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校对面临灾害时教师责任的具体规定
18 06 2008年【方舟子按:美国学校都制定有详细的安全计划,对面临地震等灾害时各方的责任做出具体的规定。下面摘译自加州圣荷塞Oak Grove高中的2007-2008年度安全计划(原文共121页,见:http://og.ca.campusgrid.net/home/2007_08+safety+plan.pdf),供宣称“我曾经为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的范跑跑及其伪自由主义拥趸们学习。】
(第19页,关于教师的责任的规定)
教师、助教和其他正规员工应当负责:
a. 根据信号、警报、书面通知、对讲机的命令或对情况的自我判断,指导他们负责的学生直接进入或离开集合区域。
b. 根据情况发出“卧倒”、“躲藏”、“离开大楼/区域”的命令。
c. 在教室被重新安置在外面/里面的集合区域或其他地点时,携带花名册。花名册必须放在教师桌附近可被拿到的地方,以便在紧急情况时它能被容易地发现并带走。
d. 向管理团队/被指定者报告失踪的学生。
e. 指引需要急救的学生去找卫生员或其他指定的急救区域。为他们的学生提供健康和安全保障。
f. 维护他们负责的学生的秩序、纪律和士气。
g. 遵循与紧急情况有关的学区指南。
h. 助理教师应当协助他们的教室教师,除非负责人另有指示。
i. 教师将负责管理他们负责的学生,直到负责人允许教师下班。
j. 所有其他不直接管理学生的正规员工将向其负责人报告以分配任务。
(第34页,地震时,师生在学校大楼里的情况)
学生必须听从教师的命令,并且:
a. 立即躲藏到书桌、桌台下面,并远离窗口。
b. 保持躲藏姿势至少60秒。
c. 保持沉默,并听从指挥。
d. 在地震时,教师应当:
——躲藏
——平静地与学生交谈
——等60秒,然后从教室疏散
学习.顶.
本质的区别 。
以上的规定 , 看不出有多少道德的成份 , 而是把责任规定的非常明确 , 并且有可操作性 。
我们只有极端 , 要么是干巴巴的道德谴责 ,要么是毫无截止的歌功颂德 ,从来就缺乏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 。
有这样的规定正是基于“教师在学校必须保护学生”的道德。
没有说明“必然被开除”。
“很明显,这些计划平时是需要平时进行灾害预防演练来确保实施的。中国的学校做不到这一点,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教师也就没有责任,责任在学校或政府。美国各州都有不同的法律,加州的法律在其他州就无法适用。以美国的权利义务来批评范老师正是对自由主义缺乏了解的一种现象。自由主义尊重的是法律,法律禁止的事情就不能做,法律无禁止的事就可以做。自由主义的自由,就是在不侵害他人同等自由的情况下而获得的最大的自由。自由的界限是由法律来界定,道德是无法用来审判的。范老师没有在地震的时候命令学生别跑“让领导先走”,在没有演练的情况下,他的行为只是本能反应,因此是无罪的。如果造成伤亡,要起诉也只能是起诉学校或教育部门的失职,而非范老师先跑。”
老方说的好!
很多人似乎乐于把范跑跑的行为跟道德割裂开,认为他只是没有承担可操作的责任,而不认为他本人的道德上出了问题!范跑跑这一次的逃跑不仅是没有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且丧失了基本的道德!
这个人不仅要在道德上受到谴责,而且要在法律上受到惩罚!
频谱“技术”,横行中国数10年
(本人一时气愤写下的东东,发出来消消气)
自从在几十年前有一个周x的人,在乡下的茅屋,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技术,测量出了人体的电磁波的频谱,不知道采用什么技术,采用了什么材料,采用了什么的测量仪器,然后这个仪器的对人的影响,不同频率,对不同人群的影响,都不同治病都能够有效,都统统搞清楚了。这个一个应该拿诺贝尔奖的东西,就靠这位伟大的周先生,在一个乡下的环境里面,靠他那一个“天才”的大脑,为中国创造了一个产业。
有没有人去拆开他那个频谱仪看看,有没有人去测量他那个频谱仪的频谱与人的所谓频谱对照过?他的这个的产品,有没有对不同的人群做过双盲测试,而且是权威的机构做的。
频谱仪有用吗?任何一个能够发出热的东西,都会有一个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对于某些疾病是有用的。问题是,为了这个促进毛细血管循环的东东,我们简单的买一个红外线的灯泡就可以了,需要买这个贵的东西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频谱技术在不断的发扬光大,发展到利用这个频谱,照一下里面的水,水就马上从普通的水变成了神水,什么高血压、糖尿病、肾结石无病不治。
1.方先生这里举的加州某校的例子。加州是地震多发地区,而且其他地方的学校就未必有此关于地震的详细规定了。如果没有具体规定,家长也许能打赢和学校的民事官司,但学校未必能赢同教师的官司。
所以,这里还有学校的义务。如果学校压根没有做过任何紧急疏散的演习,没有告之教师应该如何保护学生,也是有责任的。请问在国内上过学大中小学的,有哪个学校做过这样的演习。(当然这次我知道桑枣中学做过),至少我所在的学校(在加拿大)以及住过的学校公寓经常做火警演习,上着课或大半夜的响警铃把人都轰出来。
至于我国内的未成年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象猴皮筋,可松可紧太不具有操作性。所以范美忠理直气壮的说他没有这个义务。这次地震,肯定有的学校的老师生还并且班上学生有死伤的,是否要追究这些生存下来教师的责任?难道如果有学生伤亡了,非要这个班的老师死在里面才能免于被追究的责任吗?只不过那些类似范美忠的教师没有公开挑战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而已。
2.范美忠应该被开除吗?如果我是校长,我觉得应该。就是因为他的言论损害了学校的利益。 解聘他这并不意味着那个校长说的“因言获罪”。这里不存在什么言论自由的问题。校长有权力聘用他,就有权力解聘他。即使目前的学生和家长没什么意见,他的存在也会影响以后的招生的情况。如果范美忠要和学校打官司,学校赔些提前解除合同的费用罢了。
所谓“因言获罪”,实施者主要是政府。范美忠说了不少,有的话还挺越轨,目前倒也太平,没有被请进去。至于老板要开除谁,那是老板的事情。职员说些不利于公司的话,老板不炒了他才怪
但以那个校长本意不想解聘他,还想继续观察教育他。即使范美忠真的被解聘,也多半是上级教育部门施压的结果。这样教育部门扮演了一个道德裁判员的角色。
寻正大力从道德上批评范美忠,大喊逃跑者“无耻”,快和郭松民差不多了。方舟子拿出了法律的武器,但法律和法规难免有漏洞的。我看不如校长独裁武断一些来得痛快,即使赔偿些提前解除合同的钱,也开除言论对学校不利者。
但是,如果校长不开除范美忠,这样就是校长和教师一起挑战社会公德了。两种情况会发生,招生情况因为范美忠的存在和校长的决定而不理想,校长要么不干了,要么辞退范,并向社会说明情况。第二种情况,这个大陆第一所私人学校照样生意红火,很多家长也许就冲着学校能保学生出国把孩子送过来,毕竟发生大事故要教师冒着生命危险保护学生的事情是个小概率。这样评论家们的道德是不是和社会和家长们的道德不一致了呢?范美忠的所说的“哪里有什么功德,就是一些私德罢了”倒应验了。
范美忠的所说的“哪里有什么公德,就是一些私德罢了”倒应验了。
oh no,如果地震时在中国学校里待60秒不是要集体自杀吗,跳窗才是求生之道的上策,快跑已经是中策了。
现在挺范的脑残们主要是基于两点,一是并没有明文规定要求地震时老师必须照顾学生,二是范跑跑地震先跑是遵从自己求生的本能,所以不能谴责。
其实都是站不住脚的,首先没有明文规定并不代表教师就可以在灾难来临时抛弃自己的学生,只能表明我国教师规则不完善。利用了这个不完善还大言不惭当然要受道德的谴责。其次人区别于动物的主要特点是人类不只遵从于本能,人类有理性的思考,有法律道德的约束,只顾着本能的人做人尚且做不合格,又怎么能做老师呢,范跑跑逃跑时想着本能,坐下来时又岂能奢谈理性?
老方啊,我觉得你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抓住主要矛盾。为什么你不呼吁国家制定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教师的职责?为什么不谴责无良建筑商偷工减料?为什么不强调防灾胜于救灾?而是对一名在地震面前同样处于相对弱势的教师个体进行道德批判呢?在中医”废医验药”的问题上你就没有很好的处理矛盾的主次。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验药”,而你却因”废医”成了别人攻击的靶子。难道这一次还没有吸取教训吗?以上是我不成熟的一点看法,希望你能接受。
还是不同意方舟子的观点
首先这个只是一所中学的规定,
第二如果要开除应该开除所有地震中逃走的老师,而不是只开除范跑跑一个人
第三我敢打赌如果美国发生地震,也会有非常多的老师逃跑出去。这种现象不可能只存在于中国,而美国学校也不可能把这些老师都开除掉。
第四其实很多老师的行为比范跑跑更恶劣,像我以前老师经常迟到或者有大学老师上课不认真。这些情况其实更加不符合当老师。不知道职业规范有没有说明老师不能迟到等条款。
第五这种行为规范像中国也有很多,但是到执行起来几乎很少人会执行
最后其实道德层面每个民族和每个人群都有不同的定义,就像美国人觉得吃狗肉在道德上是很恶劣的,但中国和韩国人认为吃狗肉是很正常一样,这个不可能像科学那样一竿子打倒持不同异议的人,就像上次讨论谁是千年科学第一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
所以不能说美国的道德观点是这样的我们就一定要按照美国的观点来行事。
很多地方都很赞同方舟子的观点,但这件事情有不同的意见,这是我对这件事情的观点。
[5] By dilly on Jun 18, 2008 | Reply
以美国的权利义务来批评范老师正是对自由主义缺乏了解的一种现象。
范美忠声称他向往美国的自由公正,所以要用“美国的权利义务”来批评他,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
似乎不应该直称范跑跑,我的意见,还是以范美忠称呼比较合适
中国有没有这种规定嘛?
有,就按规定办事,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没有,还说啥子?
没有这种规定又要处罚他人,其依据还是所谓的“道德”或者其他国家的规定。这个可能……
[6] By 克己明德 on Jun 18, 2008 | Reply
老方说的好!
很多人似乎乐于把范跑跑的行为跟道德割裂开,认为他只是没有承担可操作的责任,而不认为他本人的道德上出了问题!范跑跑这一次的逃跑不仅是没有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且丧失了基本的道德!
这个人不仅要在道德上受到谴责,而且要在法律上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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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口一个社会公德,闭口一个道德。
我就不明白什么是“社会公德”什么是“道德”?是谁规定的?是否具备法律效应?或者是否能够强制执行?又或者是否等同与法律?
如果道德不等同与法律又不能强制执行,那么可能你希望他受到法律的惩罚的愿望要落空了。如果他触犯了法律,我想你这些,或者你们这些谴责他的就不是用道德来谴责他了,而是直接用法律手段了,对不对嘛?
有相关的、能执行的法律法规,改怎么处罚他就怎么处罚他,没有就把精力放在法律完善方面。
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以后这种问题会越来越多。
这次有范跑跑,下次还有李跑跑,张跑跑。
[13] By 上帝之脑 on Jun 18, 2008 | Reply
说到底还是主流价值观该不该容忍异端的问题,哪怕这一异端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十恶不赦的。在我看来对于道德底线的问题应该进行理性的批评和探讨,而不是用所谓“道德”的大棒来打压,这样很容易变成“多数人的暴政”。
to 3块5角7
谁告诉你要用道德来处罚人了?难道法律的缺失能成为美化这种恶行的借口吗?
有法律依据还是要谴责这种无耻行径,没有法律依据更要谴责,不然怎么会有法律的完善呢?
方舟子,
我认为支持范老师的“伪自由主义者”有很大一部分也是你的支持者,你这种刻薄的自大的语气让人很不舒服。
其实你也犯不上在这件事上高高在上。不要为你能够留学美国而沾沾自喜,那只是你的运气。
如果你也出生在范美忠那样的家庭,你一样也只能去“向往”。
你真的应该从新了解一下范美忠,从新评价一下范美忠!
这才符合你这种求真的性格,也不辜负你的“拥趸们”的希望………..
欧认为美国的那个教师标准是不是合于范美忠的。如果他曾经供职的那个学校对地震有什么措施规定的话,并且经常性的有演习和训练,象叶志平的那个学校,这时对范的谴责是毫无疑问。
但是,平时没有演练,正如一个网友说得那样“地震发生的整个过程也就几十秒到一分多钟,除非在低层楼房,其他地方跑也无济于事,最好是就近找狭小掩体,不过教室里似乎没有,那么只有跑了,要在反映过来的最快那一秒开始跑,要用比刘翔还快的速度跑,一边跑,还要一边大声呼喊”快跑出来,地震了,快跑出来”,要用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没反映过来,因恐惧而喊不出,那也没办法,平时多训练就好了.训练到跑和喊叫成为一种本能,就和一些人把救他人当做了本能一样.”是不会有什么有效的反应的。
当然, 欧不同意他事后的一些辩护之词。他只需要把当事的感受和情形清楚地描述出来,获得别人的同情或者认可就行了。这件事情似乎和自由公正没有多大的关系,总的来说,范还是比较诚实的。
TO: 克己明德
有相关法律就用法律,少拿道德说事。
道德都是一群人一拍脑袋想的。
你可以继续谴责他或者继续谴责这种人,还是那句话治标不治本。
这次有范跑跑,下次还有李跑跑,张跑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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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By 过桥米线 on Jun 18, 2008 | Reply
[5] By dilly on Jun 18, 2008 | Reply
以美国的权利义务来批评范老师正是对自由主义缺乏了解的一种现象。
范美忠声称他向往美国的自由公正,所以要用“美国的权利义务”来批评他,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
请看清楚我的原文。自由主义者尊重的是法律,也就是说同样的范老师,在中国和在美国的表现肯定会完全不同,因为两国的法制环境有根本的区别。用美国的法律来要求中国的教师,那就太可笑了。
范老师如果在美国,肯定会经过学校组织的灾害演习。如果学校规章中规定了老师的义务,在契约原则下,范老师可以选择不做老师,或者履行规章中规定的义务。而且这些规章成立的前提是,学校建筑是坚固的。没有任何法律会规定教师必须牺牲生命去挽救学生。
学校有组织灾害演习的义务,教育部门有监督的义务。如果这些机构的义务都没有尽到,如何保证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安全?中国的教育部门没有尽到职责,却要老师们去承担责任?
2008年1月28日德国特劳斯坦州法院开庭审理2006年1月2日滑冰馆屋顶倒塌造成15人死亡的案件。四位建筑师、工程师和政府官员被过失杀人罪和过失伤害罪被起诉。也许德国对于“豆腐渣”工程的处理,对于中国四川汶川地震中诸多教学楼倒塌、数千名学生死亡事件的处理有“他山之石”的意义。
参考德国的案例,如果学校坍塌造成学生伤亡,而老师先跑出来。这种情况下,被起诉的对象不是老师,而是豆腐渣工程的制造者,他们的罪行是“过失杀人罪”!
就事论事。
范老师的学校校舍当时没倒事后也没倒——他这一事件中他任教的学校建筑应该并非豆腐渣
何况,对一件事情的追究同对令一件事情的追究互相没有矛盾(但两件事之间也许互有影响)
当然,个人也赞同豆腐渣和造成豆腐渣背后原因更是需要追究
问题在于,中国至少目前还没有这样的规定。
如果中国确实有这样详细而又规范的规定,对教师进行要求,而范美中在当教师的时候也认可了这些,那事故发生后,对范进行相应的处罚也未尝不可。
所以我不太认同方老师的观点。
[24] By dilly on Jun 18, 2008 | Reply
请看清楚我的原文。自由主义者尊重的是法律,也就是说同样的范老师,在中国和在美国的表现肯定会完全不同,因为两国的法制环境有根本的区别。用美国的法律来要求中国的教师,那就太可笑了。
用美国的法律来要求范美忠是因为范美忠声称他向往美国的自由公正,所以要用他向往的东西来要求他,求仁得仁又何怨,有何可笑.
【名称: 3块5角7
在美国铁定开除是因为美国有《教育行业道德准则》,而且这个准则应该具有法律效应的吧?
中国呢?有相关规定么?就依靠一个所谓的道德来约束?道德可靠么? 】
明明写的是《道德准则》,你非扯到什么法律效力,阅读能力太低了吧?《教育行业道德准则》只是美国一个群众组织教师协会制定的道德准则,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恰恰只是道德约束。通俗的说只是个行规,违反了行规就不要在这个行业里混,虽然不犯法,如果犯法了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不只是不能混的问题。行规或道德准则有的成文有的不成文,没有成文不等于就可以没有道德。科研机关并没有规定数据不能造假,难道你就可以造假?至于各个学校的具体规定只是把道德要求细化以便施行,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不等于就可以不承担道德责任。举例来说,美国学校对什么样算剽窃有具体的规定,中国学校没有这样具体的规定,难道你就可以剽窃吗?
我觉得方老师还是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阅读能力低,3块5角7也只是对这个《教育行业道德准则》提出自己的疑问而已。方老师水平高,所以我们才经常来这里学习方老师的文章。
不知道在方老师眼里,“伪自由主义拥趸们”指的是什么,那类人,但这样随便给别人定性我认为是不好的。
我支持方老师,并不是说不违法的事情都是可以去做的。行规规定的是一类人的行为准则。
在发生地震的时候,校工,学生家长都可以跑,但是教师有职业上的要求和约束。如果教师先跑,就说明他没有做到教师所应该做到的,那么开除他也是应当的。
至于3块5角7,阅读能力低一看就知道,还不准人说了么?
我看了一下范美忠的一些文章(包括地震前的),个人觉得这件事是这样的:
范美忠是一个自负的人,自认是一个有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乃至独立人格的人,并且“智力优越感不止一点点”(他的原话)
然后他怀着理想主义去中学教书,希望“给学生传播现代公民意识,爱的观念,自由的理念,独立的思考判断能力”。
然后平时还“喜欢跟学生一起踢球”,而且据他的学生说:“他(范美忠)大谈鲁迅、穆旦、陀斯妥耶夫斯基,告诉我们卡夫卡、艾略特、王国维。他觉得我们是那么的糟糕,却又坚持不懈地灌输给我们那些值得和需要了解的名字,仅仅是为了我们上大学后不会像他当年一样“像个白痴”。
然后就遇到了这次地震,然后就是:
“刚讲到这里,课桌晃动了一下,学生一楞,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此前经历过几次桌子和床晃动的轻微地震,所以我对地震有一些经验,因此我镇定自若地安抚学生道:“不要慌!地震,没事!……”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甚至发出哗哗的响声(因为教室是在平房的基础上用木头来加盖的一间大自习室),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然后以猛然向楼梯冲过去,在下楼的时候甚至摔了一跤,这个时候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难道中国遭到了核袭击?”然后连滚带爬地以最快速度冲到了教学楼旁边的足球场中央!我发现自己居然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
在这之后,在事情过去之后,首先是他自己应该已经开始对自己不顾学生而独自跑掉开始在内心纠结,然后就是学生问他:“老师,你怎么不把我们带出来才走啊?”。对于这种自己内心的纠结以及对他所平时希望影响希望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独立思考和独立人格和人文素养的学生——他,需要有一个说法。
因为人天性不愿意错误——帕斯卡
对于一个这样的老师,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样的行为,首先会让人觉得有一种反差和不适(即使不是这样一个老师,人们也会认为这样的行为并未尽到教师的责任,何况还是这样的一个自认有独立思考和独立见解乃至独立人格,在教室里“给学生传播现代公民 意识,爱的观念,自由的理念,独立的思考判断能力”的老师。
比如张晓舟就在博客中这样感慨:
《瞭望东方周刊》的记者问我此事,我才知道了范美忠事件,范美忠据说曾任职南方体育,但我完全不知道,估计是他分配到南方日报时,集团想把他分到南方体育,但南方体育最终没有接收,也可能是在南方体育呆过几天。
前几天谈到大地震,一位朋友跟我讨论抽离的理性和悲悯之爱的区别,难免又说到鲁迅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区别。范美忠在课堂上也跟学生讲鲁迅、讲陀思妥耶夫斯基,令人吃惊的是,一个熟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仍然会有那样的逃跑自由论,这也算是人类阅读的无奈的奇迹之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12b6e801009mja.html
而范美忠自己应该也有这样的思考和疑问,同时,他的学生也会有这样的疑问。
对这些疑问,以范美忠这种思考者的性格,他必然也必须要给学生同时更是给自己一个说法。
所以,他才会有了那篇地动山摇的文章。
有一些人认为范美忠这是因为勇敢才写这篇文章,其实不是,范美忠是一个有智力优越感的人,他当然也会想到人们的责难——但对这些,他并不真的在意,他根本不会在意这些他认为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道德分子的道德言论。(但是现在搞到要取消他的教师资格,他当时应该也没想到——他当时估计也没想那么多)。他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给自己一个说法,他必须要解决掉这种反差,让自己合理起来。
很多人认为(我也是),在这篇文章中,范美忠没有彻底的剖析自己,他自己也说”当然,我也没做到绝对诚实地完全在写作中袒露自己的灵魂,而且我也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做得到。”(顺便说一句,我想起了陀思妥耶夫斯基)
这件事情当然不是勇敢,这样跑掉虽然没有伤害他人但当然并不高尚。
于是范美忠就以生存本能和“成年人我抱不动,间不容发之际逃出一个是一个,如果过于危险,我跟你们一起死亡没有意义”来为自己的行为进行合理化。
这两点确实有道理,但问题是,作为一个教师,人们很自然的会有更多的要求,如果是在一家公司,地震来时,大家赶紧撤离,没人会责难最先跑出来的那个人,但这是学校,而且有未成年的学生(即使已经都很大了),于是大家认为这种行为作为教师不合格那简直就是必然的了。
而我其实对这件事最好奇的一点是——如果这件事不是发生在范美忠自己身上,而是另一个人,他如果现在作为像我们这样的旁观者会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
PS 文中引用范美忠的话来自《那一刻地动山摇》《范美忠自辩:我为什么说那样的话?》《范美忠:我为什么要去中学当老师》等。
顺便说一句,据说与范美忠同校的老师中也有像他这样不顾学生跑掉的,只不过他们没有像范范美忠这样写这些文章
那学校对这些教师是如何处理的?
看来“professionalism”可以译作“行规”。
那只是美国某地一所学校的校规,这意味着老师在入职的时候应该就了解了这些规定,明确了自身的责任。
但是范老师没有自己这些,他也已经多次表示了他的想法,就是实际上没有任何相关规定,只是从所谓的道德强加给老师所谓的责任,这是他说不认同的。
那一刻,方老师所在的灾区地动山摇,范老师不准跑?
那一刻,上海、北京、广州、有点震感,大家都跑到了大街上。
这次我也对方先生观点不赞成.因为,在中国你不是知道,教师,尤其是不在大城市的中小学教师,基本就没有权利,你要他们这个群体承担付出生命的责任,那么请约定出他们的权利,权责对应才是前提.
教师是灵魂工程师是社会给这个职业的期望,在封建时代哪怕是民国时代,教师的地位与收入都有点独特,让这个群体自然地拥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心态,但是,49年后,历次政治运动,都把这个群体踩到了最底层,到今天,凡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人,都明白当前教师队伍的复杂性.
想想,在八十九十年代,有几个人是主动选择做教师这一行业的?为什么?2000年后,这一队伍开始热了,原因又是为什么?不就是就业难啊,并不是怀有崇高理想而进入教育界,许多人在为五斗米而不得不折腰.
中美教师规范,就眼下中国的具体现状而言,不具有可比性,这点凡是中国人都应该公正地看待范美忠先生的事.
1. 再一次 , 特别不赞成方舟子居高临下的态度 。 你怎么那么肯定是别人的阅读水平有问题 ,而不是你表达的有问题 ?
面对面的沟通中 , 人与人之间还常有误解 , 需要clarify , double check的 。
2. 关于“道德”,这一次我倒是觉得你自己跑题了一点点 。 你把professionalism翻译成“道德准则”没有问题 ,问题是 ,“此道德”非“彼道德” 。
3. “道德准则”应该等同于行为规范 , 是低于法律的一种规定 , 其强制性远远低于法律 。 而被你批驳为“伪自由主义者” 之前一直在争论的道德 , 应该是morality ,它是一种几乎没有强制性 ,但在精神层面上更高的一种”规范” (如果我们可以把它也称为一种规范的话)。
morality , 在我看来 , 一种自我选择 , 自我修炼的东西 。 别人是约束不来的 。
4. 我曾经设身处地地想过这个问题 , 说实话 , 我不能肯定我不会像范衷美那样去选择 。
【看来“professionalism”可以译作“行规”。】不是行规(你可以说追求最高的professionalism,但是不能说追求行规吧),而是某一行的业者应该有的能力、精神、素养、行为规范、道德准则等等,不一定有成文的规定,但是有共识。某个学校没有具体规定教师应该怎么做,不等于教师就可以不professional。具体的规定只是行动的参考,而不是没有规定我就可以不做。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入了这一行的,就必须遵守这一行的规矩。做不到就别干这一行。谋生手段多得是。这里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些区别,正说明很多中国人没有peofessionalism的观念。
万物生长靠太阳:你就缺乏起码的阅读能力。我在什么地方把“professionalism”翻译成了“道德准则”?我提到的“道德准则”是code of ethics。你不是教师的话,没人要你做选择,你做不了选择,就别当教师。对你这种连起码的阅读能力都没有的人,我连对话的兴趣都没有,谁在意你赞不赞成,我又没请你当导师。
对头,Professionalism之所以成为Professionalism,就在于公众对执业人员缺乏监管能力,即一个Professional在专业行为上有极大的Discretion,也就是自由选择度,但这个自由选择是基于专业知识与行业道德所做的,所以同行评议才是评价专业水准的手段,而大众评议就没有价值,涉及专业道德,则是另外一码事,复杂的,也得同行评议,简单的,大众就搞定了。
说到“行规”,当今中国各行各业的“潜规则”可不是一般的多。我比较认可professionalism包含morality的部分,但不完全等同于morality,甚至有可能与morality相违背。
professionalism是明规则,是对公众的承诺,和潜规则没有关系。潜规则恰恰是违背professionalism的。professionalism不可能违背morality,只能是更高的morality。
虽然方舟子说是没有兴趣跟我这种“没有阅读能力”的人对话 , 还是要道个歉 。
因为不但看了你的文章, 还看了那么多的留言 , 有点混了 。 但是 , 我的主要观点并没有变 。
之前什么跑跑和跳跳的争论 ,以及后来的争论 , 着眼点在于做人的道德 ,而不在职业精神 。
———————————
“你不是教师的话,没人要你做选择,你做不了选择,就别当教师。”
我之所以要给自己做这种选择题 , 不在于我很想去当个教师 , 而是因为我觉得 , 作为起码的人 , 需要这样的精神拷问 。 仅此而已 。
推荐你看这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a2ry.html
至少我觉得, 除了方舟子 , 还有连岳 ,还有艾未未, 缺少了你的对话的世界 ,我并不孤独 。
万物生长靠太阳:
其实我觉得我们在这里留言也只是表明自己的态度,自己的观点。若是有不对的地方,即时纠正就是了,没有必要道歉。
“对你这种连起码的阅读能力都没有的人,我连对话的兴趣都没有,谁在意你赞不赞成,我又没请你当导师。 ”
方老师今天说的话真的很刺耳。
“对你这种连起码的阅读能力都没有的人,我连对话的兴趣都没有,谁在意你赞不赞成,我又没请你当导师。 ”
这样的胸襟,真白费了中国和美国对你的教育!
楼上这个君子跑到这里来教育方老师来了?
指出了方老师的“胸襟不足”是不是让你的小脑瓜里面洋溢着“老子胸襟最宽广”的自豪感?
是不是巴不得天底下的人都知道您老人家教育了方舟子?
方老师的有些观点比如批判中医我赞成,但方老师的有些语言就像以上那些话,过于刻薄,我不是太喜欢。
刚开始看方老师的这篇文章,觉得也是有点不得劲,没能理解方老师这篇文章的中心目的。是对范美忠的谴责批判吗?在道德层面上这么做都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谈什么追究责任,那就有点于法无据了。不知方舟子搬出美国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给人以误解,难道要用美国的法律来追究范的责任吗?(我说的是玩笑话)。再看后面的评论,有很多观点令我欣赏甚至赞同。象万物生长靠太阳、apollo等。在范美忠的问题上,我们只能在道德层面上做适当的谴责,我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更需要的是完善我们的法律。依法治国依法行事才是根本。
to : apollo
我说方舟子把professionalism 翻译成道德准则而惹火了他 ,道歉 , 是因为我自己的一个准则 :和人辩论时 , 姑且不论是否正确理解了对方 , 起码引用不该有错 ,否则有不尊重对方之嫌 。 上面我的留言第一条 , 的确不够professional 。
从方舟子后面跟进的几条留言 , 我的感受是 ,道不同不相与谋 : 价值观差异大矣 。
他认为professionalism只能是更高的morality ,真不敢苟同 。
举一个不一定恰当的例子 ,日本侵华军队里面的军官 , 也许各个够professional ,但是 ,morality怎么样呢 ? 也许你会说 , 这不能相提并论 ,被放在军官位置上 , 必须做好一切对得起这个职业 ,而对于战争却不是个人能思考和选择的 。
如果是这样 , 后来人还要对战争一代一代地反思吗 ?
个人生命的价值 , 以及和社会(包括他人)的关系 , 这些最基本的morality的东西 ,怎么会在professinalism之下 ?
范中美的“逃跑”应该是一种本能反应 ,我倒觉得他还能对这种行为进行事后的反思 ,并且诚实地写下来 ,这个人的道德没有问题 。
万物生长靠太阳:
我欣赏你的准侧!
我是觉得,方老师以这种尖酸刻薄的方式回应你的言论,你还道歉,让我为你觉得不平。也觉得方老师这些话有些刻薄。
其实硬要把morality和professinalism扯上关系没有必要,还是不讨论了这个比较好。
他想吧自己炒作成明星。我们的传媒也是,这种人就该枪毙!
这可能是我第一次反对方舟子先生的言论。
前面有位朋友也说过,我也不知道中国有没有一部类似美国的《教育行业道德准则》,不过我相信范根本没有接受过此类突发事件的演练。
从光亚学校校长的话语中我可以肯定光亚学校没有类似《美国学校对面临灾害时教师责任的具体规定》一文中的规定,所以,光亚校长对范的行为也没什么大的反应,只是认为“这个言论肯定是错的”。
用美国教师的professionalism来衡量一个从未接受过相关演练的中国教师在地震突然来临时的表现,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我感觉方先生应该先对中国教育部门没有制定相关规定和规定相应演练进行质疑,而不是责难一名惊慌失措先跑的教师。方先生的这番论断可能是您没有认真考察和深思熟虑下作出的一个最不中恳的批评。
方先生在上面的回复中说:“范其实应该庆幸自己生长在中
国,只有在中国他才会找到这么多的支持者。”
我的回答是:“如果范真的是在美国做中学教师,他必然知道美国对教师的相关规定,并且应该拥有相关的知识和接受过相应的演练。从他的文章和他在凤凰卫视中的表现看,范是一个非常认真诚实的人,相信他会依照美国对教师的相关规定完美地表现出应有的professionalism”
其实范美忠道德有没有问题,这里面也存在一个标准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道德标准。其实我认为,道德的东西本就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只能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或者说叫多数人的观念所形成的标准。道德的东西也未必就是那么的合理合情,试看我们的封建社会女人裹小脚,如果哪个女人不裹小脚,公众就会认为她道德上有问题。其实有吗?
to : 陈博
本来不想说的 ,毕竟每个人都有发言的权利 , 而方舟子在自家园地更有有删帖的权力 。
看得出 ,你是铁杆方粉 ,处处出头维护 , 出言又快又狠 , 不惜力 。
问题是 ,你好像只关注别人对待方老师的态度和用词 ,完全不关注观点和理由 , 真的不必在原本讨论气氛很浓的留言园地掀波澜了 。
留这段言 , 本来有点担心你会劈头盖脸骂过来(本人实在适应不了网络骂战) ,不过想了一下 , 方老师应该不会把那样的留言留着不删吧 ?
【不知方舟子搬出美国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罚你把前面按语的最后一句话朗诵三遍。
回复万物生长靠太阳:
你没有骂我,也没有骂方老师,我也不会出言骂你。我只是对那些自以为是的辱骂方老师或者摆出小学德育处主任禁止小学生穿牛仔裤的姿态教育方老师的人进行回敬罢了。我说话从来不会给听话的人留情面,也不会去教育指导那些人他们缺乏的知识,因为无知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方老师删帖的时候,通常也会把我的回复一同删掉,敌人被消灭了,阵势也就不用摆。我之所以在明白这一点的时候还要回敬,是不想让那些人沾沾自喜的以为“方舟子不敢和大爷我辩论,所以胆战心惊的把我的回复删掉。”同时和你不适应网骂所不同的是,我非常乐于把愚人们的愚处揭开给大家看。要知道看愚人出洋相实在很快乐。
你说我不关注观点和理由,你可以看看方老师的《不要苛求地震专家》后面的我回复。只是很多文章里面方老师都把理论说得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一些人连文章都不看还要装出一副义和拳民的正义模样来教育方老师,我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另外,既然你不适合网骂,建议你还是不要摆出谦谦君子的样子来教育方老师“居高临下”啦,或者“态度问题”啦。如果看不上的话你可以不看这里的文章,你大可以去看耿庆国,李世辉,徐荣祥这些救国英雄们的博客,他们的态度想必是相当的“居低临上”。
你对我说话有理有节不骂人,我就不回敬你。不过,请相信我,如果方老师不删帖,这里绝对不会“讨论气氛很浓”。
网站被屏蔽,突然发现博客可互动,哈哈.
个人认为范的做法很正常,只是不够高尚,但也不至于被吊销教师职业资格.
原因很简单,1、本来就没有相关条文。2、更何况是在道德沦丧的今天,危难之时,有人能冷静地让领导先走,为什么范不能本能地先逃跑呢?3、在特定情况下,你能做得咋样呢?
我们国家没有类似美国的平台.
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在没有平台的基础上做的和有平台一样好!
有个别做到的,那是个别.不能代表全部.
就象我讨厌随地吐痰,但是在中国到处都是.
这是整体的问题,不是个人问题.
谢谢方老师的指点!!!!
以前在牛博网看到一帮自由派精神病大喊:“没有谁能判断科学”、“学术共同体是由投票决定的”……噪声很大,想反驳几句,马上被口水淹没。我觉得“自由民主”人士脑子好像非常简单,除了投票,什么都不会。
看了方老师最近的文章,我有个想法:学术共同体是不是与professionalism有点关系?
[53] By ass on Jun 19, 2008 | Reply
其实范美忠道德有没有问题,这里面也存在一个标准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道德标准。其实我认为,道德的东西本就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只能有一个大概的标准,或者说叫多数人的观念所形成的标准。道德的东西也未必就是那么的合理合情,试看我们的封建社会女人裹小脚,如果哪个女人不裹小脚,公众就会认为她道德上有问题。其实有吗?
非常的同意你的观点。如果只是拿道德来桎梏人的行为,就没有进步了。道德标准会变的
国内针对教育教师的法律不规范,导致跑跑和跑跑的支持者ZAN空子.即使这样,开除跑跑不冤枉,这个与道德和自由没有关系/
FAN跑跑,如同他老婆说的,他就象个孩子,治理他太恨又与心不忍,不治理他,他屁股翘到天上去,败露于这个大千世界不会自己找台阶下很难混出名堂.说实在的,谈适合的话,FAN跑跑还真不适合教书,特别是中小学教书.当年我的自我解脱方式就是,想征服社会,适当的时候也需要服从社会.
想起来一首歌:
阿里,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是个快乐地青年,哦,哦,哦,哦,芝麻开门,芝麻开门…..
哈哈,方大侠会唱吗?
范是个白痴!!他不该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换了我,我事后会对公众做自我检讨:“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对不起”灵魂工程师”的称号,以后要深刻反省、提高觉悟……….”云云。再加上点声泪俱下的煽情表演就更……….然后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事了,哈哈。
我觉得范确实是伪自由主义者。也许不是故意伪,但事实上是。既然他是自由主义者,并且认同美国,那么他为何不和美国的做法一样或至少是相似呢?并不是什么东西都要有规定呢,首先要靠内心的认同,虽然有规定更规范。规定是怎么来的呢?就因为人们认同它,觉得应该这样做,然后才会有相关的规定出台。可从范的言论可以看出,他根本不认同美国的这些规定。在电视辩论时他也说了,要求教师不先跑,是人们假公德之名行自私之道德绑架。有的问题,是非不好判断,但也由许多是容易判断的。并且,一个社会,仅有自由主义是远远不够的,这只是良好政治的根基,仅仅是消极地不坏,还不必然有积极的结果。在此基础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责任等东西对良性社会更重要。
但是如果今后我国也能象美国一样制定类似的规范,在中小学讲解防灾知识、进行防灾演习,那么也是范事件的一个很有价值的结果。
to : 陈博
1.同意你的网战准则,同理,连岳没有冒犯方舟子,方却非常不客气,仿佛连岳写心灵鸡汤文章是什么上不了台面的事 ,并因此也不配问责地震局 。 连岳的文章基本上也是根据他查阅的资料,尤其是一些自相矛盾的官方文章来问责的 。
2. 在科普和打假方面,我从来站在方舟子一边 ,同时,我也非常尊敬连岳在厦门PX项目上的作为 ,不敢说其有里程碑的意义 , 至少我认为对民主进程也是个大事件 ,虽然在PX有毒没毒的问题上, 连岳的文章如此次一样有漏洞,没有说服力 。
3. 说到教育谁,不敢, 只是说说自己的意见 。范说“曾经为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是因为“我大学毕业十几年的痛苦与此有关,我所受的十七年糟糕教育与此有关。我无数次质问上帝:你为什么给我一颗热爱自由和真理的灵魂却让我出生在如此专制黑暗的中国?让我遭受如许的折磨!但我也曾为自己感到庆幸:我没有出生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那样我将可能经历战争的恐怖和非正常丧失亲人的哀痛;我没有出生在共和国的前三十年,因为以我这种宁折不弯,心口如一的性格,多半会被枪毙了家人还要忍着伤痛上交子弹费;或者誓死捍卫毛主席和红色中国而其实死得一钱不值;或者经历热烈的青春之后却发现自己一无所有。” 可见 ,他并不是为了要表达他如果在美国就跑得有理 ,而是他对现实生存的由来已久的不满而已。
4. 范只是逃生意识强 。在美国 , 也许他根本就不会选择当老师了 ,因为很可能他承担不了被告之要承担的责任 。 而在中国 , 既没有被明确告之在这种危机情况下的责任 ,学校也没有进行演练 ,如何能苛责他这种本能的逃生不道德呢 ? 当然, 一定会有选择自我牺牲的英雄 , 然而 , 英雄是道德的楷模 , 却不是道德的底线 。
5. 有些留言说 , 法律没规定, 不要谈道德 。 我部分同意 , 如果没有操作层面的东西 ,谈全民职业精神也是空谈 。 医生应该救死扶伤 ,做到什么程度算是呢 ,等等 。 从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喊得山响的政府开始 ,做到什么样算是为人民服务了呢 ? 说到底 , 法律不健全 。 整个国家整体如此,苛责一个范跑跑 ,怎么不是道德绑架 ? 这时候 , 把美国的条例搬过来 , 岂不是刻舟求剑 。
6. 虽然关心新语丝不超过两年 ,非常理解方的事业进行得不容易 ,特别是在网络的环境里 。不过我仍然觉得态度是重要的 , 如果愚人是在诚意讨论问题 ,你为什么要以看人出洋相为乐呢 ?就像方舟子回复我的“对你这种连起码的阅读能力都没有的人,我连对话的兴趣都没有,谁在意你赞不赞成,我又没请你当导师。 ”, 我也认为大可不必 ,这还不够居高临下的? 如你所言 , 这里的讨论气氛也是你们维护的结果 , 那更不要自己去破坏了 。 当然 , 如果你认为我“看不上的话,你可以不看这里的文章 ,大可以去看….” , 那就无话可说了 。
楼上的自己跑来要来指点我如何做人,想当我的人生导师,倒不算“居高临下”?被人顶回去倒喊起冤来了?你最好还是别站在我一边,被我打假的人有几个不是“没有冒犯方舟子,方却非常不客气”?对那些宣扬、支持伪科学的人我何时不曾以出他们的洋相为乐?等到打翻你的心灵鸡汤、出了“里程碑”的洋相,你才感到难受了?
虽然有些深海生物生长完全不靠太阳,不过还是可以回答一下你。我喜欢通过糟践人的办法来回敬别人的“冒犯”,这是网战的原则。但是方老师并不是在网战。他是在揭批骗子,揭露坏人,这难道也不能“不客气”么?难道说要在骗子专门骗了方老师之后,他才有资格指出那是个骗子?你既然觉得这都“不客气”了,你还为什么假惺惺的说自己“从来站在方舟子一边”?这不是和达赖说自己从来站在藏民一边一个道理么?
其次,你是不是觉得连岳煮个汤就“上了台面”?就能够指点江山,煮得鸡汤则百事可论也?他说错了别人还不能指出来,指出来就是“不客气”?
对于你举出来的范跑跑的那个呻吟帖子,是不是非常认同,认为他实在是说出来了你的心里话?中国最不缺的就是抱怨自己没有生在美国的人,他要是出生在美国一样会抱怨自己没有生在中国。这就是典型的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作了婊子还骂别人不娶他的人。这种心理扭曲的人还不够开除,还要让他继续当老师么?
我还要告诉你一点,教师不是每个人都能当的,原因就是教师有很高的道德要求。严格来讲,作为少年儿童的教师根本说脏话,抽烟酗酒,发脾气,这些对于常人来讲都是可以放宽的要求。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教师要冒着风险保护学生,这同样是基本的道德要求,而不是“英雄道德”。不要因为你自己做不到,就怪别人把道德定的高了。
最后,我给你我对愚人的定义:虚心求教的人就算没有知识也不是愚人,只有那些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的人才是真正的愚人,例如那些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道德标准还要教育别人如何做人的人。方老师的每一篇科普文章我都看,每次都受益匪浅,这是因为在他的知识领域,我懂得非常少。但是方老师也不会因此认为我是愚人。
如果让我直接说出对你的定义,我一点也不糟践你,说实话,仅仅从你对范跑跑的辩护当中来看,你不仅没有阅读能力,而且连最基本的分辨是非对错的能力都没有。属于典型的金庸作品《天龙八部》里面游坦之那种人,连全冠清都比不上。假如你是假装被蒙蔽,而居心险恶的为了整垮方舟子跑到这里来放暗箭,我对你还会有三分敬意。可你还够不上,因为你是真糊涂,还要为骗你的人辩护,和樊伟在《卖拐》里面塑造的大厨一样。
对了,我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太“不客气”了?是不是“冒犯”你了?没关系,你可以继续像樊伟一样红头胀脸的教育我:“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咧?”
哇,难道是为了讳“范”,范伟改姓“樊”了:)
70楼的真搞笑,呵呵
方先生 其实从您发的所有文章仔细看来 您应该是在为范先生辩护 我不明白你最后的结论怎么就是反对范先生了 你说的东西正是制度因素 你不能要求一个没有这样制度约束的老师做出那么伟大的事情 你这是虚伪 不要再做无意义的对比了 你先把中国教师的处境研究透再说把 希望您能呼吁国家不拖欠教师工资 社会对教师有应有的尊敬 真正打击学术造假行为 范先生是灾民是弱者 你不要落井下石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