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施一公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17 10 2008年【方舟子按:我在公示期间同时以电子邮件和挂号信件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实名举报施一公的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除了电子邮件的自动回复外,没有收到该委员会的任何回音。这已足以证明它不值得人们的信任,也证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种种规定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废纸一张,所谓候选人公示不过是立个牌坊。这是我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与该委员会打任何交道,也不建议别人去与之打交道。现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三届监督委员会组成公示如下:
主 任:朱道本
副主任:白以龙、岳忠厚
委员(以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子健、刘治国、寿成超、张建、李曙光、陆则慰、陈荣秋、周青、林惠民、金祖亮、姚祝军、赵学文、黄大仿、黄霞、葛世荣、谈振辉。】
施一公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30888001
项目名称 结构生物学
项目类型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
申报学科1 (C0501)
研究性质
资助金额 200.00万元
开始日期 2009年1月1日
完成日期 2012年12月31日
项目摘要 运用结构生物学和生物化学研究肿瘤发生和细胞调亡的分子机制,集中于肿瘤抑制因子和细胞凋亡调节蛋白的结构和功能研究,迄今在国际权威学术杂志发表学术论文及综述文章100余篇,其中作为通讯作者发表>7篇,>3篇, >11篇,系统地揭示了哺乳动物﹑果蝇和线虫细胞凋亡通路的分子机理,是细胞凋亡领域国际公认的学术权威,已有若干研究成果申请专利用于治疗癌症的制药研究。因为在细胞凋亡领域的杰出工作,在2003年获国际蛋白协会颁发的”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是该奖项设立以来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华裔学者。自1998年起受聘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分子生物学系担任助理教授,2001年获得终身教授职位,2003年晋升为正教授,2007年被聘为终身讲席教授,为该系历史上最年轻的终身教授。 2007年11月被任命为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副院长,生物系副系主任;2008年2月已回清华全职工作。
获资助单位 清华大学(项目负责人)
中国科学界就是一帮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垃圾。
1楼说的不错!
君不知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大门有一幅这样的对联,
上联: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下联: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横批:社会主义万岁
除了电子邮件的自动回复外,没有收到该委员会的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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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政府部门都是这样
发改委一帮混蛋还不是做样子征求医改意见吗?也不见回复提意见的人。
这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确实够让人失望和鄙视的!
不知有没有主管部门?
关键是施一公本人。他现在已不知他是谁。
2楼,横批是“不服不行”。呵呵~~~~~~
除了电子邮件的自动回复外,没有收到该委员会的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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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说的对。
问题是,纳税人把税银奉上去了,就完事了,丝毫不能要求那些个拿钱的人如何如何。
哀莫大于心死,多少人放弃了面对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方兄,别放弃,支持你!!
蔡如鹏 《中国新闻周刊》2008033期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国家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已经接到了方舟子的举报。9月5日,公示期结束后,他们将会对举报展开调查,并最终给出结论。(完)”
显然,这个结论是“没有任何问题,施先生是个好人”。
改一下方舟子的话。“这已足以证明它不值得人们的信任,也证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种种规定不过是”王八的屁股没屁眼——瞎龟腚;不过是王八的屁股流脓——烂龟腚。
这地球上最后1个倒霉的法西斯制度就是这样的流氓
现在不回答是常态,回答是变态。
把我的钱纳给这白痴管理确实很郁闷。
施一公就是弄钱来的嘛!
方舟子对这个基金委是很尊重的。但是这个基金委不需要别人
尊重它,不让方尊重它,那就没办法了。把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三届监督委员会改成不监督委员会或不许监督委员会不就结了。
我们这么说,施一公会带来什么价值不是问题,施一公这号人会不会回来是政客的问题,一旦他回来做学术,就是研究蚂蚁怎么会吹喇叭的。没关系,这不是政客关心的,政客关心的是,我们要做出兴旺发达的样子来。这对大权在握,为了保住地位,或者继续升迁的政客是问题,这对最高的要掌握住权利的政客也是个问题。
而在政客眼里,具体是什么问题不大,花了多少钱关系不大。政绩,只有政绩才是最重要的。而这样的政绩根本不需要接受监督,只要能唬住人就行了。
这层好说。还有一层,中国人民本身,我是老百姓就真的很关心施一公到底做什么?还是一听这样的人可以回来做学问就很满足觉得自己已经强大起来了呢?这层,我只能学鲁迅的说法:呵呵。
中国各级科研项目的评选、项目奖项的评定、职称的评定等,都和行政干部的任免一样,存在着大量的托人情、走后门、请客送礼、吃回扣及行贿受贿等肮脏的勾当。当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其基金项目的评定、教育部对其科研项目的评审及对国家教学名师的评选、乃至科学院、工程院对两院院士的评选,等等都概莫能外。
方先生,您能大义凛然地公开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抗议,指出它“不值得人们的信任”,使人对您的正义感和胆略十分敬佩。但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我国各种有关的评选、评定、评奖的种种规定都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废纸”而已”,几乎所有的候选人的公示都不过是为“婊子们”立的牌坊。中国老百姓都早已看透了这些鬼把戏,都早已气的“无话可说”,都早已“麻木不仁”了!!
其实,方先生 制止学术腐败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需要国家相应的制度和整体国民的素质,在美国也是如此,学术造假的也很多,我当初出国的时候对美国的学术纯洁充满了幻想,但事实令我很失望。例如 德州的 戴振华 就是个典型的片子,不做实验每年还能发表文章。就是骗美国政府 拿着纳税人的钱为自己捞点工资和职位。更多的中国老板把实验室当成自己家,把国内的亲戚朋友运输到国外, 很可悲啊!
道本也,到本也.既然得到了本钱,有什么好回复的?大家又有什么好失望的?
朱道本 院士. 男,汉族,1942年8月20日出生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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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指望这些老朽们干点正事?
方先生和各位网友,看到这里,我有个想法。
作为纳税人,我们是否可以去状告这个“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既然他自己无法监督自己,那么通过法律的方法来监督似乎是个方法,理由就是: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存在滥用我们纳税人的钱的可能,我们要求国家赔偿我们,参考一下自己交的税,这个赔偿数额应该不难计算出来。
艾未未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aiweiwei
学术和人品有的时候并不是一致的,甚至可以倒挂。品德低下乃至恶劣的学术高人一旦和心术不正的政客相勾结,那就坏事了。什么规章制度,他们已经赤裸裸,什么遮羞布都不要了。
靠这等人开政治课,进行什么爱国主义教育,国将不国!
最近看方先生的博客实在让人心寒,本该让人尊敬的教授却不遵守规则,本该让人放心的婴儿食品却比毒药还可怕。
我的答复:
方舟子在其按语中在宣布基金委不可信任以后还公示了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名单,其用意很明显,即这些委员也和基金委一样不可信赖。为此,我作为委员之一不得不做出如下答复。
1,方舟子的举报信基金委相关机构在监督委员会上做了如实会报,并报告了调查结果,会议独此作了认真讨论,和结论意见的表决。还有涉及其他人的举报信都作了调查并提交到会上讨论。因此,基金委对待公示反馈意见是认真的。
2,有关调查报告及附件材料,监督委员会讨论结果是否要向举报人单独做出答复,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研究的一项建议(因涉及人的问题,如何答复,答复的详尽程度如何都需要做全面考虑和界定。为保证会议畅所欲言,讨论情况是保密的)。但由于没有向举报人单独做出答复就断言“这已足以证明它不值得人们的信任,也证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种种规定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废纸一张,所谓候选人公示不过是立个牌坊。这是我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与该委员会打任何交道,也不建议别人去与之打交道”是过于偏激之辞。基金委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中所起的正面作用在科技界已有共识,诚然基金委应当不断改进工作,但号召人们不与之打交道又该如何呢?
3,基金委的规定应当遵守这没有疑义,关键是对于施一公是否已全职回国工作不同人的看法是有分歧的。方舟子根据普林斯顿大学网站施一公仍在教职员名册,仅是on leave,就认定他没有全职回国;但晓毅也曾指出这是美国大学挽留辞职教授,使其以后还有回转余地的单方面做法。我个人看法是关键看施一公是否还在普林斯顿大学领工资,因为在职人员学术休假是有工资的。调查报告证明施一公已不在普林斯顿大学领取工资,且已全时在清华工作。因此,我认为他已全职回国工作。
弱弱地问李委员一句:“这些调查结果没有单独向举报人做出答复,那么有没有向公众作出答复和公示呢??”
1。大家关注的是调查结果和讨论的结论,不是讨论过程,因此讨论情况(过程)为了保证会议畅所欲言需要保密,不能推出讨论结果也需要保密。
2。调查结果和结论是取信于民的关键,而且我相信这里面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国家机密”
3。调查结果和结论如果不公示,使公众无从知晓你们做出结论的依据,只会加深公众对你们的怀疑,从某种角度讲,如果施教授是清白的,那么这样做也同样损害了施教授的利益。
4。公开,公正,公平,这样才是对公众和你们自己都负责的态度。只要你们的调查结果是真实的,不怕方舟子的复查核实,那么没有必要向方舟子或任何公众隐瞒。
建议你们公布:
1。与普林斯顿大学相关负责人联系,确认施一公在网站上留名只是学校挽留手段而非施本人意愿的证据
2。普林斯顿大学提供的确认施一公从何时开始已经不再领取工资的证据。
3。上述证据保留普林斯顿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有怀疑的人进行单独查核
难啊,事关如此重大资金,终于盼来李大人以个人身份在方舟子个人博客的非正式回复。李大人您说“关键是对于施一公是否已全职回国工作不同人的看法是有分歧的”,既然承认分歧,难道不更应该及时答复举报人,这样或许举报人可以根据反馈提供更多的相关资料,公示的目的难道不是为了尽量调查个明白?李大人您又说“诚然基金委应当不断改进工作”,那么请问到什么时候基金委的“工作”能够“不断改进”到愿意答复举报人?
基金委曾被认为是中国主管科研资金的部门中的最后一块净土,希望你们能证明方舟子的愤怒只是你们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公示相关的结论和依据)造成的误解。
对李曙光先生答复的疑惑
基金委是否应该公布调查结果呢?是否应该对关注这件事情的纳税人有个交代呢?向举报人做出答复不需要详尽的会议记录,但是应该向别人说明一下情况吧,应该说明为什么做出这项决定,做出决定的依据在那里吧。现在基金委就这么悄无声息地做出了决定,难道作出决定的委员没有责任吗?施一公是否全职回国,他自己从来守口如瓶,默不作声。倒是有人还写了一篇文章,反对让他“裸奔”,这说明他没有全职回国嘛!而施一公对此依然默不作声不理不睬,如果他全职回国,为什么对这个认为他没有全职回国的辩护文章不做任何澄清呢?
李曙光先生,您认为施一公已经全职回国,他自己这么认为吗?是否敢公开承认呢?如果施一公自己都不敢承认自己已经全职回国,您的“认为”有意义吗?
难道李曙光真的认为方舟子写那段按语真是因为没有向“举报人单独做出答复”?
想知道“调查”结果的不仅仅只有方舟子这个举报人吧?!
看李曙光先生的答复,我估计基金委是缺乏运作的经验,这方面可能连一个地市的卫生局都不如。
依据常理,接受举报的单位是有义务向举报人答复的。去年9月,我向厦门市卫生局举报一家小吃店卫生情况不合格。一星期后,卫生局就通过手机向我答复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如果没得到答复,我对卫生局的印象恐怕也和方舟子对基金委的印象差不多。
当然,由于涉及人的问题,情况是比小吃店卫生状况复杂得多。经过这个事件,基金委应该想出相应的办法出来。我建议,方舟子如果认定基金委做法是由于经验不足所至,那么就对“这已足以证明它不值得人们的信任,……也不建议别人去与之打交道。”的说法做出必要的更正,并且继续和基金委保持互动。
同时我也建议30楼至35楼保持理性,让基金委按规章办事,没必要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
答李曙光先生—请以最大的努力去面对阳光,提高自身的公信力
鉴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做的事情相对其他的基金会做的还可以,盛怒之后,就让我静心并以最大的善意来揣测一下,评论一下。 并且,我们撇开施一公事件这一具体案例,来看看基金委在程序上做的事情。
收到了举报材料,讨论一下是应该的,没人有说你们中途私自截留,也没有人说你们不认真。方先生用词很恰当,“它不值得人们的信任”。
其实你们讨论的东西也不是什么秘密,也许只是羞于讲出来而已。尤其还针对是否要答复举报人做了讨论,这也好,大家一起决定的事情,人人有责,方先生把委员会名单都出来,谁也不冤枉。相必你们是担心方先生曝光了你们的答复之后,又要疲于应对。但既然是候选人公示,那就坦坦荡荡的来,做了决定就不怕别人质疑,敢于接受批评,这样才是真正的公信力。
不能公开面对大家质疑,不能做回复,就像政府部门害怕来自公众的批评一样,思想是一样的愚昧和落后。委员会的各位,我即使不了解也可以想象出来,都是各个学科的大家,由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要比政府要开明的多;至少不会专门去做请方先生去喝茶做思想工作,不会去发文件禁止网络讨论,不会把方先生的笔名作为网络敏感词去禁止,也不会把新语丝网站屏蔽了之后还要把其镜像站点一个个地赶尽杀绝。这一点基金委的确比其他政府部门做的要好。
但是,你们就差那么一小步,你们未能敢于对举报人作出答复,更不能奢望公开答复了。方先生的举报实际上是公开的,新语丝网站上早有刊登。对于这么一个公众关注的问题,你们居然不回复,不公开,公信力一下子荡然无存。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不能面对阳光,你们又回到阴暗的旮旯里去了。大家都在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做世界的前沿研究,为什么不学学人家的治学方法呢? 大家愿意继续和基金委打交道,只不过是屈于金钱的压力或是诱惑,论为金钱的奴隶而已。
把自己推向公众去面对质疑,公开答复,是需要勇气的,最根本的是需要有制度来确保。显然,基金委的制度是不完善的,要不要答复举报人居然也要讨论一下;委员们也没有这个勇气以行动来去改善这个不合理的制度。李曙光先生讲,“诚然基金委应当不断改进工作”,就请你们从一点一滴的做起;现在这种不公开答复举报人的行为就需要改进,否则它就有可能使得某些人肆无忌惮的为己谋私利。
从某个角度讲,基金委的各位是社会的精英,作为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你们所做的一切都应当更有表率作用。制度的不合理是客观的,我以极大的善意揣度基金委的成员还没有利用制度的不完善来为自己谋私利,但是你们还有更大的责任去完善这一制度。 如果你们都做不好的话,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还指望什么呢?
TO [29] 楼 李曙光
如果你真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三届监督委员会里的那位李曙光(因为互联网上的冒名者已不鲜见,请原谅),那么看了你的跟贴想说几句。
1.“方舟子在其按语中在宣布基金委不可信任以后还公示了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名单,其用意很明显,即这些委员也和基金委一样不可信赖”
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怎么?大名李曙光见不得阳光吗?还是想和基金委划清界限?又如果,仅公布你这样一个不可信赖的委员的名字,对那些可信赖的委员们公平吗?
2.“……还有涉及其他人的举报信都作了调查并提交到(监督委员会)会上讨论。因此,基金委对待公示反馈意见是认真的”
怎么证明“基金委对待公示反馈意见是认真的”呢?你代表基金委吗?如果你是基金委指定的发言人,请明示,同时也请你把跟贴中的第一行去掉;如果不是,则公众不能认为你的个人说法代表基金委。公众没有见到基金委“讨论”的证据,因此,无法认为,“基金委对待公示反馈意见是认真的”。
3.“……如何答复,答复的详尽程度如何都需要做全面考虑和界定。为保证会议畅所欲言,讨论情况是保密的”。“号召人们不与之打交道又该如何呢?”
9月5日公示期结束,一个多月了,对这样一件简单的事还不能做出考虑和界定,只能说你们这些高智商的且掌握中国的科技大权的人是垃圾。
公众不一定想知道讨论情况,只想知道方舟子的举报是否属实;只想知道基金委的龟腚“……申请者提交申请书之前,在国外已没有固定受聘单位……”是否是放屁。
“号召人们不与之打交道又该如何呢?”
基金委自己扇自己的耳光又该如何呢?
4.“……关键是对于施一公是否已全职回国工作不同人的看法是有分歧的”
偷梁换柱!基金委的龟腚很清楚:“……申请者提交申请书之前,在国外已没有固定受聘单位……” ,你把“在国外已没有固定受聘单位”篡改成“全职回国工作”。
“基金委曾被认为是中国主管科研资金的部门中的最后一块净土,希望你们能证明方舟子的愤怒只是你们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公示相关的结论和依据)造成的误解。”
与疯和尚有同感,但我是希望基金委能放下高高在上的臭架子。
但很可能,疯和尚和我的希望都是奢望。
方老师及中国缴税人太善良了. 以后有点良心的人就不必写了E-mail 还寄个挂号,这不多此一举嘛! 我说大家来点直接的: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 上门把这些吸血鬼清了. 有人说杨佳是时代的英雄,不可不相信阿. 李死光,你就不用来恶心了,到本你也赶紧准备后事吧
to无敌法王
哪些是无理要求
TO克己明德:
我只是看了疯和尚的三条建议,有感而发,泛泛而谈,没有所指。
看了方舟子的答复,才明白事情不是我想的那么单纯。刚才又去了基金委的主页,发现这个委员会已经“建委20周年”了,所以经验不足一说也难以成立。
我还得再吸取一次教训:多看贴,少发言。
克兄:
法王是我的天生反对派,我要说太阳是从东边出来的,法王一定反驳说:不对,太阳是从西边的对面出来的。
中国无科研–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只是一场分蛋糕的游戏,重点应在谁有权利分蛋糕和谁能得到蛋糕。
只有在网络里才有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