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科大讲师陈晓军否认论文存在剽窃行为”
12 11 2006年【方舟子按:这是在狡辩,并且通过断章取义地歪曲《火安全期刊》主编声明的方式有意误导公众。期刊主编与陈、范沟通之后仍然发表措辞强烈的主编声明,说明该主编并不接受陈的这一解释,甚至很可能正是被陈的狡辩激怒。主编声明明确指出陈等人的论文是剽窃,并对不幸地未能事先发觉剽窃而发表这一剽窃论文向读者和铃木及其同事道歉。主编声明指责陈等人剽窃的部分翻译如下(《新安晚报》原来的翻译有些错误):“铃木及其同事对陈等人的论文是否应该做为完整论文被接受很合理表示了关注,由于事实上,它(陈等人的论文)看来重复了(铃木等人的)论文的大部分内容,几乎是逐字逐句地重复,并且没有清楚地说明该工作只代表对铃木等人的工作的较小的扩展。陈的论文——比铃木的会议论文更容易获得——贬损了铃木的工作。良好的科研操守应该指导陈等人仅提交一份简短的通讯描述对铃木工作的修改。如果一份科学期刊要在科学界维持其声誉,就不能容忍那种能够被视为剽窃、破坏良好操守的行为。很不幸的是,在陈的论文印刷之前这一行为未能被发觉,而我做为主编,要对这一疏忽向《火安全期刊》的读者和铃木博士及其同事道歉。”】
中科大讲师陈晓军做出说明 否认论文存在剽窃行为
2006年11月11日00时21分 中安在线
来源: 新安晚报
□陈晓军
贵报于2006年11月8日刊登出“院士为何卷入抄袭风波”的报道,作为发表在《火灾安全期刊》上的论文(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fire room.
Fire Safety Journal, 40: 267-281,
2005.)的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我愿通过《新安晚报》对该期刊论文的有关事实情况做出以下正式说明。
1.关于《Fire Safety Journal》期刊的主编声明
我作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发表在《Fire Safety Journal》上的论文(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fire room.
Fire Safety Journal, 40: 267-281,
2005.)是对日本研究者铃木(Suzuki)博士等人提出的新的多层区域模型的修正。该期刊论文发表后,2005年6月,作为被署名作者之一的范××
院士收到主编德莱斯代尔(D. D.
Drysdale)的来信,希望对铃木(Suzuki)针对该论文的关注进行正式答复。随后,范××院士立即责成我本人针对该论文写作方式的欠妥之处与主编并和铃木(Suzuki)进行了沟通,从而形成了相关的主编声明。
2.论文内容是否存在抄袭?
铃木(Suzuki)等人的工作发表在2002年第7届国际火灾大会上(Keichi
SUZUKI, Kazunori HARADA and Takeyoshi TANAKA, A Multi-Layer Zone
Model for Predicting Fire Behavior in a Single Room, Fire Safety
Science, Proc. 7th Int. Symp. 851-862
(2002)。他们的模型在模拟单室火灾时发现下层空间的模拟效果和实验偏差较大,我的期刊论文正是针对该问题提出的修正和改进。对此,在该期刊论文的几个重要部分都明确指出是在铃木(Suzuki)等人工作的基础上做出的。例如,在该论文的“引言”部分,明确指出了多层区域模型是由铃木(Suzuki)
等人提出来,并指出了Suzuki等人模型的不足,从而明确提出了论文目标是对铃木(Suzuki)模型进行修正。该论文的“结论”明确总结该文的工作为
“给出对铃木(Suzuki)等人模型的改进”。在正文部分,该论文针对铃木(Suzuki)模型的不足,修正了其中的辐射传热模型和某些不合理的假设,利用修正模型进行了数值计算,并通过与前人实验结果的对比,验证了该论文提出的修正方法的合理性。由此可见,该论文对铃木(Suzuki)等人的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引用和修正,不存在对铃木(Suzuki)等人研究成果的剽窃。
主编声明中明确认定,该论文工作不宜过多重复铃木(Suzuki)工作的模型推导部分,而适宜作为短篇通讯(short
communication)发表(声明原文:Good scientific practice should have
directed Chen et al. to submitting only a short communication in
which their modifications to Suzuki’s’work were
described.),同时指出,“如果一个科学期刊要维持科学界的尊重,就不允许可能会被质疑为抄袭的破坏科学惯例的行为”(声明原文:If
a scientific journal is to maintain the respect of the scientific
community it cannot tolerate breaches of good practice that could
be challenged as
plagiarism.)。我认同主编声明中的认定,即指出了该论文在撰写方式上对铃木(Suzuki)模型的过多引用,有可能会被质疑为抄袭,但并未认定该论文研究工作属于抄袭。
3.该论文存在的问题
从客观上讲,我作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承认该论文在写作方式上确实存在不妥之处,主要包括:
1)标题和摘要部分:没有突出对铃木(Suzuki)论文的修正的描述
2)模型推导部分:当时考虑为了完整地提供模型细节,所以重复了铃木(Suzuki)等人模型的构建过程,这是导致文章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该论文希望给出的是包括提出的新的修正在内的完整模型并与前人实验进行对比验证,因此对与铃木(Suzuki)模型中的共同部分进行了重复的数学推导。但如前所述,如果阅读全文,则应不会形成这种误解,因为在该论文的首尾最重要的引言和结论部分均明确了该论文和铃木(Suzuki)论文之间的关系。
4.关于该论文署名的问题
作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我确认该论文自投稿直到发表,一直未交给范××院士和其他两位作者审阅、修改,署名也未经其他三位作者同意。范××院士在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对我的问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在实验室大会上就该论文撰写中需要遵守的学术规范作了多次强调。今年5月1日,在范××院士的主持下,实验室在以往制定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正式出台了发表学术论文行为守则。总之,范××院士和其他两位作者在此事的前前后后对该论文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我对因我的问题给该实验室和范××院士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表示深切道歉和遗憾。
(XYS200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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