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引用孔子名言说的啥?
29 06 2015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判决同性婚姻合法的判决书中,引用了《礼记》记载的孔子的话。我在推特上说这句话原文是:“礼,其政之本与!”有个叫“邵井子1314”的反转控写了一篇文章驳斥我,说《礼记》原文没有这句话,原文应是:“爱与敬,其政之本与!”说我抄错古书,攻击我不学无术、以讹传讹等等。一群反转控、方黑跟着呱噪,崔永元一如既往地逢黑我的文章必转,也转了“邵井子1314”的文章,并评价其“给力”。既然崔永元也来凑这个热闹,我刚好可以就此写篇文章,让大家看看究竟是谁不学无术。
美国最高法院是这么写的:
【Confucius taught that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 2 Li Chi: Book of Rites 266 (C. Chai & W. Chai eds., J. Legge transl. 1967). 】
翻译成中文是:
【孔子教导说,婚姻是政权的根本。《礼记》266页(C. Chai & W. Chai编辑,J. Legge翻译,1967年版)】
注明它引用的是翟氏父子编辑、J. Legge(即英国汉学家理雅各)翻译的《礼记》英文本1967年版第266页。查该书的第266页:
【If there be ground for shame on account of (a deficiency of) resources, this is sufficient to stimulate and secure them; if there be ground for shame on account of the condition of the states, this is sufficient to revive and renew them. Ceremonies are the first thing to the attended to in the practice of government. Yes, (this) ceremony (of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
这段话翻译自《礼记·哀公问》:
“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
前面是还有一句“爱与敬,其政之本与!”,但在上述英文本对应的翻译在第264页,并非美国最高法院引用的出处。可见反转控们去搜《礼记》,搜到了一句相似的句子,没有再往下看,就匆匆忙忙地跳出来说我抄错古书,反而自证其不学无术。
孔子是在回答鲁哀公问“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国君大婚,戴着礼帽穿着礼服亲自迎娶,是不是太隆重了?)”时说这句话的,孔子先是讲了一大通“大昏(大婚)”的重要性,最后总结说:“礼,其政之本与!”狭义地说,指的是大婚之礼是政权的根本,广义地说,指的是礼仪制度是政权的根本。理雅各将这句话翻译成:“(this) ceremony (of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这个婚)礼是政权的根本!)”大致不差。不管怎样,这里孔子强调的都是“礼”,而且是国君的大婚之礼,而不是婚姻,更不是普通人的婚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将其理解成婚姻,是不妥的。
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书承认他们引用的这些古文献说的婚姻指的是两个异性的结合。当然是这样。比如孔子为什么认为大昏之礼必须非常隆重呢?原因是:“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乎?”“天地不合,万物不生。大昏,万世之嗣也,君何谓已重焉!”要而言之,大婚是为了国君传宗接代,所以必须隆重。
有人引孔子的话反过来证明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不能是同性的结合。如果孔子的话也能当证据的话,那么婚姻不仅应该是两性的结合,还应该是为了传宗接代。那么那些故意不生儿育女的婚姻岂不也都应该非法?婚姻在多数情况下是两性结合生儿育女,但不能因此去歧视没有子女的婚姻或同性的婚姻这些少数情况,这才叫做对自由权利的尊重。
中国因为没有一神教的传统,一般中国人对同性恋相对来说比较宽容,但这不等于一般中国人就会赞同同性婚姻。对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很多中国人就不赞同。比如以“自由派”自居的南方报系,不去翻译代表自由派意见的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书,却去翻译代表保守派的美国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的反对意见,就很能说明问题。当然这也不是中国“自由派”第一次这么反常,比如他们也和美国保守派一样鼓吹宗教,所以我说中国的所谓“自由派”,其实是伪自由的柿油派。
有人说,他不歧视同性恋,但同性恋同居就好了,没有必要结婚。这种人是不是也会对异性恋说同居就好了,没有必要结婚呢?在现代社会,结婚的主要目的已经不是为了传宗接代。在道德上,婚姻代表着某种承诺,在法律上,婚姻则是为了经济利益(在古代,经济利益也是婚姻的重要方面)。允许同性婚姻,同性配偶才能合法地享受婚姻的福利,例如继承配偶财产、使用配偶的医保、配偶共同报税(按美国税法,在某些情况下,配偶共同报税可以比两人分开报税少交税。有时则多交)。
也有人说,现在允许同性婚姻,以后是不是还要允许人与动物结婚、人与机器结婚?结婚是人的权利,允许同性婚姻是对人权的尊重,如果哪天动物、机器也拥有人权,当然也应该允许人与动物、人与机器结婚。但在现在,在动物、机器不享有人权的今天,这种说理方式,属于逻辑滑坡谬误。
不管你是否赞同,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都必将成为其历史上最重要的判决之一,该判决书也将会成为一份经典文献,对它引用的一句话做一点考证,还是有必要的。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