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王正敏院士造假事件方舟子答人民网记者

17 01 2014年

问:方博士,你是生物化学博士,但你揭露的学术腐败涉及到多个领域,这种跨界打假,你是如何做到的?你对王正敏院士涉嫌学术造假事件有没有研究?

答:我揭露的这些造假,大多数根据科学规范、科学常识、基本事实和逻辑就可以判断,例如论文抄袭、学历造假等,并不需要用到专业的知识。如果需要用到专业知识的,一般都是属于生物学、医学等我熟悉的领域,如果需要用到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我会咨询该领域的专家意见。

王正敏院士造假一案,最早是有人向我举报,由我发到新语丝网站上的。2007年11月26日登了“小点点”举报王正敏的博士学位造假,2011年10月9日登了johnshopkins揭露王正敏一稿多发和篡改实验结果。在登之前我都做了核对。

问:我们知道,科学院、工程院有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学术道德委员会,如何让准则落到实处,让相关机构真正发挥作用?

答:这些准则只是停留于纸上,委员会基本上不管事,都是虚的。应该有问责制度,对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应该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问:近年来出现了不少“高官院士”、“老板院士”、“烟草院士”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是什么?铁道部张曙光愿意巨额行贿去参评院士,这种行为如何理解?

答: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升官了,发财了,就想装文化人,当儒官、儒商,先是都去弄一个博士学位、教授,博士学位、教授不值钱了,就又想弄一个院士当当。何况院士是终身制的。院士还掌握了大量的学术资源,学术权力很大,能给自己和部门都带来利益,所以不惜贿选。

问:王正敏院士涉嫌学术造假事件中,他的推荐人刘新垣等4位院士在举报案被权威媒体报道后联名写信,要求中科院对王正敏予以除名,表示“当时只看了推荐材料,并没有审查《增选候选人论著目录附件材料》”“相信了单位”。这涉及到一个学术成果核实的问题,学术成果的重要与否,学术成果的真与伪,如何保证有效核实?

答:评价学术成果的最重要方法就是同行评议,由同一领域的专家来评判。如果像刘新垣等人那样对推荐材料不做认真审查就进行推荐,是很不责任的。

问:王宇澄在向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递交了举报信中,涉及王正敏博士学位造假、论文投稿方式造假以及书籍引用未注明出处的三方面问题。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回应,中国科学院也曾经派人到复旦大学了解这一举报事件并听取其调查结论。但回应与调查受到种种质疑,“学术不端”如何界定,如何才能得出让公众更加信服的结论?

答:为什么新语丝网站在揭露学术造假方面的公信力要比复旦大学等部门还要高呢?就是因为我们不袒护任何人,都是有根有据地公开举报的,如果有不同意见,则允许公开的争论。这一切,是目前这些部门欠缺的,当然难以令人信服。

附:人民网的报道

专家:院士学术造假 推荐者应负责任

2014年01月16日15:16    来源:人民网-科技频道

    人民网北京1月15日电(记者 贺迎春) “如改革院士遴选规则的话,应该合理强调推荐人的责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武维华就复旦大学王正敏院士涉嫌学术造假一事发表了对院士制度改革的看法。

    近日,复旦大学王正敏院士涉嫌学术造假事件引发了舆论对于院士制度改革、学术规范、学术成果评价的讨论。人民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武维华,长期关注院士制度改革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以及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

    应该合理强调推荐人的责任

    王正敏院士涉嫌学术造假事件发生后,他的推荐人刘新垣等4位院士联名写信,要求中科院对王正敏予以除名,表示“当时只看了推荐材料,并没有审查《增选候选人论著目录附件材料》”。对此,武维华说,他没有看到推荐人联名写信的内容。推荐人对推荐材料应有一定的核实责任。当然,推荐材料内容如何核实确实与推荐程序相关,如现在的推荐过程中,候选人须附上“保证材料内容真实性的承诺书”,所以从形式和程序上就让人认为是由候选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武维华表示,如果改革院士遴选规则,应该合理强调推荐人的责任。假设推荐人与被推荐人是小同行的话(即属于同一或相近研究领域),对候选人的学术成果的重要与否及真与伪的核实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当然,如果现有院士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尚不能对应涵盖所有候选人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又会带来新的问题。

    顾海兵表示,诺贝尔奖评选整个过程是匿名的,工作做得非常细致。“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被推荐者与推荐者责任不清晰,这需要在制度上做文章。”比如对推荐的领域不熟悉就没有推荐权。另外,推荐者要负起责任,虚假推荐,推荐者也必须有除名的风险。

    方舟子认为,评价学术成果的最重要方法是同行评议。“如果像刘新垣等人那样对推荐材料不做认真审查就进行推荐,是很不责任的”。

    由第三方独立进行调查

    举报事件发生后,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回应,中国科学院也曾经派人到复旦大学了解这一举报事件并听取其调查结论,但回应与调查却受到种种质疑。对此,武维华认为,应该尊重权威部门的认定结果。他说:“就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对此事很重视,且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对所提出的问题也有明确的认定。中国科学院相关部门和生物医学部也对此事非常重视并积极推进了相关调查核实工作。但我不知道媒体报道的内容是根据哪一个权威认定部门所做的最后结论(也许已经发布权威结论而是我自己不知道)?”武维华认为,对学术真伪问题做出客观准确判断还是应依据权威学术部门的认定意见为主。比如说,待中国科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对某一事件发布明确结论之后,媒体再参与报道较为妥当,否则容易在公众中造成一些误解,就像在法律上我们说“嫌疑”不等于“有罪”。在中国科学院等相关部门的有关学术道德的文件中,对“学术不端”、“学术造假”等已有界定。当然,也许应不断完善。

    而顾海兵则认为,靠复旦大学,靠中科院自己调查都很难解决问题。必须有第三方成立独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需要超越所有部门的利益,应该与复旦,与中科院是独立的。自己查自己,肯定不行,很难令人信服。比如复旦这事,可以面向全世界,找一批学者来查证。

    方舟子则认为,其新语丝网站之所以“在揭露学术造假方面的公信力要比复旦大学等部门还要高”,就是因为“我们不袒护任何人,都是有根有据地公开举报的,如果有不同意见,则允许公开的争论”。他认为应该有问责制度,对举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应该公开透明和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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