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一个明显谬论——驳小木《各个行业的知情权》 非如此不能解决中国食品安全问题
Sep 17

再次声明,我确实不愿意就医生要病人签名的事情发表看法,我也不是和稀泥,因为我要说质疑医生和医生反对质疑的意见中,都有合理的部分,没道理的头脑发热之语也有。现在引起这次争论的那篇文章的作者干脆扯到中国特色上去了,还用了和小木先生类似的“逆向思维”,我觉得激流一代先生有必要冷静下来,冷静的方法听我也是亲身经历的几个有关签字的小故事如何?

第一个、女性,30岁。因不明原因头疼,少尿入院。入院后肌酐进展性升高,病情持续恶化经上级医生查房和上级医院专家会诊,高度怀疑溶血尿毒综合征,准备透析治疗。 患者的母亲突然强烈要求离院回家一次,拒不说明理由,只说要回家换换衣服什么,被我和上级医生拒绝。后来病人丈夫也来要求离院回家,但不要求出院或转院治疗。后来在我的追问下,才知道患者母亲在家里请了一个大仙准备给患者驱邪。各位可想而知我当时气愤到什么程度。好说歹说,甚至最后用上了激流一代所说的恐吓签字都无法让患者严格留院观察。三天后夜间该患者突发心力衰竭死亡。从医学角度,患者中途回家倒未必和死亡有必然关系,即便不回家,溶血尿毒综合征的死亡率也是极高的。个中滋味读者自己体味,我不作评价。

第二个、男性,45岁。因突发上消化道出血入院。入院诊断酒精性肝硬化,食道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经过药物治疗,出血暂时停止。连续观察3天未再出血。患者因个人原因(部门小领导,业务繁忙)要求出院。出院前给患者讲明目前的诊断及预后,包括再出血的可能性,再出血死亡率呈几何倍数增加,需要严格戒酒,近期行内镜下预防出血治疗等等。所有宣教内容均写在了病人的出院须知上,按照医院和科室的要求,也让病人在病历上签字表明谈话的存在。患者当时很配合,至于会不会像激流一代的几个熟人一样,过后表示反感我就不知道了。后来我再也没见过这个病人。半年后,我上完夜班休息了两天,再上班的时候主任告诉我那个病人再次大出血死亡了。病人的弟弟跑到主任办公室质问主任,为什么上次住院的时候没人告诉病人和家里人会这么严重。主任拍着胸脯保证肯定给病人有过详细的交代。过后主任问我到底当时病人签字没有,看得出如果我说没签或者不知道,我们的主任大概又要凌晨四点都睡不着觉了(这不罕见)。

以上两个小故事我尽量照实写,没敢掺杂太多个人的情绪,怕影响各位公正的判断。

“我也讲几个签名的故事”有3篇评论

  1. 老兵 Says:

    lw56102,能否邀请Linchuang来此开博?

  2. lw56102 Says:

    谁来这里开博还需要经过我邀请,我邀请管用吗?

  3. alpha000001 Says:

    这里的博主都可以推荐人来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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