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媒体《南方人物周刊》和不良记者吴虹飞【旧作两篇】
26 11 2006年《南方人物周刊》的诚信底线在哪里?
·方舟子·
今天在“凯迪论坛”上看到有人张贴《南方人物周刊》“对话方舟子”的“原稿”(节选)和《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吴虹飞《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张贴者声称是“转载”,我不知道最初张贴于何处,但是那个“原稿”的确是《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应我要求送我过目的记录稿,所以可以肯定最初的张贴者必定是《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或编辑。
其中吴虹飞《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一文,与我当初收到的版本相比,略有改动,主要是删去了对我的打假事迹的介绍,但是所有歪曲、造谣、污蔑的话全都保留,甚至我几天前已在回函中指出的无关紧要的细节错误也都未改,大有“我就要造你的谣,你能把我怎样”的气概,而且还增添了进一步污蔑我的话,例如:“他俨然成为了科学和正确的化身,随时宣布另一些人是‘反科学’和‘伪科学’。”
更有趣的是文前署名“本刊记者:曾繁旭吴虹飞”的一段说明,如下:
【说明:
这是南方人物周刊记者采访方舟子的文章(节选)。方舟子前几日要求《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给他看采访的录音整理,记者当日给他发去之后,在《南方人物周刊》还未发刊之前,方舟子擅自修改访谈内容,并且未准批准,在“新语丝”提前发布访谈内容,严重扰乱了刊物的职务行为。这是记者发给他的一部分。两方对照,可看出方舟子如何急于维护自己,违背了诚信底线。最后刊发内容,以《南方人物周刊》最终刊登的为准(尚未刊出)。
本刊记者:曾繁旭 吴虹飞】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曾繁旭发给我过目的对话记录,是根据他和吴虹飞对我的访谈录音记录整理的,整理得非常粗糙、简单,不是原话记录,而是根据对话内容记个大概,里面充满了不完整、不准确、不通顺、误记(例如把“朱清时”写成“朱青云”)之处,甚至还有根据其策划意图做的编造,例如下面这个对答就是编造的:
方舟子:……这些腐败原来被紧紧地捂住了,像一个铁桶一样。
人物周刊:你想成为挑战这个铁桶的英雄?
方舟子:是,我有英雄情结。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是我最重要的两个特点。
我从来没有用过“像一个铁桶一样”这样的比喻,也没有表示过自己想当英雄。这完全是《南方人物周刊》的捏造。在校正这个对话录时,为了保留《南方人物周刊》的这个问题,我不得不保留了这个我从来没有用过的比喻,然后否认我想当英雄。
在校正时,我对记者提问部分除了错别字,未做任何改动,改的是我的回答部分。接受记者采访之后,要求审阅采访记录,对错误、不准确、不完整的部分加以改正、补充、润色,这是被采访者天经地义的权利,然而《南方人物周刊》竟然把这说成“擅自修改访谈内容”!难道我连决定如何回答提问的权利都没有?《南方人物周刊》有什么权利非要把我没有说过、我不认可的话冠上“方舟子”的名字发表?这个访谈的主要内容是我说的、写的,版权属于我,要不要发表、在哪里发表、何时发表,决定权在我,《南方人物周刊》有什么权利要求我获得其批准?你们最多只有在获得我的许可的情况下在你们的刊物上发表的权利。
《南方人物周刊》把我维护自己的权利之举说成“违背了诚信底线”,恰恰说明他们不知“诚信”为何物。四天前,我打电话给其副主编杨子,他向我保证,虽然他们有一个策划组在策划方舟子专题,但是绝对不是想要批我,如果吴虹飞对我做了负面报道,那是记者本人的责任,希望我能与记者多做沟通。一个朋友同时打电话给其执行主编徐列,徐列也保证绝无要搞臭我的用心,会严加把关。我当时已了解到事情的真相,见其执行主编、副主编如此“诚信”,也就没有做进一步沟通的必要,考虑到他们既然打定注意要丑化我,可能不会理睬我的校正(像《外滩画报》那样),而如果等《南方人物周刊》的歪曲报道出来之后再做澄清效果并不好,所以提前公布我有权公布的对话部分(吴虹飞的那篇奇文如果不是有版权的问题,我也很想公布)。
第二天,曾繁旭打电话来和我“沟通”了,打了其上司一记耳光:他承认《南方人物周刊》在策划方舟子专题时,已定下了报道的倾向,甚至整个框架,换句话说,《南方人物周刊》在来采访我之前,就已经定下了要把我描写成精神分裂、偏执、心智不健全、自恋、文革思维的调子,采访我不过是来搜集罪证,没有搜集到就采用歪曲、捏造的方法,吴虹飞不过是按着这个策划框架写作而已,属于“职务行为”。所以曾繁旭认为,我只点吴虹飞一个人的名字是不公平的,我的矛头应该指向《南方人物周刊》编辑部才对,希望我不要说“吴虹飞撰写的《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改成“《南方人物周刊》编辑部撰写的《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我告诉他,如果他愿意,我可以发个澄清,说明《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代表的是《南方人物周刊》编辑部的意见,吴虹飞只是一个枪手。他说要请示主编,并称主编会与我沟通,我答曰:“我们之间不存在误会,在理念、智力和道德上都属于不同层次的人,有什么沟通的必要?”之后就没有了下文。
我姑且答应曾繁旭的要求,批一下《南方人物周刊》:《南方人物周刊》为了报复我不当他们评选的“50名影响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设了一个搞臭我的圈套,为了能够采访到我,采取欺骗手段,为了消除我的戒心,在我面前也骂起王怡、薛涌,可谓用心良苦。在圈套被我破了之后,竟然要剥夺我校正、公布自己的谈话记录的权利,指责我“违背了诚信的底线”,这就是一份标榜“人文精神”、“自由主义”的刊物的独特的“诚信的底线”!不知以后还有哪一个有自尊的人敢接受如此“诚信”的刊物、记者的采访?
从《南方人物周刊》记者的这个说明来看,他们还是准备刊登对我的采访录,我最后再重申一下:
如果《南方人物周刊》决定刊登这个谈话录,必须以我校正的最后版本为准,在刊登之前若有任何改动,都必须经我过目并征得我的同意。如果《南方人物周刊》在任何报道中,直接或间接引用我的话,也必须经我过目并征得我的同意。否则,我不对《南方人物周刊》上声称出自我的任何话负责,如果有任何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破坏我的名誉之处,我必追究《南方人物周刊》的法律责任。《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吴虹飞配合这次采访撰写的《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原稿,用歪曲、捏造、臆断等“文革手法”污蔑我是精神分裂、心智发育不健全、极端自恋、惯于狡辩、红卫兵式的文革思维、搞科研没前途靠打假出名等等,必要时将做为《南方人物周刊》恶意败坏我的名誉的证据出示。
(XYS20050531)
黑媒体的典型《南方人物周刊》
·方舟子·
自从《南方人物周刊》的采访阴谋被我识破,我先发制人登出我回答《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提问的校订版,“严重扰乱了刊物的职务行为”,据闻其内部乱成一团,可能的结局无非三种:上策是取消报道计划,中策是按我的要求刊登校订版,下策是无视我的合法合理要求,罔顾新闻媒体的起码道德底线,索性无耻到底,撕下
“客观、中立”的遮羞布,继续发布歪曲性报道和捏造对话。
今天看了新出的《南方人物周刊》(2005年6月15日第12期),发现他们执行的正是第三条路线,不过有所收敛,含蓄了一些,使得我如果要追究他们破坏我的名誉的法律责任,会困难一些(说实话,在经历了《探索与争鸣》案之后,若非十分必要,我对在中国打官司已没有太大的兴趣)。
这一期关于我的报道有三篇:
第一篇署名“实习生成然”,题目叫《一个方舟子》,实际上是一篇导读,在说了“对方舟子下任何简单的定论都是草率的”之后,就不停地给我下了一个又一个的结论:
“他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坏了很多人的好事。他热衷于打破他认定的迷信,他毫不留情地将那种在他眼里只是一堆垃圾的光环扯得粉碎;
他的极富攻击性的‘恶毒’的修辞方式令很多人不愿与他正面交锋;
他傲慢地转过身去,背对着那些他认为‘不够资格’与他争辩的对手;
他得罪了很多人,惹了不少笔墨官司,遭到了大规模的反对和攻击;
他赢得了‘斗士’的美名,也背上了‘疯狗’、
‘文革遗风’、‘精神分裂’的恶名。”
然后假惺惺地声称:“我们呈现‘方舟子现象’的各方观察、解读,并把评判留给每一位读者和这个越来越理性健康的时代。”在《南方人物周刊》的词典中,“理性健康”一定另有定义。最好笑的是,此人声称:“在我们的记者用素描的手法对他进行了个性化的描绘之后,他认定我们的记者是在用歪曲、捏造、臆断等‘文革手法’对他进行污蔑。”对我做这番“个性化的描绘”的吴虹飞据说要当“美女作家”、“二奶作家”,是否美女且不说,愿当二奶也是其自由,但如果真把那当成
“素描的手法”,想当个够格的“作家”,我看还是等投胎转世吧。
第二篇署名“本刊记者曾繁旭”,题目叫《争议方舟子》,其实该叫《谩骂方舟子》,因为他采访的刘兵、田松、朱大可等人,无一例外全都是曾经被我狠狠地批评过的论敌,而且是我的论敌中最下三烂的几位。在我把黑幕捅开之后,除了烂人惺惺相惜,哪一个有点自尊的人还会愿意接受这种下三烂的媒体采访呢?也难怪曾繁旭要抱怨说“采访过程中,很多对方舟子有一定了解的学者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南方人物周刊》乐意为烂人提供造谣、谩骂平台,他们也就又有机会把那些谎言、谣言再重复一遍,我都不知已经驳斥了多少遍,懒得再去理他们。从这些人口中如果能吐出象牙来,那才怪了。曾繁旭因此也就下了结论说:“采访中绝大多数的学者则认为,方不止一次在打假中造成明显的错误”、“事实上,越来越多人已经对他的打假方式表示不满。也有人期待方舟子能改变他的方式,以保证他的效用。”他其实应该说“采访中,所有的学者一致认为”,才更符合事实吧。至于想来改造我为其所用,做你的千秋大梦去吧。
第三篇署名“本刊记者
曾繁旭吴虹飞陈磊”,题目叫《方舟子:我是过渡人物》,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印象记,根据吴虹飞《方舟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修改而成。改掉了我指出的一些基本事实错误和断章取义、歪曲之处,删掉了对我的一些正面攻击,弱化了一些用语。但是,我指出的不当之处,并未全都改掉——我指出的21处错误、不当之处,还保留了6处。整篇文章基调仍然是贯彻主题先行的策划意图,暗示我心智发育不健全,自信非凡地给我下结论说:“他更像一个高智力的少年人,在年少时期因为吸收过多的理想主义的‘养分’,在无挫折的成年生涯中,生长停顿,从此一直停留在‘少年时期’——自信非凡,从不缺乏自我认同。”如果你对只和我聊了几个小时的记者就敢像天才心理学家一样对我下这样的结论感到惊讶的话,那么,如果你知道事实上在这几个记者来找我之前,就已经有了这样的结论,又做何感想呢?
如果说这个印象记还能根据我的指正做了部分改正,有点从善如流的意思的话,那么看了接下来的对话录部分,却只能让人感叹天下竟然还有如此“自信非凡”的媒体,自信到比采访对象本人更知道采访对象该说什么话。当初曾繁旭打电话和我联系时,我在答应接受其采访之前,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必须把引用到我的话的部分发给我过目,经我校正后才能发表,他也满口答应了下来。然而,他虽然把对话记录发给我过目,却对我的校正置之不理。这个对话录,我先后校正过两次,第一次只是发个曾繁旭本人,第二次因为意识到他们可能会像《外滩画报》那样根本不理睬我的校正,除了发给曾繁旭,还发给《南方人物周刊》编辑部,并在网上公布和做出声明。然而,最后登出来的,竟然还是曾繁旭号称“根据采访录音整理”炮制出来的原稿,被我指出的不完整、不准确、不通顺、误记乃至捏造之处,基本上都保留着。其实,细心的读者也应该会注意到这是没有经过我的校正的版本。比如,有一处把这句话按到我的嘴上:“比方当年我反对‘神化论’,支持‘进化论
’,有些基督徒在骂我。”只有像《南方人物周刊》的编辑、记者那么无知的人,才会不知道与进化论相对立的叫“神创论”,而不是什么“神化论”。
曾繁旭在发表之前对“对话录”也做了一点润色,其用意是为了丑化我。请看下面这两个他“记录”下来的对话:
人物周刊:再比如“鼠辈、弱智、白痴、傻妞……”?
方舟子:这……并非说这个人“弱智”,是指某些人的逻辑是经不起推敲的。比方说一些学文科的人,非要去讨论进化论,逻辑又很混乱,写文章又特别矫情,有煽动性,我觉得这样的人就可以叫他“傻妞”。
人物周刊:你怎么看待别人说你是弱智、混混、骗子?
方舟子:这……我习惯了。(笑)我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我认为一个人骂人骂不好,比被骂的人还要难看。
我查了一下曾繁旭发给我的记录稿,并没有这两处的“这……”,凭空加上这两处“这……”,是为了表明我碰上了难题,被问住了,一时不知怎么回答,支支吾吾起来。且不说这两个问题以前我在接受采访、做演讲时都有记者、听众问过我,根本不是什么难回答的新问题,即使我真的碰上了难回答的问题,也会略做思考再开口,而不会先开了口再支吾,即使支吾也不会用“这……”的方式。我长这么大,恐怕还没有说过一次“这……”,曾繁旭竟幻想我说了两次。
一个记者,在报道一个人的事迹时,应该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不要妄做评价,即使要评价一个人,也应该报道他人的说法。像《南方人物周刊》的这些记者,搞不清报道和评论的区别,动不动就跳出来自己下一个又一个结论,丝毫不掩饰报道的倾向性,把报道当成评论来写,反映的是《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及其编辑新闻素质极其低下。
比新闻素质低下更恶劣的是新闻道德败坏。被采访者接受记者采访之后,要求审阅采访记录,对错误、不准确、不完整的部分加以改正、补充、润色,这是被采访者天经地义的权利,也是媒体必须遵守的新闻道德底线。然而,《南方人物周刊》采访前信誓旦旦要尊重被采访者的权利,骗取被采访者的信任做了采访之后,就无视被采访者的合理要求,视为“擅自修改访谈内容”,甚至对被采访者公开的澄清、声明都置之不理,坚持发表有错误的“采访记录”,甚至再做捏造,这表明《南方人物周刊》的人马已完全不具有起码的新闻道德,乃至做人的道德。这也不是个别不良记者所为,反映的是整个刊物的作风。对这样的媒体,我们只能称之为黑媒体。《南方人物周刊》热衷于评选什么“50位影响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十大中国青年领袖”炒作自己,我看也应该评选十大黑媒体、黑编辑、黑记者,而《南方人物周刊》、其主编徐列、杨子、其记者曾繁旭、吴虹飞,必定能荣登榜首。
几天前,我将《南方人物周刊》黑幕抖出,并已反映到《南方人物周刊》执行主编徐列那里,徐列恰好作客新浪聊天,有这么一番对话:
网友:据我所知,有人向你们反映过报道失实的情况,可是没看到你们的反映是这样吗?
徐列:可能他是反映到记者那儿,但是具体的事我还没有听说。
主持人:网友把事情说的清楚一些,我可以转告给徐主编。你们在把关方面,整体的稿件的审核方面是比较严格的?
徐列:对,比较严格,我们的记者都是有5年到10年的新闻阅历,他们对新闻事实的把握比较准确,大的不会出现错误,小的细节也会难免,但是如果有错误,我们会马上更正。
不知徐列在立起这么个牌坊时,有没有摸摸自己的胸口,看看良心是否还在?
我也立过一个牌坊,而且问心无愧:“学术必须诚实,新闻必须真实,网络必须踏实。他们都应该与虚假无缘。如果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不管地位多高,名气多大,我们都要揭露他。”《南方人物周刊》正是我遭遇到的最不遵守新闻规则的媒体,我也将尽我所能揭露它,看看这个黑媒体还能猖狂到几时。
最后,我还需要声明一下:在《南方人物周刊》以前和以后的任何报道中,直接或间接引用我的话,都没有经我过目并征得我的同意,我不对《南方人物周刊》上声称出自我的任何话负责。我建议感兴趣、有条件的读者都去买一本这一期的《南方人物周刊》,做为中国黑媒体难得的样本珍藏起来,然后永远告别这家刊物,不要与之打任何交道。
《南方人物周刊》的文章见:
http://news.sina.com.cn/c/2005-06-09/17176895155.shtml
2005.6.9.
(XYS200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