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国男女比例失调已经达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详情请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cctv.com/health/special/C12725/01/index.shtml
关于男女比例失调的原因,我想很多人可能要从文化和传统,以及经济、社会保障制度等等方面考虑,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不可能得出比这方面专家更专业的结论,这里仅从医学角度分析一下男女比例失调的可能原因。生男生女是一个类似于掷硬币一样的概率事件,任何一个可能都占到百分之五十,当然两性人和性别畸形的也有,但由于人数很少,可以忽略不计。尽管一个产妇最后生男孩还是生女孩只有一种可能,但作为一个群体,则人数越多,生男或生女的比例越接近百分之五十。另外,下一个产妇生男生女并不因为已有的概率而发生改变,仍然是百分之五十。不仅群体如此,作为产妇个人也是如此。大部分多子女的妇女,男性后代和女性后代是基本相当的,可能有的妇女以女孩为主,同时又有妇女以男孩为主,所以总体上平均起来,仍然是各占一半。但是如果一个妇女已经生了很多男孩,下一胎生男孩的几率仍然是百分之五十。如果一个村子里今年已经生孩子的全是男孩,也不能保证后面的产妇肯定生男孩。同理,如果大家都生了女孩,也不能保证后面的产妇生男孩。每一次的生产都是一个独立事件。不会因为前面的结果而发生改变。
因此,如果生儿育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的话,男女比例应该是相当的。甚至如果是放任自流,在中国应该是女孩偏多才对,这个在后面再详细论述。当然现在我们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有严格的管理,不可能是放任自流的状态。那么男女比例失调是因为计划生育引起的吗?不是,首先,计划生育号召每个妇女只生一个孩子,按照上面的概率分析,每个妇女只生一个孩子男女也应该是相当的。但是为了照顾文化和不同的社会保障条件下的人,国家还规定,第一胎是女孩的夫妻还可以再生一胎,第二胎则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则一定不准再生。如果严格执行这个规定,那么中国的家庭里要不是一个男孩或一个女孩,要不是两个女孩或一男一女。按照百分之五十的规律,单子女家庭这个群体的男女比例是相等的。但是由于政策的原因,双子女家庭群体的男女比例则肯定会失调,总体上,这一群体男女比例应该是1:3,女孩要比男孩多出两倍。请注意,这里的男女比例失调应该是女孩偏多,而不是男孩偏多。而事实上,中国目前的男女出生性别比为116.9:100,而有的省份竟达到135:100,是男孩偏多。因此,我可以肯定,目前的男女比例失调肯定不是因为计划生育政策,但肯定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
从这一点分析,如果生儿育女放任自流的话会怎么样呢?由于中国目前还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即便是在城市高文化群体中也是长盛不衰。所以如果妇女第一胎生育是男孩,后面是否还继续生育在古代是很无奈的。因为没有避孕措施,所以很少有妇女只生一胎。现在有了避孕措施,夫妻双方可以决定在生育第一胎之后是不是继续生育。由于重男轻女的观念。第一胎生育男孩的夫妻是否还想要女孩更多的是从个人爱好考虑,如果考虑到事业的原因,选择停止生育的可能性较大。而第一胎生女孩的,生育第二胎的愿望则要强烈的多,第二胎如果还是女孩,第三胎如果还是女孩,则还会继续生育,直到生出男孩为止。所以,放任自流+重男轻女,结果可能还是女孩偏多,偏多的程度还要远远大于在计划生育调控下。这仍然和现实中男孩偏多相矛盾。那么究竟造成男女比例失调中男孩数偏多呢?
逻辑上来说应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人能够控制生男生女,这样的东西很多,比如所谓的清宫生男生女秘笈,老家就有一位老中医据说专门研究这个。还有民间流传的吃特殊的食品可以有助于生男孩等等。还有貌似科学的所谓酸碱理论,忘记了有人说过Y染色体是偏酸还是偏碱,所以吃偏酸或偏碱的东西就有助于生男孩云云。但这些东西往往从逻辑上就经不住推敲。我们单纯分析一下后面这种貌似最科学的方法:很多孕妇吃所谓偏酸偏碱食物的时候往往是在自己已经知道怀孕之后,而这个时候胚胎的性别早就已经确定了,即便吃硫酸或烧碱也没有用。大概老太太们知道这个事情以后会建议年轻妇女一结婚就开始吃,但这样就更显得这个说法毫无根据。国外有心人还对那个著名的生男生女表做过调查,发现准确率处于47%和51%之间,接近于50%,和瞎猜的准确率差不多。现代医学的人工生殖理论上有能力,但花费巨大,即便是有医学指征的,医学伦理学也不允许进行性别选择。况且人工生殖的只占总体生殖的很少一部分,可以忽略不计。既然控制胎儿性别不可能,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即选择性的终止,这种终止有两种形式:出生前的堕胎和出生后的弃婴或杀婴。
选择性堕胎在过去是不可能的,虽然有人声称中医可以依靠号脉判断胎儿性别,但是翻遍中国历史,即便是野史小说都没有过这方面的记载,如果有,在生男生女被视为生死存亡的大事的皇帝后宫,怎么连个传说都不曾见。而现在则有这个条件。虽然国家明令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进行鉴定的医师或技师要受到处罚,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B超医师不应该为男女比例失调负责,尽管他们做出了性别的鉴定,但恐怕不会有哪个医师会建议产妇打掉女性胎儿,况且在有能力的条件下满足人们的知情权,这也无可厚非。如果人们对产妇健康的关心远远大于生男生女的话,还会有人冒着危险做不必要的堕胎吗?B超医师还会顾虑报告胎儿性别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吗?至于弃婴和杀婴,从见诸报端和电视的报道来看,是绝对存在的。并且同样是弃婴,男孩和女孩的待遇也不一样,男孩选择卖个好价钱的比率肯定要大于女孩,女孩价格低于男孩是公开的秘密。这还算好的,在我的印象当中,电视报道中被弃之荒野或闹市的婴儿更多见是女婴。对于没有任何自立能力的婴儿来说,这种行为对男女比例失调的影响有多大,大概需要民政部门的统计来说明了。
Feb 01
2008年2月1日 at 5:44 pm
你说的有两个地方不对:
一是自然状态下,生男孩概率逼生女孩稍高一点,大概是106:100左右,据说是因为男孩好动,容易出事故,成活率敌低一点,所以自然进化这个稍高的比率来弥补。
二是假设男女概率相等,不搞性别鉴定选择性流产,怎么生都是男女一样多,即使生了男孩就是停下,生了女孩继续,这个新语丝上方舟子还是谁有论述,道理还是那个独立事件原理:对于每个个例,概率是一半对一半,加和起来,总体也是一半对一半。
2008年2月1日 at 6:49 pm
非常感谢您指出我的错误之处。对于第一点,我是第一次听说。第二点,在思考过程中我也曾经想到过,但是没有想到自己到底错在哪儿。已经有网友给我指出来:我把独生子女家庭和多子女家庭分开考虑的方法存在问题,我的假设是独生子女家庭总体上男女比例相当,而事实上,由于重男轻女的原因,独生子女家庭总体上应该男孩偏多一些,可能就中和了多子女家庭女孩偏多的趋势。这样一来,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原因还是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产,以及可能的弃婴和杀婴了。
2008年2月1日 at 9:21 pm
lw56102还是没明白自己错在哪里,那个“网友”也说得不对,和什么中和毫无关系。做个简单的运算就知道了,不要想当然。
2008年2月1日 at 10:56 pm
看来,楼主犯的是数学上的错误。
2008年2月1日 at 11:02 pm
我也不太肯定。
2008年2月2日 at 1:28 am
看看这个
1. 关于男女比例的一个问题 ( unknown20010512)
2. 为什么雌雄比例相同? ( 方舟子20010511)
2008年2月2日 at 10:48 am
忽视了概率,是我犯错的主要原因。
2008年2月4日 at 7:13 pm
主要是没有学过概率论。学过的话,那应该是非常显然的结论。生男的比例进化上是要高一点的,因为自古以来都是男孩夭折率比女孩高的。
2008年2月9日 at 12:44 am
hooping提到方先生的文章对两个问题分析得很透彻,我的“加和”应该这样理解:独立随机事件,整体的概率取决于个例概率,各个个体概率相同,那么总体概率也是这个数字;如果各个个体或者部分概率不同,那么整体概率等于它们的“加和平均”,不是简单的相加。我对方舟子先生那个分析方法有概念,但是认为那个是针对具体事件的解剖分析得费很多字,比如xys前段时间讨论那个追乌龟的那个例子,实际世界不存在人们解剖分析时引入的那些分数、级数什么的,他们的运动都是持续的,人们为了分析,才引入这些概念,这些概念容易把科学文化人瞎昏。所以我给出个规律性的分析,那么对于类似的问题,可以不去费力解剖(特别是害怕解剖的人),也不用被同一个问题不同分析方法甚至诡辩搞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