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马”其实是“王马”——一些常见的名词误译

27 04 2008年
  最近一段时间,在国内新闻网站上到处看到有关“皇马”的标题,看得我一头雾水,还以为那是什么马或什么轿车,看了内容才知道原来是西班牙足球队“皇家马德里”的简称。这家球队名称的原文是Real
Madrid,其中Real在西班牙文的意思是“属于国王的”,这是1920年西班牙国王赐给这个球队的名称,所以准确的翻译应该是“王家马德里”。西班牙君主的头衔是国王而非皇帝,当然也就只有王家,没有皇家。

  这种在翻译时拔高外国君主的风气,大约是从翻译英文开始的。英国国王虽然建立了“不列颠帝国”(British
Empire,常被不准确地译成大英帝国),但是从未登基当这个帝国的皇帝,而是身兼帝国中各个国家的国王(如果殖民地原为帝国–例如印度–那么也身兼该国的皇帝,但并非不列颠帝国的皇帝)。但是中国人在翻译与英国国王有关的东西时,不把王室叫皇室,不把王宫叫皇宫,却把王家叫皇家,从而有了“皇家学会”、“皇家空军”、“皇家海军”等等错误的译名,让同一个家庭,时而是皇,时而是王,让英王时而登基,时而逊位,实在是有点莫名其妙的。影响所及,欧洲的其他王国,也跟着冒出了皇家,虽然他们连帝国也没有。这些冒牌“皇家”对应的英文Royal本来只有“王”的意思,和皇帝并不沾边。英文并非王、皇不分,表示“皇家”另有一个词叫Imperial。

  这种误译算是长了他人的威风,而有的误译则是为了长自己的志气。例如我们经常见到在美国获得“终身教职”、当上“终身教授”这种说法。此处的“终身”是对英文“tenure”的翻译,而tenure的意思不过是“职务固定,不必再定期签合同”之意,因此所谓“终身教职”、“终身教授”其实是“固定教职”、“固定教授”,并不是让你一辈子当教授。大多数固定教授在退休后,就不能再保有教授的头衔,只有少数杰出的教授,学校允许他们在退休后仍然可算该校教授,一直到死,叫做Emeritus,那才是名副其实的“终身教授”。因为“固定教授”被当成了“终身教授”,推而广之,有人把美国的固定职务都称作终身教授,比如有一位留学生,毕业后在美国联邦储备银行找到了一份工作,成了该银行雇佣的数百名“固定经济师”中的一员。他回国后,就自称是美联储“终身经济学家”,乃至“首席经济学家”,成了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

  类似的一个有意的误译是“院士”。“院士”在中国是个无比崇高的头衔,是academician的翻译。但在英美,反而很少用academician一词,美国科学院
“院士”叫做member(成员),英国王家学会“院士”叫做fellow(专业会员),都不是特别的称呼。英美还有无数专业学会、甚至是只要交了会费就可以加入的群众性协会的会员也叫member或fellow,于是就有许多中国人在加入这些组织之后,自称是外国院士了,最常见的是“纽约科学院院士”、
“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院士”。由于在中国“院士”只指中国科学院、工程院的成员,其他专业学会、群众性组织的成员并不被叫做“院士”,因此如果不是外国国家科学院、工程院的成员而称“院士”,都应该算是有意拔高自己的误译。

  有的误译,则是错得有些莫名其妙。大家都知道英国伦敦有一条河叫泰晤士河,有一份老牌报纸叫《泰晤士报》。一般人大概会以为这份报纸是用这条河取的名字。其实,它的英文原名为Times,意思是《时报》,和泰晤士河(Thames)没有任何关系,拼法不同,读音也有异。《时报》成了《泰晤士报》,大概是某个老眼昏花、发音又不准的早期译者张冠李戴所致。《时报》本是英文报纸常用的名字,著名的还有《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华盛顿时报》等等,幸亏这些城市没有泰晤士河,这些报纸才没有被改了名称。纽约市中心有个Times
Square,以庆祝新年的聚会闻名世界,译成“时代广场”似乎名正言顺。中国各地也跟着冒出了许多“时代广场”。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人云亦云跟着叫“时代广场”。后来才知道,该广场的得名,乃是因为1904年《纽约时报》在这里建总部大楼,和新年聚会没有关系,准确的译名该是“时报广场”。

  还有的误译,则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而想当然,在科技翻译中最为常见。

  例如,近年来“基因学”、“基因学家”之类的用语时见报端,这显然是对英文genetics(遗传学)一词的误译。genetics的前半部分包含了
gene,容易让人望文生义地误以为它是从“gene”(基因)一词演变而来的,而事实上它和“gene”毫无关系。“genetics”一词是在
1902年由英国遗传学家贝特森发明的,其词根是希腊文genesis,原意为“起源”,引申为“出生、传代”,也即遗传。而“gene”(基因)一词则是7年后(1909年)才由丹麦遗传学家约翰逊发明的,其词根是希腊文gen,为表示“产生”的后缀。从学科范围看,也不能把“genetics”译成基因学,因为遗传学并不仅仅研究基因,特别是在分子水平上,有大量的研究与基因没有关系。

  这些常见的名词误译,有的沿用已久,成了历史遗留问题,改起来很不容易,采用正确的译名,反而会让人误以为是无知。对新出现不久的误译,还是应该尽量加以改正的好,免得以讹传讹,成了新的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对那些为了拔高自己误导读者而有意误译的,更应该加以揭露。

  2003.8.6.

 



汉字简化之争【旧作四篇】

22 03 2008年

【按:由于明星政协委员的“在小学教繁体字”的提案,网上有关繁体字简体字之争又热了起来。这个争论和中医的争论一样,也是自有中文网以来就吵个没完没了的话题。我在1994年间曾编写过几篇关于汉字简化的常识介绍,无非是要澄清一些对简化字的常见误解,其实是资料汇编,并无新意,却在网上传播很广,还多次被人照抄过去当成自己的东西,比如“百度百科”。】

汉字简化和字源

一、

海外有人把简化汉字当成共产党的专利,未免太抬举了共产党。实际上,汉字简化运动在共产党当政之前就一直在不断发展,即使是国民党政府,当初也试图推行简化字,只是由于没有后来共产党政府的号召力而半途而废。至于后来国民党出于“凡共产党支持的我们就反对”的政治目的,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反对、攻击、毁谤简体字,在台湾及海外遗毒至今,甚至于两年前《世界日报》还长篇登载《简化字就是红卫兵》这种贻笑大方的文章,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共产党对汉字简化的主要功绩,就是把以前主要存在于知识界和民间的汉字简化运动转化为国家政策,积极推行,并取得了完全的成功。

目前大陆使用的简化字是1956年1月28日审订通过的,以后虽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但一直使用到今天,成为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1977年,曾公布《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在报刊上试用很短的一段时间后宣布废除。至今台湾、海外一些攻击简化字的文章,所举的例子往往都是这个方案的,他们以为它还在大陆通行,其对简化字之无知,由此可见。最可笑的,莫过于香港导演李翰祥曾在《世界日报》上登文说,汉字简化后,他的名字就成了“李汗祥”,不由让他汗涔涔下。“翰”何时又曾简化为“汗”来着?李导大概把某位大陆人写的错别字也当成简化字,白出了一身汗。建议简化字的反对者都先去学学简体字,再来发表高论。否则,支持简体字的人大体都懂繁体字,而反对的人却对简体字一窍不通,这架还怎么打?

反对汉字简化的一个理由,是繁体字符合汉字造字规则,虽然难写,却要比简体字容易认。其实汉字演变到楷书,不管繁、简,都已是面目全非了,真想知道一个字的由来,至少也必须懂得小篆甚至甲骨文,而教儿童认字的小学教师,哪会有这样的功力?即使有水平高超的小学老师,能把某个字为何这么写讲得头头是道,又岂是小学生能领会得了的?用繁体字的各位平心静气地想想,自己当初认字时有多少字是通过了解字源才记下的?恐怕绝大部分字都是靠死记硬背记下的吧?既然都是死记硬背,当然是笔划较简单的简体字好记好认好写。

有一些简体字,本来是古字,比繁体字更符合造字规则,我举两个例子。

先说“众”字。简体的写法是三个人叠一块,这是“众”字的最原始的写法,甲骨文就已经这么写了,就是《周语》所谓:“人三为众。”非常地好认好解释。可是繁体字的“众”字,有多少人知道它为什么那么写?原来它的下部,实际上也是三个“人”,只不过变了样了,不说还不容易看出来;而上部呢,根本就是写错了,本来的写法应该是一个横着的“目”,《说文》解释说:“目,众意。”我琢磨它的意思,大概这个“目”应该是“纲举目张”的“目”,也就是网孔。网孔密密麻麻的,确实是“众意”。既然“三人,众意”,“目”也是“众意”,未免重复累赘,去掉这个含义不明显而且写错的上半部,剩下原本的三人,不是很好吗?

再来看“从”字。简体的写法是两个“人”字并在一起,这也是“从”的最古老写法,也见于甲骨文,取“两人相从”之意。繁体的“从”可就不太好解释了,它的右上角,是两个“人”,保留了“从”的最初写法,可是其他部分呢?我们对照小篆,才发现这个字也是写错了,它的双人旁和右下角应该合在一块,成为一个表示行走的偏旁,这大概是在小篆的时候才添上去的,楷书再把它割成两半,可就有点莫名其妙了。

类似这样的简体字还不少,比如“尘”、“礼”、“云”、“电”、“胡”、“须”、“处”等等,不一一解释了。

二、

有反对汉字简化的台湾人声称简体字是郭沫若等人胡写出来的,比如“国”字。我们就来看看这个“国”字写法的演变。

商金文上的“国”字写作“口戈”,左边的“口”四四方方表示土地,右边的“戈”是武器,也就是说,“国”字的意思是用武器保卫下的土地。甲骨文的写法颠倒过来,成“戈口”。到了周金文,在“口”下面加了一横,成为“或”字了。这一横是什么意思呢?许慎说是“以守一,一地也”,与“口”重复,不太可能,所以有的学者认为这一横表示住在土地上的人。后来在“或”的左边加了波状的一竖,表示“戈”的柄,到后来这一竖向两边扩展,成了“匚”,“或”的最后被完全包围,成为繁体的“国”〔□或〕已是很晚的事了,大概是在李斯制造小篆的时候。

但是这不等于说繁体的“国”是正宗,因为“国”字还有另外一条演变路线。非常早的时候,商金文的“口戈”写法,右边的“戈”就被省略,光用“□”代表“国”了,所以作废的第二批简化字把“国”写作“□”,也是古已有之。但“□”的写法毕竟不容易辨认,所以就往里面填,这就有了“□八土”“□王”“□玉”。如果我们到历史博物馆去,看到太平天国的旗帜,就会发现他们把“太平天国”的“国”写成“□王”,那可绝不是郭沫若之流伪造的文物。武则天造字,也在“国”字上作文章,先是“□武”,后来觉得有自己给困在里面的意思,不吉,改成“□八方”〔上八下方〕。

“国”字可能是汉字中写法最多的一个字,据统计有四十一种之多,最奇怪的一种写法是三个“秦”垒一块,大概是汉初的一种写法,取“三秦”之意。

简化的“国”字绝对不是郭沫若等人的胡诌,而是非常早就在民间通行了,是最通行的写法,而且还流传到了国外,日本、韩国也都这么写,难怪大陆会把它当成标准字。

简化字从来不是某几个人的自创,文字改革委员会在确定简化字时,遵循一条总原则:“述而不作”,即只整理古来或民间的写法,不自创。

汉字简化常识

这网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台胞、老外跳出来攻击简体字,“简体字是共产党的发明”啦、“共产党强迫大家使用简体字”啦、“简体字破坏中国文化啦”、“简体字破坏汉字结构”啦,他们这些贻笑大方的攻击洽洽暴露了他们对简化字、甚至是繁体字的无知。为帮助这些人了解汉字简化,参照有关资料,特编写这个常识。欢迎翻译成英文贴到英文组去。

一、汉字简化简史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我们今天使用的许多简化字,在这时候就已经开始出现,例如“营”、“寿”、“尽”、“敌”、“继”、“烛”、“壮”、“齐”、“渊”、“娄”、“顾”、“献”、“变”、“灯”、“坟”、“驴”,等等。唐代颜元孙著《干禄字书》和王仁[日句]著《刊谬补缺切韵》,都收了极多的俗体字。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发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简体字的流行范围,数量大大增多。根据《宋元以来俗字谱》,宋元明清12种民间刻本中所用的简体字多达6240个,合为繁体字共1604个,平均每个繁体字有3.9个不同的简化字,与今天使用的简体字完全相同的有“实”、“宝”、“听”、“万”、“礼”、“旧”、“与”、“庄”、“梦”、“虽”、“医”、“阳”、“凤”、“声”、“义”、“乱”、“台”、“党”、“归”、“办”、“辞”、“断”、“罗”、“会”、“怜”、“怀”等等共达330多个。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基、黎锦熙、杨树达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把过去只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作为正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

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简体字)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

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发表《550俗字表》。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虽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毕竟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也就是在这一年,上海文化界组织“手头字推行会”,发起推行“手头字(即简体字)”运动。

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基本上本自草书。同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本自草书,一半来自俗体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抗日战争爆发,简体字运动才被迫停顿,而主要在共产党统治区继续发展。共产党夺取政权后,立即着手继续推行简化汉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个异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而在其他使用汉字的国家,同样也在简化汉字。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除了67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泰国:本来规定华文学校一律不准用简体字教学,在联合国以简体字为汉字标准后,宣布取消原来的限制,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学简体字,发行简繁对照表手册,并在小学课本上附加简繁对照表。

日本:日本使用汉字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体字。1946年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与中国简体字相同的有53个,差不多相同的有9个。

南朝鲜:1983年《朝鲜日报》公布第一批简体字90个,在《朝鲜日报》上使用,与中国相同的有29个,差不多相同的有4个。

二、汉字简化的原则和方法:

汉字简化的原则是:“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也就是说尽量采用已经在民间长期流行的简体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那种“简体字是共产党发明的”、“简体字是郭沫若等人造出来的”的笑谈,不过是国民党的宣传。

汉字简化的方法是以钱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为基础的,共有七种:

1、采用比画简单的古字。如“从”、“众”、“礼”、“无”、“尘”、“云”等等,这些字都见于《说文解字》,比繁体字更符合“六书”,有的繁体字反而是写错了的(参见方舟子《字源和汉字简化》一文)。

2、草书楷化。如“专”、“东”、“汤”、“乐”、“当”、“买”、“农”、“孙”、“为”等。

3、用简单的符号代替复杂的偏旁。如“鸡”、“观”、“戏”、“邓”、“难”、“欢”、“区”、“岁”、“罗”、“刘”、“齐”等。

4、仅保留原字的有特征的部份。如“声”、“习”、“县”、“医”、“务”、“广”、“条”、“凿”等。

5、原来的形声字改换简单的声旁。如“辽”、“迁”、“邮”、“阶”、“运”、“远”、“扰”、“犹”、“惊”、“护”等。

6、保留原字轮廓。比如“龟”、“虑”、“爱”等。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同音字合并为简单的那个字。比如“里程”的“里”和“里面”的“里”合并,“面孔”的“面”和“面条”的“面”合并,“皇后”的“后”和“以后”的“后”合并,“忧郁”的“郁”和“郁郁葱葱”的“郁”合并。这些合并在现代文中不会引起词义的混乱,简化字的使用者从未感到不便,反而是些从未用过简化字的人在那里想当然地杞人忧天。

有几个常用字特别值得一提:“龟”字,繁体近二十笔,简直是一笔一画在画一只龟,难写(我至今不知其正确笔顺、笔画),难记(经常阅读繁体字书籍的我尚且认得写不得,何况小学生),简化后保留其轮廓,仅剩七笔。“忧郁”的“郁”,繁体多达二十九笔!写法极其复杂,也很难记(据说有一次汉学会议上有人靠写出这个字赢得一片掌声),简化后以“葱郁”的“郁”代替,仅八笔。“吁”繁体字多达三十一笔,也极难记住写法,简化后改为“口”形“于”声的形声字,好记得很,且不过六笔。“衅”的繁体字二十六笔,写法也相当古怪,明白了其字源也未必能记得其写法,简化后仅十一笔。这些都是人人必须记得的常用字,想当初学繁体字的小学生光记这几个字就不知花了多少精力,而用简体字的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它们记住,难怪有人对简体字大为不满--他当初的心血简直是白费了。繁体字动则十几、二十几笔,而简体字平均七、八笔,不仅书写快速,对于计算机用字也极其方便。要把一大堆二十几笔的字一个个都塞进十六针的字型而又不相混淆恐怕要付出加倍的努力,所以现在大家使用的免费字体,简体是漂亮的宋体,而繁体却什么体也不是,就象小孩描出来的。

以后有兴趣再回答“共产党强迫大家使用简体字”、“简体字破坏中国文化”、“简体字丑陋”、“简体字破坏汉字结构”、“简体字使中国人变笨”、“简体字不能提高学字速度”等等这类极其可笑而居然有人煞有介事地提出的指责。

大家算一算,那些攻击简化字的人共提出了多少可笑的理由?你真以为他们那么有历史使命感,要来保护连他们也不大了然的中华文化(比如那些宣扬“繁体字比简化字符合造字规则”的人,我敢说他们其实对字源一窍不通)?我看其实是一种“吃亏了”的心理在作怪,却拼命要给自己造出一些堂皇的理由。

再谈简化字

有个台胞去了趟大陆,看到有用繁体字写的招牌,便欣然叹道:“大陆人民正在抛弃简体字。”有位港胞接到中国新闻社新设的万维网,发现用的是繁体字,也赞叹主持人心胸好宽广。他们都不知道,在大陆,凡是与港澳台同胞有关的场合,为了让他们不至于成为文盲,使用繁体字是个沿用了十几、二十年的惯例,《人民日报》海外版不也发行了好几年的繁体版后来因为大陆留学生去提意见才改成简体的吗?这是跟“抛弃简体字”、“心胸好宽广”毫无关系的,倒可以说反映了简体字使用者的自信,该用繁体时就用繁体,不害怕被繁体取代。反观台湾,可曾有过这样的自信?可曾在与大陆同胞有关的场合用过简体字?从前我捡到的从金门漂过来的宣传品,也都是用繁体字写的呢。

这也可以说明在大陆并不强迫使用简体字。华国锋当主席后曾经推行试用第二套简体字方案,也仅仅是试行,并非强行。这一套方案也是从民间收集来的,有许多字从前和现在都在民间流行,民意基础是有的,但试行了几个月后就收回了,原因无非是:一、第一套方案已在大陆通行二十年,大家已经习惯,再创新不容易;二、简得太厉害,的确会造成识别上的混乱,如一个方框写小了是“口”,写大了是“国”,印刷体还好,手写可就不容易分辨了,想把常用的几千个汉字全简化成六笔以下是不实际的。这套方案的失败反衬了第一套方案(即今天大陆的用字标准)的合理,它的被收回也证明了简化字的推行从来不是强制的。

有台胞说,他不反对简化字,但是反对共产党“裁剪”简化字。我不知道他所谓的“裁剪”是什么意思。本来一个字可能有几种简化写法,共产党组织专家对它们进行归纳整理,确定一种写法为标准在全国通行,如果这就是“裁剪”的话,我支持这样的裁剪,因为为了便于阅读,文字必须有一个通用标准,几乎每个国家都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在制定词法、句法的标准,在大陆这个机构就是“文字改革委员会”,它不仅简化汉字,而且废除异体字,从而使中国大陆有了用字标准。常用汉字不过五六千,但以前几乎每个字都有两种以上的写法(比如大家熟知的“回”有四种写法),有的写法差别极大,相当于要记几万字才算是真正掌握了常用汉字,徒然增加识字负担。我看台湾缺少的正是这样一个委员会。台胞说台湾民间也用简体字,但是没有一个权威机构制定简化标准,学校又不统一教,必然是各写各的,各行其是,那才叫混乱。有人说“让市场来决定一切”,需知市场并非万能的,在文字上更是如此,一个字有几种写法,有时很难使所有的人都逐渐采用同一种写法,因此标准是不可能自然而然形成的,在约定俗成的基础上更需要有权威的整理。秦始皇实行“书同文”,统一了汉字字体,共产党简化汉字、消灭异体字,统一了汉字写法,这种“统一”都必须靠强有力的专制政权来完成,也都是造福后代子孙的功德无量的大事。

还有的台胞说,现在电脑普及了,使用简体繁体对于电脑都一样了。且不说现在中文打字速度仍然赶不上手写,即使有一天赶上了,电脑也是不可能完全取代手写的。英文打字可谓迅速,美国的笔记型电脑也可谓普及,但我还没见过有谁是用电脑作笔记的。难道为了保存繁体字,就必须剥夺汉字的手写功能?

还有的说,简体字破坏中华文化,因为古籍没法简化,用简体字就看不了古文了。这种论调,反映了某些繁体字使用者的无知的狂妄自大。古籍是可以转成简体字出版的,而且一般不会引起阅读上的困难。中国大陆用简体字出版了大量的古籍,中学语文课本约有三分之一的篇幅是古文,也用简体字印刷,并没有因此就看不懂、没法教学了。更不必说为了保存古籍原貌,大陆还有一些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之类的出版社专门出版繁体字版古籍,而会简化字的人,几乎都无师自通看得懂繁体字。

简体字引起混乱吗?

简化字在大陆通行了三十多年,并没有人觉得引起了阅读上的混乱,却总有不用简化字的人来替我们担心,说是把“以后”的“后”和“皇后”的“后”并成一字就会乱套,在我指出这是杞人忧天之后,还有人举例说明的确引起混乱,但是他举的这些例子,只要放到具体的句子中,就不会有歧义。脱离了句子,许多词组,不管是写成繁体字还是简体字,都可以有多重意思。

“立皇后”,不论是现代文还是古文,这种说法都是指“册立皇后”,没有人会把它读成“站在皇帝的后面”,古文中极少用“皇”表示“皇帝”,一般用“上”、“帝”,习惯的表达法应是“立于上后”、“立上之后”。

“后生”,毫无疑问只能是“晚辈”的意思,在现代文和古文中都不会用这两个字表示“皇后所生”或“皇后生产”。

“后爹”、“后娘”,也绝不会有“皇后的爹”、“皇后的娘”的意思,后一种意思的表达法是“后之父”、“后之母”。

至于“面条”的“面”和“面孔”的“面”合并,也不会引起混乱,不赘述。

简化字反对者挖空心思想出的例子是如此不济,所以我才敢说这纯属杞人忧天。如果有谁能想出一个繁体字和简体字能读出不同意思的合乎习惯用法的现代文句子来,我愿意收回我的话。

用简体字写现代文是不会引起混乱的,写古文一般也不会混乱。“新语丝文库”中的古文甚至古诗词都是以简体字为标准的,难道就跟繁体字版的读起来不一样?



请政协委员饶了小学生吧

17 03 2008年

中国的小学生也真够可怜的,他们不仅有着世界上最沉重的学业负担,还必须承担拯救那些日益衰落的传统文化的重任。先有教育部要求小学生学“革命样板戏”,后有毛委员提出提案要在小学设置中医药课程,现在又有21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联名提出提案,建议在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将中国文化的根传承下去。

我不知道这些文艺明星自己是如何地“知晓繁体字”,以我对某些明星的了解,他们恐怕是连简体字都不怎么知晓的。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想要当小学生的导师,说不定他们正是想要吸取自己不知晓中国文化的教训,归咎于自己小学时没有学繁体字呢。据他们的提案说,“繁体字是中国文化的根,知晓繁体字,就是知晓中国汉字的由来、知晓中国文化的由来。”其实学了繁体字也是难以知晓中国汉字的由来的,为此应该在小学增设甲骨文教育才对,起码也得学学小篆。

认为汉字的简化造成了中国文化的隔断纯属多虑。普通人该读的中国文化典籍早就都有了简体字版本,并不需要认识繁体字才能掌握。电子版的繁体字读物可以很方便地自动转化成简体字阅读。即使需要读繁体字的纸质读物,连蒙带猜也都读得通,个别字不认得还可以查字典,哪里用得着特地去学繁体字?中国留学生在国外都难免要阅读繁体字的读物(比如当地出版的中文报纸),但是据我所知没有哪一位觉得阅读起来有困难,虽然没有哪一位特地去学过繁体字。反倒是台胞们抱怨阅读简体字的读物有困难,而把简体字电子读物自动转换成繁体字又不能像繁转简那样准确无误。

明星们建议设置繁体字教育的另一条理由是“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兴旺都有好处”,这大概指的是港台都还在使用繁体字。但是港台也都在使用粤语、闽南语呢,是不是也要在小学增设粤语、闽南语教育?为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兴旺,应该是在这些地区推广简体字、普通话才对,而不是相反。

推广简体字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简体字易学,如果小学生同时还要学繁体字,反而比只学繁体字多了一重识字负担,那样的话还要简体字干什么?还怎么能假惺惺地说“汉字的简化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2008.3.13.

(XYS20080316)



关于李敖、胡适嘲笑鲁迅“无能”

11 02 2008年

“李敖在一集节目里,播放了胡适一段演讲录音,说鲁迅出道时多么没用,多么无能,有一次出版了一本书,只卖出了二十一本(在‘二十本’和‘二十一本’之间犯口吃,口吃了近十秒),其中一本是自己跑到书店买的(说到这里,底下听众放声狂笑)。这就是胡适的‘宽容’。”(无敌法王在新语丝读者网博客的留言)

这说的是周氏兄弟在日本留学时候的事。1909年两人合译《域外小说集》在日本出版,第一册卖出21本,第二册卖出20本,都是在东京卖出的,第一册多卖出的一本是他们的朋友许寿裳担心寄售处不遵守定价,去试买的,不是鲁迅本人去买的。1920年《域外小说集》在国内再版,鲁迅以周作人的名义写的序言中已把这件事说得很清楚,鲁迅传记一般都会提及,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秘闻,也不必扛胡适来吓唬人,胡适还不是从鲁迅的自述那里看来的?把鲁迅说的“一位极熟的友人”试买了一本说成鲁迅自己跑到书店买的,是记错了,还是故意说错让听众发笑(说是朋友买的不会有人觉得好笑吧)?不管怎样,李敖、胡适添油加醋拿这事嘲笑鲁迅很无聊。鲁迅在《呐喊》之后出的每一本书都很畅销,当时的销量应该是胡适难以比拟的。

下面是鲁迅以周作人的名义在1920年写的新序和1909年写的旧序。(按:据周作人在1936年11月为纪念鲁迅写的《关于鲁迅之二》一文(收入《瓜豆集》),两篇序都是鲁迅写的)

域外小说集序

我们在日本留学时候,有一种茫漠的希望:以为文艺是可以转移性情,改造社会的。因为这意见,便自然而然的想到介绍外国新文学这一件事。但做这事业,一要学问,二要同志,三要工夫,四要资本,五要读者。第五样逆料不得,上四样在我们却几乎全无:于是又自然而然的只能小本经营,姑且尝试,这结果便是译印《域外小说集》。

当初的计画,是筹办了连印两册的资本,待到卖回本钱,再印第三第四,以至于X册的。如此继续下去,积少成多,也可以约略绍介了各国名家的著作了。于是准备清楚,在一九○九年的二月,印出第一册,到六月间,又印出第二册。寄售的地方,是上海和东京。

半年过去了,先在就近的东京寄售处结了帐。计第一册卖去了二十一本,第二册是二十本,以后可再也没有人买了。那第一册何以多卖一本呢?就因为有一位极熟的友人,怕寄售处不遵定价,额外需索,所以亲去试验一回,果然划一不二,就放了心,第二本不再试验了——但由此看来,足见那二十位读者,是有出必看,没有一人中止的,我们至今很感谢。

至于上海,是至今还没有详细知道。听说也不过卖出了二十册上下,以后再没有人买了。于是第三册只好停板,已成的书,便都堆在上海寄售处堆货的屋子里。过了四五年,这寄售处不幸被了火,我们的书和纸板,都连同化成灰烬;我们这过去的梦幻似的无用的劳力,在中国也就完全消灭了。

到近年,有几位著作家,忽然又提起《域外小说集》,因而也常有问到《域外小说集》的人。但《域外小说集》却早烧了,没有法子呈教。几个友人,因此很有劝告重印,以及想法张罗的。为了这机会,我也就从久不开封的纸裹里,寻出自己留下的两本书来。

我看这书的译文,不但句子生硬,“诘诎聱牙”,而且也有极不行的地方,委实配不上再印。只是他的本质,却在现在还有存在的价值,便在将来也该有存在的价值。其中许多篇,也还值得译成白话,教他尤其通行。可惜我没有这一大段工夫,——只有《酋长》这一篇,曾用白话译了,登在《新青年》上,——所以只好姑且重印了文言的旧译,暂时塞责了。但从别一方面看来,这书的再来,或者也不是无意义。

当初的译本,只有两册,所以各国作家,偏而不全;现在重行编定,也愈见得有畸重畸轻的弊病。我归国之后,偶然也还替乡僻的日报,以及不流行的杂志上,译些小品,只要草稿在身边的,也都趁便添上;一总三十七篇,我的文言译的短篇,可以说全在里面了。只是其中的迦尔洵的《四日》,安特来夫的《谩》和《默》这三篇,是我的大哥翻译的。

当初的译文里,很用几个偏僻的字,现在都改去了,省得印刷局特地铸造;至于费解的处所,也仍旧用些小注,略略说明;作家的略传,便附在卷末——我对于所译短篇,偶然有一点意见的,也就在略传里说了。

《域外小说集》初出的时候,见过的人,往往摇头说,“以为他才开头,却已完了!”那时短篇小说还很少,读书人看惯了一二百回的章回体,所以短篇便等于无物。现在已不是那时候,不必虑了。我所忘不掉的,是曾见一种杂志上,也登载一篇显克微支的《乐人扬珂》,和我的译本只差了几个字,上面却加上两行小字道“滑稽小说!”这事使我到现在,还感到一种空虚的苦痛。但不相信人间的心理,在世界上,真会差异到这地步。

这三十多篇短篇里,所描写的事物,在中国大半免不得很隔膜;至于迦尔洵作中的人物,恐怕几于极无,所以更不容易理会。同是人类,本来决不至于不能互相了解;但时代国土习惯成见,都能够遮蔽人的心思,所以往往不能镜一般明,照见别人的心了。幸而现在已不是那时候,这一节,大约也不必虑的。

倘使这《域外小说集》不因为我的译文,却因为他本来的实质,能使读者得到一点东西,我就自己觉得是极大的幸福了。

一九二○年三月二十日,周作人记于北京。

旧序

域外小说集为书、词致仆讷、不足方近世名人译本、特收录至审慎、迻译亦期弗失文情。异域文术新宗、自此始入华土。使有士卓特、不为常俗所囿、必将犂然有当于心、按邦国时期、籀读其心声、以相度神思之所在。则此虽大涛之微沤与、而性解思惟、实寓于此。中国译界、亦由是无迟莫之感矣。

已酉正月十五日



也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旧作】

12 01 2008年

《北京日报》2001年8月13日“学人随笔”版发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主任周桂钿教授的文章《重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将胡适的命题“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重评”为符合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其实这种评价并不新颖,在一些文章中经常看到,一些“民间科学家”在从事异想天开的研究时,也往往拿它为自己辩护。不过,由国内一位哲学权威做评价,意义自然非同小可。但是,这篇文章在史实、科学常识方面都存在错误,它对科学方法的理解也是值得商榷的,也就是说,同时存在“硬伤”和“软伤”。

周文一开头就说:“‘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是胡适的名言。胡适于1959年7月参加在美国夏威夷召开的第三次东西哲学家会议上发表的这一观点,是在谈论《中国哲学里的科学精神与方法》时提出的。”胡适虽然在晚年经常谈到“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但这个观点早在五·四时期就已提出来,并对中国的文史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1921年,在《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一文中,胡适首次把清儒的考据方法总结为“大胆的假设”和“小心的求证”两条。1928年,胡适在《治学的方法与材料》一文中进一步把这两条当成科学方法:“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在应用上,科学的方法只不过‘大胆的假设, 小心的求证。’”这可谓是中国近代学术史的常识,不知周教授为何把它的发表时间推迟了30多年。

周文举了一个科学史的例子来证明这个命题的正确性:“科学研究怎么能不用假设?过去说‘666’农药是经过666次才试验成功的,前面665次试验都是失败的。也就是说,这项试验有过665次错误的假设,第666次的假设才得到试验的证明,成功了。”把有机农药六六六的命名由来说成是试验了666次,完全是望文生义的大胆假设,然而周教授却忘了去做点起码的求证,这本来只要拿一本化学手册、词典翻一下就可以知道的。六六六的名称和它的研制试验了多少次没有任何关系。其实六六六的合成原料和原理非常简单,并不用试验那么多次:将两种常见的化学物质苯和氯气用紫外线照射,就能合成。它的分子式由六个碳原子、六个氢原子、六个氯原子组成,所以叫作“六六六”。

周文在论证“大胆的假设”的必要性时,实际上是偷换成了“假设”。科学研究当然会用到假设,但是胡适这个命题之成问题,不在“假设”,而在“大胆”。假设和求证是科学方法的一部分,却不是科学方法的全部。如果要套用胡适的词汇的话,更完整地说,科学方法也应该是归纳证据-假设-求证。科学的假设是在已有的证据的基础上,合乎逻辑地提出来的,然后寻找新的证据证明。科学的假设不是凭空捏造、异想天开的“大胆的假设”,而是合乎证据和逻辑的“合理的假设”。同样,科学的求证和“小心”也没有必然关系,它只看证据是否确凿,而不管求证的态度是“大胆”还是“小心”。所以,如果说“合理的假设,确凿的求证”,那才有点科学方法的样子。

周文不仅论证了假设的重要性,而且将其地位拔高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要科学在发展,只要科学还需要发展,总是以假设的形式展开的。而所谓科学发展,就是以一个新的更确切的假设取代旧的相形见绌的假设。新的假设与客观事物的性质和规律更加接近。也只能更加接近,永远不能达到,一旦达到,就不能发展了。可见,假设是科学发展所绝对必须的。”这是把科学方法和科学研究的目的混为一谈。“假设”是科学研究的手段,却不是科学研究的目的。科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寻求新的假设,而是为了发现新的客观事物、性质和规律。一旦一种假说被充分地证实了,一个科学假说成了科学理论或科学事实,一条科学定律或科学事实被确立起来,那么就有一部分的客观性质和规律被发现了。科学的发展并非“就是以一个新的更确切的假设取代旧的相形见绌的假设”。事实上,这种革命式的发展,在科学史上极其罕见。科学的发展,更多的是连贯性的、进化式的发展。一个客观性质或规律被发现了(或用周的话说,“达到了”),还有别的客观性质和规律有待发现,怕什么科学“就不能发展”?我们也许永远无法发现所有的真理,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就不能发现一部分的真理。显然,周文由于认为全部真理不可获得,连局部真理也要抹煞了,一切的科学定律都变成了“假设”,这倒让人想起了当代神创论者的论调来了:进化论也仅仅是个假说!

“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确是伪科学的一个常见口号。比如,大胆地假设特异功能的存在,然后小心地求证。不是有鼓吹者说了嘛,即使有99起特异功能被证明是假的,也无法证明第100起就不是真的。求证失败了99次,还要再做第100次,不可谓不小心。我如果用同样的逻辑,大胆地假设周教授是伪科学的同谋,然后再做小心的求证,罗列种种证据:中国大学的哲学系有很多伪科学的同情者或鼓吹者、周教授的某些说法违背科学常识等等,一条不行再找一条,不轻易放弃这个大胆假设,要小心嘛,周教授告诉过我们,即使失败了665次,第666次还会成功的,“科学史”上有过这样的例子。如果我当真做这样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不知周教授做何感想?

2001.8.27.

附:
重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周桂钿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主任,教授)

北京日报2001年8月13日

“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是胡适的名言。胡适于1959年7月参加在美国夏威夷召开的第三次东西哲学家会议上发表的这一观点,是在谈论《中国哲学里的科学精神与方法》时提出的。他认为中国历史上的老子、孔子和王充都有科学精神,程朱新儒学也有科学精神,并且认为清代的考据学就是科学的,考据学的方法与结果可以用现代科学进行严格的检验。他认为钱大昕是“十八世纪最有科学头脑的人里的一个”。上述命题,他认为是“一个伟大的科学精神与方法的传统”。

但是,胡适的这一命题却在六十年代遭到大陆学者的严厉批判,说是唯心主义的,凭主观猜想,是反科学的。诚然,有的人将假设与科学绝对对立起来,当时大概也是很自然的事,但现在想起来则相当荒唐。科学研究怎么能不用假设?过去说“666”农药是经过666次才试验成功的,前面665次试验都是失败的。也就是说,这项试验有过665次错误的假设,第666次的假设才得到试验的证明,成功了。事实上,任何科学的发展都需要假设。只要科学在发展,只要科学还需要发展,总是以假设的形式展开的。而所谓科学发展,就是以一个新的更确切的假设取代旧的相形见绌的假设。新的假设与客观事物的性质和规律更加接近。也只能更加接近,永远不能达到,一旦达到,就不能发展了。可见,假设是科学发展所绝对必须的。

因此,胡适的命题“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应该不是唯心主义的,也不是反科学的。“大胆的假设”,是要人们打破旧思想、旧观念的束缚,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提出新的假设。“大胆的假设”,提倡的是求新精神。“小心的求证”,是要人们不要停留在假设上,要进行小心的证明,如果在小心证明的过程中,不能成立,就应该放弃,重新提出另一种假设,再进行新的求证,到能够证明为止。这是完全符合科学的方法。“小心的求证”,是体现求实态度的。“小心的求证”,不是捏造事实,不是按自己的愿望改变试验数据,不是用不可靠的道听途说当作根据。“小心的求证”,就是要尊重事实,要重证据,重实验结果,来不得半点马虎。千万要“小心”!

我们用最简单的语言重新评论胡适的命题:“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那就是:求新精神与求实态度的结合。



心中有道义,脑中有科学

1 01 2008年

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的结束语写下了一句著名的格言,后来被用做他的墓志铭:“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地思索,就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但是个人的思索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即使是智者圣人也不例外。在康德的时代,这样的探求往往会产生更大的困惑,最终会被归结到一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试图用它来一劳永逸地结束思索。牛顿因为无法解决星体运行的第一推动力问题,在那里给上帝留了个位置,而康德虽然不让上帝去推动星体的运行,却又认为道德法则的存在证明了上帝的存在,把上帝做为至善的化身。

这些论证当然已经过时。现代科学正在揭示大自然的奥秘,在那里并无上帝的位置。科学固然还不能回答许多问题,而限于人类的认识能力,也不可能回答所有的问题,但是科学毕竟是人类所能掌握的最可靠的探索方法,如果科学回答不了的,没有理由相信通过其他途径能得到可靠的答案。把未知、无解的事物交给神仙、上帝,不过是偷懒的做法。而道义就昭示在血写的历史之中,它是无数仁人志士长期奋斗的结晶,是人类生存、幸福与进步的需要,无需上帝的假设。如果真的有万能至善的上帝,人间就不该有那么多的邪恶。也正因为有邪恶的存在,道义才显得那么的宝贵。

在星空之下,人体是渺小的,但科学让我们能够触及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在历史之中,人生是短暂的,但道义可以让我们的精神融入历史的进程而获得永生。只要心中有道义,脑中有科学,渺小、短暂的一生便不会迷失,不会虚度。道义是天际的星光,科学是指路的灯火。道义让我们有理想,有激情;科学让我们有理性,重实证。爱因斯坦的名言“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脚的,没有科学的宗教是盲目的”曾经引起了无数没有读过这句名言的上下文的人的误解,以为爱因斯坦在支持传统的宗教,而其实爱因斯坦在这里所说的“宗教”,不是一般人所说的宗教,而是一种追求真理的激情和信念。我们不妨把这句名言修改成:没有道义的科学是跛脚的,没有科学的道义是盲目的。如果既无科学也无道义,则是行尸走肉。

正是出于这样的信念,从中学时代起,我就同时保留着对科学和文史的浓厚兴趣,这从当时沿用至今的这个笔名就可以看出来。两船相并古称“方舟”,“方舟子”就是脚踏两只船的人。“方舟并骛,俯仰极乐”(班固《西都赋》),我的梦想,便是同时乘坐科学与人文之舟,品味从古今中外的智者与仁者那里得来的极乐。当我还在从事科学研究的时候,业余的兴趣在于文史,写作也以文史方面为主。而在我离开科学研究之后,写作的内容反而逐渐改为以科学方面的为主了。近年来因为揭露学术腐败而浪得虚名,以致有不少人误以为我除了写写打假文章,就干不了或不该干别的事情。其实所谓打假不过是属于路见不平的冲动,并非我真正的兴趣所在。而这种不平,正在于在我看来违背了科学与道义。在必要的时候,我愿意捍卫我的信念,但是在平常的日子里,我更乐于传递我的信念,希望能够更为深入、持久地传播科学与道义。

没有人能够充当科学与道义的化身,但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科学与道义的捍卫者和传播者,只要你愿意,有能力和勇气。

2007.11.5.

(XYS20080101)



当今骂鲁小人一例:鲁迅如何误人子弟?【旧作】

6 11 2007年

以前有个女作家苏雪林,鲁迅还活着的时候对鲁迅推崇备至,但鲁迅一死,就开始以“反鲁斗士”自居,根据她自己的总结是:

“叫我来评判鲁迅,很简单,三段话便可概括:鲁迅的人格,是渺小,渺小,第三个渺小;鲁迅的性情是凶恶,凶恶,第三个凶恶;鲁迅的行为是卑劣,卑劣,第三个卑劣。更以一言概括之,是个连起码的‘人’的资格都够不着的脚色。”(苏雪林《我论鲁迅》,转引自王锡荣《苏雪林为什么骂鲁迅?》,收入《鲁迅生平疑案》,上海辞书出版社)

这种地地道道的泼妇骂街再加撒谎造谣(例如造谣说《阿Q正传》是抄袭“日本作家某篇作品”)的骂法,连鲁迅生前的对手也看不下去,她却扬扬自得,一篇篇骂下去,骂了60年(1949年她去了台湾),一直骂到1998年以102岁高龄进了棺材,借用她自己骂鲁迅的话说,叫:“一直骂到自己进了棺材才罢。这样不近人情之事,实为古今中外罕有之例。”

不过苏雪林死时得以见到她所开创的骂鲁大业已在中国大陆开花结果,绝非“罕有”,一定倍感欣慰。葛红兵、朱大可之流的“著名文学评论家”对鲁迅叫春式的谩骂,虽然自以为是言人之不敢言的勇士,无非也是对苏雪林骂街法的发扬光大。近来网上又出了一位网名云儿的“女侠”,接连撰写长篇大论,一面捧胡适如何伟大,一面骂鲁迅如何卑劣,也颇有誓当“苏雪林传人”的风范。比起其祖师爷来,云儿的骂法有了创新,不仅要骂鲁迅人格卑污,还要骂鲁迅文章逻辑不通。为了说明鲁迅文章是如何逻辑不通误人子弟,在《鲁迅如何误人子弟?》一文中,云儿举了曾经被收入中学语文课本的《文学和出汗》一文为例,“盘踞了大陆中学语文课本几达四十年,就是这么一篇逻辑不通而强词夺理的文字”。在这篇驳斥梁实秋的文章的开头,鲁迅说:

“上海的教授对人讲文学,以为文学当描写永远不变的人性,否则便不久长。例如英国,莎士比亚和别的一两个人所写的是永久不变的人性,所以至今流传,其余的不这样,就都消灭了云。
“这真是所谓‘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胡涂’了。英国有许多先前的文章不流传,我想,这是总会有的,但竟没有想到它们的消灭,乃因为不写永久不变的人性。现在既然知道了这一层,却更不解它们既已消灭,现在的教授何从看见,却居然断定它们所写的都不是永久不变的人性了。”

据云儿引用《鲁迅全集》的注释,这针对的是梁实秋《文学批评辩》中这么一段话:

“物质的状态是变动的,人生的态度是歧异的;但人性的质素是普遍的, 文学的品味是固定的。所以伟大的文学作品能禁得起时代和地域的试验。《依里亚德》在今天尚有人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到现在还有人演,因为普遍的人性是一切伟大的作品之基础。”

于是我们的逻辑家便有了如下的“严密分析”:

“这段的中心意思是说,经得起时代和地域检验的作品,须以普遍人性为基础。它的一个推论就是,长久广泛流传的伟大作品,都描写了普遍人性。它的逆否命题则是,不描写普遍人性的作品,不会长久流传。如果你能找出一个不写普遍人性而长久流传的文学作品,就算彻底反驳了梁实秋的命题。”
“……梁实秋的这段话,无论如何都不蕴含着‘作品失传都是因为没有描写永久人性’或者‘许多作品消灭都是因为没有描写永久人性’的意思。……即使大家都描写普遍人性,还会是有许多作品会因为文学性太差、故事不能吸引人以及战祸天灾等原因而失传。这些跟梁实秋的话没有丝毫矛盾。就算你举出一万个写了普遍人性而失传的作品例子,也不能撼动梁实秋命题分毫。”

之后嘲笑鲁迅“这位号称‘最伟大’‘最深刻’的‘思想家’,就陷入了逻辑谬误里,变成了一团浆糊”:

“可怜这位深刻思想家,逻辑上都找不着北了,自己造了个风车在那里斗,跟梁实秋命题早已没有半点干系,却自以为得计,说起‘现在的教授何从看见既已消失作品’之类的刻薄俏皮话来。岂不知,既已消灭的作品写了些什么,有没有写永久人性,并不妨害梁实秋命题之成立与否。在明眼人看来,鲁迅写得越刻薄,他露怯也就露得越大。”

于是我们的逻辑家又变成了政治家,控诉起“国家权力逼迫学生读鲁迅作品”、“误人子弟近四十年”的罪恶了:

“象这样的文字,如果不看鲁迅论敌的原文,你很可能会认为鲁迅的议论文很深刻,很有力度。这在一个用国家权力逼迫学生读鲁迅作品的环境中,是很容易树立其鲁迅的高大形象的。只不过,把这样逻辑不通的东西当成议论文典范,逼迫中学生学习模仿,实在是误人子弟不浅。”
“我认识一些大陆语文教学界的人士,早就对这一点深痛恶绝,一直大力呼吁将这篇鲁迅文章撤出中学语文课本。据我所知,几经艰难曲折之后,今年即将启用的新版语文课本,终于把这种文章撤了下来,可惜这已经是在此文误人子弟近四十年后了。”

《文学于出汗》不过是一篇随笔,以对待学术论文的态度对它进行逻辑分析,本来就是一件很可笑的事。而一脑子浆糊的人偏偏要以逻辑家自居,那就更为可笑。为了说明这位逻辑家是如何一脑子浆糊的,我们先来看看梁实秋究竟说了什么。云儿自诩看过“鲁迅论敌的原文”因而知道事实真相,其实她不过是看了《鲁迅全集》的注释,而该注释对梁实秋的原文是做了删改的:梁的最后一句话被删掉了一半。原文是:

“物质的状态是变动的,人生的态度是歧异的;但人性的质素是普遍的,文学的品位是固定的。所以伟大的文学作品能禁得起时代和地域的试验。依里亚特在今天尚有人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到现在还有人演,因为普遍的人性是一切伟大的作品之基础,所以文学作品的伟大,无论其属于什么时代或什么国土,完全可以在一个固定的标准之下衡量起来。”(梁实秋《文学批评辩》,见黎照编《鲁迅/梁实秋论战实录》,华龄出版社)

梁实秋说话有些颠三倒四,不过他想要表述的意思还是清楚,即:

一、伟大的作品等价于得以流传的作品。(所以鲁迅后面还讽刺他:“只要流传的便是好文学,只要消灭的便是坏文学;抢得天下的便是王,抢不到天下的便是贼。莫非中国式的历史论,也将沟通了中国人的文学论欤?”)

二、描写普遍的人性是衡量文学作品是否伟大的固定标准。

由这两点得出了一个结论:只有描写普遍人性的文学作品才是伟大的文学作品,才能流传。

由这个结论又可以得出一个推论:有许多文学作品由于没有描写普遍人性,因此消灭了。

云儿说梁实秋的话无论如何不蕴含着“作品失传都是因为没有描写永久人性”,这是对的(可能由于虽然描写了永久人性而写得不好,或虽然写得好但“藏之名山”而失传了)。但是她说梁实秋的话无论如何都不蕴含着“许多作品消灭都是因为没有描写永久人性”的意思,却是昏话,莫非她弱智到认为历史上只有少数或竟然没有文学作品不描写永久人性?只要历史上有过许多没有描写永久人性的作品,那么根据“只有描写普遍人性的文学作品才能流传”的梁氏命题,就必然可以推导出“许多作品消灭都是因为没有描写永久人性”这个推论。鲁迅讽刺的正是这个推论。

云儿又称:“岂不知,既已消灭的作品写了些什么,有没有写永久人性,并不妨害梁实秋命题之成立与否。”这话本来也不错。问题是:鲁迅是以此来推翻梁实秋命题的吗?果真如此的话,他后面那些文字岂不白写了?鲁迅不过是说一句俏皮话,顺笔讽刺了一下由梁氏命题而得的一个必然推论,由此引入正题而已,并不是真正在驳斥梁氏命题,那是下文的任务。

那么应该如何正面驳斥梁氏命题呢?云儿教训鲁迅说:“这样的命题并不必然正确,它可以被证伪,而且有多种证伪的办法。最有力的反驳之一,便是如前面所言,找出一个不写普遍人性而长久流传的文学作品来。这也不需要去观察已经消失的作品,只须检查一下流传下来的作品是怎样的,即可判明。”岂不知这种简单的证伪法只适用于检验自然科学的定律(对此科学哲学界也有争议),并不适用于人文学、社会科学的命题。因为人文学、社会科学的命题(甚至生物学的规律)是允许有例外的,举一两个反例并不足以将之推翻。更何况,要去具体分析哪一部长久流传的文学作品没有写普遍人性,岂是一篇小随笔做得到的?

那么有没有更有力又更简捷的反驳方法呢?有的。你不是说“只有写了普遍人性的文学作品才是伟大的作品”吗?那么我来个釜底抽薪,否认存在普遍人性,那么当然也就不存在写了普遍人性的文学作品,你的命题也就成了屁话。鲁迅在正文中采用的正是这种釜底抽薪法,根据进化论认为“如果生物真会进化,人性就不能永久不变”,又以“出汗”为喻。云儿对正文论证部分只字不提,却对开头的顺笔讽刺喋喋不休,是因为智力低下看不懂这种反驳法,还是有意断章取义误导不看原文的读者?

云儿如此煞费苦心地论证鲁迅这篇文章的逻辑不通,是为了说明鲁迅不是“深刻思想家”。且不说鲁迅的这篇文章逻辑是通的,即使真的不通,云儿这个“深刻逻辑”也并不通。逻辑通不通,与思想是否严密有关,却与思想的深刻没有太大的关系。思想的深刻靠的是丰富的阅历和非凡的洞察力(英文之所谓insight),并不完全借助于严密的推理,有时甚至与推理完全无关。所以一个人即使逻辑思维一塌糊涂,也并不妨碍他有可能有深刻的思想,例如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很多就属于这种情况。云儿将思维的严密与思想的深刻混为一谈,这是不通之一。其二,人们称赞鲁迅的思想深刻,一般指的是他的许多文章深刻地揭示了中国社会、历史和国民性的阴暗面和对人生悲剧的感悟,但是《文学与出汗》却不是这类文章,虽然云儿因为该文入选中学语文课本便称之为“鲁迅的议论文代表作”,它却不是能够体现鲁迅的深刻思想的代表作,因此即使把它驳得体无完肤,也丝毫无损鲁迅思想的深刻性。在鲁迅写下的数百篇文章中,要找出一两篇败笔本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云儿无此智力和眼力而已,但是鲁迅思想之深刻是在众多文章中体现出来的,并不是靠云儿所信奉的简单证伪法,举一个反例就能推翻得了的。

云儿因为鲁迅文章入选中学语文课本,便声称这是“用国家权力逼迫学生读鲁迅作品”以树立鲁迅的高大形象,但中学语文课本又不是只选鲁迅作品,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是用国家权力逼迫学生读这些作家的作品?以前由于政治原因不选胡适文章,现在也选了,莫非这也是“用国家权力逼迫学生读胡适作品”?据说在云儿认识的“一些大陆语文教学界的人士”的大力呼吁下,今年即将启用的新版语文课本已将《文学与出汗》一文剔除。《文学与出汗》是文采斐然、俏皮有趣的好文章,但在鲁迅文章中比它写得好的还有的是,不选它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如果不选它是因为认为它逻辑不通,那就很不妥当,而如果竟是为了怕鲁迅文章误人子弟而要让学生少读或不读鲁迅文章,那更是大谬不然。

我说过一句话:“捧胡多为伪君子,骂鲁必是真小人。”我虽然对胡适的文才和为人都很不佩服,但他倡导科学与自由,有人愿意普及他的这些既不深刻也不新奇但在当前的中国很需要的思想,本来也是一件好事。但是当今中国吹捧胡适的人当中,固然不乏真诚地想要推行胡适的思想理念的人,更多的却是别有用心,政治用心且不去说它,还有一种用心,便是借捧胡适而骂鲁迅。骂鲁者则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出于政治动机,出名欲望,还是病态心理?),却必定是小人。敢于站出来当街耍泼,对一位死了快70年的伟人大泼污水而毫不羞惭且自鸣得意,不是小人还真没有这样的勇气。说他们是小人还是客气的了,用鲁迅那个著名的比喻,应该称为苍蝇才更贴切些。战士已死,蝇鸣不已,本不稀奇。但明明是苍蝇却做战士状,比明明是弱智却做逻辑家状更加无耻。

2004.11.22.

(XYS20041122)



“Science Studies”译名小议【旧作】

4 10 2007年

近年来在西方出现的所谓“科学大战”,是科学界人士回应一批从事Science Studies这个领域的人文学者对科学客观性的挑战。这个新领域目前也有人试图引入中国,而有关“科学大战”的文章、书籍也逐渐被介绍到中国,但是对ScienceStudies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译名,大致有这些译法:

“科学研究”:Studies在中文中相对应的词是“研究”,例如“美国研究”、“鲁迅研究”,都是此义。不幸的是,“研究”在中文中有歧义,也对应“research”,因此将Science Studies直接译成“科学研究”,很容易被误会成更常见的、表示科学研究活动的“科学研究”。

“科学学”:Studies在英文中有“学科”之意,不过,在中文中,“学”比“研究”更为“高级”,对应的英文是“science”或“-logy”。Science Studies做为一个范围很窄的领域,似乎还不宜称为“学”(就像“美国学”、“鲁学”等说法都未获得广泛认同)。而且,“科学学”早先已被用于翻译“科学之科学”(Science of Science)这门学科,这是1930年代由贝尔纳创立的一门以科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在1970年代才出现的Science Studies的研究范围有重叠之处,但并不等同,范围更广。

“科学论”:在中文中,“论”表示一种学说、理论或主义,不宜用于表示学科。

“科学元勘”:这是意译,认为Science Studies是“对科学的元层次研究”。这个理解并不确切,Science Studies其实只是研究科学的社会和文化基础,或者说,是把科学研究当做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来研究。而且,“元勘”一词是生造出来的,如果不加注释,无人能懂其意。造词法也不符合中文习惯。“勘”字在汉语中有校对(如“校勘”)、审案(如“推勘”)、探测(如“勘探”)三种含义,无“研究”之意。从字面上理解,“元勘”很容易被理解成“最初审问”(历史上“元”“勘”联用时,即是这个意思,如《宋史·列传第二十六》:“或断狱有失,止罪元勘官吏。”)

“科学元究”:这个译法倒是不难从其字面理解意思,比“元勘”为佳,但是做为意译同样未能准确地反映Science Studies的研究范围,而且因为是生造的词,容易被当做错别字。

一个领域译名,应该尽量符合原文意思,又一目了然,无需注解就让读者明白其意。“Science Studies”字面意思是“对科学的研究”,译成“科学研究”最能符合本义,为了避免与通常意义上的“科学研究”混淆,不妨写成“科学之研究”,不必加任何注释也知道是研究科学的。事实上,Science Studies也写做Studies of Science,因此这么翻译还有个好处,像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Cultural Studies of Science, Historical Studies of Science等等说法都可依此类推译成“科学之社会研究”、“科学之文化研究”、“科学之历史研究”。

2002.11.29.



自由的代价

26 08 2007年
   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莱克星顿的枪声——是民兵打响的。美国独立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场平民百姓拿起武器保家卫国的战争,因此美国国父们深知民兵对确保自由国家的必要性,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有权利拥有、携带枪支。在美国枪支可以自由买卖,除了有重罪前科的人,只要花钱人人可以合法地买枪自卫。

   
但是枪支的泛滥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大约四分之一的美国成年人拥有近两亿支私枪,每年有近3万名美国人死于枪杀,更多的人被枪杀伤。因此美国政府也试图对枪支有所管制。例如在1993年通过的布莱迪法案要求在购买枪支时必须有五天的等待时间,以便警方调查购买者的背景。

   
近年来在校园内频繁发生的枪击案,让象牙塔变成了屠场,更是刺痛了无数美国人的神经,要求对枪支采取更加严厉的管制措施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也有许多美国人认为应该放松、取消对枪支的管制。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枪击悲剧,对这场争论无疑是火上浇油。

   
但是再严厉的法律也只能约束守法者。即使实施禁枪令,也只是给蓄意犯罪的人制造一点设法非法获得枪支的麻烦,却可能让守法的公民失去用枪自卫的机会。毕竟,和其他武器一样,枪支可以用以杀人,也可以用以自卫。事实上,弗州理工和其他美国校园一样,也属于“无枪带”,禁止在校园内持枪。但是这并没能阻止枪杀案的发生。在去年有弗州议员曾提出一项流产的议案,要求允许有持枪证的学生在校园内携带枪支。这次的惨案发生后,有保守派人士设想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守法学生中有人携枪自卫,说不定就不会死那么多人了。但是如果仅仅是为了预防这种偶发事件而允许在校园携枪,则可能在平时会更频繁发生一时冲动用枪解决争端的事故。毕竟,生活在校园里的,以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为主。

   
美国大学大概是世界上最为自由的了,一般的校园甚至连围墙都没有,任由外人自由出入,平时也非常安全。但是这样的自由难免会被某些问题学生所滥用,在同时拥有枪支买卖自由之时,也就难免会偶尔发生枪杀悲剧。你是愿意生活在控制严厉却相对安全,还是拥有自由却必须准备为其付出血的代价的地方?选择并不总是那么明显的。

2007.4.18

(《同舟共进》2007年第8期)

(XYS200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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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研究生不如卖鸡蛋?

24 08 2007年
   去年我到一所重点大学做演讲,先和一些研究生代表座谈,问了一下研究生待遇情况,发现和我在其他高校了解到的情况差不多:自费生一年要交约1万元学费,无补助,公费生不用交学费,一个月可拿到200多元的国家津贴。我向校方建议,能否向中科院研究所学习,用科研经费把每个月的补助提高到1千元?全场鼓掌。研究生院院长当场说:从2007年起给研究生的国家津贴就增加到1千元了。掌声更大。会后院长对我说:有一句话当时说不出口,从2007年起也没有公费的了,上研究生全都要交学费。其实是换汤不换药。

   
20多年前国内流行过“搞导弹不如卖鸡蛋”的说法感叹教授、研究员待遇的低下,现而今教授、研究员每月拿着七、八千元的高工资,还可从课题经费提成发奖金,又能下海、走穴,早已成为高薪阶层。仍然生活在不如卖鸡蛋的穷酸之中的是研究生们,拿着菲薄的津贴,还要支付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又不能像本科生那样由父母养着,需要为温饱奔波,还会有多少心思用以学习和科研?

   
研究生是科研的实际主力,各国皆然,中国尤甚,因为中国的“博导”大多要么没有能力要么没有精力做实际的科研工作,技术活主要是由研究生干的。要干活首先要温饱。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没有这样的好事。遥想我在美国大学读研究生时,不仅学费全免,还能拿一份相当于教工平均工资的四分之一的助学金,虽不富裕却也无衣食住行之忧,甚至能有点积蓄,这样才能整天泡在实验室里做研究而无需另谋生路,与导师的关系也更融洽。

   
当然,要靠国家经费把学费、津贴全包下来是不可能的,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对研究生区别对待。那些实用性很强、毕业后可赚大钱的专业,不仅不给资助,还要收取高学费。但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研究生,则应该免去学费,并通过助教、助研的方式给予能保证温饱的资助,让他们能专心致志地从事学习、科研。费用和资助应从导师的课题经费支出。这样也可以避免盲目扩招,控制招生规模,保持合理的师生比例。没有课题经费的教授本来就不该招收研究生,有课题经费的教授也不应该滥收研究生。让教授为了养活研究生去要课题经费,至少总比把经费用于增加个人的福利好吧。

2007.8.2

(XYS200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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