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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04 2007年
方舟子的龙门阵之行

作者:百事可乐

  今天(4月27日)),重庆电视台《龙门阵》栏目邀请方舟子博士和两位重庆中医界有名的泰斗即重庆市中医药学会会长马有度教授、中国民间医药博物馆馆长刘文瑞为嘉宾作一期近于辩论的访谈节目。除了双方的支持者外,还有一些当地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整个节目是围绕方舟子博士曾经说过的四句话进行辩论来进行的。我有幸得到邀请作为现场观众,在演播大厅参与了整个节目的录制过程。

  节目现场虽没有达到发生肢体冲突的地步,但双方嘉宾及双方的支持者之间的舌战也相当激烈。虽说方舟子博士是经历过了许多场这种辩论,是早已习惯,但我等小民还是心惊胆颤,哪经得起这种唾沫星子要淹死人的场面。中医泰斗及其支持者的火力之猛,杀伤力之强,炮轰范围之广,令我无比惊诧。我总结了一下,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中医嘉宾及支持者在理论上的避实就虚

  马有度教授说中医是博大精深的,医圣张仲景是神圣的;刘文瑞先生认为中医主张大宇宙与小宇宙的统一,中医药文化的空间包罗普遍联系为整体的宇宙万物。但对中医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却只字不提,只说中医医好了多少多少人,把谁谁给治好了,某某领导给他的书题字了,出了多少多少新药。当然,他们的支持者中还有人提出了既然中医不是科学,那为何还有这么多人去相信它的说法。坐在我旁边的一位医学副教授当即说道:佛教、道教以及基督教,全球也有人信呀,但那是科学吗?我记得曾有一位年青人发言说道:既然中医是科学的,那为何外国人就不信呢?难道他们的人体结构和器官与中国人不一样吗?对此,两位中医嘉宾及其支持者当然是不屑一顾了,哪里会回答这种浅显科学问题哟?他们研究的都是宇宙级的东西,这些都是低级趣味(“低级趣味”是现场有人对方舟子博士的评价,我只是借用一下)!我越听越象那什么轮功!

  2、断章取义、偷换概念

  方舟子博士认为张仲景所拥有的医学知识不及现在的医学院毕业生,这也是今天现场辩论的一大主题。这种说法其实在科学、社会发展这样一个大的前提之下的。既然已经发展了,为何抱着老祖宗的东西就不变了呢,而且老祖宗的某些东西经过现代科技的检验是要不得的,是对人体有伤害的。中医支持者对此进行了概念偷换,将这种理性的比较说成是同他女儿弹电子琴的比较,并借此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方舟子不行、不懂,其言外之音就是方舟子你最好闭嘴,你也不过如此嘛!

  3、人身攻击、扣大帽子

  在节目还没有开始之前,就有人说一定要制止方舟子“大放阙词”,就已经给这场辩论定下了调子。在节目开始没多久,一位中年军官也给方舟子作了一个评价:追名逐利!还有人就直接对方舟子博士说:“方舟子,我鄙视你!”当然,在方舟子博士发言过程中,有无数次被不礼貌地打断。对于那位中年军官的说法,本来我想发言和他探讨一下,他既然食着源于全国人民税赋的官家俸禄,那他为何不来做这些打击学术腐败的事。想想算了,他是官,我是民,他有三军作后盾,我只是孤家寡人而已,我惹不起还躲不起?还有人直接就抱着宪法来说事了。宪法中是说了要发展传统医学,但难道中国的宪法就允许把那些有毒副作用的中药卖给老百姓吃?我回家翻了好几遍,愣是没找见写在哪里的,如果哪位中医知道,烦请告诉我是第几页第几行,我拿着放大镜好生找找!还有人就直接说什么西方的医药黑帮,这可吓坏我这种小民了,哪还敢说话,一说话就是和黑帮有关联,公安会抓的,闹不好还会死人的!还是不说为好!刘文瑞先生仍然将昨天签售会上的观点提了出来,一是生物化学对人类的伤害,二是那段“吃动物有激素、吃植物有毒素、喝饮料有色素”顺口溜,对此我已在《生物化学对人类的伤害是最大的?》一文中进行了批驳。照刘老先生的说法,我们不要提倡科教兴国了,不要发展科技了!对这样的说法,我只能再加上两个字:无知!

  对于辩论,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所以才对主持人说这样的辩论没有意义,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一次发言的机会。我觉得我们此次辩论的目的是要提倡科学的健康理念,用知识来消费,做到理性消费,使中国民众的健康得到保障。难道把方舟子驳倒了,中医中药就是先进的文化的前进方向?我发现“皇帝的新衣”穿在中医泰斗们及其支持者的身上,那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但是无论穿了多少件“皇帝的新衣”,那仍然是皇帝的新衣。

  我借用李清晨先生文中(http://xys.dxiong.com/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8/jiankang117.txt)的最后一句话同样作为我的结束语,那就是:只要愚钝的土壤还在,科普就永远是必要的!

(XYS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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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保健的事实与误传

29 04 2007年
(方舟子摘译自美国眼科科学院2004年出版的宣传小册子Eye CareFacts and Myths: A Closer Look)

“在昏暗光线下读书会损害眼睛。”对还是错?

   
错。在昏暗光线下用眼不会对眼睛造成损害。许多个世纪以来人们在夜间都是在烛光、煤气灯或煤油灯下阅读、缝纫。不过,良好的光线使阅读更容易,能防止眼睛疲劳。

“用计算机会损害眼睛。”对还是错?

   
错。在计算机或显示屏前工作不会损害你的眼睛。长时间看显示屏,就和阅读或做其他近距离工作一样,通常会使你的眼睛眨眼的次数变少。这会使眼睛干燥,可能会让人感到眼睛疲劳。不妨试试隔一段时间就休息一下,向上看或望房间的另一头。看远处的东西通常会消除眼睛的疲劳感。让脸和屏幕的距离保持在45~60厘米,看的角度略微朝下。也可考虑使用人造眼泪。如果你的视觉变模糊或眼睛容易疲劳,你应该找眼科医生做检查。

“看电视距离电视机太近会损害小孩的眼睛。”对还是错?

   
错。小孩的眼睛要比大人的眼睛更好地适应近距离观看而不感到疲劳。他们通常会形成把阅读材料凑在眼前看或坐在电视机跟前看电视的习惯。没有证据表明这样做会损害他们的眼睛,而这种习惯通常随着小孩的长大而消失。近视的小孩为了看清楚影像通常会坐得离电视机很近。

“视力不好的人应该避免阅读小字体书籍。”对还是错?

   
错。有一种说法声称视力不好或戴眼镜的人如果阅读小字体书籍或做很多细活将会很快让他们的眼睛“磨损掉”。这种把眼睛当成肌肉看待的观念是不正确的。眼睛更像是一个照相机。照相机不会仅仅因为被用来拍摄精细的照片就很快磨损掉。你在用眼睛时不需要担心会磨损它们。

“眼镜度数不合适会损害眼睛。”对还是错?

   
错。眼镜是用来使你的视觉变敏锐的工具。虽然正确的眼镜会帮助你看得更清楚,但是戴错了眼镜或不带眼镜不会对你的眼睛造成实质性损害。不过,8岁以下的小孩如果需要戴眼镜的话应该戴为自己定配的眼镜,以防止患上弱视。

“戴眼镜会让你变得离不开它。”对还是错?

   
错。眼镜是用来纠正模糊的视力的。既然戴眼镜获得的清晰视力好过不戴时的模糊视力,你会发现你因此更频繁地戴眼镜。虽然这会让你觉得你变得离不开眼镜了,而实际上你只是习惯了想要看得更清楚而已。

“小孩的斜视长大后会自己变好。”对还是错?

   
错。小孩的斜视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变好。斜视的小孩的一只眼睛的视力可能会变弱,因为大脑会忽略来自弱视眼睛的图像。除非强迫使用这只弱视眼睛,否则它不会形成正常的视力,这通常采用遮盖视力强的眼睛的办法。看上去有斜视的小孩应该让眼科医生检查。一般来说,斜视越早治疗效果越好。治疗方法包括戴眼罩、眼镜,用眼药水、手术,或以上这些方法的结合。

(XYS2007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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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北京卫视今晚播出关于眼保健操的争论

29 04 2007年
时间:4月29日(周日)晚上10点5分
栏目:北京卫视(BTV一套)“第七日”主打节目


曾子后:方博士VS成都“民间科学家”

29 04 2007年
  方博士VS成都“民间科学家”
  ——亲历方博士在成都系列(三)

  曾子后

  [人物导入]

  彭大泽:成都人、男、60岁、身材微胖、圆脸、带眼镜。
  学历:毕业于成都七中、自修过一年大学。
  头衔:花20美金得到了美国宇航学会高级会员、美国阿拉斯加州科学院高级

研究员。
  自称:民间科学家、万有斥力教主、当代“哥白尼”。
  成果:万有斥力——万有引力是个完全错误的概念。
  工作:和哥白尼、伽利略、布鲁诺等同档次的人“神交”。

  ☆注:以上资料摘自《天府早报》

  [道具导入]

  品名及外观: 极像一本精装书籍的翻盖木制盒子。
  功能及用途:⑴装饰摆设
⑵可等同于文具盒、杂物盒、雪茄盒等。

  [喜剧回放]

  成都的某读书吧里,“成都教授”欲与方博士PK,开赛前方博士正把《科学成就健康》侃得起性;读者也听得有劲。没有人插话和走动。其间,“民科”人士彭大泽先生很是抢眼,他在方博士面前的茶几旁踱来踱去,直愣愣地打量着茶几上的一摞《科学成就健康》和一旁的两只木盒,他拾起一只仔细地琢磨,并请人翻译了木盒上的英文——《错误的细节》。

  方博士与“成都教授”PK已完毕,正在给读者们签名售书,现场也有些乱哄哄的。此时,彭先生高举着那只盒子振臂一呼:“方舟子造假!我要现场打假!”顿时,全场鸦雀无声并吸引来了所有的眼球。“方舟子挂羊头卖狗肉!居然拿这个来骗读者!”“那是我们书吧的装饰品。”服务员的解释立马引来了一整哄堂大笑。“那……那……”
彭先生有些结巴,不过这位“民科”仍以其职业所惯有的精神追问道:“你们的东西怎么和方舟子的书放在一起?谁让放在这里的?”“嗯……嗯……”这下轮到服务员结巴了。

  ——是啊,这的确是个看似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但其答案想要让一个思维严谨的“民科”人士信服的确太过高难:书吧的装饰品怎么会放在方舟子面前的茶几上呢?曾子后在此尝试着回答一下:根据“奥卡马剃刀原理”,书吧服务员按工作流程将装饰品放在了书吧的茶几上,而方舟子来到了书吧并坐在了这个茶几旁,回答完毕。

  服务员显然和“民科”人士不在一个档次。不过彭先生并没为难她,绅士般的说道:“赶紧拿走,我要找方舟子聊一下。”于是走过去坐在了正在签名售书的方舟子旁边:“你为什么要骂我?为什么骂我?”“你是谁呀?”方舟子问。有读者说:“你自我介绍一下嘛。”见彭先生没有作答,方舟子接着说:“你是谁我都不认识,怎么回答你?”彭先生站起身来返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拿出厚厚的一叠资料:“这是我的成果。”于是又引来了一些围观者,“请问你们是谁?我可以给你签名。”彭先生向索要资料的人说道。

  方博士和成都“民科”的见面就这样相映成趣:方舟子签名售书;彭先生签名送资料。倒也相安无事。

  [寄语“民科”]

  其实,热爱科学本应受到称赞。把科研当作生命的人无疑是伟大而崇高的;把科研当作儿童“过家家”去品味生活的乐趣,也是个人的自由。但把“灵光一闪,稍加思考”的结果拿来招摇过市,也难怪别人忍俊而不禁。

  地球人都有权利质疑任何一个科学理论。正如你能质疑“万有引力”一样,方舟子们也有权利质疑你的“万有斥力”。你不必在乎由此而受到的批判,只管用学术的规则去回应一切,直到绝大多数专业人士点头称是。——科学就是在批判中前进的。

(XYS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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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枉法法官名单

28 04 2007年
(限已终审结案维持原判的案件)

【审理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诉《北京科技报》、方舟子名誉侵权案】

西安长安区法院:张德军(审判长)、杨平昌、王思智
西安中级法院:刘运平(审判长)、邹守鸣、赵达西

【审理肖传国诉方舟子、中国协和医大出版社名誉侵权案】

武汉江汉区法院:吕瑛(审判长)、范正霜、郑小红
武汉中级法院:吴建铭(审判长)、李文、徐子岑

【审理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诉《西部发展报》、唐勇名誉侵权案】

西安长安区法院:张德军(审判长)、杨平昌、王思智

(XYS200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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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中级丁氏法院终审判决书

28 04 2007年
【  备注:
   
北京科技报社和方舟子上诉状原文写的明明白白:

   
[被上诉人一审证据三及上诉人一审证据八、九、上诉人上诉证据一均证明的是——”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的成立时间。(注意:该四份证据中的”FIFTY”与”STATE”间没有空格。)]

   
[网络查询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出具的文件均显示:”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成立于2004年5月26日。]

   
而二审判决书却在”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认为”段落,将以上两处”FIFTYSTATE”写成”FIFTY  
STATE”。

   
事实是:

   
网络查询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出具的文件均显示:”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成立于2004年5月26日。

   
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出示的”证据”欲证明的是”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成立于1990年。

   
也就是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商业网站上查不到”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的记录,仅有FIFTY和STATE间没空格的”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的记录。

   
无论北京科技报社、方舟子,还是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均没有提供有关”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存在的证据,各方的证据仅仅是围绕”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而证明。

   
而给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颁发”荣誉”的却是”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FIFTY”与”STATE”间有空格)】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西民二终字34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安翻译学院。住所地: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理人丁祖诒,该院院长。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科技报社。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29号。

  法定代理人赵颖华,该社总编辑。

  上诉人(原审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丁祖诒,男,1939年8月29日出生,汉族,西安翻译学院院长,住该院。

  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与丁祖诒因名誉权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05)长民初字第19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的委托代理人梁国安、宋文利,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的委托代理人彭剑。上诉人方是民的委托代理人彭剑、宋峥,被上诉人丁祖诒的委托代理人梁国安、宋文利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4年10月4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刊登了一篇《在有威望的国际调查中,排名在最前中国大学和这些大学的校长》的文章,载明:“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通过调查首次排出最受尊敬的中国大学和大学校长名单”,在“排名前10名的大学”中载明第10名为“西安翻译学院”,前10名的大学校长第2名为“丁祖诒”,后国内多家媒体先后发表正面报道或质疑批评的文章。因涉及其他媒体发表《洛杉矶时报》查无此文、“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根本不存在的侵权文章,原告西安翻译学院的前身即西安翻译职业学院曾提起诉讼,经报道“查无此文”和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根本不存在失实,侵权事实成立。2005年7月27日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在其《北京科技报》上刊登被告方是民署名方舟子的《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的文章,该文章第一段写到“近几年来,我经常揭露学术界、新闻界的造假现象,被一些人称为‘打假专家’。我本人觉得这个称呼有点可笑,我无非是看到有那么多虚假的东西在国内泛滥,又没有人出来揭露,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自己做点工作,告诉大家真相是什么”。该文章除报道另一名誉侵权案另外在文章第四段叙述“最近就有一个这样的例子,有人在《洛杉矶时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声称‘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将西安翻译学院及其校长分别评为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和校长,然后拿回国变成《洛杉矶时报》的新闻报道。经我本人和一些媒体的调查,连教育部发言人也宣布所谓《洛杉矶时报》的报道乃是一则自费广告,所谓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根本没有这样的一个组织,并把这称之为‘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文章发表后,原告西安翻译学院发出律师函,要求北京科技报社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停止侵权,恢复名誉。针对该律师函北京科技报社于2005年8月24日在该报第四版《探索·声音》栏刊登该报记者杨猛撰写的《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的文章,该文章第一部分“一则言论引来西安翻译学院律师函”叙述《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文中与原告相关的文字内容及律师函的内容,文章第二部分“句句都有出处,本报言论并未失实”从“方舟子”给本文记者传来的当期《洛杉矶时报》上关于西安翻译学院的图文资料的版面位置,方舟子告诉记者的言论,《洛杉矶时报》给方舟子的回信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的发言,证明“西安翻译学院在《洛杉矶时报》中国大学排行榜上名列第十”,是该报发的一则自费广告,“一见而知是一个付费广告”等内容是有事实根据的。文章第三部分“
‘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来龙去脉”主要叙述了2004 年10月4日
《洛杉矶时报》刊登“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关于评比“中国最受尊敬的中国大学及校长”文章发表及由此引来的国内媒体的评论和相关机构的评论的和涉讼案的审判情况。

  2005年9月9日,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起诉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称,2005年7与27日,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在其《北京科技报》封二发表署名为方舟子的《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的文章,该文中称:“经我本人和一些媒体的调查,连教育部发言人也宣布所谓《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一则自费广告”,所谓“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该文中方舟子又把新闻发言人批评其它媒体的原话牵强附会的引用给两原告,称两原告“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原告认为被告方是民利用媒体刊登不尊重法律、不尊重事实的文章,捏造情节故意诋毁原告名誉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的名誉侵权。2005年8月24日北京科技报又在其封面和封二分别刊登了《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的标题和文章,该文章再次对两原告进行诋毁和诽谤,文章依然引用被告方是民的文章中有关内容,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两原告为消除影响,聘请律师发出律师函以及在各大媒体消除影响花费了大量的费用,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50万元。

  被告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辩称,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在《北京科技报》刊登的方是民的文章是经过调查的,且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在2004年第32次新闻发布会上将“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列在对“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的举例中说明,可见《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一文所述的是有事实依据的。北京科技报社对采编的《调查中国十大名校真相》而进行的调查是适当的,对“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排名事件的批评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并无“诋毁”、“侮辱”,而是正当的舆论监督,请求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认为,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权利和责任。正当的舆论监督依法受法律保护。由于媒体发行量大,影响范围广,处于舆论的强势地位,所以,媒体在刊载涉及对公民、法人人格、名誉的质疑批评性文章时应在掌握事实根据的基础上进行,做到注意审慎,客观真实,并不得有侮辱、诽谤性语言。本案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在其《北京科技报》上刊登方是民的《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的文章时未严格审查,该文使读者相信这是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的“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在《北京科技报》刊登本报记者撰写的《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继续论证上述观点,并称“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然而被告至今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洛杉矶时报》的文章是自费广告,而“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并不存在之说与客观事实不符,该机构存在的事实有两个被告的答辩和举证内容所印证,且已经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予以确认,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对其“西安翻译学院的造假风波”更是缺乏事实根据,没有证据支持。综上,该两篇文章所涉及与原告相关的内容其主要事实缺乏依据,其报道失实;该报道在客观上损害了原告的人格,降低了公众对原告的评价,侵害了原告名誉;被告方是民在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撰文,其报道事实,主观上过错;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对方是民所撰审核不严即刊载,且其在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继续在该报发表本报记者所撰文章,发表亦有过错,故两原告所诉侵权事实成立,原告请求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依法应予支持;被告辩解的侵权事实不成立一节因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信;因两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西安翻译学院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原告西安翻译学院要求两被告赔偿为消除影响所支付的费用,其合理部分应予支持,对超出合理费用部分不予支持:原告请求赔偿数额过高,超出部分诉讼费用应自行承担,原告丁祖诒在社会上有较好的声誉和社会评价,因两被告的侵权文章降低了社会对原告丁祖诒的评价,造成了不良影响,原告丁祖诒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应予支持。为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经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判决如下:一、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和被告方是民在《北京科技报》同等版面刊登文章,向原告西安翻译学院及原告丁祖诒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内容需经本院审查。逾期由本院在相关媒体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二、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和被告方是民负连带责任赔偿原告西安翻译学院经济损失十五万元。三、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和被告方是民负连带责任,赔偿原告丁祖诒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四、驳回原告其余之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7160元,其他诉讼费6000元,合计1316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9000元,两被告承担4160元,两被告连同上列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宣判后,西安翻译学院、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西安翻译学院认为。1、北京科技报社和方是民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北京科技报社在其提交给原审法院的答辩状中称,其所撰写的《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一文,“不需要直接向原告了解情况”“因为我们不愿意为原告这样的单位和个人做广告”。因此,北京科技报社作为一个独立媒体既然在标题中号称是“调查”就是客观、公正的对当事人各方面进行调查,其所言一面之词,拒绝让另一方当事人陈诉的行为是故意侵犯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的行为。2、方是民至今仍在混淆是非,将教育部发言人的讲话断章取义,强加给西安翻译学院,引诱他人憎恨西安翻译学院。方是民在侵权文章中指责西安翻译学院“丧失良知”“道德沦丧”,并称这是教育部发言人的指责。经查,2004年12月10日教育部在2004年第32次新闻发布会上并没有方是民所说的原话,是其自行编造。教育部发言人在原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媒体从业人员,要讲良心,讲责任……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这段内容主要是指媒体从业人员,何谈指向西安翻译学院。由此可见,方是民是故意张冠李戴,断章取义,引诱社会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群、团体在媒体和网络上继续攻击、诋毁西安翻译学院。3、判决数额明显偏低,不足以抚慰其名誉损失。其为消除影响,挽回损失,为此实际支付费用已超过50万元,这些费用的支出均和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有直接关系。请求:1、维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05)长民初字第1984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2、依法改判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05)长民初字198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并判令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认为,1、原审判决书查明事实部分故意遗漏教育部新闻发言人2004年12月10日在教育部2004年第32次新闻发布会上发表官方言论的事实。2、给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其“荣誉”的“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确实是不存在的,确实是子虚乌有的。授予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荣誉”的是“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提供证据证明的是“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的成立时间。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授予其“荣誉”的“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确实是存在的。根据加州政府的登记记录,“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是一家由一位华人成立于2004年5月26日的个人公司,并且根据新华社《国际先驱报》记者的实地调查,在其注册地址找不到这家公司,因此记者认为“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子虚乌有。因此,教育部等单位或个人所说的“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言论,是严谨和完全正确的。3、美国《洛杉矶时报》刊登的《在有威望的国际调查中,排名在最前中国大学和这些大学的校长》是一则付费广告。其提供了《洛杉矶时报》的回信、教育部发言人的澄清和新华社《国际先驱报》记者的调查都证明该文是自费广告。因此“付费广告”之说法已由权威机构、权威媒体的澄清、调查所证实,是有充分证据的。4、涉案《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一文涉及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的内容主要是引用教育部官方的言论。文中并没有指出是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在《洛杉矶时报》上刊登了一则广告”,且“子虚乌有”、“自费广告”、“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认定或评价,均引自教育部官方的言论。5、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将“西安翻译学院”事件列在支持其“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论点的事例中,因此,方是民将有关“西安翻译学院被平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的宣传称之为“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并无不当。6、原审中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没有证据证明“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给其颁发了“获奖证书”。西安翻译学院网站《丁院长殊荣知多少?》一文中“国际性殊荣”之下列明:“2004年5月,美国加州高等教育联盟授予最受尊敬的中国民办大学校长”。而在2006年6月西安翻译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证书”显示:“最受尊敬的中国民办大学校长”“获奖证书”的签发时间是2004年5月31日
。网络查询及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务卿出具的文件均显示:“U.S.A.
FIFTY  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成立于2004年5月26日。所以方是民所述的“只用了5天时间,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就完成了‘对美国高等院校调查’和‘对中国民办大学进行研究’,顺便为西安翻译学院的丁祖诒校长颁发了一张证书”的言论有充分的事实依据。7、方是民对我报记者撰写的《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一文不承担法律责任。8、原审法院认定其给西安翻译学院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侵权文章降低了社会对丁祖诒的评价没有事实依据。9、其在“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来龙去脉标题中对“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十个字均用引号标注,以示我报只是报道,并未认定其造假,原审法院无视上下文,把这一标题等同于其指控西安翻译学院造假,是明显的断章取义,违背基本常识。10、原审判决认定的赔偿西安翻译学院为消除影响所支付的费用没有事实依据。11、涉案文章致力于向公众传达真相,有力地抨击了境外商业机构以敛财为目的的评比、评奖活动,有力地遏止了境内机构、媒体不负责任的虚假宣传或错误报道行为,造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原审判决认定的“不良影响”是错误的。12、原审判决认定方是民与其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13、原审判决没有正确使用法律。综上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极大地伤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1、撤销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05)长民初字第1984号民事判决;2、驳回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的全部诉讼请求;3、诉讼费由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承担。

  上诉人方是民的上诉理由同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上诉理由的第1、2、3、4、5、6、7、8、9、10、11、12。其上诉请求同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

  北京科技报社辩称,1、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就是要调查十大“最受尊敬的大学”消息的出笼,需要追查颁发该“荣誉”的“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及首发消息/广告的媒体,而不需要再向西安翻译学院“了解情况”,除非西安翻译学院为组织者参与了“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举办的评比活动。2、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在发言中批评了“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的行为,将之斥之为,“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而有关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的虚假宣传,显然构成“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对“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的告诫、谴责是针对所有“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的“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和“媒体从业人员的”,而“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正是负面事例之一。3、我报社是据实报道,不存在任何“诋毁西安翻译学院”的行为;若有对西安翻译学院的负面评价,则是因为它参与不正当宣传或虚假宣传活动而咎由自取;我报社也不认可西安翻译学院所述的“实际付出的费用早已超过50万元人民币”。

  方是民辩称,1、其不是《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的作者,更没有义务对西安翻译学院进行什么调查,其写作《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一文是出于公益目的,西安翻译学院指控其“行为是故意”的,没有事实依据。答辩意见第2、3项,同北京科技报社。

  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辩称:1、关于教育部新闻发言人言论。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在引用发言人言论时采取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的手法,删除了该段文字的主语部分,也就是被职责的对象,即“我们媒体从业人员……”这一前提部分,用移花接木的手法把“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幌子戴到西安翻译学院的头上。显而易见新闻发言人这段言论所指向的是媒体从业人员及其对教育的误导活动,其对象和行为是十分清楚的,即使在事例中提到了洛杉矶时报的排名文章,也不能说明是误导公众,其叙述侵害了其名誉权。方是民在一审答辩中都承认“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成立于2004年5月26日
,可见新闻发言人所称“子虚乌有”显然与事实不符。新闻发言人所称评选报道是“自费广告”同样没有任何依据。2、关于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否存在。事实上经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务卿办公室证明,该联盟成立于1990年3月21日,注册地在加利福尼亚城。且方是民在一审答辩中也称“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成立于2004年5月26日而不是原告宣称的时间”。北京科技报《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一文中也都承认其存在,只是称“这个所谓的‘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实际是一个华人注册的公司”,现其又出尔反尔,称该联盟不存在,自相矛盾。3、关于是否自费广告的问题。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上诉称,洛杉矶时报的文章是一则付费广告,但并无证据证明这是广告,更不能证明谁是广告主,谁是付费人,纯属其主观臆断。新闻发言人的言论并未经发表文章的洛杉矶时报证实,并不能反映客观事实,因此,付费广告之说毫无证据证明,不能成立。4、北京科技报《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一文中“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的表述,构成对其名誉权的损害;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狡辩加了引号,表明存在疑问,并未肯定。这一说明是不客观的,加引号表明是特定事件,文章使用这十个字,必然会给读者形成其造假的直接效果。5、关于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的连带责任问题。本案中方是民撰写的失实文章登在北京科技报上,北京科技报自撰的文章反过来又引用转载方是民文中的失实段落,二者就同一侵权事实相互依托,彼此关联,共同侵害其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原审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6、关于原审程序和适用法律问题。原审判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法律及定性准确无误。7、关于本案损害后果及赔偿金额问题。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的文章中关于“子虚乌有”、“付费广告”、“造假风波”的失实描述以及“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恶意诋毁,使相关读者直接感受到其是在弄虚作假、欺世盗名,误导群众对教育的选择和需求,客观上使社会公众降低对其的社会评价,损害了答辩人名誉,败坏了其形象,其损害后果是严重的,并且用以挽回影响的费用投入也是巨大的,原审判决数额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支出,请求判令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经审理查明,教育部发言人在2004年12月10日教育部第32次新闻发布会上发言的相关内容如下:最近媒体十分关注涉及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在这里我做正式澄清。在澄清之前我有一个道理,先给大家说一下。我们认为教育政策、教育方针涉及千家万户,设计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真诚的希望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要从代表最广大群众利益出发,讲良心、讲责任、讲奉献,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媒体从业人员,更要讲良心、讲责任,因为我们媒体的声音范围之大、之广,不是一个点,是一个面,诱导甚至误导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对教育的选择,浅而言之,是对光大人民群众不负责任的表现。深而言之,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如果我上面说的这些是道理,道德空泛,我下面举出几件事,可以证明我的论点。

  第一:内容(略)。

  第二:关于西安翻译学院被评为中国大学排行榜第10名和有媒体报道一笔助学贷款盖了70个章,这两个问题。有媒体最近报道,中国西安翻译学院在美国《洛杉矶时报》举行的中国大学排行榜上,被排名第10位。据了解,《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刊登的一则自费广告。所谓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根本没有这样一个组织。该报对中方有关人士表示,广告只是一则付费广告,绝非新闻报道。如果有人利用《洛杉矶时报》进行歪曲宣传,该报将采取法律行动追究责任,这是我们就上述情况向各位作一介绍,以示澄清。

  原审判决认定其他事实属实。

  本院认为,公民、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权利和责任,公正的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同时,由于新闻媒体信息传播量大,影响范围广,处于舆论的强势地位,因此新闻媒体在刊载涉及对公民、法人人格、名誉的文章时,应在掌握事实根据的基础上进行报道,并做到注意审慎,客观真实,并不得有侮辱、诽谤性语言。

  本案涉诉的第一篇文章是上诉人方是民撰写的在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所属的《北京科技报》上刊载的《绝食老中医胜诉又能怎样?》一文;第二篇文章是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记者撰写并在《北京科技报》上刊载的《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一文。对上述两篇文章双方争议的焦点分别是:1、美国《洛杉矶时报》上的文章是否自费广告;2、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否存在;3、“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是否针对西安翻译学院;4、“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的表述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

  关于美国《洛杉矶时报》上的文章是否自费广告问题。上诉人方是民在第一篇文章中称,经其本人和一些媒体的调查,连教育部发言人也宣布所谓“《洛杉矶时报》的报道”乃是一则自费广告。上诉人北京科技报在第二篇文章中称,方舟子经向《洛杉矶时报》工作人员核实和其对《洛杉矶时报》上的图文资料的分析判断认定《洛杉矶时报》的“报道”是一则自费广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最高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应对其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两上诉人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美国《洛杉矶时报》上的文章是自费广告,故其该报道内容失实。

  关于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否存在问题。两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在其撰写刊载的两篇文章中均称,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子虚乌有的,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组织,却又分别在一、二审庭审及所提交的证据中承认和证明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是2004年5月26日注册成立的公司,与其所称子虚乌有,根本没有这样一个组织相矛盾,且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05)长民初字第432号生效民事判决认定的“其报道查无此文和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与客观事实并不相符,其内容失实”相悖,故两上诉人称美国五十州教育联盟子虚乌有,根本不存在这样一个组织是不成立的。

  关于“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是否针对西安翻译学院。从教育部发言人的讲话内容上看,“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行为”所指向的群体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们和媒体从业人员,并未明确指出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就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

  关于“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的表述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问题。虽然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称其对“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这十个字加了引号标注,以示其只是报道,并未认定其造假,但这样的表述容易使读者形成对西安翻译学院造假的认知和误导,故其该表述不当构成了侵害西安翻译学院名誉权。

  基于上述事实的分析认定,两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在涉诉两篇文章中所报道的主要相关内容缺乏事实根据,未做到客观真实,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被上诉人丁祖诒的人格,降低了公众对其的评价,侵害了其名誉权。上诉人方是民在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撰文,主要内容失实,具有一定过错;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对上诉人方是民所撰写的文章审查不严即刊载,且继续在该报上发表本报记者所撰写文章亦存在相应过错;两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共同侵害了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的名誉权。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请求,应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负连带责任赔偿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经济损失150000元及赔偿被上诉人丁祖诒精神抚慰金10000元合理有据,并无不当,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上诉认为北京科技报社、方是民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理由成立;其认为原审判决数额明显偏低,不足以抚慰其名誉损失,原审判决认定赔偿数额并无不当,其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依法不予支持。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上诉认为原审判决故意遗漏教育部发言人官方言论,因为双方争执的焦点是涉诉两篇文章的内容,原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未对此表述不属于认定事实不清;其上诉认为“子虚乌有”、“自费广告”、“丧失良知”、“道德沦丧”及“西安翻译学院造假风波”均有事实依据,并未侵害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的名誉权,与本院认定的事实不符,其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人认为方是民对其报社记者撰写的第二篇文章不承担法律责任理由成立;其上诉认为其未造成西安翻译学院不良的社会影响,亦未降低社会对丁祖诒的评价,与事实不符,如前所述,涉诉两篇文章主要内容失实,构成侵害西安翻译学院、丁祖诒的名誉权,给西安翻译学院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降低了社会对丁祖诒的评价。综上其上诉主要理由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其上诉请求依法不予支持。上诉人方是民的主要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请求依法亦不予支持。据此,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诉案件受理费7160元(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上诉人方是民均已预交7160元),由上诉人西安翻译学院、上诉人北京科技报社、上诉人方是民各承担2386.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刘运平 

  代理审判员   
邹守鸣 

  代理审判员   
赵达西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   
赵娅莉 
 



方舟子在重庆摆龙门阵与中医人士辩论(报道三篇)

28 04 2007年
“龙门阵”变舌战
方舟子一开腔  老中医就冒火
录制现场几近失控,63家重庆药企集会发表抗议宣言

重庆商报记者徐梅 孙黎明
重庆商报2007.4.28

  昨日,方舟子走进了重庆电视台演播厅,与63家重庆药企代表以及重庆中医药界的人士摆起了“龙门阵”。由于方舟子近来针对中医毫不留情的批评,使得原本轻松愉快的“龙门阵”注定不能轻松到底,节目开始没多久就演变成了辩论会,现场气氛从平静到激烈,火花四溅,几乎失控。整个辩论围绕方舟子所说的4句话展开了激烈辩论。

  学术争鸣
  焦点一:中华民族健康繁衍不是中医的功劳?

  “中华民族健康繁衍不是中医的功劳”这句话成为场上辩论的第一焦点。

  “没有证据表明中华民族的健康繁衍是中医的功劳。”方舟子说:“2000年前,在中医没有出现之前,中国人靠什么维持健康?从秦朝到清朝,平均年龄都是30多岁,而现代人的平均是70多岁,这是什么的功劳?从生物学进化论角度讲,人只要到了生育的年龄,自然就可以繁衍。我们现代人寿命的延长,更多的是依靠现代医学、公共卫生知识的普及,抗生素、疫苗的发明……”

  方舟子话音刚落,红方的一名观众就激烈地表示:中华民族现在是13亿人口,是世界上最繁荣昌盛的一支。民族的昌盛与国家兴衰相关,盛唐的时候,人的平均年龄就大,有了战乱,人的平均年龄就会下降。“在那个年代,科技没有发展,健康就是靠中药维持。”

  焦点二:张仲景的医学知识比不上一个医学院毕业生?

  “张仲景的医学知识比不上一个医学院毕业生。”方舟子曾说的这句话成为辩论的第二焦点。

  “我说这话,是有当时的语境的。”方舟子说,当时有人上门推销药物,口口声声称这是按照张仲景的方子做的。“我不是想抹杀张仲景,而是替一些现在还在拿2000年前的一个古人作为依据的人感到悲哀。”
方舟子说,张仲景生在2000年前,这2000年来,医学知识不断发展,什么解剖学、病理学,他都没有学过,如果仅就现代医学知识来讲,张仲景绝对比不上医学院的毕业生。

  这句话在奉张仲景为神圣的中医药界人士中立即炸开了锅。中医药学会会长马有度立刻反驳:“照你这样说,那现在学物理的学生是不是超过了爱因斯坦?”他还以自己为例,称自己年轻身患肺结核等4种疾病,吃了很多药都不奏效,全靠一个老中医开出张仲景传下的古方才活了下来。

  焦点三:中药无一种通过严格的临床检验?

  “中药无一种通过严格的临床检验”方舟子的话在现场遭到中医专家的批驳。

  “一种中药的生产,一定都要经过国家的严格检验。”重庆专家称:都要通过严格的3期临床检验和药理实验,这个观点根本站不住脚!

  对此,方舟子反驳说:我所说的是中药现在还没有一种通过严格的临床检验。他特别强调“严格”两个字:如果不是这样,中药早就走向世界了,但目前中药还没有一种通过国际标准,目前只能作为保健品出口欧美。

  焦点四:方舟子比很多老中医还懂中医?

  “我比很多老中医还懂中医。”对于这个能轻易引发中医药专家激愤的言论,方舟子解释说,因为我懂现代医学,我有科学的参照,能很清楚地知道有些中药的有效成分、毒副作用等,这些都能从国际生物医学期刊上的专业英文文献看到,所以我说在这一点上,我比一些老中医更懂中医。

  方舟子的言论立刻遭到多名重庆专家的同时指责,现场一时七嘴八舌乱成一团。

  辩论前
  现场红蓝阵营旗帜鲜明

  休闲西装、运动鞋、随和的笑容,昨日,有“国内学术打假第一人”之称的方舟子,就这样以一身轻松随意装扮出现在重庆电视台“龙门阵”栏目。

  在他没有出场之前,观众席上已分成旗帜鲜明的红蓝两个阵营。“红方”全部为重庆中医药界专业人士,平均年龄50岁以上,个个正襟危坐,其中不少人还在衣服荷包里准备了长篇辩论词,随时准备掏出来宣读。“蓝方”则多为重庆几所大学药学专业的大学生和博士生,还有一些临床医生和普通观众,平均年龄30岁左右,衣着随意。两个阵营相对而坐,空气中隐藏着“战争”即将爆发前的片刻宁静。

  “一位骄傲的少年坐在角落里,他不再相信眼泪……”主持人以一首小诗开场,原来这首抒情诗居然是方舟子早年旧作。方舟子笑称,这首诗是他上世纪80年代所写,他一直对科学和文学都感兴趣,只是后来学了生物医学。“我的笔名方舟子,是指一种双体船,表示我要脚踏科学和文学两只船”。方舟子此话引发了观众一片轻笑。但轻松的氛围没有持续多久,现场气氛就从平静变为激烈。

  辩论中
  中医上台抢主持人话筒

  在昨天的录制现场,呈现出“一半是火焰一半海水”的情景。现场的中医药专家或表情凝重或义愤填膺地怒斥方舟子言行太过狂妄,而方舟子却一直微笑的应对在座专家,他的支持观众也少有发言,都以温和的方式陈述自己的观点。

  “你就是出生在一个崇洋媚外的时代,你的思想就是崇洋媚外的。”红方一专家难以抑制自己的愤怒指责方舟子,称方舟子大肆攻击中医药是动机不良,是为了出名。

  “你在污蔑中医,你是在乱说!”更有一专家在听到方舟子的言论后,立刻从座位上弹起直奔主持人,想将主持人手中的话筒抢过与方舟子辩论。主持人不得不多次高举双手,示意场上安静。

  在红方专家群情激奋的时候,蓝方的发言却显得不温不火。一名支持方舟子的观众认为:辩论没有意义,今天的讨论如果能让消费者用科学知识来理性消费,这才是最好的……

  在节目录制完后,数名中医专家仍然围着方舟子,和他继续理论,也有人表示希望有机会和他好好交流。而一些普通观众则纷纷忙着和方舟子合影,现场又是一片混乱。

  辩论后
  63药企集会发抗议宣言

  昨日下午5点,和方舟子开完电视辩论会后,重庆医药商会、中医药学会组织63家重庆药企代表,又在某宾馆召开了“炮轰废除中医论,质问方舟子”声讨会,并发表抗议宣言,要求方舟子道歉。会上,各中医药专家和企业代表不但痛斥了方舟子的种种言论,并表示,方舟子对中医的攻击带有严重的个人炒作意图。

《龙门阵》节目现场方舟子舌战重庆中医界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吴国才 龚予 实习记者 董茜 采写
重庆时报2007.4.28.

  “中华民族的健康繁衍,并不是中医的功劳?张仲景现在绝对比不上一个医学院的毕业生?”昨日下午2时许,素有“打假斗士”之称的方舟子做客重庆电视台龙门阵,抛出的观点遭到重庆中医界专家炮轰。

  老中青中医集体“轰炸”

  昨日下午2时许,龙门阵栏目演播厅内。当身材瘦高的方舟子微笑着抛出第一个“中华民族的健康繁衍,并不是中医的功劳”观点时,来自重庆中医药学会、重庆中医药博物馆的老中青中医们以及70余家药企的代表们顿时激动起来,霎时间集体“炮轰”方舟子。

  老中医抢话筒辩驳

  “方先生提到张仲景现在绝对比不上一个医学院的毕业生,我觉得这不能以当前的眼光来看!”一位坐在反对席上的老中医站起身,“请问方先生懂拉丁舞、电子琴吗?”“不懂。”“我10岁的女儿这两项都过了专业级,既然方先生不懂,那我可不可以这样说,方先生比不上我10岁的女儿!”言罢,台下掌声一片。

  方舟子笑谈“当面造谣”

  正当大家踊跃发言时,一中医工作者接过话筒刚刚说:“你提出的废除中医论……”稳坐台上的方舟子被“刺激”了,双手抖了抖休闲西服,笑着连声说:“我从没说过废除中医哈!你是在当面造谣哦!”

  反对者离席抗议

  近两小时的辩论完全打破了最初的平静,场面显得有点混乱,坐在记者背后的一反对者一直和同伴窃窃私语,称:“他根本就不懂中医,哪能说到一块儿嘛?”还没待录制结束,这名反对者就从观众席上悄然离开,走的时候还小声嘀咕:“听不下去了!”

  重庆中医界签名抗议方舟子

  “谬论!完全是谬论!”《龙门阵》结束后,重庆医药商会、重庆中医药学会、重庆针灸学会、重庆中医药博物馆等70多家中医药企业负责人展开了“炮轰废除中医论,质问方舟子”的座谈会。

  为了表示对方舟子谬论的抗议,近150名中医药专家还进行了签名抗议活动。

  激辩焦点

  中华民族健康繁衍,是不是中医的功劳

  方舟子:秦代到清代末期,人的平均寿命都只有30岁左右,而只有到了现代,人的寿命才从30岁提高到70岁,而这是中医能做到的吗?这也是在生物科学发展到今天,卫生、医疗的发展才会出现,中药根本谈不上是科学。

  重庆市中医药学会会长马有度:中医经过2000年来的发展,它为民族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人类不可能生存到现在。虽然中华民族的健康繁衍不全是依靠中医,但不能完全抹杀中医发挥的作用。

  张仲景比不比得上医科大学毕业生

  方舟子:一个千多年前的古人,怎么可能与一个2000年后的医学者相提并论。张仲景怎么会知道柴胡、板蓝根、黄连等中药的毒副作用?如果把医学当成是科学,就不应该迷信古人。

  重庆中医博物馆馆长刘光瑞:时至今日,日本的学者都在研究医圣张仲景的理论。目前中医已经逐步走向世界,包括美、英等国家有很多中医诊所,英国的学历教育中也已涉及中医药的内容。

  新闻面对面:“中医学论者最需要普及新医学”

  一脸疲惫的方舟子微笑着走出演播厅,遭到如此“轰炸”的他似乎意犹未尽……

  记者:很激烈啊!

  方舟子:这种情况很正常。我走到哪里,就被中医论者骂得遍体鳞伤【方舟子按:“遍体鳞伤”不是我的原话,我也不认为骂人能让人受到伤害】。我早已经习惯了。

  记者:对重庆中医药界专家在节目中的观点,您有什么看法?

  方舟子:我觉得他们是典型的中医学论者。他们并不了解新医学,并对新医学存在许多误解。他们才是最需要普及新医学知识的对象。

  记者:反对者的声音这样多,您还会继续下去吗?

  方舟子:当然会走下去。看到现在还有那么多人被俗话“中药无毒副作用”所蒙蔽,我心里很痛,我要把真相说出来。我相信重庆还有很多市民在出现一上火,就马上吃“牛黄解毒丸”的现象,哪知这样就会为自己的健康埋下祸根。

  支持者高呼“不要人身攻击”

  在节目的最后,马有度引用医圣张仲景的“拼命追名逐利,不懂养生,就是愚蠢”幽默了方舟子先生一把:“方先生今年39岁就开始秃顶了,养生防病才是大智慧啊!”话一落,方舟子的支持者激动地挥着手高呼:“不要人身攻击!”

63药企今“审”方舟子
2007年04月27日重庆商报

  方舟子:中医理论不科学,滥用中药存在危险

  渝企:将与方舟子面对面辩论,并发抗议宣言

  有国内“学术打假第一人”之称的方舟子,除了来重庆签售新书,还将面对重庆医药企业的集体“发难”。今日,重庆医药商会、重庆中医药学会将组织我市63家医药企业,与方舟子面对面展开“辩论会”、炮轰其“中医学不是科学论”,并将在今日下午发出抗议宣言。

  方舟子:中医学仅是文化算不上科学

  现场

  昨日下午2:30,方舟子携自己的作品《科学成就健康》与《批评中医》来到我市解放碑精典书店做了一场主题为树立科学健康观理性看待保健品和中医药的讲座,并现场为热心读者签名售书。久闻方舟子的言论尖锐锋利,他到底是“坚守阵地的社会良心”还是“乱打一气的偏激狂人”?

  谈保健品:

  核酸无用还有副作用

  当谈到保健品,方舟子特别有感触。“打击学术造假、学术腐败,不免会触动一些利益,得罪很多人,对于揭露这些东西我付出了很多代价,被人跟踪恐吓,而且还被多宗官司缠身。国内学术不端现象有自己特色,国外是个别偷偷摸摸地干,国内是很多人串通一起,特别泛滥。就拿珍奥核酸来说,核酸真的对人体有用吗?其实基本上是没有用处的,服用后还会有可能产生副作用。我很惊讶,居然还有10几位学术人士中国生物化学家替该产品做伪证,这就是学术造假。”方舟子在现场告诫消费者:“很多保健品都打着美国FDA的认证标志,大家不要上当,美国FDA是从来不会对保健品进行认证的。”

  谈中医学:

  中医学还算不上科学

  对于《批评中医》,不少网友和学术界人士均认为书的主要观点就是认为中医是伪科学。

  在昨日的讲座上,方舟子称:“首先我并不说中医学是一个伪科学,我要说它还算不上科学。中医学这套理论的体系是在一两千年以前就已基本定型的,之后就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们现在说的科学是几百年前才开始逐渐发展起来的。所以在科学诞生之前就有的一套医学体系,它不是科学的。但是它是一种文化,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我完全赞成从文化的角度来保护它、研究它、继承它。但是这个和从科学的角度看待它完全是两回事。但我说中医理论体系不是科学,并不是说要求现在取消中医或者是完全否定中医,这实际上是一些媒体、网民的误解。我说中医理论不科学,但是我不否认中药或者是中医的某些疗法,比如说针灸,这毕竟是经过一两千年的经验,在医疗实践的摸索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见习记者
赵紫馨

  反应

  63家渝企“会审”后将发抗议宣言

  国内“学术打假第一人”之称的方舟子今日将面对重庆医药企业的集体“发难”。据悉,方舟子今日将做客重庆电视台龙门阵栏目。今日下午,重庆医药商会、重庆医药学会以及重庆63家医药企业代表,将进入“龙门阵”录制现场,和方舟子现场交流。此外,他们还计划单独与方舟子开展一场“辩论会”,向其
“废除中医论”开炮。据悉,“辩论会”结束后,行业协会和医药企业还将发表一份抗议宣言。

  据了解,方舟子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批评中医学理论,其观点主要包括——中医理论不科学,滥用中药存在着危险,靠政策保护、诉诸民族感情,最终不可能振兴中医。“中医惟一的出路是‘废医验药’,废弃中医理论,用现代科学方法检验中药和中药疗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这些在我们看来都是谬论。”重庆医药商会会长唐良平说,由于方舟子在《批判中医》等书中,有关“中医理论不科学”甚至“废除中医”等言论,引起了中医药行业的强烈反响,“我们准备当面向他提出抗议”。

  首席记者 孙黎明 记者 徐梅

  回应

  “欢迎辩论但不要人身攻击”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方舟子的手机。方舟子称,此次来重庆重要是为自己的两本书做宣传,对于引起广泛争论的《批判中医》一书,他自己归纳书中主要观点是:中医理论不是一个科学的体系,要用现代医学的方法检验中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不要轻信中医疗效,不要轻视中药的毒副作用。

  今日要到电视做谈话节目,会不会担心现场观众当场“发难”,提出批评甚至发生激烈论战?对于这个问题,方舟子笑称:“没有关系,这样的情况我见得多了。在学术问题上有分歧是很正常的,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欢迎大家辩论。”

  首席记者 孙黎明 记者 徐梅

  背景

  方舟子观点曾遭多次批驳

  自从方舟子对传统中医中药的疗效直接提出质疑,就引发了大辩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其“中医废医验药”观点曾多次遭遇专家学者批驳。记者在网上输入关键词“方舟子、中医”,相关的报道有24万篇。

  据了解,事实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程伟、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何裕民、成都大学教授等专家学者,均与方舟子进行过正面辩论,对他的观点进行痛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过程中,方舟子一直强调“我从没有说过要取消中医!只是认为中医理论是已过时的不科学的理论,应该摒弃。”

  首席记者 孙黎明 记者 徐梅

  声音

  “我不怕被人恐吓”

  遇到恐吓在意料之中,我知道自己做的是得罪人的工作,必然有人恼羞成怒,制造麻烦。我当然不会退缩,但是更注意人身安全了,不会太张扬了,以前有讲座都会提前公布消息,现在都免了。

  “其实我不愿打假”

  其实从内心上讲,我是不愿意去打假的,这是一件极其麻烦的事情!我不是权威机构,没有人派我出来打假。我就像古代的侠客一样,实在看不下去了,才站出来“拔刀相助”。如果有一天,我们的法制健全了,就不需要侠客了。

  首席记者 孙黎明 记者 徐梅

 



曾子后:方舟子与成都学子

27 04 2007年
  方舟子与成都学子
  ——亲历方博士在成都系列(二)

  曾子后

  到四川师大的路上,我想起昨天“龙虎榜”们对方博士歇斯底里的叫嚣:“你明天到四川师大穿上救生衣,当心被口水淹死!”再联想到前不久看过的一篇文章,说是“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形象已降至历史最低点”,我不得不为今天的方博士捏了把汗。

  四川师大学术报告厅内座无虚席,约200多个的固定坐席,最后的过道上增加了一排活动的坐席,还有十多位站着听讲的学生,自始自终没有人离开。在这里,只有理性的学习与探讨,却没有见到“龙虎榜”们的身影,和他们期盼的场景。

  《反对学术腐败,建设学术规范》——方博士侃侃而谈,学子们津津有味。成都的两家报社已有了相关的报道,并转贴于“新语丝”及方先生的博客。以下是本人认为很有意思的一些细节:

  ○方博士播放了“无偏二极管学术讨论会在‘北京憨老汉火锅城’隆重举行”的幻灯片,学生们看到一帮丑态百出的“专家”凑集在一个火锅店的狭小包间里搞学术讨论时,引来全场一顿前俯后仰的爆笑。此时,我听到了一句四川方言“穷痨饿虾”(虾:四川方言,意为胆小鬼——编者)。

  ○第一个站起来提问的是一个四川大学的学生,他的开场白很有趣:“方先生你好,我是川大学生。由于新语丝揭露了我校的魏院士和邱教授涉嫌学术造假,我知道我们学校不欢迎你来,但是你可以偷偷来,我欢迎你,我请你吃饭。……”学生们长时间的鼓掌。(同学,好样的,我也为你鼓掌)

  ○当一位学生问道:本科生学识有限,怎样才能辨明学术的真伪?方博士答道:“首先自己不参与造假;其次加强学习;其它的我也不知道该咋办。”于是,一阵满意的笑声。

  ○学生们发言十分踊跃,以至于主持人难以收场,起码有三位同学不顾他几度叫停仍然坚持发了言。

  ○主持人朗诵了自己的一首原创诗《答案》作为结束语。大意是:人类要找到答案,可以用不同的方法,并反复的强调:天子是天的儿子。有同学大声插话“伪科学!”引来一阵笑声。

  我来时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龙虎榜”们对方博士的诅咒没有显灵;只是凭空地侮辱了成都的学子们!

  大学时期是人生求知欲最旺盛而又极具可塑性的时期,这一时期的社会、家庭、学校、尤其是自己的老师将影响着学生的一生。“龙虎榜”上的精英们大多是为人师表的教授(赵常德: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张箭:四川大学教授),树立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理应是他们份内的职责,然而……

 



当眼保健操成为传统

26 04 2007年
   “为革命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眼保健操现在开始……”我们这一代人,是每天伴随着这个富有时代色彩的口令长大的。时代早就变了,但是眼保健操却在学生中一代代延续了下来,只不过口令略有变化而已。
   
然而,有没有什么科学的理论、临床试验或调查统计证明做眼保健操确实能够预防近视呢?没有。某个人自称自己因为做眼保健操所以不得近视甚至逆转了近视,这不是证据,因为个案证明不了疗效。世界上只有中国在推行眼保健操,而中国学生的近视率却排世界第二,小学生为28%、初中生为60%、高中生为85%。不做眼保健操的美国,近视率却只有25%。
   
我们从小就被告诫,看书时眼睛不要离书本太近、看书每隔30分钟要让眼睛休息一会、不要在昏暗的光线下看书、不要在颠簸的车上看书……否则就会得近视。这些忠告有没有依据呢?也没有。反而有多项调查表明,近距离看书或在昏暗的光线下看书并不会增加得近视的风险。
   
我们一般说的近视指的是生理性近视,是因为眼球轴长变长,成像不聚焦在视网膜上,而是聚焦在视网膜前方引起的。它在儿童时期开始出现,逐渐变化,到成年时,随着眼睛发育的结束就定型了。
   
既然生理性近视是伴随着眼睛的发育出现的,那么在这个演变过程中,遗传(先天)因素和环境(后天)因素的影响各有多大呢?国内权威媒体曾报道说“有90%的孩子近视是由于环境因素不良造成的”,据称这是专家观点。而事实上,调查表明近视的产生受遗传的影响比一般人想像的要大得多。如果父母两人都是近视,子女也会是近视的可能性高达33~60%;如果父母只有一方是近视,子女近视的可能性降低到23~40%;如果父母两人都不近视,则子女近视的可能性只有6~15%。
   
很显然,近视的发生深受遗传因素的影响。这个影响究竟有多大呢?通过对孪生子进行比较,可以定量地估计出某种性状的遗传率。遗传率的大小在0和1之间。如果人的视力差异完全是由遗传差异引起的,遗传率为1,如果与遗传差异毫无关系,遗传率为0。2001年英国研究者对226对同卵孪生成年人和280对异卵孪生成年人的研究表明,近视的遗传率高达0.89,也就是说,近视主要受基因控制,与后天因素的关系不大。差不多同时丹麦研究者对53对同卵和61对异卵孪生成年人的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2004年,英国研究者进一步发现,有一个被称为PAX6的基因可能与近视有关。
   
这意味着如果你没有近视基因,那么不管你在多么恶劣的条件下频繁用眼,也不会得近视(虽然你的眼睛可能会有其他损伤)。而如果你有近视基因,那么就会逐渐变近视,环境因素是不重要的。不过,基因的表达离不开环境因素的作用,某些环境因素(例如阅读)可能是近视的诱因。调查表明受教育的程度与近视发生率存在相关性,在某些地方近视发生率逐代增加,都说明某些人在某些环境因素的刺激下,天生就比较容易得近视。
   
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有什么可靠的办法能够预防近视的发生,也许从小就什么书都不读,完全去除近视发生的诱因,会是个有效的办法。例如,在爱斯基摩人中,只有受过正规教育的人才会得近视。但是为了预防近视而去当文盲,这种方法一点也不吸引人。各种预防、逆转近视的仪器设备(例如至今仍有人在推销的近视磁疗眼镜)都不过是异想天开。
   
至于那些有关预防近视的种种“眼睛保健”忠告,也只是想当然尔。遵循这些忠告不会有什么坏处,可能对眼睛还有其他方面的好处,例如消除眼睛疲劳。但是,做眼保健操却并非完全无害的。经常用不洁的手接触、揉按眼睛,增加了眼睛感染乃至呼吸道感染的风险(病毒会从鼻泪管进入上呼吸道),并非一个良好的习惯。
   
历经几十年的代代相沿,眼保健操已经成为了中国校园文化传统的一部分,变成了一种集体仪式和生活习惯。一种东西一旦成为了传统,就具有了天然的合理性,质疑它会让人觉得难以接受,何况是从小就被灌输的东西,更难以理性地看待。

2007.4.22.

(《中国青年报》2007.4.25)

(XYS200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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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后:亲历方博士PK成都“教授”

26 04 2007年
  亲历方博士PK成都“教授”
  ——亲历方博士在成都系列(一)

  作者:曾子后

  方舟子来成都与读者见面。据媒体报道,有一帮“教授”已邀三呼四的要来现场与方先生PK。本人作为方先生的坚决支持者,怕他在俺的地盘吃了眼前亏,于是提前了一个多小时到达现场抢占了最有利的地形。

  这里是一个我经常光顾的读书吧,今天比往日里多了许多人,却没人在看书品咖啡
。似乎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目光小心翼翼的去打量他人的主张。虽然方先生还未出现,现场的气氛已经有些凝重。

  角落里传出几声干笑:“敢跑到我们成都来,他不知道成都可是藏龙卧虎的地方哦!”——呵呵!我这多年在外飘荡的成都人,终于瞻仰到了咱们家乡的“龙虎榜”——七八位老学者扮相的人。后来与方舟子博士PK的两位教授正是其中之二。

  方舟子到了,大约有六七成人鼓掌欢迎。

  以后的情况,成都的五家报社已作了不同深度、角度的报道,并转贴于“新语丝”和方先生的博客,不再复述。本人就记者们遗漏的一些细节和亲身经历作一些补充:

  ○赵常德教授念了一段“上面表态继承中医”。方舟子博士答道:“我们搞学术的要不惟上,不要见了官员就腿软。”部分人大声叫好并热烈鼓掌。赵教授很是尴尬。

  ○赵教授质问方博士:“连中医的理论精髓都废除了,中医还能存在吗?”本人按耐不住大声插话“可以有经验技术呀!动物都能筑巢!”部分人鼓掌。(失礼了,曾子后在此向二位道歉)

  ○还没到读者发言时间,几位“龙虎榜”上的学者就喋喋不休的控诉方博士、何院士,扰乱了秩序。见主持人不能控制局势,本人先举手后提高嗓门发言:“我不是文学家也不是史学家,但是谁要说《三国演义》是历史,那就是伪历史。”“阴阳五行是人类认知自然过去的方式。这样的分类法在两千年前很聪明、够智慧。但现在已经发现了一百二十个元素了。”此时有观众说:“对!”也有一个女生插话说:“你是在偷换概念!”我反驳道:“五谷杂粮,究竟多少种谷物?!五颜六色,究竟多少种颜色?!五脏六腑,究竟有多少脏腑?!阴阳五行是过去式!”有观众叫好鼓掌,女声没声了。

  ○快结束时,“龙虎榜”七嘴八舌的对方博士叫嚣:“你明天到四川师大穿上救生衣,当心被口水淹死!”“我们成都不欢迎你!”见状我愤怒地冲向“龙虎榜”大声吼道:“住嘴!!你们还算是学者吗?!还算学者吗?!!丢脸!!你们不欢迎我欢迎!!成都是你们的吗??!!谁说的?!”……“不是我说的”“不是我说的”,“龙虎榜”没人认帐。

  ○方博士走了,大家陆续散去。“龙虎榜”上前问我:“小同志,在哪里高就啊?”“自由职业。”我答道。“龙虎榜”傲慢地说:“哦,我以为~~”。“这并不妨碍我热爱科学,你说呢?”我礼貌的回敬。

  累了,但我很满足。我终于为方博士做了点小事,——哦!说错了,应该是终于为科学呐喊了一次。

  歇息吧,我要好好的整理思绪,等孩子长大后告诉他今天的故事……

  该起床了,是“龙虎榜”不让我们好好的休息。我得去看看象牙塔里的天之饺子是否是如“龙虎榜”所说的那样唾液旺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