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氏反射弧”手术效果统计

12 11 2009年

彭剑律师自2006年开始接受“肖氏术”患者求助后,至今累计收集了一百多位在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接受“肖氏术”患者的信息,其中2006年8月末至2007年3月下旬手术患者人数为110位;先后有四位律师、两位实习生合计六人通过电话联系上述110位患者,但仅拨通并成功访问了74位患者或患者家长。

74人(2006年8月末至2007年3月下旬手术患者)手术效果见下表:

效果分类    人数
治愈且无不良反应    0
大小便完全恢复正常    0
大小便基本恢复正常    0
大小便有很大的改善效果,接近正常    1
大小便有相当的改善效果    4
大便基本正常,小便也有一定的改善    1
大小便均有一定的微小的改善    1
大便无明显改善效果,小便有相当的改善    1
小便无明显改善效果,大便有一定的改善    2
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只是感觉大便好了一点点。    2
没有什么明显的效果,只是感觉小便好了一点点。    8
手术基本上没有任何明显效果    32
手术没有任何效果    22

是否残疾、副作用
腿、脚相对无力、萎缩    1
脚变形    1
腿、脚相对萎缩且行走略微异常    7
腿、脚畸形且瘸或行走明显异常    21

即电话访问统计结果显示,手术的无效率高达73%、致残率高达39%。

律师认为,患者自我感觉的“有一定的改善”、“好了一点点”等有效效果是否真和“肖氏术”有关,除了肖传国、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等利益相关方的“论说”外,并没有确切的科学依据。

如果将“手术成功”定义为“治愈,功能完全恢复正常且无残疾或不良反应”,那么,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例成功,即成功率为零。

此调查结果与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自吹的“85%的成功率”,存在天壤之别。

参与电话访问的律师、实习生(大学生)均有电话访问记录备查,并愿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网友代表的质询。

彭剑律师亲自与11位患者或患者家长面谈,发现当面调查发现的手术的无效率高于电话访问结果。



《人民科学家钱学森》若干可商榷之处

4 11 2009年

    手头有一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杰出交大人丛书”《人民科学家钱学森》(2002年12月版),作者为“跟随钱老工作、生活了20年”的涂元季。据作者在前言中介绍,该传记初稿的写作得到了钱学森的同意,并要求作者写作时“要实事求是”,作者也称:“我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奉献给一个广大读者一个客观的、真实的和比较全面深刻的‘钱学森’。为了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我诚恳地希望读过这本小册子而又熟悉情况的读者,能对此书提出补充、修改,甚至批评、指正意见。”我就根据其希望,提几条意见。

    一、

    “与此同时(指1944年),加州理工学院提升钱学森为讲师。”(p.18)

    根据加州理工学院的资料,此时(1943-1946)钱学森的职称应为航空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 of Aeronautics)。1946年钱到麻省理工学院当副教授、正教授,1949年回加州理工学院任Robert H. Goddard正教授和Guggenheim喷气推进中心主任,直到1955年离开美国。

    二、

    该书提及钱在1945年是美国空军科学咨询团团员(p.18),却未提及钱当时被临时授予上校军衔。

    三、

    该书声称1948年“祖国的解放事业胜利在望”,钱开始准备归国,1949年钱加紧了回归祖国的准备,以便实现他多年的夙愿(pp.20-21)。却未提恰恰是在1949年,钱申请加入美国国籍。我们很难理解,一个已在美国生活了14年的人,却在中国大陆江山易主、准备回中国时突然要求成为美国公民。在钱提交美国入籍申请后,1950年6月6日,美国联邦调查局怀疑钱曾经加入美国共产党,取消了他参与机密研究的资格。此前钱的研究工作几乎都属于军事机密,取消其参与机密研究的资格相当于在很大程度上终结了他的研究工作,因此钱向加州理工学院校方宣布,由于他已成为“不受欢迎的客人”,他准备回中国。在加州理工学院校方的要求下,钱申诉要求恢复他参与机密研究的资格。此后美国移民局启动将钱驱逐出境的法律程序,钱也为了能还其清白留在美国而抗争。

    四、

    “1950年6月,两名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人来到钱学森的办公室,指出钱学森30年代在加州理工学院时的几位朋友都是共产党员,而威因鲍姆家的聚会实际上是共产党的小组会议。在1938年小组的一份成员名单里,有一个叫约翰·德克尔(John Decker)的名字。由于查不到此人的下落,于是,他们指控钱学森化名约翰·德克尔,是共产党员,属非法入境。他们还要求钱学森提供证据,指证威因鲍姆是共产党员。”(p.21)

    根据《中国云》(The China cloud: America’s tragic blunder and China’s rise to nuclear power, by William L. Ryan, Published in 1968, Little, Brown (Boston))一书的介绍,情况是这样的:钱在1938年曾多次参加美国共产党在加州理工学院的领导人威因鲍姆(Sidney Weinbaum)组织的聚会,这些聚会表面上是音乐会和读书会,但是是美国共产党拉拢同情者和发展党员的渠道。钱的几名同事也是美国共产党员。当时加州警方在美国共产党的线人抄录了党员登记卡,其中有一登记卡用的化名John M. Decker,真名则是H. S. Tsien。加州共产党也用党员登记卡来代替入党申请表。据此警方认为钱曾经化名John M. Decker申请加入美国共产党。(当时美国共产党员可以给自己取一个化名或“党名”掩盖身份)

    五、

    “钱学森当机立断,决定马上以探亲为名回国,……海关扣压了钱学森的所有行李,污蔑他企图携带‘机密资料’出境,触犯了‘出口控制法’,勒令他‘不准离境’。尽管钱学森声明,所有带机密性质的东西都锁在办公室的保险柜里,钥匙已交给克拉克·米里肯(Clark Millikan)。他带走的都是个人物品,他的笔记本、讲义手稿、公开资料等。所谓机密性质的蓝图和密码本,只不过是他手稿中的草图和对数表。但也无济于事,司法部还是签署了逮捕钱学森的命令。”(p.22)

    钱在告诉加州理工学院要回中国后,以探亲的名义订了8月份回上海的机票。但是他又在8月份去华盛顿找他的朋友、海军部副部长金波尔(Dan Kimball,该书误为金贝尔Kimbeel),告诉他由于被指控是共产党员,准备回国。金波尔告诉钱不相信他是共产党员,但是也不允许他回中国,同时答应帮他恢复机密研究资格。在钱离开后,金波尔立即通知国务院,不能让钱离开美国。钱从华盛顿回到洛杉矶时,移民局就向他出示了禁止离境的命令。钱取消了回国机票,但是他的行李已经装箱运到港口。法官下令没收、检查这8箱行李。发现里面有的文件还盖着“机密”、“保密”的章(钱的说法是这些文件其实已过了保密期),并一度把对数表误当成“密码本”。不过,移民局从行李中找到了他们能指控钱的证据:一张钱化名约翰·德克尔的美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卡,和警方线人抄录的一致。9月6日,移民局逮捕钱,罪名是钱是加入“建议、鼓吹或教导用暴力推翻美国政府”的组织的外国人,应该被驱逐出境(美国移民法禁止这样的外国人入境。钱在1947年回国探亲、结婚回美,在檀香山入关填表时,对是否是这种组织的成员,写了“No”)。钱在被囚禁2周之后,交保出狱候审。

    六、

    “期间,联邦调查局和移民局为查清钱学森是否共产党员,还多次举行所谓的‘听证会’,对钱学森进行审讯。”(p.24)

    美国官方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钱学森应该被驱逐出境,为此要查清钱是否共产党员。虽然美国官方从钱的行李中查到了做为入党申请表使用的党员登记卡,但是他们并不能证明钱提交了这份申请表,表上也无钱的签名。

    “检察官是一个极端刁钻的家伙,他在一连串例行提问以后,突然问钱学森忠于什么国家的政府。”(p.24)

    然后该书用了近一页的篇幅栩栩如生地叙述钱学森与检察官的唇枪舌战,钱是如何义正词严地驳斥检察官,检察官又是如何地狼狈不堪。“第二天洛杉矶报纸上的大字标题是:‘被审讯的不是钱学森,而是检察官’!”(pp.24-25)

    对钱的听证是在一间十几平方的密闭小房间进行的,钱由其律师陪同,很可能没有记者在场,所以我怀疑当时的报纸是否报道了听证会上的问答。该书对听证问答的描述,要么出自钱本人后来的回忆,要么是作者自己的想像,与事实出入很大。根据听证记录,我把实际的问答翻译如下:

    问:你效忠共产中国吗?
    答:不。
    问:你效忠谁?
    答:我效忠中国人民。
    问:在本国和红色中国发生冲突时,你是否会为了美国而与红色中国作战?
    答:我现在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问:你现在不能回答还是不愿回答这个问题?
    答:我现在能回答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如下:我已说过我必然效忠中国人民,而如果在美国和共产中国之间的战争是为了中国人民的利益,我认为这是非常可能的,那么我将站在美国这边作战。对此是毫无疑问的。
    问:但是你将先做决定?你将决定它是否是为了中国人民的利益?
    答:是的,我将做这样的决定。
    问:你不会允许美国政府为你做决定?
    答:不,绝不会。

    1951年4月26日,听证官宣布其决定:钱是一名外国人,由于发现他在入境前(指1947年重新入境)已是美国共产党的成员,因此应该被驱逐出境。

    但是由于钱知道太多的军事机密,美国司法部却不许钱立即离境。钱继续在加州理工学院任教,但是不能擅自离开洛杉矶,必须每月向移民局报告,当然也不能参与机密研究了。又过了4年,1955年8月中美为朝鲜战争的战俘问题在日内瓦举行谈判,允许钱离境被做为中方的条件之一提出来(该书的说法是钱在1955年6月写信请求中国政府营救他回国),绝不允许钱离境的金波儿已下台,美国司法部显然认为时隔5年已足以让钱掌握的军事机密过时,在1955年9月17日将钱驱逐出境。传说中方用了11名被俘美军飞行员做为交换,美国政府则否认这种说法。

    七、

    钱回国后,除了领导导弹和火箭项目,很著名的一件事是在大跃进期间创建“农业力学”,在1958~1959年间先后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知识就是力量》发表三篇文章,为粮食亩产万斤提供“科学”证明。该书对这一震惊世界的著名事件提都不提,也无任何解释。

    八、

    对钱学森在文革中的表现,该书提到一件事:1970年7月钱调到国防科委担任副主任,林彪办公室要他们编一本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小册子。编好后林办很满意,送给钱一筐芒果致谢。钱以领导的心意领了,自己不接受任何人的礼品为由,把芒果退了回去。“敢于谢绝‘林副统帅’的‘好意’,那可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这,就是钱学森的政治品质和政治智慧!”(pp.76-77)

    不过该书却没有提及更能显示钱在当时的“政治品质和政治智慧”的另一件更重大的事件。据1970年8月24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笫六号简报(华北组第二号简报):“为了反击这种反革命阴谋活动,钱学森同志首先建议在宪法上,第二条中增加毛主席是国家主席,林副主席是国家副主席,接着汪东兴同志进一步建议宪法要恢复国家主席一章,大家热烈鼓掌,衷心赞成这个建议。”这份简报后来被毛泽东认定为是“反革命简报”,第二天下午就被毛泽东下令收回,全会也因此立即休会。此事成为毛泽东与林彪摊牌的导火线。

    九、

    “人体特异功能研究”是“钱学森晚年倾注大量心血的一个领域”(司马南语),但该书仅以不到一页的篇幅概述钱学森对“中国人体科学”的一些比较低调的看法(pp.133-134),对钱学森在这场“中国人体科学”运动中发挥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为“人体科学”唱的种种高调,都忽略不提,未免太对不起钱学森倾注的大量心血。

    十、

    “在他1955年回国前夕,他的老师、世界著名力学大师冯·卡门对他的评价是:‘你现在学术上已超过我了’。为此,他激动得彻夜难眠。”(p.146)

    冯·卡门对钱学森无疑是非常欣赏的,钱当时被认为是其学术继承人。但是这个评价不见于冯·卡门的回忆录或文字材料,从上下文看大概是钱本人转述的。对这种空口无凭的私下交谈,当事人激动可以,别人最好还是不要太当回事,毕竟,在国际上,没有人会认为钱的学术成就超过了冯·卡门。如果钱学森像国内某位化学院士评价的那样是全世界每十年才出一个的科学家,那么冯·卡门这样的科学家岂不是百年才出一个?其他领域像冯·卡门这种级别的科学家还有的是,这一百年来恐怕就出了上百个百年一遇,上千个十年一遇的科学家了。

参考文献:

http://www.galcit.caltech.edu/history/index.html
http://www.gateway2china.com/report/qian/hong_suo.htm
http://www.latimes.com/news/nationworld/nation/la-me-qian-xuesen1-2009nov01,0,2865408.story



“肖氏反射弧手术”治愈率的假证明

29 10 2009年

【严正声明:根据武汉肖氏法院肖国雄、余文庆、刘辉、鲁林等法官的裁定,特此通告该文被批评者:方舟子夫妇早已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得因此派遣当地法官到北京窃取方舟子妻子的合法财产。】

    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在2007年2月28日为肖传国2007年申报院士出了一张证明,称: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自2006年1月开始应用肖传国教授发明的“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技术,治疗脊柱裂、脊髓脊膜膨出所致的神经原性膀胱患者117例,术后随访8个月以上60例,85%的患者大小便已恢复正常。

    据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网站介绍,肖传国为该研究中心的主任,故这是中心为其主任出证明。

http://www.zzshenyuan.com/newEbiz1/EbizPortalFG/portal/html/ProgramShow.html?ProgramShow_ProgramID=c373e90f5d546ab68fee672aa2af7fc5

    据《南国都市报》2006年7月22日报道:“由于该院(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附属的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刚开业,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解决,估计10日内可以接收病人。”即在2006年7月下旬该院还未做过“肖氏反射弧”手术。

http://news.sina.com.cn/o/2006-07-22/07509534850s.shtml

    据大河网2006年8月1日讯,“郑州大学成立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即该中心此时才成立。

http://www.dahe.cn/hnxw/wltxy/t20060801_597455.htm

    那么该中心是什么时候开始做“肖氏反射弧”手术呢?据《大河报》2006年8月14日报道:“昨天,小善善在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接受手术……小善善的手术是河南首例,……郑州大学及基础医学院院长董子明说:“善善的手术创下了河南第一——河南首例‘人工反射弧’手术。而郑州神源医院也创下全国第一——这是国内首家跨学科的‘神经泌尿外科’医院,是郑州大学科研、临床相结合的一个创举。”

http://news.sina.com.cn/o/2006-08-14/08569742149s.shtml

    即该中心迟至2006年8月13日才做了第一例“肖氏反射弧”手术,由肖传国本人亲自主刀。此时距离该中心为肖传国出具治愈率证明仅有6个半月,故其证明称“术后随访8个月以上60例”,明显是假。

    据了解,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采访了在2006年8月到2007年上半年年间在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做过“肖氏反射弧”手术的一百多名患者,未发现有一例大小便恢复正常,许多患者术后反而病情恶化。从手术时间看,这些患者应该占了该中心证明所说的“117例”的大部分甚或全部。所以该证明声称“85%的患者大小便已恢复正常”明显也是虚假的。



“肖氏反射弧手术”受害者诉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2)

29 10 2009年

民事起诉状

原告:豆X,女,1998年7月3日出生,回族,住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X胡同X号。

法定代理人:木XX,女,回族,系原告之母。

被告: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
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菜王西街17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1293441010313D5392
法定代表人:王彦森  主要负责人:高晓群
联系电话:0371-88889595   69327003

案由:虚假宣传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医疗费29985.58元;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26462元;
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合计56447.58元]

事实与理由:

被告长期宣传自称:“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是经郑州大学批准成立的研究机构”,“是经郑州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附属于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主要进行‘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即所谓“肖氏反射弧”)技术的推广和临床应用及泌尿外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专业治疗:脊柱裂、脊膜膨出、截瘫、脊髓损伤所致的尿失禁”,自‘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技术推广以来,已有400多例患者接受这一手术,治愈率达80%~85%,使患者实现自控排尿,彻底解决了大小便失禁问题”。

被告承租的大楼上高挂“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字号,一楼入口处悬挂被告牌匾旁也悬挂“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 牌匾,被告网站还注明被告网站的版权所有者是“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

原告系脊髓脊膜膨患儿,原告法定代理人听到上述宣传后,到被告处咨询,被告负责人高晓群在其办公室内口头承诺说:“成功率是80%到90%,做手术会给孩子第二次生命”。

原告方听信被告宣传,于2006年9月14日入被告医院治疗,9月17日接受手术,9月29日出院,在被告处花费医疗费29985.58元,其中手术费21000元;手术前被告没有向原告方提示手术会存在伤害风险及不良反应。

但被告施行的手术没有任何效果,别提“治愈”、“成功”,甚至连实际改善的效果也没有;截至今日,手术仍无一点效果,原告仍和手术前一样,无法正常控制大小便,日常均需纸尿裤;更为严重的是,手术后原告左脚明显畸形、左腿变细、行走异常。

原告方与同期、相近期间在被告处施行手术的患儿家长或患者联系后发现,各接受手术的患者不仅没有一位能够被治愈,而且基本上都没有任何实际改善效果,且多数还引发了左腿或左脚的残疾或异常。

2009年9月,原告委托律师调查发现:被告并非公立,也不是“研究机构”,而仅仅是一家私人所有的营利性专科医院;“80%~85%”的治愈率宣传与患者真实反馈差异巨大,存在天壤之别;被告在其“医院介绍”中宣传的“国际神经泌外最高奖——JACK LAPIDES特等奖”,实际上是被告和被告利益关联方自吹的“最高奖”;宣传的“美国泌尿学会杰出成就奖(2000)”,实际是以不当英文翻译方法而自造出的荣誉;在被告处施行手术的所谓“名医”、“名家”,其医师执业地点(执业单位)均不在被告处。

进一步调查还发现,2006年后在全国仅有被告一家医院敢施行所谓的“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即原告接受的手术,原先施行该手术的医院均因不良反馈等原因而停止实施该手术;该手术创立者肖传国四处宣传其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新概念,而实际上,手术原理早在1907年就由澳大利亚医生Basil Kilvington 提出并在狗身上进行了实验,在此后的百余年中有不同的学者前赴后继运用Kilvington提出的通过神经搭桥来取得膀胱神经再生的原理、试图治疗由截瘫和脊髓脊膜膨出引起的膀胱功能障碍,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理论和技术”也被中国官方认为是一种欠缺理论基础研究的技术,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

总之,被告宣传手术治愈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行政规章之规定,被告虚假宣传、隐瞒手术风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患者知情权、人身权。

被实施无效手术后,原告左腿、足短缩畸形,左脚趾部分功能丧失,故被告除应退还原告支出外,还应依法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被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鉴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一.2006年9月30日金额29985.58元的发票(号码:00021878),来源于被告。
二.2006年10月1日出院证,来源于被告。
三.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网站“医院介绍”网页,来源于被告。
四.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网站“神经源性膀胱病人术后康复指导”网页,来源于被告。
五.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承租楼房商号标识照片,来源于被告住所地。
六.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承租楼房一层牌匾照片,来源于被告住所地。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1293441010313D5392)副本内页,来源于郑州市卫生局。
八.豆X双足照片,来源于原告。

此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肖氏反射弧手术”受害者诉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

28 10 2009年

民事起诉状

原告:郭XX,男,2000年8月23日出生,汉族,焦作市小学学生,住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XX乡XX村X街X号。
法定代理人:周迎利,女,系原告之母。

被告: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
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菜王西街17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1293441010313D5392
法定代表人:王彦森  主要负责人:高晓群
联系电话:0371-88889595   69327003

案由:虚假宣传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医疗费30261.88元;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8908元;
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合计39169.88元]

事实与理由:

被告长期宣传自称:“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是经郑州大学批准成立的研究机构”,“是经郑州市卫生局批准成立的医疗机构,附属于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主要进行‘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即所谓“肖氏反射弧”)技术的推广和临床应用及泌尿外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专业治疗:脊柱裂、脊膜膨出、截瘫、脊髓损伤所致的尿失禁”,自‘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技术推广以来,已有400多例患者接受这一手术,治愈率达80%~~85%,使患者实现自控排尿,彻底解决了大小便失禁问题”。

被告承租的大楼上高挂“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字号,一楼入口处悬挂被告牌匾旁也悬挂“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 牌匾,被告网站还注明被告网站的版权所有者是“郑州大学神经泌尿外科研究中心”。

原告系脊髓脊膜膨患儿,原告法定代理人听到上述宣传后,到被告处咨询,被告负责人高晓群承诺说:“成功率是85%,对腿神经没有任何影响”。

原告方听信被告宣传,于2006年11月12日入被告医院治疗,11月17日由杜茂信主刀对原告施行手术,原告2006年12月12日出院,在被告处花费医疗费30261.88元,其中手术费21000元;手术前被告始终没有向原告方提示手术会存在伤害风险及不良反应。

但被告施行的手术没有任何效果,别提“治愈”、“成功”,甚至连实际改善的效果也没有;截至今日,手术仍无一点效果,原告仍和手术前一样,无法正常控制大小便,日常均需纸尿裤;更为严重的是,手术后原告左腿相对术前无力、萎缩。

原告方与同期、相近期间在被告处施行手术的患儿家长或患者联系后发现,各接受手术的患者不仅没有一位能够被治愈,而且都没有任何实际改善效果,且多数还引发了左腿或左脚的残疾或异常。

2009年9月,原告委托律师调查发现:被告并非公立,也不是“研究机构”,而仅仅是一家私人所有的营利性专科医院;“80%~85%”的治愈率宣传与患者真实反馈差异巨大,存在天壤之别;被告在其“医院介绍”中宣传的(该手术创立者肖传国获)“国际神经泌外最高奖——JACK LAPIDES特等奖”,实际上是被告和被告利益关联方自吹的“最高奖”;宣传的“美国泌尿学会杰出成就奖(2000)”,实际是以不当英文翻译方法而自造出的荣誉;在被告处施行手术的所谓“名医”、“名家”,其医师执业地点(执业单位)均不在被告处。

进一步调查还发现,2006年后在全国仅有被告一家医院敢施行所谓的“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即原告接受的手术,原先施行该手术的医院均因不良反馈等原因而停止实施该手术;该手术创立者肖传国四处宣传其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新概念,而实际上,手术原理早在1907年就由澳大利亚医生Basil Kilvington 提出并在狗身上进行了实验,在此后的百余年中有不同的学者前赴后继运用Kilvington提出的通过神经搭桥来取得膀胱神经再生的原理、试图治疗由截瘫和脊髓脊膜膨出引起的膀胱功能障碍,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理论和技术”也被中国官方认为是一种欠缺理论基础研究的技术,需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

总之,被告宣传手术治愈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行政规章之规定,被告虚假宣传、隐瞒手术风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患者知情权、人身权。

被实施无效手术后,原告左腿萎缩,故被告除应退还原告支出外,还应赔偿残疾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被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鉴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一.2006年12月2日金额30261.88元的发票(号码:00021900),来源于被告。
二.2006年12月2日出院证,来源于被告。
三.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网站“医院介绍”网页,来源于被告。
四.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网站“神经源性膀胱病人术后康复指导”网页,来源于被告。
五.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承租楼房商号标识照片,来源于被告住所地。
六.郑州神源泌尿外科医院承租楼房一层牌匾照片,来源于被告住所地。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1293441010313D5392)副本内页,来源于郑州市卫生局。

此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科学松鼠会之剽窃

20 10 2009年

见到科学松鼠会“2009科学嘉年华”的广告词,前面两段话,剽窃自理查德·道金斯《拆散彩虹》一书。

桔子帮小帮主《端粒,好好看住别丢了!》一文把端粒比做鞋带两头儿的小塑料套,这个比喻其实是端粒序列的发现者首先采用的。像这种既独特又巧妙的比喻,最好还是说明一下原始出处,人家能想出这个比喻也是费了很多脑细胞的。不说明,也许还算不上剽窃,毕竟科普文章的标准可以宽一些。

但是像这两段广告词,从立意到措辞,都是抄来的,却不给道金斯应有的名誉,就太过分了,不管用什么标准,都算得上剽窃。

    当然,国内“众多科学牛人和对科学感兴趣的牛人们”自己做学术研究就喜欢抄别人的东西,搞科普也抄抄,做广告也抄抄,习惯成自然,也许算不得什么。但是想要“在科学里畅游”,还是要讲讲“技术和范式”的。

附:2009科学嘉年华

牛顿用三棱镜将白光分解成光谱,揭开了彩虹的秘密,诗人济慈却觉得三棱镜是邪恶的,牛顿摧毁了彩虹的诗意。

果真如此吗?三棱镜解析了彩虹,却让人们懂得如何还原一个彩虹,让人们了解白光蕴藏的绚烂诗意。科学,从来不是美的终结者,而是她的旅伴与盟友。因为科学,我们展开了更多的美,因为美,我们追寻科学。

2009年10月底,一直倡导“让科学流行起来”的科学松鼠会,携手第十一届“挑战杯”组委会,将聚合众多科学牛人和对科学感兴趣的牛人们,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呈现一场科学盛宴,让你尝尝科学的颜色!你无须仰头,无须掌握技术和范式,就能在科学里畅游。北京城的科学青年们,热烈起来吧!

我们要特别感谢兴业全球基金管理公司给予此次活动的支持,这是一家有“理想和追求”的基金公司,你知道吗,他们旗下有着中国首只也是目前唯一一只社会责任基金。



《科学新闻》继续传播首席造谣研究员的谣言是什么意思?

17 10 2009年

    这一期的《科学新闻》杂志登了一篇关于反坝人士的报道《反坝群像:以“敬畏自然”之名》(记者:孙滔),文章临近尾声时提到了我:

【     方舟子把蒋高明定义为“环保人士、首席造谣研究员蒋高明”,并且“从蒋高明在媒体上的言论,看不出他懂多少生态学,散布了很多违背生物学常识的言论”。而蒋高明则认为方舟子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试图对他搞政治迫害,想治他一个“泄露国家机密罪”。

    蒋高明说:“方舟子错了,我没有看到过最后的报告,无密可泄。”他还解释说,“对赵南元、张博庭、方舟子对我的指责,我从来没有争辩过,因为我明白自己并没有做亏心事。”】

    给读者的印象似乎蒋高明对记者又发表了什么新言论,其实引的蒋高明的那些话是从蒋高明在2008年3月的一篇博客文章《向权力诉说真理》摘来的:

【    “著名人士方舟子在回答《纽约时报》记者提问时说,‘该环评报告无法公示纯属法律原因。那些公开信签名者应该知道这个法律问题,因为他们中的有些人(例如蒋高明研究员)参与了环评,手中应该有该环评报告’。捎带上了蒋高明,意思蒋泄漏了“国家机密”。如果罪状成立,我够坐牢的份了。……方舟子错了,我没有看到过最后的报告,无密可泄。”】

    对蒋高明污蔑我的这个谣言,我当时已做了驳斥(《植物所首席造谣研究员蒋高明》):

【    只要有正常智力的人都能看明白,我提到蒋首席手上应该有环评报告(因为他被列为该报告的主要参加人员),仅仅是为了说明他们明知该报告因为法律的原因被列为机密没法公开,却又装模作样发公开信要求公开,指责他们的是“试图使局势复杂化,迷惑公众”,而不是“泄露国家机密”。而且,我也赞成公开该环评报告,不认为该报告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并且给蒋首席等人指了一条公开它的正常途径。蒋首席从哪里看出了我有指控他泄露了“国家机密”的意思?蒋首席以“高明”为名,又是“首席研究员”,正常智力想必应该有的,那么他如此断章取义地污蔑我、做受迫害状,就只能归为有意的造谣了——这本来就是这些“环保人士”的拿手好戏。】

    孙滔记者显然看过我这篇驳斥文章,因为他在报道中说“方舟子把蒋高明定义为‘环保人士、首席造谣研究员蒋高明’”,这个“定义”就是从我这篇驳斥文章摘来的,只不过做了篡改,把“环保人士”的引号去掉了,好像我承认蒋高明真的是环保人士似的。我甚至怀疑孙记者还是从我的驳斥文章中知道这个谣言的。然而,他们既然已看过我的驳斥文章,却无视我的驳斥,继续传播污蔑我的谣言,而对我的反应只字不提,让读者误以为我真的试图对“环保人士”搞政治迫害、想治他一个“泄露国家机密罪”,协助“环保人士”在媒体上妖魔化我,这是什么个意思?

反坝群像:以“敬畏自然”之名

■记者 孙滔
《科学新闻》杂志

    敬畏自然,这四个字于2005年年初在中国的媒体和社会中引起广泛讨论。

    新浪网专门组织了双方的直接交锋。两派都是为公众所熟知的重量级人物。反坝派如汪永晨、廖晓义、梁从诫、蒋高明、刘华杰、刘兵、马军等;挺坝方则是何祚庥、方舟子、赵南元、司马南、水博(张博庭)等。其中,双方不仅有媒体人、自由职业者,亦有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科学领域的院士、学者、教授。

    双方的矛盾绝不仅限于“敬畏自然”这个貌似理论化的理念,而是涉及江河水电的一系列关于环保的问题。

众生平等

    汪永晨在人民网上登了一篇文章《对大自然心存畏惧》,称海啸是上帝在发怒,是来自上苍的警示,更重要的是人类要对大自然心存敬畏。之后,何祚庥写了文章《人类无需敬畏大自然》算是回应,认为人类对大自然不要敬畏、不要怕它,该防御的时候防御,该制止的时候要制止,然后方舟子“当时就站出来,替何先生说了一些公道话,写了几篇文章”。

  在新语丝上,“敬畏自然”栏目的最初一篇文章是清华大学教授赵南元的文章《神秘主义者为何肆无忌惮》,而汪永晨等则在《新京报》等媒体不断发表诸如《“敬畏自然”不是反科学》等文章。双方辩论呈争执不下态势。

   “如果承认自然也是一个家庭的话,它不只有人类一个孩子,在这个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如果在这个大家庭中,所有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人类一个孩子,这是不公平的。”汪永晨这两句极富感性描述自然的句子,在另一方也会引起批判。而汪永晨文章中诸如“中国比较大的大坝占到世界的一半”、“水电质量不好,枯水季节,电不稳定,丰水季节电太多”、“怒江修大坝发电量是二千万度”等一系列埋下硬伤的观点也逃脱不了反方的挑剔眼光。

  对于来自反对派的挑刺,汪永晨回应说:“我很感谢他们,他们帮我们挑毛病,他们帮我们提高学术水平。”

  同样是自去年开始就呼吁让公众参与河流健康体检的环保NGO(非政府组织),成都的城市河流研究会秘书长田军虽然没有明确向记者提到“敬畏自然”的说法,但她认为“众生平等”。

   田军评价水电工程是,“在人身上的血管弄一些疤痕,千疮百孔的话,你站在河流角度上,就没有把河流当做生命来看”。

     田军认为也要尊重洪水,“人们一般认为洪水不属于河流,要把洪水赶尽杀绝,可能吗?泥沙不属于河流的说法,相当于科盲。有必要让学生、官员、居民也认识到洪水也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接受其成为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的结论。”

     田军很不喜欢人工河流,她认为人工河流是很生硬的,“自然的河流每一次摆动都是一个生命周期”。

各执“武器”

   重庆的吴登明则说:“我们不是反坝派,也不是挺坝派。”他已经作好准备“用一年的时间,打持久战”。他指的是公益诉讼水电公司一案。

   尽管环保NGO差不多都在反坝,但只有吴登明选择了公益诉讼水电公司这一做法,甚至,他还要求环保部、发改委等部门进行行政复议,以表示其对中国水电工程中处理问题的不满。

    媒体对吴登明的描述是,“一说到环境保护,那双眼睛就倏然闪亮”。这位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会长,对自己的这次行动很得意,“这是一个开创性、革命性的法律界事件,希望最高人民法院立案来打破没有公益诉讼的坚冰。”他说。

    吴登明的另一身份是重庆大学退休干部、中国管理科学院研究员。仅仅这个身份,就在新语丝网站上引起非议。有人好事,查到他原来是军人转业到重庆大学,而中国管理科学院则是一个皮包公司般的“骗子机构”(见本刊今年第12期报道《院士“商机”》)。对此,吴登明自己解释说:“我当年转业到重庆大学,当政治老师,做辅导员。而在中国管理科学院,我做研究员,他们说我在社会管理方面有些作为。”

    国家环保部对推动公众参与环境问题很积极。但是,吴登明认为:“环保部有时候态度不鲜明,在法治观念上有些暧昧,不然鲁地拉、龙开口这样的大工程违法案件就要少得多。比如2005年的环评风暴,溪洛渡水电站虽然被叫停,但后来还是开工了。一些强势的团体利益说,‘我们是国家项目,不是环保部能够决定的’。”

   虽然今年9月中国科协年会就在重庆举行,其中还有关于三峡工程的环境保护论坛,但是吴登明没能参加,他说:“他们不让我参加,我晓得很多真实情况,我要放炮。”

   为吴登明很尊重的同行、于晓刚也背负了沉重的负担,他由于反坝行动的原因,丢了云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职员的职位,从而顺势全职做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于晓刚自己评论是“全部精力在做这个,绞尽脑汁”。

    现在的于晓刚除了做拉市海的流域管理,更具有新意的一个项目则是评价银行信贷是否是绿色的活动。于晓刚认为,对流域的维护需要站在一个更高的层次去做,要去“倡导一种更高的理念,也许这是个新事物,是个新趋势”。此外,于晓刚做了很多对其他NGO和社区管理的培训。

     反坝派中的蒋高明官方身份是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这位经常在媒体以“中科院植物所首席研究员”署名的方式也被人诟病。不仅如此,新语丝还有人揭露蒋高明分不清“千瓦”和“千瓦时”。

       “我可能把水电的单位搞错,因为我毕竟不是水电专家,但在我的文章里,我谈的是生态、世界遗产、地质灾害、移民等问题。”在接受《科学新闻》采访时,蒋高明称:“一些大坝总是野蛮施工,严重破坏环境,而最大的破坏,则来自利益集团。”

       蒋高明表示自己只是生态学工作者,还不敢称植物学家。他认为,发展能源,要在生物能上下功夫,即“烧掉秸秆发出电来”。今年蒋高明在《发明与创新》上发表《生物质直燃发电:未来能源发展新趋势》一文称,生物质能是可再生能源,具有资源面广、对环境影响小等特点,在未来可持续能源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如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蕴藏在生物质中的能量转化成电力,则可使生物质能这一传统能源重新发挥其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这一技术就是生物质直燃发电。”蒋高明称。该文章第二作者是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科技部总经理庄会永。

屁股与脑袋

    在《科学新闻》接触的若干位反坝派人士和挺坝方人士,共用一句警句——“屁股决定脑袋”,换言之,可以解读为利益高于一切。

    被挺坝方广泛质疑的是,一些中国的环境NGO组织直接接受国外的经济资助,以及国际环保组织通过邀请其参加国际会议、到国外讲学进修、颁发某项环保奖金、奖励等形式的活动来反坝,而这些国际会议更多地被挺坝方解读为“出国旅游”。

     而多位环境NGO人士则告诉记者,站在水电方的人,必定要为其职位谋得话语权。用吴登明的话讲就是:那些水电学者“他们都是为了一斗米,为了乌纱帽折腰的”。

    吴登明的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不过5人,记者采访吴登明之际,其官方网站已经不能打开,吴登明解释说,“最近我们没有交维护费”。

    针对被挺坝方一直质疑的NGO经费来源问题,吴登明说:“现在经费相当紧张,基本上是靠我的资源,讲学、平时工作、补贴等。”他觉得基金并不好申请,“很多基金会不是真心实意搞基金,有很多利益关系,而且与政府有瓜葛”。

     尽管吴登明对与政府有关联的事务很避忌,不过,最近与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祝兴祥在环保部见面,两人就金沙江的水电项目建设问题交流两个多小时,这让吴登明很兴奋,他说,“没想到祝司长会亲自出面”。

于晓刚承认自己有一些基金支持,不过他们这次呼吁的绿色信贷计划是否会得到商业银行的支持,恐怕也要受到质疑。

    汪永晨认为,很多NGO找到钱才能做事情,“我们是just do it(行动至上)”。绿家园的“江河十年行”大部分行动都是AA制,不过汪永晨也说,“我们组织化不够,做不大”。

    尽管如此,汪永晨也告诉《科学新闻》,之前的一些活动还是得到诸如佳能等公司的赞助。

混战

    批评中国NGO的人士认为,NGO在被引进中国后变质了,总想尽量与政府保持亲密关系。“正如钱锺书在《围城》中提到的‘导师制’一样,中国人真是厉害,外国的好东西来到中国,来一样毁一样”。

    吴登明特别敬重的于晓刚则认为,中国NGO做得很好,总的趋势很不错。他特别提到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的水污染地图,这项针对国外企业的行动很出色。

    一提到方舟子、张博庭等人,于晓刚就说:“他们总说我们就是拿着国外的钱,干涉中国的发展。有的人说,科学观点代表大多数、放之四海而皆准,说这样话的人其实要掩盖一些事实。”

    “张博庭对水电方很尽心。我们不太欣赏他的一些做法,他随时都是很激烈的状态,经常骂记者不懂啊,门外汉,低级错误等等,这样对他并不是很好的事。”于晓刚说。

    对于挺坝方的批评,反应最强烈的是吴登明。他说,“人家对我的批评,我们不管,不去打口水仗”。但他在接受《科学新闻》采访的过程中,谈到张博庭、方舟子等人时,语气越来越激愤,“他们敢倾家荡产为公益事业做事情吗?他们敢把自己退休金积蓄献给公益事业吗?他们没有这个人格,不用跟他们计较。”

    而反坝派中处于地震与水库之争漩涡中心的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总工程师范晓则痛骂张博庭和方舟子是“下三滥的龌龊货色”、“如丧考妣般地急火攻心、嗷嗷乱叫”、“像疯狗一样地胡言乱语”、“泼皮耍横”、“小丑跳梁”,等等。

     方舟子把蒋高明定义为“环保人士、首席造谣研究员蒋高明”,并且“从蒋高明在媒体上的言论,看不出他懂多少生态学,散布了很多违背生物学常识的言论”。而蒋高明则认为方舟子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试图对他搞政治迫害,想治他一个“泄露国家机密罪”。

    蒋高明说:“方舟子错了,我没有看到过最后的报告,无密可泄。”他还解释说,“对赵南元、张博庭、方舟子对我的指责,我从来没有争辩过,因为我明白自己并没有做亏心事。”

    沸沸扬扬的“水博案”起因于张博庭的“造谣污蔑”,类似案例他不止一宗。他曾在一篇《说说我所了解的马军》的文章中称,马军已经变成了一个“制造反坝谣言的专家”。马军回应说:“我们都是平常人,看到这样的文字心理上接受不了,而且他们的攻击像炮火一样,很集中,现在我已经无法安心工作了。”



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的第一桶金

9 10 2009年

【严正声明:根据武汉肖氏法院肖国雄、余文庆、刘辉、鲁林等法官的裁定,特此通告该文被批评者:方舟子夫妇早已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得因此派遣当地法官到北京窃取方舟子妻子的合法财产。】

    今年年初,中国科学院院士杨玉良转正当上了复旦大学的校长。杨校长的发迹,源于他在复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曾于1986-1988年间到德国马普高分子研究所做博士后,1988年“载誉”回到复旦大学。上海《杨浦区志》将其载入了史册:

    “1952年出生的青年学者杨玉良,在高分子凝聚态物理和高分子液晶显示材料研究中,有突破性进展,1988年获得联邦德国Leibniz大奖,1990年被评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和1991年上海市十大科技精英之一。”
http://www.shtong.gov.cn/node2/node4/node2249/yangpu/node45855/node45869/node45871/userobject1ai32010.html

    Leibniz(莱布尼兹)奖是于1985年创建的德国最高科研奖,每年从德国精选10名获奖者。能获得这个大奖,当然可以算得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和“上海市十大科技精英”。可惜,查莱布尼兹奖历年获奖者名单,均无杨校长的大名(http://en.wikipedia.org/wiki/Gottfried_Wilhelm_Leibniz_Prize)。按照武汉肖氏法院精品大法官的判决逻辑,“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找不到名字不等于没有获奖”,我如果就此说杨校长没有得过莱布尼兹奖,还得当心他到武汉肖氏法院告我损害名誉权。不过杨校长现在已不好意思说自己得过莱布尼兹奖了。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杨玉良课题组网页对此的说法是:

    “采用射频脉冲与转子同步技术相结合的方法,获得了研究高分子固体的结构,取向和分子运动的相关性的三项新的实验方法……而且,这些新方法也成为 Spiess 教授研究小组获1987年10月DFG颁发的Leibniz奖的主要内容。”
http://www.polymer.fudan.edu.cn/research/yanggroup/bopp.htm

    原来获得莱布尼兹奖的是“Spiess教授研究小组”,杨校长当时在该研究小组做博士后研究,传到了中国,就成了杨校长本人获得莱布尼兹奖,并载入中国史册了。那么,杨校长课题组现在的这个说法就准确了吗?查莱布尼兹奖获奖者名单,1988年获奖者中的确有Spiess。但是,根据颁奖机构DFG的介绍(http://www.dfg.de/en/research_funding/scientific_prizes/gw_leibniz_prize.html),莱布尼兹奖是奖给“杰出的年轻研究人员”,也就是说,是奖给Spiess本人的,而不是奖给Spiess教授研究小组。杨校长为了沾光,愣是窜改了莱布尼兹奖的性质。

    当然,某个教授的成果离不开手下博士后、研究生的工作,但是杨校长沾得了莱布尼兹奖的光吗?Spiess是1988年获奖,按照杨校长自己的说法,奖是在前一年(1987年)的10月就已颁发。在颁发之前应该还有几个月的提名、评选时间。杨校长是在1986年才去Spiess研究小组做研究的,他在该研究小组的第一篇论文发表于1987年8月底(Yang, Y., M. Schuster, B. Blümich and H. W. Spiess:Dynamic Magic-Angle Spinning NMR Spectroscopy: Exchange-Induced Sidebands. Chem. Phys. Lett. 139, 239-243 (1987).),此时距离Spiess获奖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应该早已过了提名期限了。这又不是中国式奖励,不可能说成果刚发表一个多月就获奖,所以如果不按武汉肖氏法院的逻辑,而按常理推断,不难认定Spiess教授获得莱布尼兹奖的成果应该是在杨校长加入其研究小组之前就已经做出了,和杨校长一点关系都没有,更不可能说杨校长的研究成了获奖的主要内容。

    这就好比,喜欢招中国留学生的Elizabeth Blackburn获得今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奖后,某个两年前去其实验室工作的中国留学生回国声称自己的研究工作“成为Blackburn教授研究小组获2009年10月颁发的诺贝尔奖的主要内容”,进而以“2009年获得诺贝尔奖”载入中国史册,从此平步青云,20年后,成了中国某名牌大学的校长……

2009.10.9



再评“浙大博士受聘哈佛大学数学系任教”

9 10 2009年

【方舟子按:原来浙大数学中心博士生的英语水平这么差,能把仅限明年春季一学期的lecturer(讲师)说成“助理教授”吓人(此人的原话是:“一位今年六月才刚拿到博士学位的浙大毕业生,却能够被世界上最顶尖的数学系哈佛大学数学系聘为助理教授,也许这也创造了中国的历史。 ”),振振有辞地要求“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尽快更改‘造假’一说”。还说哈佛数学系把徐浩列为博士后是误会,浙大的博士生就是牛,比徐浩的雇主更知道徐浩的职称应该是什么。至于说“徐浩是被明确列在Faculty里面”,不过是在选课单里被列在教师里头而已,此faculty非彼faculty,大学里还有明确注明仅限一学期的“教职”、“助理教授”吗?】

关于“浙大博士受聘哈佛大学数学系任教”一事的说明

尊敬的方舟子先生:

您好! 近日,我在新浪网上看到你的博文,评“浙大博士受聘哈佛大学数学系任教”,里面引用了我当时写的一篇回忆录“记我的师兄徐浩”中的一段。这篇文章,是我在徐浩师兄去美国那一天有感而发而写的随感,我只写在自己的QQ空间里,只给自己和好朋友看,可是没想后来被网友转载,这本身只是我随意写的一篇随感,不是什么学术文章,也不是什么新闻稿,所以也许里面表述未必精确,里面提到,徐浩聘为哈佛助理教授,“也许这也创造了中国的历史。”而你也正是引用了这句,我那天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只是根据自己已知的知识,因为我确实没有听到过中国本土拿的数学博士毕业后就到哈佛任教的事情。所以我才这样写。我没想到的是,很多人会为这句话较真。

在你发了这个博文之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后来也特地去了解了一下,徐浩师兄在数学中心博士毕业后,他申请到了哈佛大学,美国圣母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的offer,前两所学校给的都是3年的教职,哥伦比亚大学给的是4年的Ritt Assistant Professor。但是因为哥伦比亚的教学任务较多,他还是选择了去哈佛大学。但是考虑到徐浩是中国大陆毕业的博士,没有英语教学经历,所以哈佛数学系给他这个职位做了一个特别的安排,就是第一年只教一门研究生课程,熟悉英语教学。第二、三年分别教三门。不过所给的待遇跟 Benjamin Pierce Assistant Professor是一样的。

根据上述事实,在你的评“浙大博士受聘哈佛大学数学系任教”博文中所说的造假一说是只是你自己个人的推测,我后来也在哈佛的网上查到,徐浩是被列在博士后一栏,我想这也是引起你误解的原因,但他也确确实实担任了哈佛的教职,你可以在以下网址看到徐浩是被明确列在Faculty里面:

http://www.registrar.fas.harvard.edu/Courses/Mathematics.html

Faculty of the Department of Mathematics ……………………………….
Hao Xu, Lecturer on Mathematics (spring term only)

所以,这绝非是你所认为的助教。因此本身这句话“浙大博士受聘哈佛大学数学系任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希望你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尽快更改“造假”一说。


浙大数学中心博士生 朱盛茂



评“浙大博士受聘哈佛大学数学系任教”

6 10 2009年

【方舟子按:查哈佛数学系人员名单,徐浩不过是中国人多如牛毛的博士后,并非助理教授。把助教说成助理教授欺骗国人,这并非首创,但是由浙大教授、数学中心主任亲自出面欺骗国人,“也许这也创造了中国的历史。”

http://www.math.harvard.edu/people/XuHao.html

http://www.math.harvard.edu/people/visitor.html】

浙大博士受聘哈佛大学数学系任教

转自浙江大学的校友论坛  http://www.ncku1897.net/post/topic.aspx?tid=2770885

克峰:把浙江学生送上哈佛讲坛
   
    人物风采:刘克峰,1965年生,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教授,浙江大学光彪讲座教授、数学中心主任。他证明了马里诺—瓦发猜想等多个世界难题,在微分几何、拓扑、数学物理等方向取得大量国际一流的原始创新成就。2004年获得华人数学界最高奖晨兴数学金奖。
   
    1988年,我接到了哈佛大学数学系的博士生申请表格,发信人竟是数学大师丘成桐!原来,中科院数学所分管研究生的副所长王启明,把我的硕士论文寄给了丘老师。丘老师爱才,亲自发来了“海外来鸿”。
   
    受到恩师的影响,我不仅以科学研究为乐,更以培养人才为己任。2003年3月受聘担任浙大数学中心执行主任时,我就对同事说:“我们的学生要到国际舞台上去比拼!”
   
    在我的推动下,浙大数学中心创建了丘成桐数学英才班,到各个中学去选拔人才。6年来,我们举办了几十个大型国际学术活动,吸引大批世界一流的大师来浙大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学:菲尔茨奖获得者威腾,沃尔夫奖获得者霍金,诺贝尔奖获得者格罗斯、霍夫特,图灵奖获得者姚期智……已故数学大师陈省身曾多次到浙大数学中心和数学系访问,并题词:“浙江数学,领导全国!”
   
    足以告慰大师的是,数学中心破格录取的博士生徐浩,解决了世界著名的法伯猜想,有一篇论文被《美国科学院会刊》(PNAS)采用,这是建国后中国高校第一次在该刊物上发表数学论文。如今,我们的毕业生被美国哈佛、哥伦比亚等名校聘为助理教授或博士后,尤其是徐浩去了哈佛担任教职。这在中国高校的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记我的师兄徐浩 (转载 from nono一好友)

2009-09-24

…………

在数学中心期间,徐浩承担着数学中心的很多行政事务,由于学分的原因,博士学位延期了一年。但他出色的学术工作,受到了国际上众多知名学府的青睐。美国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纷纷向他发来邀请信,他最终选择了去哈佛大学。一位今年六月才刚拿到博士学位的浙大毕业生,却能够被世界上最顶尖的数学系哈佛大学数学系聘为助理教授,也许这也创造了中国的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