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出了一个学术巨骗

8 02 2006年
    加拿大电视台在一月底、二月初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系列报道《钱德拉博士的秘密生活》,爆出了一起罕见的重大学术造假案。

    当事人拉吉·库玛·钱德拉(Ranjit Kumar Chandra)是印度裔加拿大医生,原是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医学院教授,世界著名的营养学和免疫学专家,曾经担任世界卫生组织营养学与免疫学中心主任,获得过加拿大勋章,据说还两次得到诺贝尔奖的提名。

    在任职纽芬兰纪念大学的三十年间,他忙于周游世界参加学术会议、发表演讲,一年离校的时间多达120天,但是他却能发表许多篇论文,一年能多达11篇。

    直到几年前才东窗事发。2000年,钱德拉向《英国医学杂志》提交了一篇论文,声称他获得专利的一种复合维生素配方能够非常显著地提高老年人的记忆力。《英国医学杂志》认为该结果不可信,有捏造之嫌,退稿并向纽芬兰纪念大学告发。钱德拉将论文改投给《营养学》杂志,这回被接受,在2001年9月登出。这个重大的成果引起了《纽约时报》的注意,加以报道。这篇报道又引起美国宾州大学心理学教授扫罗·斯登伯格的注意,认为令人难以置信。他与其朋友、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心理学教授塞斯·罗伯兹一起,对钱德拉的论文详加分析,认定其数据完全不可信,很可能是捏造的。

    2002年,纽芬兰纪念大学获悉此事后,要求钱德拉提交该论文的原始数据。钱德拉则声称原始数据被校方搞丢了,并宣布退休,移居瑞士,据称在那里办一所国际大学。

    2005年,《营养学》杂志撤销钱德拉的论文。加拿大电视台开始调查此事,发现这并不是钱德拉第一次被发现造假。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钱德拉手下的一名护士就曾向校方反映,钱德拉一篇有关婴儿奶粉配方研究的论文的数据完全是捏造出来的。该研究的试验对象由该护士去找,在她能找到足够的试验对象做试验之前,钱德拉竟然已写好论文发表了。

    校方在接到护士的举报后,组织了一个独立调查组进行调查,结果认定钱德拉伪造试验数据。钱德拉威胁要起诉纽芬兰纪念大学,于是校方决定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隐瞒了此事,不对钱德拉进行处理。

    加拿大电视台还发现,钱德拉发表的论文中还有许多篇有造假或凭空捏造的嫌疑。这些论文的研究经费都是由基金会或公司资助的,如果经费没有被用于做研究,它们到哪里去了呢?

    合理的解释是经费都落进了钱德拉的腰包。钱德拉夫妇在办理离婚手续,由于财产分割的争议,这个离婚案已经拖了十几年,成了加拿大历时最长的离婚案之一。根据法庭记录,钱德拉竟然在世界各地有120个银行帐户,总金额超过2百万美元。这些钱大多存在一些为逃税、洗钱提供方便的岛国。钱德拉声称这些钱是“国际营养免疫学基金会”的研究经费。这个基金会的名头听上去很大,但是加拿大电视台采访的营养学专家都没有听说过。钱德拉说那是个秘密组织,不过电视台的调查发现,它实际上是钱德拉本人组建的,其银行户头都掌握在钱德拉本人及其子女手中。

    钱德拉退休后宣称在瑞士建的国际大学也很“秘密”。电视台没能在瑞士找到它,只发现它的地址是一个邮政信箱。电视台多次要求采访钱德拉,都未被接受。记者在其瑞士住所附件碰到他,向他问了一连串问题,回答都是无可奉告。

    钱德拉近年来投身于推销维生素片。在遇到记者纠缠之后不久,他向一家报纸宣布他计划把工作重点放在印度,希望能促使印度政府向大众提供维生素片。

    从各个方面看,钱德拉都是一个成功的学术巨骗,靠长期造假获得崇高的学术声誉,敢于把大笔的研究经费中饱私囊发了横财,并且能躲过惩罚,安度退休生活。加拿大电视台为钱德拉的“成功”总结了三条经验:第一是通过占据崇高的学术地位,使人们不敢去怀疑他;第二是利用学术期刊审稿、出版方面的漏洞,例如学术期刊一般相信作者的诚实,不要求论文作者提供原始数据;第三是他知道校方一般不愿意惹事、怕引起诉讼。

    这三条其实也是中外学术骗子都非常精通的,特别是在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动辄威胁要打官司这方面,中外学术骗子更是如出一辙。国外的大学因为担心打官司费用昂贵,所以有时会被学术骗子的法律威胁吓唬住。但是如果不怕威胁挺住的话,学术骗子在法律上也讨不了好去。我不知道国外有哪个学术骗子打赢了官司。例如,中国科技大学特聘教授姚雪彪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担任助理教授期间,因录像机拍下他破坏他人试验而被开除,他起诉威斯康星大学,被法庭驳回。但是国内就不同了。国内的学术骗子起诉打假媒体、个人损坏其名誉权而胜诉的,已屡见不鲜。中国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在保护学术骗子行骗的权利方面,是领先世界的。

    在钱德拉事件中,钱德拉本人可谓毫发无损,而当初因为害怕钱德拉的法律威胁而包庇、纵容他的纽芬兰纪念大学成了最大的输家。用罗伯兹教授的话说:“既然纪念大学对事实真相毫无兴趣,人们何必还要给它钱呢?”《英国医学杂志》前主编理查德·史密斯也指出:“大学必须关心诚信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表明你的大学教师不诚实,你就应该进行处理。否则整个学校就会被污染,被贬值。如果你想到‘哦,这所大学对简单明了的欺诈行为视而不见’,那就会对这所大学心存种种疑虑。你会想,‘哦,我们能信任那个地方出来的任何东西吗?’”

    中国每一所名牌大学都被发现存在种种严重的弄虚作假行为,养了一批学术骗子,却难得见到有过任何处理。但是也没有见它们会担心名声受损而搞不到钱或做出的成果不被认可。其结果,影响的是中国所有大学的国际声誉,即使能在《自然》啦,《科学》啦发表论文,人们还是会怀疑:“我们能信任那个地方出来的任何东西吗?”

2006.2.5.

(北京科技报2006.02.08)

(XYS2006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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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了”的转基因恐慌与真相

6 02 2006年
    网上有一个职业骗子自称“直言了”,以前也用过“Philip Zhang”、“元贞”、“米阿伦”等网名,不过近年来似乎固定用“直言了”,大概是自以为“直言了”已成了品牌,特别是在人民网某些编辑中很吃得开,其造谣文章常被选入人民网的“学者新论”栏目。他与何祚庥、陶世龙和我等这些所谓“反伪斗士”如同有杀“(师)父”之仇,在网上的主要工作就是几年如一日不停地造谣攻击我们这几个人,我曾经写过《谎言连篇“直言了”》等文章加以揭露,陶先生更是写了许多篇文章把“直言了”的造谣行径剥得体无完肤。对这种以造谣为谋生手段的职业骗子,本来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搭理。不过这一次他攻击我新出的一本书《基因时代的恐慌与真相》,恰好提供了一个宣传这本书的机会,不是有读者认为我对自己出的书宣传得不够吗?

    直言了在人民网刊登的《一本欺骗国人的书》一文中声称:“光明日报网发表了书摘《方舟子:基因时代的恐慌与真相》(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年月版)。这是一本拿国民生命开玩笑、为美国转基因食品公司利益搞推销而造谣和欺骗国人的书。”“方舟子搞的编造谎言,不能不让人想到美国耶鲁大学研讨会所说:一些美国开发商通过华人枪手给中国传达错误信息,毫不负责地对中国民众说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那些枪手打着‘科普’的旗号,为那些开发公司的利益来哄骗中国民众。方舟子就属于这类为美国少数公司的工商利益而对同胞国民搞谎言编造的骗子枪手。‘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对那些来自海外的哄骗中国民众的所谓‘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说法,国人需要保持高度警惕。”

    直言了说我是“对同胞国民搞谎言编造的骗子枪手”,其实他本人才是“对同胞国民搞谎言编造的骗子枪手”。他在该文中用来攻击我的每一条“事实”,例如什么美国联邦政府要求标记转基因食品、美国国家科学院认为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等等,无一不是捏造出来,与事实真相恰恰相反的。他造一个谣言,一两句话就够了,而我要揭露一个谣言,却需要花上几倍的篇幅,所以根本没有必要一一去驳斥他,只要举一个例子,让大家知道此人是如何招摇撞骗的,就够了。我们在这里就只来看看他是如何编造美国联邦政府要求标记转基因食品的谣言的。

    我在书中说:“美国人食用转基因食品已有十年的历史,目前美国市场上的食品中,大约60—70%含有转基因成分,而且不做标记。美国人显然不重视这方面的‘知情权’。 ”

    直言了称:“这是欺骗。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署(FDA)早就颁布了法规,要求所有转基因食品必须有完整的标记。1992-1994年,转基因食品开始在美国和欧洲市场流通,美国联邦政府FDA随即发布了法规,要求转基因食品有清楚标记。1995年7月,FDA的Center for Food Safety and Applied Nutrition向公众发布了《FDA对生物技术食品的政策》公告,特别申明美国联邦政府的政策:转基因和所有生物学技术食品不但都要有清楚的标记,而且,除非有确凿科学证据,还必须标记任何副作用可能。更进一步,FDA不但要求通用标记,而且,在一定情况下,还必须加有特殊标记,即:‘FDA will require special labeling if the composition of a food developed through genetic engineering differs significantly from its conventional counterpart.’从那到现在的十年里,美国政府要求清楚完整标记转基因食品的政策法规就没变过,而且一直在增强。”

    FDA对转基因食品的标记问题有详细的规定,见于2001年1月公布的《企业指南:自愿标记食品是否是用生物工程开发的》(Guidance for Industry: Voluntary Labeling Indicating Whether Foods Have or Have Not Been Developed Using Bioengineering)全文见:http://www.cfsan.fda.gov/~dms/biolabgu.html。该指南的主要内容,我在《转基因,标不标记?》(收入《基因时代的恐慌与真相》)一文中说得清清楚楚:“美国政府并不强求对转基因食品加以标记,而只允许商家自愿做含转基因成分或不含转基因成分的标记。只有在转基因技术改变了食物的营养成分或引入可能导致过敏的成分时,美国食物药品管理局(FDA)才要求将这种新成分标出。”

    直言了引用的《FDA对生物技术开发的食品政策》(FDA’S Policy for Foods Developed by Biotechnology)是个简单的政策性文件,全文见http://www.cfsan.fda.gov/~lrd/bioeme.html,其中第8条是关于标记问题的。这个文件也并不支持直言了的谣言。直言了引的那句话,指的就是我上面提到的在转基因技术改变了食物的营养成分时要求做的标记,翻译出来就是:“如果用遗传工程的方法开发出来的食品的成分显著地不同于其常规对应产品,FDA将要求做出特殊标记。”后面还举例说:“例如,如果由于遗传改变而导致一种食品含有一种新的主要增甜剂,那么可能会被要求采用新的通用名称或其他标记。”(For example, if a food contained a major new sweetener as a result of genetic modification, new common or usual name or other labeling may be required.)可见这指的是要标出新成分,而不是要求标记“转基因”。如果你的英文水平不佳,很可能就被直言了吓唬住,这是直言了的惯用伎俩。

    在这个文件中,FDA也清楚地指出对现有的转基因食品无需做出标记:“迄今为止,FDA所掌握的资料表明,遗传工程食品并不是一类与经由其他育种方式开发的食品不同的食品而需要做出特殊的标记透露其开发方式。”(To date, FDA is not aware of information that would distinguish genetically engineered foods as a class from foods developed through other methods of plant breeding and, thus, require such foods to be specially labeled to disclose the method of development. )

    对这种白纸黑字的文件,直言了都敢造谣,他那些“生活实际例子”当然更是信口胡掰了。他是以“自己在美国”如此蒙骗没有到过美国的国人的:“咱就在美国。举个生活实际例子说明美国人如何重视转基因食品知情权。今年春节,咱要吃吃中国饭菜,就到华人社区超市去买中国风味的食品。您猜怎么着?所有转基因食品都有清楚标记,中国风味食品也不例外。咱买了一家美国公司生产的豆腐,上面用英文清楚标记‘不含有转基因成分’,为华人社区消费还加上中文标记。为啥如此?因为美国人十分在乎食品健康,越来越不欢迎转基因豆制品,结果呢,转基因成分的豆腐几乎被迫退出市场,‘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豆腐成了大众欢迎的营养食品。为了迎合美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饮食安全需要,公司就用特大号字体标记自己的产品‘不含有转基因成分’。”

    他还贴了一张“维他山水豆腐”标记“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照片,以证明所言不虚。不过细心的读者应该会想到,你直言了不是说“所有转基因食品都有清楚标记,中国风味食品也不例外”吗,干吗不贴一张标记“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转基因食品照片让大家见识见识,却贴一张“不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照片呢?我们说的是对转基因食品要不要求标记的问题,至于有的厂家利用某些人害怕转基因食品的心理,自我标榜“不含有转基因成分”做广告,那完全是两码事。

    就拿豆腐来说吧,“维他山水豆腐”这个牌子的确是标榜“不含有转基因成分”,我在华人超市也见到过,但是也只有这个牌子的豆腐这么标,其他的豆腐牌子却都没有标,那么它们是含还是不含转基因成分?美国人的“知情权”在哪?目前美国市场上绝大部分豆制品都是用转基因大豆做的,可找得到哪一种豆腐标着“含有转基因成分”?

    其实,我敢说,直言了在超市转了半天,没有发现有任何食品标记“含有转基因成分”,只发现有一种标记“不含有转基因成分”,便如获至宝照下来骗人,所谓“所有转基因食品都有清楚标记”,不过是一个职业骗子“对同胞国民搞谎言编造”的弥天大谎而已,任何在美国生活的人都可以作证。

    关于转基因食品的问题,我在去年出版的《基因时代的恐慌与真相》和《餐桌上的基因》这两本书中都有详细的论述(后者更全面些)。如果你不想被直言了这样的骗子蒙骗,可以一读。

(XYS200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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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打假与科技创新

5 02 2006年
(为《中国青年》2005年12月(上)“自主创新”专题讨论写的)

                          科技打假与科技创新

                              ·方舟子·

    从事科学研究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能够做出新发现、新发明,因此主张科研人员要勇于创新,似乎是多此一举的废话。但是当前在中国大力提倡科技创新,却也有其现实意义。提倡什么大抵是因为现实中缺少什么,提倡科学创新的现实背景正是因为有许多科研人员似乎忘了其天职是什么,在科研方面不思进取、无所事事,甚或干一些与创新背道而驰的事:宣扬伪科学,伪造研究成果,剽窃他人成果,低水平重复研究,等等。

    这些科研不正当行为在发达国家中也难以避免,只不过属于个别现象,而且有正常渠道处理、打击这类行为,并没有泛滥到会让人称之为“学术腐败”的地步。中国学术腐败之盛行,有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受政治腐败、经济腐败、社会风气的影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对科研不正当行为缺乏监督,没有一个正常的渠道能够用以反映、调查、处理它们。有人对此感到忍无可忍,以个人的力量站出来打击学术腐败,虽然作用很有限,却也多多少少起到了一点舆论监督作用。这就好比社会上小偷横行,警察却不去抓,甚至还与小偷相互勾结,这时就需要有人自告奋勇站出来抓小偷了。

    如果有人认为小偷不应该抓,甚至认为抓小偷还会进一步败坏社会风气,恐怕谁都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的确有人不断地在媒体上声称学术打假迫使“有重大突破的自主科技创新项目流产”,“科学上的‘反伪打假’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重大自主创新一大障碍”,而这种论调,并非全无市场。

    提出这些主张的人,原是一些一贯宣扬、支持伪科学的人士,他们之所谓“有重大突破的自主科技创新项目”,无非是无需提供任何能源就能源源不断地发电的“永动机”、包治百病的“全息生物治疗仪”之类的假科技产品。他们当然害怕有人告诉公众事实的真相使其骗局不能得逞,因此要大力反对“反伪打假”。

    宣扬伪科学不是创新,制造科技骗局更不是创新。反对伪科学、打击科技骗局,不是在打击创新,而是在打击创假,并不会阻碍科技创新。恰恰相反,“反伪打假”防止伪科学来和真科学、弄虚作假者来和实事求是者争夺宝贵的资源,避免国家科研基金的浪费,实际上是在维护真正的、正直的科研工作者的利益,反而有利于科技创新。

    真正的科技创新是建立在牢靠的科学事实、科学理论基础上,遵循学术规范做出的,必然能够经得起检验和批评,绝不会害怕、反而会欢迎“反伪打假”。面对学术腐败盛行的严酷事实,我们既要倡导创新,也要进行“反伪打假”,中国科技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2005.11.8.

(XYS200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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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造假与游戏规则

3 02 2006年
    随着韩国首尔大学原教授黄禹锡在干细胞研究中造假一事被证实,又一个世界级明星科学家倒下了。比起前一个世界级明星科学家、贝尔实验室原研究员舍恩的倒下,黄禹锡事件引起了大众媒体更大的关注。韩国媒体不必说,美国和中国媒体也对这事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不断追踪报道、评论。

    美国媒体感兴趣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干细胞研究在美国是一个受到高度关注、争议又非常大的话题。宗教保守势力要保护胚胎的“生命权”,反对胚胎干细胞的研究。美国联邦政府屈从于保守势力,对干细胞研究做出了种种苛刻的限制。加州政府想要突破联邦政府的限制,计划给干细胞研究投入数十亿美元的资金,又在法庭上受到挑战。科学界一直在强调干细胞研究将会造福人类,在医学上会有广泛的应用,会成为治疗许多不治之症的强大武器,限制干细胞研究是愚蠢的。黄禹锡的研究成果似乎使这个“美丽新世界”如在眼前,增加了科学界向政府讨价还价的砝码。它的破灭使人们对干细胞研究的成效产生了怀疑,难怪美国研究干细胞技术的生物技术公司的股票随之大跌。

    美国媒体对黄禹锡事件感兴趣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有美国大学的教授也被卷了进去,而且黄禹锡造假的论文,是发表在美国刊物《科学》上的。黄禹锡两次骗过《科学》,似乎让《科学》觉得很丢脸,其主编说是要考虑改进现在的论文发表程序,以防范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舍恩以前也骗过《科学》,但并没有引起这样的反思。其实《科学》在这一事件中并没有不当的做法,遵循的是学术期刊的发表惯例,先让三名同行审稿才发表。同行审稿时主要是看论文本身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成果是否重大,并不会轻易怀疑论文的作者造假。除非假造得很拙劣,否则也不太可能在审稿时被发现有假。

    《科学》的主编说要改变这一已在学术界实行多年的惯例,以后对类似的成果可能要采取先由其他实验室验证过了,再发表论文的做法。其实这种做法在历史上也曾经有学术刊物采用过,这会大大延长论文的发表周期,不利于学术交流。因此现在的通行做法是先发表论文再说。这并不是说科学成果无需经过他人的检验就能获得承认。发表论文只是成果获得承认的第一步,但是并非等于定论,还要看能否经得起他人的检验。是否能被独立地重复出来,永远是一个科学成果能否成立的必要条件。虽然并不是所有的成果都会有人有兴趣去重复,实际上大部分成果都没有人重复,但是重大的成果是肯定会被重复的,弄虚作假很难不被发现。

    先发表论文,再检验,如果检验不出来,就不承认你。先信任你,如果发现你辜负了这种信任,就严厉地打击,让你从此没法再在科学界混下去。这种“后发制人”的做法是现在科学界的游戏规则,虽然无法防止造假,却可以保证造假者难以得逞,而且造假的代价太大,让人不敢轻举妄动。即使通过弄虚作假获得很大的名声、利益,也会有身败名裂的一天,黄禹锡就是前车。

    中国当前学术造假之所以这么泛滥,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游戏规则没有被遵守。造假容易得逞,获利很大,而成本很低,低到几乎为零,即使事情败露,其名利也不会受什么影响。中国虽然还没有出现世界级科学明星,但是国家级科学明星被发现造假的已经不少,有哪个受到了调查、处理的?有哪个敢于面对公众,表示歉意的?如果黄禹锡是中国的“第一科学家”,现在恐怕还过得好好的。

    干细胞研究的伦理之争离我们很遥远,国际科学界的游戏规则是否需要改进也不是当务之急。我们关注黄禹锡现象,更应该反思中国自身的问题,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对政府机构来说,应该向韩国学习,要管事,要敢于揭家丑,出了问题就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而不要视若罔闻,乃至遮掩、包庇。甚至黄禹锡敢于面对公众,表示歉意,引咎辞职的勇气,也是值得中国学术造假者学习的。

2006.1.17

(《环球》半月刊2006.3.)

(XYS200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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