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新浪博客客服管理员审查起我一年多以前的文章

21 09 2007年
今天进入新浪博客,突然发现了下面的通知,其客服管理员把我的一篇文章《评肖传国的公开信》删掉了,没有说明任何理由。这是我在2006年6月22日登出的一篇文章,怎么过了一年多突然要删除它?说“我们暂时把它放在您的回收站”,但我在回收站里并没有找到它。我把它从我的存档里调出来重看了一遍,是驳斥肖传国公开信中针对我的谣言的,里面没有任何违法或敏感的内容(附后)。而且我的博客中批驳肖传国的文章多了,为什么独独要删除这一篇?是因为肖传国公开信有不适内容?那可是武汉协和医院官方网站登的!请新浪博客客服管理员做出解释。

抱歉:
亲爱的博友,您好!

我是博客客服管理员,非常抱歉的通知您,您的文章《评肖传国的公开信》因为一些原因,我们暂时把它放在您的回收站。您可以在回收站里找到您的文章,麻烦你把内容备份好!

没有经过您的同意,先撤下了您的文章,真的非常抱歉,向您说声对不起!我们很理解您完成一篇博文的所付出的辛苦,更理解自己的文章被删时的心情。

作为博客的管理员,我们真诚的希望能够为您带来更多、更细致的服务,希望您能理解、体谅!

我们知道,新浪博客的成功正是因为有您这样的人默默支持,我们以后的发展更需要您的支持和建议!

期待我们之间有更好的合作!谢谢您对新浪博客所作出的贡献!

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有疑问请给我们发邮件,我们收到邮件24内给您回复。

附:

【方舟子按:肖传国的公开信多处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谩骂、造谣、污辱我的人格,我正在考虑对肖传国提起反诉。

   
据我所知,我在北京的地址从来没有收到过武汉法院发来的传票,当然不存在拒收。鉴于我经常不在国内,收信有时有困难,我早就公开声明过,所有与我有关的诉状、传票由我的律师彭剑代收。

   
说我剽窃《科学》论文,这纯粹是造谣污蔑。我在《南方周末》上发表过一篇小品文《科学地解决道德问题?》,介绍、评论了《科学》最新发表的一篇论文的成果,我在文中清楚地写明那项成果是别人做的,并且在新语丝登出文章时附上了论文出处。曾经因为造假被我揭露过的肖传国竟然向《科学》诬告我剽窃《科学》的论文,《科学》编辑部做了调查,认定肖传国的指控根本就不成立。但是一些造假分子一直拿这件事大做文章,我为此已写过多篇文章驳斥,例如:http://blog.sina.com.cn/u/474068790100042h

   
肖传国说“从那以后,SCIENCE杂志和你不再有来往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上《科学》在今年4月14日才报道了我对刘辉的揭露:http://blog.sina.com.cn/u/47406879010003ez

   
近来还多次在报道中提到新语丝网站。
   
该公开信还造谣说“方舟子在其新语丝网站“立此存照”以其他笔名发表的对我更为恶毒的数十篇诬陷诽谤和人身攻击”,其实他是把其他人的文章全毫无根据地栽到了我的头上。】

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

转自武汉协和医院官方网站“协和新闻”专栏
http://www.whuh.com/js/Show.asp?ArticleID=1516



肖传国诉方舟子各案件情况一览表

21 09 2007年
肖传国诉方舟子各案件情况一览表

1

被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方是民

受诉法院(一审):武汉市江汉区法院

诉状签署日期:2005年10月8日

诉因:方在搜狐访谈中批评“肖氏反射弧”是自吹自擂。在《脚踏两只船
中国院士越选越滥》文中指出肖在中美均任全职、在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获奖者名单中无肖名字,批评肖的纽约大学“副教授”任职有问题,肖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太少仅4篇、“肖氏弧”在国际上无影响等。肖认为方言论及文章内容侵权。

诉讼请求:赔礼道歉、支付名誉损失费十万元以及相应经济损失。

审判情况:方是民提出级别与地域管辖异议。经一、二审裁定,仍由江汉区法院审判。一审判决后近600人签署《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抗议该判决。

判决结果:2006年7月一审判赔礼道歉,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出版社赔抚慰金1万。2007年2月二审维持原判。

备注:1方提出申诉,判决至今未强制执行。【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在《科学时报》2007年09月12日A2版发布公告称:“原告肖传国诉被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名誉权纠纷一案,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告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方是民未按判决内容履行赔礼道歉义务,原告肖传国向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依据生效判决将该判决主要内容公布如下:……”】2肖传国称该案主审法官吕瑛被调离审判岗位。

2

被告:北京科技报社、北京青年报社、方是民

受诉法院(一审):武汉市江汉区法院

诉状签署日期:2005年10月8日

诉因:方在《脚踏两只船的的院士候选人》文中指出肖在中美均任全职、在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获奖者名单中无肖名字,批评肖的纽约大学“副教授”任职有问题,肖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太少仅4篇、“肖氏弧”在国际上无影响等。肖认为方文章内容侵权。

诉讼请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支付名誉损失费五十万元。

审判情况:方是民提出级别与地域管辖异议。经一、二审裁定,仍由江汉区法院审判。肖当庭变更诉求,方要求举证期,后延期至2006年7月开庭审理。

判决结果:至今无判决结果。

备注:1《脚踏两只船的的院士候选人》文与《脚踏两只船
中国院士越选越滥》文内容一致。2肖称该案主审法官吕瑛被调离审判岗位。

3

被告:北京雷霆万钧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方是民

受诉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诉状签署日期:2006年8月28日

诉因:方在TOM网访谈中在主持人提示下说起与肖的诉案、提到肖。方批评肖自吹自擂、“学术材料有很多问题,至少是有夸大的嫌疑”、“论文数实际上很少|”、“为了能够把自己的论文发表记录改得好看一点,就把不是论文的东西也都塞到论文中去了”。主持人提到“昏教授”后,方说“是诬告”、“他替核酸营养品辩护”、他“一方面是替搞学术腐败的人辩护,一方面是在攻击那些真正帮助中国科学发展的人”。肖在二审时承认自己是“昏教授”之一,认为方言论侵权。

诉讼请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十万元及其它费用。

审判情况:2006年9月方是民提出级别管辖异议。西城法院移转本案由一中院审理。

判决结果:一审肖传国败诉。

备注:一审判决受到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好评。

4

被告:金报电子出版中心、方是民

受诉法院(一审):武汉市江汉区法院

诉状签署日期:2006年10月30日

诉因:人民网刊发方的《再评<新闻晨报>为伪科学翻案》文中提到“新闻晨报把“绝食老中医”陈建民、肖传国也拉来凑数,大有为了批倒我要和所有搞伪科学、学术腐败的人联手的意图”、“我的《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一文揭露的是肖传国的学术履历有假”等。肖认为方污蔑、侵权。

诉讼请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十万元及其它费用。

审判情况:2007年2月方是民提出级别与地域管辖异议。

判决结果:至今无管辖异议裁定。无庭审。无判决。

备注:金报电子出版中心是人民网的开办单位。

5

被告:方是民

受诉法院(一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诉状签署日期:2007年3月

诉因:(性质:刑事自诉。
指控罪名:诽谤罪。)肖称:方是民利用新语丝网站诽谤肖传国。

诉讼请求:追究方是民刑事责任

审判情况:西城法院进行了立案审查。

判决结果:未立案。无判决。

补充:

一.《脚踏两只船的的院士候选人》文在搜狐网发表时被搜狐网改为《脚踏两只船
中国院士越选越滥》题目。故二文内容完全一致。

二.2006年11月,肖传国在美国对饶毅、新语丝中华文化社提起民事诉讼。饶毅、新语丝中华文化社应诉。

三.肖传国曾扬言要状告签署《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的人士。但据了解,肖传国没有采取法律行动。

四.肖传国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方是民名誉权纠纷案件方是民败诉后,方是民指控作出判决的武汉一、二审法官构成枉法裁判犯罪,还未提交正式的刑事控告文书。

五.在国有医院中,已停止“肖氏反射弧”手术。目前实施该手术的仅有郑州一家专科医院。该医院为私人控制。

六.注册在美国的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对方是民、新语丝中华文化社在中美两国的应诉提供资助。

七.何祚庥、郭正谊、司马南组成的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对方是民在中国国内的应诉提供资助。

制表人:彭剑
2007-9-4
 



武汉:13名法官的利益共同体

21 09 2007年
武汉:13名法官的利益共同体

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04月19日出版 14/2004 总第176期

  在掌控实权的法院高层中,副院长一人即可决定案件的走向与结果,利益均沾成了案件中几乎每个环节的法官们共同默契的潜规则,而律师们则担任起穿针引线的掮客

  本刊特约撰稿/俞禾(发自武汉)
  2004年4月7日,北京京西宾馆,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正在举行。其间透出消息:2003年,全国的22万余名法官(2001年统计数据)中,共有794名法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52名法官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一天,在湖北省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名原副院长——柯昌信和胡昌尤站在被告席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6年零6个月。

  在此之前,柯、胡属下的10名法官,先后在湖北各地法院受审,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该院民二庭2名副庭长,民二庭、经二庭、执行庭、审监庭和经一庭的数名法官;另一名经二庭副庭长案在补充侦查中。

  武汉市纪委的材料称,上述13人共受贿400余万元。
  和11名前同事一样,柯、胡二人当庭口头声明服判,不再上诉。湖北省一位知情律师告诉记者,“一审宣判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一位涉案法官提起上诉,按照法律程序,应该说一审结果就是终审结果了。”

  据了解,大部分涉案法官选择了自行辩护。“他们(法官)大致都知道会判多少年,(因为)受贿罪的法律条文非常清楚,什么情节、多少钱以上、该判多少年都是非常清楚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向记者解释这些法官不请律师的原因。

  这是近年来国内公开报道的涉案人数最多的法官集体贪赃枉法串案。

  湖北省高院那名副院长对记者说:“全国的法院中不是武汉一地出问题,但武汉中院问题较突出,涉及的人比较多。”

  13人,还并不是问题的全部。除此之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有9名法官受到纪律处分,30名处级以上干部调离岗位,被调整者占全院7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近一半,在一个法院内违法违纪涉及人员之多堪为全国法院系统建国以来罕见。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据称是全国规模最大的中级法院之一,人员近千,其中在编法官500余人,高级法官100余人。

  “早在2000年,武汉市中级法院就有3名法官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处,但都做了不起诉处理,以致后来这13名法官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出自湖北省检察院的一份调查报告如是说。

  一起案件掀翻两家法院
  “这个举报人不简单,因为他的案件,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的一个常务副院长和三名法官已经栽了。现在又牵出了武汉中院的13名法官。”湖北省一位了解案情的人士透露说。

  2000年5月20日上午,十堰中院执行庭的警车载着20余名手持微型冲锋枪的法警,来到位于武汉的湖北省电力物资公司丹水池仓库,要求异地强制执行一批钢材的归属。此时,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也有50余名手持冲锋枪的民警赶到现场,拒绝让对方执行,双方持枪对峙。这已是双方十天来的第二次武装对峙。在湖北省高院的干预下,十堰法警撤退。但这一事件,一时令全国瞩目。

  这起事件背后的人物,就是湖北省金马房地产公司老板文艺。后来查证的事实表明,从1998年8月开始,此人用伪造的国债保管单,在十堰市嘉泰典当行骗当,得到现金200万元;当票到期后,因为无钱还当债,又伪造各种合同,骗得武汉长江轮船公司(国有企业)的1904吨钢材。后经十堰中院裁定:这批钢材归典当行所有。

  2000年5月24日,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在湖北省高院门口将涉嫌诈骗的文艺抓获。2001年5月2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文艺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文艺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虽然文艺不服提出上诉,但此后的二审亦维持了原判。此案后来牵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经学、办公室主任鲍超、执行庭法官徐勇等7名法官在判案期间涉嫌受贿等经济问题,多人被判刑。

  事件尚未终结,身在狱中的文艺,随后又把武汉市中级法院一批法官送入了监狱——二审终审判决生效后,文艺开始申诉过程。据此前媒体披露,其亲属通过代理律师找到武汉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高光发的儿子,送了10万元,随后又通过高,给常务副院长柯昌信40万元、给审监庭的法官李冰冰等人10万元。

  但随后,武汉中院又有法官向文艺的家属索要10万元。其家属眼看花了钱却申诉无望,便以一封检举信告到了纪检委。2001年12月,纪检部门开始调查。

  2002年初,武汉市委领导指示由市政法委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组织联合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为了从外围搜集证据,武汉市纪检委决定把武汉中院从1998年以来所办的数千起案件全部复查一遍,陆续在审监庭、民二庭、经二庭和执行庭办理的案件中查出了不少涉嫌枉法裁判、涉嫌受贿的问题。

  作为这次检查的较为次要的收获,13起案件的17名承办人被通报批评,10多人退出收的礼金3万多元。

  据知情人透露,2003年1月,专案组对举报信中的涉案律师采取了“双规”措施,逐渐打开了缺口。武汉市纪检委开始接触武汉中院的相关法官,第一个找来谈话的就是审监庭的主审法官李冰冰。

  一位知情律师告诉记者,纪委找相关法官谈话,没想到谈一个人有问题又牵出一个人,再谈还有问题,又牵出更多的人。(亦有消息称,武汉中院“法官受贿案”是由一起房产纠纷判决明显不公而被举报牵出的。)

  2003年2月,通过与律师的谈话,专案组挖出了3名副庭长和其他几名审判员、执行员和书记员。随后通过几名法官的供认,专案组“发现了”常务副院长柯昌信。但柯起初坚称清白。

  2003年2月,柯昌信被改任武汉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

  “当时有人担心武汉中院的问题不能再查下去了,再查整个中院就要垮了。但是湖北省纪委下了决心,严令一查到底。”一位知情者说。

  在柯昌信被牵出后,另一位副院长胡昌尤投案自首。
  据查,1999年8月至2003年2月,柯在担任常务副院长期间,频频接受他人的请托,先后在多起案件中利用职权为人谋取利益。期间,他分别收受了文艺(已判刑)、律师张某、兰某等诉讼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贿赂共68.2万元人民币、9000美元、1万元港币。

  其中,1999年12月,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兰某,为三峡证券公司江城营业部申请执行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有的8800多万元的股权时,见该执行标的物因另案被武汉市中级法院立案庭诉前保全,便托人找到柯昌信,请其帮忙将立案庭超标的保全部分股权给其代理的案件执行。2001年1月24
日,兰将10万元人民币托人送给柯昌信,后柯通过对下属“打招呼”,使兰顺利办理了被执行人所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的解冻和重新冻结手续。

  今年59岁的副院长胡昌尤(副局级),则利用分管民事工作之便,先后14次收受诉讼当事人或代理人贿赂共计20.8万元。另据他交代,他还先后收受高某、李某等人贿赂12万多元。

  法官的分赃潜规则
  在武汉中院“法官受贿案”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受贿法官形成了一个利益均沾的同盟,也正因为这一同盟,使得一个法官落网,便牵出其他同事。

  湖北一位法官向记者分析,这与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有关。
  据介绍,除审监庭以外,其他的庭审都实行合议庭的主审法官负责制——因此普通案件中一般的可能是合议庭的三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串通受贿,不会牵涉到副院长,但是一个合议庭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利益均沾,相互关照。此外,法院内部同事间也会互相关照,李冰冰出事的案子就是民二庭的副庭长高光发介绍的。

  “这并不能说合议庭制度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一位庭长告诉记者,合议庭的设置就是为了限制法官的裁判权,因为任何案件除了少数标的额小的可以独任审判(一个审判员和一个助审员即可)以外,大部分案件必须合议庭组成人员通过才能判决;在一审二审到再审的过程中,还是不同的合议庭在工作,这样就更加限制了枉法裁判的可能,除非当事人能打通这一连串10人以上法官的所有环节。

  “这种情况一般不可能,当事人没有那么大的神通,法官也不可能个个都腐败。”这位庭长说。

  但是,打通关键人物是一个捷径。
  一般来说,我国法院的审判程序是二审终审制。为了避免二审之后还有冤假错案,法院内部还专门设立了一个内部监督程序——审监庭,审监庭可以对二审后的案件提请“再审”。在本案中,当事人文艺要想推翻二审判决,必须想方设法打通关系让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事实上,审监庭的主审法官并无权决定是否再审,能否进入审判监督程序需要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在审委会的讨论过程中,一般是由审监庭的主审法官提出倾向性的意见,说明某个案件是否具备再审的条件。之后,审委会中主管审监庭的副院长的意见非常重要,一般情况下,只要主管副院长表态,审委会的其他成员不会表示反对。

  “一旦再审程序启动,常常意味着必然会改判,所以审监庭的审判程序客观上决定了打通某些关键人物就可能造成改判。”这位庭长说。

  李冰冰担任审监庭主审法官期间,分管审监庭的就是常务副院长柯昌信。

  一位法官说,虽然制度上有制约的设计,但实际上,院长们的权力仍然是很大的,他们常常是扭转乾坤的关键人物,何况还有下属们的配合。

  而且,柯的身份决定了如果柯自身有问题,就是中院的决策层出了问题。据知情人称,在武汉中院,业务水平较高的柯昌信是法院的实权人物,一个“不是院长的院长”。审判委员会这样的核心工作一直都是柯昌信在主持。

  湖北省检察院的金鑫、吴旭明分析,在武汉中院集体串案中,无论案件由谁主审,只要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评议、把关,从审判员、庭长到分管副院长都“利益均沾”。

  他们举例说,法官刘菊平受贿23次,12次是与副院长胡昌尤、副庭长王青、周顺昌、高光发及另两名同案法官等共同受贿,与本庭庭长周顺昌共同受贿达7次。有的主审法官受贿后还带回去分给其他承办人、审判长、庭长、分管副院长,有的副庭长受贿后带回去分给主审法官及其他承办人等。

  换言之,在这一群法官之中,共同受贿、分赃,成为彼此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这一潜规则有一个生动的佐证:据传,第一次纪委找柯谈话后,柯已知道有人写信告他受贿40万元,在一次圈内人聚餐时,柯大骂介绍该案的民二庭副庭长高光发,“老高不够意思,明明给了我20万,硬说给了40万,这小子什么事没干,他倒落了40万。”

  律师法官的暧昧关系
  在13名法官被查处的同时,另有44名律师受到了调查,其中仅向柯昌信和胡昌尤二人行贿的律师就多达13人。

  事实上,在这一系列案件中,所有行贿人都是律师。
  据湖北省高院一位人士称,这些律师熟悉法律,反侦查能力很强,即使在行贿中也很会保护自己。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行贿的律师被作为证人保护起来,并且得到了“政策”——只要说出(受贿人和受贿数额)就不被追究。

  据了解,律师行贿一般分直接行贿和介绍行贿。直接行贿就是律师以办案法官朋友的身份通过各种途径向法官行贿,其花样繁多,送代金券、购物券、打牌故意输钱等等;再有就是以代理人的身份介绍当事人直接跟法官私下接触,由当事人给办案法官直接行贿。

  “法官和律师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渊源。”武汉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对记者说,“很多律师和法官是校友,关系错综复杂。”

  武汉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组一位姓楚的书记介绍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去向说,“每年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的研究生有300多人,全部从事法律工作。现在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要参加统一的司法考试。如通过考试,同时也通过了法院、检察院的公务员考试,一般首选是到法院当法官,当几年法官后也有人辞职去做律师的。很多律师就是从法院、检察院出来的,因为在司法系统积累多年,他们的‘资源’很丰富。”

  “律师对法官滥用职权无力对抗的状况,也迫使一些律师不得不贿赂法官以寻求合作。”湖北省检察院的一位人士分析说。

  本案被披露之后,武汉中院在剖析了全国很多法官职务犯罪案件的基础上,专门就“如何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一种比较正常的关系”给高层写了一份分析报告。这份报告据称直接促成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其中一个重要规定就是要建立法官和律师间的隔离带。

  据了解,关于对违法律师惩罚的若干规定也正在制定中。
  法院院长道歉
  2004年1月13日,武汉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事发后接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周文轩,在长达万言的工作报告中,向武汉市830万市民道歉:“今天向各位代表报告这些问题,尤其是法官队伍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心情非常沉重。我们为极少数法官没有把握好人生航向而痛惜;为他们破坏整个法官形象而愤恨。”【按:周文轩本人在2007年9月14日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1月14日上午10时许,会议就《关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进行表决。据媒体描述,当大会主持人询问“赞成的请举手”时,会场刷刷地举起一片;主持人接着询问“反对的请举手”,在会场左边的中心位置突然举起一只手。当主持人再次高声请求确认时,那只手举得更高——人大代表、武汉创新江海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厚安投了反对票。

  袁厚安后来对媒体解释说,“尽管我明知一张反对票的力量微不足道,但我需要用这张反对票来提醒法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司法审判的公平、公正。”

(XYS200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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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剽窃方舟子的陈刚是个惯偷

19 09 2007年
剽窃方舟子的陈刚是个惯偷

作者:gougou

   
陈刚除了剽窃方舟子,还剽窃了许多网友的网文,随便用谷歌、百度一搜,就能搜出他在新浪博客上的“原创”文章都是他从网上抄来的,例如他最新登的“狗”一文,除了第一段,一字不漏从宠虫居去年一篇“狗的行为基准和习性”的贴文抄来的(这篇贴文在网上很多地方都转了!)。他就这样在网上东抄西抄,偷来别人的文章当自己的原创文章,还在博客上声明“没有博主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严禁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本博客中任何文字或图片等资源,若有意转载本博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博主书面授权。”许他偷别人的,不许别人再转载,太无耻了啊!

比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d8a3f01000bj7.html

陈刚

2007-09-17 22:26:41
大 中 小

   
在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地球上,和人们亲近的动物有很多,大家叫它们宠物,饲养狗、猫最为普遍,大家往往认为狗是“忠臣”、猫是“奸臣”。但是,你们了解它们么?下边就让我们认识一下狗吧!

   
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感情。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有的狗从水中、失火的房子里或车子下救出孩子。狗会帮助它受难或受伤的狗友同伴。

   
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被毛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嗅闻领地记号,新的狗、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它,以免全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http://www.kmcw.net/bbs/archiver/?tid-15.html

ipet 2006-12-1 00:16
狗的行为基准和习性
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感情。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有的狗从水中、失火的房子里或车子下救出孩子。狗了会帮助它受难或受伤的狗友同伴。

  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台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被毛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嗅闻领地记号,新的狗、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儿久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

  狗喜欢追捕生物。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它,以免全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反对伪科学切忌因噎废食

17 09 2007年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有一名委员提议修改关于科学技术人员“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和伪科学活动”的条款。他认为弄虚作假本身就是伪科学,但是伪科学的定义不是很清楚,因为还有很多事物是人类认识不到的,所以建议不要提“伪科学”,以免误解,影响突破性的研究云。

   
科学进步法修订草案中有关反对伪科学的规定,只是一种政策宣示,不太可能得到实施,是否要保留,可以从法理上进行讨论。但是该委员有关伪科学的看法却很值得商榷。

   
我们不应该把伪科学与科研中的弄虚作假混为一谈,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科研中的弄虚作假是表面上遵循科学界公认的科学方法和规范,暗地里在违反,而伪科学往往是公开地对抗公认的科学方法和规范,不一定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虽然搞伪科学的人往往也在弄虚作假,但是这不是构成伪科学的必要条件。所以不能因为觉得既然反对弄虚作假就不必再反对伪科学了。

   
伪科学不是“人类认识不到的事物”,而是人类已经认识到并加以否定的事物,例如永动机、“水变油”、虚假保健品。不必担心反对伪科学会影响突破性的研究。真正的突破性研究要能经得起别人的质疑和检验,不会害怕被人当成伪科学。该委员举激光、克隆技术为例说明很多想象不到的事情有可能被当成伪科学,属于举例不当,因为激光、克隆技术从来没有被主流科学界当成伪科学。

   
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被国际主流科学界认为是伪科学而后来又被发现是真科学的例子,也从来没有因为反对伪科学而影响了突破性的研究,反倒是伪科学会借助政治、宗教势力而妨碍真科学的研究。该委员提到的苏联批判摩根的遗传学理论就属于后者,是伪科学对真科学的打压,而不是相反。在当时,苏联所提倡的李森科学说是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伪科学的。

   
当然,“伪科学”的提法有可能被误解、滥用,但是这不是删除“伪科学”提法的理由。有时候真的东西也可能被当成假货,人类认识不到的东西也有可能被说成迷信,难道我们也要因此不敢反对弄虚作假和迷信吗?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

   
伪科学是科学的冒牌货。只要社会上还有伪科学在骗人,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去反对它。在当前伪科学仍然非常流行,打着科学旗号骗人、骗钱的事件时有发生,而热心于揭露、打击伪科学的人士寥寥无几。我们更应该担心的是伪科学的泛滥会妨碍中国的科学进步、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要鼓励人们反对伪科学,而不是相反。

2007.8.28

(《法制晚报》2007.9.12)

(XYS20070917)

◇◇新语丝(www.xys.org)(xys.dxiong.com)(xys.freedns.us)(xys-reader.org)◇◇



【立此存照】剽窃者陈刚倒打一耙

17 09 2007年
【方舟子按:全盘照抄我的文章,竟然要来跟我“资源共享”(那怎么还声明“不得复制”?只许小偷共享别人的,不许别人共享小偷偷来的东西?),还反过来毫无根据指责我抄袭别人的文章、写不出像样的作品,如此无耻的剽窃者,倒是第一次见
到,在此给他存个照。(顺便说一下,他说的“名著里的观点”,大概指我文中提到的《性与死:生物学哲学导论》,其实我只是拿这个书名当引子,没有引用过它
的任何观点。即使引用,注明了,也不是抄袭。)剽窃者在东窗事发之后,在文后补加了一个注“本文部分资料来源于百度搜索”,他以为从网上搜索来的文章,就
可以侵犯我的版权,当成他自己的文章?什么时候我的文章所有权成了“百度”的了?】

2007-09-17
15:48:15

上朋友你好!你要是方舟子的话,首先要谢谢你,我在写着篇文章的时候,的确查阅了大量资料,我在查资料的时候由百度搜索进入到了你的博客,有些东西正是我
所需要的论点和论据,你说我是抄写你的,你想过没有你是抄写谁的呢,美国出版了一本题为《性与死:生物学哲学导论》的书是你写的么?很多东西都是你的原著
么?我看也都是你在很多地方找来的,不要说我是抄写你的文章,我看只能说是我们资源共享罢了!你仔细想想吧!在此谢谢你对有关螳螂交配方面资料的收集。现
在我在这里郑重说一句,我文章中的图片均属本人所拍,楼上朋友说:“此人声称“翻阅了大量资料”,其实就是抄了我一个人的文章,还居然声明“文章和图片属
于本博主”,可谓无耻。”你看看你是不是可耻,你是可耻之极。

  陈刚

2007-09-17
16:15:19

舟子,你太过分了,这篇名著里的观点只能你一个人引用么?你设专利了么?记住!那篇文章也不是你写的,你也是在别的地方转载的,引用的,那你也是抄袭别人
的文章了。你要是有时间好好些点东西吧,但愿你能写出象样的作品来,你放心!你写的东西我一定不会用的,谢谢你来到我的博客胡言乱语,希望你常来,多交
流,但是一定要把你的脏话去掉,真是没文化,哈哈哈!你
啊!我看是打假打彪了,亏你还是打假名人,我看你这小人还是打打自己吧,再见了,真的没有时间在这里和罗嗦。

 



【剽窃示众】陈刚《我看到了螳螂交配不是100%吃夫》

17 09 2007年
【方舟子按:这篇曾获新浪博客推荐(我向新浪编辑反映后,他们立即取消推荐,赞一下)、参加新浪“我的2008-我记录”活动、标注“原创”的文章,绝大部分的文字(自“1999年,美国出版了一本题为《性与死:生物学哲学导论》的高级教科书”以下直到结束)全盘抄自我在2002年1月3日写的《性与死的统一》(原载《三思科学》电子杂志2002年第3期)。此人声称“翻阅了大量资料”,其实就是抄了我一个人的文章,还居然声明“文章和图片属于本博主”,可谓无耻。我留言指出这是剽窃我的文章,留言立即被删掉,可知是明知故犯,更无耻。我这篇文章也在新浪博客上登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0673.html

【原创】我看到了螳螂交配不是100%吃夫(文/图)
  
本文已参加“我的2008-我记录”活动

陈刚 http://blog.sina.com.cn/chinachengang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4d8a3f01000bhy.html

http://static4.photo.sina.com.cn/orignal/47406879da6797a325fe3
作者简介
陈刚/电台记者、编辑,留学于俄罗斯;8岁从事田径体育110米栏运动,12岁从事高山滑雪运动,是国家二级运动员;目前是国家级跳台滑雪裁判员,曾参加全国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冬季运动会跳台滑雪姿势打分裁判工作和2007年亚冬会的宣传报道;参加了中国.长春首届、第二届东北亚国际贸易博览会采访;目前还兼职于人民日报社的《中国视点》杂志社作记者工作,个人爱好:各类体育、旅游、听歌、写作、上网等

    
2007年9月13日,我们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采访团来到了风景优美的小江南——集安,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小城,前两年,被世界文化组织评为世界文化遗产。

    
我要说的不是这座城市,而是在这座城市里发生的,也可以说是被我发现的一件事情,是有点知识的人都会知道,却不一定看到的事情,那就是“螳螂交配”。

   
这是在我们采访之余,我在一个风景优美的一个小河旁边休息,突然间,我在草丛间发现了一只螳螂,我马上拿起相机,上前进行拍摄,令我兴奋和不解的是,这只螳螂非常配合我,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管你离它有多近,就好像看什么东西,看呆了一样,我带着疑惑向它所注视的方向看去,这下子我惊呆了,可不是么!在一米以外的墙上趴着一只螳螂,这只螳螂正在吃着什么,我走上前看“啊…….!”原来墙上这只螳螂用前边的两只镰刀似的前爪,正紧紧抓着一个黑色东西,我仔细观察,原来是一只蟋蟀,正在我看着入迷,忙于拍摄的时候,那只草丛里的螳螂一下子飞了过来,把我吓了一跳,它落在距离这只螳螂半米左右的墙上,我想真好!一只在吃东西,一只在看,一会一定会打起来,我拿起相机开始拍摄,可恨的是这个相机不是我理想的相机,不能连拍,还要手动调焦,对付吧!

     
我继续拍摄,拍着拍着,我想象的结果发生了,后来的那只螳螂,一下子很准确的落在了那只吃蟋蟀的螳螂身上,令我更加疑惑的是,它俩并没有发生激烈的战争,而是后飞来的螳螂在那只螳螂的身上一颠一倒,一动不动,下边的螳螂也并没有反抗的动作,仍然在吃蟋蟀。怎么回事?我边拍边想,突然上边那只螳螂在吃东西那只螳螂的身上转了180度,并用两只镰刀似的前爪紧紧扣住下边螳螂的肩膀上,这个动作让我大吃一惊,后来它们的动作更令我吃惊!就像是在交配,不是像,就是在交配!我拍摄到了它们交配的全过程。这时我悄悄的离开了它们,不想打扰这对螳螂情人。

   
回到车上,我把照片翻给朋友们看,有个朋友说,据了解,螳螂每当交配完之后,当晚雌螳螂会把雄螳螂吃掉。但是,当时我只看到它们交配过程,而是很安静的一个过程。我走之后,它们交配完雄螳螂一定会被吃掉么!真的很可怜!我想那只已经吃了蟋蟀的螳螂吃饱之后不会再吃它的老公了吧!我到家里后,我翻阅了大量资料,发现世界各国的科学家说法不一。

【方舟子按:以下除了“我想至少我看到的那只雄螳螂不会被吃掉,因为雌螳螂已经吃饱了。”这一句,一字不改地全盘抄自《性与死的统一》。】

    
1999年,美国出版了一本题为《性与死:生物学哲学导论》的高级教科书。这本书介绍、讨论的都是关于“进化”、“基因”这些很专业化的生物学哲学问题,与性和死都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用了这么个题目呢?作者解释说“因为这个题目很有趣”、“生物界是奇妙和古怪的,至少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还要古怪。”其实作者完全可以更明白地说:因为性和死是生物界的永恒主题,就像爱和死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一样。

   
无性的生物可以靠不断的分裂而永世长存,有性的生物却必死无疑。性是对死亡的抗拒,是新生命的开端。这两个相对的力量,有时却能古怪地结合。例如,在蜘蛛纲和昆虫纲动物中,有时能观察到所谓“性食同类”(sexual
cannibalism),即在交尾前后甚至交尾过程中,雌性吃掉与之交尾的雄性。最著名的例子当然是螳螂了。对雌螳螂杀夫的首次描述,出现于1658年出版的德语著作中。在1886年,一位美国昆虫学家向《科学》杂志报告了他在实验室看到的雌螳螂在交配前吃掉雄螳螂的头,而无头雄螳螂仍设法完成交配的奇怪情景,大概是关于这一现象的第一篇科学文献。稍后,法布尔在《昆虫记》中也描述了螳螂杀夫:

   
“然而在事实上,螳螂甚至还具有食用它丈夫的习性。这可真让人吃惊!在吃它的丈夫的时候,雌性的螳螂会咬住它丈夫的头颈,然后一口一口地吃下去。最后,剩余下来的只是它丈夫的两片薄薄的翅膀而已。这真令人难以置信。”

   
从这段描述看我们不知道法布尔是亲眼所见,还是只是在转述一个公认的事实。不管怎样,随着《昆虫记》风靡世界,雌螳螂“杀夫”(或者更确切地说,“吃夫”)的恶名和雄螳螂“殉情”的美名也就尽人皆知了。生物学家们甚至试图论证“吃夫”的合理性。有的说,雌螳螂产卵需要大量的能量,雄螳螂的肉正是极好的能量来源。断头的雄螳螂能完成交配,这是已被实验证实的,因为控制交配的神经不在头部,而在腹部,而且,由于某些神经抑制中枢位于头部,头被吃掉反而还有助于增强雄性的性能力呢。雄螳螂不死,真是天理难容了。

   
不过,很少有人在野外观察到雌螳螂吃夫。我们说的螳螂,乃是一大类昆虫的总称(是昆虫纲下的一个目——螳螂目),包括形态、生态各不相同的1500多种螳螂。绝大多数螳螂物种都没有被观察到吃夫现象,这个名声,主要归咎于两种分布较广的螳螂:中国大刀螳螂(Tenodera
aridifolia sinensis)和欧洲螳螂(Mantis
religiosa)。但是,研究者报告的吃夫现象都是在实验室里观察到的,在这种条件下,担惊受怕的动物往往会有异常的举动,在自然状态下,是否果真如此呢?这是真的与生殖有关的自相残杀,还是纯粹为了喂饱肚子的自相残杀?没人否认螳螂的确会自相残杀,而个子要小得多的雄螳螂也很容易成为雌螳螂的牺牲品,问题在于这是否有生殖意义?

   
在1984年,两名科学家里斯克(E.Liske)和戴维斯(W.J.Davis)虽然同样在实验室里观察大刀螳螂交尾,但是做了一些改进:他们事先把螳螂喂饱吃足,把灯光调暗,而且让螳螂自得其乐,人不在一边观看,而改用摄像机纪录。结果出乎意料:在三十场交配中,没有一场出现了吃夫。相反地,他们首次纪录了螳螂复杂的求偶仪式:雌雄双方翩翩起舞,整个过程短的10分钟,长的达两个小时。里斯克和戴维斯认为,以前人们之所以频频在实验室观察到螳螂吃夫,原因之一是因为在直接观察的条件下,失去“隐私”的螳螂没有机会举行求偶仪式,而这个仪式能消除雌螳螂的恶意,是雄螳螂能成功地交配所必需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在实验室喂养的螳螂经常处于饥饿状态,雌螳螂饥不择食,把丈夫当美味。为了证明这个原因,里斯克和戴维斯在1987年又做了一系列实验。他们发现,那些处于高度饥饿状态(已被饿了5到11天)的雌螳螂一见雄螳螂就扑上去抓来吃,根本无心交媾。处于中度饥饿状态(饿了3到5天)的雌螳螂会进行交媾,但在交媾过程中或在交媾之后,会试图吃掉配偶。而那些没有饿着肚子的雌螳螂则并不想吃配偶。

   
在这里我可以放心了,那只雌螳螂已经吃了蟋蟀,这就说明它会饱的,它们也是有感情的,它也不想吃它的老公,是在交配之前现吃饱了在进行交配,或是吃个半饱,再边吃边交配。所以我看到的那只雄螳螂不会死。

   
可见雌螳螂吃夫的主要动机是因为肚子饿。但是在野外,雌螳螂并不是都能吃饱肚子的,那么,吃夫就还是可能发生的。在1992年,劳伦斯(S.E.Lawrence)在葡萄牙对欧洲螳螂的交配行为进行了首次大规模的野外研究。在他观察到的螳螂交尾现象中,大约31%发生了吃夫行为。在野外,雌螳螂大概处于中度饥饿。吃掉雄螳螂,对螳螂后代也的确有益。1988年的一项研究表明,那些吃掉了配偶的雌螳螂,其后代数目比没有吃掉配偶的要多
20%。里斯克和戴维斯也承认,欧洲螳螂发生的吃夫现象可能比其他螳螂远为普遍,是他们给螳螂带来恶名。但是,雄螳螂很显然不是心甘情愿地被吃的。他们在交配前,小心翼翼地悄悄接近雌螳螂,避免被发觉。交配时从雌螳螂背后跃上,交配完了之后迅速地逃离,没有为了后代牺牲自己的迹象。雄螳螂可以多次交媾,没有必要做一锤子买卖。从自然选择的角度看,雄螳螂应该与尽可能多的雌螳螂交配,在最后一次交配中再被吃掉;而雌螳螂也应该与尽可能多的雄螳螂交配,而且应该每次都把雄螳螂吃掉。

   
我想至少我看到的那只雄螳螂不会被吃掉,因为雌螳螂已经吃饱了。

   
如果说,对螳螂吃夫的普遍性至今在学术界还有异议,对某些蜘蛛种类的吃夫行为,却是少有争议的。被研究得比较透彻的是澳大利亚红背蛛(学名哈氏寇蛛,
Latrodectus
hasselti。与著名的黑寡妇同属,主要特征是背上有红条)。这项工作,主要是加拿大生物学家安德拉德(M.Andrade)在近年来做的。与螳螂相似,红背蛛的吃夫现象也与雌蜘蛛的饥饿状态有关,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吃夫现象并不总是发生的。安德拉德在1998年报告说,在实验室条件下,多达50%的交配没有发生吃夫,而在野外,也有35%的交配没有吃夫。在交配前,个头比雌蜘蛛小的雄蜘蛛要小心翼翼地与雌蜘蛛进行交流,确信她有意交配,避免被当成猎物。然而,一旦交配开始,与雄螳螂截然不同的是,雄蜘蛛不仅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而且简直就是在引诱雌蜘蛛吃自己:这种雄蜘蛛有两根交配器,交配时,先插入一根,倒转身体,把腹部送到了雌蜘蛛的嘴巴前面邀请她吃他!雌蜘蛛如果有食欲,就会喷上消化液开始吃。在被吃的时候,雄蜘蛛如果不是太虚弱的话,会设法拔出第一根交配器,插入第二根交配器,进行第二轮交配,而雌蜘蛛会继续享受她的美餐。

   
雄蜘蛛做出牺牲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与雄螳螂不同,很难再有第二次交配的机会。在寻找配偶的过程中,80%以上的雄蜘蛛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死亡。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雌蜘蛛,就不要指望还有第二次机会,而应该倾其所有,孤注一掷。在被吃时,雄蜘蛛因此延长了交配时间,可以注入更多的精液,让更多的卵被自己的精子受精。而且,雌蜘蛛在吃了雄蜘蛛后,就较不愿意再接受第二只雄蜘蛛的求偶。这样,被吃的雄蜘蛛就有可能留下更多的后代。研究表明,他们的后代,比那些没有被吃掉的雄蜘蛛的后代,大约多了40%。

   
生物现象有时的确要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古怪。但是从自然选择的角度看,却不奇怪。正是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性和死如此奇妙地结合在一起。

 
    
备注:次文章和图片属于本博主,不得复制,一旦发现后果自负。不管是科研还是个人所需必须经本博主书面同意后才可以使用,谢谢配合!

    
联系电话:13894589990         
电子信箱:jl_thcg@yahoo.com.cn

 



研究研究张阳德主任的洋人合作伙伴

14 09 2007年
   
在被我欣赏了一番之后,原来登有张阳德主任的履历的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的网站以及张阳德当主席的“美国纳米科技协会”和主编的“国际英文期刊”“Nanoscience”的网站都在今天关闭了,不知是永久关闭,还是在做改动。不过我已把相关网页都存了下来,在google快照中也都还找得到,想赖是赖不掉的。我下面的研究材料,就取自已经关闭的网页。

   
张阳德主任当主编的“国际英文学术刊物”Nanoscience(纳米科学)共有1名主编、8名副主编、5名名誉主编、88名编委,阵容不可谓不强大。按国外学术期刊的惯例,编委应注明其所在机构,一则以免重名混淆,二则也可知其学术地位,但是Nanoscience的编委却没有一个注明所在机构,倒是注明了所在国家,涵盖中国、美国、德国、墨西哥、日本、韩国、英国、印度、澳大利亚,真是“国际化”得很。里面以华人为主,属于“假洋鬼子”,当不得真的,比如张阳德主任,就被派到了美国。但是也有一些从名字上看,的确是洋人。那么这些究竟是什么样的洋人被张主任给收编了呢?

   
为了便于查证,我只查那些标注为美国人的洋人。先看副主编中唯一的洋人:

Reinhard Tomsik, M.D. (U.S.A.)

    google共有 8
项符合”Reinhard
Tomsik”的查询结果,都出现在介绍Nanoscience和“美国纳米科技协会”的网页,还有就是张阳德主任编的《纳米药物学》一书的致谢中。看来能查到的这位美国人的唯一踪迹就是与张主任的合作,不知他在美国究竟是干什么的,或者是否真的存在这么个美国人。

   
再看名誉主编中的唯一美国人(中方的名誉主编为卫生部王陇德副部长、卫生部黄洁夫副部长和钟南山院士):

Jonathan Sackier (U.S.A.)

   
此人是华盛顿(DC)的一名解剖、临床病理医生,当过乔治·华盛顿大学外科教授,创办“华盛顿外科内窥镜研究所”(Washington
Institute of Surgical
Endoscopy),是张主任的同行——外科内窥镜的同行,并非研究纳米技术的。

   
再看看编委中的美国洋人:

Larry Persaud (USA)

   
Google的结果主要是加拿大的一位房地产商,不像。有一个网页说此人是华盛顿的资深网络安全工程师。张阳德当主席的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的网站(也已关闭)曾报道此人在2005年6月26日到中国参加张阳德主持的中国第十四届内镜医师学术大会,做过题为“医学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报告。搞IT的,不是搞纳米的。

Paulo Hoff (USA)

   
此人曾经当过德州大学M. D.
Anderson癌症中心胃肠肿瘤学的副教授,现在已离开美国,在巴西圣保罗一家医院的肿瘤中心工作。

Barry Feig (USA)

   
此人是德州休斯顿的一名外科医生。

Michael Gagner (USA)

   
此人是纽约Mount Sinai医学中心的腹腔镜检查外科医生。

Patrick Lynch (USA)

   
这个姓和名字都太常见,重名的太多,没法查。

Pamela F. Maritin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

Robert G. Parsons (USA)

   
有关此人的最近的消息的是1993年曾经申请过一个免疫学检测的专利,当时他是Abbott
Laboratories公司的工作人员。

Stephen Evans (USA)

   
这个姓和名字也都太常见,重名的太多,没法查。

Philip E. Domco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

Martin Helsin (USA)

   
查到两个相关网页,一个是Nanoscience的网页,一个说此人是纽约的一名律师。

Stuart A. Heerden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

James Luketich (USA)

   
此人是匹兹堡的心肺外科医生。

Douglas R. Petelin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两个网页,分别是Nanoscience和“美国纳米科技协会”的网页。

Steven Libutti (USA)

   
此人是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外科部的研究员。

John F. Williams (USA)

   
重名的很多,可能是乔治·华盛顿大学教务长、麻醉学教授。

Bret M. Reber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

MichaeI K. Sarr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但名字Michael明显拼错了,改用正确的拼法再搜索,反而一个网页都没有了。

Andre B. Lipsett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

Alejandro Burgos (USA)

   
重名的很多(常见拉丁名字),可能是德州San Antonio的麻醉师。

Michael C. Hill (USA)

   
此人是乔治·华盛顿大学放射科教授。

Machael Huat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但名字Michael也明显拼错了,改用正确的拼法再搜索,出来3个网页都是博客或论坛的无关张贴。

Margo M. Nguyen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

Clark K. Lum (USA)

   
google有6个网页,4个在中国,2个在美国。从美国的网页判断,此人在1990年曾经在美国国家卫生院当过staff(行政人员),现在不详。中文网页有一则关于他的报道:

   
“中国生物医药界的布局太乱。”这是美国NIH基金的CLARK
K.LUM博士的最大担忧。他呼吁,在看好前途的同时,中国首先要从国家层面形成战略统一。

   
美国NIH的人在美国默默无闻,反而跑中国来指导中国生物医药的发展,这很有意思。

Bruce Orkin (USA)

   
此人是乔治·华盛顿大学的外科副教授,主管结肠、直肠外科手术。

Joseph Shrager (USA)

   
此人是费城心肺外科医生。

Jeffrey P. Metzger (USA)

   
此人似乎是一名诉讼律师。

Maclellan Walther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但可能是把名字McClellan拼错了,改用正确的拼法搜索,发现此人曾经当过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研究员,今年年初因为收藏600多张儿童淫秽照片而被判处4年监禁。

Ashok E. Konski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

Willis C. Markmann (USA)

   
google结果只有一个网页,即Nanoscience的网页。

Juliana H.J. Brooks (USA)

   
此人是一家生产另类医疗仪器Berkshire
Laboratories公司的工作人员。

   
再来看“美国纳米科技协会”中的美国洋人。名誉主席(中方名誉主席为钟南山):

Jonathan M. Sackier, Ph.D., U.S.A.

   
此人前面已提到,是乔治·华盛顿大学外科教授。

   
副主席:

David L. Bartlett, M.D., U.S.A.

   
此人是匹兹堡大学的外科教授,主要是搞肿瘤外科。

    常委:

Paulo Hoff, Ph.D., U.S.A.

   
此人前面已提到,是巴西医院的肿瘤中心的医生。

   
科学委员会成员:

Barry Feig, M.D., U.S.A.
Patrick Lynch, M.D., U.S.A.
Douglas R. Petelin, Ph.D., U.S.A.
Reinhard Tomsik, M.D., U.S.A.

   
这些人也都是Nanoscience的编委,前面已介绍。
   
结论:“纳米科学”杂志和“美国纳米科技协会”罗列的这些美国人,或者查无此人,或者是美国外科医生(以从事内窥镜工作的医生为主)、IT人员,前者可能是捏造的,后者可能是张阳德在开内窥镜学术会议时或其他场合认识的。总之,这些美国人没有一个能让人相信他们是纳米技术方面的专家。那么,拉这么一批或者查无此人或者不从事纳米研究的医生办“纳米科学”学术杂志、成立“美国纳米科技协会”的目的何在?是不是就是为了获得1.2亿元的中国863纳米医学项目而虚张声势?如果是的话,无疑是大功告成了。

附:Nanoscience编委名单和“美国纳米科技协会”成员名单

EDITOR-IN-CHIEF

 
    Yangde
ZHANG, M.D. (U.S.A.) 
     

ASSOCIATE EDITORS
   

Boyun HUANG, Ph.D. (china)
Haowei ZHANG, M.D. (U.S.A.)
Xiaoming JIN, Ph.D. (China)
Yanfei LIU, M.D. (China)
Futao CHEN, Ph.D. (China)
Xingming DENG, M.D., Ph.D. (U.S.A.)
Reinhard Tomsik, M.D. (U.S.A.)
Yubao LI, Ph.D.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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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IN-CHIEF
   

Joachim Spatz (Germany)
Longde WANG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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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 Sackier (U.S.A.)
Nanshan ZHONG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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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 Persaud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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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o Hoff (USA)
Barry Feig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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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Gagner (USA)
Patrick Lynch (USA)
Carmen Friedrichsen (Germany)
Steffen Howitz (Germany)
Yaqing ZHANG (USA)
Hanping JIANG (China)
MichaeI Veith (Germany)
Claus-Michael Lehr (Germany)
G┨nter Rolf Fuhr (Germany)
Kaitai YAO (China)
Yubao LI (China)
Jiaju TAN (China)
Minggang ZHAO (China)
Wu-shun Felix Wong (Austr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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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son Fok (Hong Kong, China)
Jiahua LI (Hong Kong, China)
Weijie LI (Hong Kong, China)
Zhiqiang HUANG (China)
Lei JlANG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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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ing JIN (China)
Stefan Gr??ter (Germany)
Kristina Rieheman (Germany)
Zuowan ZHOU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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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hai FA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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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LI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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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s C. Markmann (USA)
Honghao ZHOU (China)
Juliana H.J. Brooks (USA)
Xingming DENG (USA)
Jinfeng ZHAO (China)
Weihong TAN (USA)
Yongjun TAN (USA)

ORGANIZATION OF AANT

HONORARY CHAIRMAN

Joachim Spatz, Ph.D., Germany
Jonathan M. Sackier, Ph.D., U.S.A.
Nanshan Zhong, Academician, P.R.C.

CHAIRMAN

Yangde Zhang, M.D., U.S.A.

ASSOCIATE CHAI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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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ing Jin, Ph.D., P.R.C.
David L. Bartlett, M.D., U.S.A.
Chen Wang, Ph.D., P.R.C.
Haowei Zhang, M.D., U.S.A.
Yanfei Liu, M.D., P.R.C.
Boyun Huang, Academician, P.R.C.

STANDING COMMITTEE

Paulo Hoff, Ph.D., U.S.A.
Hongbo Chen, M.D., Ph.D., U.S.A.
David Chang, M.D., U.S.A.
Jianbo Gao, Ph.D., Germany
Yaqing Zhang, M.D., U.S.A.
Yubao Li, Ph.D., P.R.C.
Claus-Michael Lehr, Ph.D., Germany
Wu-shun Felix Wong, Ph.D., Australia
Manson Fok, M.D., Hong Kong
Yasuyoshi Hayashi, Ph.D., Japan
Gyu-seog Choi, Ph.D., Korea
Nageshwar Reddy, Ph.D., India
Nelly Sahel, Ph.D., France
Powered Bianzhou, Ph.D., Singapore
Flora Botton, Ph.D., Mexico

SCIENTIFIC COMMITTEE

Barry Feig, M.D., U.S.A.
Yuquan Wei, Academician, P.R.C.
Patrick Lynch, M.D., U.S.A.
Carmen Friedrichsen, Ph.D., Germany
David Bouchier-Hayes, M.D., U.K.
Douglas R. Petelin, Ph.D., U.S.A.
Stefan Grater, Ph.D., Germany
Kristina Rieheman, Ph.D., Germany
Zhiqiang Huang, Academician, P.R.C.
Lei Jiang, Ph.D., P.R.C.
Mike Bramhall, Ph.D., U.K.
Robin M. Johnson, Ph.D., U.K.
Reinhard Tomsik, M.D., U.S.A.

(XYS20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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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术翻译应该谨慎,至少要多查字典——评刘华杰的翻译

12 09 2007年
  学术翻译应该谨慎,至少要多查字典——评刘华杰的翻译

  作者:Soldier King

  近读北京大学刘华杰教授翻译的《科学哲学:当代进阶教程》一书,感到非常不舒服。以前也看过《新语丝》上“揭发”刘华杰翻译错误的文章,总是有所保留。试想一个处于如此重要位置的人,何以犯如此低下的错误。看过刘译的《科学哲学》后,我开始相信《新语丝》上所言不虚了。

  下面是我发现的一些错误,不当之处,请读者们指正。

  (美)亚历克斯·罗森堡(Alex
Rosenberg)著:《科学哲学:当代进阶教程》(Philosophy of science: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Routledge 2000),
刘华杰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 2004年初版,2006年再版.

  (1) (原著p.9) If humans are nothing but complex collections
of molecules, i.e. of matter, and if these collections behav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selfsame laws……

  (译文第10-11页)如果人类只是分子——即物质——的集合体,如果这些集合体服从自我同一的定律…… 

  译文漏译了“complex”,更重要的是,“the selfsame
laws”译为“自我同一的定律”,大错,“自我同一的定律”到底是什么意思?何物不是自我同一的?应译为“完全同样的定律”等等。所有的现象都服从完全一样的规律,这是科学常识或科学预设。译者偷懒不查字典。

  (2) (原著p14)technological progress and astronomical
almanacs are not science; the predictive powers that accompanied
these achievements were not harnessed to an institutional drive to
explain and improve discursive rational understanding that is
characteristic of western science……

  (译文第18页)技术进步和天文历书并不是科学。伴随这些成就的预测能力并没有转化成一种制度性的驱动力,来说明和改进散漫的理性理解,而理性理解才是……西方科学的特征

  他将“discursive”译成“散漫的”,这样“散漫的理性理解”
就成了西方科学的特征。其实人们一般都知道,西方科学的特征是“推论的”、“推理的”或“讨论的”,这正是作者在这里用“discursive”一词的意思。“discursive
rational understanding”应为“推理的理性理解”等。

  (3) (原著p.15)the reason that these people and peoples have
taken on western science lock, stock and laboratory, seem obvious
and unarguable……

  (译文第18页)这些人和更多的人接受西方科学之锅碗瓢盆和实验室等东西的理由,似乎显然易见又无可争议。

  “Lock,stock and
barrel”为习语,“统统、全部”之义,那三个单词分别指枪的三个组成部分即枪栓、枪托、枪筒。我估计作者将该习语做了点变化,用“laboratory”替换了“barrel”,因为“laboratory”是科学的实质部分,而
barrel”却非也。译者完全捉瞎,竟译成“西方科学之锅碗瓢盆和实验室等东西”,搞笑之至。原文实际的意思应为“那些民族之全盘接受西方科学的理由……”【方舟子按:刘不懂“peoples”这一初中英语就学到的单词,将它译为“更多的人”也很搞笑。不知“更多”在哪里?】

  (4) (原著p.28)Hempel’s fundamental idea was the
requirement mentioned above, that the explanans give good grounds
to suppose that the explanandum phenomenon actually occurred.

  (译文第36页)当时亨普尔的基本思想就是上面提到的要求,即说明句给出很好的理由,使得被说明句的现象能够实际上发生。

  该译文从中文上讲都不通。而且说明句的理由怎么可能使得被说明的现象实际发生!理由只能说明事实,而不可能使得事实发生。(严格地讲,使事实发生的是与之相关的客观原因,理由可能出错,而客观原因不可能出错,故理由只能说明而不能使得事实产生)

  原文的实际意思可译为:亨普尔的基本观点是上面提到的那个要求,即说明项应给出被说明的现象实际发生的充分理由。 

  (5)(原著p.88)We can identify the empirical content of the
term “electron ”or“gene”or“charge”or any other term in our
corpus of theories which names an unobservable thing or property in
the same way.

  (译文第117页)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在命名一种不可观察事物或性质的理论条款中,识别“电子”、“基因”、“电荷”或其他任何术语的经验内容。

  此段译文有多处错误,“our corpus of
theories”指理论体系,却译成“理论条款”。“理论条款”是何物?理论不可能命名,可以命名的只能是“term”即名称或术词。此段内容试译如下。

  我们能够识别我们理论体系中的,以同样方式命名不可能观察物的“电子”、“基因”、“电荷”及其他术语的经验内容。

  (6)(原著p.92)One classical example is eighteenth-century
phlogiston theory, which embodied significant predictive
improvements over prior theories of combustion,……

  (译文第123页)一个经典的例子是十八世纪的燃素说,在燃烧理论之前它曾经在预测能力上有过重大的改进……

  该译文纯粹是语言没有看懂。“improvements
over”是前者对后者的改进。“prior theories of
combustion”义为“各种前燃烧理论”,指燃素说之前的各种关于燃烧的理论,比如热质说等等。看该译文好像“燃烧理论”是一种像燃素说一样的独立学说,但theories
of combustion为复数,显然指各种燃烧理论。 

  试译为:一个经典的例子是18世纪的燃素说,它在预测能力方面大大超过了在它之前的各种燃烧理论。

  (7)(原著p.93)Galileo’s theory required that we disregard
the evidence of observation, or heavily reinterpret it.

  (译文第124页)伽利略的理论要求我们不要理会观察上的证据,也不要花大力气重新解释它。

  “也不要花大力气重新解释它”???不知如何此译。“or heavily
reinterpret it”的实际意思为“否则就要完全重新解释它”

  (8)(原著p.95)It’s not that science is an instrument. It’s
just that we cannot tell whether it is more than an
instrument.

  (译文第126页)这不同于“科学是一种工具”。……

  译文将“It’s just that we cannot tell whether it is more than
an
instrument.”这句话漏译了。估计译者感觉到这句话言简意深,故不敢碰它。我觉得这段耐人寻味的话表达了作者关于科学本性之高度复杂的看法。

  试译如下:并非科学是一种工具。问题恰恰是,我们不能确定是否科学高于工具。

  意即,科学就其本性而言,既像又不像工具。

  只是随性挑选的几小段,但足以表明一部高水平的科学哲学原著被糟蹋了。一想到不幸阅读并相信该译著的学子们,有可能被误导,心里就不是滋味。

  希望那些像刘华杰一样处于如此重要的学术岗位的人,一定要自重,不要为了赶时间,粗制滥造,不负责任。浪费学术资源不说,还让学界受害。另外,像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这样一个以科技哲学、科技史为出版重点的出版社,为什么不好好把关呢?像这样一个有问题的译稿,居然还一版再版,实在是说不过去的。

 



继续欣赏张阳德主任的履历

12 09 2007年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兼卫生部肝胆肠外科研究中心主任张阳德的亲笔英文履历是个宝藏,昨天我挖出了几块宝,歇息一下,再挖几锄头。

   
在这份履历中,有一个栏目叫“Untaken Key Research
Programs”,翻译过来就是“没有从事的关键研究项目”。张主任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谦虚,把自己没做的研究也都列出来,而且列出了12项之多?想必是张主任笔误,把undertaken(承担)写成untaken了。不过弗洛伊德说过,笔误、口误有时候倒能真实地反映一个人的内心,张主任自己当然很清楚,他列出的这些研究项目,究竟是“承担”还是“没有从事”。比如其中有这么一项号称是美国国家卫生院的项目:

Program of NIH, U.S.A.: Sequencing research of 1 Kb DNA compounded
by heat circulation method

   
这个项目名称的英文不通,让美国人来看,应该是看不懂的。我是中国人,能猜出它的意思是“热循环法合成1kb
DNA的测序研究”,不过还是看不明白。到美国国家卫生院资助项目的数据库查一下,自然是没有这个课题或类似的课题,也没有查到张阳德曾经从美国国家卫生院承担过任何项目。所以这个明显就是属于张阳德认为他“承担”而实际上“没有从事”的研究项目。

   
在张阳德获得的荣誉中,有一项特别奇怪:

Switzerland Ambitious Great Person  Dec,
1989

   
翻译过来就是:1989年12月,获得“瑞士雄心勃勃伟人”称号。这是什么玩意儿?中国的外科医生跑瑞士当“雄心勃勃伟人”?什么机构评的?他们是如何知道张阳德这号人的?如何在18年前就预知了张阳德雄心勃勃会成为1.2亿的中国863项目的伟人?

   
张阳德在中国医院当外科医生,当着中国卫生部研究中心的主任,现在又要主持中国重大科研项目,却自认为是美国人。就在“Nanoscience”(《纳米科学》)这份杂志的网站上(http://www.nscis.net/JournalInf/editors.htm),赫然写着:

EDITOR-IN-CHIEF
    Yangde
ZHANG, M.D. (U.S.A.)

EDITORIAL BOARD
Yangde ZHANG (USA)

   
主编:张阳德,医学博士(美国)。编委:张阳德(美国)。

   
这份杂志是美国纳米科技协会办的,张阳德除了任刊物主编,还是该协会的主席,在该协会的网站上(http://www.aanst.org/research.html),也写着主席张阳德“医学博士”是美国人:

CHAIRMAN
Yangde Zhang, M.D., U.S.A.

   
这个协会名称听上去很吓人,我查了一下,这是一个叫”Hongbo
Chen”的华人在2005年8月7日在华盛顿州注册的组织。美国由于结社自由,任何人都可以去注册一个名称吓人的组织,就是注册个“世界纳米科技协会”、“宇宙纳米科技协会”自任主席,也都没人管,只要还没有人用过该名称即可。

   
这个名称吓人的协会的主要工作,似乎除了把中国外科医生张阳德请去当主席并让他变成美国人之外,就是出版“Nanoscience”这个“英文国际刊物”。我翻了一下最新出的一期(今年第1期),每一篇文章的每一个作者都是华人,工作单位除了一位中间作者写着日本的大学,全都是中国大陆。在总共10篇文章中,有两篇署着张主任的名字,分别是第一、第二作者。看来张主任是不愁没有地方发表他的863成果的。

   
这份期刊是季刊,现在能找到的也就总共出了5期,去年出了4期,第1期是去年3月出的,然而去年的卷数编号却是“第11卷”,这份期刊是1年算1卷(今年是第12卷),如此说来,它一面世,就有了10年的悠久历史,小孩刚落地,就是11岁,这也是只有像张阳德这样的“雄心勃勃伟人”才干得出来的大手笔。

2007.09.12

(XYS20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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