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的悲喜剧(十三则)【旧文重发】
27 06 2012年我想起怎么得罪《南方周末》说的“ACT台湾网友”王排了。当时他用脏话骂一个大陆网友,转眼就说是该网友骂他,自称从不口出秽言。我翻出记录,他不停地狡辩,我不停地讥讽,深深伤了他的心,到现在还上《南方周末》控诉我。我后来把我就此发的13个帖子编成一篇《“丢”的悲喜剧》,很长,但很搞笑:
“丢”的悲喜剧(十三则)
·方舟子·
一
台湾候补总统王君子自从被评为网上第一君子之后,就不时地要给自己树树牌坊,当初当众爽爽地连丢两次,转眼间就把账算到了对头头上,赌咒发誓“绝对不敢”“口出秽严”,倘没有君子的脸皮,谁敢立这样的牌坊:
> 王某人是绝对不敢用这个字的,这个字是夜狼用的。同是口出秽言的人,
> 你唯一比他强的一点,就是你大概还懂得这字的意思。
以下是王君子去年九月份当众连丢两次的记录:
> From: wcwang@magnus.acs.ohio-state.edu (Wei-Chi Wang)
> Newsgroups: alt.chinese.text
> Subject: Re: 辩论赛与劫机犯
> Date: 11 Sep 1995 20:26:53 GMT
>
> 哈哈,丢!:)
>
> 王某人
> From: wcwang@magnus.acs.ohio-state.edu (Wei-Chi Wang)
> Newsgroups: alt.chinese.text
> Subject: Re: 辩论赛与劫机犯
> Date: 12 Sep 1995 01:03:55 GMT
>
> 我就知道我讲一个丢字,夜狼就没招了。:)
> 对一个曾经侮辱台湾,说台湾的经济成就是妓女创造的人,再多说一个
> 字我都嫌恶心。所只有一个字,夜狼不懂的字,丢!
>
> 王某人
二
王排申辩说:
>
> 王某人是绝对不在网上口出秽言的,对于嘴巴不干净的人,本人原封退回
> 。要不要我再帮你记一下?夜狼骂完王某人后,王某人的第一帖第一行只
> 有三个字:哈哈,丢!就是用夜狼的笑话,奉还给他。全部颠倒的话,也
> 全部奉还给你。
>
不容易,到这等地步还敢立牌坊倒打一把。看来我上次没把君子贴子张贴全,您还可以在此一日数丢。以下是王君子哈哈丢夜狼的原贴全文,包括他所引的夜狼〔汤元〕原贴,大家看看夜狼是怎么“口出秽言”丢骂王君子的,王君子在被人纠正了一个别字以后又是怎样口出美言丢人的。我的不明白,如果是夜狼先丢人,王君子回丢的时候怎么还会担心夜狼不懂?
> From: wcwang@magnus.acs.ohio-state.edu (Wei-Chi Wang)
> Newsgroups: alt.chinese.text
> Subject: Re: 辩论赛与劫机犯
> Date: 11 Sep 1995 20:26:53 GMT
>
> 哈哈,丢!:)
>
> 王某人
>
>> In article <431t2b$rim@cronkite.seas.gwu.edu>,
>> Long Cheng <ylong@gwis2.circ.gwu.edu> wrote:
>> 同志们,恕我直言,你们有见过这么不要鼻子的主吗?我看这位连中
>> 国话都说不清,敢说人“不读书”、“不营养”,真滑了act一个
>> 稽。我问各位,下面这句话可通?混淆的“淆”又读什么音?我还是
>> 那句话,小母牛不宜翻跟斗。
>>
>> 汤元
>>
>>>Wei-Chi Wang (wcwang@magnus.acs.ohio-state.edu) wrote:
>>>
>>>量级二字,跟文豪才子毫无关系,我说某人和我不同量级,只在突显他没让我
>>> ^^^^^^^^^^^^^^^^^
>>> 有他在认真思考问题的态度。我举个例,上回诺曼地登陆战50周年时,我和
>>> ^^^^^^^^^^^^^^^^^^^^^^^^^
>>>…
>>> 王某人
三
王排又申辩道:
>
> 不容易,连方舟子都上来查案子了。王某人把丢字奉还事件,方舟子如此神
> 通,怎么不再往前查查?夜狼嘲笑王某人不知淆字的发音(其实,各位不妨
> 去看看大五的软件),王某人把夜狼闹了笑话的丢字奉还。我老早就讲过,
> 台湾的人要和某些大陆人比骂人,太嫩了。王排在网上,就骂过一个干字,
> 事先道歉(后来还有人说这算什么:)。王某人也不敢以君子自居,您几位
> 有闲工夫查王某人的案子,有没有本领查那骂人“狗日”,“人蓄”,“操
> 人二十八代祖宗”的案子?有没有本领查查自己在网上说错话道过几次歉的
> 案子?那些早把act当公共厕所的人,可在笑王某人迂呢!寄语爱自封网
> 路警察的人,不要自欺欺人,翻脸不认帐,可是各位的独家本事,要翻变天
> 帐,先自己好好反省一下。
>
> 王某人 方舟子兄,我还在等您的email呢!
>
第一,本人不是你王君子的私人秘书,没必要替你花时间“再往前查查”。
第二,本人没兴趣替你立牌坊,您想立牌坊,该自己去查,被告要原告去查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天下有如此好事乎?
第三,夜狼是贵州人,不会无缘无故说什么丢。从你骂丢的帖子的语气看,也不象是回骂。所以没有费时间去查根本不存在的帖子的必要。
第四,退一万步说,就算夜狼真地在很早以前(据您说是在您骂丢的几个月前)骂过你丢,你在几个月后在被人纠正错字病句时,才来算几个月前毫不相干的老账,这等事,也只有有口皆碑的王君子作得出来。
第五,再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是夜狼先口出秽言,你再用秽言回骂,你就好意思立起“王某人绝对不敢口出秽言”的牌坊?是不是该把“绝对不敢”改成“不敢主动”?中国话会说嘛?当然,要当台湾候补总统,会说日本话也许就够了。
第六,网上骂得比你脏的固然有,但是象这样骂了脏话还立起“绝对不敢口出秽言”的牌坊,证据确凿还死皮赖脸不认帐的。除了您王君子,还有谁?别人骂得,你王君子就骂得?别人死不认错,你王君子也就不仅可以死皮赖脸不认错而且还觉得异常光荣?“反求诸己”这话是谁说的?象您这样声称自己的名声“有口皆碑”的,网上是找不出第二个的了,怎么忽然间就要跟那些“早把act当厕所”的人看齐,以他们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了呢?这“有口皆碑”的“口”可不是自己的口。当然,您确实是有口皆碑,没见我一口一个王君子?这样的人,却声称“一言一行都代表着两千万台湾人”,也难怪有些大陆人要看不起台湾人。幸好,在我接触的台湾人中,这种人不多。
最后,您不仅骂过“丢”,还骂过“干”,而且未骂先道歉?奇了,方某读网三年,怎么从来没见过历来教训大陆人要反省自己的王君子为自己的言行反省过,道过歉?即使是现在,你口出秽言骂人的帖子被翻了出来,你除了针锋相对地说大陆人骂得更厉害、别人也死不认错,甚至要别人先去反省反省自己之外,可曾有一言一语反省反省自己,承认一下自己的不是?能否把您的道歉帖子贴上来,让我们见识见识台湾代表的风度?
还有,等我的什么mail?这是你王君子是否“口出秽言”的问题,不是我方舟子的什么问题,就算方舟子骂过人“二十八代祖宗”,不等于王君子就没有口出秽言。
四
王排再辩:
> 王某人向来不以人废言,请看:
方舟子向来有教无类,请看:
>
> 非也,夜狼第一回说丢,还以为是广东人喝采,那就是我的说的原帖,我什么
> 时候说夜狼骂我丢了?
>
> 这个假设根本是错的,我没说过他骂我丢。去看我的第一帖,不过提醒他:你
> 笑我不懂“淆”,你懂不懂“丢”?王某人生性疏懒,那种翻几个月前老帐的
> 事,我是做不出来的。告诉你吧,我整理我自己旧帖时,还不小心找到夜狼称
> 蒋介石为“民族英雄”的帖:)。这种翻老帐的事,方舟子最厉害,没得比的
> 。
>
既然王君子在网上有口皆碑,我就毫无根据地相信你这一次,姑且相信夜狼在你之前说过丢。但是你又说他不懂丢的意思,夫不知者不怪,你就不能说是夜狼口出秽言。但是你是知道丢的意思的,而且在夜狼纠正你的错字时,你不仅用几块台币买了风度回他一句“哈哈丢”,而且还明明白白地骂道:“对于说台湾创造了精妓奇迹的人,我只有一个字:丢!”请问这是不是口出秽言?夜狼没有用丢骂你可是你说的(那你昨天还说什么原字奉还?),所以是你首先用丢骂夜狼,是你主动口出秽言。昨天我才为你挂上的“王某人从不主动口出秽言”的牌坊今天你就得摘下来了。王府上现在是只能挂“王某人主动口出秽言”的牌坊了。
>
> 嘿嘿,反求诸己这句话,是我一直对自己的要求。我承认我做得不很好,但
> 是请那些不懂什么是反求诸己的人,不用上来抓王某人的小辫子,先去检讨
> 检讨自己。王某人何敢声称自己的名声“有口皆碑”,对于一些网友的谬赞
>,王某人受之有愧。
>
哎呀王君子,“王某人在网上一向光明磊落,有口皆碑”可是你昨天才说的吧?几个月前的事矢口否认还可以理解,昨天才说过的话今天就“何敢声称”恐怕就得去看医生了。昨天还气壮如牛地把一两(“一些”)网友不知是真是假的“谬赞”拿来为自己辩护,今天就胆小如鼠地“受之有愧”起来,王君子呀王君子,昨天是君子,今天也是君子,也不知这样的君子脸皮,是否也能用台币买?
五
王排还辩:
>
> 王某人风度到底,请看:
>
一个牌坊倒下去,又一个牌坊立起来。
> 一样,王某人不敢自称君子,有朋友称赞,本人愧不敢当。本人的脸皮要是
> 像方舟子一样,也绝不会出来道歉了。台湾人的风度各位已经看到了,有没
> 有那个大陆朋友呼应一下?方舟子成成不成?把我最后一段删掉了,就是你
> 的风度吗?不要这样嘛,行行好来拆穿王某人说你没全部回过的“谎言”,
> 王某人保证给你几元台币。
就最后这一段最有风度,值几元台币。有这一段,前面那几段都一元不值。
六
王排反问道:
> 就方舟子的标准,王某人的风度还值几文,可请问方舟子的风度,用他要
> 求王某人和其他网众的标准来看,值几文呢?
> 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个人死后下了地狱,阎王爷拿了把秤来称他前世
> 的罪孽,他一看大吃一惊,自问平生问心无愧,是个“君子”:),怎么
> 会罪孽一大箩筐?阎王爷说,有邪心有邪语都是罪,一笔一笔都记得清清
> 楚。
> 这故事还有下半段,与题无关就不说了。我不信任何宗教,但是我相信,
> 老天爷有眼的,一笔一笔都记着呢!
>
> 王某人 我越来越能体会陈履安的心情
王君子,方舟子没有在这里立过“绝对不敢口出秽言”的牌坊,也没有拍着胸脯说自己有口皆碑,从来没有想过用台币去买风度,更没丢过人,只不过在网共档案馆打杂,研究点王君子的历史,您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拉着方某人跟你一起下地狱〔哇塞!下死我耶〕,这等风度,花了多少台币?
七
王排(台湾候补总统,陈履安继承人。手捏几元台币,挥了一挥,风度翩翩地):冤枉!丢是夜狼最早说的,他把它当成广东人的感情用语,我笑话他不懂装懂,才原字奉还!否则,象我这样在网上有口皆碑的君子,怎么敢口出秽言?
小麒麟(民主普及小组组长,卖尽她教主。手持一面小旗,上书“自由人权大出血大拍卖”,底下小注:试用期一个月,注册费十元。慷慨激昂地):我丢你老母!竟敢说我们老广绅士淑女天天挂在嘴上的语气词是秽言!我虽然是台湾人女婿,也只好大义灭亲了!你这种不懂装懂的无耻之尤,丢!
冬冬(北京人。揉揉眼睛醒过来):操!
菜膊(台湾人。撸起袖子):干!
假洋鬼子(耸耸肩,摊开双手):发克油!
杜鲁门掌门(冷笑):广东人又怎么了?广东人就人人懂得每个广东话语汇的意思?有关“丢”的本字和考证,可看非广东人鲁迅所著《而已集》。这样风度翩翩的君子,这样大义凛然的民主斗士,X!
八
某网客评曰:
> “网史疑案:王君子丢没丢过?”,是否有些过份了?后来的网友
> 们跟着把陈年旧帖览一遍,也算是陪了绑?若再要大伙和着王某人
> 陪骂,好象就嫌无聊了?这两日异口同声都是个“Diu”字,印
> 象里老广是有人天天“Diu”不离口(如小麒麟帖子),可那是
> 说给自己听的,国骂也有这层意思。但出言对他人的,各位谨慎为
> 好!好象明天是年三十?扫兴不说,又是何必呢?
广东人小麒麟出证啦,说是这“丢”字根本不是什么秽言,恰恰相反,它是他们广东人亲朋好友之间的亲热用语。当初王排对夜狼喊“丢”,乃是表示亲热。现在网友们对王排喊“丢”,乃是报以亲热。大年三十,大家就用这广东话亲热用语互相亲热亲热,好得很嘛。不让大家亲热?扫兴不说,又是何必呢?
九
这网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有自以为是个人物的人出来对方舟子苦口婆心一番的。周期性现象。大过年的,心情特好,破例一下,也来回他个苦口婆心。
小蚂蚁先苦口婆心道:
> 给方舟子
>
> 舟子近日为王排一粗字在网上与人争的厉害,小蚂蚁以为不值。
你以为不值,另有人觉得值,怎么办?你们先打一架决定究竟值不值?你是我老板吗?我干事值不值碍了你什么?
> 记得舟子曾说过自己在网上发言好象在大学宿舍里讲话一般,若是那样的话对他
> 人的发言也不能高过这一标准对不?大学宿舍里讲话是不该追究谁在那天说过什么
> 粗字的吧。更不该将别人的话都记在本子上,过后算帐对不?(当然也没有抄袭一
> 说了对不)
这位没在大学宿舍混过,当年是走读的?不知道大学宿舍讲话的标准比这儿还高得多?您在大学宿舍试试,今天用脏话骂人,明天就拍着胸脯说自己绝对不敢说秽言,看看同宿舍的人会不会跟您算账。您要是属于这种人,在宿舍里恐怕就没得混了。
> 说到王排,小蚂蚁读网一年,认为他还算一个很礼貌的人物,粗字有过那一丢字
> ,却不会漫骂或讥讽挖苦他人,网上善此道者甚多,若以王排开刀,窃以为不公平
> 太甚。故望舟子适可而止。
>
方舟子又不是小蚂蚁这样的阿姨,别人谩骂或讥讽挖苦他人跟我有什么相干?王排当初骂丢的时候我就没去跟他苦口婆心嘛。但是如果有人骂了脏话却又要立牌坊宣布自己从不口出秽言,方某若觉得值得去拆拆他的牌坊,就会开拆,什么时候止住,可就不是阿姨们管得了的了。如果阿姨们觉得对王排不公平,不妨再找出一个象王排这样既要骂脏话又要立清洁牌坊的(二者缺一不可),也请方舟子对他开开刀,称得上公平合理了吧?
> 至于舟子的这个帖子,小蚂蚁认为舟子过分了,台湾候补总统、陈履安的继承人
> 、什么组长、什么教主之类,都要算是无中生有讥讽挖苦的言词了。作为一广东人
> 可以明显感到这比那单用的“丢”字要狠出许多,与舟子做学问之严谨风格全然不
> 符了(如对进化论的讨论),望舟子明察。
你看我,在对王君子的历史问题研究这一工作上,既列出原始史料为证,又步步推理层层剖析,还排演戏剧加以阐明,与方舟子做学问之严谨风格全然相符。以为不符者,乃是误以为抄抄书才是“做学问之严谨风格”,望阿姨明察。
> 小蚂蚁上网之初便对舟子的一些作品中显示的才华大为敬佩,舟子多写些有份量
> 的东西吧,最近可真没见了。将那才华废在翻旧账上太不值。
>
方舟子不是小蚂蚁,没有义务替人写“有份量的东西”,更不会因为有人“最近可真没见了”而说对不起。方舟子想把“才华”废在什么事情上面不关任何人的事,别人会不会敬佩于我也是有如浮云。
翻旧账这事绝对值,否则也不会有人特地来苦口婆心。只是连问题的焦点是什么都没弄明白就来为朋友两胁插刀,这种事,在我看来才是太不值。
十
一网客评曰:
>
> 网上关于“王君子”有无“丢”过吵得甚凶,本人也来凑个热闹。
> 首先,本人对王兄的气度与雅量甚表佩服,王兄再三在网上为自己(在本人
> 看来)并不出格的言语向众人道歉;而对于那些攻击、辱骂,并未以恶言相报,
> 本人觉得,仅此一点,“君子”二字王兄当之无愧。如果王兄不介意的话,本人
> 倒有一言相劝:网上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众人都看得很清楚,王兄实无必要作
> 过多辩解。
只见到王君子在为他几个月前的秽言道歉,没见过他为几天前的嫁祸于夜狼道歉。避重就轻,本是君子们的惯用伎俩,能迷惑几个人,也不算什么稀奇。
> 其次,方舟子兄以前给本人的印象不恶。本人一直认为方兄是个满有才情,
> 满有学问,也满爱惜自己形象的一个人。然而此次方兄在翻王兄陈年旧帐中的表
> 现,令本人大不以为然,本人觉得于方兄的形象大大的不利。如果方兄不嫌本人
> 多嘴,本人倒觉得方兄如能在网上当众向王兄道歉,则对于方兄必定是有益无损
> 。
本人从未立过“爱惜自己形象”的牌坊,您有此错觉,只能怪您自己,怪不得我。
本人不过翻翻旧贴子揭穿一下嫁祸于人的君子,有什么歉可道的?
> 第三,本人在此冒着被人臭骂的危险,向各位大陆网客进一言。ACT被人
> 称为“男厕所”,我们大家脸上未必有光。而造成这种声誉的主要原因,我个人
> 认为在我们大陆人。在ACT上发言的,大陆人占绝大多数;在ACT口不择言
> 乱骂脏话的,大陆人也占绝大多数;而对于这种现象熟视无睹的,占绝大多数的
> 还是大陆人。本人在此请各位想一想,我们在全世界懂中文的网客面前,留下的
> 是什么印象?退一步说,也许有人不在乎给陌生人留下的印象,可是如今INT
> ERNET无所不在,您怎能保证没有你认识的人、熟悉的人、亲近的人在读呢
> ,您不担心他们会为你感到难为情吗?
只要不象您这样想当大陆人的代表跟台湾代表王君子媲美,有什么难为情的?
十一
小蚂蚁又曰:
> 既然舟子并不理会小蚂蚁的本意,小蚂蚁也无话可说,舟子封俺做他的阿姨可谓
> 讥讽之甚,但俺也没兴致让你倒歉(想必不会有结果,不如算了),悉听舟子尊便
> 吧。
又一个要方舟子道歉的,看来还没开审,方舟子就已被定下了罪名,只不过这一位小蚂蚁宽宏大量,高高在上地免于刑事处分了。
>
> 以下对网上大家说几句,并不针对某人,只泛谈。
>
欲盖弥彰又一个君子,难怪惺惺相惜。
> 小蚂蚁总以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很重要的为人标准,也可以理解为对人莫
> 要严过对己。就说拆牌坊吧,有人立便有人拆,也是自然的。可是自己要立又要拆
> 别人的,就是过分了或者有点霸道,难免受辱他人。
又一个立牌坊的,难怪见别人的牌坊倒了就大急。在此之前咱没打过交道吧?是您首先说方舟子该如何如何吧?那是对己严呢还是对别人严?
> 有人说了要做警察,如果放着正在杀人放火的熟视无睹,却因在stop牌前停
> 车不够三秒的人曾与自己有过,便喊打喊杀,这人的牌坊立的够大。网上有类似的
> 吧,如能戒掉,网络之福。
您要是想请交通警察去管杀人放火,只能怪自己瞎了眼,怨不得别人。
> 再说抄袭,这的确是盗窃行为。可抄袭需得证明在写作之前一定没看过原文方能
> 免罪。中国古文原是没标点的,后来人们加了标点,这里有断句解意之劳,也是创
> 作了吧。故常有注上:标点谋谋的。现在,大凡著名古文早有人加过标点并出版印
> 刷了。如果有人抄一断古文并说标点是我加的,无疑是抄袭了。这也算了,无人能
> 证明他/她“加”标点前确实没读过加过标点的书(?)。只是又要到处查看别人
> 有无抄袭,抄了多少字,也是难免被人说这是贼喊捉贼了。网上有类似的吧,如能
> 戒掉,网络之福。
>
网上抄古文而注上自己标点的,只有嚎和我,我就来对号入座好了。近期内标点而抄上来的,有《荀子》和《陶庵梦忆》的节选。荀子用的是上海古籍出版社的“诸子百家丛书”影印本,有断句而无标点,有的地方也断得不对。《陶庵梦忆》用的是粤雅堂本,无断句无标本,我也没听说过它出过标点本,小蚂蚁如果学贯中西,见过其标点本,请执教。别人指控抄袭、指控撒谎,都是搬出原文,有根有据,而这位小蚂蚁仅仅根据“大凡著名古文早有人加过标点并出版印刷了”的臆测和“贼喊捉贼”的以己及人就在这里含沙射影,那可真是道地的君子行径了。
因为是自己擅加的标点,也不敢确定百分百正确(荀子多用排比句,我有的加句号算几句,有的加分号算一句,常常不一致,这是早有人指出的),注明了以示负责任,免得有人误以为那是权威的标点,如此而已。就象有人贴出的《修真演义》,断句、标点多有谬误,如果能注明一下乃是自己标点,大家读起来也就可以多一个心眼。标点又不是什么大学问,至多表明你自以为读懂了原文,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此大惊小怪,恐怕是因为自以为抄抄书就能算是个人物的人内心过于阴暗的缘故。
标点自然也算是一件劳动,但称之为创作,而且有所谓抄袭,也未免太抬举了了它了。别人标过,不等于自己就不能再标。原文无标点,别人标得,为什么我就标不得?著名古文被重新标点的多得是,而且不管有没有互相参照,只要标点者古文水平足够,我敢说其结果都差不多。在小蚂蚁看来,自然是互相抄袭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这种人要来当人阿姨,方舟子向来觉得很可以理解。让这种人教训,方舟子从来不觉得脸上无光。
十二
小蚂蚁诉苦说:
> 要与舟子说的依旧是,悉听舟子尊便。另外,小蚂蚁从未自称过君子,舟
> 子不好乱扣帽子,过几天又像炮制王排那样说俺自称君子是伪君子什么的。
>
有哪一个君子自称过君子?是不是君子,如王君子排所言,要“有口皆碑”。我看你这几天的所作所为很够君子,所以也给你个口碑,您可别太谦虚了。比如说吧,您举的两个例子:“警察不公”和“抄袭标点”,人家都以为说的是我呢,这网上既当过网络交通警又标点过古文的,还真找不出第二个来,您怕大家太聪明了想得太多,怕我太傻了来对号入座,一再说不要对号入座,只是“虚例”,不针对具体人等等,如此心肠,若不是君子,谁能有?又比如说吧,我的原贴“丢的悲喜剧”是act和actb同时贴的,你跟我的帖子,又不改动帖头,自然也是两边都贴上了,您却来发表个声明,声称是有人未经你同意就把帖子转到actb,还要那人向你道歉,其实那人是你自己啦,追到最后,你是自己向自己道歉,如此谦谦,也是只有君子才办得到的。
再比如说,方舟子本来跟你无冤无仇,您自个儿跑来“淌浑水”,贴什么“给方舟子”,然后是“再回方舟子”,三回方舟子,没完没了,却反过来劝方舟子别咬你,如此退让,自是君子行径。
所以啊,称你一声君子,也还不算怎么辱没你。王君子是台湾君子,你就算是大陆君子,扯平了,不然还有人要怪我太抬举了台湾人。那位台湾智脑不是赞你“不典型的act网友”吗?其实在act上这样的典型还是有几个的,一有风吹草动就纷纷出笼。那位一年前就宣布过从此不再理方舟子这种小人的民主斗士卖尽她死(Macintosh)教主小麒麟,不就忍不住来评几句“方舟子阴沟翻船”,骂几声“不懂装懂的无耻之尤”?那位几个月前还在以“方舟子如何如何”为大标题贴人身攻击文章的布法罗第二才子羽可羽箭可箭先生,这会不也跳出来充当劝人难得糊涂的世外高人?几个月前是与“不值得尊敬的人”争得面红耳赤争到人身攻击贴大字报的小人,几个月后是劝人不要跟“不值得尊敬的人”争论的君子,也算是这一出丢的悲喜剧中一幕小小的滑稽插曲吧。只要各位看官还不是太傻,就足以开心一笑。
十三
“道可道”羽箭也来凑热闹了:
> 再说人身攻击。就在此引文中,方先生也没忘了将对手比作苍蝇。可惜方
> 先生忘了一点,整天跟苍蝇争论的那种生物,一定也是一只苍蝇,或者,
> 是一条蛆。
> 所以我是不会再与你争论了。连这篇帖子我都觉得多余。
>
> 羽箭
别人吵着跟你无关的架,你在一旁不断地旁敲侧击、摇旗呐喊,仅仅是因为其中一人让你出过丑丢过脸。轻轻一句话就又让你跳出来直接骂半天,都到这种地步,还好意思劝人别争,挂什么“不会再与你争论”的牌坊?网上的君子,真可以组成一个班了,一有什么事,便一起“嗡嗡嗡”地乱叫,一边叫还一边互相鼓励说“别再叫别再叫”,也是一大奇观。
你们是苍蝇,我是壁。
1996.2.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