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日报》:方舟子缠讼 海内外学人声援

18 03 2007年

  “打假”踢铁板遭起诉 人代也不满
  方舟子缠讼 海内外学人声援

  《世界日报》(洛杉矶版) 2007-03-17

  【本报记者李大明圣地牙哥报导】中国“打假”人士反遭被揭发、被批评者起诉,并在地方法院审理中屡屡败诉的情况,引起全国人大代表的不满。他们连名提出建议,要求法院注重判案的社会影响,万勿造成“放纵伪科学
,鼓励真欺骗”的效果。被这类诉讼牵涉最多的人,可以说莫过于家住圣地牙哥的科普作家方舟子。

  因创办网络综合性杂志“新语丝”(www.xys.org)而出名的方舟子,几年来与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揭露与批判了数百起学术不端行为。

  第一宗案件是西安翻译学院及其校长丁祖诒告方舟子与“北京科技报”损害名誉。2004年,方舟子在“北京科技报”撰文,揭露原告在英文“洛杉矶时报”刊登自费广告,然后拿回国内当作美国报纸对其所作的报导。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受理后,判“北京科技报”与方舟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

  第二宗类似案件是已故四川省居民刘子华的亲属告方舟子损害名誉。事缘方舟子看不惯国内报纸称刘子华“65年前就运用‘易经’八卦观测到太阳系第十大行星”,因而追根溯源,指出刘子华的“八卦宇宙论”与天文观测结果不相符合,也未见西方科学著作肯定其“成果”。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刘子华亲属胜诉,责成方舟子与有关媒体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

  第三宗案件是武汉同济医学院教授肖传国告方舟子“侵犯名誉”。方舟子曾公开质疑肖传国的学术成就,指其中多有夸大、吹嘘、冒充,之后肖在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落选。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受理此案,并判方舟子的批评“基本失实”,应赔偿肖传国精神损害抚慰金四万元。

  这些案件,尤其是肖传国对方舟子一案,已在学术界引起广泛关注。有五百多名海内外学人联名签署一份抗议书,指江汉区法院审理不公。据了解,江汉区法院的上级—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肖传国胜诉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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