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示众】中国农业大学段勇抄袭方舟子

1 02 2009年

方舟子按: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出版、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教师段勇著《自组织生命哲学》一书“第7章幸存哲学”全盘照抄方舟子《寻找生命的逻辑——生物学观念的发展》(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多字。虽然有一个地方注明了出处,但是不等于就可以不用自己的语言做恰当的改写,逐字照抄,连特定的表述都搬过去,否则写书就太容易了,那基本书照抄、拼凑,再写个出处就行了嘛。还有两个地方则连出处都不注明。对比如下:

 

方文:

  当亚里斯多德以超凡的博学审思考察世界万物时,生命是什么这个问题也摆在了他的面前。在他看来,生命的本质,是由于有灵魂:植物有营养灵魂,动物有感觉灵魂,而只有人类才有理性灵魂。在西方渡过了蒙昧的中世纪,重新发现古希腊的经典著作之后,亚里斯多德对生命的看法,就象他的其他教导,被捧为真理。到了十七世纪,才有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挑战亚里斯多德的教导。笛卡尔的挑战,表面上看来乃是出于神学的理由:灵魂是不灭的,如果动、植物也有灵魂,意味着它们在死后也将上天堂,而这是不可接受的。所以,笛卡尔认为,只有人才有灵魂,而其他生物是没有灵魂的。那么,它们是什么呢?是自动运转的机器。这种结论,实际上是时代的产物。这时候的西方,正进入所谓“科学革命”时代,时钟之类的自动机器代表着此时的最高技术成就。笛卡尔的论断,正是这个正在兴起的机械世界的反映。因此,笛卡尔的机械主义风靡一时,并且在无神论兴起后,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当时的无神论者看来,既然并不存在不灭的灵魂,人和动物也就没有本质的差别,也就是说,人也是机器。这种极端的机械主义,在法国哲学家拉美特利(Julien
Offroy de La Mettrie, 1709-1751)在1749年出版《人是机器》一书时,达到了顶峰。

 

段文:

  亚里士多德认为,生命的本质是有灵魂:植物有营养灵魂,动物有感觉灵魂,而只有人类才有理性灵魂。在西方度过了蒙昧的中世纪,重新发现古希腊的经典著作之后,亚里士多德对生命的看法,就像他的其他教导一样被奉为真理。

  到了17世纪,才有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挑战亚里士多德的教导。笛卡尔的挑战,表面上看来乃是出于神学的理由:灵魂是不灭的,如果动植物也有灵魂,意味着它们在死后也将上天堂,而这是不可接受的。所以,笛卡尔认为,只有人才有灵魂,而其他生物是没有灵魂的。那么,生物是什么呢?笛卡尔认为是自动运转的机器。迪卡尔的机械主义风靡一时,并且在无神论兴起后,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当时的无神论者看来,既然并不存在不灭的灵魂,人和动物也就没有本质的差别,也就是说,人也是机器。这种极端的机械主义,在法国哲学家拉美特利1749年出版《人是机器》一书时达到了顶峰。

 

方文:

  在进入十九世纪之后,随着物理学和化学的发展,机械主义便被更为精致的物理主义所取代。生命不再被当成简单的机械运动,而是更为复杂的物理过程,特别是动力学、热力学和电磁学反应过程。物理主义者相信,用生物体内的原子运动、力的相互作用和能量变化,可以解释一切的生命现象。

 

段文:

  在进入19世纪之后,随着物理学和化学的发展,机械主义便被更为精致的物理主义所取代。生命不再被当成简单的机械运动,而是更为复杂的物理过程,特别是动力学、热力学和电磁学反应过程。物理主义者相信,用生物体内的原子运动、力的相互作用和能量变化可以解释一切生命现象。

 

方文:

   
生理学家们较多地受到机械主义、物理主义的影响,而对于那些亲身观察、感受到生物世界的奇妙的博物学家来说,将生命和非生命混为一谈,是难以忍受的。事实上,在《人是机器》一书发表的第二年,在伦敦就有人匿名发表了《人不是机器》与之针锋相对。起初,这种对抗只是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随着物理主义对生物学的研究在十九世纪开花结果,博物学家们也被迫去寻找一种具有科学意义的观念,这样,就有了所谓“活力主义”。活力主义者承认物理、化学作用可以部分地解释生命现象,但是,生命还有自己特殊的物质或力。活力主义一开始就是以对抗机械主义、物理主义的形式出现的,在活力主义者当中,具体见解多种多样。有的认为生命有一种特殊的物质,被称为“原生质”,细胞质就被认为是由原生质组成的。由于原生质被认为有一种特殊的“胶质态”,甚至有一门新的学科,“胶质化学”,被创立起来专门研究这种状态。有的认为生命当中存在一种特殊的不遵循物理定律的力,被称为“活力”。更有人认为生物具有灵力、意志力。许多的活力主义者同时也是目的论者,相信生命是为了某种确定的目的而存在。

 

段文:

  生理学家们较多地受到机械主义、物理主义的影响,而对于那些亲身观察、感受到生物世界的奇妙的博物学家来说,将生命和非生命混为一谈,是难以忍受的。在《人是机器》一书发表的第二年,在伦敦就有人匿名发表了《人不是机器》与之针锋相对。起初,这种对抗只是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随着物理主义者对生物学的研究在19世纪开花结果,博物学家们也被迫去寻找一种具有科学意义的观念,这样,就有了所谓活力主义。认为生命当中存在一种特殊的不遵循物理定律的力,被称为活力。更有人认为,生物具有灵力、意志力。许多活力主义者同时也是目的论者,相信生命是为了某种确定的目的而存在。

 

方文:

进入二十世纪之后,随着生物化学和遗传学的创立和发展,活力主义不可避免地衰落了。细胞质被发现是由细胞器、大分子、膜等多种组分组成的,并不存在一种特殊的原生质,所谓的胶质态可以用生物化学解释,“原生质”一词和“胶质化学”一起消失了。以前被认为存在“活力”的“神秘”现象,逐渐地都可以在分子和细胞水平上用物理、化学的反应加以解释,“活力”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最终被证实和广泛接受,也终结了与活力主义息息相关的目的论。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活力主义已在生物学界被完全抛弃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活力主义已在生物学家们当中失去市场之后,却有一批物理学家试图复活活力主义,包括伟大的物理学家波尔和薛定谔。他们认为在生物体中存在着特殊的未知的物理定律,只在生物体中起作用。

 

段文:

  进入20世纪后,随着生物化学和遗传学的创立和发展,活力主义不可避免地衰落了。以前被认为存在活力的神秘现象,逐渐地都可以在分子和细胞水平上用物理、化学的反应加以解释,活力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最终被证实和广泛接受,也终结了与活力主义息息相关的目的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活力主义已在生物学家们当中失去市场之后,却有一批物理学家试图复活活力主义,包括伟大的物理学家波尔和薛定谔。他们认为在生物体中存在着特殊的未知的物理定律,只在生物体中起作用。

 

方文:

   
从机械主义、物理主义到物理-化学主义,一脉相承,实际上都属于同一个哲学阵营:还原主义。它相信,某一层次的现象,都可以通过分析较低一级的各个组分的性质和相互作用而得到解释。这实际上是现代科学的一个传统:用物理作用解释化学现象,用化学作用解释生命现象,用生物作用解释心理现象,用心理作用解释社会现象。

   
活力主义所试图对抗的,正是这种还原主义的传统。在活力主义消亡之后,又出现了整体主义或机体主义对抗还原主义。整体主义者承认生命中不存在违背物理、化学原理的现象。但是,他们认为,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当各个组分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形成整体时,即出现了新的性质,而这种性质,无法通过分析各个组分的性质和相互反应推导出来。因此,生物体做为一个整体时,就存在不可能用物理、化学作用来解释的新现象。

 

段文:

  从机械主义、物理主义到物理-化学主义,一脉相承,实际上都属于同一个哲学阵营:还原主义。它相信,某一层次的现象,都可以通过分析低一级的各个组分的性质和相互作用而得到解释。这实际上是现代科学的通用方法:用物理作用解释化学现象,用化学作用解释生命现象,用生物作用解释心理现象,用心理作用解释社会现象。活力主义所试图对抗的,正是这种还原主义的传统。在活力主义消亡之后,又出现了整体主义或集体主义对抗还原主义。

  整体主义认为,整体大于部分的和,当各个组分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形成整体时就出现了新的性质,而这种性质无法通过分析各个组分的性质和相互反应推导出来。因此,生物体作为一个整体时,就存在不可能用物理、化学作用来解释的新现象。

 

方文:

  生物学的发展史已一再告诉我们,许许多多曾经被认为无法还原、分析的整体现象,以后都一一被还原、分析。我们在后面还会谈到,发育生物学的最新成果,给了整体主义最为致命的一击。

 

段文:

  生物学的发展史已一再告诉我们,许许多多曾经被认为无法还原、分析的整体现象,以后都一一被还原、分析。发育生物学的最新成果,给了整体主义最为致命的一击。(方舟子.寻找生命的逻辑——生物学观念的发展[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146-148.)

 

方文:

  当整体主义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由史末资( Jan Christian Smuts,
1870-1950)首次提出来代替活力主义的时候,只是做为一种形而上学的观念出现的,并不具有科学意义。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Ludwig
von Bertalanffy,
1901-1972)在四十年代创立一般系统论,代表着试图将整体主义改造成科学工具的最初努力。近年来开始崭露头角的盖娅假说(The
Gaia Hypothesis),则是反抗还原主义的最新的几近绝望的挣扎。

 

段文:

  当整体主义在20世纪20年代由史末资(Jan Christian
Smuts,1870-1950)首次提出来代替活力主义的时候,只是作为一种形而上学的观念出现的,并不具有科学意义。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Ludwig
von
Bertalanffy,1901-1972)在20世纪40年代创立一般系统论,代表着试图将整体主义改造成科学工具的最初努力。近年来开始崭露头角的盖娅假说(The
Gaia Hypothesis),则是反抗还原主义的最新的几近绝望的挣扎。

 

方文:

  但是在1962年,英国动物学家维因-爱德华兹(Vero Copner Wynne-Edwards,
1906-1997)认为自然选择也可以对集体进行选择,“集体选择”学说可以很容易地解释动物的利他行为,它们是为了集体(特别是物种)的利益而牺牲了个体利益。但是许多进化生物学家怀疑集体选择是否能够发生。他们坚持达尔文的观点,认为自然选择只是对个体而不是群体做出选择。如果个体只是为了集体而牺牲自己和后代的利益,就会被集体中的自私自利者坐享其成,这种纯粹利他的个体的后代要么也变成自私自利者,要么就被淘汰,因此利他行为为自然选择所不容。抨击集体选择学说最有力的是美国生物学家威廉斯(George
C. Williams,
1926-),他在1966年出版的《适应性与自然选择》一书给了“集体选择”学说致命的一击。威廉斯进而指出,基因才是自然选择的真正目标,自然选择是经由基因之间的竞争而实现的。这个“基因选择”学说后来被英国动物学家道金斯(Richard
Dawkins, 1941-)形象地称为“自私的基因”,成功地进行了普及而广为人知。

 

段文:

  1962年,英国动物学家维因-爱德华兹认为自然选择也可以对集体进行选择,“集体选择”学说可以很容易地解释动物的利他行为,他们是为了集体的利益而牺牲了个体利益。但美国生物学家威廉斯1966年出版的《适应性与自然选择》一书给了“集体选择”学说致命的一击。他认为个体如果只是为了集体而牺牲自己和后代的利益,就会被集体中的自私自利者坐享其成,这种纯粹利他的个体的后代要么也变成自私自利者,要么就被淘汰,因此利他行为为自然选择所不容。这个“基因选择”学说后来被英国动物学家道金斯形象地称为自私的基因,成功地进行了普及而广为人知。

 

方文:

  英国生物学家汉密尔顿(W.D.Hamilton,
1936-2000)把达尔文、荷尔登对利他行为的解释加以改进,提出了“亲属选择”的概念:一个个体能够通过帮助亲属的繁殖而影响自然选择的结果。亲属选择概念被成功地应用于破解社会性昆虫的利他行为之谜。蚂蚁等社会性的昆虫有一套独特的遗传系统:受精卵发育成雌蚁(新蚁后和工蚁),未受精的卵则发育成雄蚁。因此雌蚁的基因组一半来自蚁后,一半来自蚁王,而雄蚁只有来自蚁后的那一半,基因组是雌蚁的一半。在遗传学上,雄蚁属单倍体,雌蚁属双倍体。蚁王当然也是单倍体,它的精子不必象卵子那样要经过减数分裂(即把二倍体变成单倍体)丢掉一半基因,而是把全部的基因都传给了雌蚁。因此,对于雌蚁来说,她们的基因来自蚁后的那一半最可能有二分之一相同,但是来自蚁王的那一半则是完全相同的,姐妹们彼此之间的遗传关系不是象人那样只有二分之一,而是四分之三。如果她们生儿育女,与儿女的遗传关系不过二分之一,还不如姐妹们亲。这样,对于工蚁来说,与其生儿育女,不如一心一意照顾蚁后让她生产更多的姐妹,那样更有利于保存自己基因。

 

段文:

  后来英国生物学家汉密尔顿提出了“亲属选择”的概念:一个个体能够通过帮助亲属的繁殖而影响自然选择的结果。蚂蚁的受精卵发育成雌蚁(包括新蚁后和工蚁),未受精的卵则发育成雄蚁。因此雌蚁的基因组一半来自蚁后,一半来自蚁王,而雄蚁只有来自蚁后的那一半,基因组是雌蚁的一半。在遗传学上,雄蚁属单倍体,雌蚁属双倍体。蚁王当然也是单倍体,它的精子不必像卵子那样要经过减数分裂丢掉一半基因,而是把全部的基因都传给了雌蚁。因此,对于雌蚁来说,它们的基因来自蚁后的那一半最可能有二分之一相同,但是来自蚁王的那一半则是完全相同的,姐妹们彼此之间的遗传关系不是像人那样只有二分之一,而是四分之三。如果它们生儿育女,与儿女的遗传关系不过二分之一,还不如姐妹们亲。这样,对于工蚁来说,与其生儿育女,不如一心一意照顾蚁后让它生产更多的姐妹,那样更有利于保存自己的基因。

 



评“一个老植物学家对干细胞研究的忠告”

30 01 2009年

【方舟子按:崔克明就是那位因为人员聘用问题与饶毅院长在博客上发生争执、争到《自然》上去的北京大学生物系老教授。看了这位“老植物学家”的“忠告”,发现北大生物系老教授的专业水平比我想像的还要低得多。稍微有点生物学知识的人,都会对“生命科学家”、美宝国际集团老板徐荣祥号称“克隆了全部人体器官”的广告嗤之以鼻。这位生物系教授居然会把徐的伪科学广告当成“有道理的理论”反复引用,表明他不具有必备的生物学知识,也缺乏基本科学素养,没有明辨生物学常识性问题真伪的能力,让这种人担任生物系教授,纯属误人子弟,他及其徒子徒孙都应该直接辞退,没什么可争的。】

 

  崔克明的博客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10373

  一个老植物学家对干细胞研究的忠告

  (前面的垃圾删除)

  我们知道,动物里的克隆还离不开卵细胞质(Wilmut et al
1997,)(关于细胞质遗传,植物里也已取得重大进展,可能动物里的相关研究也远不及),而且胚胎发育的大部分过程还要移植到相应动物的子宫中才能完成,也就是说不可能像植物那样完全在离体条件下完成。作为常识我们也知道,动物器官(心、肝、肺、肾、脾、胃、肠等)的发育过程和工作环境都是处于体内相对稳定的环境中。因此即使能将相应器官中没有超过细胞分化临界期的细胞取出来,在培养条件下诱导其脱分化到相应器官干细胞的分化阶段(如心干细胞、胃干细胞……),要诱导其再分化发育成可在医学上应用的成熟器官,其发育条件模拟的难度可能不亚于胚胎培养,总不能像克隆胚那样移植到体内相应部位培养长大。只有动物降生后皮肤生长发育的环境与植物相似(一个开放的环境),烧伤治疗中创造合适条件,其再生过程也有点像树木的剥皮再生,先由创伤部位没有超过分化临界期的细胞脱分化成皮肤干细胞进而再分化为皮肤细胞(徐荣祥,萧摩
2006),美宝国际集团公告所说的断指再生(2009)也是符合这一理论的。由此可见,徐荣祥大夫所说的原位再生是有道理的,符合我们的细胞分化阶段性理论和位置效应理论的,但需要严格的令人信服的研究报告发表出来。但这确实是治疗再生医学研究的一条可行之路。我觉得当前动物干细胞的研究(植物的相关研究也一样)重点应放在细胞分化临界期的特征和标记,以及诱导这些细胞脱分化、再分化和转分化的条件,进一步是器官再生及再生器官发育条件的研究。这里可能需要按照中医把人体看作整体来研究,而不能看作一个个孤立器官的简单加成。

  参考文献

  美宝国际集团. 人体再生科学一号公告:断指二次再生成功. 见www.mebo.com,2009
  徐荣祥,萧摩. 烧伤皮肤再生疗法与创面愈合的机制. 中国烧伤创疡杂志,2O06,15:253-261



公立大学教授的工资应该透明

27 01 2009年

   
最近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施一公据说全职回国担任清华大学生命科技学院的副院长,做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典型,国内媒体对之做了高调宣传,宣传他如何放弃国外优越条件,由于爱国而毅然回国云。

   
有该学院的教授在网上曝光说,施教授在清华大学的年薪为170万元。即使换算成美元,也不比他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工资低。但又有人说这是谣言,清华大学给施教授的年薪不到100万元。

   
究竟是谣言,还是由于算法不同导致的差别(例如税前税后、是否计入补贴之类的差别),我无从知道。清华校方固然没有做过澄清,从任何公开渠道也都无法知道施教授在清华的年薪。要从私下渠道获得佐证也很难,因为据说施教授的清华工资只有内部极少数人知道,简直是个“机密”。

   
因为施教授是美国人,所以又有其支持者说,按美国的社会标准,公开一个人的工资乃是侵犯了其隐私。这种说法似是而非。美国公立大学教授的工资不是隐私,都是可以公开的。有些公立大学甚至把教职员工的工资全部上网,只要在其网站上输入教授的名字,任何人都可以知道他的具体工资。

   
公立大学是用纳税人的钱建的,公众当然有权利知道钱都是怎么花掉的,是否给了某个教授高得离谱的工资。这一点知情权也应该适用于中国的公立大学。美国大学教授的工资相差不大,高者也不过是别人的两、三倍,公开出来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中国大学教授的贫富则要悬殊得多,最高者的工资可以是一般教授的数十倍,大概正是怕公布出来引起“仇富”,所以才要保密。但是靠遮着掩着是防不了别人的猜测、堵不了别人的嘴的,只会刺激谣言的传播。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但是世上并无无所不知的智者,不知道事实的智者也会被谣言所惑,而知道了事实,即使是愚者也能止住谣言。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谣言止于知者,而要让大家都成为知者的唯一办法,就是透明。

   
对大多数美国教授来说,工资几乎就是他们的唯一收入了。但是中国教授还有奖金、课题经费提成、生活费用的报销之类的合法、灰色或非法的收入来源,对许多教授来说,工资并非其主要收入,可以做到“工资基本不用”。对这些教授来说,公布其工资并不能真实反映其收入状况,让他们显得很寒酸。所有取自国家经费的收入按理都应该是透明的,灰色的收入难以追查,就不妨从公布最容易确定的工资收入做起。

2009.1.24.

(XYS20090127)



评深圳大学副校长杜宏彪对张寰华质疑的回复

25 01 2009年

【方舟子按:参见新语丝刊载的张寰华《深圳大学副校长杜宏彪教授抄袭我的论文》(XYS20090107)。

   
比较二者雷同的文字描述,可以判定杜文抄袭了张文,只是调换了一下句子的次序。现把句子雷同部分列举如下:

 

张文:然而上面矩阵的元素仍属未知,它们是时间的函数,与(加载)过程有关,需要跟踪测定,依目前实验技术是难以测定的.

杜文:这些元素是时间的函数, 与加载过程有关, 需要跟踪测定.
但按目前所采用的实验方法和所获得的试验数据是难以确定它们的变化规律的

 

张文:可见矩阵(18.2)非对角元之所以不为零,反映了塑性内力间的相互作用.

杜文:它是非对角元素不为零的4×4阶矩阵, 反映了塑性内力间相互作用的硬化特性,

 

张文:作为近似计算,若令这些非对角元全为零会是怎样呢?……用一组形如图1的特性曲线所反映的一维内力状态的简单硬化特性来近似代表构件在多维内力状态下的复杂硬化特性.

杜文:作为近似计算, 令这些非对角元素全为零,
那就是用一组易于预先确定的反映单轴内力状态的简单硬化特性来近似代表多维内力状态下的复杂硬化特性.】

 

  对张寰华先生质疑的回复

  作者:杜宏彪

  最近,张寰华先生在网上质疑我的论文”用于空间钢筋混凝土结构弹塑性分析的杆件多维恢复力模型(以下简称文一)”抄袭他于1983年发表的论文,我感到吃惊。

  文一和于1990年发表在《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第3期上的“在任意加载路径下双轴弯曲钢筋混凝土柱的非线性分析(以下简称文二)”,可以说是姊妹篇,均是我师从沈聚敏先生时博士论文的部分内容。文一主要是建立本构关系,文二偏于具体应用。就我当时查阅的论文,文二中提到的参考文献[6](发表于1980年[昭和55年])已在理论方面已做了有益的探索性工作,我的研究工作也是在该文基础上展开的。

  因为张寰华先生的质疑,最近我仔细拜读了他的论文,并认真同我的论文进行了比较,研究的思路和角度均是不同的。张先生提出“凡是用我论文思路推导的此类多个塑性耦合公式(不管如何改头换面,修补掩饰),最终关键是要解决硬化模量的计算,即我论文(20)式,否则所有推导公式只是徒具形式,没法执行计算”,其实,条条大路通罗马,参考文献[6]的研究成果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对张先生的质疑做几点说明:

  (1)我论文的主要思路是基于参考文献[6],为了能够更好地反映单轴恢复力实验曲线的捏拢现象,硬化规则采用了Mroz
塑性理论(参考文献[6]采用Ziegler硬化规则,而张先生采用的是Prager硬化规则)。
  (2)我论文的本构公式反映的是截面的恢复力特性,形式与参考文献[6]更加相似,与张先生把杆件做为研究对象的本构公式肯定是不同的,谈不上所谓的改头换面。

  (3)对硬化模量(即张先生论文的(20)式)的处理,参考文献[6]采取的是用各向的单轴恢复力特性来考虑的,即令硬化模量矩阵的非对角元素为零,而我做的工作是在参考文献[6]的基础上,用耦合系数来考虑忽略非对角元素对多轴塑性内力间藕合的影响,具体应用时还考虑了单轴恢复力卸载时刚度退化。

  (4)就我所研究的问题,用经典的正交塑性流动法则,必然就导出硬化模量矩阵,其物理意义非常明确,实质就是塑性刚度矩阵。对其出现与张先生的相近描述,我表示遗憾。

  从论文发表的时间上来看(参考文献[6]发表于1980年,张先生的论文发表于1983年),张寰华先生应是最早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学者之一,我钦佩他所做的研究工作。



新语丝网站2008年十大新闻

16 01 2009年

   
一、美国教授毅然成爱国楷模。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施一公接受清华大学170万元年薪聘请担任生命科技学院副院长,被国内各大中央媒体树立为毅然回国的爱国楷模。施未脱离普林斯顿即高调宣传自己已全职回国,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曾经表示强烈反对由一个首席科学家来控制上千万研究资金的体制,却成为有数千万元经费的973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手持美国护照却在清华大学给学生上爱国主义教育课,给党员上党课……这位自称“被信仰追问”回国的名教授也受到人们的层层追问。

   
二、多位“中医泰斗”谎称获得世界科学大奖。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可冀、程莘农在内的十几名中国中医研究院的“中医泰斗”均在其简历自称曾经荣获世界文化理事会颁发的“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科学奖”。但是“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科学奖”获得者名单并无这些人,世界文化理事会也证实这些人从未获奖。

   
三、新科院士被指抄袭他人论文。福建农科院原院长谢华安新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却被其两名同事揭发他用来报选院士的论文是剽窃别人的,署他的名字的学术专著也是别人写的。谢华安的问题在院士评选过程中就已向中科院院士工作局实名举报,他却顺利当选。

   
四、工程院院士成批制造假论文。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研究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13篇论文被发现存在一稿多投、剽窃、捏造数据等问题。浙江大学将其中4篇论文的作者之一贺海波开除。

   
五、美国教授到处领取“中国薪”。美国密苏立大学堪萨斯城分校医学院教授邓红文被其前同事揭露被西安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上海理工大学和湖南怀化医专等多所院校聘为各种名头的教授,享受了优厚的工资和住房待遇,获得了大量的科研启动经费。其中有的教授职务按要求需在国内一年工作9个月。

   
六、国外愚人节笑话成了国内重大科研项目依据。国内有关部门宣布,上海一家民营研究所和浙江大学合作创造性研制出十进制网络域名解析系统,我国十进制网络安全地址正式投入使用。其发明人声称,这个技术依据的是美国互联网标准组织IETF发布的互联网协议第9版(简称IPv9)RFC编号1606的文件。该文件以及IPv9是IETF在1994年4月1日发布的愚人节笑话。

   
七、地震过后伪科学骗子猖獗。汶川大地震震惊世界,自称“国宝”、“大师”的伪科学人士也纷纷出笼,吹嘘自己发明的地震预测术能够准确预测地震,控诉自己的成果受到地震局的打压,受到了国内“自由主义”媒体和时评家的追捧。

   
八、“蛋白精”奶粉毒害婴儿。从“三鹿”奶粉,到蒙牛、伊利等国内各大品牌的奶制品,都被揭露添加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冒充蛋白质,并导致几十万婴儿患肾结石、数名婴儿死亡。中国奶业名誉扫地。蒙牛特仑苏牛奶用“造骨牛奶蛋白”欺骗消费者一事也被旧事重提。

   
九、“天价大米”打官司。每公斤96元的“德润生白金米”宣传其“富含CEB活性因子”、“能够抗氧化,抗衰老,预防许多疾病”、“1两等于2000粒维生素”,遭到方舟子等人的质疑。“德润生”公司在北京起诉方舟子侵犯其名誉权,被法院驳回。

   
十、“鸡汤专家”教训科普作家要“谦卑”。《我是鸡汤》一书的作者、曾经支持伪科学的专栏作家连岳给“科学松鼠会”的文集写序,捏造哲学家罗素的“谦卑”故事,教育科普作家要向松鼠会学习,“用爱科普”,要确定自己得站在弱势群体这一边,不要为强势群体背书,而且应该也把谦卑放在第一位云云。

 



施一公的“极高荣誉”

5 01 2009年

   
近日国内官方最高级别的媒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全部同时启动,大幅宣传“放弃了国外的优越条件回国工作”、“拳拳之心报祖国”的美国科学家施一公。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报道称施一公“获得过生物学界极高荣誉的‘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生物界极高荣誉的奖我只知道诺贝尔奖、格拉夫奖、拉斯克奖、达尔文奖章寥寥几个,这个“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只在宣传施一公的文章中见到过。莫非是类似于施教授的毅然前辈陈章良得过的那个什么“侯赛因奖”,国内吹成“小诺贝尔奖”,国外就没几个人听说了?当然,也可能是我的孤陋寡闻,于是就查了一下这究竟是什么奖。

   
“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的英文为The Irving Sigal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是1986年成立的蛋白质学会(The Protein
Society)在其年会上颁发的七个奖项之一。蛋白质学会是美国实验生物学学会联盟(FASEB)下面的22个专业学会之一,这些学会一般都会颁发一些奖项表彰某个领域的研究者,比如历史比蛋白质学会悠久得多、也更为著名的美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ASBMB)就设有9个奖项。生物界类似的专业奖项起码也有几百个,这样的“极高荣誉”是不是太廉价了一点?

   
据蛋白质学会网站的介绍,“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由默克实验室赞助,每年发给在其独立研究生涯的早期阶段(通常不超过40岁)的一名科学家,表彰其对蛋白质研究做出的重要贡献(http://www.proteinsociety.org/pages/page03.htm)。从这个介绍看,在蛋白质学会颁发的七个奖项中,它是较不重要的一个,有鼓励年轻科学家的意思,重要性肯定比不过该学会表彰“在蛋白质研究方面做出最高水平的贡献”的The
Stein and Moore奖。如果连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也算得上生物界极高荣誉的奖,The Stein and
Moore奖岂不是极极高荣誉的奖?拉斯克奖岂不是极极极高荣誉的奖?诺贝尔奖岂不是极极极极高荣誉的奖?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上有施一公在节假日坚持上班,用显微镜看细胞培养盒的镜头。显微镜上还写着“1# YAN
Lab”,莫非是借用其弟子颜宁实验室的显微镜做表演?施副院长从科研人员变成演员了?

   
节目视频见:http://tv.sohu.com/20090103/n261544456.shtml

  生物学家施一公——拳拳之心报祖国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1月3日播出

  著名生物学家施一公在个人科研事业最黄金的阶段,放弃了国外的优越条件,回国工作。
  2008年的最后一天,刚刚把全家从美国接回北京的施一公,不顾劳累,又出现在清华大学的实验室里。20年前,施一公本科毕业后自费赴美留学。他先后在世界顶级的《科学》、《自然》和《细胞》三大杂志上发表25篇文章,获得过生物学界极高荣誉的“鄂文西格青年科学家奖”,并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终身教授。在海外成绩卓著,施一公却一直有遗憾。

  施一公:在清华读本科的时候,清华有句口号叫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现在二十年已经过去了,其实在过去二十年当中,我也经常会惆怅,觉得那是在美国的时候,总是在想自己又损失了一年,自己又损失了一年,总能想到这个口号,

  2006年,清华大学邀请施一公在适当的时候回母校担当学科带头人,仅一天时间,他就做出了决定。
  清华大学教授赵南明:为他个人的发展考虑,我们也曾建议他是不是再奋斗几年,拿到美国科学院院士再回来,他对我说,还是希望能在自己最有创造力的年龄回来为祖国、为清华做些贡献。

  施一公谢绝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多次挽留,用两年时间逐步交接实验项目。同时他把主要精力放在筹建清华大学结构生物学研究中心,并利用自己的影响,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合作。仅一年多时间,研究中心的年轻博士生已经在世界权威期刊发表了第一批成果。2008年底,施一公完成了国外实验室的交接,成为全职教授回到清华园。现在,在学校的操场上,经常会出现施一公长跑的身影,他开始用全部身心去实践20年前的理想:为祖国健康工作五十年。

(XYS20090104)



关于邓红文教授被指控学术不端和非法行为一事

26 12 2008年

   
根据我看到的一些证据材料,大致是这样的:
   
堪萨斯城密苏里大学邓红文实验室4名来自中国的博士后由于对邓红文的工作方式、工作环境不满等原因,要求转到其他实验室,受到邓红文的阻挠。这些博士后于是向校方申诉,报告邓红文实验室的学术不端行为和非法行为。

   
指控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实验样本取样不规范;采用错误的数据分析方法;在邓红文的授意下,伪造实验数据和结果。
   
指控的非法行为包括:未经批准非法采集人体血液样本;邓红文要求来自中国的访问学者保证在回国后以现金的方式退给邓红文一部分薪水,有两个人回国后已分别给他4500美元;在实验室设立小金库;邓红文在中国兼任至少8个教授职位,已在西安交通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建立实验室,并计划再在中国建立6个实验室;邓红文及其妻子(其实验室全职雇员)在密苏里大学的上班时间一天最多4个半小时,而且经常不去上班,而忙于应付中国的事务;从中国招访问学者时使用虚假的资助证明,其实验室的访问学者大部分靠虚假证明获得到美国的签证;让其学生把印有密苏里大学抬头的空白信笺带到中国,供他人使用。

   
密苏里大学校方已成立两个委员会调查这些指控。指控者认为调查难度很大,因为系主任与院长都曾在邓红文的30多篇文章上署名。
   
另外,邓红文的指控者和支持者都承认,邓红文曾被女生投诉性骚扰,校方为此做过调查。邓的支持者说调查结果认为指控不成立,是别的教授怂恿该女生诬告,而指控者说无调查结果,但此后邓在跟女生谈话的时候必须开着门。



北京电视台视频:方舟子质疑德润生大米

26 12 2008年

北京电视台视频:方舟子质疑德润生大米 双方对簿公堂

http://tv.sohu.com/20081225/n261423457.shtml



两则关于“天价大米”案一审判决的报道

24 12 2008年

谴责“天价米”方舟子未侵权

2008年12月23日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有“科技打假第一人”之称的方舟子提出“大米96元/kg”是骗人的。为此,大米销售方将方舟子告上法庭,称其损毁名誉,索赔20万元。昨日,西城法院判决,方舟子的言论存在疏失,但不构成侵权。

  北京德润生贸易有限公司诉称,“德润生米”来源于我国科学家的重大发现:CEB(单叶子植物百合细胞内生菌)。CEB发现人成立了武汉德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培育出德润生米,由北京德润生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但方舟子对“德润生米”进行诽谤,指责该米存在“CEB营养素”为荒唐、骗人。

  方舟子认为,自己如此说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他称,“CEB”不是公认的科学技术名词,这种米也不具有营养价值。其代理人称有四十多个证据可证明“德润生米”是虚假宣传。

  法院审理认为,方舟子的言论存在疏失且言辞激烈,但未超出观点争鸣范畴,不足以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但应注意用语,不宜使用“骗人”、“荒唐”等。

 

质疑“天价大米”方舟子没有侵权
法院:言辞激烈但属观点争鸣 提醒今后言论不要“过火”

2008年12月23日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奎)质疑“天价大米”,方舟子尚不足以构成侵权。
   
昨日下午,西城法院对“天价大米”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方舟子虽然言辞激烈,但尚未超出观点争鸣的范畴。同时法院提醒方舟子在发表类似言论时不要“过火”。

   
2007年,由德润生公司出品的“营养米”亮相北京,并以4公斤199元的价格出现在一些超市。德润生公司在其网站上介绍:“每天食用二两营养米,相当于一次口服4000粒维生素E丸。”

   
对此,不少人提出了质疑,特别是被誉为学术打假人士的方舟子。
   
方舟子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称,在科学文献中根本找不到德润生公司的说法,所谓的“营养米”也不可能有那么高的营养价值。
   
2008年4月,德润生公司将方舟子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20万元。
   
法院认为,方舟子的言论有些存在一定的疏失,并且言辞激烈,但尚未超出观点争鸣的范畴,不足以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另一方面,方舟子在面对媒体公开发表自己的观点时,应当审慎有节。特别对于在科技领域尚存有争议的问题,更应当注意自己的用语。

 



评“德润生天价大米”诉方舟子案一审判决书

23 12 2008年

【方舟子按:判决书称:“而细胞内生菌与植物内生菌并非同一概念,亦非同一科学发现。被告否认张、聂科学发现的首创性,并无充分的理论与事实依据。”这个认定是错误的。我们提交的论文证据表明(被告证据第18。细胞质就是在细胞内),在张、聂之前国外已发现共生在植物细胞内的细菌,也就是张、聂之所谓“细胞内生菌”。法官并不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来认定原告发现的“首创性”。我认为我对“德润生”的批评不存在任何疏失或过激,说骗人的东西“骗人”、“荒唐”不能算过激。不过法院认为即使存在疏失或过激也不构成侵权,这个观点很可取。

彭剑有关一审判决书的若干说明:

  (一)不知什么原因,判决书中没有引用我方答辩状中的如下综述:

  “综上所述,原告利用其关系人自造的“CEB”名词,在其自吹的“CEB技术”没有取得学术界认可的前提下,且在其自创的“种子细胞吸收CEB营养素”理论没有任一篇学术论文予以支持的情况下,无视我国有关植物品种权管理、农药管理、保健食品管理、价格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工商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普通水稻种子里添拌不明物质,假冒科学评价,打着健康生活、高科技和中国科学院科研成果的幌子,利用与其合作的个别国家机关的无知使个别国家机关成为其虚假宣传的道具,并勾结非法在中国开展认证活动的美国公司,堆砌时髦的技术词汇,抛出耸人听闻的商业口号,凭借虚假宣传,将普通大米包装、销售成“天价大米”;而在其欺诈行径被揭发后,它不仅偷换概念、移花接木、混淆事实,且竟然滥用诉权、将揭发者之一——本案被告方是民先生诉至民事法庭。原告如此行为,是对中国科学工作者的藐视!是对中国公众智力的侮辱!对中国法治的亵渎!”

  (二)2008年11月28日本案第二次开庭时,原告代理人拿出范纯武、聂小梅在“《中华医学杂志》2008年8月总第94期”和在“《中华临床医药学杂志》2008年8月第5卷第66期”发表的两“论文”充作新证据;上述两“刊物”均由“中华临床医学会”主办。

  之后,被告代理律师指出:中国大陆并没有“中华临床医学会”;真正的《中华医学杂志》在2008年8月有四期,并不存在“《中华医学杂志》2008年8月总第94期”;刊登范、聂“论文”的“《中华医学杂志》(刊号CN-4387/R)”和“《中华临床医药学杂志》均是非法出版物。

  面对被告代理律师的欺诈指控及充分的反驳证据,原告代理人在12月5日庭审时向法庭申请撤回其“《中华医学杂志》”、“《中华临床医药学杂志》”论文证据。被告代理律师以已针对该原告证据提交反驳证据为由要求法庭不得同意原告“撤回证据”。

  对该事实,判决书并没有提及。

  (三)被告方曾就涉案争议观点申请司法鉴定,为核实互联网信息、论文电子版等电子证据而申请电子证据勘验,但判决书中未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