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人评西安丁氏中级法院的判决和丁祖诒(12篇)

14 05 2007年
  最高人民法院应珍惜这次历史机会

  作者:俺是耕田的

  近来方舟子分别被两个丑陋人物起诉并败诉,引起国人一片哗然。在下认为,这两起一审加二审案件,无疑于法院挥刀自宫,对国家20多年来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一些司法权威损害甚大,令人感叹在其他国家于20世纪就确立实行的一些言论自由与名誉权冲突的基本解决原则在21世纪的中国还是不能贯穿于司法实践中。这一方面指示我国法治建设仍有相当长的道路要走,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助长了流氓恶势力的嚣张,打击了人们对于司法公正的信心。这显然是尚有社会良知的绝大多数中国人所不愿看到的。

  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司法公正一直是国人之理想。但是这两起案件的判决,以及武汉和西安两地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在判决书中所表现出的低劣的法学素质和科学及人文素养,几乎令人感到司法公正在短期内在我国还只能是一个幻想。幸好现在司法系统还有一次自救机会。方舟子已经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针对西安法院判决的申诉尚未见到)。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珍惜这次司法系统翻身自救的历史机会,认真辨明是非,给出公正判决,在增加社会公众对于司法公正信心的同时,也表明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水平确实与武汉和西安两地两级法院的法官不一样。无论怎样理解,流氓恶势力都不会影响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吧。在摈弃了干扰因素之后,最终的判决如何,就真能显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们的法理基础、法律逻辑、科学及人文素养等真才实学了。

  为节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时间,以下列出几篇参考文献,供法官们在案件审理中和写判决书时参考:

  1.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侯健:《舆论监督和名誉权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侯健:“言论自由及其限度”,《北大法律评论》,第3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网上可见:http://www.gongfa.net/Show.aspx?ID=604;

  4.魏永征:“言论自由和名誉权的冲突和平衡”,《新闻传播论坛》,第6辑,2001。网上可见:中国检察日报正义网:http://review.jcrb.com.cn/ournews/asp/readNews.asp?id=69107、

  http://review.jcrb.com.cn/ournews/asp/readNews.asp?id=69108。

  最后提醒最高人民法院两句:一是千万要珍惜这次树立司法权威的历史机会,案件不宜拖得太久;二是除了上面的参考文献之外,还要深入学习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其中包括“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方舟子应该首先主动维护自己的爱国形象

  贾湛
  http://mengyunhai.blog.sohu.com/

  俗话说恶人先告状,本来我对民办大学没有任何看法,虽然生活经验常常告诉我,在这个社会往往走正路,事业成功者很少,这是缺少有效的监督和良好的管理造成的,但新生事物总该支持。然而“西译”事件案,让我看到伪人太猖狂了,现代文明能让这样的不合理存在,不仅是中国的耻辱,而且是人类的耻辱。

  在中国,从上到下的假还少吗?许多假发展到不是偷偷摸摸的进行的了,而是大明大摆的大规模的进行。远的不说,间接的也不说,就说我近些年亲眼目睹的一些事吧。我小孩中学已经上了五年了,高中和初中各门课程都没有做过几次实验。几乎所有的副科都几乎不上让位于主课。要是上级来检查,常常是事先通知,学校就事先做好做假的准备。把学生整天关在教室里,身体怎么可能好,特别是跑步大部分学生不能达标,然而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前,学校老师公开直接动员学生,请家长找关系,开后门让考官放过关,结果是全校学生没有一个不过关的。再说说大学,我亲眼目睹为了评估合格,学校领导可以动用全校工作人员,花去半年多时间,集体做大量虚假评估资料,没有一个教师站出来揭露,况且上级评估部门并不是不知道这种作假,而是所谓以评促改,以评促进,上级用牺牲真来换得形式上的规范,下级则以牺牲真来获得眼前利益。这种把真的地位放在政治之后,放在利益之后的愚蠢做法,常年累月,久而久之,人们早就“存在就是合理”的了。看着虚假的东西那么多的老百姓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对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的虚假保健品和假药等都只好对那些伪人们敢怒不敢言。生活在这种环境下人们有多少幸福?难道不需要有人站出来打假吗?安理应该有专门的各种政府反腐败机构专业打各种各样的假,在没有这样的机构的情况下,有人能站出来打假,当然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打假本来就是十分艰辛的,它必然要面对伪人们的各种报复,理应要得到我们的法律支持,然而我们的法律机构却一次次让人们寒心。

  我在一篇文章中曾经说道:荣誉必需与批评对称,否则这种荣誉一钱不值。发达国家早就懂得这一点,所以我们看到,在舆论界,他们对最高领导人,对政府高级官员,对社会名流的批评意见最多。正是存在这些批评,确保了那些荣誉的含金量,否则极有可能荣誉越多欺骗就越大,整个社会腐败和不公平就会极其严重。让我们先来看看西安翻译学院校长已有多少荣誉:仅是校长丁祖诒的桂冠就有“东方之子”、“亚洲名人”、“全国新闻人物”、
“华人百杰”、“省政协常委”、“中国科协先进”“民办教育家”“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众多全国科研“特约研究员”等等。具体所获得的奖大家可看下面西安翻译学院的网页:

  院长殊荣http://www.xfuedu.org/newssite/yzfc/yzsr.htm
  丁氏论文纵论民学,荣誉桂冠滚滚自来http://www.xfuedu.org/newssite/news/news/xynews.asp?id=252

  桂冠接踵而来
声誉如日中天http://www.xfuedu.org/newssite/news/news/xynews.asp?id=262

  一个获得这么多奖的了不起的“伟人”,应该是全国的谐模,并且历史地位可以大大超过雷锋了。然而他又是怎么对待批评的呢?

  我认真看了让方舟子成为这位院长的被告的文章——《“美国选出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排行”假新闻》。感觉文章中的内容都是有根有据的推理和思考。质疑性的文章不这样写,我实在不知道怎样写才是合法的。不可否定个人打假,资料来源是有限的,要想一点不错几乎不可能。可是这位“伟大”的校长不去耐心向公众解释这些新闻是怎么回事,却气急败坏地把质疑者告上了法庭,并一出手就要求被告赔偿他所谓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50万元。我想这种人的素质别说“伟大”了,连《威尼斯商人》中的犹太人高利贷者夏洛克都不如。可是遇到的法官却不是象鲍西亚那样聪明的法官,他们似乎只会做文字游戏。全然不去分析质疑文章的合理性,不去作连小孩都不难推理的判断,更没有觉得提出要一个没有多少收入的文化人赔偿50万是多么的恶毒。请看“西译”
事件案中的一段话:
  “本案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在其《北京科技报》上刊登的被告方是民的《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的文章时未严格审查,该文使读者相信这是原告或其利害关系人的“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在《北京科技报》刊登本报记者撰写的《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继续论证上述观点,并称“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然而两被告至今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洛杉矶时报》的文章是自费广告,而“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并不存在之说与客观事实不符,该机构存在的事实有两被告的答辩和举证内容所印证,且已经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予以确认,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对其“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更是缺乏事实根据,没有证据支持。”

  这种判决给人的感觉是只有完全把握了事实才能去质疑。很明显法官混淆了下定论与质疑的区别。质疑本来就是最初的怀疑,怀疑是为了让大家警惕不受欺骗,让部分有关人士去核实事物的真象,并不是上级给下级的评价定论,更不是法官给罪犯定罪。因此法院判定质疑者是不是侵犯了对方的各种权利,主要看质疑文章是否是毫无根据的,是不是通篇有大量的不讲任何道理的贬意词。

  从引起这场官司的文章来看,方舟子的质疑相当有道理,他写这篇文章前,个人作了大量的调查分析,不仅如此,他还对两张证书本身的书写提供了多处怀疑的线索(如果这不能算是怀疑线索,请问美术作品是凭什么来证明赝品的?办案中罪犯的笔迹能不能算是判案的证据?)。这么细致的工作,很难有人认真到这种程度。这就是说这样的一个非常高质量的质疑文章会引来一场让自己倾家荡产的官司,则有谁胆敢向这些有众多社会关系的社会名流质疑和挑战呢?

  再从引起这场官司的文章中的用词来看,我仔细查了这篇文章的所有用词,稍有点贬意的词只有:“蹩脚的中式英语”“假新闻”“捏造”“骗局”“蹊跷”等,这些词是最正常质疑性用词。怀疑对方作假,文章中不出现“假”“欺骗”等字词,则这篇文章怎么写,怎么样才能写出不“损害了原告的人格,降低了公众对原告的评价,侵害了原告名誉”的文章呢?因感觉对方是一个名不其实,喜欢吹嘘自己,标榜自己的伪人,有几个人能忍了住不说几句象“丧失良知,道德沦丧”这样的话。就因为出现了这些话而该判定侵权吗?如果可以这样判案,则这种官司将变成无休止的口水仗。因为同样被告方可以找出原告文章中“不符合事实”的语言和贬意性词汇来反告原告。

  劝法官们去看看骂方舟子的文章是怎么写的,也不必看那么多了,就看看丁校长的自己的文章吧,再没有时间的话,也不去看太多了,只要看看他博克的首页(http://dingzuyixfu.blog.sohu.com/),就可以知道他是什么素质的人了,以前我只在方舟子的博客(跟贴)上看到这些语言,我以为只有文痞才这样说话,想不到获得那么荣誉排行全国大学第二校长是这样的文风。下面是从他的博客中找到的词语:

  “方妖”“为狗作伥”“剿方打黑”
“灭狗运动”“狗咬人、狗狗狗和狗咬狗”“反华势力”“方舟子的海外反华中坚分子”“绞刑架下,跪地求饶”“方妖反骨”
“反党”“反政府”“反社会主义”……
  如此恶毒的语言,我只在文革期间看到,我始终不能忘记我的一位中学同学,成绩比我优秀,结果没有参加文革后的大学考试,原因是她妈妈不让考,她爸爸仅是因为有点文化说了几句真话就被打成右派,家里吃尽了苦头。我以为恐怖的文革再也不会出现了。讨论任何问题都可以上纲上线的文痞作风,让中国多少人含冤叫屈啊!然而步入法治社会后,我们的法律还在保护这些文革的余孽,这会让多少人噤若寒蝉!什么是伪人,伪人除了喜欢荣誉远比他付出的多外,就是不择手段地打压揭露他的人。这是由他的本性决定的,有点生活经验的人都感觉得到的。如果说方舟子文章中的语言可以判决赔偿15万,则这位丁校长的文章足以让他上断头台也不解被冤枉的人的恨。

  善良人不能太善良,既然这些法官们只能从文字上去判断是非,那么只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方舟子可以举证许多自己的文章中肯定中华古代文化的例子来状告丁祖诒用“逢中必反”来诬陷自己,挑起大众仇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应有的荣誉。方舟子一直说“废医验药”,为什么要验药,不肯定中药中有一些是有效还要什么验药?方舟子若不爱国,为什么要看到我们社会上那么多假的东西冒着众多伪人的报复危险又得不到政府的保护大声疾呼?说方舟子反华卖国的人天地良心在哪里?世界上还有什么比把一个爱国人士打成卖国贼更侵犯人权,更损害自己的声誉的呢?方质疑西翻学院,西翻学院没有因此而办学困难,校长丁祖诒从没有几个人知道的校长成为海内外知名的人物;而新语丝网站由于一些伪人们网上恶毒地谩骂,让许多不明真相的大众和部分政府官员以为是一个反华网站,甚至如今许多大网站不敢转载该网页的优秀文章,难道这还不是侵权吗?

  历史叫人感到最伤心是什么?无耻之徒被称为爱国英雄,而真正的爱国人士却被打成卖国贼。袁崇焕的悲凉故事若还出现在现代文明世界中,这不仅是中国的耻辱,乃是当今世界文明的耻辱。如果不告如此恶毒的人,则有几个人敢科学地讨论我们的传统文化?是不是要让中国永远停留在古代?是不是让中国永远成为发达国家的廉价劳动的来源?这些伪人的所作所为不是在拖中华民族的后腿吗?大量事实证明,一个民族的落后,正是传统意识中有大量不正确的东西对这个民族的影响,任何一个民族的振兴,都需要去发现自己原来的错的东西。所有的改革都是改变原来不正确地的思想和做法,所以中国要想大踏步的进步,必需坚决与这些真正的阻碍改革的民族败类作不屈的斗争。反腐败虽然困难,可是你不反腐败我们反腐败谁来反腐败,你不打假我不打假谁来打假?希望我们有更多的反伪勇士,也希望我们的法律界有象鲍西亚那样聪明而正义的法官出现,让唯利是图阴险恶毒的夏洛克之流去取一点不多一点不少的不带血的肉吧!

  谁在丢人现眼?——西安翻译学院网站上所见

  陶世龙

  2007-05-09
22:44:12我在我的blog发了一篇《法律语言与事实和情理之间的差距—-兼议“西译胜诉”的后遗症》,对2007年4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2006年11月1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作出了北京科技报及方舟子败诉,向原告道歉赔款的终审判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以丁祖诒先生为院长的西安翻译学院(以下简称“西译”)反应很快,次日(2007年5月10日)即针对我这篇文章,在其网站发出署名文章《陶世龙,学好法律再来丢人现眼》,从标题来看,似乎是要对我进行一番教育,但看下去,文章竟然使用了“陶世龙(方舟子的海外反华中坚分子)”“(怎么不是两家之争?一、西译与方妖及一切给方妖“为狗作伥”的媒体之争,二、中国民办教育与境外反华势力之争!)”等词语,这就越出讨论问题的范围,涉嫌诽谤和政治性的人身攻击了,对此,西安翻译学院网站(以下简称“西译网”)和西安翻译学院法人代表是要负责任的,因为这篇文章注明是“作者:阿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不是随便什么人不负责任地贴出。我已将这篇文章打印下来并全文下载,经过公证也是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特在此提醒一下,虽然他们未必不懂得。

  就此情况,本不必对这篇文章作出回应,但考虑到西安翻译学院广大莘莘学子和教师职工,不会是这样的见识和水平,一些问题如果能讨论清楚,对增进“西译”与公众之间的理解,促进社会和谐,会有好处,故我仍在此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回到理性的商榷。同时借次此机会表示,欢迎“西译”的网友来我的个人主页五柳村访问,我的文章都是先在这里发表的。

  “西译网”这篇文章,主要用于说明“我们国家的举证规则,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论证法官判案,无须做调查研究。标题是在讽刺我不懂得法律。

  我不是学法律的,自然有许多法律上的事情不懂得,但谁主张,谁举证,还是有所知,并有点常识和讲点情理,我的文章是从常识和情理的角度提出问题,我以为这也是法官所应该考虑的,如仅仅从法律的条文出发,有些事情是难以作出正确判断的。从我使用的标题“法律语言与事实和情理之间的差距”,也可以看出对法官的专业是尊重的,对他使用法律语言是理解的,有而这位作者却称,就是“全盘推翻了法院的终审判决”,这就奇怪了。法官有权作出他的判决,但公民对他的判决也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须知判决或推翻原有的判决,都是法院自己才能做的事,有人对你那个判决不认同,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就能等于你的判决已被推翻了吗。如果作者的意思是指因为我的意见发表出来,使法官作出判决的理由站不住脚了,果如此,那正说明这个判决本身是脆弱的。

  “西译网”这篇文章的作者认为我不懂法律,是以我这些文字为据,“因为法院仅能以’两上诉人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美国《洛杉矶时报》上的文章是自费广告,故其该报道内容失实。’作为依据,而对两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何以不充分而无效,法院也没有拿出经过调查研究得到的结果来否定,留下了争议的空间。”由此说我是在要求法官举证,在这上面反复做文章。

  但是大家可以看到,在我的文章中,不过是要求法官应对两造的举证,经过自己的调查研究来作出判断,难道这不应该?否则你根据什么来确定谁是谁非。举证和调查研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内容也不尽相同。毛泽东先生早年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提出,要重视调查研究,是针对教条主义而言,以后成为在工作中广泛应用的一项原则,我以为对于法院也是适用的,而且现在也不过时。固然今天的法官不必再去重复《十五贯》中况钟那种作为,但况钟这种精神难道就可以抛弃吗?特别是在少数人财大气粗,许多人却仍不富裕而又缺少足够的法律援助的情况下,很容易是有钱有势者可以取得更多有利于他的证据,而无钱无势者打官司就容易输。也许我这又是不懂法律的外行话,但如何实现公平,是我看到的一个当前必须重视的实际问题。

  事实上恐怕任何案件的判决,法官都要认真做一番调查研究的,否则何需在判决之前给法官那么多时间?从香港龚如心与公公争产一案来看,龚如心从败诉转为胜诉,举证并未增加或变更,只是法官换了一拨,便说明判决与法官个人的认知有密切关系,要求他作点调查研究包括学习有关知识,难道是过分吗。

  遗憾的是,尽管“西译网”这篇文章的作者阿至讲了许多,但对我提出的问题并没有回答。而是给我戴上个“海外反华中坚分子”的帽子。在这个网上,不仅是对我,他如“装疯卖傻的王自法同样救不了方舟子”,“2006年度十大“网络公敌”(王旭明荣登第二)”,“为方教主哭灵的黑窝游魂’为明’”,“信誉司黑窝里的藏獒
Enlighten”“苏西婆,风箱里的老鼠”…等等,在“西译网”上频频出现,从标题就在实行人身攻击;王自法、王旭明都是真名实姓,更不要说其他了。要说“丢人现眼”,这样的文章,这样的语言,出现在据称是“中国最著名的民办大学”(北大醉侠孔庆东教授来西译作专题讲座)所办的网站上,难道是西译的光彩么?

  这个阿至,还有一段对我的文章的批语:(陶世龙和方舟子在法庭上拿不出“自费广告”、“排名机构子虚乌有”和“西译造假”的任何证据而终审败诉,反而在执行阶段又空穴来风地冒出来个“新闻”
的记者署名问题?打了两年的官司,方舟子只提及自费广告从未涉及采写新闻,从来是“是否自费广告”和“谁打的自费广告”之争!即使是排名机构打的“自费广告”,只要不是西译“打自费广告造假”,不论是“广告”和“新闻”,就都不存在“虚假”之嫌,“广告”不一定是假的,“新闻”也不一定是真的,陶方之流纠缠与广告与新闻,不但无聊,而且无耻!)更是语无伦次,我并非争讼的任何一方,我需要向法庭拿什么证据!我不过是在此看到媒体公布的材料,看不过时发表点意见而已,对于那些具有公信力的媒体上的报道,譬如发表在教育部属下的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所办网站上的《西安翻译学院
虚假宣传惹怒教育部》,看到时我凭什么不相信它呢。
  阿至说:“即使是排名机构打的“自费广告”,不是西译“打自费广告造假”,不论是“广告”和“新闻”,就都不存在“虚假”之嫌,“广告”不一定是假的,“新闻”也不一定是真的”。实际上已承认那个引起争议的《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广告”而不是“新闻”。至于将广告作为新闻是不是一种弄虚作假的行为,甚至广告比新闻还可信,阿至可以有他的看法,社会也自有公论,我这里就不多说了。

  不过他这一搅和,也有个好处,把本案的焦点再次明确了:“主要集中在排名机构和《洛杉矶时报》刊登的排名结果是否为广告两个问题上。”那个《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及其所作的排名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文章会继续做下去。

  2007
年5月10日,科学时报B4版[专题]发出一篇《轻舟已过万重山》(作者:王
靓  在网上发布时间:2007-5-10 22:57:1
),内容与5月日陕西日报发表署名郑义的《为了中国民办教育的一席之地——西译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终审胜诉》内容基本相同,有些段落是整段抄下来的,也有所删节增补,如取消或更改了小标题,如将“反思–媒体和传媒人在法律面前绝不是无冕之王”改为“反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最后一段“呼吁:中国的民办教育任重而道远”则从标题到内容均一字不易。因此不能不使人想到两篇文章很可能是同一个人或同一写作班子所为,而几乎可以肯定不是科学时报记者写的,
B4版是科学时报当天最后一版,以“专题”的名义出现,是不是就是科学时报的观点,也难说。

  但在西译网上,2007年5月11日有个luuxun以《赵鹰的“钓鳖”和[科学时报]的“勾拳”》为题,转发了这篇文章,并给《轻舟已过万重山》加了个副题“——由西安翻译学院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胜诉说开去”,还在文前加上他自己的解读:

  [科学时报]的赵鹰报道西译胜诉消息时,不小心引用了方舟子网络黑窝《信誉死》里两个妖孽的哭诉,触痛了网络群氓的伤心处,一瞬间,这篇消息被当作雨露甘泉,在黑窝里广为转载和传播,钓起了浮出水面的一串鳖头。

  没料到才过了两天,[科学时报]发布了“轻舟已过万重山—-由西安翻译学院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胜诉说开去”的整版专题报道,给了方舟子及其走狗一记漂亮的“勾拳”,方舟子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去!

  方舟子是从来不会笑到最后的!
  你怎么知道赵鹰是“不小心引用”,是在耍什么“钓鳖”,科学时报是在打“勾拳”?你们这是置科学时报于何地!而且这就能使赵鹰提出的问题不存在了么?

  5月9日,西译网曾发出本站原创的《[科学时报]赵鹰偷换什么概念》,指斥赵鹰,“一个名报的名记者,就应该无条件地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就应该同无端漫骂诽谤法官法院乃至法律的逆流作斗争,而不是再弄出个什么挑起纷争的猎奇新闻来哗众取宠;一个名报的名记者,连问题的本质都没弄清楚,就在那里和盘托出方舟子搅浑水的单方观点,来做起明褒西译暗保方舟子的勾当!”恰恰说明赵鹰说的,在终审判决结果出来后,网络上的较量却没有停止,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此文还“奉劝[科学时报]的赵鹰,不要与10万西译人的民办教育为敌,不要步方舟子的后尘!”([科学时报]赵鹰偷换什么概念,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5-9 )
这是在讨论问题吗。人家对你有看法,要议论,你又禁止得了吗。
  本来看了一些对丁祖诒先生的介绍后,对他早年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感到是值得同情的,民办事业的艰苦也有所知,但看看丁院长这些属下的表现,谁要是有不同的看法,就破口大骂,把他推到自己的对立面,对西安翻译学院及其院长想塑造一个良好形象未必是好事。究竟谁在那里丢人现眼,让公众去评判吧。

  2007年5月11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

  谈谈“伪文”——《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调研西译,赞扬西译维权》

  匪夷

  在5月10日的《新语丝》上,老方贴了一篇《【立此存照】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调研西译,赞扬西译维权》,最初看到这样的新闻,感觉很愤怒,简直不敢相信作为团中央书记处的书记,在这个问题,做出如此倾向性的表态,是不恰当的。

  尤其那篇丁XX的博文的最后一段,“在校园主干道上,参观者看到一条《热烈祝贺西译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终审胜诉》的横幅时,连声说道,这个方舟子反中医很不得人心,西译维权是维护全国民办教育的尊严!”,简直是出离了愤怒!不过由于当时是用手机浏览的网页,条件所限,不能追根究底。一直到今天有机会上网,才发觉这最后一段评论,根本就是无耻的西译自行加上去的。

  在GOOGLE上,输入“贺军科(正是去西译调研的那位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作为关键词搜索新闻,能查到和贺军科陕西之行有关的,只有两篇新闻报道:一篇是千龙网的,网址是http://edu.qianlong.com/34001/2007/05/10/3002@3828276.htm,看遍全文,根本就没有最后那一段,而除了最后一段,丁XX那篇文章和报道一模一样;还有一篇是新华网的陕西频道,“中国青年群英会代表来陕西省考察交流”,地址是“http://www.sn.xinhuanet.com/2007-05/09/content_9976226.htm”,这篇报道中,只字未提西译。

  关注西译案的网友大概都知道千龙网和西译之间的勾当,纵然是这样“收人钱,替人消灾”的媒体,也没敢说出那样一段话,为何赫然出现在丁XX的文章中?这样一段话,借鉴老方的说法,应该是一篇“伪文”,原因如下:

  1.在其他的媒体报道中,均没有这段话,何以就出现在西译的新闻报道中?纵然全篇采用了西译方面通稿的千龙网,也没有最后一段?唯一的说法,就是西译单方面加上去,假借新闻报道性质,出口恶气而已。老方和吾等网友不必介意。

  2.既然只是西译单方面的说法,其真实性就不得不打上很大的折扣。如果贺军科一干人等果有此言,为何其他媒体没有报道?

  3.丁XX文中说是“参观者”,我倒想知道参观者是谁?尊姓大名?何方神圣?为何不敢署名?既然不敢署名,既然没有署名,随便拉扯上一个与方舟子有过节的人,也是不得而知。

  4.我的观点是,参观者中,根本就没有人会作出这样的评论,完全是丁XX这样的小人胡乱编造的。如非其然,丁XX应该拿出证据:到底何人说的。

  在此之前,我一直只是把丁XX当作无赖流氓、街头地痞,看了这篇拙劣的文章后,我不禁怀疑起丁某人的人格和智商。即使用小人来形容,都算是抬举他了。

  顺便提及老方的那篇《我的“迷茫”:科学为何在中国没有市场》,真是感到悲凉。看过不少老方的文章,科普文写得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驳论文更是论证透彻、逻辑严谨,不仅是打假斗士,更是文中侠客。

  对中国现今的情况,我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何假冒伪劣之流的伪科学大行其道,而真正的科学却总是被打压?虽然老方文中流露出了愤怒和悲哀,不过我相信老方不是真的迷茫,因为他的“迷茫”是加上了引号的。

  知识分子是一个社会的良心,也是最后的良心。历史会记住方舟子的。历史也许也会记住丁XX之流的,不过那是作为反面形象来衬托方舟子的,他们被钉上的,只会是耻辱柱。

  世界真奇妙:西安翻译学院丁祖怡又扯上了团中央的大旗

  作者:猪头看世界

  一向擅长炒作的丁祖怡(这可是人家自己承认的)借助团中央领导干部视察学院的机会,又借力打力,炒作了一把。

  丁祖怡在其博文《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调研西译,赞扬西译维权》(XYS20070510)一文中写道[在校园主干道上,参观者看到一条《热烈祝贺西译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终审胜诉》的横幅时,连声说道,这个方舟子反中医很不得人心,西译维权是维护全国民办教育的尊严!]

  这真是团中央干部的话?容猪头分析一把。
  人家丁祖怡可是聪明到家,用的主语是“参观者”。这个参观者可真妙。

  参观者不可能是西安翻译学院的自家人,天天在校园里转,有什么参观的。参观者指的是客人,这些客人有谁?除了来自“团中央”的干部还有来自陕西省“团地方”的干部。因此,说[这个方舟子反中医很不得人心,西译维权是维护全国民办教育的尊严!]这句话的要么是团中央干部要么是团地方干部。

  要是团中央的干部,嘿嘿,这位干部要感谢丁祖怡,人家给你留足了面子,没让你太丢人;要是团地方的干部,你也要同样感谢,没给你机会丢人。

  但是如果是后者,性质就严重了。因为丁祖怡玩起了移花接木、狸猫换太子的游戏,玩笑也开得太哈佛了些吧。这也和丁祖怡最近鼓吹的诚信品牌建设不符合啊(注1)。

  还有最后一种可能,这可是武汉某某人民法院和西安某某人民法院教会猪头的,就是上文中猪头对“参观者”的概念界定不对,这个参观者有可能就是丁祖怡或者他的下属,因为按照某些人民法官的法官的观点——谁规定了参观者只能是客人?!自家人同样也可以是参观者!阿门,上帝啊,猪头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

  注1:丁祖诒在高校品牌战略研讨会上的讲话
  品牌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可谓无处不在。我认为品牌有三个含义,一是个体品牌,二是群体品牌,三是环境品牌。品牌不是吹出来的是干出来的,品牌最重要的内涵是诚信,学生和家长都被骗怕了,这里也有群体诚信问题,今年让我们团结起来拒绝虚假广告,维护陕西的品牌!

  来源:
http://www.xfuedu.org/newssite/news/news/xynews.asp?id=1847(西安翻译学院自家的网站)

  老丁的“皇家”证书

  作者:红与黑
  http://fguca.bullog.cn

  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
新语丝上的丁、肖两大活宝的新闻总是能吸引我的眼球。近来”肖”比较消停,估计是在家准备黑材料打算告人呢,可能还没准备好,两个多月了,我至今还没收到。”丁”有自己家雇的法官撑腰,目前比较活跃。出于好奇捏着鼻子打开”西翻”的网站看看。老丁作为一个大忽悠还是很出色的,得奖无数。其中一个是:”加拿大皇家独立教育评估委员会”授于的”中国大陆最佳民办大学”
。用中文本及”Royal Canadian Independent Educational Evaluation
Committee
“Google了一下,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委员会的信息。加拿大的教育归各省和地区自己管理。各省有自己的”Ministry
of Education “。之后我在加拿大的三个主要省安大略、BC
省、魁北克省的教育网站里也没有查到任何关于这个委员会的信息。
  www.edu.gov.on.ca   

  www.bced.gov.bc.ca
  www.mels.gouv.qc.ca
  今天我实在是太有空了,打电话到安省和BC
省(不懂法语,没给魁北克打电话)的”Ministry of Education ”
询问相关信息和名称相近的机构,也没有结果。
  Ministry of Education,
Ontario   1-800-387-5514
  Ministry of Education, British
Columbia   1-800-663-7867
  据我的不完全统计,老丁的这个证书八成又是买的。没到过加拿大的人可能不了解,Royal
皇家,这个词用的很乱,绝大多数和那个英国老太太没任何关系。在加拿大注册个公司、机构60
块钱,在LA Time
上登的广告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想发财的人注册个大名头的机构,卖证书给西翻也是个办法。

  说说老丁文集的价格和收入

  笑丁

  俺是个喜欢较真的人,遇事就愿意多想一想。比如老丁出了一本文集,俺就老想弄一本学习学习。可是问遍了俺这边的书店,硬是没有卖的。俺十分地感到遗憾啊。买不到这本据说可能会“流芳百世”的巨著,俺连吸烟的兴趣都减少了许多。

  后来俺看到一篇在新语丝上的文章,当看到定价为177元时,俺就不遗憾了。这么一本书如此地价格昂贵,俺可买不起呢。

  50来万字的老丁文集卖177元,贵不贵呢?比较一下就明白了,中国最牛的《红楼梦》100多万字,印刷漂亮的也不过几十元一套。那可是比老丁的厚一倍,而且是经过好几百年的岁月被证明是经典的作品啊!

  俺是个作家,当然也出版过书,其中的一部有30来万字,出版社定价才20来元。如果是50万字的呢,估计也就在30元左右。而据说30来万字的书,一本的印刷费不过六七元。那么50来万字的书,也就十来元吧。老丁的文集可能纸张好一些,再加上了一些照片,那么30元的印刷费撑死了。

  可凭什么要卖177元一本啊?
  暴利啊!
  如果摆放到新华书店里,会有人买吗?
  估计不会。
  没人会傻瓜到花能把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买全了的钱去买这么一本文理不通,不时让人笑掉牙齿的书。

  不过老丁不是个没有经济头脑的主儿,他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我就想了,这书应该还是有市场的。而最大的也可能是惟一的市场,就是老丁当院长的那个地方。

  从那里出来的人据说已经有几十万人了。如果每个人买一本,就是几十万册的发行量。一本就算是赚100元吧,老丁就可以赚几千万元了。

  不过估计已经离开那里的人是不会情愿掏这个钱了。但据说还没离开的也有四万人呢。以177元的定价乘以40000,等于708万元。刨去一个书号钱,2万元足够了,刨去编辑费,再刨去印刷等费用,以一本赚100元计,也有400万元呢!

  出一本书赚400万元,这可是连中国最牛的作家也办不到啊!
  不知道俺分析得对不对?
  另外前些日子,有人还对某报给老丁弄了一整版的评论而耿耿于怀。其实这再正常不过了。俺这边前几年有个伙计弄了个不知真假的书号,自己印刷了一本连狗屎都不如的书,你猜怎么着?他也在那张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吹捧得令人肉麻的评论。原因无它,盖因为伙计掏钱了。

  这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你不服可万万不行。
  嘿嘿。

  向丁祖诒同志学习

  作者:耕耘

  以“口号办学”的丁祖诒想必没有料到竟然会碰上方舟子。而方先生也不会料到竟然会被“合法”地威协要限制出境自由。再加上“肖丁联盟”要告500多位公开信的签名者,这些素材可以写成现代版的拍案惊奇。

  不知道方舟子与丁祖诒和肖传国等人之前是否已有过节?前人曾给我们古训“明哲保身”、“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有
“和稀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俗语。丁祖诒办“西翻”、建“东方哈佛”的“为己”目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而方先生的“为己”目的是什么?我没有看明白。
如果只是因为看到了皇帝的新装,忍不住要呐喊一声,这实在是让人钦佩!

  “不要学鲁迅”,毕业于北京大学的高中语文老师在文革中饱受摧残后,用致残的身体和坚定的语言告诉他的学生。而我就坐在他的课堂里,多年以后才领悟这句话的意思,所以我坦承我没有呐喊的勇气。显然,在“学鲁迅”的方先生被以法律的名义陷入了困境。不过,我却以为,或许丁祖诒也这样以为,这件事情不怕做大。对于丁祖诒来说,炒作这件事情可以抬高西翻的知名度。而对于新语丝来说,把这件事“做大”有可能引发政府高层人士的关注,趁此机会普通民众也可以探探政府决策者的态度。在中国大陆,2005年吉林化工厂爆炸案“暴露了中央政令出不中南海的困局,甚至下情也上达不了中南海,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已被官僚主义、地方利益严重扭曲”
(引自http://fightim.bokee.com/5225565.html)。我因此相信并希望方先生目前的困境只是“地方利益严重扭曲”的后果,中央各部委高调反对教育和学术腐败的政令,没有走出首都,甚至没有走出部长们的办公室。

  如果,赞赏丁祖诒在捍卫民办教育地位的“团省委书记”代表了政府高层的主流,那么我们何不顺应潮流,“向丁祖诒同志学习”,比如在学术界,碰到造假绕着走,想要基金就喝酒;忽悠百姓不犯法,见到领导喊口号;看不顺眼也闭嘴,你有本事就移民。

  另外,还有一件事情应当“向丁祖诒同志学习”。有及时醒悟的新语丝的读者,应在美国并争取在世界各国,注册成立“世界高等教育联盟”、“全球法官联盟”、
“世界著名科学家联盟”等,授予丁祖诒同志“世界最有突出贡献和最受尊敬的大学校长”;授予肖氏反射弧“世界最受关注和最著名的科学理论”;授予吕瑛法官
“世界上最公正和具有创新意识的法官”,此举不仅可以宣传中国,而且增强了民族自信心,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仅要在西翻“七问”,也要问世界人民”什么叫一流?什么叫风靡?什么叫震撼?什么叫盗版?什么叫原声?什么叫享受?什么叫沸腾?”
(引自《<丁祖诒文集>心得》,XYS20070511),我们要让世界人民给予“暴风雨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授奖要保证公正公平,充分考虑世界人民的感受,并连同“七问”发表于《纽约邮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洛杉机时报》等著名媒体上,在国家和民族利益前面,在捍中国卫民办教育地位,中国法官的尊严、中国科学家的地位等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要以全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必要时也可请获奖者给予资助。

  最后,还应该活学活用,为所有希望赢得国际声誉的中国大陆各行各业人士,根据需要设立奖项。试看将来的中国,必将是“世界之最”的世界。

  忽悠!继续忽悠!把中国忽悠成世界强国!

  还皇帝一个公道

  作者:苏西坡

  “皇帝新衣”这段历史掌故,经万口相传,似乎没有什么新鲜之处了。皇帝的名誉似乎曾被一个小男孩的一句话毁掉了不少。不过本人近来从中国一场官司受到启发,试着考证了一下,竟发现了许多被埋没的历史真相。

  首先,这位皇帝并不想某些人渲染的那么昏庸,正相反,他曾开办过一所万人学堂,还出过一本据说堪比《论语》的文集。让一个小毛孩损毁这样一个大师的名誉,历史真是有欠公道。

  其次,虽然小男孩说皇帝“没穿衣服”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但这位皇帝法制观念很强,他只是把此事交给了当时的“都察院”秉公办理。办理中发现,皇帝的新衣服制作十多年前就列入计划,记录齐全。制作地点虽然“人去楼空”,但那些记录表明,新衣服决非“子虚乌有”。

  反观被告小男孩,指称皇帝“没穿衣服”,却没有拿出什么支持证据。更引人深思的是,有人揭发被告自己也曾光着身子上街游逛,有人揭发被告一向爱出风头,还有人揭发被告有某异国的背景。

  结果显而易见,小男孩被判向皇帝赔礼道歉,并罚银两若干。皇帝的尊严得到了捍卫。皇帝继续在众目睽睽之下炫耀那件曾引起争议的“新衣”,只是同时在里面多套了几层内衣。

  马铃薯再打扮也还是土豆

  你太有才了
  http://ltycl.blog.sohu.com/

  一不小心,竟然让美国一个民间机构评价为中国最受尊敬的十大教育家,丁祖诒你太有才了!是“蜀中无大将,廖化为先锋”了吗?

  当民间有人发出质疑时,丁某人就一蹦三尺高了,美国的民间机构也还是机构嘛,尽管我在中国,但是中国的众多权威机构把我西译列为不入流队伍中,中国大学排名榜我是榜上无名,尽管中国的名校的校长书记是中组部教育部直接任命,但是我西译好歹还有老美的一个机构把我评为十大名校十大教育家,哪怕它不是美国官方机构。国际上的各种博览会很多,我们中国很多企业只要给钱就可以抱个国际金奖回来忽悠国人,你为什么不去揭穿而为什么就找我的碴!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可以说我的不是我可以打落牙齿往肚里咽,明摆着的他教育部是我的婆婆啊,我办教育找银子是不敢惹,并且教育部是代表中国教育的官方机构具有绝对的权威,我老丁惹不起我躲得起,但是你民间人士就不能够揭我的短踩我的痛脚了,我老丁属于太有才一类。

  我西译是否用银子得到了在报上发表“十大”是我自己的家务事,包装包装自己属于个人范畴碍你什么事,看我弄银子眼红了?尽管我的收费标准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还贵,但是是经过物价部门同意了的,更何况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老丁不是文学家但是可以出版文集,许多所谓的名人还得为我歌功颂德,当然不要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了。马上要到招生季节了,该包装包装了。

  滑稽的事情的确很多,不过马铃薯再打扮还是土豆,俗话说得好:猴子怎么也便不成为人!

  提醒丁祖诒:得意之余,别忘了把马脚藏好(之二)

  作者:酷爱星辰

  上次笔者到那个搜狐上据说是丁祖怡的博客看了看,刚看了一篇就看出了LUUXUN得意之余漏出的马脚。要说这个LUUXUN还真“敬业”,在新语丝上刚登出我的文章,在博客上谩骂的文章就出来了,其实也和博客上面其他文章的一样,无外乎拿人家名字编排一下,骂来骂去,间或加点和下三路有关的东西,写不出什么实际内容。

  笔者真不知道西译丁校长难道在西译实在找不出比LUUXUN水平高的人么?怎么说也是给所谓“最受尊敬的校长”榜上行二的西译丁祖怡校长写博客的,拿出点专业精神好不好,只会骂街是不行的,怎么老给向外漏马脚呢?这不,笔者随便翻翻就又看到一个,大家请看在《方舟子摆乌龙,怎么狗崽“你太有才了”也摆乌龙》(http://dingzuyixfu.blog.sohu.com/45672331.html)一文中如下写到:“更可恨的是一本《丁祖诒文集》就在天子脚下的文学盛殿,像文代会般活生生地首发和研讨,活生生地好评如潮,活生生地传播大千世界,活生生地把黄藤方舟子之流打成瘪三!

  骂文人是没用的,骂报纸是没用的,骂出版社也是没用的,怪就怪西译太有钱了,丁院长太有才了!”

  笔者读到这里受LUUXUN“启发”才“恍然大悟”,原来《丁祖诒文集》在文代会“活生生地首发和研讨,活生生地好评如潮,活生生地传播大千世界”首先是因为西译太有钱了。LUUXUN,就算你得意,也得拿出点专业精神来,咋尽漏马脚呢?

  丁院长,我算是服了你了!

  作者:周枫

  近来,西安翻译学院的丁祖怡可谓声名鹊起,受其影响,我忍不住看了下他们的“官方网站”,院长风采栏目里,院长论文里却收录了其它人对他的专访,下面是院长论文里的全部文章:

  《国家文化网》在京专访丁祖诒院长赴俄为申奥助威(03.07.17)
  《华商网》丁院长做客华商网谈西译招生(05.07.05)
  《网易》丁祖诒做客网易聊天室(03.07)
  著名民办教育家丁祖诒的理念与格言
  2004年,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访谈》
  2004年,创新,西译为中国民办高教领跑
  2004年《访谈》,丁祖诒华商论剑
  激情 咏叹调---唱给西译16华诞的歌
  爆炸性领域,中国民办高教(04)
  2003年,惊回首,离天三尺三《访谈》
  2003年,WTO与中国民办高教
  2003年,该对校外混居综合治理了
  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前的思考
  2002年,方应文:写意丁祖诒
——读丁祖诒发展民办高教学术报告有感
  2002年,李星:会当凌绝顶 一览众山小
——读丁祖诒“发展民办高教学术报告”有感
  2002年,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西译模式
  2002年,费秉勋:高远的鼓呼,——读丁祖诒发展民办高教学术报告有感

  2002年,苟晓泉:教育界的“震撼”
——读丁祖诒发展民办高教学术报告有感
  2002年,论中国民办高教市场
  2000年,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促进西部大开发
  2001年,高教是“三个代表”的重要实践
  1999年,再寄高考生

  读了些其中的所谓论文,让我哭笑不得。
  我又看了几篇院长“散文”,我的神哎,不看不知道,现在我不得不佩服人家丁院长的勇气。各位请看看他的这篇“散文”:民学的春天,以下是全文,连标点都没有改动,请大家欣赏。

  丁祖诒作为《中国教育电视台》1997年春节联欢晚会的特邀嘉宾,沐浴着千余名观众的由衷祝福,手捧着莘莘学子献上的束束鲜花,聆听着歌唱家付笛生奉献给民办教育拓荒者的一曲赞歌《黄土路上》,发出了来自西部黄土地上中国最大的民办高校—-西安翻译学院,争创东方哈佛的第一声呐喊。

  主持人:此时此刻,我们大家一同走进牛年的春天。在这欢乐的时刻,我们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向大家介绍一位为了千千万万个高考落榜生的第二希望工程,为了千千万万个高考落榜生家长排忧解难;为了千千万万个高考落榜生知识扶贫而抛家舍业,为了祖国的民办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教育工作者,以及他所创建的一所非同寻常的西安翻译培训学院。

  早在十年前,这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毅然辞去了他在大学的金色公职,伴随着他后来的3600个日日夜夜,一直是在一间14平方米的小办公室里渡过的。在这里他默默的为社会送走了万名大专和本科层次的毕业生。

  十年来他没花国家一分钱,白手起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终于把学院发展成为一所拥有200亩自有校园,6万多平米自有校舍和6000多名全日制住校生的一流民办高校。

  他走出了一条培养双专业复合实用型涉外人才教育模式的创新之路,大胆地对大学生实行“全日制、全住校和全封闭”的准军事化严格管理。

  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的《丁祖诒教育管理模式高层研讨会》上,他受到了吴阶平、程思远和李德生等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赞扬。

  这位驰名三泰大地的96年“十大新闻人物”,这位被海内外媒体喻为创立东方哈佛的“东方之子”,用他十年的心血,为国家积累了数以千万元的固定资产,可他自己却依然故我,两袖清风。

  今年他从遥远的黄土地上赶到了我们今天的晚会现场。
  丁祖诒:手捧这束鲜花,心里热乎乎,手上感到沉甸甸。
  热乎乎,是因为我舍弃了半生梦寐以求的国办高校教师的公职,以我的金色晚年作抵押,创办了西安翻译学院,毅然投身于中国民办高教荒凉的处女地,选择了与万万千千的高考落榜生同行。

  沉甸甸,是因为千千万万个家长希冀自己的儿女接受高等教育,即使是在民办大学拼搏成材,即使倾家荡产,这是炎黄父老的美德和厚望,我和我的同事们不能不感到肩上的重担。

  我们中国的民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人类五千年的文明史上,我们的民学曾辉煌于世界。

  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理解、呵护和支持。
  我们不仅需要有国家办的一流的清华和北大,我们更需要进入世界之林的民办的清华和北大。

  黄土地上一个即将拥有万人规模的一流民办大学正在向我们民办西安翻译学院频频招手。

  民办教育事业迎来的将是山花烂漫的春天。
  付笛生的一曲《黄土路上》歌词:
  虽然许多过去的事已不在重复
  封存心底的记忆却时常回顾
  曾有过的传说古往今来有几多
  却没忘记黄土路上
  那忍辱负重的悲歌
  真正的人,激情的泪
  汇入了长江黄河,
  东方的民族不灭的魂
  雨中考验风中颠簸,风中颠簸
  虽然许多过去的事已不在重复
  封存心底的记忆却时常回顾
  当我们再看一看血染雨洒的旅途
  一路风尘在挫折中迈开脚步
  真正的人,激情的泪
  汇入了长江黄河,
  东方的民族不灭的魂
  雨中考验风中颠簸,风中颠簸
  不败、不衰、不屈
  东方古道走来的黄皮肤

  今天,俺算长了见识,知道了什么叫散文。但我注意到该文章的发布日期为:
2005-4-1 10:44:37
,这天是西方的愚人节,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咱们“受人尊敬的”丁院长逗大家玩儿的。

  以前还怀疑他与新语丝的官司,心想是不是人家真的冤枉了他,毕竟,一个人干点事业不容易,但我看过他们的“官方网站”也就明白了。也希望支持丁院长的人都仔细看看西译的“官方网站”,学学人家的厚黑,时下在社会上混,没有这些本事是不行的。地址:http://www.xfuedu.org/newssite/yzfc/yzwj.htm

 



转:《丁祖诒文集》心得

12 05 2007年
  《丁祖诒文集》心得

  作者:官中人

  前日给老板办公室打扫卫生,无意间发现过期的报纸堆里有一本厚书,以为是本XX年鉴之类的书抽出一看,哎呀,额滴神啊,原来就是许多报刊、网站上所说的“一部含有论文、美文、致辞、访谈、评论在内的50余万言、图文并茂的文集”——《丁祖诒文集》啊。这样一部“丁祖诒‘用他的专业为文,用他的理想为文,用他矢志不渝的奋斗为文,用他的一腔热血为文’的经典之作,也可谓是书写西译这部巨著的如橡大笔,是书写民办教育这部巨著的如橡大笔。”,“可谓是中国教育史上一部破天荒的经典文献,也是一部引领中国民办高教发展航向的不可多得的巨著,是成功的民办高教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的经典之作,也是中国高等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怎么会在这里呢?对了,俺老板是陕西省政协委员,忝与丁先生同列(不在一组)。

  想起来新语丝网友中有人想拜读,有人想买来用于解忧,既然本人有幸能看到真迹,实在应该将其中的精华隆重推介给大家。本文以上及以下所有引号中内容均有出处,本人保证所有引文与原文无异。并附本人初步心得。

  先看版权页:

  “《丁祖诒文集》,主编安然,责任编辑高梅,出版发行未来出版社,地址西安市丰庆路91号,邮编710082,印刷西安新华印刷厂,电话(略),版次2006年8月第一版,2006年8月第一次印刷,开本16K,印张32.25,字数535千字,书号ISBN7-5417-3266-4/I588,(国际标准书号,绝非假冒的国际刊物),定价177.00元,(版权所有 盗版必究)。”

  再介绍内容:

  全书500页码,确实是“一部含有论文、美文、致辞、访谈、评论在内的50余万言、图文并茂的文集”,不能说每页都有丁文豪的肖像,但是说每三页中有两页就有丁大师的肖像绝不会少。令我感到新颖的是17厘米宽的页面上,切口侧5厘米没有正文,只有短短一两句话(应该是精华),其余是空白,估计是给读者写学习心得留的地方。

  借用“周大鹏,西安市文联主席,党组书记,著名的作家,评论家”在评论丁先生的大作《西班牙随笔》时的一句话:“请读者原谅我大段引摘作者的文句,因为这样做比我转述更显得明晰有力”。

  “丁祖诒其人”(序之前彩页内容,共22个●)

  “●2001年,作为中国教育界的唯一代表亲赴莫斯科。成为应邀赴莫斯科申奥助威的中国民办教育第一人”

  心得:申奥助威是什么意思?是去申奥还是去助威?

  “●2002年6月,世界五百强在西译举行专场招聘会。北京一家公司以年薪40万聘西译大三学生,全国各大媒体抢先报道,《中国青年报》头版头条作了报道,由此也引起了《北京青年报》的“好心”质疑,丁祖诒执掌法律利剑斩妖除魔,最终,胜诉在西译,此真乃丁祖诒又一惊人之绝唱。”

  心得:最近大陆股市火爆,有个叫杭萧钢构的上市公司和一个听上去来头不小的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打造了一份在安哥拉共和国的“天价”建设合同,合同价款344亿元、占该国GDP的14%、外汇储备的2/3。这个故事听过吧?杭萧钢构的老总真应该向丁祖诒好好学习,执掌法律利剑把中国证监会、诸多新闻媒体和记者告上法庭,谁让他们向冲出中国、走向非洲的中国企业伸出黑手呢?

  “●2002年7月,没有上过大学的丁祖诒,却被北京大学邀请做了“公办民办共筑中国教育辉煌”的演讲。国学大师季羡林亲切约见丁祖诒并高度评价其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地位.使他完成了中国顶尖级民办大学和中国顶尖级公办大学的历史性会晤,也是在同一年,他带领他的教授团应邀赴世界顶尖级大学——美国哈佛取经布道。”

  心得:到美国哈佛取经布道,那是比与北大会晤更高的档次。愿闻其详。

  “●丁祖诒以他在中国民学的不争地位和其巨大的人格魅力,引起了世界的关注。2004年,先后获得八项国际殊荣。此年,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一个民间机构把他们评为最受尊敬的中国大学排行榜排名第十,丁祖诒被排名为最受尊敬的中国大学校长第二名,孰料“枪打出头鸟”,竟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硬汉丁祖诒以法律的利剑,经过长达8个月的殊死搏斗,终将兴风作浪的鬼魅魍魉打得粉碎,又一次捍卫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尊严。”

  心得:建议列入小学毕业语文考试改错题。

  “●2006年5月21日,丁祖诒在京荣获中国管理科学院、中央教科所、中国科协教育专家委员会等六部门“首届全国教育管理科学人物奖”中的“卓越成就奖”。获此殊荣的还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全国八所高校校长。”

  心得:评论见(XYS20070510)。

  “●正如有人说的,丁祖诒当之无愧地居于中国当代民办教育家的王者地位,但鲜为人知的还有他才情并茂的文学家气质,条分缕析的学者风范,机智敏锐、幽默风趣的外交家风采,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的政治家气魄,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改革家胆略。”

  “●丁祖诒,这个不平凡的名字,西安翻译学院,这个不一般的学校,是因为丁祖诒的不平凡才有了西译的不一般,还是因为西译的不一般才有了丁祖诒的不平凡。西译已成为了丁祖诒的象征。丁祖诒已成为西译的灵魂。”

  心得:完全赞同最后一句话。不过仍建议列入小学毕业语文考试改错题。

  “●丁祖诒,一个创造神话的人、一个神秘的人、一个神奇的人,一个不可思议的人,在大洋彼岸,在五大洲让人震惊。他已成为一个标志、一个时代的标志,他对中国民办教育的贡献终将载入中华民学的史册。”

  然后是著名评论家、陕西省文联副主席肖云儒的序。

  第3页至第80页,美文篇:《低头无心亦凌云》、《西行申奥漫记》、《希望在延伸……》、《十周年校庆抒怀》、《由“下岗”所想起的……》、《阳光下的闹剧》(简介:“20世纪90年代末期,终南山下一夜之间竟冒出一个“焦点”人物。他以“神医”自居,非法行医,招摇过市,且有大红大紫之势,此人便是胡万林。位于终南山脚下的西安翻译学院深受其害,院长丁祖诒为了校园的环境,为了孩子们的利益,在陕西是和“神医”大骗胡万林叫板的第一人。”)、《笑洒西译》、《西译的动力
民学的丰碑》、《足迹》、《西班牙随笔》。其中第54页以后是各位文学大师对《西班牙随笔》的评论。

  这些美文网上都可查到。

  第83页至第171页,论文篇:《论中国民办大学的态势》、《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促进西部大开发》、《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是中国对人类科技进步与和平的贡献》、《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民办高教历史航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探索社会力量办学新路》、《创造机遇
迎接挑战》、《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西译模式》、《论加入WTO后的中国民办高教》、《对高校周围“热”环境的“冷”思考》、《民办独立本科院校亟待重新审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前的思考》

  个人认为这些文章中有些还有点实质性内容。有些看标题就知道文风和内容了。

  第175页至282页,致辞篇:《公办民办共筑教育辉煌》等25篇,可在网上查到,不再罗列。

  第285页至第438页,访谈篇:《激情勇士丁祖诒》等13篇,可上网查阅。

  第441至第500页,评论篇:《为民办高教鼓与呼》等5篇。

  这5篇文章的稿费可不能给丁著者,都是别人评论丁标志的文章。

  精彩片断一:

  第67页一幅小照片,说明为“丁祖诒与外交部长孔泉友好握手”。

  心得:

  出于好奇,我登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网站中的历任外交部长为:周恩来、陈毅、姬鹏飞、乔冠华、黄华、吴学谦、钱其琛、唐家璇、李肇星。现任外交部长是杨洁篪。

  不过我不说“丁祖诒与外交部长孔泉友好握手”是子虚乌有。因为假如我这样说的话,丁院长和西译很可能会把我以及新语丝告上关中的某法院。而关中的某些法院将会支持原告的下列理由,按照这些法院以及另外一些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那样,判决我支付赔偿:1、外交部存在、孔泉存在,因此外交部长孔泉存在,因此“丁祖诒与外交部长孔泉友好握手”不是子虚乌有。2、在网上收集的材料没有到有关网站和原告等处核实,无法证明其内容的真实性。3、《丁祖诒文集》的内容不是原告提供。

  精彩片断二:

  第245页:

  “盛夏的果实
  ——在八项国际荣誉颁发盛典上的答谢辞

  ●2004年6月5日,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参众两院、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英联邦教育联合委员会、加拿大皇家独立教育评估委员会、美国哈佛大学哈佛商学院等机构在对西安翻译学院进行考察、评估后,分别授予丁祖诒院长“杰出管理大师”“首家最值得研究的中国民办大学”“中国大陆最佳民办大学”“美国加州荣誉市民”“美国加州杰出贡献人士”“美国加州蒙特利公园市荣誉市民”“非英语国家终身教育成就奖”“最受美国高校尊敬的中国民办大学校长”八项国际殊荣。世界为中国喝彩,世界为西译喝彩,世界为为中国赢得尊严和荣耀的教育家丁祖诒喝彩!

  尊敬的联合国前副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会长金永健大使,
  尊敬的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全国政协侨务委员会张伟超大使,
  尊敬的中国外交部翻译室主任任小萍参赞,
  尊敬的陕西省外办涉外管理处贾明德处长, 
  ”(下略)

  心得:我孤陋寡闻,不知道“大使”和“参赞”是什么样尊贵的头衔,为什么在各种场合下都能戴在别人头上。

  精彩片断三:

  第263页一幅小照片,丁院长与一人握手。照片说明“美国驻华大使金大友赠礼”。

  心得:第262页是“尊敬的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主任金大友(Darell
Janks)先生”。不说什么,理由同前。

  精彩片断:第266页:

  “2005年10月30日“西译之夜”晚会转回学院主场,丁院长面对几万西译学子怀着满腔激情地上台连续问了“七问”!!每一问都与现场学子共鸣,每一问都引起暴风雨般的掌声和欢呼声!”

  是哪“七问”呢?Look and listen here!原来是——

  “什么叫一流?什么叫风靡?什么叫震撼?什么叫盗版?什么叫原声?Look
and listen here!什么叫享受?什么叫沸腾?”

  心得:何等的气魄!试着共鸣一下。

  (本人声明:文责自负,欢迎转发)

  转两篇网上查到的文章:

  每日专栏
  [红楼梦遗]清客相公们
  2007-05-03 12:34:45  
来源:南方都市报   

  王小山专栏
  却说贾府盖好了大观园,贾政带领着子侄清客相公们走了半圈,试着让贾宝玉给各处匾额起些名头,撰些联语。宝玉便卖弄起来,无论他怎么拟写,清客们都是“轰然叫好”。他说点什么,清客会评道:“是极,妙极!二世兄天分高,才情远,不似我们读腐了书的。”

  贾宝玉原是有些才情的,但围着贾政的清客相公们想来不至于像没见过世面的人。他们之所以叫好,原因不是为宝玉的文字真好,应该还是因为他是贾政的儿子。

  为宝玉的文字叫好毕竟还说得过去,他的文字大抵不坏,现在的清客们可就不管这些了。西安有个叫丁祖诒的,据说是一家民办大学的校长。其人如何不知道,其文字之惨不忍睹是读过高中的人都看得出来的。比如这样的话就出自这位校长的文章:50万平方公里才4300多万人口的西班牙,只不过比陕西省稍大些。我怎么都想不通,只要继承中世纪古罗马角斗士斯巴达克斯的血统,就也曾向世界发出“日不落帝国”的震撼。(请中学生朋友们领会其意思,并改成正确的汉语。)

  这位丁校长出了文集了,这并不邪门,邪门的是在文集发行的座谈会上,很多作家真把自己当清客了。著名诗人雷抒雁甚至说:“我读他这本书,我不是当作散文、文学甚至是文集去读,我把它当作《论语》去读。”而在丁校长负责的那个学校的网站上,列有其他部分人的评论标题如下:张同吾:给潜在的精英一个平台。阎纲:兴学者仁,仁得寿。蒋巍:仁人志士丁祖诒。曾镇南:一部实践教育家的文集,一场教育革命的风暴。丁校长如果像宝玉,还残存点自知之明,总应该——羞愧一下吧?

  2005年度十大厚脸皮名人排行榜
  NO.2 丁祖诒 脸厚指数:★★★★★
  怎么你没听过这个名字?不会把,看看下面这些头衔:
  全国性
  一、中央电视台推出的“东方之子”
  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三、中国教育家协会推出的“中国杰出民办教育家之首”
  四、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特聘的“荣誉教授”
  五、中国青年报社评选出全国唯一的“中国民办高教终身成就奖”

  六、国家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所特聘的“终身研究员”
  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聘的“终身研究员”
  八、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推出的“中国十大民营科技实业家之首”

  九、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推出的“中国民办学校特殊贡献奖之首”

  十、香港文汇报推出的“华人百杰之首”
  十一、中国国情调查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西部大开发十大杰出人物之首”

  十二、中国记协评出的“中华全国十大新闻人物”
  十三、荣获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12届国际和平周活动的“特殊贡献奖”

  国际性
  一、日本NHK国家电视台推出的“亚洲名人”
  二、哈佛大学哈佛商学院授予的“哈佛杰出管理大师”证书
  三、美国加州议会参议院授予的“美国加洲荣誉州市民”证书
  四、美国加州议会众议院授予的“美国加州杰出贡献人士”证书
  五、美国加州议会授予的“美国加州杰出人士”铜牌
  六、美国蒙特利公园市政府授予的“荣誉市民”证书
  七、美国50州教育联盟授予的“最受美国高等院校尊敬的中国民办大学校长”证书

  八、英联邦教育联合委员会授予的“非英语国家终身教育成就奖”证书

  九、英联邦教育联合委员会授予的象征皇室荣誉的“纯金玫瑰国花奖”

  十、美国五十洲高等教育联盟中国大学校长排行榜,西安翻译学院排“第十名”

  十一、2004年度最受尊敬的大学校长评选丁院长排“第二名”

  怎么样该认识了吧,没把你吓到吧?不用怕,这只是西安翻译学院院长把自己的头衔不管三七二十一专门做成个版面放在学校主页上的东东,当然有关其人的各类宣传还有很多这些虎皮大旗,不过多是唬人的,没几样是真有价值的。国内的奖项造假大家有目共睹。我的一位同事只不过公开发表了一篇科技文章,没几天各类机构就陆续来了不下十件信函,内容大同小异,都是只要你出多少多少钱,就可以上什么什么名人库。不过这位丁院长排行大多是“…..之首”,看来出的钱也是最多才行,当然也可能是丁院长托姓氏笔画只有两画的福,不小心排在了首位。国外当然更要认钱,摘录几句‘所谓“美国加州荣誉州市民”、“美国加州杰出贡献人士荣誉证”、“美国加洲杰出人士”、“蒙特利公园市荣誉市民”等项奖含金量等于零,在美国,颁发“荣誉市民”是地方政府的常规工作,政府事先不会做任何调查,只要有人向州政府、市政府申请,政府就都颁予。发抡功早就掌握了这一套把戏,其教主所获得的“荣誉市民”称号要比丁院长多得多’,花多少钱偶就不知道罗。那个英联邦教育联合委员会也是个国内从没听说过的东东组织,但你不花钱,他大概不会追着给你发证书吧,他开善堂的啊?偶就觉得偶家隔

  壁牛大婶办的外国语幼儿园世界一流,你怎么不不来发个奖?什么“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授予的两项荣誉,纯属造假,证据确凿,网上有很多报道评论,不在赘述。不过看着那两张蹩脚英语的假证书,还是要可怜西安翻译学院的那几万名学生,你们就是在这样的水平下学习,一年7、8千学费就这样被这位校长骗去买荣誉了?西安翻译学院也不是第一次造假新闻了,两年前就炒出过什么一个什么奶厂年薪40万预定它一个大三的女生的新闻,举国哗然。不知道记者去跟踪了没有,那个什么厂和什么大三女生现在的结果是什么。

  这个丁院长,从一个中学老师变成了个几万人的民办大学校长也算有头脑,怎么钱捞足了,荣誉嫌少了?拼了命地往自己脸上贴金,他XX的,不是有虚荣心上瘾的变态倾向,就真正是脸皮厚得前无古人,前无古人呐!

  世风日下,中国教育万万不能毁在这类人手上!
 



帮助西安翻译学院上层次(五篇)

12 05 2007年
  西安翻译学院的学生需要独立思考的能力

  作者:myw

  由于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招聘人才,编辑部主任马先生竟然定下规矩,西安翻译学院的不要。我非常奇怪,这算什么规矩?编辑部对于学校出身向来并不在意,只注重真才实学。所以,我们的优秀编辑大多出自普通院校。马的答案是:这所学校的学生都被洗脑了,不适合我们这种需要独立思考的工作岗位。

  大概14年前,我在古城西安念大学,当时就知道有这么一所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那时候还没有这么火。陆续有认识的人也就读于那所学校,知道该校校长丁先生的确不凡,把学校搞那么大,心生敬畏。这几年,由于对新语丝的长期关注,也经常看到有关的新闻。最近半年来,看了丁院长的博客,以及官司的进展,让我不得不对马主任的决定表示支持了。一所大学,尤其是把目标定格为东方哈佛的大学,如果在这样一种非理性的状态下发展,是没有可能变成哈佛的。创业校长的威望,真的不需要靠这种个人崇拜式的洗脑来取得,我觉得丁校长作的有点过了头。也许能够成就一个人,但对于交出昂贵学费,希望有所收获的学生来说,真的很糟糕。

  丁校长文集我看了几篇。自娱自乐出版了,也就罢了,这年头出本书很容易。非要炒作成如此高度,实在没有必要。那几个硬伤,还被重新解释,真是越描越黑。不提硬伤,一般行文都很不像话,丁校长中文底子实在不行,真的没必要写文集。人都有长处,都有短处,丁校长您办学办成产业,成功是明摆着的,尽管我对其教育理念不敢苟同,但是不能抹杀其显而易见的个人事业成功。这是丁的长处,何必要拿自己的短处去与那些只知道在新语丝写些无关生意痛痒的臭书生们一争短长呢?一般看客大都是很明白的,最不济他们查查字典也知道红杏出墙和万马齐喑的意思。把媒体告倒了,也罢,谁让您会打官司呢,但是把所有的中文字典都要整臭,就不容易了啊。难道接下来还要由西译花钱出版一本丁氏中文词典?

  从技术的角度看,丁校长应该聘请一个高明的公关公司,要舍得花钱,不要让现在的几个身边的帮手耽误了,他们的水平实在太低了,从最近一篇反击“红杏出墙”的文章看,其作者的素质低得令人吃惊。成功人士也要依靠成功的高素质的团队。

  成功的人也许不容易听进去那些逆耳的话,丁校长大致也过了耳顺知天命的年纪,多从批评声中汲取正确的因素是很重要的。

关于西安翻译学院自1999年以来发表的文章

  feixd

  从“中国学术期刊网”上查得:

  1.自1999年以来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总数为13503660篇;
  2.文章作者单位为“西安翻译学院”(不一定是第一作者单位)的文章总数为26篇;

  3.文章作者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不一定是第一作者单位)的文章总数为46467篇;

  4.文章作者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不一定是第一作者单位)的文章总数为8646篇;

  5.文章作者单位为“西安市实验小学”(不一定是第一作者单位)的文章总数为46篇;

附:
文章作者单位为“西安翻译学院”(不一定是第一作者单位)的文章目录

1 浅谈反倾销对我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胡蓉 内蒙古煤炭经济
2007/02
2 浅浅的蜘蛛侠 董晨晨 少年文艺(南京) 2006/10
3 高职学生的就业特点及就业指导措施 郑军 中国大学生就业
2006/15
4 关于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王水泉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S2
5 浅谈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郑荣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S2
6 民办教育亟待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 杨怡凡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S2
7 西北高教管理研究会第17次年会综述 王水泉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S2
8 西班牙随笔 丁祖诒 延河文学月刊 2006/02
9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主权的挑战 王为朋 甘肃农业 2006/01
10 浅议高等学校的管理 王小惠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S1
11 论素质教育与教学管理模式创新 李虹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S1
12 西北高教管理研究会第十六次学术年会论文综述 王水泉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S1
13 浅析英语习语、谚语、典故与西方文化 林瑞娟 甘肃科技纵横
2005/06
14 柳菊 杨斌 语文天地 2005/10
15 试论柳宗元山水游记 李一真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01
16 民办教育:问题思考与利好因素 丁祖诒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
2005/02
17 民营企业人力资源问题剖析及对策 孙飞 天府新论 2004/S1
18 怀念铜 刘卫东 散文诗 2004/24
19 西北高教管理研究会第十五次学术年会论文综述 王水泉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S1
20 对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与探索 王水泉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S1
21 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胡一飞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2003/09
22
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丁祖诒撰文——中国民办高教是“三个代表”的重要实践
丁祖诒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 2002/Z2
23 民办高校在“三个代表”实践中求腾飞 丁祖诒 瞭望 2002/34
24 民办高校——中国高等教育的新活力 丁祖诒 人民论坛 2001/10
25 发展民办高等教育 促进西部大开发 丁祖诒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1/01
26 众说纷纭议立法——来自民办高校校长的思考与建议 张广义
教育发展研究 2001/07

  提醒丁祖诒:得意之余,别忘了把马脚藏好

  作者:酷爱星辰

  “西译案”丁祖诒和西译胜诉,从丁的博客上看他实在是得意的很,且不说上面不顾“最受尊敬的校长”的名声文中脏字连连,就是在其得意洋洋的评论新语丝上的文章之余也一不小心漏出些许马脚。请诸位看其博客上署名阿至的《陶世龙,学好法律再来丢人现眼》(http://dingzuyixfu.blog.sohu.com/45461688.html)一文中对于陶文评价(蓝字):“方舟子放了个‘排名消息乃自费广告’的屁,媒体又跟着放‘自费广告’的屁;方舟子最终诽谤西译到《洛杉矶时报》打了个自费广告再出口转内销造假欺骗,媒体也就一窝蜂地叫嚣西译‘造假欺骗’”,以及在下一段的评论中(蓝字)却又说“从来是‘是否自费广告’和‘谁打的自费广告’之争!即使是排名机构打的‘自费广告’,只要不是西译‘打自费广告造假’,不论是‘广告’和‘新闻’,就都不存在‘虚假’之嫌,‘广告’不一定是假的,‘新闻’也不一定是真的,陶方之流纠缠与广告与新闻,不但无聊,而且无耻”。从这些带着脏字的文字中,还是可以看出丁自己并不否认《洛杉矶时报》等的那个排名就是一则自费广告,只不过不肯承认是西译自己打的自费广告罢了。

挑挑西安翻译学院主页的毛病

作者:一外劳

  近日,西安翻译学院真是好事连连,丁牛皮出了文集,诉方舟子和北京某报侵犯名誉案胜诉。我出于好奇,google到了西安翻译学院的主页
(http://www.xfuedu.org/).
  首先,这主页的网址就让我感到奇怪。这么著名的学校怎么会是.org呢?把“edu”
replace “org” 不就得了么?
  第二,主页台头位置“西安翻译学院”校名下的英文译名是“Xi’an
FanYi
University”。既然“西安”是“Xi’an”,那么“翻译”就应该是“Fanyi”而不是“FanYi”。这该不会是丁牛人自定的吧?手下的人想该也不敢。

  第三,接着搞笑的是,在主页的底部copyright处,校名又成了“Xi’an
FANYI University”。怎么又变成了“FANYI”?搞不懂。
  唉,有关丁牛人匪夷所思的事多了去了,哪能都搞懂。

《洛三机四报》最新消息:中国最恶心大学及校长排行

  作者:雨后彩虹

  《洛三机四报》5月11日首届中国最恶心大学及校长由美国无事州高等教育联盟(全美高等教育联盟)进行问卷调查产生。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j8万份,收回有效问卷j8万份。本次活动是国际社会首次对中国高等院校及校长的恶心程度进行的一次测评。中国翻n大学包揽前10名(n=1~10),列第一位的西安翻一学院在校学生4万名,是中国最大的死立(注:原文为“立死”)大学。

  中国最恶心大学排行榜(前10位):

  1 西安翻一学院
  2 西安翻八学院
  3 西安翻三学院
  4 西安翻二学院
  5 西安翻九学院
  6 西安翻七学院
  7 西安翻四学院
  8 西安翻六学院
  9 西安翻十学院
  10 西安翻五学院

  中国最恶心大学校长排行榜(前10位):

  1 丁祖一 西安翻一学院校长
  2 丁祖三 西安翻三学院校长
  3 丁祖八 西安翻八学院校长
  4 丁祖五 西安翻五学院校长
  5 丁祖六 西安翻六学院校长
  6 丁祖九 西安翻九学院校长
  7 丁祖七 西安翻七学院校长
  8 丁祖十 西安翻十学院校长
  9 丁祖四 西安翻四学院校长
  10 丁祖二 西安翻二学院校长
 



网人评西安丁氏中级法院的判决(四篇)

10 05 2007年
  法律象面团

  云无心以出岫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u/4a7eba11010008ev

  川大邱小庆的那个名誉权官司,邱赢了;八卦宇宙论的那个名誉权官司,方舟子输了;西译的那个名誉权官司,“中国第二受尊敬的校长”赢了;武汉肖准院士的那个名誉权官司,方舟子还是输了。对于法律,我当然是门外汉,看那些法院判决,总是头晕脑涨。后来看过一个法律界人士说,其实邱的那个官司法院的职业水平还是挺高的。我等外行(还懒得仔细研读),只是觉得法院说得振振有词,一副明镜高悬的样子。不过又想,如果要把判决颠倒过来,是不是只要把那些句子稍微改一下,依然还是振振有词呢?

  官司过去了,支持原告的(这几个案子都是原告赢了)好像也没有多么得意非凡;支持被告的还依然支持被告。旁观的人或许本来对这案子也不关注,只是看看热闹而已。其实官司无论输赢,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实情的原委对于原告总是不利的。但是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输了官司仿佛在相关的事情上就错了,而赢了官司似乎也就找回了面子,或许也就是原告非要对簿公堂的原因。不过,在这几起案子中,即便是只看判决书,也还是能看出官司的输赢不在于双方的是非,而在于是非之外的种种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东西。就像西译的那个案子,即使是西译最坚定的支持者,或者反对方舟子最起劲的旁观者,好像也没有人怀疑那个“五十州教育联盟”的虚伪性和那篇报道的广告性质,我想法官也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吧。但是法庭的的确确可以以被告提供的证明未经认证而不采用。我想,即便是那份材料进行了法院需要的认证,法院是不是也同样能找出别的理由判决原告赢呢?就像武汉的法院,独辟蹊径地定义“国际期刊”,从而判定方的批评失实一样。

  记得以前看报纸,经常说“公检法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就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公检法首先保护的不是公正呢?如果经济建设和公正发生了冲突,是不是公检法就要牺牲公正呢?虽然说这几个案子中,原告也不见得就代表着“经济建设”的社会需要,但对于当地的政府以及政府人员来说,比被告重要是肯定的。像名誉权这样的官司,法律本身就像一个面团,怎么揉全看法官的手(尽管,或许,法官的大脑也控制不了自己揉面的手)。方舟子输了官司,顶多是网上一帮人嘲讽痛骂一气;要是原告输了官司,可就有盘根错节的利害关系了。所以,对于方所卷入的那些名誉权官司,方赢的机会实在不大。

  即便是输定的官司,在法官巧手揉面之下,强势的一方同样可以“不赢而赢”。像当年崔永元告减肥产品公司侵权的那个案子,实在是很简单的案例,被告也没有什么赢的希望。法官同样可以拖上几个销售旺季,等到厂家赚到数钱手抽筋,公众对案子关注逐渐消退之后,再不痛不痒地作出“公正判决”,让厂家拿出九牛一毛作为普通人眼中的
“巨额赔偿”了事。难怪崔永元无奈地说:这样的判决,实在是鼓励类似的侵权!(记不起原话了,大意如此)。

这件怪事不寻常

作者:双笑生的根据地
http://xiaosxiaos.blog.sohu.com/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咬狗不是新闻,所以今天我看到这篇文章自然也不会大吃一惊。4月26日的《三秦都市报》在A18版刊登了一篇专题——《为了中国民办教育的一席之地——西译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终审胜诉》。

  我是强忍住才看完这篇文章的,为的就是不让自己吐出来。当网上流行“做人不要太XX”时,我总想加一句“做人不要太西译”。

  这场风波闹了快两三年了,西译至今不承认《洛杉矶时报》的那篇文章是自费广告,始终坚定地声称“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确实存在。依旧还认为丁院长“最受尊敬”,坚持不懈地死皮赖脸的维护所谓自己和十万学子的尊严——拜托,救救孩子。

  我总想把丁祖诒推向一个神坛——中国四大骗。让“最受尊敬”的丁院长和牟其中、陈水扁、李老师一起谈经论道。丁院长很聪明,对他的智商我很佩服。当国内的策划界还在中国本土的媒体上玩弄自我封爵时,丁院长已经会开国际玩笑了。一个神秘的人物成立了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唯一的事迹就为丁院长封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头衔,这位在中国本来都很受非议的人物实践了东边不亮西边亮,在大洋彼岸“最受尊敬”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回还是洋鬼,也许只是披着洋皮的鬼。

  我曾认识一位高人很得丁院长的真传,自己注册了一个“法国XXXXXXX”,然后由这个组织为自己的企业颁发了一个“亚洲最佳XX奖”,从此拥有了一项可观的吹嘘的资本。但这位显然青出于蓝胜于蓝,走得比丁院长更远,不但给自己颁奖,还利用这个组织给某同行颁了一回奖。丁院长最多是自娱自乐,而这位已经开始打造颁奖产业了。

  当然也有学得不好的二把刀,张锦力老师就是一位。张老师策划了一个藏秘排油,也照搬地成立了一个亚洲藏茶医学保健研究所。但是百密一疏,张老师在该机构注册人一栏里悔不该地填上了自己的名字,结果被抓住了把柄。这就是为什么张锦力老师最多只是中国十大策划人,而丁院长始终“最受尊敬”了。

  回头谈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可以说是喜欢借个鼻子就上脸,还大言不惭地叫嚣:为什么西安媒体对此次事件都保持了高度的缄默。拜托,你怎么不想想,为什么没有媒体站出来为你们的正义摇旗呐喊?丁院长虽然公关能力高,但毕竟不是省委宣传部,你不为陕西媒体的脸面考虑,好歹也要为丁院长的钱袋考虑一下。

  本文作者为了证明自身的正义,还翻起了方舟子的旧账,竭尽全力要把方舟子抹黑成一个“打假骗子”。颇有革命小将之遗风。看到这里,我都替作者惋惜,爹妈没早生几年,要不然在文革当中估计也能混进梁效当小螃蟹。

  最搞笑的是,本文作者的署名竟然是“郑义”,也难为他还知道要保留一层遮羞布,没有打着“正义”的旗号耍流氓,在此我倒想认真地问一句:您的这种“郑义”几分钱一斤?

恬不知耻也与暴跳如雷是孪生

你太有才了
http://ltycl.blog.sohu.com/

  初到教育圈走走,看到一个比较奇怪的现象,就是丁祖诒博客文章标题在教育人士的目录中占的比重很大。知道丁祖诒和他的西安翻译学院应该是在上个世纪了,源于该校为了多抢生源,就采取给回扣雇佣招生串串游走于校园诋毁其他学校抬高自己等手段,提高了知名度但是却没有美誉度。而今又把创建所谓的东方哈佛说成是中国人的使命,这种自命不凡真是太有才了。

  哈佛是什么类型的学院你西安翻译学院是什么类型的,当提出一个口号时应该先想想,两个学院的学科是有天壤之别,更为重要的是你是在打造什么品牌,是在为哈佛做嫁衣。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哈佛笑了,十亿中国人都在努力办东方的哈佛,那我现有的哈佛这厢有礼了!

  新闻是天天有,西安翻译学院在一夜之间居然成为全国十大名校之一,真实贻笑大方了,猴子怎么包装也成不了人啊,当有人提出怀疑并且剥去其伪装时,就捅马蜂窝了,丁祖诒也就不再装君子了,他的blog中流氓语言如潮,可谓恼羞成怒了,恨不得食起肉寝其皮了,打我西译怎么打七寸,踩脚怎么踩痛脚,你也太不上道了。

  沐猴而冠,所以花钱买来书号出文集,自吹自擂不说,还不惜血本请了许多当今的过气文人帮忙唱赞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即使昧了良心也得歌功颂德了,<<文集>>似乎开创了文坛新时代。诺贝尔文学奖估计没有希望,因为烧香没有庙门,并且人家不吃俺这一套,那就拿茅盾文学奖吧。事实上丁应该将博客的文章出版,将国骂京骂发扬光大。不过量他也不敢,并且花再多的银子也没有哪家出版社敢接招。尽管徐美女也出版了博客文集,但是丁不敢。

  敬告欺骗世人和枉法裁判者

  surf131

  “不过,还是西安翻译学院和丁校长牛!虽然我等一介草民有着不同意见,但是他们的确分别是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和大学校长!”

  呵呵,这话还没有说到要害。应该说,“他们的确分别是”由某些法院判定的“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和大学校长”,跟事实如何没有关系。

  从那案件的终审判决书中可以获知,那法院甚至都没有搞准确“美国五十州XXXX”的英文名字,也没有对那个组织那个“奖”的来龙去脉有任何评价,就认定其发布的关于那学校和校长的言论“并非广告”,判“获奖者”名誉被侵权,甚为滑稽。须知在这个事件中那颁奖的“XXXX”的名誉更受“侵犯”,还有另外同时上榜的学校和校长也会有被“侵犯”问题,人家到现在都不吭气,只有一个法院当地的西翻对判决书弹冠相庆,这难道不说明这些事实上的当事人对这个“名誉”视若罔闻,对西翻这样“法院认定”的“名校名校长”不屑一顾?要知道法院和西翻很为这个“XXXX”的组织的名誉作出了贡献了,而且这个“奖”似乎是该组织见诸报端的唯一活动,外界评价关乎其前途和性命。西翻这边翻了天,这个“XXXX”却连招呼都不出来打一个,不正好印证了其“子虚乌有”的特征?

  欺骗世人和枉法裁判者,若打算永远堵住所有人的嘴巴,此案可鉴。 

 



网人评西安丁氏中级法院的判决(两篇)

10 05 2007年
法律语言与事实和情理之间的差距
——兼议“西译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终审胜诉”的后遗症

陶世龙

   
西安翻译学院及其院长丁祖诒与北京科技报及其作者方舟子之间的讼案持续很久。2007年4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2006年11月1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作出了北京科技报及方舟子败诉,向原告道歉赔款的终审判决。可能由于判决书体例的限制
,那文字读起来很吃力,加之很长,未能卒读。

   
后见陕西日报5月2日发出署名为”郑义”的文章《为了中国民办教育一席之地——西译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终审胜诉》,比较简明,且对事件的始末及有关背景有系统的介绍
,从而得知,此次官司,并非仅是两造之争,矛头乃是针对众多媒体,据称牵涉到几百家。文章说:

   
“长期以来,记者享有’无冕之王’之称。然而,不知从何时起,’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屡禁不绝,使人们唯恐避之不及,少数记者为了追求眼球效应,在新闻采写中背离事实,耸人听闻,任意炒作,少数记者动辄以公正的化身自居,不搞实地采访,不作周密调查,靠一支’生花妙笔’,先入为主,捕风捉影;更有甚者,极少数记者以手中的报道权为寻租手段,拿了人家钱财,就替人家评功摆好,稍有招待不周,则竭尽泄私愤、’吓唬人’之能事。这些记者虽是少数,却属’害群之马
’。”

   
应该说郑义讲的这些情况都有存在,
甚至可能相当严重。但也必须看到,事情还有另一面,记者忠于职守,如实写了报道,揭露了问题。却被当事人压制,不许发表;或有发表的,便对记者个人以及媒体,采取各种手段纠缠不休;《中国农民调查》一书作者陈桂棣和吴春桃被告上法庭,就是海内外瞩目的一例。他俩说,记者成为被告的故事屡见不鲜。一旦成为被告就会败诉,因为中国没有新闻法,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陈桂棣和吴春桃谈为何记者吃官司容易败诉)在各种腐败行为猖獗的今天,这一面是决不可忽略的,否则真是会万马齐喑,盖子被捂住,问题揭不出来了。

   
而如何判定记者的是与非?关键在于他写的是不是事实。即如本案,关键在是否真有个《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和《洛杉矶时报》刊登的排名结果是否为广告?从判决书和郑义的文章来看,都不能说事实已完全清楚。所以2007年5月8日科学时报发表的赵鹰的文章《西安翻译学院名誉侵权案胜诉》会提出:“4月16日,就“西安翻译学院(简称西译)诉北京某报和方舟子侵犯名誉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裁定的终审判决——西译胜诉——给这个名誉侵权案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有关此事的争论却没有尘埃落定。”

   
因为法院仅能以“两上诉人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美国《洛杉矶时报》上的文章是自费广告,故其该报道内容失实。”作为依据,而对两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何以不充分而无效,法院也没有拿出经过调查研究得到的结果来否定,留下了争议的空间。

   
赵鹰举出署名为明的文章为例,《洛杉矶时报》报每一条新闻都清清楚楚地标明是哪个记者的报道。如果认为排名是《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那就应该有记者的署名,实际却没有。

   
类似的疑问还有,如“一、在美国加州州务卿办公室注册的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是间商业公司,该公司还有一个别名,在给西安翻译学院和丁祖诒颁发奖状时使用的名称均为
USA Fifty S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二、Fiftystate
不是个英文单词,Fifty Sate
也许有其他意义,但绝对不是“五十州”。(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乃“子虚乌有”/田牛
- 顶顶博客) 等等。

   
终审判决说,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均称《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子虚乌有,不能成立。是根据他们分别在一、二审庭审及所提交的证据中承认和证明《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2004年5月26日注册成立的公司,与其所称“子虚乌有”相矛盾。”

   
如仅就其文字而言,法官是可以这样说。但如究其实质,那么按西安翻译学院网站院长殊荣的“国际性殊荣”中列出的介绍:“2004年5月,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授予“最受尊敬的中国民办大学校长”。将《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理解为美国50个州的高等教育组织的联合,应该有相应的执事人员、办公地点,各州也应有它的分支机构,西安翻译学院或法院都没有公示这方面的材料,有人认为这个联盟实际上不存在,无可非议。

   
我还注意到法官的判决书只说了方是民等一、二审庭审及所提交的证据中与其所称“子虚乌有”有矛盾,并未涉及到教育部新闻发言人2004年12月10日说的话,而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这些话对本案来说很重要,因为他明确说出:“据了解,《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刊登的一则自费广告。所谓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根本没有这样的一个组织。该报对中方有关人士表示,广告只是一则付费广告,绝非新闻报道。如果有人利用《洛杉矶时报》进行歪曲宣传,该报将采取法律行动追究责任。”。

    
而且正是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讲话以后,西安翻译学院成大学十强《洛杉矶时报》称是付费广告
才更为广泛的传播,许多著名媒体都转发了*。两年多了,一直在网上,
现在仍在仍可随时查到。

   
在扬子晚报网>>专题>>西译风采>>策马亮剑)胜诉在西译(二、腰斩唐勇的尘埃落定)(05.06.14)
中说是唐勇的文章《”西安翻译学院”排名全国第十﹖》(2004年12月2日发表在《西部发展报》),“导致国家教育管理部门也认为美国50州教育联盟机构是子虚乌有,对原告评价降低”。这篇文章看得出是西安翻译学院的人提供的。在事实上也作了承认。  

   
能够说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的讲话和媒体所作的传播,是无中生有、无端责难吗?显然不能,因为在美国或加拿大,注册一个非赢利组织,并不管你实际情况如何,譬如加拿大有十个省,我要注册一个《加拿大十省高等教育联盟》,只要没有人使用过,就可以登记上的。因此,如按通常的理解,特别是比照中国的情况,认为这个组织实际上不存在,是合乎情理的。不过这个《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你要说它不存在,确实又有人登记,有案可查,所以法官判你不该说它是“子虚乌有”,也有他的道理。在这里,法官的用语与事实和情理之间,存在着差距。

   
因此纵然可以就语言文字的记录来判决,
也许作为法官只能按文字记录来处理,但这个《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在哪里?还有是不是自费广告的问题,在公众心中,仍然是个疑团。而如以为一纸判决就可以使西安翻译学院及其院长获得声誉,并可因此而指责“我们不少媒体甚至是权威媒体的大腕记者,表现出超级的弱智和超强的无赖。”只怕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复从陕西日报发表的《为了中国民办教育一席之地——西译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终审胜诉》一文得知,西安翻译学院丁院长说:“前一阶段围绕着西安翻译学院的美国排名,不少媒体并未遵循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而是人云亦云地跟风对西安翻译学院进行了大量负面的、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诋毁,甚至是恶意的攻击,其所作所为已构成对西安翻译学院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对此,西安翻译学院正陆续诉诸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按这个说法,还有不少官司要打下去,作为媒体,它也有它自身的权益。而如说这就是为了民办教育在整个中国高等教育领域中的那“一席之地”,实在不敢苟同。语云:桃李无言,下自成蹊。一所民办学校,果真办得好,自会得到社会认同和尊重。就我所知,还没见到有那一所学校的声誉是靠打官司打出来的。

   
本来对民办教育也就是私人办学应该支持,美国很多著名的大学是私立的;中国先前的南开大学,也是一个出色的代表。对于民办教育不应该轻视而是应该同情,先父遗诗中有:“讲学从来重自由,私立官办孰为优?廿年苦志难中辍,炉灶何妨再起头。”之句,就是为赞扬钱穆致力于私人办学而作的。(陶元珍:读钱宾四先生海滨闲居诗率成奉慰四首)但对西安翻译学院院长现在这种作为,则实在不敢恭维了。

   
我注意到,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出来后,除了在西安翻译学院及与它有关的网站上,他们自己的一些人,为之叫好者寥寥无几,一些与方舟子有过节的媒体和个人,大多保持沉默,个别人忍不住幸灾乐祸,但又常把西安翻译学院及其院长也带上骂几句,很能反映出这个判决对西安翻译学院及其院长所产生效果并不是正面的。

   
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只要不是“超级的弱智”都能看到,这个判决,无论主观意图如何,客观上只能使本来对揭露社会丑恶现象已感到困难重重的媒体,更加困难;本来就担着风险的记者,更要噤声。

   
因此,这个判决于私于公都带来了后遗症。如果以为就是事件的终结,我看未必,赵鹰的文章能在科学时报发出,就是一种回答。

2007年5月9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

*
报道教育部新闻发言人2004年12月10日讲话的新闻(这里是一小部分)

教育部称西安翻译学院排行中国大学第十为广告新浪网2004年12月10日13: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教育部:西安翻译学院大学排名是付费广告
[11日20:51]人民网>>时政>>部委行动来源:中国青年报

“西安翻译学院中国大学排名第十”系自费广告_TOM新闻
2004年12月11日10时43分 来源:北京日报

教育部:西安翻译学院大学排名是付费广告  
长商在线2004-12-12 20:49: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4最受媒体关注十大高校(大学周刊版)-中国教育在线 2004-12-31
08:48

西安翻译学院 虚假宣传惹怒教育部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2005年01月03日来源:北京青年报

大学排行榜居第十? 西安翻译学院虚假宣传惹怒教育部-搜狐新闻中心
2005年01月03日09:32 来源:南方日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虚假宣传惹怒教育部…
青岛新闻网 2005-01-03 12:54:49(晚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方舟子侵犯了最受尊敬的校长

  王自法
  http://zifawang.blog.sohu.com

  4月1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对西安翻译学院状告方舟子等的最终判决:维持原判,判方舟子等人侵犯名誉罪行成立。至此,一场打了2年半的官司从法律意义上终于画上了句号。

  姑且不论结果是否公正,我们还是来看看这个案子所包含的内容。其实,核心内容就是两个:一个是西安翻译学院是否是中国最受尊敬的十大名校之一(排第十),二是该校的校长是否是中国最受尊敬的十大校长之一(排第二)。

  也许西安翻译学院确实是牛,也许丁校长的确是一位教育伟人,但是被拔到这样的高度,显然不能让我这样的平民百姓信服。我们还是来看看这两个结论的可信度。

  第一,西安翻译学院是否是中国最受尊敬的十大名校之一。一个学校,如果受到尊敬,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中的至少一个方面具有他人没有的优势:历史悠久,名师汇聚,人才辈出,设施优良,影响巨大等。历史不用说了,二十年的全部历史和本科1年多的历史在中国的高等教育界应该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象征;名师汇聚,按照该校网站的介绍,学校共有3000名教职员工,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近10人,专、兼职教授近300
人,硕士研究生 291人,外籍教师 18
人。遗憾的是,学校网站上没有列出一个名师的例子(丁校长除外),所以,我们只能按照这些数据来推论。就这样的师资力量,估计在中国的非重点类本科学院中排名,能够达到平均水平就已经很不错了。人才辈出,学校目前刚刚毕业了6万名学生,大多数可能刚刚走上社会,即使6万人中有几位工作出类拔萃的人,也难以达到人才辈出的标准。设施优良,应该说,这个条件是对应于科研型的大学,西安翻译学院目前基本没有科研活动,因此本条不适用。影响巨大,这点难以判断。不过通过和方舟子等人的官司,媒体曝光度还是可以的,这算不算影响巨大?如果算,也许西安翻译学院可以进入中国最受尊敬的十大大学行列?

  第二,一个校长是否受人尊敬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几个中的一个:个人能力,工作成果,社会影响。我承认丁校长的个人能力很强,创办了有名的西安翻译学院,为国家培养了6万多人才,工作成果很大。因为是这个学校的成长,同时加上媒体的高度曝光,丁校长是一个有影响的人应该大家不会有不同意见。这点也是我非常赞赏的。

  但是,是否能够拔高到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校长的第二人,我是有点怀疑的。为了更加地了解丁校长,我认真地阅读了学校网站上提供的资料,重点学习了《华商报》2007年4月23日对丁校长的专访。看完以后,发觉丁校长就是不一样,一个字:牛!

  不过在感叹之后,我们来看看这篇报道的内容。一个个分析吧。

  首先,报道的题目就是牛:丁祖诒:我就能一个雷天下响。堪比老毛!佩服佩服!

  其次.丁校长的朴素。报道说,丁校长不讲究,座车是一辆旧式的白色富康。稍微有一点记忆的人都知道,2002年,在学校的15周年校庆上,WTO设于日内瓦的中国研究中心曾经“为西译设立50万元奖学金并赠送丁祖诒先生本人一辆A8L加长豪华奥迪轿车”,不知那辆豪华轿车今在何方?另,“WTO设于日内瓦的中国研究中心”这几个字肯定让别人认为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中国研究中心,因为一有WTO,二有日内瓦。大家有时间去http://www.wto.org查查吧,我好像没有查出“China
Research Center”之类的内容。

  再次,丁校长身体逆行自己的理念。早在1999年,丁校长就发表了《论中国民办大学的态势》的有影响论文,指出了扩招的危害。不过,有着4万在校生和20年历史的西安翻译学院,总共只毕业了6万学生,好像扩招的力度也还可以吧?不过也许西安翻译学院的学生到处是供不应求,而北外、上外等不属于中国最受尊敬大学之列的外语学校毕业生都是没人要,所以,西安翻译学院有理由扩招,而其他人就没有理由了。

  第四,50年内超哈佛。丁校长说,创东方哈佛用不了50年,理由是哈佛的前20年还不如我们呢。多么有理由的证据呀。北大、清华可看好了,你们拿着国家的钱,如果50年内不超过哈佛,还是关门算了。不过,50年太长啦。50年后,丁校长、我,还有许多其他人,大概不知在哪个世界里游荡,反正是死无对证。

  第五,丁校长撬地球。丁校长说,“国家如果能再给我们一些投资,四两拨千斤,再看我们怎么撬动地球”。牛!需要多少钱就可以撬动地球呀?看来丁校长可以和隋唐演义中的李元霸有一比,李说,“恨天无把,恨地无环”。真的希望国家能够投入一笔资金,撬动地球可比嫦娥奔月的影响大多啦。要是咱能撬动地球,看看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敢不听咱的?

  第六,最看重的还是这个头衔。丁校长有过许多头衔,不过最看重的还是包括这个最受尊敬的大学校长的头衔,他说,“由美国国会众议员芭芭拉·利签发美国国会特别认证授予我“受尊敬的教育家和中国大学校长”也是我所看中的”。这里附加两点说明。第一,要说芭芭拉·利,我还真的有一点知道,她的英文名字叫Barbara
Lee,是1998年当选的位于旧金山东湾区的加州九选区众议院议员,包括奥克兰和柏克莱两市,而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在南加州,和第九选区相差800公里左右。要知道,在美国找国会议员非常简单,而且他(她)们乐于帮人(因为是你选出来的嘛)。第二,Barbara
Lee为什么要签发这个证件,又如何需要美国国会特别认证,这句话实在是不好理解。只能说丁校长就是牛,美国国会都能给他来一个特别的认证,还是非同凡响呀!

  最后,我们终于理解了丁校长的苦心,丁校长的目的就是炒作。他说,“炒作是现代化手段,招生需要,推荐也需要,酒香也怕巷子深,否则怎么吸引广大企业上门招聘学生?”原来如此!看来,我们终于中了他的圈套啦!

  不过,需要附加说明的是,发布排名消息的单位是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据西安翻译学院的介绍说,这是美国的权威排名机构。像我这样在美国工作8年的孤陋寡闻之人,当然不知道这么有名的机构,只知道像US
News and World Report,
Barron’s,还有其他几个大学的排名机构。不过,在美国,要注册一个公司、一个机构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只要一个地点(可以是从邮局租赁的邮箱),几个人名字,几百美金和几个星期就可以搞定,但是如何将其变成权威机构那就是另外一个层次上的内容了。

  稍微知道美国国情的人们都会知道,美国人很少关心其他国家的事情。几年以前,美国报纸做了这样一个电话社会调查,问:巴黎在什么地方?有四个答案:在欧洲、亚洲、美国东部、美国西部。出人意料的是,回答最后三个答案的人居然接近30%,可见美国人不关心别人事情的程度。巴黎尚且有30%的人不关心,西安翻译学院在中国的排名和其校长在中国的受尊敬程度如何能够在美国成为一条新闻消息,刊登于有名的《洛杉矶时报》,这个问题至少可以请求科学院立一个课题,因为它有关于中华民族的重大声誉问题。美国人向来以自大著称,他们的男子垒球东西部决赛,在美国就被称为“世界系列赛”(world
series),他们的NBA冠军总决赛,也被称作世界冠军赛(world
championship
games)。美国人认为自己就是世界的全部,还需要考虑中国的最受人尊敬的大学及其校长?

  重要的是,中国大学的影响程度和中国大学校长的受尊敬程度何需美国人来评?他们知道什么?且不说西安翻译学院,就是北大、清华,在普通美国人中间又有多少人能够知道?

  不过,还是西安翻译学院和丁校长牛!虽然我等一介草民有着不同意见,但是他们的确分别是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和大学校长!

 



评《说说方舟子的“无知”》

9 05 2007年
【方舟子按:“除非可以做DNA鉴定,否则现在任何人的观点都只能说是推论。”这明明是孙立群教授在面对我的质疑时用来为自己开脱的借口,却被这位硬给按到了我的头上,噼里啪啦向我打了一连串“科学”的棍子。这位连最基本的阅读能力都没有的时评家,如此孙冠方戴,又如此义正词严,可真够有知的。他最欠缺的,恰恰是他所瞧不起的最基本的“科学精神”。】

说说方舟子的“无知”

作者:万夫
2007年05月09日红网

  方舟子是位严谨的科学人士,也是位勇敢的反伪斗士,这些都是人们值得敬重的地方;但同时,他也开始了用他的“科学精神”来反对一些“编外学说”,比如反对中医,他就是叫的最厉害的一个,几乎要在凤凰卫视上大打出手,但我相信,这对他自己而言:为真理献身,值得!

  最近,方舟子又将他的“科学精神”延伸到人文学科,开始质疑《百家讲坛》孙立群教授的“秦始皇生父是吕不韦”,他提出的“科学精神”是:从怀孕时间就可看出孙立群的说法牵强肤浅,没有科学依据。而且,他还说“以现代的眼光看,《史记》算不上严谨的史书。除非可以做DNA鉴定,否则现在任何人的观点都只能说是推论。”

  史书是当时历史真实的反映,作者在记叙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定的主观色彩,难免就跟方舟子先生说得一样“是不严谨的”,但它还总还是“可知的历史反映”。什么是历史?用方舟子的观点看,现在所谓的历史统统都应该是歪史,为什么呢?都没有“科学根据”。他要人家历史学家非得拿出吕不韦的DNA鉴定不可,自然,我们看到,历史学家们必须认输了,因为他们没办法找到吕不韦的尸骨。那方舟子先生呢?他自己所谓的“严谨”是什么呢?原来是要人们去“掘墓鉴定”;我说,这还不算“严谨”,应该让人们都回到过去,这样才能真正的“科学”嘛!显然这是不可能办到的,既然不能“严谨”,就不能认为“科学的”,既然不能“科学”,那我们就不能承认那些历史,怎么办呢?只好否定过去,否定历史;原来,我们大家都没有过去!但事实却很奇怪:我们有许多历史,有许多文明,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啊!

  按照方舟子先生的观点,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发表一个“不可知论”,应该否定人的思想、情感,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无法用他的生物学科证明,应该算
“伪”!“自然科学要实证;因此,社会科学也要求实证。”这就是方舟子的逻辑。其实,这也不是方舟子的独创,这种论调古已有之,早是十九世纪的一个哲学流派,叫“实证主义”。这个学派有个很大的特点:科学万能,唯有确实根据的知识者是科学的。方舟子先生就是这样一位科学家,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机械的看社会,看历史,以为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动物的历史,凡事都要实验,但他们很可怜,历史已经远去;因此,他们就不得不悲声长叹“不可知,不可知!”

“秦始皇生父是吕不韦”遭质疑 孙立群引旁证做回应

2007年05月07日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赵明宇)《百家讲坛》新书《解读大秦政坛双星》昨天在京首发。主讲人、该书作者南开大学孙立群教授,首次回应了方舟子等人对他提出的“秦始皇的生父便是吕不韦”这一观点的质疑,他表示任何人的说法都是推论,“读者看了书后,对《史记》产生兴趣,转而去读点《史记》,这才是更有意义的。”

  “政坛双星”主要讲述了在大秦帝国建立者秦始皇显赫一世的功绩中,功不可没的两位历史人物——吕不韦和李斯,这两个人可称得上是秦始皇身边最
“有戏”的两个男人。吕不韦为何弃商从政,又如何一跃成为政治家?奉行“老鼠哲学”的李斯,又因何由小吏而位极人臣?孙立群教授以《史记》为依据,为读者探寻历史中的人物,发掘人物背后的历史。

  孙立群在《百家讲坛》的节目中曾提出秦始皇的生父便是吕不韦,并认为在邯郸献姬的过程中,吕不韦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了一步步的政治投机。在这本新书中,他仍以专门的章节对这一内容进行了讲述。但对孙立群教授的这个观点,民间学者方舟子却给予反驳,他认为从怀孕时间就可看出孙立群的说法牵强肤浅,没有科学依据。而且,他认为“以现代的眼光看,《史记》算不上严谨的史书。”昨天,有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孙立群教授,他回答说,“历史上很多事情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是一争论就能达成共识的。”但他认为,《史记》是严谨的著作,司马迁的记录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秦始皇的生父便是吕不韦;此外,他认为还有很多旁证,比如吕不韦是魏国人,魏国在男女方面比较开化;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吕不韦为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把赵姬送给异人也很正常。最后,他强调说,除非可以做DNA鉴定,否则现在任何人的观点都只能说是推论。“出现这场争论表明人们真正想弄清疑问,但关键在于不能人云亦云,读者在看了我的书之后,对《史记》产生兴趣,转而去读点《史记》,这才是更有意义的。”

 



网人评西安丁氏中级法院的判决(三篇)

6 05 2007年
谎言与欺骗支撑的奇迹——西安翻译学院真相(续)

文:王仁片

  如果对教育界外的人士提起“西安翻译学院”时,可能听到的人将会是一头雾水。但是如果在教育界内提到这个名字时,很多不知道真相的人形容这个名字“如雷贯耳”,也许会说这个学校,很多听说过的人都会想到笼罩在它身上的光环——什么“中国最杰出的民办高校”,“中国民办高校的硅谷”,甚至是一些令人发笑的称呼“东方哈佛”,还有令人惊讶“生源最好的民办高校”“该校学生被世界大公司年薪40万聘请”等等。所有一切光环都给西安翻译学院的对外宣传套上了美丽的外衣。

  这些美丽的外衣或者是自己给自己披上的,或者是花钱请别人给自己披上。

  然而真正了解西安翻译学院的人都清楚的知道,这所民办学校看似美丽的外衣下却是一个实在令人恶心的学校。很多真正了解西安翻译学院的人对这所学校是不屑一顾的,甚至提起这所学校都觉得恶心。有一位西安交大的教授的大白话很有代表性——“西安翻译学院——一所垃圾学校里面一个吹牛大王带着一群吹牛老师和一群麻木的学生。”这代表了很多人对西安翻译学院的看法。

  或许很多人会产生疑问——这似乎与宣传的不符合,《中国××报》不是经常报道该校优秀之处和该校校长的成就吗?

  我们常被印刷的文字和名声所欺骗,以至于被欺骗以后仍然不知。西安翻译学院究竟是怎么样的一所学校,它对外宣传到底有多少真实的成分,是否该去这所学校就读。看了本文后,相信你会得到一个正确的答案的。

  首先从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谈起。80年代,国家为了解决中国高考录取比例太低,青年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太少的矛盾,允许私人兴办高等教育,但是由于最初民办高校不能得到社会认可,民办高等教育便依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就是说,民办高校某种程度实际上是高等自学考试教育的助学机构。但是在90年代国家为了所谓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便推出了学历考试制度,期望民办高等教育能与国家认可挂钩。

  但是,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实际上从孕育到开始再到发展都存在相当大的变形,导致了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成为畸形。

  首先,中国的各个民办高校基本上是由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建立,其最初目的就是以经济利益优先,也就是说成立民办高校实际上是以盈利为目的。以民办高校的创办者等少数人的决策为主,又以经济利益优先,这种民办高等教育实际上在孕育的时候就开始畸形化了,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绝对不能办好教育。也就是因为以经济利益优先,而且不属于国家控制的范围内,民办高校的种种行为实在令人恶心,招收学生基本没有任何要求,招生一个学生可以得600元,到火车站去截断别的学校的学生,甚至是派一些“间谍”到其他民办高校“策反”等等。其混乱情况可见一斑。

  其次,民办高校处于社会底层,不被重视,甚至国家社会根本不承认。其学生毕业根本没有正规的身份。有些民办大学甚至可能今年读明年就不见了。

  最后,民办大学的师资力量和质量低下,学生素质低下,教学设施落后。很多民办高校根本没有正规的老师,都是些从其他地方请来的兼职带课的老师,还有更可笑的是曾经有报道一个小学文化的农民给民办高校的学生上课,甚至有一些其他正规高校的普通学生。民办高校的学生读完大学后见过无数老师,却一个也不认识。当然,民办大学的生源实在令人不齿。都由于以经济利益优先,民办高校的招收的学生几乎没有任何要求,只要是人就可以了,其素质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正如一个曾经在民办高校带课的老师说:“都是一些淘汰产品,你以为能学什么吗?能知道1加1等于2就不错了。去读民办高校就可见有多么愚蠢。”当然,这话不排除个人情绪化的因素,但是民办高校学生素质低是不可否认的。另外,与正规大学相比,民办高校几乎没有正常的教学设备。有些高校校园小到只有几亩地和几间教室,没有其它教学设备。

  西安翻译学院的校长,也就是我们将在下文中提到的人物,一个吹牛大王,曾大言不惭地说(当然对他来说是很平常的事):“西安是中国民办高教的硅谷”。一位教育部高教司的秘书听了后笑了笑说:“他应该说西安是中国民办高教的百慕大和索马里。”

  看了上文,可能你从外部情况能够了解一些西安翻译的情况。但从下文中,你将会看到西安翻译学院这所谎言支撑起的民办高校的真实情况了。

  和许多民办高校一样,西安翻译学院从成立到发展阶段都是以欺骗起家的。1996年,我还在西安读大学的时候,一次看到西安翻译学院从各个大学中招聘“招生代表”,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我去看了看,到了以后,该校老师拿出一份招生简章和一些报表,简单说了一些招生方法后说:“待遇情况是招到10个学生以内是每个
600元,10到20个每个是700元,20到30个每个是800元,30到40个每个是900元,40个以上每个是1000元。”我随便问了一下“有没有什么要求比如分数。”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尽量招。”

  没有分数要求,对学生甚至没有任何要求。在不了解学生背景的情况下就招生学生,这种就是教育产业的明显特征。

  但是该校的招生简章上确实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什么高就业率,高通过率,美丽的校园,还有大量的电脑制作的建筑效果图。现在想来,西安翻译学院从最初开始就是以欺骗来招生的。

  但是现在的欺骗手段和欺骗宣传确实要高明得多。通过大量的行贿和金钱使其披上美丽的外衣。最特别的例子就是《中国青年报》,这份原来曾在中国青年有重要影响的报纸是西安翻译学院的第一宣传工具,特别是在每年5月到9月这段时间内,几乎是每隔几天就有西安翻译学院的专版宣传,注意,这种宣传是广告式宣传,但是版面却似乎是报道,以便能让更多的人相信,实际上其中内容根本没有得到验证,有时甚至已经是令人恶心了。许多人对《中国青年报》的这种做法非常反感,甚至在网上直言不讳的说“这中间肯定存在个人经济利益因素的。”然而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使该报在中国人特别是青年人心中的影响力大打折扣。

  不仅仅是一家报纸,实际上,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新闻单位都为西安翻译学院鼓吹,有人说新闻媒体大概快把该校捧上天了。一位曾经在西安翻译学院兼职过的老师曾经说该校“在一定时间内都有些新闻媒体到来,都是大张旗鼓的来,受到校长的隆重欢迎,然后是用酒宴接风,然后转一圈,然后就走。回去报道就出来了,当然,他们所写的都是丁祖诒说的,根本没有调查,里面还有什么黑幕我就不知道了。”

  当然,也有些有职业道德的记者曾经暗访过关于西安翻译学院的一些事,写出很客观的报道,但是却被西安翻译学院告上法庭。

  西安翻译学院的欺骗手段很高明,但具体实现方法有哪些呢?
  一、直接自己给自己加光环。打开西安翻译学院的网页,突然发现该校的英文名字是“Xi’an
Fanyi
University.”“University”——一个民办学院突然就变成大学了。这种变化似乎是不知不觉的,有时一些不切实际的变化就成为光环了。该校的院长把西安翻译学院称为“东方哈佛”,有人用四个字来形容这个比喻——“厚颜无耻”。一个和四流大学差不多的民办学院怎么成为“东方哈佛”了,有哪点能与哈佛相提并论呢?——大概只有同是民办,如果这样的话,中国岂不是一堆哈佛了?实际上,正如我前面说过,哈佛这类国外民办大学实际上是社会办,根本不像西安翻译学院是一个人的。一位国外的华人朋友曾调侃说把这所学校说是“东方的哈佛就好像一个妓女说自己是当代中国西施一样。”

  西安翻译学院给自己加的光环还有很多,但是究竟多少光环得到社会的承认呢?具体来说,没有一个。有些人对这种给自己加美丽外衣的做法感到十分厌恶,就如同一位男生说过的“西安翻译学院就好像是一个穿着艳妆的妓女在街上拉客,还拿着一张纸宣传她和那些名人做过以体现其作为妓女的领先地位。”

  二、花钱打通关节,四处拉关系,通过别人制造光环。什么“首家最值得研究的中国民办大学”,“中国大陆最佳民办大学”,“300驻华使节两次参观西译”等等,这种花钱让别人给自己加冕实在无聊之极。

  三、断章取义,夸大其辞,甚至伪造数据。这大概是西译用得最多的欺骗手法了。“连续16年就业率98%,基本都在涉外企业事业工作,年薪5万,9万”,有人怀疑丁祖诒说这句话的精神是否正常。实际上,该校的就业率和四流的大学差不多,而且从事的工作都是一些“打杂”类的工作,不要说5万,该校学生出去的平均工资有500都不错了。可能有一两个学生通过关系得到年薪5万之类的,就被该校作为典型宣传,这确实是该校的独到之处。最令人恶心的是西译经常把一些简单的活动夸大其词,把蚂蚁说成大象。仅仅是几个商业代表团来参观就说成什么“由中国贸促会组织的、由世界500强企业为主体的41家大型企业组成的‘中国西部人力资源考察团’来到西安,‘作为一项重要议程’,考察团到西安翻译学院,‘以年薪5万元到50万元不等集中招聘一批学生’。由于该校今年毕业的近
4000名应届生‘早在5月底就已经被600多家三资企业招聘一空’,这41家企业只能预订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实际上,只要稍微有些常识或者社会阅历的人都可以看出这种报道的虚假,可是用来欺骗很多家长还是足够的。当然,牛吹多了,别人也习惯了,《中国青年报》曾刊登“一名大三女生年薪40万被预先录用”,我们所有人看了标题都不屑一顾,“这所吹牛学校说的话,它说年薪4亿也可以的,因为没有什么意义,蠢人才信。”

  四、鼓吹个人崇拜。提到西安翻译学院,就不能不说校长丁祖诒,一个吹牛大王。该校甚至有专门给他宣传的机构。这位丁校长有几大特长,第一是会吹牛;第二是会拉关系;第三是会造假。整天给自己加大量的头衔,见人就诉说自己的光辉历史和众多“荣誉”。真正认识他的人却对其非常反感。正如一位曾经和其打过交道的教授说:“首先不说其人如何,一个老是给自己造光环,鼓吹自己的人,其人品就是值得怀疑的。”

  见过丁祖诒的人见了两次就不喜欢他了,对他的综合评价是“好大喜功,无真才实学,夸夸其谈,个人素质低”,甚至有人说其“像个诈骗犯”。更有对其反感者说“如果他也创建一个××功组织,他肯定比李××更厉害。”

  然而仔细看看无论是学校或者是该校校长的“光环”我们发现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内容。无非就是鼓吹再鼓吹。甚至没有对学校教学科研的介绍——而在正规大学中,这是最基本的内容。

  什么是大学?
  大学,是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地方。一个合格的大学首先就要有一定威望的学术“大师”,有先进的教学设备,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自己的大学文化,有学术氛围,学生在里面接受的是一种文化的熏陶,离开校园到社会上你身上就会有这种文化的味道。

  所以学生要真正享受到大学生活,就应该进入到正规的校园接受真正大学文化熏陶。

  而西安翻译学院除了光环外就什么都没有,没有具备一个大学应该拥有的东西,根本不是一个大学。

  从教师队伍上看,西安翻译学院没有“大师级”人物,甚至教授资格都没有几个,没有学术带头人,教师队伍落后,甚至专职教师都很少,没有学术氛围,甚至连学报都没有,学校成立到现在,几乎没有任何科研成果。

  而现在中国即使是一个四流的大学都有十几个以上的教授或者学科带头人。有学报,有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有学术氛围,学生能参与科研。

  西译的学生素质实在令人不敢恭维。都是教育的淘汰产品,学习能力十分有限,其素质也令人怀疑。

  西安翻译学院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校园一般,设备简单,教学混乱,学生能力低,教师队伍落后,缺少学术氛围,没有大学文化,仅仅是一所落后的民办大学。”

  从这看来,西安翻译学院甚至比不上一个四流的大学,真想不通这种民办高校凭什么整天为自己鼓吹。

  但是光环总有一天会被大家所看清,到时自有公论。
  一位教育部的官员曾告诉我:“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出路是‘公办转民办’,就是把一些比较靠后的大学转为集体办的大学,成立像西方民办大学的董事会,有国家背景和民间支持才是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必由之路。”

  就这样看来,西安翻译学院是早晚要淘汰的。

附:西安翻译学院学子看了学院主页上关于方舟子帖子后的“肺腑之言”

  1、我是西译的学生,看了之后我其实只想说:从此以后我们西译学子更要努力学习,把西译的优势展现出来接受大家的审视!!丁院长是个不可多得的好院长,他没有骗学生,我们就是被他骗了也心甘情愿!!!我们不要管外界怎么说,我们永远要坚信我们西译就是民办“清华北大”,我们不与其他民办比,因为他们根本与我们没有可比性,也就没有竞争性了。

  2、我是一名西安翻译学院2001级毕业生,我在校四年,学到了好多的知识,丁院长是一名非常负责任的院长,处处为学生着想,我们学校的七万多名学子无一不感激丁院长给我们创建的学习机会与环境,师资队伍雄厚,学生素质水平都是很高的,很多毕业生都得到了很好的工作,并且有好多的应聘单位就是冲着我们的学校名气及我们学校的学生高素质及扎实的专业知识来的,我现在在广东工作,我因为学校给了我那么多的知识,我才有了今天的成就,我感谢他,丁院长。我看见那些媒体对我们的抨击,我好难过,这么好的学校你们不支持他,却要诋毁他,你们是怎么想的,我觉得我应为我门的学校伸出正义之手

  3、是的,看了各位兄弟姐妹们的发言,我觉得大家说的都很正确,丁院长是我们的好院长,是每一个西译学子的再生父母,我们要爱戴他,拥护他,尊敬他,想一想,他已是年进花甲的人,却每天在为我们的校园奔波,他为的是什么?是我们每一个西译人。每一个中国人,想一想N年以后,我们的学校真正的成为哈佛且名扬世界,别的国家会怎样看待我们中国的教育;那不但是西译的骄傲更是中国的骄傲,至于丁院长,他会得到什么呢?不过和常人一样,都要进行生死轮回,留下来的只是中国教育界以及世界教育界的财富。。。。。。
(02级统招)

  丁西翻就是“自吹自擂”的

  为明

  《洛杉矶时报》登的关于丁西翻那篇东西,〈时报〉的编辑指出是一个“自费广告”。而丁西翻却把它吹嘘成是《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那么到底是自费广告还是新闻报道呢?这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所有的新闻报道无一不是由报社的记者们作出的。报纸上每一条新闻都清清楚楚地标明是哪个记者的报道。既然认为那篇东西是《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丁西翻就应当说明是《洛杉矶时报》哪一个记者的报道。人们在那篇东西上,没有象平常的新闻报道一样看到记者的名字。事实上记者是“子乌虚有”的。这就印证了那篇东西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闻报道”,而是丁西翻自己骗造的,的的确确是一个“自费广告”。

  丁西翻所以要花百十美元在《洛杉矶时报》上登广告,不是给美国人看的。美国人是绝对不会理会它的。其“醉翁之意当不在酒”,他是要披上《洛杉矶时报》报道这件外衣,以便于在国内坑蒙拐骗。把自己骗造的光环,死劲往自己头上套,这不是典型的“自吹自擂”吗。方舟子只不过是指出了这一点事实,又何罪之有?西安中级法院不是要比〈杨乃武与小白菜〉时期的官僚更黑更可恶吗!

  西安翻译学院毕业英语考题

  冰壶一搽

  东方哈佛西安翻译学院校长丁祖诒获得美国五十州教育联盟颁发的大奖,为中国人争光了!西安翻译学院毕业英语考题:请回答Fiftystate、Fifty
state、Fifty-state、Fifty states
四个单词的区别,并请回答著名教育家丁诅怡校长荣获的美国五十州教育联盟大奖中“五十州”使用的是上述那一个英语单词

 



新语丝对肖传国在美国纽约的诉讼的答复(译文)

5 05 2007年
(2007年4月15日提交美国纽约东区法庭。共同被告饶毅也已提交类似的答复)

  新语丝中华文化社通过其代理律师,对原告的诉状答复如下:

  一、被告否认原告诉状中标注“1”, “3”, “4”, “17”, “22”
“24” 和“26”的段落里的每一条指控。

  二、被告没有足够的了解或信息能够相信原告诉状中标注“2”, “8”,
“9”, “10”, “11”, “12”, “15”,
“16”和“20”的段落的指控的真实性,因此被告加以否认。

  三、被告没有足够的了解或信息能够相信原告诉状中标注“5”, “6”,
“7” “18”,
“19”和“21”的段落的指控的真实性,因此被告加以否认,并提请法庭对其中的法律、合同问题进行解释。

  四、被告承认原告诉状第13段所说新语丝中华文化社是纽约的非赢利性机构。除此之外,被告否认原告诉状第13段中其他任何一条指控。

  五、被告承认原告诉状第14段的指控(即新语丝在2006年9月6日发表饶毅的“意见书”)。

  积极抗辩之一

  六、涉案陈述(即饶毅的“意见书”)以及本案的主题是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纽约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保护的用夸张法修辞的言论。

  积极抗辩之二

  七、涉案陈述以及本案的主题是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纽约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保护的不可控诉的意见。

  积极抗辩之三

  八、涉案陈述以及本案的主题是基于真实信息或作者和出版者相信是真实的信息。

  积极抗辩之四

  九、涉案陈述以及本案的主题享有绝对的特权,是在司法程序过程中做出的。

  积极抗辩之五

  十、涉案陈述是为公众关注的事件而发表的,该发表享有特权。

  积极抗辩之六

  十一、原告是一名公众人物,而原告的诉状未能确立(被告)怀有恶意,因此必须被驳回。

  积极抗辩之七

  十二、原告的诉状必须被驳回,因为任何一位理智的人都不会认为涉案陈述以及本案的主题是对事实的诽谤性判断,根据其语境乃是意见、夸张法修辞或讽刺。

  积极抗辩之八

  十三、原告的诉状必须被驳回,因为本案的唯一目的是为了骚扰被告。

  积极抗辩之九

  十四、原告的诉状必须被驳回,因为原告未诉诸自助。

  积极抗辩之十

  十五、原告的诉状必须被驳回,因为它是基于对涉案陈述的错误翻译。见涉案陈述的英文翻译(附件A)。

  积极抗辩之十一

  十六、原告的诉状必须被驳回,因为原告没有因涉案陈述的发表而遭受名誉损失。

  积极抗辩之十二

  十七、原告的诉状必须被驳回,因为原告自己发表了一系列的陈述,它们看来是故意要招惹涉案陈述。

  积极抗辩之十三

  十八、原告诉状未能为其索赔的主张说明依据。

  积极抗辩之十四

  十九、原告的诉状无效,因为原告本身不清白(unclean
hands)。

  积极抗辩之十五

  二十、本法庭不具有多地域管辖权。

  积极抗辩之十六

  二一、本法庭作为审判地不适当。

  因此,被告新语丝中华文化社要求法庭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并要求(原告支付)因本案引起的费用、支出和律师费以及法庭认为正当的任何进一步赔偿。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EAST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Civil Action
No: 06-CV-06438
ANSWER TO COMPLAINT

CHUAN-GUO XIAO
Plaintiff )

v.

YI RAO, SHIMIN FANG AND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
INC.
Defendants.

ANSWER TO COMPLAINT

NOW COMES the defendant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 INC.
(XYS) by and through its undersigned attorney, and for answer to
the Complaint filed herein, states as follows:

1. Defendant denies each and every allegation set forth in the
Paragraphs of Plaintiff’s Complaint numbered “1”, “3”, “4”,
“17”, “22” “24” and “26”.

2. Defendant is without sufficient knowledge or information to form
a belief as to the truth of the allegations set forth in the
Paragraphs of Plaintiff’s Complaint numbered “2”, “8”, “9”,
“10”, “11”, “12”, “15”, “16” and “20”, therefore,
defendant denies them.

3. Defendant is without sufficient knowledge or information to form
a belief as to the truth of the allegations set forth in the
Paragraphs of Plaintiff’s Complaint numbered “5”, “6”, “7”
“18”, “19” and “21”, therefore, defendant denies them and
refers all issues of law and contract interpretation contained
therein to this Court.

4. Defendant admits in Paragraph “13” of Plaintiff’s Complaint
that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 INC. is a New York
non-profit-corporation. Except as expressly admitted herein,
defendant denies each and every other allegation set forth in
Paragraph “13” of Plaintiff’s Complaint.

5. Defendant admits the allegations set forth in Paragraph “14”
of Plaintiff’s Complaint.

AS AND FOR THE FIRST AFFIRMATIVE DEFENSE

6.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and/or the subject of this lawsuit are
hyperbolic speech protected under the First Amendment of the U.S.
Constitution and Article I, § 8 of the New York
Constitution.

AS AND FOR THE SECOND AFFIRMATIVE DEFENSE

7.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and/or the subject of this lawsuit are
nonactionable opinion protected under the First Amendment of the
U.S. Constitution and Article I, § 8 of the New York
Constitution.

AS AND FOR THE THIRD AFFIRMATIVE DEFENSE

8.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and/or the subject of this lawsuit were
based on truthful information or information which the author and
the publisher believed to be true.

AS AND FOR THE FOURTH AFFIRMATIVE DEFENSE

9.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and/or the subject of this lawsuit are
absolutely privileged and were made in the course of judicial
proceeding.

AS AND FOR THE FIFTH AFFIRMATIVE DEFENSE

10.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were published as a matter of public
concern and the publication are privileged.

AS AND FOR THE SIXTH AFFIRMATIVE DEFENSE

11. Plaintiff is a public figure and Plaintiff’s Complaint must be
dismissed for failure to establish malice.

AS AND FOR THE SEVENTH AFFIRMATIVE DEFENSE

12. Plaintiff’s Complaint must be dismissed because no reasonable
person would regard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and/or the subject of
this lawsuit as defamatory assertion of fact, rather than opinion,
hyperbole or parody in the context in which they were made.

AS AND FOR THE EIGHTH AFFIRMATIVE DEFENSE

13. Plaintiff’s Complaint must be dismissed as the sole purpose of
this lawsuit is for harassment of the defendants.

AS AND FOR THE NINTH AFFIRMATIVE DEFENSE

14. Plaintiff’s Complaint must be dismissed for Plaintiff’s
failure to resort to self-help.

AS AND FOR THE TENTH AFFIRMATIVE DEFENSE

15. Plaintiff’s Complaint must be dismissed as it was based on
erroneous translation of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from its original
language. See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Exhibit A]

AS AND FOR ELEVENTH AFFIRMATIVE DEFENSE

16. Plaintiff’s Complaint must be dismissed as Plaintiff suffered
no damage to his reputation from the publication of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AS AND FOR THE TWELVETH AFFIRMATIVE DEFENSE

17. Plaintiff’s Complaint must be dismissed as Plaintiff himself
made a series of statements which appeared to intentionally invite
the statements at issue.

AS AND FOR THE THIRTEENTH AFFIRMATIVE DEFENSE

18. Plaintiff’s Complaint fails to state a claim upon which relief
can be granted.

AS AND FOR THE FOURTHEENTH AFFIRMATIVE DEFENSE

19. Plaintiff’s Complaint fails for unclean hands.

AS AND FOR THE FIFTHEENTH AFFIRMATIVE DEFENSE

20. This Court lacks diversity jurisdiction.

AS AND FOR THE SIXTEENTH AFFIRMATIVE DEFENSE

21. The venue is improper before this Court.

WHEREFORE, defendant 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 INC.
(XYS) demands judgment dismissing the Complaint of the Plaintiff,
together with the costs, disbursements, and attorneys’ fees of
this action and any further relief this Court seems just and
proper.

Dated: Flushing, New York
April 15, 2007

Yours etc.

Original Signed by Jenny Zhao

JENNY ZHAO, ESQ
Attorneys for Defendant XYS
36-09 Main St, 9B
Flushing, New York, 11354
(631) 223-6489

TO JAMES B. LEBOW, ESQ.
LAW OFFICES OF JAMES B. LEBOW
Attorney for Plaintiff
Law Offices of James B. LeBow
488 Madison Avenue, Suite 1100
New York, NY 10022
212-868-3311 (Tel)
212-868-3123 (Fax)

CERTIFICATE OF SERVICE

I, the undersigned attorney, do hereby certify that, I served a
copy of the ANSWER TO COMPLAINT to the Attorney of Record for the
Plaintiff by fax and by USPS certified mail, postage prepaid at the
following address:

James B. LeBow
Attorney for Plaintiff CHUAN-GUO XIAO
Law Offices of James B. LeBow
488 Madison Avenue, Suite 1100
New York, NY 10022
Tel: (212) 868-3311
Fax: (212) 868-3123

Date: 4-15-2007

Original Signed by Jenny Zhao
Jenny Zhao, ESQ
 



网人评西安丁氏中级法院的判决(六篇)

5 05 2007年
谎言与欺骗支撑的奇迹——西安翻译学院真相

文:王仁片
 
   
与正规大学相比,民办高校几乎没有正常的教学设备。有些高校校园小到只有几亩地和几间教室,没有其它教学设备。

  实际上,从中国所有正规大学的大学标准看来,中国民办高校几乎不能称为大学。

  说到中国民办高校,可以用几句话来形容:“设施落后,师生素质低下,管理混乱,社会承认度低。”

  国家从专门为民办高校建立高等教育文凭考试到2004年取消高等教育文凭考试,实际上就是对民办高校教育成果的否定。

  中国民办大学之所以不能与国外民办高校相提并论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国外的民办高校比公办高校起步早或者与公办高校同时起步;第二是国外民办高校所有权是董事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属于社会的,而不同于中国的高校属于少数人。

  中国民办教育是落后和混乱的,甚至是不值得探讨的。
  从这样看来,即使以普通大学的标准看来,西安翻译学院同样是根本不值得称道的学校,甚至根本不属于中国高校中的一个。

  再看看西安的民办教育情况。
  从总的眼光看来,西安这个城市是落后的。而且与我国发达地区,特别是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的差距不是以年来算,而几乎是可以说是以代来计算。西安这个城市信息落后,政府职能内部分工不清,办事效率低下,意识落后等等。“西部大开发”以来,实际上并没有取得太大的效果,这实际上是由人的素质、意识和思想所造成的。

  由于地处西部落后地区,西安范围内都很难真正有先进的事物产生。在教育发展这方面与西部差距就更大了。最简单的例子,上海交通大学在1956
年进行调整,把学校绝大部分资源搬迁到了西安成立了西安交通大学。在上世纪80年代初,西安交大仍然是远远领先于上海交大和全国很多高校的。但是,到现在,上海交大要远远领先于西安交大,被人们普遍认为是“交通大学”的正宗。这就是与大学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

  地理位置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所以在西安发展民办教育本来就先天不足。但是西安却是我国民办高校最多的地区之一。这种矛盾实在令人费解。实际上,很简单,因为利益驱使。在某种程度上说,西安很利于发展“教育产业”,注意是“产业”不是“事业”。有三点优势:一、地方保护主义和官僚腐败中的因素,使在该地区办民办教育很容易得到审批和土地;二、居民素质低与高校录取比例低,高考落榜生众多,容易招生,筹集资本;三、生活水平落后,容易找到兼职教师。特别是第一点,你会发现西安民办高校都是一些本地人办的。而且与北京民办高校不同,北京最开始民办高校都是一些很有资格和水平的老教授办的,而西安的民办高校的创办人很多素质并不高,甚至很多根本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在地方保护主义和腐败支持的暗箱操作中,可以很容易获得要建立民办大学的土地。现在我国到处开始批判“大学城”圈地,实际上,在西安的大学城圈地都已经结束了,农民无声无息的接受了现实。落后地区毕竟落后。西安翻译学院就是在以前的耕地上建立的。

  但实际上,西安的民办高校是最混乱的。有人曾经用“异常混乱”来形容。“在西安的民办高校中,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与北京曾经有的民办高校混乱不同的是,北京的民办高校混乱是看得见的,被媒体广泛报道,最后淘汰了相当大一部分民办高校,剩下的只有三分之一。但是西安同样由于落后,外界甚至西安本地人都看不清西安民办高校的情况,媒体收钱办事,官员受贿,在这种状态下,很多人都被西安的民办高校蒙骗了。有时甚至被学校的校名给欺骗了。什么欧亚学院,东方剑桥学院,西京大学,我在读大学的时候曾经有个同学开玩笑说“北京大学,世界名牌;南京大学,世界名牌;东京大学,世界名牌;西京大学,垃圾名牌。”

  西安翻译学院的光环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西安民办高校中看不见的混乱。

  纠正《一分钱都不要给丁祖诒》一文的一个小错误
  兼请法官们再学“三个代表”理论和“八荣八耻”荣辱观

  卓亦

  在《一分钱都不要给丁祖诒》文章里,作者写下了一句“现在已经是文明时代”的错话。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在真正的文明时代里,决不可能发生方舟子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连输几场官司的奇闻。

  现在是否已进入文明时代,无须考证,至少可以说在中国还远远不是。那么多乌七糟八的事,称得上文明吗?不妨以出国考察旅游为例。一部分人出国后,无论公款私款,挥霍浪费,吃喝嫖赌,蜂拥上车,抢占座位、大声喧哗,这叫得上文明?这些人在国内多半是有头有脸的,在国外的不文明,实际是国内不文明行为在国外的延伸。国内长期养成的坏习惯,到了国外一时改不过来,所以闹了个丢人现眼。其实,他们的不文明绝不仅仅限于出国考察、旅游这等小事上。在国内许多领域,许多方面,总少不了一些人,长期颐指气使,霸道惯了,容不得半点异议批评,同样有何文明可言?

  对于方先生连输官司一事,我想插几句嘴。法官们判案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不过,法院并不是一台计算机,输入数据就会有正确的结果。为什么有时候会出现错案?推敲起来原因固然很多,我想,涉及到法官身上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利益;一个是素质。关于利益,含义太广、太复杂。合理的解释是,法官也是人,人是一种高级动物,也会像其它动物一样趋利避害。在判决案子的时候,法官在利和义之间经常要做出选择。难度在于,方舟子得罪的不是小人物,而是比较大的人物,有头有脸、有影响的人物。关于素质,含义也太广,不好深入细究。不过,我国许多法官都是党员,至少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开展法律工作的。他们早已学过党中央的“三个代表”理论和“八荣八耻”荣辱观。学得好与不好,不是看一个人如何在会上发言,而是看如何修身做事。可能的情况是,某些人在做事的时候,早已把学过的经典理论抛在了九霄云外。但“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毕竟深深关系到法官大人的素质,对许多案件的判决起着潜移默化而深远的影响。三个代表是指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在“八荣八耻”中特别提到“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不知我们的法官大人们,在判决方舟子诸案中,是否以自己的判决证明了对党的忠诚:听党中央的话(不是地方个别人的话),学用一致,言行一致。我相信若干年后,一定会有人研究今天方舟子先生遇到的各个案子,我真担心某些法官会因此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所以,我冒昧地奉劝这些法官们,端正态度,悉心重温一下党中央的教导,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做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法官。

  “骗子有屏风,屠夫有帮手”,这是鲁迅先生当年的一句名言。希望法律工作者们不要以自己的不慎判决,让法律蒙羞。

  方舟子屡输官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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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武汉和西安的两起官司方先生都吃了败仗,其实明眼人都清楚官司的是与非,坐在二审桌前的法官不能说是白痴,输掉官司有其必然性。

  一,中国的法制目前还远不能说完善,条文不细,可操作性差,一部份法官专业知识不强,基层非科班出身或部队转业的法官比比皆是,法官为保饭碗,大多情况下领导意思起很大作用,造成一部分案子的判决不公。虽说武汉和西安都是大城市但不开放和不发达,换在北京、上海、深圳结局也许不会输得这么惨;

  二,按常理吃了官司十有八九都得找关系托人情,找律师还是时尚,武汉的情况说不准,西安的法官在办这件案子的时候身边围满苍蝇是不难想象的,你方舟子守在电脑前靠一批子文化人支持签名想赢官司却是很难想象的;

  三,对待造假者方舟子得理不饶人无可厚非,但矛头过于尖锐未必是好事,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因此可能还失去了一批高素质人群对新语丝的支持,中国长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名誉上的污点难以洗刷,尤其是名人,何况有一部分被新语丝点过名的人也的确曾为社会做过不少事情,君不见有位高官在回答记者的降低手机资费的问题时连续说了几遍“…只有逐步逐步….”,中国的事情也许只有逐步逐步来吧!民间呼声点到为止未尝不可。

  本人绝对支持方先生,希望新语丝为净化学术空气作出更大贡献。

  所谓“五十州高教联盟”实质上就是“子虚乌有”

  作者:苏西坡

  所谓“五十州高教联盟”这个“机构”
  没有任何可联系的联系人,或组成人员;
  没有证据表明这个“机构”曾有过任何活动;
  没有证据表明这个“机构”曾与任何办公地址有关系。
  就所有已知证据看,所谓“五十州高教联盟”实质上就是“子虚乌有”。

  仅仅因为这个机构的名称曾被登记过,就说这样的机构不是“子虚乌有”,这种说法是狡辩。

  常听到“一无所有”的说法。你会不会说,因为某非洲难民还有一条短裤在身上,所以不是“一无所有”?

  不想骂西译,他们有点可怜。该骂的是那家法院。

我对西安中级法院表达愤怒

骆驼

  今天我在dajiajijin.com上捐了二百,钱不多,但表达了
我对西安中级法院的愤怒。以下是我想告诉你,但无
法在转帐中附言你的话。
  在我从事的领域里(IT),我目睹了中国科学从业人
员的浮躁、无能、贪婪。一夜暴富,醉生梦死的愿景
腐蚀着每一个聪明的头脑。大家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
中,彻底丧失了科学信念,科学精神,只会追求捷
径,不愿再奋斗努力。最终不仅失败了一个个重大的
项目,更成为了一个个没有灵魂,没有人格的躯壳。
  中国的科学界如果再这样腐朽下去,注定灭亡。有幸
的是现在还有方先生这样的勇士,能够站出来大声疾
呼,敲醒人们。让我们不仅看清了这些丑恶现象的同
时,发现自己的灵魂深处还有一份纯净,一份正义!
  科学是严肃的,崇高的,科学研究是清苦的,是没有
捷径的,一切贪婪,功利做法都只会引至腐败和堕
落。我已经厌倦了那些肮脏的东西,讨厌这种虚伪的
生活,憎恨那些肆意的谎言。所以,我支持你方先 生,
从灵魂深处支持你!

2007-5-4 北京中关村。

  感谢西安的法院和媒体

  作者:快乐怪物

  谁疯了?
  这么显而易见的谎言,这么低劣的法律思辨,这么毫无廉耻的媒体作风,抱歉,你可以骗我,但千万别用那么低智商的把戏来骗我,因为,我虽然不会被骗,但很伤自尊心。

  感谢西安的法院和这些媒体,你们把中国司法和媒体的内裤都脱得干干净净。

  方先生太幼稚了。
  你以为痛打的只是丁祖诒,可实际是砸了一大群从丁某人欺骗中获得好处的饭碗。人家不万众一心和你纠缠,那倒是太阳从西边升起来了。

  我只能苦笑。

 



剽窃示众:董晶晶《卓别林:浪漫的现实主义者》

3 05 2007年
   
在飞机上看到一本供乘客阅读的《电视指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2007年第4期,名为“电视指南”,其实大部分在介绍电影。其中有署名该刊编辑董晶晶撰写的《卓别林:浪漫的现实主义者》一文,有一半的篇幅照抄我在1997年间写的《美国电影史话》中的一章“独行侠卓别林”。《美国电影史话》只在网上发表,《青年参考》后来选登过几章,但未结集出版。我不知道《电视指南》以前是否还登过董晶晶的类似文章,是否其中还剽窃我的有关文章。编辑自己剽窃,与一般来稿的剽窃不同,性质更为严重。敢剽窃到“打假斗士”头上,大概以为“斗士”是不会去看这种消遣杂志的吧。(方舟子)

             独行侠卓别林

                            
·方舟子·

  据环球公司的老板的说法,斯特劳亨对胶片有恋物狂倾向,所以拍完了电影才舍不得剪辑。其实,若要在导演中评选胶片恋物狂,卓别林更为够格。这并不是说卓别林也舍不得剪辑,事实上他动起剪刀来毫不心疼,他的一些作品,完全可以名列删剪最厉害的电影,比如《城市之光》的最后版本,就只是原胶片的一百二十五分之一。卓别林的问题是,对这些删剪下来的部分,他都舍不得丢弃、销毁,全都细心保存起来。更要命的是,即使是排演,卓别林也要拍摄下来,而且往往在排演之前他还没想好怎么拍,只好一遍遍地试拍。《城市之光》这部电影,总共拍了五百三十四天,其中有三百六十八天是用来拍流浪汉查理和卖花的盲女初遇这一场戏。卓别林拿不定主意怎样才能让失明的卖花女误把路过的流浪汉当成富翁,没关系,开机了再说,重拍了一遍又一遍,拍到第三百四十二遍时,卓别林终于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决办法:查理横穿交通拥挤的街道,给一辆停在路边的轿车拦住了,走不到人行道上去,他便钻进轿车,从另一个车门出来。在人行道上的卖花女听到了下车、关门的声音,误以为他是轿车的主人,卖给了他一朵花,收下了他的最后一角钱,两个人的友谊就此开始。对这些试拍的胶片,卓别林也都给保存了下来。这类报废的胶片越堆越多,到了1946年,卓别林新雇佣的经理背着卓别林下令把这些胶片销毁,以便腾出地方。那位自一十年代起就一直担任卓别林的摄影师的托勒罗急忙忙跑去向卓别林报讯,这些胶片才被抢救了下来。托勒罗知道,记录卓别林的表演的每一尺胶片,有如伟大作家的手稿,都是宝贵的。

  卓别林自1912年随英国卡尔诺剧团巡回演出到了美国,被塞纳特看中而从影,到1967年拍摄了最后一部影片《香港来的女伯爵》,五十五年的影坛生涯,拍摄的正片却屈指可数,每一部正片,都象《城市之光》一样是长时间精雕细琢的结果,那些报废的胶片要比最后发行的版本更能让人明了卓别林的匠心。没有一个制片商会容忍卓别林如此苛刻的工作作风,卓别林知道这一点,所以当美国影坛一开始实行制片厂制度,卓别林马上就独立出去,自己当制片人,避免了斯特劳亨的下场。在独立制片之前,卓别林就已是人见人爱的头号明星,商业价值超过了任何演员,早在1915年就跟制片厂签了骇人听闻的高达一百万美元的片酬合同。独立制片后,他的魅力仍然经久不衰,每一部由他主演的电影都在票房取得巨大的成功,而他又是一位精明的商人,永远不会为资金短缺发愁。经济上的独立自主保证了艺术上的独立自主,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地随心所欲地拍片,格里菲斯就没有他这么幸运。

  对于卓别林来说,电影艺术远比电影技术重要,他的明星效果也使他得以顽强地抗拒电影技术更新换代的潮流。在别人都在拍正片的时候,他仍然继续拍两盘的短片,直到1925年,正片的时代已经降临了近十年,他才推出了第一部正片《淘金记》(他在1921年出品的《孩子》有时被认为是他的第一部正片,实际上该片只有四盘一小时。在1923年他拍摄了正片《巴黎女郎》,但把它束之高阁,直到七十年代末他死后才发行)。在别人一拥而上拍有声片,无声片被宣告死亡的时候,他仍然继续拍无声片,包括1931年的《城市之光》和1936年的《摩登时代》,以一人之力,把无声片的寿命延长了八年。一直到1940年,有声片技术已非常成熟了,他才推出了第一部有声片《大独裁者》。他的有声片,总体上都不如无声片。这些有声片中的最好部分,往往是无声的场面。卓别林自始至终是无声片的大师,以其创作实践证明了电影的成就归根到底取决于艺术而非技术。

  伯纳·萧曾经说过,卓别林是电影界的唯一天才(至于戏剧界的唯一天才,当然是萧自己了)。更准确地说,卓别林是电影界唯一的充份发挥了其艺术才能的天才。正因为如此,他的每一部自编、自导、主演、配乐的正片,几乎无一例外都是不朽的杰作。《淘金记》、《城市之光》和《摩登时代》,每一部都可以去竞选历来十佳影片。他的后期作品,《大独裁者》、《凡尔杜先生》、《舞台生涯》和《一个国王在纽约》,尽管已不如早期作品那样才气纵横,却仍然是不可多得的杰作。

  象电影史上的其他天才,卓别林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遗弃了他们母子。他的母亲靠卖艺为生,一度精神失常被关入精神病院,卓别林和哥哥流落伦敦街头,后被送进了孤儿院。他母亲出院后,卓别林跟着她巡回表演。他五岁这一年,他的母亲在一次演唱中失声,被观众轰了下去,卓别林走上舞台接替母亲唱了一支歌。在自传中,卓别林如此描述他的首次演出:

  “唱到一半的时候,观众们纷纷把钱撒向舞台。我立即停止歌唱,宣布说我要先捡钱再唱歌。这引起了哄堂大笑。舞台经理拿着手帕上了舞台帮我捡钱。我想他是要把钱占为己有。我把这种想法对观众说了出来,获得了更大的笑声,特别是当他离开舞台,我紧跟不放的时候,笑声就更大了。直到经理把钱交给了母亲,我才回到舞台继续把歌唱下去。我觉得象在家里一样自在。我跟观众交谈,跳舞,做一些模仿动作,包括模仿母亲唱爱尔兰进行曲。”

  卓别林的一生,就在这一刻被决定了。终其一生,他一直就是这个以舞台为家的早熟的孩子。以小孩的眼光看待这个冷酷的世界,也就难免会有哀愁和愤怒。卓别林那些诗一般的电影,从来就不是纯粹的喜剧。《摩登时代》中对技术压抑人性的控诉,《大独裁者》中呼吁和平自由的布道,《舞台生涯》中对人生道德的说教,《一个国王在纽约》中对美国社会商业化和麦卡锡主义的嘲讽,都是孩子般浅薄,然而也都象孩子的梦一样的动人。

  卓别林所营造的最大的梦境,是流浪汉查理的多姿多彩的真实世界。这位可爱可怜可笑可悲的流浪汉,毫无疑问是银幕上最为著名的影像,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二十世纪的一个人格化的象征,其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深深渗透了每一位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不同阶级、不同年龄的观众的内心。在欢乐的人群中总是被孤独地冷落在一旁,在最该被注目的时候总是被忽视,心爱的人总是不理不睬,最可宝贵的东西总是被摧毁──无论如何,爱人总是甚于被爱,而且绝不放弃,永不绝望。

  查尔斯·卓别林爵士于1889年4月16日出生于伦敦一个贫苦艺人的家庭。1910年随卡尔诺剧团到美国巡回演出。1913年加入塞纳特的启斯东电影制片厂,于1914年出演了第一部电影。1919年与格里菲斯、范朋克和璧可馥组建联美电影发行公司,从此独立制片。1929年因《马戏团》一片获奥斯卡荣誉奖。1952年他在欧洲度假时,美国移民局以其有亲共倾向等理由拒绝其入境,他放弃了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他从未加入美国籍),定居瑞士。1972年,他重返美国,接受奥斯卡特别荣誉奖。1973年因《舞台生涯》一片获奥斯卡最佳配乐奖(该片在1952年出品,但到1972年才在美国放映)。1975年被英国女王封为爵士。1977年12月25日在瑞士在睡眠中去世。

(XYS200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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