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导师该不该给研究生“钱”
2010年7月25日星期日在这个问题上,可真兄的大致观点是:导师不应该给研究生“钱”,或者我们说得好听点,不叫“钱”叫“补贴”。当然,可真兄后面跟了一个”但书”,除非学生是给导师私人的事情干活。
其实,给学生的这个“补贴”,我觉得不应该叫做“工资”,尽管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是每月发放且数额可观的,比如香港给的奖学金或者research assistant或associate fund/Salary每月就是1万多港元,那还是相当高的,在人民币不如港币值钱的以前更显得多。
在我们国家,因为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的制度不够完善,所以使得导师另外给科研补贴就成为了一个学生收入的主要渠道,单位给的那个200多元或300多元人民币的补助实在是太低,甚至可以忽略。
在我们中国大陆,如果拿导师给研究生的补贴做一个比喻,我觉得应该是“给孩子的零花钱”。当学生进入导师的科研团队后,就算导师收的孩子,这些孩子除了向家长学习之外,还会有时候给家长干点事情,这些事情包括和导师一起做科研,或者一起做调研,或者单独做调研,或者完成一些开发工作,做些科研项目。
从导师的角度上,觉得学生是来向我学习的,他不来就学不到,他来我还得费工夫教他,到底谁该给谁钱呢?
但是,如果是在生活里面对自己的儿子女儿,要零花钱的时候,刻薄的家长也会说出类似的话:你小子吃我喝我,跟我学说话,学走路,不给我钱,还让我给你钱不成?
儿子可能会反驳老子:我还帮你在花园里除了草呢?我还帮您打了酱油,那次您写单位的年终总结没工夫,我还帮您写了呢,此外,我还教您使用计算机,MP3呢,你原本不也不会嘛。
等等——
老子会和儿子女儿介意吗?会因此说就是不该给你零花钱吗?
当然,有的家庭可能会不太宽裕,此时,老子给不出零花钱来,连食堂的饭钱都给不出来,还得委屈孩子带盒饭,此时,是不是儿子就应该反过头来造老子的反,到别人家去,彻底背叛这个家长了,我觉得也不至于。
如果家里钱多,孩子们都还需要,那就多给点零花钱;反之,就少给点,也没关系。
这个比喻不一定恰当,因为它至少很难解释为什么发达国家和地区给得足以支撑一个小家庭的需要,也所以,各位研究生同学也别怪我把你们的辈分给说低了。
在研究团队里,如果导师确实在用心地培养学生,为学生着想,让学生学到研究的本领,我想这个关系是有些类似于家庭关系的,而且这样的师生关系无论在哪里都会永远存续,所以还算不得一个纯粹雇佣的关系。
不过,师徒和父子关系还不太一样,那就是有的老师不见得会为学生考虑,只想让学生干活或为自己的学术地位添砖加瓦。而学生呢,也不觉得自己是来学习的,而是觉得自己的思想就是自己的,和导师没有关系。后面这种思想也是要不得的,否则,你完全没有必要到这个导师跟前来学习,干脆回去自己玩多好,这样出了任何成果都是自己一个人的,导师也不用来沾光。
我说的情形不包括导师啥事不管,甚至连科研方向都不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