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剽窃在中国成为“国耻”

24 03 2006年

  教授剽窃在中国成为“国耻”

  美国奈特—里德报系(Knight-Ridder Newspapers)
  2006年3月22日《圣荷塞信使报》(The Mercury News)

  记者:姜杰(Tim Johnson)
翻译:Yush

  中国汕头–对学术剽窃的指控在中国大学中激起波澜。这些指控并非针对作
弊的学生,而是那些剽窃他人的教授们。

  有些教授盗用其他学者的成果;另一些则利用手下众多研究生发表大量文章,
并在学生的成果上署名。

  近来卷入丑闻的有:一位明星法学家、一位生物医学家及一位新闻伦理学教
授。事件经媒体曝光后,人们议论纷纷。

  丑闻的关键,在于学术体制只根据成果的发表数量而很少根据其质量来对学
者进行奖励。

  毗邻香港的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陈婉莹说:“这是国耻。”

  陈婉莹去年十二月促使被指控剽窃的胡兴荣辞职,并触发了人们对学术剽窃
问题的思考。胡兴荣剽窃了某大学一博士研究生的部分论文。他一直讲授的是新
闻伦理学,教导学生不要抄袭他人。

  汕头大学助教授蔡开言(音译,Choi Kai Yan)说:“通常,中国存在一种
怂恿你使用他人成果而署上你的名字的风气。没有人为此谴责你,谁也不拿剽窃
当回事。”

  对于学术剽窃,在美国的学者和作家中并非毫无所闻;而在中国乃至整个亚
洲,自一月份韩国胚胎干细胞科学家黄禹锡伪造数据被揭露以来,更是议论纷纷。
黄禹锡于星期一丢掉了在首尔大学的工作。

  1998年,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立下了宏伟目标,在2020年前建设100所一流高
等学校和30所世界先进水平的研究型大学。随后,中国的大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成长。目前,中国有2000余所大学,其中4所为世界级大学。现有6百万大学生,
且入学人数正以每年百分之15的速度增长。

  大学对论文发表采取一种宽松的评审政策,部分原因在于,很多管理人员重
视教员广泛发表文章。有些管理人员本身就被指控剽窃。

  蔡开言说:“他们才不管你的研究成果是不是你自己的。他们只想见到成
果。”

  有些资深中国学者每年发表大量文章,其产量之高在西方国家会令人难以置
信。很多情况下,是研究生们使高产成为可能。

  26岁的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宫拥军(音译,Gong Yongjun)开办了一个关于
学术腐败的网站。他说:中国的研究生把他们的学术导师更看作老板,“他们事
实上就称呼其导师为‘老板’。然后老板就会把他自己的名字署到他学生的成果
上。”

  政府新闻机构新华社最近发布了一篇文章,引用国务院参事任玉岭的话声称:
“学术剽窃和研究造假在中国已经猖獗。”任玉岭警告:这个问题正损害着人们
对学术界的信任。

  新华社说:任玉岭“引述了一份最近对180个博士的调查,其中60%在学术刊
物上花钱发论文,大约同样比例的人抄袭他人成果。”

  本周,109位中国学者发表了一封公开信,呼吁主管机构对学术剽窃采取措
施。来自中国几所著名大学的教授们签署了该公开信。

  方是民,一位对学术剽窃的监督者,是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分子生
物学家。他回到了中国,并致力于揭露学术欺诈行为。

  方是民在名为新语丝的网站上公布其所做的工作。他说:“自从我2000年8
月开始这项工作以来,我已经揭露了超过500起学术不端行为,而这仅仅是我收
到的投诉的一小部分。收到的投诉大多数与剽窃有关。”

  方是民说:“在中国,剽窃国外论文的现象很常见。他们不把这当回事。另
外,中国没有保护揭发者的机制,因此,即使有人能正直勇敢地站出来揭露其同
行或上级的不端行为,也肯定会面临报复。”

  以下是近期关于剽窃和其他学术不端的部分指控:

  -丘小庆,四川大学生物医学教授,被指控在2003年11月的《自然-生物技
术》上发表欺骗性的研究成果。合著者中的六位已要求从论文中去掉他们的名字。

  -周叶中,武汉大学法学家,曾为国家主席胡锦涛作过宪法报告,去年12月
被指控抄袭一位曾经入过狱的异议人士的著作。

  -沈履伟,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据新华社报道,沈履伟因在其出版的书
中剽窃了他人十篇文章,已于一月份被解除教职。

  中国教育部长本月说:将设立一个国家委员会来调查学术不端。

  方是民说:官员们“在这个问题上只不过嘴上说说而已”。他指出,中国需
要一个监督机构。

  有人说,本性难移。

  汕头大学新闻学研究生傅永康(音译,Fu Yongkang)说:“学者们想,
‘要是我的成果被别人剽窃抄袭了,那正说明我的工作做得好。’”

  ———
  学术剽窃的认定:

  美国及世界各国的院校禁止学生及教员将他人的成果归为己有。绝大多数院
校对如何构成剽窃有广泛的定义。以下是乔治敦大学的定义:

  根据荣誉委员会文件,学术剽窃定义为“把他人的思想或作品冒充为自己
的”。荣誉委员会《承认他人的工作》手册(经康奈尔大学许可使用)的附录部
分,介绍了必须提供参考书目或鸣谢的三种惯例:

  1. 如果你使用了别人的思想,你应当指出出处。
  2. 如果你使用原始资料的方式不清晰,你应当使其清晰。
  3. 如果你论文写作中接受过别人的明确帮助,你应当鸣谢。

  乔治敦大学关于学术剽窃的全部讨论见:
  http://gervaseprograms.georgetown.edu/hc/index.html

  译自:
  http://www.mercurynews.com/mld/mercurynews/news/world/14161154.htm
  Posted on Wed, Mar. 22, 2006
  In China, faculty plagiarism a ‘national scandal’
  By Tim Johnson
  Knight Ridder Newspapers

(XYS200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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