出口到中国的原料写的并非MBP,而是“Lactoferrin
Co-Isolate”(乳铁蛋白共分离物)。这个原料都有什么成分呢?据新西兰TATUA公司网站的介绍,乳铁蛋白共分离物的成分包括“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生长因子、免疫球蛋白和溶菌酶。”这些成分中,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免疫球蛋白和溶菌酶都与造骨无关,公认与造骨可能有关的只有生长因子,包括IGF-1。日本雪印牛奶公司在试图解释为何牛奶碱性蛋白MBP能促进骨代谢时,列举的理由之一也是因为MBP含有多种生长因子,并举了一篇论文为证,该论文指出,牛奶乳清蛋白的碱性馏分之所以能刺激细胞生长,与乳铁蛋白、乳过氧化物酶、免疫蛋白等无关,而是因为含有包括IGF-1在内的生长因子。所以绕了这么大一圈子,蒙牛的“造骨牛奶蛋白”OMP还是没法摆脱和IGF-1的关系。

  蒙牛又声称,“经检测,特仑苏OMP牛奶中IGF-1的含量,与普通牛奶一样。”这倒很有可能。事实上我一开始就不太相信蒙牛真的像其专利声称的那样加了那么多的IGF-1,因为IGF-1是很昂贵的。如果检测结果表明特仑苏牛奶的IGF-1含量很低,那不过表明蒙牛此前一直在做虚假宣传。这个事件,更大程度上是一场营销欺骗与反欺骗的战争。

  五、没有结局的战争

  特仑苏牛奶大张旗鼓地上市已有三年了,网上对其质疑也已有两年了,为什么直到现在国家质检总局才突然发现特仑苏牛奶中的OMP是违法添加的物质?是国内机构设置不健全吗?并非如此。有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负责上市审批,有国家质检总局在监管产品生产质量,有国家工商局在监管产品销售,从这些机构设置上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并没有什么差异。防止不良企业欺骗、危害公众,本是这些监管部门的责任。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监管部门没有履行其职责,互相扯皮,甚至成为不良企业的同党。

  据说由于人手不足,监管部门平时不会主动执法,要等有人投诉或媒体曝光才去“被动执法”。即便如此,执起法来也是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说这一次,国家质检总局已在2月2日发函禁止蒙牛添加OMP,如果不是后来被人有意泄露给网站、媒体,公众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这款已畅销全国达三年之久的“高端”产品竟然是违法产品。既然是违法产品,又岂能只是禁止其继续生产就完了?已经生产、还在销售的违法产品难道不该招回?对其违法行为难道不该追究?

  是国内法律不完备吗?也并非如此。有人寄希望于《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但实际上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都足以处理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问题。卫生部等6个部门的专家认为:“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蒙牛的违法所得有多少呢?根据特仑苏牛奶的销量估计,起码也有几十亿元,再加上罚款,蒙牛应该被处罚的金额至少应该上百亿元,“有关执法监管部门”敢这么处理吗?国内虚假产品广告满天飞,我们何时见过哪家大公司因此真正被依法没收了违法所得?欺诈性营销的获利很大,风险极低,公司越大就越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不跟着搞欺骗,是需要有良心的,而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的良心是完全靠不住的。

  所以问题不在于是否有法可依,而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力,甚至根本就无意执法。只要不出人命,不良企业被曝光了也不必担心会被认真追究法律责任。对他们来说,更担心的是名誉受损而失去市场。但是中国的消费者对不良企业——尤其是所谓“民族品牌”的企业——是很宽容的,也很健忘。在这几年的“打假”生涯中,我已经历了多场类似的战争,也见惯了这样的情景:一段时间后,失去的市场又会逐渐恢复,往日的硝烟也没有多少人记得了。

  但愿这一次会是个例外。

  2009.2.16.

 



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力挺蒙牛呼吁抓捕“疯子”方舟子

18 02 2009年

  按:此人说我是“疯子”,希望把我抓起来,我倒觉得其思维方式极为奇特,非正常人所能理解,莫非他领导的人民大学的那个学院是个疯人院?蒙牛在各个门户网站搞的为其鸣冤叫屈的专辑,作者都是匿名,只有此人有种署上真名实姓:“郑风田: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蒙牛?!”。

 

  不要让打假变成了泄私愤的工具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郑风田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近日来的“蒙牛OMP事件”,“浙江大学院士造假事件”等等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让作假者不得好报,接受应有的惩罚当然是民心所向。但有一个令人忧心的问题应该引起国人的注意,那就是打假背后的东西有时也应该打假,不少暴假者背后有这样那么的动机,我们应该了解一些。不能让打假变成了某些人发泄私愤或者发财出名的工具,让全社会跟他起舞。最后发现我们都被愚弄了,等到大家群起激愤时,这些人正在一边偷着乐呢。

  “浙江大学院士作假”背后的打假动机也该打

  比如这次浙大博士后论文造假事件,事件的背后也有一些不可靠人的动机。牵涉到的关键人物之一的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声称:“这次事件的根本原因出在自己一项研究成果威胁到了国内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该研究结果表明该公司生产的用于冠心病治疗的某药物的实际疗效与宣传效果不符,于是该公司试图收买李连达不成,便出现了祝国光的举报事件”,举报者祝国光正过去是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在是该公司的技术顾问,每个月拿着巨额顾问费还推销该公司的产品,总要做点什么。于是就开始暴料了。当然李院的这种反驳声音会被当成作假者的自我推脱,或者各种借口。作假,当然需要大。但我们还应该看到另外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会更好。

  “蒙牛OMP事件”暴料者方舟子的打假方式更应该打假

  方舟子的这种打假方式更应该打假,国外的科学打假必须要有科学的证据,这个证据科普作者是不可信的,你必须有严格的科学实验,研究结果也必须在科学家匿名评审同行评议的科学研究论文上发表,然后再把研究结果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布。

  方舟子是如何打假的呢?外行人看了之后好象挺可信,搞了一大堆的证据。内行人一看这叫什么东西?你做过实验吗?做了多少对照?观察了多少年?说某一个产品有没有致癌那是需要数千份随机抽样实验,再加上临床观察数年才能轻易得出。可我们的方舟子这些工作做了吗?他现在是一个网络红人,科学作者加上诗人。他应该不屑于做实验的。

  仔细在网上一搜,看一看方舟子的背景,还真是吓人。他反的东西还真不少。连十几亿人信的基督教、存在几千年的中医,在他眼里都是非科学的,都是假的,都是要反的,要打假的。整个一个文革造反派头头,见什么反什么,什么大反什么。遗憾的是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这个背景,以为他真是象他所声称的那样科学,不少人还随他起舞呢。十年前我就干过这样的傻事。近年来一直跟踪这么个人物,愈来愈感到不对劲。简直一直疯子,不能再闻疯起舞了,我告诉自己。同时也想告诉社会,大家也不要再跟这个疯子闻疯起舞了。

  国外的科学打假程序是先做科学的实验检验了再打也不迟

  如果蒙牛的OMP致癌文章发表在NATURE、SCIENCE等在科学界有很高声誉的学术期刊上,那真应该引起重视,要真打假。可方舟子做过实验发表过科学论文论证OMP致癌吗?一定没能。因为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把自己看作科学的上帝,是科学的化身,实则是已经二十多年没有进过实验室,也没有做过实验的科普作者兼诗人。

  这也正是国外科学打假的一般程序。必须由科研人员通过科学的实验认为某些东西有假,这样的科学研究再由记者报导出来。方舟子是如何做的?他的打假信口雌黄的成分更大,他也拿出外行人一看是吓人的一大堆分子结构证据,实则都是科普的东西,是经不起推敲的。他没有经过严格的实验就断定这个致癌那个至病。这种打假的做法是不是也应该打假?你方舟子如果有种有能力,先把自己的科学实验在NATURE、SCIENCE等科学期刊上发出来再说。他说你抽样调查了多少蒙牛奶粉的样品,又做了多少临床实验,多少人得了癌,所占比例多大等?他有吗?统统都没有。所以方先生还是先完成这些科学试验再来打假也不迟。

  很遗憾的事,由于去年的毒奶粉事件让国人对奶粉作假伤透了心,而方舟子正是深知目前公众的心里,突然站出来讲这种东西能够致癌,还不把大家都恨死蒙牛了?这不,连十几个部委公开出来说OMP产品是安全的大家也不信了,看来谣言的威力可真大哟!

  方舟子这样的做法在美国是要蹲监狱的,所以你看他人在美国,从来不敢反美国的假。虽然美国的假还多的是。因为美国的程度他一定了解,他这样信口雌黄的乱讲,早就给抓起来了。我国由于这方面的法律空白,让他钻了法律漏洞的空子,肆意地攻击这攻击那,伤害多少无辜的企业无方舟子的群众而不受任何惩罚。我呼吁人大代表与法律工作者,还是快点制定作相应的法律,让那些靠谣言打假都少一点为好。不能让他们滥用打假,最后让公众对打假也不信了,那这个社会可真完蛋了。

  想起了名义“打腐败”实则让反腐败成为致富工具的国内巨贪曾锦春

  国人痛恨腐败,所以官场上要想把一个人搞倒,首先给你戴上一个腐败的帽子就可以了。曾锦春就是这么一个主,整天口口声声要反腐败,要把一切的腐败分子都统统抓起来。他还真是这样做,天天动用双规,抓了一个又一个。老百姓也看了大快人心。你看,原来那么多贪官都被他抓起来了。实际上,原来他把“双规”等反腐工具变成了致富门路,通过双规把你抓起来,然后让别人趁机给他塞钱,反腐败成了他致富的工具了。看你不满意或者看你有钱,就给你戴一个腐败的帽子,先把你双规起来。老百姓也高兴,看,腐败分子给抓起来了。但老百姓那里知道,这反腐败后面的腐败?

  看来腐败需要反,靠着反腐败后面的腐败则更要反了。

  虚假的东西当然要打,但那些打着作假的行为实则泄私愤的行为更应该警惕和打假。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蒙牛?!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

  蒙牛陷入质疑,但在严格科学的证据出来之前,我们还是应该继续相信蒙牛,不能用情绪化的对过去奶业作假的愤怒去打倒另外一个也许是无辜的企业。蒙牛背后有数万个小农户需要保护。当然如果找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蒙牛造假,那就另当别论,必须让作假者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