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有害身体健康吗?
14 04 2016年人类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掌握了从甘蔗提取食糖的技术,但在17世纪之前,食糖一直是一种昂贵的奢侈品,价格和胡椒、丁香、姜这些香辛料相当,只有富人才消费得起。十六世纪开始,欧洲殖民者在西印度群岛、美洲热带地区大批地种植甘蔗,同时食糖提炼技术也得到改进,尤其是18世纪末开始机械化生产后,食糖的产量大幅度上升,价格随之下降,食糖逐渐变成穷人也消费得起的生活必需品。人们的生活方式因之改变,开始习惯在饮食中大量地添加糖,比如英国人先是在喝茶时加糖,之后糖果、巧克力、果酱等等甜点也变得非常流行。食糖的消费量也就成倍地增长。1700年,英国每人的食糖消费量平均是4磅,1800年增加到18磅,1850年达到36磅,而到了20世纪,超过了100磅。
目前全世界每年每人平均要消费掉大约25千克糖,排第一位的美国人的消费量几乎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人们从食糖摄入的能量在食物类群中排第三位,仅次于谷物和食用油。但是谷物和食用油除了提供能量,还能提供人体必需的营养素:谷类能够提供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食用油能够提供必需脂肪酸,它们是难以被其他食物取代的;而糖除了提供能量,并不能提供任何营养素,属于所谓“空卡路里”,完全能被其他食物取代。医学界普遍认为人们从食物摄入的糖太多了,应该限制。美国农业部每五年颁布一部《美国人膳食指南》,最新版《2015-2020年美国人膳食指南》建议每天来自添加糖的能量应少于食物总能量的10%,而当前美国人平均每天从添加糖摄取的能量占了食物能量的13%,大部分人都超标了。世界卫生组织也发起了限制糖摄入的战争,在2015年颁布的《成人与儿童糖摄入指南》给出了比美国膳食指南更加严格的建议: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在一生当中减少游离糖的摄入(强烈建议)。对成人和儿童,世界卫生组织都建议把游离糖的摄入减少到少于总能量摄入的10%(强烈建议)。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将游离糖的摄入进一步减少到低于总能量摄入的5%(有条件建议)。”
比较美国膳食指南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南,会发现二者略有差异。美国膳食指南针对的是添加糖,指的是加工、烹饪时添加到食品当中的蔗糖、糖浆、果糖、葡萄糖、蜂蜜、麦芽糖等各种糖类甜味剂,并不包括食物中天然存在的糖。而世界卫生组织说的游离糖指厂商、厨师或消费者添加到食品中的单糖(包括葡萄糖、半乳糖和果糖)和双糖(主要是蔗糖),以及蜂蜜、糖浆、果汁和果汁浓缩液中天然存在的糖。主要的差别在于“果汁”、“果汁浓缩液”,如果是未添加糖的原汁,美国膳食指南是不把里面的糖分算进去的,但是果汁中都含有游离糖,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是要算的。
至于完整水果和蔬菜中的糖被称为内源性糖,并不属于游离糖。为什么同样是糖,内源性糖就可以不算呢?这是因为内源性糖由植物细胞壁包裹,消化起来比较缓慢,进入血流所需的时间比游离糖长。淀粉等多糖类碳水化合物也会被消化成葡萄糖,但是消化、吸收同样比较缓慢。因此内源性糖、多糖虽然和游离糖一样能提供相同的能量(每克提供4千卡或16.7千焦的能量),但是对身体的危害没有游离糖那么大。
那么游离糖对人体究竟有什么特别的危害呢?要确定一种在食物中几乎无处不在的成分的害处,是非常困难的。通常有两种研究方法。一种是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将试验对象随机地分成两组,控制他们的饮食,一组摄入的游离糖多,一组摄入的少,一段时间后比较他们的身体状况。另外一种方法是队列研究,并不对研究对象的饮食进行干预,而是根据他们过去或现在的饮食中游离糖含量的高低进行分组、比较他们的身体状况。如果根据的是他们过去的饮食情况做的对比研究,叫做回顾性队列研究;如果是根据当前和将来的饮食情况做一段时间的追踪调查,叫做前瞻性队列研究。
世界卫生组织最终认定的游离糖的危害只有两种。一种危害是能导致体重超重或肥胖。对成人做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表明减少游离糖的摄入与体重的减轻相关,相反地,增加游离糖的摄入伴随着体重的增加。对儿童做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未发现游离糖的摄入量与体重有关,但是前瞻性队列研究发现摄入加糖饮料最多的儿童,要比摄入加糖饮料最少的儿童肥胖的风险更高。游离糖的另一种危害是能增加龋齿的风险。队列研究表明,游离糖摄入量超过食物总能量10%的儿童或成人,患龋齿的风险要比游离糖摄入量低于食物总能量10%的儿童或成人高。而且,有三项全国性人群研究发现,那些每年游离糖摄入少于10千克(大约占总食物能量的5%)的人,龋齿的严重性比较低。此外,还有一些证据表明游离糖摄入偏多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某些类型癌症的风险。实际上,肥胖本来就能增加这些慢性病的风险。
这些研究的证据的质量都不高,也就是说还不是定论,结论存在不成立的可能性。还不是定论就敢做少吃糖的建议?制糖业的人要抗议了。但是这是多项研究的综合结果,结论有一定的可重复性,虽然不是定论也很有可能是成立的。如果这个建议是对的,那么对健康大有好处。万一这个建议是错的,对健康也无害:目前并没有发现少吃游离糖对身体有任何害处。
因此摄入的游离糖越少越好,不要超过食物总能量的10%。这个量等于多少食糖呢?一个人为了维持健康体重所需要的食物能量,并没有固定的标准,和一个人的性别、年龄、身体状况、运动程度等因素有关。营养学界通常把每天2000千卡作为一个参考值,这相当于一个身高1.6米、体重50千克、每天做30到6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的青年女子一天需要的食物热量。根据这个参考值,每天从游离糖摄取的能量不能超过200千卡。1克蔗糖能提供的能量是4千卡,也就是说这相当于50克蔗糖。喝咖啡用的一小袋砂糖的重量是2.8克,相当于11千卡能量,听上去似乎不多。但是对游离糖的限量包括的是所有食品里含有的游离糖,而不只是自己在日常饮食中添加的那一点蔗糖。一听可乐里糖提供的能量是130大卡,如果一天喝两听可乐,摄入的游离糖就超标了。
食品加工业使用的添加糖通常是从甘蔗、甜菜提炼的蔗糖。这种情形在上个世纪70年代发生了变化。1977年美国政府为保护本国食糖产业,提高食糖进口的关税和实施限额,导致食糖价格上涨,迫使美国饮食厂商寻找便宜的食糖替代品,开始大量地使用用玉米淀粉生产的果葡糖浆(也叫高果糖玉米糖浆、高果糖浆,英文缩写HFCS)。淀粉在通常情况下水解的最终产物是葡萄糖,但是葡萄糖的甜度不高。如果加入木糖异构酶,一部分葡萄糖会被转化成比较甜的果糖,这样生产出来的葡萄糖、果糖混合物就叫果葡糖浆。许多人指责果葡糖浆不是“天然”甜味剂,是导致三、四十年来美国肥胖症流行的元凶。的确,有一些研究表明摄入同等量的果葡糖浆和葡萄糖的话,果葡糖浆对身体的不良影响超过了葡萄糖。例如,有动物实验发现,吃葡萄糖会让动物产生饱足感,血糖浓度到一定程度动物就觉得吃饱了,从而停止进食;而果葡糖浆不会让动物有饱足感,所以动物会不停地进食,就容易发胖。还有的研究发现,果葡糖浆要比葡萄糖更容易转化成甘油三酯,造成脏器脂肪的沉积。
果葡糖浆与葡萄糖的区别在于它除了含有葡萄糖,还含有果糖,所以它对身体的不良影响,都是因为果糖导致的。但是果葡糖浆虽然也被叫做高果糖玉米糖浆,其实它里面的果糖含量并不算高。我们可以把它跟蔗糖做个对比。蔗糖是一种双糖,一分子的蔗糖消化后产生一分子的葡萄糖和一分子的果糖,相当于含有50%的果糖。食品加工业使用的果葡糖浆主要有两种。一种叫HFCS 42,用于糕点、谷物早餐、饮料等各种加工食品,其果糖含量为42%,比蔗糖中的果糖含量低。另一种叫HFCS 55,用在可乐等软饮料中,其果糖含量高一些,为55%,但也只是比蔗糖中的果糖含量略高而已。后一种果葡糖浆其实是模拟的蜂蜜,蜂蜜中果糖的含量大约是55%。反而是某些果汁中的果糖含量高得惊人,例如苹果汁中的果糖含量是葡萄糖的两倍(即其游离糖中有三分之二是果糖)。如果担心果糖的危害的话,首先要担心的是“天然”的果汁。
所以把美国肥胖症的增加归咎于用“非天然”的果葡糖浆取代“天然”的蔗糖,是没有道理的。果葡糖浆对身体的害处并不比蔗糖大。如果你听信了某些“养生专家”、“有机食品组织”的宣传,由于害怕果葡糖浆而改吃标榜不含果葡糖浆、只含“天然甜味剂”的食品,以为吃“天然”的蔗糖、蜂蜜就对身体无害,可以放开了吃,那就糟糕了。只要是游离糖,就对身体有害,不管是“非天然”的果葡糖浆,还是蔗糖、蜂蜜乃至果汁中的果糖、葡萄糖。明智的选择是尽量减少游离糖的摄入,而不是去寻找“天然”的替代品。
2016.3.13.
(《科学世界》2016.4)
关于方舟子现象的反思与断想(一):令人生疑的反腐英雄
野鹤
要解剖方舟子现象,自然不得不从方舟子谈起。
方舟子确实在学术范畴打了一些假,也确实称得上是英雄,有“新语丝”网上的“立此存照”和他的《溃疡——直面中国的学术腐败》等书为证,白纸黑字,是谁也无法抹杀的。但是,却需要对这些事实加以分析,不仅要去伪存真,而且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需要核对事实,非我所能及。我只能进行力所能及的分析。
一 有恃无恐的打假英雄
如果将文革时期的那些所谓革命造反派的行为,也视为一种对于“假革命”、“伪革命”的“革命打假”活动,他们似乎也同样称得起那个时代的“革命打假英雄”。当然,只能是按照那个时代革命主旋律的逻辑和标准。现在,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时代,时代变了,主旋律也就从“抓革命,促生产”、“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变成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其逻辑和标准自然也就跟着变,革命的打假活动,也就转化为科学的打假活动,革命打假英雄理所当然地也就化为科学打假英雄。这叫做时势造英雄。
在我们这个历史悠久、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脱颖而出成为英雄,虽非易事却也似乎并不太难,例如舍身去救落水儿童、孤身与匪徒搏斗、数十年如一日地舍己为公或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但要成为打假英雄,可就难多了。因为,前者主要是舍己,只要豁得出去,便十有八九会众口交赞;后者却主要是伤人,打得越多,伤人越众,被打者的社会地位越高,打假者的政治风险便越大,闹不好就会身败名裂,落得个众口铄金的下场。所以,要想成为打假英雄,单是豁得出去还不够,必须有过硬的政治背景或靠山,先有立于不败之地的保证。例如,古代的官员要想在官场惩贪(官)打假(忠臣),必须有皇帝的默许,获得御赐的一个专用奏章匣子(匣子虽不上锁,却除了皇上谁也不敢私自打开),有了直接向皇上汇报请示的特权,才敢放手去干。文革时期,之所以“遍地英雄下夕烟”,也并非是由于大家都突然抛弃了“不为最先”、“出头的椽子先烂”一类的祖训,全都豁了出去,而是因为有毛泽东号召和中央文革小组指挥,等于是奉旨造反的缘故。
同样,方舟子之所以“敢把皇帝拉下马”,也并非他的骨头比我们13亿同胞都更硬,而是由于他定居加利弗尼亚,背靠当今科技第一强国,有了立于不败之地保证,你能奈他何?所以,拥有13亿人口、人才济济的中国,只能是“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因此,尽管方舟子的英雄事迹叩人心弦,却注定后继乏人,就连他的追随者们,也大抵只是托庇于新语丝,跟着鼓噪,鲜有敢于挺身而出传其薪火者。俗话说:“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多少钉?”那么,这等孤胆英雄,除了名扬天下,又能奈中国的腐败何?
二 学术打假的实质
方舟子在名义上是在进行学术打假。但是,众所周知,中国是具有深厚官本位文化传统的国家,学术腐败从来是政治腐败的副产品,所以,方舟子的所谓学术打假,归根结底也就是政治反腐,其矛头之所向,最终还是中国的政治体制。这一点,方舟子是清醒而又自觉的。例如,江晓原教授在为方舟子的《溃疡——直面中国的学术腐败》一书所写的序中,将他称为“少侠”,方舟子也当仁不让地以侠客自居,认为“这段描写不错,有声有色,这个称呼也比较对我口味”,并且谦虚地说:“现在的中国学术界体制不健全,像古代的江湖,所以还是需要侠客的。等到体制健全了,侠客也就该退隐江湖了。”(方舟子《以“科学”和“爱国”的名义——学术腐败在中国》,【新语丝电子文库】,2001.11.19)然而,就在同一篇文章中,他在夸耀了“美国已有程序化的正规渠道来处理学术腐败问题”之后,却又断言:“中国官场已这么腐败,再建一个官僚机构,也难免不腐败,不仅起不到打击学术腐败的作用,说不定还被用来保护学术腐败”,“看到了中国学术界这么多黑暗,我感不感到绝望呢?我从来不抱希望,所以也不感到绝望”。在另一篇文章中则说:“中国社会科学早就烂透了,管又有什么用?”(方舟子:《现在的北大教授更不难当》,【新语丝电子文库】,2002.1.17)
更有甚者,在“9.11”事件发生后,他竟断言:“中国人百分之八十为发生在美国的恐怖主义行动叫好”(方舟子:《多少中国人在幸灾乐祸?》,【新语丝电子文库】,2001.9.14),宣称:“如果说恐怖主义袭击可以动摇美国的大厦却不能动摇美国的根基的话,对恐怖袭击的欢呼却暴露了中国社会的道德根基已腐烂到了何等程度。”(方舟子:《比世界贸易中心的倒塌更可怕的》,【新语丝电子文库】,9.12)中国历来以道德立国著称于世,现在连道德根基都腐烂透了,岂不腐败到了不可救药个地步?那口吻,比当年的造反派仅仅宣布中国的党政机构统统烂透了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仅如此,他还倡议建一个民间的“科学道德全国委员会”,来取代或监督腐败的官场。甚至还“在国内与几位院士商量了一下”。不难想像:这个“全国委员会”一旦成立,就必定是或不可能不是一个政治组织,其斗争范围或打击面也绝不可能限于学术范畴。而且,按照方舟子的狂妄性格与斗争资历,即或不出任主席,至少也铁定是主席团成员。这显然超出了学术或侠客的范畴,其“武林霸主”政治抱负与权力欲也就跃然纸上。可见,他的所谓学术打假活动的实质,归根结底也就是权势二字,与当年的造反派先打倒、后取代的行为又是何其相似乃尔!大有“要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的味道。
事实上,他所采取的打假方式,大抵也与文革造反派同出一辙——大鸣、大放、大字报、大批判、大辩论,大民主,只不过将那一套搬到网上,将舞台扩展到了国外。甚至连辩论的手段与口吻——诸如口含天宪,武断专横,上纲上线、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全盘否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等等,也皆与当年的造反派肖似(在下面还要具体分析)。
什么叫做沉渣泛起?这就是。
但在这沉渣的背后,还有更深刻的文化渊源,那就是早已成为中国人集体无意识的、根深蒂固的权势情结,即我们通常所谓的“以天下为己任”、“治国平天下”、“学而优则仕”、“替天行道”、“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有了权就有了一切”、“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诸如此类的格言所浓缩的那种权势观。难怪一位西方传教士感慨系之地说:“中国人人都是政治家。”若用我下放农村时所遇见的一位年轻的民间“斯宾诺莎”的话说,就是:“俺们村呀,就是一个木头撅子,只要给他扣上顶干部帽,也得发疯。”也就是说,中国人对于权势有一种特有的、根深蒂固的嗜好,无论是干什么的,也无论社会地位的高低或文化程度的深浅,只要有条件和机会,便要过一把权势瘾。而“受招安”也无非就是“优则仕”的变种,同归“权势欲”的殊途罢了。
这是中国的“家国同构”文化传统所决定的,并且早已成为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或集体无意识。所以,无论方舟子的观念多么西化或美利坚化,骨子里毕竟还是个中国人,不过是个假洋鬼子耳。
三 反腐的标准
所谓打假,归根结底是制止腐败。所以,与其说方舟子是位学术打假英雄,莫如说是位反腐英雄。
何谓腐败?归根结底乃是一种文明病,一种文明社会才有的巧取豪夺的痼疾,一种中外古今任何社会、任何时代皆概莫能外的社会癌症。迄今为止,除了形形色色的乌托邦理想社会,一切文明社会中,找不出一个能够治愈这个顽疾的先例。所以,如果有一位美国的什么“圆大副”,也像方舟子似的定居深圳,专门从事反对美国腐败的“学术打假”活动,其成果与名头也肯定不会让方舟子专美于前。
就拿癌症来说吧,据《自然》杂志在线新闻报道,一项新的研究表明,相同的蛋白质控制着干细胞和癌症细胞的增生。也就是说,癌症乃是由于蛋白质的控制出了问题,致使癌细胞大量增生的结果。由此可见,癌变细胞也就是或可能是人皆有之的,只有当癌变细胞发展到一定程度,才是癌症。而且,患了癌症也并非没有痊愈——即将癌变细胞重新抑制在一定限度之内——的可能,只有当细胞癌变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时,才意味着死亡。
从哲学的角度说,癌变细胞的泛滥主要是内因造成的,同样,癌症的治愈也主要靠内因。内因的作用如果小于或低于一定限度,再好的外部治疗也无济于事。反之,内因的作用在一定限度之上,再加上外因的作用,使内因作用不断增强,抑制住癌变细胞的泛滥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腐败亦然。即腐败是文明社会的普遍现象,只有腐败到了一定程度才能称之为腐败的社会,只有当社会自身已然无力遏制腐败的泛滥之时才会崩溃。所不同的是,人死便不能复生,而社会则可以通过改朝换代,从头再来一遍——从一定意义上说,无非也就是从携带“腐败细胞”开始,直到再次改朝换代。有的朝代抑制腐败的内因作用较强,存在的时间就相对长久,有的则相对短暂。只有连改朝换代也遏制不了腐败之时,这个文明才到了寿终正寝之日。
明乎此,便有了一个腐败标准或程度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现在的中国究竟腐败到了什么程度?内因作用或自疗机制究竟在一定限度之下还是之上?已然达到崩溃的边缘还是正在向内因作用不断增强方向发展?这是任何一个正直、善良、严肃、负责的中国人,特别是致力于反腐倡廉事业的人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就像大夫治病,必须先望闻问切,对病情作出正确判断,然后才能对症下药。只有那些醉翁之意不在酒,旨在趁火打劫,火中取栗的造反派英雄,才会无视或回避这一望闻问切的前提,甚至故意耸人听闻,制造混乱。
那么方舟子现象属于前者乎?抑或后者?用哈姆莱特的那句名言来说:“这是个问题。”而且,这个问题的最后解答者也正是他们自己。
四 历史的教训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反腐最激烈的大约就是贫民出身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他一登上皇位便告谕群臣说:他对贪官污吏“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立法禁,凡遇贪官污吏蠹害百姓的,绝不宽恕”。洪武四年十一月立法,下决心肃清贪污。洪武二十五年又颁布《醒贪简要录》,规定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不但要砍头,还要剥皮楦草——活生生地将他的皮完整地剥下来,塞以稻草——立在衙门公座旁示众。以致从明朝开国以来,“两浙、江西、两广、福建的地方官因贪赃被杀的人很多,很少有人能做到任满”……正如吴晗先生所说:“洪武一朝……是历史上封建政权对贪污进行斗争最激烈的时期,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时期。”结果又如何呢?用朱元璋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贪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以上引文均引自吴晗《朱元璋传》,P196,北京,三联书店,1965)即或如此,也依然没有改变随杀随犯的现实。朱元璋一死,不但他的激烈反贪政策也跟着寿终正寝,而且贪污腐化、骄奢淫逸几乎成了明朝终其一代的主旋律。
其次大约就数农民出身的毛泽东了,他对贪官污吏的深恶痛绝不在朱元璋之下,为了惩贪反腐,纯洁革命队伍,开国之初,便杀了刘青山、张子善。晚年,为了防修反修,他不惜采取大民主的方式,发动全党全国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将几乎所有的“当权派”,统统拉下马来进行审查、甄别,并试图在斗争中发现和提拔新生力量,重建新型的政治体制和干部队伍。这想法不错,却依然是以失败告终——先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打倒,后来又不论真伪优劣一律复职。在这里,且不去关注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真正动机、失败原因或功过得失,单就反腐这一点而言,最大的历史教训是什么呢?恰恰是腐化大普及!一位西方学者说,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打破了千百年来广大人民对于父母官的迷信,树立了广泛的民主意识。我认为纯粹是皮相之见。早在两千年前,陈胜吴广起义时,就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汉代就有了相传为唐尧时期作品的《击壤歌》——“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屈死不告状,饿死不做贼”,“一世做官,九世变牛”……一类的民谚也流传了上千年,中国百姓对于当官的要么趋炎附势,要么敬而远之,哪里存在什么迷信?十年浩劫所真正打破的其实是对于共产主义和共产党的理想与信仰。一个人也好,一个民族也好,一旦丧失了理想和信仰,也就丧失了理性和自律,形成“天下乌鸦一般黑”,“洪洞县里没好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一类的破罐子破摔心态。于是乎,便形成了今天的腐败大普及或腐败习俗化。
由此,我们至少可以引出这样一条历史教训:腐败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根源,单是靠揭露和惩治是不够的,一味地揭露和惩治,就像单凭开刀不但治不好癌症,反而可能刺激癌细胞的扩散一样,往往会导致民心涣散和道德失衡——既然“中国官场已这么腐败”,咱们还清高个什么劲儿呢?从而适得其反地助长腐败的普及化和习俗化。
换言之,揭露和惩治只是治标,必须与治本相结合,而且,更重要的是治本。一味地治标,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
那么,以方舟子先生为代表的反腐英雄们,如果是真心实意地为了振兴中华,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式地趁火打劫,是否也可以借鉴一下诸如此类的历史教训呢?尤其是对于明史情有独钟而且是在“文革”后才出国的方舟子先生。
五 反腐与国情
一位德高望重的外科老专家曾对我说:好多病是治出来的。例如,按照西医的理论,胃全切除的标准可以接近90%。但中国医生发现,如果按照他们的标准,术后的死亡率很高,究其原因,是因为中国人和西方人的生活习惯和饮食结构不同。西方人以肉类和乳制品为主,胃消化功能强,留下一点胃就能生存;中国人以五谷杂粮和蔬菜为主,吸收营养能力差,就需要留更多的胃才能活下来。而且,中国人生活节奏慢,不着急,愿意养,也有条件养,所以我们以后对于胃病主要采取保守疗法,实在必需切除时,一般也只切除50%左右。
可见,文化不同,科学的标准也就会有所不同。他山之石固然可以攻玉,但也绝不能照搬。
腐败不仅是政治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因此,不同国家和不同时代,便具有不同的腐败主因与次因,腐败的标准也就相应地有所不同。例如,中国文化传统有个重要的内涵就是官本位,因此各个方面的腐败便都必然与官僚体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像西方那样,各界皆有一定的自主权,如最近发生的美国贝尔实验室的超导论文造假事件,就与官场没有什么关系,大抵也是由贝尔实验室自己进行调查和处理的。而中国的所谓学术腐败,则不仅是政治腐败的产物,而且还是文化传统——即形形色色的长官意志、官僚作风——的产物。这就意味着:必须严格区分政治腐败与官僚主义的界限,切不可将官僚作风及其背后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文化传统,也当成政治腐败。因为,政治腐败可以整治,而文化传统则有如一个人的个性或中国人的黄皮肤、黑头发一样,乃是民族的特性或根性,无法整治,只能一点一滴地改良。又如,毛泽东时代的腐败主要是权力上的腐败,而今天的腐败则主要是权钱交易的腐败。也就是说,腐败因文化和时代而有所不同,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
言必称美国的方舟子先生及其追随者,无视中国的文化传统与国情,一味用美国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当然会得出中国的学界、官场乃至“道德根基”皆已腐败的结论。若让他们来当政,他们就必定会毫不犹豫地动大手术,将中国的“胃”切除90%以上,中国不亡才怪。
更何况,西方社会在资本积累的初期,同样是腐败成风(这是但凡知道一点欧美近代史或近代文学的人都了然的),而且到处掠夺和殖民,烧杀抢掠无所不用其极。用英国非洲史学家巴兹尔·戴维逊的话来说,“抢劫是这样的公开和普遍,似乎并不因此玷污人的品德,也没有人把这样的行为当作错误”,“当他们变得比较富有的时候,欧洲人就以为他们向来就具有一种高于印度或非洲的文明。他们忘记了过去。而他们过去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巴兹尔·戴维逊《古老非洲的再发现》,P289-290,北京,三联书店,1973)。
西方人健忘是他们的事,我们不便干涉(更何况还有一批戴维逊先生这样并未健忘的文化精英),但毕竟还是炎黄子孙的方舟子及其追随者,总不该健忘吧。不过一个世纪之前,“当天津被八国联军攻占之后,一封告诉上海报纸此条消息的电报描述了北方事态的惨状:天津6月15日电——大街上几千具尸体在炎炎烈日下腐烂,城市的大部分还在燃烧……接到这封电报后,当成千上万的腐尸还在眼前晃动,英国人及在其领导下的上海工部局便决定,打着五彩缤纷的旗帜骑自行车举行火炬游行,以表达对北京事件的庆贺”(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P223,海南出版社,1996)。现在你们竟然用那些强盗们的后裔建立在掠夺和殖民基础之上的文明标准,来称量多灾多难、刚刚起步的中国,并且将中国描述得如此不堪,且不论良心或良知的有无,起码是太不公平了吧?
中国学者曹锦清说:“工业发展需要积累资本,问谁要?西方国家好解决,向海外贸易要,向殖民地要,而我们只能向占人口多数的、最贫困的农民要。”(曹锦清《“三农”问题不在三农本身》,《东方》,2002年第8期)补充一点,就是还得向“拉动内需”要。脑白金、核酸营养品一类的保健品虽然与广告宣传不符,的确是商业炒作。但毕竟不是毒药、害药,还多少有些诸如安眠或心理安慰之类的保健效果,其社会危害,并不比那些昂贵而且具有一定毒副作用的特效西药更大,却有利于拉动内需,积累资本,缓解下岗职工的失业压力……总的来说,恐怕还是利大于弊。方舟子及其追随者却要摆出一副道德家和卫道士的面孔,抓住不放,大做文章,就像卫生主义者要用手术室的灭菌标准来规范国民的卫生,并且将所有的不卫生现象统统视为“腐败”似的,要求中国的商界或政界纯洁清明如婴儿一般,否则就是腐败。且不论是何居心,古今中外又有哪个国家或社会能够符合这等高标准?美国能吗?方舟子及其追随者们自己能吗?
六 总而言之
方舟子及其追随者的打假或反腐,如果确是为了振兴中华,那么就应该像大夫一样,首先对病症和病人作出正确判断——是一般的伤风感冒?是疑难重症?还是不治之症?病人的体质和心理状况如何?有无其他病史?是遗传还是传染?家庭条件和环境如何?……然后再对症下药——是采取保守疗法并向病人推荐其他病人痊愈的经验教训?是动大手术?还是让家人准备后事?然而,从方舟子及其追随者的架势和口吻来看,不知怎么的,总给我以要大家“准备后事”的感觉,不知是我神经过敏?还是情况真是严重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抑或是造反派阴魂不散、权势情结沉渣泛起所制造的喧嚣?
望方舟子及其追随者们三思。
2002年12月10日
发表于《探索与争鸣》200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