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方舟子、郭正谊网易谈科技打假(实录)
9 11 2006年分类 : 访谈录
一、“方舟子先生和何祚庥院士最近基本上以骂人和被骂出名,两位的专业成就大众还真不太了解。”我有什么样的专业成就,会检索生物医学论文的都查得出来。何院士有什么样的专业成就,中国科学院的院士介绍中都写着。侯江自己不知道或假装不知道,就敢以大众的代表自居说大众不太了解?
二、“方舟子先生是否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无所不通?他的学术背景是否能支持他在科学的各个领域进行真伪判别?”我何时宣称过自己无所不通,一个人想打遍科学各个领域的假?
三、“联想到今年前些时候方先生也曾因抄袭被被人告上法庭,大家还真为这笔基金捏把汗。”抄袭是自诉案件,有哪个人去法庭告过我抄袭他的文章了?这不是在造谣是什么?恰恰相反,我现在正在反诉污蔑我抄袭的肖传国侵犯我的名誉权,侯江和《北京晚报》是不是也想当共同被告?
四、“何院士是这笔基金的发起者之一,就凭他前些天居然凭他父亲的死就诋毁中医的价值,不难看出,这位院士对于攻击和否定的兴趣,远远大于进行严谨的科学研究的兴趣,更忘了自己说过:人们普遍认为院士治学严谨……”何院士对为什么他认为中医理论是伪科学,有很详细的、多方面的论证,侯江只看到“凭他父亲的死就诋毁中医的价值”,又严谨在哪里?
五、“一个以学术打假为目标的基金,居然刚开张就指定某个主要受助人,这种做法,对捐款人公平吗?”既然公开指定某个主要受助人,那么捐款人当然都知道其款项目前主要是为了资助该受助人,有什么不公平的?如果不公开指定,却背地里主要资助某个人,那才叫对捐款人不公平。
六、“都说造假者是在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这笔打假基金如若使用不当,难道不是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这个资金又没有用到国家一分钱税收,即使使用不当,也只是对不起捐款人,扯得上什么“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侯江和《北京晚报》连“纳税人”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
七、“只是希望,中国能多出几个袁隆平那样扎扎实实埋头工作的院士和教授,少几个高声大嗓以打假和弄钱为己任的‘学者’。特别是何院士和方先生,各自收敛火爆脾气,好好合作,千万别因为基金日后反目,在血脉贲张地打对方的假。”科研得有人扎扎实实地搞,科研中的弄虚作假也得有人去抓,这二者根本就不互相冲突,此理甚明,无需多说,如果有人不同意这个观点,那是他的自由。但是侯江和《北京晚报》凭什么说人打假是在“弄钱”,募捐是在“敛钱”?凭什么预言别人就会为了钱反目?这不是诽谤,是什么?
《北京晚报》的这篇肆无忌惮地造谣诽谤的文章,不仅污辱了“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的各个成员,也污辱了各个捐款人,建议大家向《北京晚报》讨回公道。】
敛钱打假谁是赢家
侯江
《北京晚报》2006年11月7日 第31版
“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公布账号了,也收到了捐款。4位基金筹备组成员都是目前国内著名的“学术打假人士”,中科院院士何祚庥位排第一。据基金筹备组表示,方是民(方舟子)先生及其领导的新语丝网站是国内科技打假的主力军之一,因此目前是主要受资助方。网民们干脆将之简化成:何祚庥替方舟子弄钱。
谁是这笔基金的使用者和支配者?方舟子先生和何祚庥院士最近基本上以骂人和被骂出名,二位的专业成就大众还真不太了解。方舟子先生是否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无所不通?他的学术背景是否能支持他在科学各个领域进行真伪判别?联想到今年前些时候方先生也曾因抄袭被别人告上法庭,大家还真为这笔基金捏把汗。何院士是这笔基金的发起者之一,就凭他前些天居然仅凭他父亲的死就诋毁中医的价值,不难看出,这位院士对于攻击和否定的兴趣,远远大于进行严谨的科学研究的兴趣,更忘了他自己说过:人们普遍认为院士治学严谨……但如果科学家不是靠严谨的治学精神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岂不要出大错?
以现有捐款速度来看,愿意支持学术打假的人不少。谁来监督这笔资金的运作?特别是,一个以学术打假为目标的基金,居然刚开张就指定某个主要受助人,这种做法,对捐款人公平吗?对学术打假“大业”负责吗?让个把人操纵这笔基金,将来的运作,能公平公开、科学严谨吗?都说造假者在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这笔打假资金如若使用不当,难道不是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
不能再往深想。只是希望,中国能多出几个袁隆平那样扎扎实实埋头工作的院士和教授,少几个高声大嗓以打假和弄钱为己任的“学者”。特别希望何院士和方先生,各自收敛火爆脾气,好好合作,千万别因为基金日后反目,再血脉贲张地打对方的假。
(XYS20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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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主编:不能容忍这种抄袭
《火安全期刊》是火灾安全领域的国际权威学术期刊。根据“新语丝”网站提供的路径,记者找到了《火安全期刊》的主页。2005年4月,这份杂志的第40卷刊发了一篇关于建筑物内火灾行为预测模型的论文,作者均来自同一实验室,分别是陈××(讲师)、杨××(教授)、邓××(讲师)、范××(重点实验室主任)。其中,范××是这一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创始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某著名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今年2月,《火安全期刊》第41卷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一则“主编声明”。主编德莱斯代尔在声明中说(大意):“我们注意到最近《火安全期刊》有一篇陈××的文章,对日本学者铃木在一次专题报告会上所作的并最终被国际火灾科学学会在第七届国际火灾安全科学专题报告会学报上发表的成果作了很少的进一步的研究。铃木博士和他的同事们有理由关注到陈的文章本应该是一篇充分的文章,但它却过多地重复了铃木文本里的内容,几乎是逐字的,并没有阐明他的研究只是对铃木的研究结果作了很少的延伸。”
这位主编进一步谴责认为,“陈的文章———可能更多地接近铃木会议报告———来自于铃木的研究。好的科学实践应该可以指导陈对铃木的研究作的修改提交一份短的通讯。如果一份科学杂志尊重科学界,它就不能容忍对好实践的突破进行抄袭。很不幸在陈的文章刊登之前未被发现,作为主编,我向《火安全期刊》的读者,并且向铃木博士和他的同事为此次失察而致歉。”
德莱斯代尔在声明中说的这篇文章,正是由陈××等人发表在《火安全期刊》2005年4月第40卷上的文章。
方舟子:这个事件并非第一起
著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在自己创办的“新语丝”网站上转载了《火安全期刊》主编的这则声明,标题为“范××院士等人的论文被认定剽窃日本研究者的论文”。11月6日,方舟子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电子邮件采访,内容如下:
记者:您是怎么得知范等人的论文被《火安全期刊》发现有抄袭嫌疑的?
方舟子:有读者给我寄来了那一篇主编声明的原文,所以才引起了我的注意。
记者:从内容看,范等人的论文抄袭的程度如何?在已有的抄袭案例中,这种程度严重吗?
方舟子:主编声明指出,范等人的论文大部分抄自日本研究人员的论文,几乎是逐字地照抄,只增添了很少的内容,却没有注明源自日本研究人员的论文,因此可以被认为是剽窃。这种大面积的剽窃行为是很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记者:因为范是文章的第四作者,按照国际学术规范,他应该为此承担怎样的责任?
方舟子:陈××是该论文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应该为论文出现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范既然署了名,就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而且他是该论文四个作者中最资深的作者,还应该承担监督不严的责任。因此范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相当大的。
记者:您个人怎样评价此事?在您贴出相关内容后,四位作者中有人与您联系过吗?
方舟子:没有人和我联系过。论文剽窃在国内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近来已几次出现国际期刊发表声明、编者按指责中国作者的论文剽窃的事件,有的也涉及到院士,我们也都报道过。这个事件并非第一起。
第一作者:以后一定吸取教训
“我现在什么都不好说了。”11月6日,记者拨通论文第一作者陈××的电话,他回答说:“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没想到搞成这样。”
登陆这所高校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页可以发现,陈××曾参与“奥运体育场馆防火系统设计技术研究”、“油罐区早期火灾智能化图像式监测系统”等重要项目研究。这一次为何出现如此情况?他告诉记者,他一直在实验室工作,对论文的写作规范不是特别熟悉,“我们写作这篇论文主要是对那位日本学者的模式作了进一步的研究,但可能重复他的内容多了。”
他承认,正如《火安全期刊》主编所说,他本来只需要对自己的成果写一个短的研究成果通讯就可以了,但他过多采用了铃木论文里的内容,尤其是在标题、摘要里没有突出这一点。不过,他说,他在自己的论文里感谢了铃木,只是没有说明为什么感谢。
至于范院士为什么会作为第四作者出现在这篇论文中,陈××说,“范老师事先并不知道这件事,在事情发生后,他很生气,已经对实验室论文规范作了严格的要求。”陈××表示,他很后悔做了这样的事情,以后一定吸取教训。目前,他已就此事与日本学者铃木等达成了谅解。
记者注意到,在方舟子转载《火安全期刊》主编的声明后,11月3日,网友“reader99”致信“新语丝”网站说,“范××不可能不知道这篇文章已经发表。”根据他的指引,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发现,在该高校学报里有一篇以范××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其引用的第46个文献正来源于被指抄袭的这篇文章。学报这篇文章的出版日期是2006年1月31日。
有关人士:应立法遏制学术腐败
在今年初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医科大学汪春兰教授提交建议认为,通过立法来全面惩治学术腐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汪春兰说,学术腐败不仅违反科学规范、造成不正当竞争、败坏科学界的声誉、阻碍科学进步,而且损害公共利益。因为搞科研很大程度上用的都是国家资金,尽管有关部门采取种种手段遏止这一公害行为,但惩治不力。因此通过立法来惩治学术腐败,已成为有识之士共同的呼声。
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商法研究室主任吴兴国也认为,这几年国内各种抄袭、造假等学术腐败情况屡屡发生,确实需要一部明确的法律来对相关行为作出规范性的约束,比如如何界定剽窃发生、剽窃程度、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等,“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关注这一问题”。本报首席记者
章玉政
记者 邹勤琴
2006-11-7重庆商报
目前,“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公布一账号在“新语丝”著名“打假”网站上,三天内已收到2万捐款。昨日,网站领导者方舟子透露,此基金将重点针对伪科研成果和医疗诈骗进行打假。网上筹集“打假基金”
“我们将募集资金以打击科技欺诈、遏制学术不端的打假活动。”昨日,记者在新语丝网站和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网上(www.dajiajijin.org)上看见此消息,发布者“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称已经开通账号专用来接受国内捐款,以支持学术打假事业。筹备组目前四位成员均是国内著名的学术打假人士:中科院院士何祚庥、中国科普所原所长郭正谊、民间打假人士司马南、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袁钟。国内科技打假的主力军之一方舟子,成为了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的主要受资助对象,方舟子在2000年创办了著名的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掀起了上百起科学界、教育界的打假浪潮。重点打假伪科研成果
昨日,记者联系到官司缠身和处于舆论压力之中的方舟子。他说,目前学术造假的形式很多,例如剽窃、履历造假、伪造科技成果、侵吞或滥用国家科研资金、宣扬伪科学等。其中有很多虽然性质很严重,由于没有人力、物力去做调查、取证,只好放弃。方舟子说,有了“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的资助,就能到当地找知情人了解情况,掌握原始资料,可重点对难度较大的伪科研成果和医疗诈骗进行打假,解决应对诉讼所需要支付的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诉讼费,以及如果败诉的赔偿费等累积起的经济负担。可资助被剽窃者
“有经费的支持,还可以资助被剽窃者告剽窃者侵犯知识产权。”方舟子说,现在人们一般不愿意去打关于剽窃的官司,是因为即使赢了,获得的赔偿也很少,甚至还补偿不了诉讼费用,从经济的角度看,打这种官司没有意义,得不偿失。但是从学术的角度看,极具价值。有了“打假基金”后,就可以让被剽窃者得到资助,通过官司让剽窃者受到法律制裁。方舟子说,还可运用网上筹集的部分“打假基金”来应对恶意诉讼。“现在我已身陷5起诉讼,那些造假的人发起恶意诉讼,要试图在经济上、生活上把我拖垮”。还坚持中医是伪科学
方舟子说,从2000年开始,他就利用网络揭露浮夸、虚假的科技报道。“新语丝”打假网站影响越来越大,逐渐变成了一个揭露学术腐败的平台。目前,他提出的中医是伪科学的观点,成为网上一大争议焦点。对此,他表示,这是一个涉及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科学素养的重要问题,不会轻易放弃,如今正在编辑相关书籍,准备通过网络、书刊等继续打假。
昨日,“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秘书彭剑说,目前学术打假牵扯出很多官司,所涉及经费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打假者支持。筹备组三天已收到2万捐款,在基金公正性上,他们正在商议加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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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能让一般的人也读得津津有味的一个原因,是太史公很喜欢讲述一些奇闻异事。比如,按它的说法,秦始皇帝居然是个没有嬴家血统的私生子。据它说,吕不韦在赵国邯郸与一名美貌舞女(后人称为赵姬)同居,后者有了身孕。有一次吕不韦请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国公子子楚喝酒,子楚喜欢上了赵姬,向吕不韦索要。吕不韦先是大怒,后来考虑到已经破费了大笔家财结交子楚,于是就把赵姬献给了子楚。赵姬向子楚隐瞒了自己已怀孕一事。12个月后,在第二年的正月,赵姬逾期产下一子,被子楚立为夫人。这个小孩取名为政(“政”通“正”,表示是正月生的),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嬴政。但汉朝的人认为嬴政其实是吕不韦与赵姬的私生子,所以干脆又把他叫做吕政。
后来的史家也都沿用这个说法(例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到明朝时,有几位学者对此表示怀疑,认为这或者是吕不韦编造出来保护自己的,或者是秦始皇的仇家捏造出来泄愤的。现代的史学家有的认为这个说法不可信,有的认为司马迁的记述不可能空穴来风,于是秦始皇生父是谁,就成了一个谜了。
现在的小说、影视,都还是把吕不韦当成秦始皇的生父。文艺作品喜欢传奇,无可厚非。近日见到有一个名牌大学的历史系教授在电视上办讲座讲吕不韦,也跟作家一样喜欢八卦,甚至连存疑的态度都没有,坚称“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邯郸献姬乃是吕不韦精心策划的一个阴谋,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儿子有朝一日能当上秦王。
嬴政生于秦昭王四十八年。秦昭王是嬴政的曾祖父,中间还隔着祖父秦孝文王和父亲秦庄襄王即子楚。子楚当时还只是秦昭王众多孙子中被抛弃的一个,几乎没有可能继承王位,吕不韦把宝押在他身上已是匪夷所思,更何况是子楚的继承者?孝文王和庄襄王碰巧都很短命,一个只在位一年,一个只在位三年,嬴政才因此早早登上了王位。吕不韦如果能预见这种巧合,那可真是神仙了。
从科学的角度看,说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问题更大了。很显然,嬴政是在赵姬嫁给子楚一年以后出生的,后人为了把嬴政说成吕不韦的儿子,才有怀孕12个月这种离奇的传说。人类妊娠时间从受孕之日算起平均不足9个月,仅为266天。古人因为不知道女性的受孕时间,有了“怀胎十月”这种不准确的说法。如果真的怀胎十月,对胎儿是相当危险的,更不要说怀胎12个月了。
在现在,如果过了预产期两周还没有开始生产,医生就要考虑进行引产或剖腹产了。这个时候,子宫的环境开始恶化,胎盘无法向胎儿提供足够的养分和氧气,影响了胎儿的健康。羊水的产量也下降了,使得子宫中羊水量减少,胎儿有缺水的危险,皮肤变得干燥、松弛、发皱。覆盖在胎儿皮肤表面的保护性皮脂也会丧失。逾期胎儿会在子宫中排出胎粪,把胎儿皮肤和脐带染成绿色或黄色,并有可能被吸入体内。逾期胎儿的头通常长得过大,导致难产。
那么,如果在怀孕12个月后还能顺利地生下健康的婴儿,那只能说是奇迹了。虽然现代偶尔也能见到怀胎1年成功生产的新闻报道,但是都不可信,那或者是孕妇为了掩盖自己的不忠而撒谎,或者是中间有过不明显的小产再第二次怀孕。
因此,子楚根据赵姬生子的时间判断嬴政是自己的儿子,是非常合理的。那位历史教授嘲笑子楚是因为智力不高才如此判断,反而暴露出他自己缺乏常识。
总之,根据医学常识我们可以断定秦始皇不可能是吕不韦的儿子。虽然有关吕不韦是秦始皇的生父的说法不见于《战国策》等其他史料,是《史记》首先提出来的,但是现在的历史学家之所以不敢否定甚至去肯定这种说法,是因为相信司马迁,以为太史公不会胡写。
其实以现代的眼光看,《史记》算不上严谨的史书,充斥了神话、鬼话、传闻和小说家言。就拿吕不韦这事来说吧,《史记》既说赵姬是委身吕不韦的舞女,又说赵姬是赵国有势力的豪家女,身份如此悬殊,前后矛盾。又如,《史记》叙述吕不韦与子楚商议如何争取让安国君(后来的秦孝文王)立子楚为嫡嗣,绘声绘色地记录两人的对话。读者读起来固然很过瘾,但是这是两个人私下里极为机密的密谋,具体内容他人如何得知?不过是司马迁的文学虚拟而已。再如,赵姬婚前怀孕一事,乃是她与吕不韦两个人的天大秘密,连赵姬的丈夫都瞒过了,他人又如何得知?明显是编造出来的。在吕不韦生前,秦始皇显然从未听说过吕不韦是其生父的传言,所以在决定除掉吕不韦时,还责问他:“君何亲于秦?”
我们是相信科学、理性,还是迷信古代的权威?即使是学习历史,也会面临着这样的选择。
2006.11.6.
(《中国青年报》2006.11.8.)
(XYS200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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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采访,7日在报纸上发表时有删节,这里是未删节版)
问:网上关于您批判中医理论的文章被广为转载,引发了系列讨论。但何谓中医,这本身就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您承认自己并没有系统的学习过中医,那么就您所批判的对象来看,你认为什么是中医?中医的主要的理论是什么?
答:我不知道你说的“没有系统的学习过中医”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指我没有在中医学院读过书,或给老中医当学徒,那是显然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我对中医不了解,或者像有些人说的那样“不懂中医”。我对中医的了解估计要比大部分中医支持者多,出于对历史、文化的兴趣和批判的需要,我至少还翻过中医典籍,读过中医的医案、“经验之谈”,所以总体上知道中医是怎么回事,了解其理论基础和思想方法。我批风水、批算命,也没有必要去系统地学习风水、算命吧?
中医像其他民族的古代医学一样,就是个大杂烩,包含了哲学、玄学、巫术、迷信、民间医术的内容。它是在人类有科学之前就已形成的一套体系,本来就与科学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有人非要把它贴上科学的标签,那就是伪科学。它的主要理论是阴阳五行、脏腑经络、气血津液、四诊八纲、辨证施治。
问:现在因为网络的介入,使得很多您的文章被转载和删改,出于对您的尊重,我们想简单的了解您本人对于中医究竟持怎样的观点,能简单的阐述一下吗?
答:首先,中医理论体系不是科学,与现代科学思想、方法、理论、体系格格不入,应该彻底地否定、抛弃。
其次,中药、针灸等中医具体疗法包涵一些治疗经验,值得挖掘,但是要用现代医学方法检验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再次,中医中的有效成分可以被现代医学所吸收,成为现代医学的一部分。但是中医和现代医学是两套完全不同的体系,是不可能相互结合的。要反对那种让患者接受正常的现代医学治疗的同时又让他们购买中药,或者在中药中添加西药成分的“中西医结合”。
最后,在当前最为紧迫的,是反对“中药没有副作用”的宣传,要在中药说明书中清楚地标明已知的毒副作用。对于毒副作用不明或毒副作用过大的中药至少不能做为非处方药销售。
问:在你的论述中,现在大家比较关注的是“弃医验药”的理论。您说中医理论很多是建立在经验主义和玄学的基础之上,所以应该舍弃。那么您怎么看待中医中讲究人身是个整体,通过调理身体机能提神免疫力来抵抗病毒等理论?您认为这种强己以御敌的理论也是伪科学的吗?
答:中医像其他民族的古代医学一样,对人体解剖、生理几乎没有具体的认识,当然只能笼统地讲整体,这是一种蒙昧的、神秘主义的整体观,应该否定。相反地,现代医学也讲整体,但是是一种建立在对解剖、生理的具体认识上的整体,是科学的整体观。
所谓“免疫”、“病毒”都是现代医学的概念,中医哪里知道什么“免疫”、“病毒”?乃是剽窃现代医学的概念来为自己贴金。中医对免疫、病毒一无所知,又如何能做到“通过调理身体机能提升免疫力来抵抗病毒”?只有现代医学才能通过接种疫苗等方法做到这一点。
“强己以御敌”不是一种科学理论,而是一种治疗思想,现代医学同样强调要“强己以御敌”,而且能够做到,比如上面说的免疫接种。而中医即使有这种思想,一般也做不到。
问:至于“验药”,您认为判定一种可以食用的材料是否成药的标准是什么?中药与食材的本质性区别在哪里?一些食材中也可能含有微量重金属等致病因素,一些药草如果蒸煮炒炸也可以成为美味,照此来看,验药要怎么下手呢?
答:食物和药物的区别是很清楚的,食物是给身体提供营养素、维持正常的生理机能的,在正常服用范围内一般不会有副作用,而药物是用来纠正失常的生理机能的,即使在正常服用范围内也会有副作用。所以食物的安全标准要比药物高。我们国家现在对食物的检测已经有一套标准,如果食物中的微量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超过了国家标准,是不应该销售、使用的。中医完全把食物和药物混为一谈,一方面认为所有的食物都有药性、都能入药,另一方面又把药物当成食物吃。我们要验的,是那些被医生、医院当成药物使用的中药,如果有人要把药草当食物吃,那是他个人的自由,虽然我认为这种做法很危险,也最多只能提出忠告。
问:从另一方面看,中药是中医产生后的衍生物,但是如果中医理论本身是伪科学站不住脚的,那么中药还能称之为药吗?如果他不是药,那么我们吃的所谓的中药就变成一种饮料或者食品,那么是不是就不存在“验药”,而是要验“食物”了呢?那么您又怎么看待“食补”这个问题呢?
答:只要是被用来治病的东西,就都可以称之为药,它是否真能治病、治什么病,是另外一回事。此外,一部分中药的疗效是在经验中摸索出来的,与中医理论无关,所以虽然中医理论站不住脚,也不等于所有的中药都是无效的。“食补”正是中药把食物、药物混同的产物,未必真正能“补”身体,反而因为未知的毒副作用,可能对身体有害。
问:您说您98年的时候就发表过批判中医的文章,那么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起中医这个问题的?第一次是什么样的机缘让您开始质疑这样一个流传了几千年的理论?
答:我在高中时在阅读了一些生物学、医学的科普著作之后,就不信中医了。以后上了生物系,成了生物化学博士,当然更不可能相信中医,否则对不起我所受的科学教育和生物医学专业训练。
问:您认为中医不科学,那您怎么看待韩国人现在抢在中国之前要讲它身为该国的文化遗产呢?
答:科学和文化不是一回事。中医没有科学价值,但是有文化价值,至少可以让我们知道古人是怎么看病、吃药的,我支持把中医当成文化遗产,送进博物馆保护起来。
问:您在论著中强调说中医存在经验主义错误。那么如果您承认您没有系统的学习过中医,同时根据一些相关的案例,例如有人因为吃了中药而慢性中毒等个案而判断中医师伪科学的,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您也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呢?因为事实上您也没有在这方面做过全面的调查和实验不是吗?
答:我只是介绍药检部门、专业机构、生物医学研究人员做的调查、实验和研究结果,并不是我个人的经验,也没有必要由我本人去做这方面的研究。我也不是因为中药有毒性而认定中医是伪科学。我只不过是说,中药的慢性中毒案例是中医不可能发现的,只有采用现代医学的方法才有可能知道。
问:我们看到,您在面对有人对您恶意炒作自己的质疑时,以您早在98年时就已发表过文章质疑中医并不存在想借机炒作的想法等作为回复。那么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样不断地出现在网络和平媒上做出回应,对于发扬您的观点是有益的,那么您认不认为自己现在有意或是无意的,正在抓住这样一个机会呢?
答:我的名气已经够大的了,没有必要再靠批评中医来炒作自己。事实上,由于绝大部分中国人都相信中医,还有很多人与中医中药有着利益关系,我批中医让很多人接受不了,以前的一些支持者都反对我,在媒体上、网络上对我的攻击、谩骂更是铺天盖地,所以批中医实际上有损我的“公众形象”,如果我真在乎自己的
“形象”,根本不会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得罪一大批人的事。我们对中医的批评是一贯的,从1998年以来就没有间断过。去年我也在《中国青年报》、《北京科技报》上面发表过一些有关文章。以前对中医的批评主要局限于海外,以留学人员为主,现在国内很多学者也参与进来,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件事,这是好事。我也愿意用我批学术造假、伪科学积累下来的信用,让更多的人能够因为信任我而不迷信中医。
问:在看了您的回信后,我们又采访了几位中医药大学的老教授,有中医指出,您在批判中医的问题上,出现了两个问题:首先,科学与中医是两个不同范畴的产物,不能因为中医不属于科学范畴就摒弃它,例如埃及的金字塔也不是现有科学知识能解释的,但我们并不能否认它的神奇。
答:医学首先是一门科学,不能用不科学的东西来治病。否则的话,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巫医、跳大神也不是现有科学知识能解释的,但我们不能否认它的神奇呢?另外,金字塔没有什么现有科学知识不能解释的,我很早以前就写过一篇文章驳斥过这种说法。
问:第二,您的文章中存在偷换概念的问题。中医可以从中医理论、中医师诊疗等很多方面作定义。而您选择了将其定义成包括哲学、玄学、巫术、迷信、民间医术等的大杂烩。对于这两点,您有何回应?
答:我那不是定义,而是指出中医的性质。如果要给中医下一个定义,很简单,就是汉族古代医术体系。
问:此外,有中医支持者认为,中医讲究应病症决定用药,只要病症消失就说明治疗有道,例如在肿瘤的治疗上就讲有带瘤生存一说,而西医现在也正有往这方面发展的趋势,例如有病人咳嗽,就选用最能止咳的药,而不是说解决为什么咳嗽的问题,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说,西医刚刚发展到中医的某个程度。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答:这种说法表明中医支持者根本就不懂现代医学。现代医学最注重找出病因加以彻底的治疗,而不会简单地消除症状就认为万事大吉。只治症状不治病因,并没有把病真正治好,有时候是很危险的,会掩盖了病情、耽误了治疗。有时候因为病因不明,或者虽然知道病因但目前还没有办法消除病因,才不得已只治症状。
问:您怎么看待现在中医越来越热,更多人选择看中医的现象?
答:这是个伪问题。连许多中医支持者都承认,中医目前处于危机之中,连中医院都以现代医学治疗为主,越来越少的人选择只看中医。
首日最高一笔捐款达万元 方舟子将成主要受资助人
2006年11月06日北京晨报
昨天,一个账号在著名打假网站新语丝悄悄公布,这是“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所公布的账号,用来接受国内捐款以支持学术打假事业。记者发现,仅昨天一天,就有十余人表示已经捐款,到账的最高一笔金额为1万元。
筹备者均为打假名人
科技打假基金筹备组目前有四位成员,包括中科院院士何祚庥、中国科普所原所长郭正谊、民间打假人士司马南、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助理袁钟。这四人都是目前国内著名的学术打假人士。
“你要打假,假就打你。”73岁的郭正谊告诉记者。“目前学术打假牵扯出很多官司,这就涉及经费。比如请律师的钱,调查取证的钱,差旅费等等。打假是为社会,不是为个人。我们就想着光由打假者来承担这个费用也不合适,所以想设立这个基金。”
郭正谊说,社会上有很多人支持打假,但不知道该怎么支持,光在网站上发帖子是不够的。也有很多人要求捐款,所以设立基金也是很多支持者共同的主意。
记者看到,该打假基金筹备组的公告中表示,打假基金筹备组致力于打击科技欺诈、遏制学术不端。
首日十余人表示已捐款
“打假基金”的账号一公布,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仅仅一天,就有十余人来电来邮表示已经捐款,到账的最高一笔为1万元。
律师彭剑先生目前是该组织的事务秘书。他说,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基金会成立之前要有
200万元初始基金,目前还没有筹到这个数字,因此目前称为“打假基金筹备组”。待条件具备时,本筹备组将发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彭剑称,将在
“打假基金筹备组网站上”公布所有账目。但由于时间、人手的问题,截至记者发稿时,第一批捐款的名单数目还并没有完全公布出来。
方舟子将成主要受资助人
基金筹备组表示,方是民(方舟子)先生及其领导的新语丝网站是国内科技打假的主力军之一,因此目前是主要受资助方。方舟子是著名的学术打假人士,从2000年开始,他创办了著名的学术打假网站“新语丝”,至今掀起了上百起科学界、教育界的腐败案件。
昨天,记者联系到目前身陷5起官司诉讼中的方舟子。方舟子说,经济问题确实是困扰他个人学术打假的一个重要因素。之前也有人提出给他个人捐款,但他认为“以个人名义接受捐款很难说清”,就没有同意。方舟子认为,有了这笔基金,会给学术打假带来更多支援。
除了资助方舟子外,彭剑称,本基金今后还将支持那些文章被剽窃者的诉讼、调查等的费用。
但如何使基金做到公正透明,谁来监督这笔钱?目前,该筹备组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郭正谊说:“等到一定规模的时候,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管理。”
晨报记者 代小琳
(XYS20061106)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
科学主义和科学一样,都是舶来品。何宏断言它绝对属于“后现代”词汇,是不确的。事实上,这个词的英文(scientism)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就已出现。德国哲学家狄尔泰(Wilhelm
Dilthey)在十九世纪末主张人文学的研究方法与科学方法不同,人文学应该“主观”,与科学的“客观”相对,并批评那种试图将科学方法应用于人文学(指法律、艺术、历史和宗教)研究的思想为科学主义,科学主义一词,从此就叫了开去。我查阅了手头的三部美国英语大词典:《韦伯斯特新世界词典》、《美国传统词典》和《蓝灯屋英语大词典》,发现它们对科学主义的定义都基本相同,与狄尔泰的原意相似,如韦氏词典的定义是“认为科学方法能够也应该应用于所有研究领域的原则”(the
principle that scientific methodscan and should be applied in all
fields of
investigation)。这种主张,虽然绝对,却不无可取之处,更不可怕。毕竟,科学方法是人类已知的发现客观真理的最可靠的方法,当然值得推广。即使不能应用于所有的研究领域,试一试也无妨。学术研究嘛,试失败了不至于谋财害命,试成功了却可能开辟出一块新天地。传统上被认为与科学无缘的一些领域,比如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伦理学乃至宗教学,现在不也在广泛地使用科学研究的方法吗?
明里暗里认同这种主张的科学家想必不少,但敢于自称科学主义者的却非常罕见。因为正如韦氏词典所注,“科学主义”一语经常被当作贬称来用。批评者拿它当攻击的棍子,指责对手主张只有科学观点才是唯一有意义的观点。这样的主张本身就构成了悖论:它显然不是科学观点,所以要么不成立,要么没有意义。我不知道真有谁这么主张,明显属于批评者的丑化。但是,反对“科学主义”的批评者涉及的领域,往往并不在科学之外,却正好在公认的科学之内,只不过批评者一厢情愿想把这些领域从科学中分割出去而已。根据我阅读文献后得来的印象,在美国攻击“科学主义”的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原教旨基督徒,坚信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都由上帝创造,因此把进化论骂做科学主义,把进化论者骂做科学主义者,比如已故天文学家和科普作家卡尔·萨根(Carl
Sagan)就被就被神创论者称为“科学主义的先知”。另一种人,则是宣扬特异现象的伪科学者,在别人向其要科学证据时,就以“反对科学主义”为遁词。
至于国内某些人动辄说人是科学主义,则可能还属于第三种情形,即对科学了解甚少甚至极度无知,由无知而产生恐惧,因此一见有人普及科学,就给扣顶科学主义的帽子。就以何宏在文中列举这类批评为例:
“而另有不少人在感受科技成果的同时,也强烈感受到科学的负面影响,他们忧虑地看到科技的发展使得自然资源快速耗尽,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更让人担心的是人类可能正在加速自身的灭亡,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日益强大,而人类的道德水平却未见增长。一方面核武库、生化武器的危胁着人类的生存,另一方面,对自然界大规模、深层次改造活动,完全可能无意间带给人类致命报复。”
这些实际上是技术的负面影响,而不属于科学。科学是认识自然的工具,却不是控制、改造自然的工具,后者是技术的范畴,责任也应该由技术自己承担。除非要为知识的探讨设置禁区,甚至认为知识越多越反动,否则科学何罪之有?何况要认识、防止、消除技术的负面影响,仍然离不开科学知识。
“许多批判者认为,科学的确是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最有效工具,但究竟不是社会人生的终极目的;科学自有自己的局限性,并不是万能的,在社会人生的很多方面,例如情感、艺术、道德、人生意义等等,都是科学触及不到,无从发挥作用的。”
什么是人生的终极目的?这是一个没有固定答案的问题。如果有人要把科学当成人生的终极目的,又有何不可?毕竟,人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活法。科学并不是万能的,但是却也很难为它预设禁区。这些批判者认定的“科学触及不到,无从发挥作用”的领域,恰恰正在被科学触及、研究,甚至已有了相当透彻的理解,比如,认知科学研究情感的物质基础,社会生物学研究道德的起源,等等。
“他们指责不加怀疑地信仰科学、夸大科学的作用,反而带来很大的危害,容易造成‘伪科学’的泛滥。”
这是相当奇怪的指责,就好比社会上出现了伪冒产品,不去打假,却反过来指责正宗名牌把产品做得太好,导致消费者相信名牌,刺激了伪冒一样荒唐。
何宏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向公众正确介绍怀疑、怀疑、再怀疑,批判、批判、再批判的科学精神”。其实,怀疑、批判只是科学精神的一面。忽视了科学精神中实证的另一面,片面地强调怀疑、批判,恰恰是“伪科学”所乐见的。伪科学的宣传者不就正是个个以哥白尼、伽利略自居,毫无证据地怀疑、批判主流科学吗?伪科学的相信者不就是被他们的怀疑、批判精神所迷惑吗?我们应该向公众介绍的,不仅仅是科学的批判精神,更重要的,是科学的实证精神,让公众了解科学研究是如何进行的,科学问题是如何被解决的,从而具有既怀疑又实证的明辨是非的批评性思维的能力。
如果坚持进化论、批判伪科学、普及科学就成了科学主义者,当这样的科学主义者又有何妨?
在华人世界,这个阴谋论的出现时间很晚,但是在中国上主流媒体却反而领先于美国。1997年,有一家由华人主办的设于比利时的伪科学研究机构“太极科学院”,在中文互联网上宣布要招收根据《易经》研究“三值计算机”、“太极原子模型”、“太阳系十三颗大行星”的博士生。面对嘲笑,该院院长举阿波罗登月为自己壮胆:
“明朝有个叫石虎的人把自己绑在一个特制的土火箭上,想登上月球去。结果升空后火箭爆炸,粉身碎骨。人们以此证明月球永不可登。1969年7月20日美国阿波罗11号月球登月成功,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月球不是不可登的。”
从前被认为不可能的事,后来证明了可能,这种事例在科学史上自然是数不胜数,但是再多的例子也证明不了今天被认为不可能的事以后就一定会成为可能。而且这个例子也举错了:从来就没人以石虎为例证明月球永不可登,凡尔纳不还写了本《月球旅行》吗?石虎也不是想登月,而是要升天。无论如何,太极科学院这时候还是相信阿波罗登月实有其事并以之为证的。不料时隔不久,太极科学院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根据外国“专家”的研究,突然宣扬起阿波罗登月是骗局来了,由此引发了华人世界对这一阴谋论的第一次辩论。在中文网络上为骗局说法提供“证据”的,主要是一位当时在宾州州立大学攻读物理博士的留学生,笔名“哈姆雷特”(我跟他见过两次面)。太极科学院将这些辩论张贴收集起来,根据自己的胃口巧加取舍,出了份专辑,给人的印象是阴谋论者大获全胜,哈姆雷特成了打假英雄。这出闹剧逐渐闹到了国内。去年(2000年)7月中旬,一位连研究机构的名称都没列出来的“俄国研究人员”在墨西哥一份小报上登了篇文章,就使得《人民日报(网络版)》、《文摘报》、《工人日报》、《北京晨报》等国内各报刊当成了重大新闻纷纷报道“俄专家潜心研究得出惊人结论——美30年前登月疑为大骗局”。8月25日,《光明日报》也来凑这个热闹,发表韩宁、刘庆云《“阿波罗登月”是骗局吗》,综述“骗局论”的种种“证据”,表面上只是在提出疑问,而其支持“骗局论”的倾向性是很明显的,那些支持者都被冠以“著名”的头衔,哈姆雷特不仅从物理系学生成了“物理学教授”,而且还是“著名物理学教授”。
骗局论者认为美国太空总署公布的照片、电影露了马脚,而且不止一处,另外还根据一些物理、天文学常识认为登月绝不可能。这些都是自作聪明的质疑,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且往往是忽视了月球上的特殊情况,以地球上的情形做比拟。在互联网上有不少网站反驳了这些质疑,有的还受到美国太空总署的推荐,颇为权威。我现在根据这些网站的介绍,简略解释几条常见的质疑。
“阿波罗宇航员在月球表面上照的照片,背景都没有星星。月球没有大气遮掩,天空又是乌黑的,星星跑哪去了呢?”星星还在那里,只不过因为光线太微弱,没能在照片上留影罢了。正是因为月球上没有大气,阳光不能散射,因此即使在白天,除了太阳周围,天空也是黑色的,星星能被看见。但是登月时间都是早晨,地平线被太阳照得很明亮,白色的宇航服反光也相当强烈,在对着宇航员拍照时,是对着白色的物体在白色背景下拍照,曝光时间很短,因此不可能把天空中的星星也照下来。
“图像上物品留下影子的朝向是多方向的,而太阳光照射物品所形成的阴影应是一个方向的。”阴谋论者想以此说明这是由于有多个光源(例如舞台的灯光)造成的。实际上,这是由于透视造成的。我们将三维物体照到二维平面上,从侧面看会有所变形。在早晨,太阳位置很低,物体的影子很长,不同距离的物体留下的影子如果从空中看是平行的,但是从侧面拍照的结果就会显得不平行,即使在地球上也是如此。
“时隔两天在不同地点拍的两段录象,不仅背景,连布置看上去也一模一样。”实际上,那是时隔几分钟在同一地点拍摄的。
“摄影机挂在宇航员的胸前无法取景,怎么能照出这么完美的照片?”原因很简单,宇航员经过了艰苦的拍摄练习,掌握了不取景拍摄的技巧,而且公布的照片是从无数照片中挑选出来的。
“地球上空有一条地球磁场吸引太阳风形成的强烈辐射带(称为冯·艾伦带),任何人通过它都会因受到强烈辐射而死亡,登月宇航员为何不仅能活着回来,而且没有受过强烈辐射的迹象?”冯·艾伦带位于地球上空1000公里到20000公里,为了减少辐射量,飞船以极快的速度穿过它,宇航员位于该辐射带的时间只有1小时左右,所受的辐射量为2雷姆,大约等于拍100张X光透视所得到的辐射量,为国家标准最高允许辐射量的40%。辐射量要达到100雷姆以上才能使人在受辐射几小时后感到恶心,达到300雷姆以上才是致命的。
这些回答,有的相当简单,有的则要用到较专业的知识,一般人难以理解。我们真的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驳斥“阴谋论”吗?
当三年前我在网上和哈姆雷特辩论阿波罗登月是否骗局时,还没有这些做具体驳斥的专业网站,就具体的专业知识而言,无疑对我不利,因为涉及的物理问题,哈姆雷特做为物理系学生,显然要比我更“懂”。因此我当时对他提出的具体问题,大多避而不答。但是这并不影响我对他的驳斥的力度,因为我们并不是在辩论某个具体的物理问题,而是在辩论某个事件是否发生过。即使我们对物理问题所知不多,即使我们无法一一回答那些具体质疑,也不妨碍我们根据常识驳斥骗局论的荒谬:一、一个几万人参与的“大骗局”,怎么可能30年来个个守口如瓶?二、如果登月是个骗局,美国太空总署何不见好就收,却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连登六次,就不怕把同一骗术表演多了会被揭穿?三、据这些阴谋论者的揭露,“破绽”是如此明显,不需要用到高深的知识就可以明白,美国太空总署集中了几万精英的作假手段竟然如此拙劣?难道这些人都是中学没毕业?都如此粗心大意?四、阿波罗登月时在月球上安放了各种仪器,包括激光反射镜。这些仪器不仅美国科学家,其他国家的科学家也在利用。比如,几年前美国、德国、法国等地的实验室就曾经合作,利用阿波罗登月时放在月球上的激光反射镜,把地、月距离的测量精确到英寸。如果登月是骗局,这些仪器又是怎么放上去的?世界各国的科学家都参与了骗局不成?相信、传播这种谣言,不仅是因为对科学界的极端不信任,而且是因为缺乏起码的判断能力。
阿波罗登月还有确凿的物证,就是从月球上带回来的三百多公斤月球岩石。月球岩石是非常独特的,在许多方面和地球岩石不同。
在月球岩石的晶体结构中,几乎都不含有水分,而象地球上常见的矿物质(比如粘土),在月球岩石中也完全找不到。
火山爆发和陨石撞击能形成天然的玻璃珠,在地球上,由于水的存在,这类玻璃珠会在数百万年间被分解掉,但是在月球上,却可以保留几十亿年。在阿波罗带回的月球岩石中也发现了这类古老的玻璃珠。
月球也饱受宇宙射线的撞击,这些高能量射线引发的核反应,使得月球岩石中含有在地球上没有的同位素元素。地球由于受大气层和磁场的保护,免受宇宙射线的入侵。
有没有可能在地球上伪造月球岩石呢?比如说,用高能原子核撞击地球岩石而达到与月球岩石一样的特征?不可能。地球上最强大的加速器也达不到这样的效果,其威力无法与宇宙射线相比。
总之,阿波罗登月带回来的这些岩石,经过世界几十个国家数千个实验室的鉴定,都证明来自月球。这些国家和实验室显然没有可能都参与美国太空总署的骗局。“阿波罗登月”不仅是美国人民的成就,更是全人类的成就,也就是阿姆斯特朗踏上月球时所说的“人类的一大步”。鼓吹阴谋论,是对人类尊严和科学家人格的污辱。
反诉人:方是民
被反诉人:肖传国,男,汉族,1955年12月5号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临床副教授
案由:名誉权纠纷
反诉请求:
一.判令被反诉人立即停止对反诉人名誉权的侵害;
二.判令被反诉人以书面形式向反诉人赔礼道歉;
三.判令被反诉人在华中科技大学校友论坛刊登声明,向反诉人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反诉人名誉;
四.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八十万元(¥800000);
五.被反诉人赔偿反诉人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五千元(¥5000);
[被反诉人应赔款项合计805000元]
六.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新语丝网站(网址:www.xys.org/xys.dxiong.com/xys.3322.org/xys.xlogit.com)由注册于美国纽约州的新语丝中华文化社(New
Threads Chinese Cultural Society)创办、管理。
2005年9月,网民“heru1”向新语丝网站投稿,称:“前面有人在XYS上揭发了佘振苏(42
流体力学 北京大学)在美全职, 参选院士(见XYS20050818),
今日看见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第二榜名单,发现华中科技大学的肖传国
(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49 外科学)也是在美全职, 见
http://www.med.nyu.edu/urology/faculty/”。新语丝网站初步查询后于2005年9月10日以“又一个在美全职的人参选中国院士”为标题刊登了网民“heru1”的来稿。
反诉人根据以上线索继续对肖传国展开调查,发现:
一.美国纽约大学网站上公布的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教师名录显示: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有教授7人、副教授9人、临床教授12人、临床副教授10人、兼职教授1人;而肖传国仅任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临床副教授(Clinical
Associate Professor)而非副教授。
该网站上公布的纽约大学医学院2005年1月24日发布的公告第128页及泌尿系实验室的介绍均显示:肖传国在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担任助理教授。
该网站可知:肖传国从来没有担任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副教授职务;在2005年9月之前,肖传国任纽约大学医学院助理教授,之后,肖传国任纽约大学医学院临床副教授职务。而助理教授、临床副教授均系全职职务。
二.从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神经科学研究所网站2004年12月10日公布的肖传国简历可知:从来没有担任纽约大学医学院副教授职务、仅仅于
2005年9月开始担任临床副教授职务的肖传国冒充自己于2001年1月开始任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系副教授;在美国泌尿学会网站获奖名单中没有记录的肖传国冒充自己于2000年获得“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America
Urological Association Achievement
Award)”;肖传国简历“PUBLICATIONS (As First and Corresponding
author
only)”项下第6、7、8、9、10、12、13、14、15、16序号下的文章是会议摘要而不是论文;肖传国冒充自己2003年获得美国泌尿学会奖项————美国泌尿学会Lapides
特等奖(American Urology Association Lapides Grand Prize
Award)”等。
三.从何梁何利基金网站上公布的肖传国简介可知:肖传国冒充自己“2001年起任纽约大学(mⅢ)医学院泌尿外科副教授”;肖传国吹嘘自己“2003年又获国际神经泌尿学界的最高奖:Jack
Lapi.des特等奖”等。
四.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网站上公布的肖传国简介可知:肖传国冒充自己获得“美国泌尿学会杰出成就奖(2000)”;肖传国吹嘘自己获得“国际神经泌尿Lapides特等奖(2003)”,吹嘘自己“在国际上首先提出并证实了‘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神经科学新概念等。
五.从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站上的国家精品课程2005年外科学材料可知:肖传国冒充自己“2000年至今兼任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外科副教授”;肖传国吹嘘自己“2003年获得国际神经泌外最高奖——JACK
LAPIDES 特等奖”等。
六.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网站上公布的肖传国简介可知:肖传国冒充自己是“纽约大学医学院泌尿外科副教授”。
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显示:
“被检索人:肖传国
检索时段:1989-2006年5月
检索内容:
《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检索结果:
数据库
1989-2006年5月
SCI(收)
8篇
SCI(引)
17次
CSCD(收)
27篇
CSCD(引)
4次
(详见附件)”。
研究检索报告附件后,发现:
①SCI检索结果中的第1篇文章是2006年发表的文章(注明JAN
2006,即2006年1月)。
②SCI检索结果中的第4、5、8篇,即有三篇文章是在增刊中发表的会议张贴摘要(注明“Suppl.”,即增刊),不是论文。
③SCI引17次中,有8次是肖传国本人自己引用,只有9次是别人引用;他人的引用中至少有一次是质疑他的。
④CSCD引用4次中,有2次是肖传国本人自己引用,只有2次是别人引用。
结论:肖传国2006年前论文被SCI收录4篇。
……
依据上述事实,本反诉人发表了《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等文及其它言论,对肖传国的欺诈及吹嘘行为给予了揭露、批评。
因《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文发表时正值2005年中国科学院院士选举、院士候选人公示期间,而肖传国落选,所以肖传国声称,由于批评,肖传国“未能评上院士,且名誉已无法挽回,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若是因本人的揭发、批评导致肖传国未能评上院士,则恰恰证明揭发、批评有根有据、合情合理,被广大院士所认可。
面对本人合理合法的批评,肖传国无力做出反驳,而恼羞成怒,挑起恶意诉讼、混淆视听。庭审中肖传国无法反驳本人的证据,便找借口拒绝质证。在出现司法系统典型“腐败窝案”的武汉、在“前腐后继”、已被双规的武汉中级法院院长监督下,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作出了枉法裁判,判我方一审败诉;我方已经提起了上诉,并作为受害人对有关法官提出“民事枉法裁判”的刑事控告。
在诉讼过程中,2006年6月12日肖传国在华中科技大学校友论坛上首发《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后该公开信被国内外众多网络论坛转帖、被包括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网站在内的许多网站转载。
自称“虽非完人,基本无暇”、“美国一流大学教授身份”、“高尚又积德”、“但是真TMD累呀”的肖传国在公开信中不仅肆无忌惮地攻击本人,还发出
“信口雌黄,藏污纳垢”、“不敢应战不敢亮剑不敢接法院传票的缩头乌龟”、“打棍子,扣帽子,捕风捉影,匿名诬陷,无限上纲,蓄意摸黑,恶意人身攻击,把自己的名气和饭碗建立在毁人清誉上”等恶毒言论诽谤、侮辱本人,更污蔑本人抄袭“SCIENCE杂志2001年9月Greene的论文”;而肖传国所指的本人的《科学地解决道德难题》一文是发表在通俗大众报纸上的介绍他人科研成果的科普文章,文中当然必须提及他人文章内容,而非抄袭、剽窃,本人早就发出《“方舟子剽窃铁证如山”的真相》一文驳斥了有关的“抄袭、剽窃”指控。肖传国并在公开信中造谣说“从那以后,SCIENCE杂志和你不再有来往是有目共睹的”,而事实上SCIENCE杂志在今年4月14日还对我的学术打假做了报道。
肖传国还在2006年8月28日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诉状中诽谤:“方是民(方舟子)在2001年9月非常完整准确的翻译了一篇科学杂志上的论文(作者Greene,科学杂志2001年9月293卷,2105-2108页),然后自己署名发表在2001年10月4日的‘南方周末’上。这种翻译他人作品化为己有,公开发表不注明出处,也不注明原作者,是严重的剽窃行为”。
肖传国的该诉状刊载在散仙谷(www.webjb.org)等网站上,广为传播。
肖传国的恶毒诋毁、不法行为导致许多不名真相的人士误解以致攻击本人,致使本人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
反诉人因本诉讼而将支出合理费用至少人民币五千元。
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为了保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本人特提起反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允全部反诉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一.《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网址:http://www.hust.org/hust/post/A0/p1/html/1380.html——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校友论坛;
二.《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网址:
http://www.whuh.com/js/Show.asp?ArticleID=1516——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网站;
三.《北京西城区法院立案审理肖传国诉方舟子抄袭和侵权案》,网址:
http://www.webjb.org/webjb/sviewtopic_sanxian.php?topic=340012&select=&forum=1
——来源于散仙谷网站。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反诉人:方是民
二OO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