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不是在调查而是在构陷孙维

3 06 2024年

上次我谈到柴静炮制出了一个关于朱令案的新谣言。在朱令被确诊铊中毒后没多久,五一期间她们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朱令的一些生活用品莫名其妙地丢失了。关于这个案件,以前各方的说法都是朱令班的女生五一期间一起外出旅游,宿舍没人才发生了失窃案。即使认为孙维是凶手的人,也只是毫无根据地说孙维最后一个离开宿舍,意思是说,失窃案是孙维干的,但并未否认孙维跟其他女生一起外出旅游。这一次柴静抛出了一个新的说法,说孙维是宿舍里唯一一个留在北京的人。因为以前从来没人这么说过,所以我说柴静炮制出了一个新谣言。

 

有网友留言问柴静这么说有什么证据。柴静让网友仔细看视频的配图,王琪对朱令母亲说,孙维当时留在北京。但是,王琪说的是孙维“可能回家了”,是不确定的语气,而在柴静的口中却变成了非常确定,连“可能”都不用,直接认定孙维就在北京。柴静后来还在推特上说,那是2007年王琪跟朱令母亲的通话记录。我是第一次知道王琪在2007年跟朱令母亲通过话,此前朱令班女生的说法都是由于朱令父母对她们有成见,所以她们觉得还是不要跟朱令父母接触,免得发生冲突。她们连朱令也没有去探视过。

 

现在却突然有一个王琪跟朱令母亲的通话记录,由柴静公布出来。但所谓的通话记录并不是逐字的实录,而是只写了一个大意。这样一个大概的通话记录是不是就可靠呢?朱令父母由于是受害者家属,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而且自始至终认定孙维就是凶手,所以在通话记录中很容易出现符合自己期望的偏差,我们不能轻信。我以前也说过,王琪关于孙维早在大二下学期就已经进实验室的说法很难让人相信,现在知道这个说法也出自这份通话记录,可见其可靠性也是值得怀疑的。

 

实际上,朱令父母关于朱令和孙维的不少说法都与事实不符,经不起推敲。只不过出于对受害者家属的同情,我以前从不愿意指出他们说法里不符合事实、歪曲的部分,而只针对贝志城、童宇峰、张捷三个人。关于朱令案的谣言,主要都是由贝志诚和童宇峰散布出来的;关于案件的歪理,主要是张捷想出来的。所以我只针对这三个人,把他们说成是“网上追凶三兄弟”。现在又多了柴静一姐妹,凑成“四人帮”了。

 

但是柴静说她有佐证:“我向隔壁宿舍女生查证过,她正是五一期间去泰山的人之一,明确只有王琪与她们一起。金亚去了江苏,孙在北京。”柴静的节目配图里的确有一张匿名的隔壁女生给柴静的回复,但我仔细看了,那个匿名隔壁宿舍女生说的是:“五一期间,王琪跟我们一起去泰山了。她们宿舍其他人我不知道。”柴静却说成是她说孙维留在了北京,这是不是在捏造证词?是不是很无耻的做法呢?

 

退一步说,孙维如果没有跟同班女生一起外出旅游,而是留在了北京,又能说明什么呢?柴静就能因此暗示为了制造宿舍失窃案,孙维故意留在北京?她有什么必要制造这起失窃案呢?朱令丢失的都是很小的生活用品,孙维作为在宿舍生活的人,想让这些生活用品消失太简单了。趁宿舍没人的时候往身上一揣,或者往书包里一塞,就可以把它扔掉了,何必等到五一期间宿舍没人才来制造这么一起失窃案呢?这不是欲盖弥彰吗?这不就是在告诉人们,该宿舍就是投毒的现场、丢失的物品就是投毒的途径吗?如果这个失窃案真的发生过、真的跟朱令案有关而不是碰巧,那么更可能是真凶在故意混淆视听,故意让人们以为宿舍是投毒现场、朱令丢失的生活用品是投毒渠道。这不是更合理的解释吗?

 

我以前一直在说,孙维之所以被这么多人认为是案件的唯一嫌疑人和主要嫌疑人,是因为她做的实验课题用到了硝酸铊试剂,所以号称是唯一一个能够合法接触到铊的人。但是我说了,硝酸铊试剂溶液的浓度非常低,不能用来投毒,而朱令摄入的铊的量非常高,说明只能是从固态铊摄入的。那么,孙维有没有接触固态铊的合法途径呢?也有人拿这个问题去问柴静,柴静晒出她跟朱令的同班男同学童宇峰的一段对话,证明孙维能够合法接触到固体铊。

 

童宇峰说,像孙维这种本科生进实验室,一开始都是由老师安排去配各种溶液,比如配标准溶液。意思是说,孙维在实验室里专门配溶液,包括配硝酸铊试剂,所以有条件合法接触到固体铊。童宇峰的说法纯粹是在蒙骗没有进过实验室的人。本科生进实验室,一开始的确都是打杂,洗洗瓶子、配配溶液。但配的都是很常用的、没有毒或毒性很低的溶液,毒性强一点的老师就不敢让他们碰了,更不要说像铊这种剧毒的物质。这种只要皮肤沾上一点、呼吸时吸入一点,就能导致中毒甚至致命的剧毒物质,老师怎么可能让一个什么都不懂、不会规范操作的本科生去配呢?所以,让孙维去接触固体的铊盐是不可能的。

 

以前锁定孙维的人以为她实验用到的硝酸铊试剂可以用来投毒,所以才把她作为唯一的嫌疑人。孙维以及同班同学辩解时说,硝酸铊试剂是老师配好之后放在实验桌上的,并不是只有课题组的人才能够接触到,别的人也可以进实验室把硝酸铊拿走。显然,孙维和她的同班同学也都认为硝酸铊试剂可以用来投毒。在我指出硝酸铊溶液浓度太低,没法用来投毒之后,这些指控孙维的人就改口了,变成孙维不只是能合法地接触到硝酸铊试剂,还能合法地接触到固态的铊了。这就是先入为主地认定孙维是凶手,摆出来的“证据”被推翻后再编一个“证据”出来。这不就是在构陷孙维吗?

 

柴静认为自己是以记者的身份在做新闻调查,在调查案件,要找出真凶,但从这期和上一期节目来看,柴静并没有表现出一个记者所需的素质。第一,做调查要有一个客观、中立的立场,不能轻信调查对象说的话,要有质疑。即使自己没有能力质疑,也应该摆出以前已经有过的比如我的质疑,让调查对象做解释。特别是童宇峰,我早就揭露过他是一个习惯性说谎者,谎话连篇,在朱令案中针对孙维说了很多假话。对这种人说的话不能轻信,不能把它作为依据。但柴静对于童宇峰说的话没有任何质疑,还把它作为依据,甚至吹捧童宇峰“求真务实、有担当”。这就不是在做新闻调查了。

 

第二,做新闻调查不能偏听偏信,只听一面之词。对孙维有利的证据和说法不能一概不取,忽略不计;而只把对孙维不利的所谓证据、说法呈现出来。这就不是在做新闻调查,而是在构陷。先入为主地认定孙维就是凶手,然后去收集证据证明,这是罗织罪名,而不是为了求真、找出事实的真相。

 

有些人觉得奇怪,柴静跟孙维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构陷孙维?有些人怀疑柴静拿了贝志城的钱来做这些节目,我们没有证据,不能这么乱说。更可能的是,柴静现在也搞自媒体,要在YouTube上办频道做视频节目,所以需要流量。光靠买粉、买流量是不行的,还需要有能吸引眼球、吸引流量的节目,朱令案就是一个很好的话题。20年来,关于朱令的话题在网上一直非常热火,她之所以要炒朱令案的冷饭,网上的说法就是为了吃人血馒头,为了吸引大家来看,把流量吸引过来。而因为大多数人已认定孙维是凶手,所以柴静要投众人所好。

 

也可能是柴静认定了孙维是凶手,要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主持正义:孙维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要搞一个人民法庭对孙维进行审判,要搞得她生不如死。但是应该想想,朱令被投毒本来就是一个很大的悲剧,万一搞错了,又把一个无辜的人认定为真凶,对她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这不是在制造另一起悲剧吗?良心会安吗?

 

当然,良心不安首先得有良心。这种喜欢造假、造谣、散布谣言的人,本质很坏,他们所谓的正义、善良都是为了吸引眼球、获得别人的崇拜故意装出来的。这种人是没有良心的。

 

2024.03.12录制

2024.04.13整理



谎话连篇的柴静采访朱令同班同学

31 05 2024年

柴静又做了一期关于朱令案件的视频节目,这回采访的是朱令的同班同学。我看了标题觉得很纳闷,朱令的同班同学现在还会有哪个愿意就朱令案件接受采访?孙维在班里的人缘很不错,她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愿意为她说话,2005年曾经在天涯论坛上集体出来为孙维辩护,驳斥那些关于孙维的谣言。但最终发现没什么效果,因为跟一口咬定孙维是下毒凶手的人怎么解释也没用,替她辩护反而把自己也给搅进去了。而且居然有很多人因此认为是朱令同寝室的人集体投毒,不只是孙维一个人干的,不然为什么会集体出来为孙维辩护呢?甚至说她们班其他人都是同谋。于是,她的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寝室同学都成了网络暴力的攻击对象,有些同学甚至还在网下遭到了骚扰。所以,他们现在都不愿意接受采访。

 

果然,柴静问了一些朱令的同班同学,他们都不愿意接受采访,但柴静说她设法采访到了三个。一个是匿名的,一个是王莉,这两人都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有价值的信息。重点采访的、露脸的是童宇峰,他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针对孙维和清华大学化学系的信息。我十年前就揭露过童宇峰,因为他的言行很奇怪、很可疑。他曾在2004年写过几篇文章为孙维辩护,驳斥那些关于孙维的谣言。比如他说,朱令并没有优秀、漂亮到到让人们嫉妒的地步,以此来驳斥网上一些人说孙维下毒是因为嫉妒朱令。童宇峰当时还说,连警方都没有找到过硬的证据,我们怎么可能知道谁是凶手,所以不要随便指控谁是凶手,更不要去骚扰人,在网上追凶。他那时显得非常理智。但刚过了一年,他突然摇身一变,成了朱令同班同学中唯一一个认定孙维就是凶手的人,而且变成了网上追凶的“英雄”。

 

我在2013年开始关注朱令案时,看到童宇峰和他化名“王一风”的那些言论觉得很奇怪,因为他有关朱令案和孙维的说法,不仅有的前后矛盾,还有的根本就是假话、谣言。为什么一个人会完全不顾同学之谊,就这么一口咬定同学是投毒的凶手,而且还编造关于她的谣言呢?所以,我在2013年接连写了三篇文章质疑童宇峰,指出他说的假话和谣言,要求他解释清楚。但他跟贝志城一样,对我的质疑装作没有看到,不给回应。不过从那之后,他就变得很低调,在网上消失了。

 

我本以为他从此不敢再出来了,没想到又出来接受了柴静的采访。柴静在采访中当然不会把我对童宇峰的质疑拿出来问他,虽然这本是一个调查记者应该做的事,但柴静现在扮演的角色已经不再是调查记者了。她反而在节目里吹捧童宇峰这个满嘴谎言的骗子,说他求真务实有担当,为了追求事实真相敢于得罪同学,好像生活在另类世界一样。

 

柴静为什么要吹捧童宇峰?因为她做朱令案的系列节目就是为了迎合网上暴民对孙维搞网络暴力,就是为了锁定孙维是凶手,所以也跟童宇峰一样满嘴谎言。柴静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是:孙维是朱令案的唯一嫌疑人,为什么公安会把她放了?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是孙维下的毒,只好把她放了。为什么没有证据?因为清华大学不配合调查、不作为,甚至说假话,导致没法及时获得证据,所以只好把她放过了。

 

柴静在节目里说,协和医院的医生一开始就认为朱令是铊中毒,但清华大学化学系矢口否认有铊盐,所以协和医院就没有继续往这方面做检测和治疗了。协和医院的确有一个医生说过,她一开始就怀疑朱令是铊中毒,因为她以前治疗过清华的铊中毒病人。其实,这个医生一开始不只怀疑朱令是铊中毒,还怀疑可能是别的化学元素中毒,比如铅中毒、铍中毒。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朱令是化学系学生,所以医生马上想到的是她有没有可能接触到了什么有毒的化学物质。由于清华化学系说朱令在实验室里并没有接触到这些有毒的物质,所以就把这排除了。这也很容易理解,不管是医生还是清华的老师,当时谁都没有想到朱令是被下了毒。既然她在实验中没有接触到这些有毒的化学物质,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当然就把中毒排除了。

 

其实,协和的医生还很慎重地对朱令做过砷中毒的检测,发现是阴性。为什么要做砷检测呢?因为砷在日常生活中有可能接触到,比如中药里就经常含有砷,所以有可能从生活中毒,不一定是从实验室中毒。清华大学化学系只否认了朱令在实验中接触有毒物质的条件,这是非常正常的,因为协和并没有追问化学系究竟有没有铊盐。我想,他们也不会傻到否认化学系有铊盐,哪个化学系没有铊盐?铊盐是很常见的、做实验常用的试剂,特别是硝酸铊,怎么可能否认?

 

柴静在节目里说,后来由于朱令的中学同学(她没有点出贝志城的名字)发起了网络求援,有80多个国外医生认为朱令是铊中毒,这才对朱令做了铊中毒检测。意思是说,朱令的铊中毒是很容易认定的,国外那么多医生都认为是铊中毒。我以前已经说过了,这完全是贝志城编出来的谎言。当时发起所谓的网络求援之后,收到了国外很多医生的回信,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疾病,做出铊中毒诊断的只是极少数。只有贝志城作为“医学天才”,认定朱令就是铊中毒。由于协和医院医生已经排除了朱令是铊中毒,不愿意做铊中毒检测,贝志城还很着急,甚至动用了他妈妈的关系,最后逼得协和医院医生同意提供朱令的组织样本到外面做检测。

 

顺便说一下,柴静在这期节目里还采访了朱令的一个亲戚,说清华化学系一个老师说,清华大学化学系就有做铊检测的条件。这也是在骗那些根本不懂化学的人。铊检测和铊中毒检测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做铊检测的条件不等于就有做铊中毒检测的条件。铊检测属于化学的内容,铊中毒检测属于职业医学的领域。北京只有一个机构能够做这方面的检测,化学系怎么可能有条件做铊中毒检测呢?

 

柴静在节目里还说,孙维是同班同学中唯一一个能够合法接触到铊的人,所以她被认为是唯一的嫌疑人、是投毒的凶手。我以前也说过,孙维能够唯一合法接触到的是硝酸铊试剂,因为她参与的课题用的几种试剂中有一种是硝酸铊试剂。孙维曾经为自己辩护说,硝酸铊试剂就放在实验室的桌子上,而实验室谁都可以随便进去,试剂也随便可以拿到。孙维的同班同学也为她辩护说,她并不是唯一一个在实验中用到铊试剂的,别的课题组也有用到铊试剂的。也就是说,孙维和她的同班同学都以为硝酸铊溶液可以用来投毒。其实他们都误解了。硝酸铊试剂因为含量很低,没法用来投毒,投毒要用固体的铊盐。而固体的铊盐孙维就没法合法接触到了,她要拿到固体的铊盐就只能走非法途径。如果非法,那就不只是她能拿到,别人也能拿到,她就不具有任何优势了。童宇峰做论文的指导老师是分析化学实验中心主任,铊盐就放在分析化学实验中心,童宇峰比孙维更有条件接触到铊盐。我早就解释过了,但柴静无视以前的驳斥和澄清,又把这些老谣言拿出来说。

 

更有甚者,她不仅继续散布老谣言,还炮制出新谣言。在朱令被确诊铊中毒后的那年五一期间,她的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丢了一些朱令的生活用品。对这起失窃案要怎么看,我以前也分析过,就不重复了。为什么提起失窃案呢?因为柴静为了锁定孙维是凶手,在节目里说别的同学五一期间都外出旅游了,宿舍唯一留在北京的人是孙维,暗示失窃案是孙维干的。以前从没人说过孙维一个人留在北京,有作案时间,即使一直构陷孙维的人也没有提出这个说法。这是柴静这一次发明、炮制出来的谣言,而且是一个很弱智、很拙劣的谣言。如果孙维真是凶手,她就很清楚毒是投在什么东西里的、哪些生活用品有可能沾上毒。她就在宿舍里生活,只需要趁人不注意悄悄把沾毒的东西扔了不就完了,何必等五一期间宿舍的人全都走了,再欲盖弥彰地制造一个失窃案呢?这个谣言是不是非常弱智呢?

 

柴静之所以出名,是因为以前在央视的著名栏目《新闻调查》当记者,做过多期《新闻调查》节目。其中有几期我也参与了,她也采访过我,一起揭露过一些造假。这些节目有的播出,有的被封杀了没有播出。我那时对她的印象还不错,因为在我接触过的中国电视主持人、电视记者中,她的表现相对还好。其他电视主持人在采访之前一般不会跟我沟通,只派编导来。柴静这一点做得比较好,她在采访之前会跟我沟通,也会参与编导们怎么录制这期节目的讨论。她做的这些节目我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所以当时给我的印象还不错。

 

我对柴静的印象开始变坏,是在她离开央视之后自己出来干,录制了著名的《穹顶之下》。那期节目有很多假内容、假数据,甚至连道具都是假的。我曾经写文章仔细地分析、批评过,柴静没有给过任何回应。有人替她辩护说,那期节目宣扬环保是好事,虽然采用了一些造假的手段,但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可以不择手段。意思是说,造造假无所谓,只要目的很正当。就算为了正当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现在却为了朱令案去陷害别人、说假话、造谣,又该怎样替她辩解呢?这不是非常无耻吗?更何况打的是追求正义的招牌,就更加无耻了。柴静堕落到这种地步,不要说当什么调查记者,连当人都没有资格了。

 

2024.03.10录制

 

2024.04.10整理



骗吃骗喝“爱国正能量”

20 05 2024年

有一个“爱国正能量”大V,网名叫做“地瓜熊老六”,最近发微博抱怨说,去某个车企参观,到饭点只给了一张20元的餐券,让他们自己到员工食堂吃饭。20元的餐券只有两种选择:或者买一碗拉面,或者“吃两荤两素一碗米饭”、“并且也不是什么好菜”。“地瓜熊老六”在微博里骂:“这么大一个车企,真不明白,你们是傲慢,还是抠门。”他没有说是哪一家车企,有人透露是沈阳宝马。于是又有另外一个“正能量”大V也开骂了,说不管是宝马、木马,都是牛马不如,这种企业尽早倒闭的好。

 

沈阳当地有一个小网红透露,这好几十个“正能量”大V并不是沈阳宝马请去的,而是沈阳政府请到沈阳参观,目的是要他们为辽宁的旅游建言献策。参观了几个地方,最后才去了沈阳宝马。沈阳宝马铁西工厂在当地是一个旅游点,还是国家4A级景区,参观要收费,票价60元。沈阳宝马免了这些“正能量”大V的门票钱,本来还提出请他们吃饭,被当地政府陪同的官员婉拒了,说让他们吃员工食堂就好。而且,20元餐券是政府给的,是纳税人的钱。当地的政府官员之所以这么干,我想是为了在“正能量”大V面前表现他们很清廉,不愿意骚扰企业,所以自掏20块钱让他们吃员工食堂。可没想到的是,这些“正能量”大V一贯骗吃骗喝惯了,不满没有好饭好菜招待,没吃好就没有了“爱国正能量”,变成了恨国负能量。

 

这事引起这批“正能量”大V一起吐槽攻击沈阳宝马。一个“正能量”大V说,参观的时候,沈阳宝马为了让他们能够听介绍,发了蓝牙耳机,但用完了居然要收回去,还说这蓝牙耳机一副要8000元,可别弄丢了。“正能量”大V很不满,说又不是什么好耳机。在他们看来,耳机被他们用过了就必须白送他们,而且觉得8000块钱的耳机还不够好。

 

“正能量”大V“地瓜熊老六”是何许人?几年前,他曾经跟崔永元在新浪微博上对骂,崔永元的一个粉丝去挖他,把他的真实身份和照片都晒到了网上。大连警方把崔永元的粉丝抓了,说他散布他人隐私,行政拘留5天。吓得崔永元赶快跟粉丝撇清关系,还假惺惺地说要追查散布他人隐私的人背后是谁指使的。意思是说,不是我崔永元指使的,别来抓我。

 

其实,“地瓜熊老六”的真实身份很容易查出来,而且只需要根据公开的资料就可以找到,根本就不涉及隐私。“地瓜熊老六”在2010年还没有出名时曾经出过一本漫画书,叫做《熊了,老6!》。画的是一个叫熊老6的小人物,作者署名“地瓜哥哥”。他的网名就是把当时的笔名和漫画人物的名字糅合在一起,变成了“地瓜熊老六”。这本书的作者简介说了,“地瓜哥哥,本名:刘鲁东,中国新锐漫画家,生于董永故里千乘县,混迹于浪漫之都大连。”“我们都是社会中的小人物,和熊老6一样。”

 

“地瓜熊老六”在出名之前就是一个“社会小人物”,现在这些不可一世的“爱国正能量”大V,以前都是“社会小人物”。比如“孤烟暮蝉”,这次也跟着这批“正能量”大V到沈阳参观。她真名叫舒畅,真实身份是广东惠东县总工会的员工,也算“社会小人物”。还有一个“正能量”大V“上帝之鹰”,不知道这次有没有也去沈阳骗吃骗喝。他真名叫孟驰,是福州一家民办大学毕业的,自称厦门大学历史系博士,完全是骗人的。他以前也出过书,在作者简介里自称是机关小公务员,那也算是“社会小人物”。

 

为什么这些“社会小人物”会变成“正能量”大V而暴得大名呢?光喊喊爱国口号谁都会干,那不行,那是出不了名的。关键是这些人心狠手毒,敢于晒人、敢于攻击人,今天骂这个是恨国党,明天骂那个反华辱华;搞网络暴力,发动人们去骚扰被他们认定的反华辱华企业、人士、恨国党。他们还喜欢告状、打小报告,所以被网信办看中,让他们当网络鹰犬、网络打手。这些人就因此出名了,不可一世了,就可以骗吃骗喝、想拿什么就拿什么了。

 

因为他们成了网络风云人物,所以地方政府害怕他们,还要讨好他们,找这些网络流氓去“建言献策”。而这些人也会利用自己的名声赚钱,所谓的“爱国”也就是借着爱国的名义捞私利,做广告、带货赚钱。他们曾经有六个人一起转发日本冈本牌避孕套广告,在网上被嘲笑是“冈本六君子”,其中就有“地瓜熊老六”和“上帝之鹰”。倒是没有“孤烟暮蝉”,可能因为是女的,实在不好为避孕套做广告。给一个日本牌子的避孕套做广告,这里面有什么“爱国正能量”?

 

这些“爱国正能量”大V水平都很差,要学识没学识,要文采没文采。在一个有言论自由的环境里,这些人只会让人们揪着打,只会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但因为中国的网络没有言论自由,管得严严的,控制得死死的,有网信办当他们的保护伞,他们才能不可一世,想灭谁就灭谁,想封谁就封谁,还不能反击。这次20元餐券的丑闻爆出来之后,有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写文章嘲笑他们,文章马上就被删了,连账号也马上被封了。能够干出这种事,只有网信办才有这么大的能量。

 

而且“爱国正能量”大V还一代不如一代。以前那些已经过气的“正能量”大V,比如周小平,虽然满嘴谎言歪理,但毕竟还会写长篇大论,还能够吓住人。而现在这些“正能量”大V“地瓜熊老六”“孤烟暮蝉”,不要说写不了文章,连一篇微博都写不好。本来就没有什么文化,为什么会变成“正能量”大V?为什么网信办会看中这些水平很差的人呢?因为现在是新时代,是老红卫兵在掌权,不需要文化,需要的是红卫兵小将。掌权的人本来就不学无术,欣赏的当然也是不学无术的人,所以就会有这些网络红卫兵在网上横行,中国网络是他们的天下。

 

2024.01.18录制

2024.03.24整理



惊闻胡总编翻不了墙

24 09 2019年

《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昨天发了一条微博,我在推特上嘲笑了几句。几分钟后,他把这条微博删了,不过我已复制下来,全文如下:

 

“国庆节快到了,上外网极其艰难,连环球时报的工作都受了影响。我个人觉得这有些过了,在此提点意见,希望得到倾听。

 

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很重要,我们人民群众的绝大多数人都爱国爱党,有强大的政治分辨能力,立场坚定。这个国家并不脆弱。建议还是要在我们的社会和外网之间多留出一些缝隙,这将有益于中国舆论场的强大和成熟,有益于科学研究和对外沟通,有益中国国家利益。”

 

每到敏感时期,翻墙就变得极其艰难,原来用惯的梯子都不好使了,这并非新闻。有的梯子公司干脆发公告宣布暂停服务一段时间。我以前一直以为胡总编是被特许到墙外发推特影响华尔街股市的,有特殊的通道,不必翻墙。现在才知道原来胡总编也和广大人民群众一样也是要搭梯子才能翻墙的,看来级别还不够高。然而就在不久前,胡总编在香港接受采访时为内地建墙辩护,理由之一是只要想翻墙的都能翻出去(参见方舟子《胡总编的建墙神逻辑》)。话音刚落,胡总编就抱怨起翻墙极其艰难,不知胡总编自打脸觉得疼不?

 

此前胡总编为建墙辩护的另一条理由是,西方势力很强大,为了维持中国社会稳定不受西方舆论影响,就要建墙。言下之意是广大人民群众很容易受西方舆论影响。然而现在胡总编却说,“我们人民群众的绝大多数人都爱国爱党,有强大的政治分辨能力,立场坚定。”“这个国家并不脆弱。”既然如此,西方舆论就不会影响到中国社会稳定,那么为什么还要建这道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墙呢?胡总编现在实际上是在质疑建墙的必要性了。

 

如果胡总编有特别通道,看到别人抱怨翻不了墙,大概是要嗤之以鼻的,饱汉不知饿汉饥,会翻墙的哪知道翻不了墙的痛苦。只有当他自己的梯子也被抽走,发现自己也成了广大人民群众一员,“连”自己的工作都受到影响,才会跟着抱怨起来。胡总编现在体会到了墙的存在会影响到他的工作,是否知道墙的存在也影响到了在墙内的其他人的工作和生活?是否明白了墙的存在让中国大陆成了信息世界的孤岛?不知以后胡总编还好不好意思为墙辩护?

 

2019.9.18.

 



胡总编的建墙神逻辑

6 09 2019年

《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近日前往香港,接受当地电视台的采访做了一期节目。胡总编像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那样妙语连珠,最有趣的是他为中国大陆给互联网建墙的辩护。

 

胡总编说,大陆互联网建了防火墙,但是有VPN,VPN可以花钱安装,只要你想翻墙,都能够翻得出去。由于工作需要,他经常要翻墙去看国际新闻。《环球时报》所有的人都能够翻墙。为什么要建防火墙呢?这是因为西方势力很强大,为了维持中国社会稳定不受西方舆论影响,就要建墙。但是如果你真想了解外面的情况,总是有各种渠道,一定可以了解到。

 

胡总编关于这个问题讲了大约5分钟,其基本意思就是这样。

 

众所周知,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为互联网建立了严密的国家防火墙,按胡总编的意思,其他国家或者不担心西方势力影响,或者虽然担心西方势力影响但没能力建墙,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既担心西方势力影响又有能力建墙,称得上与万里长城一样的奇观,只不过长城是为了防止外敌入侵,防火墙则是为了防止本国民众出去。胡总编说建墙是为了防止西方势力长驱直入,这是不准确的,防火墙并不能防止墙外的网民进入中国网络,只是为墙内的网民上墙外网络设置障碍。

 

但是胡总编又说,只要花钱安装VPN,想翻墙都能翻出去,墙内网民想要了解墙外的事件,总有各种渠道可以了解到。那么对这部分想要翻墙、想要了解墙外情况的人,墙的存在阻挡不了他们,他们还是会受西方势力的影响的,墙对他们不起作用。剩下的那些不想翻墙、不想了解墙外情况的人,他们本来就不想受西方势力的影响,只在墙内活动,有没有墙跟他们没有关系。

 

墙内无非就这两种人,想翻墙的和不想翻墙的,既然墙阻挡不了想翻墙的,又对不想翻墙的没用,那么为什么还要建这道既无效又无用的墙?是为了让卖梯子(VPN)的赚钱,还是为了帮助翻墙网民健身?请胡总编在翻墙出来不停地向美国政府递石头让其砸脚的休息时间好好想想这个问题。

 

2019.9.3

 

 



瑞典“辱华”节目其实是“辱瑞”节目

29 09 2018年

瑞典政府最近接中国大使馆的抗议接到手软。先是因为“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被抗议,然后又因为瑞典电视台播出“辱华节目”被抗议,而且后者似乎事态更加严重,连那些在“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中站在瑞典警方一边的中国网友,也觉得瑞典电视台做得太过分,而且怕中国人看不到还把“辱华节目”特地上传优酷(优酷居然也不审查),赤裸裸挑衅嘛。那个节目主持人的网页已经被愤怒的中国网民的口水淹没了,央视更是痛批:“瑞典电视台如此辱华,是可忍孰不可忍!”

 

瑞典电视台很委屈,发了声明说:“这个节目的目的是在中国官方对旅舍事件的反应之后关注一下恐中症,强调在瑞典人们对恐中症还不像对其他形式的种族主义那么敏感这一事实。这是我们想要阐明的一个瑞典问题。”该节目主管说:“我们只是在对种族主义者和沉迷其中的观众进行讽刺,节目的内容可能在翻译时被断章取义了。”也就是说,瑞典电视台认为他们制作这个节目的本意是要批评有的瑞典人对恐中症没有像对其他种族主义问题那么敏感,是要“辱瑞”的,没想到被当成了“辱华”。

 

这并不是一个正经的新闻节目,而是一个搞笑的脱口秀节目。我本来觉得正儿八经去抗议一个恶搞的喜剧节目“辱华”本身就很搞笑(想想看,如果日本政府抗议某个中国小品“辱日”、美国政府抗议某段相声“辱美”,是不是很搞笑?),在Youtube上看了该节目的完整视频(共10分钟30秒)后,发现比我想像的还要搞笑。这个节目其实是在用反讽的方式批评瑞典人对中国不了解,患有恐中症,在替中国人打抱不平,却被没有(或假装没有)幽默感的中国某些部门、媒体、网民当成了“辱华”,不是很搞笑吗?

 

例如,很多中国网民骂节目里的一句话:“瑞典人仇视种族主义,但对中国人除外,当然还有俄罗斯人。”以为这是在宣扬瑞典人可以歧视中国人。其实根据上下文就可知道,这是在讽刺瑞典人一面标榜反对种族主义,一面又对歧视中国人、俄罗斯人的言论不敏感,例如会对着瑞典电视上一些丑化中国人的画面哈哈大笑,还觉得俄罗斯人都该死……俄罗斯人怎么不去抗议其“辱俄”?

 

节目里还批评瑞典人其实不了解中国,虽然瑞典的中国餐馆很多,但是很少有瑞典人认识中国人,没听说过深圳、重庆,不知道世界上最长的桥梁大部分在中国,不知道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水坝,不知道中国有56个民族,等等。

 

节目里也调侃了某些中国人,特别是调侃了“中国游客在瑞典受虐待”事件的那三名游客。警察把曾父抬出旅舍时,曾骥大喊“This is killing!”(这是杀人),主持人做不解状:这不是传统的“杀人”啊。曾母哭喊“救命”,主持人说虽然翻译成“help”,但是听上去像英语的“Kill me now“(杀了我吧)。我也觉得在这种情景下把“救命”翻译成“help”没有翻译出其夸张程度,还真不如翻译成“Kill me now”,中国大妈表演一哭二闹三上吊时有时也喊“杀了我吧”的。

 

节目的最后播放了一段“欢迎来瑞典”的汉语宣传片,说是以“瑞典官方频道”的名义发到优酷了。里面给中国游客的建议,例如不要在历史建筑外拉屎、不要在吃饭时拉屎、人人平等的原则不适用于中国人、不听话要打屁股等等,让很多中国人看了很愤怒,觉得是“辱华”。其实这是假冒瑞典政府发布搞笑的旅游宣传片,是在讽刺瑞典政府一面说欢迎中国游客一面又不懂照顾中国人的感情乱提“辱华”建议,还是在“辱瑞”。

 

一个明显是“辱瑞”的节目怎么变成了“辱华”呢?有些人是别有用心、故意歪曲,当初强挺那三个在瑞典碰瓷的中国游客,视频出来后局势反转,搞得下不来台,正好可以趁机抓住一个“辱华”节目做台阶,挽回面子。还有文化的差异问题。瑞典电视台讽刺瑞典人不了解中国,反过来,中国人又何尝了解瑞典?有些反讽、恶搞的节目一脱离了语言和文化背景,就很容易引起误解。某些中国人有一颗玻璃心,开不得玩笑的,搞不好就成了“辱华”。尤其是那些看惯了央视的中国人很难理解,某些国家的电视台是可以讽刺、恶搞本国政府的。

 

2018.9.24.

 

 



三说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

8 09 2018年

本来觉得对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没有必要再多说,可以开始写别的文章。但今天看到《华尔街日报》关于此案的报道,说是采访了几个知情者,有些新情况,觉得还是有必要再多说几句。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8月30日晚上刘强东和指控他的明尼苏达大学女生一起参加了一次宴会。该宴会在明尼阿波利斯一家叫Origami的日本料理店举办,大约有20人参加,那名女生当时坐在刘强东身边。参加者自带葡萄酒,还花了1900美元买清酒和食品。宴会在大约9点结束,有些人喝醉趴在桌上。指控的强奸发生在第二天凌晨1点。

 

华尔街日报介绍的事件新情况就这些。但是中文网上还有更详细的“真相”,号称也是知情者说的,说女生喝醉了,刘强东开车送她回公寓,然后就出事了。大概为了表示自己是知情者,有人还贴出了聚会时这名女生坐在刘强东身边的照片。

 

这些知情者的说法真假如何不得而知,虽然里面有些细节描述明显经不起推敲。事情经过究竟如何,等警方的调查报告好了(即使检方最终因为种种原因决定不起诉,应该也会有报告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对“真相”的一些议论。

 

性侵受害者之所以很少报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担心社会议论,除了谣言,还有“受害者羞辱”——把性侵的起因怪罪给受害者。某些中国人最擅长的就是受害者羞辱。例如说一个女孩子不应该去参加老男人的聚会,不应该坐在“大老板”身边,不应该喝酒,不应该搭车,不应该让男人进屋等等。还好从照片上看这名女生穿着相当保守,否则还得加一条不应该穿得那么暴露。以前韩寒接受采访时对着镜头说过一句著名的话:“我觉得,一个女人如果同意和你单独看电影,就是同意和你上床了。”推而广之,在某些人看来,一个女人如果同意和你吃饭、搭你的车、让你进屋,就是同意和你上床了。然而“不”就是不。不管人家穿什么衣服,不管在什么环境中,只要她(或他)明确表示不愿意,甚至没有用语言或动作明确表示愿意,那么任何人都无权与她(或他)发生性行为,否则就是性侵。

 

明尼苏达的法律对此规定得很清楚,自愿发生性行为的意思是“一个人自由地用言语或明显的动作表示同意和一个行动者进行一种特定的性行为。如果行动者和投诉者之间以前或现在存在一种社会关系,或者投诉者没能抵抗一种特定的性行为,都不意味着就是自愿。”任何不是自愿发生的行为,就是性侵,与发生的环境没有任何关系。明尼苏达的法律也规定,一个“心理无能或身体无助”的人是不可能表示同意发生性行为的。有人说可能是这名女生“酒后失德事后反悔”,即使这样,同样是性侵,因为受酒精影响就属于法律规定的“心理无能”,与心理无能的人发生性行为属于3级犯罪性性行为。

 

正因为性侵受害者本来就要承担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压力,所以要特别注意保护性侵受害者的隐私,名字不能提,照片不能公布。但是在中国,特别注意保护犯罪嫌疑人乃至已被定罪的罪犯的隐私,名字要隐去,照片要打马赛克,而对受害者却肆无忌惮地人肉、曝光、传播,让受害者承担更大的压力。有的人就是如此崇拜强者(包括罪犯),压迫弱者。

 

有人问,如果刘强东真的被认定犯一级性侵,有没有可能美国政府考虑到中美关系而干涉此案呢?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美国司法是独立的,美国政府管不了司法,连总统都管不了,所以川普隔三岔五就发推特骂美国司法部、联邦调查局迫害他,却没法阻止司法部、联邦调查局、特别检察官调查他涉嫌妨碍司法公正和与俄国人勾结。何况刘强东一案是由地方警察局、地方检察官、地方法官管的,联邦政府更管不了。如果当地检察官最终决定不起诉刘强东,绝不会是因为美国政府的干涉,而是因为别的原因,例如认为证据不足,或者受害者不配合,让检察官觉得没法说服陪审团,胜诉无望,就放弃了。

 

不要说中国了,即使在美国,即使在明尼苏达这种进步州,对性侵受害者的保护也是很不够的。不久前明尼苏达当地报纸刊登了一组系列报道,批评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对性侵案件处理不力。在两年间该警察局共接到了一千多起性侵报案,其中有四分之一的案件从未分配警察去调查,三分之一的案件警察从未询问受害者,一半的案件没有去询问可能的证人,最终被定罪的案件还不到十分之一。

 

可见不仅性侵受害者报案的少,报案后被认真对待的也少。所以才要有“我也是”,所以我们才需要有一个更好地支持、保护性侵受害者的社会环境。

 

2018.9.5.

 

 



再说说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

6 09 2018年

今天美国过完劳动节开始上班,明尼安波利斯警察局公布了逮捕刘强东的报告,发现昨天我在《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的几个问题》一文中的推测有错误。我在那篇文章中根据当地中文媒体人说案发现场在一家意大利餐馆的说法,推测刘强东不可能是被控1级或2级犯罪性性行为,最可能是4级或5级。但是今天公布的警察逮捕报告写着刘强东是因为涉嫌1级犯罪性性行为逮捕的,引用的是明尼苏达州刑法609.342S1(C)。我把这个条款翻译如下:

 

609.342 1级犯罪性性行为

S1 犯罪定义。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发生了性插入,或者与不到13岁的人发生性接触,如果存在如下情形之一,即犯有1级犯罪性性行为:

 

……

 

(c)在行为发生时,存在这样的情形,让指控者有合理的理由害怕会对指控者或其他人造成即刻的重大身体伤害;

 

……

 

简单地说,就是刘强东被指控在让指控者感到人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胁的情况下,对指控者进行了性插入。在警察报告中还写了“犯罪性性行为-强奸-既遂”。在美国“强奸”并不止包括性交,任何形式的性插入都算,还包括口交、肛交和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或物体插入受害者的阴道或肛门。

 

1级犯罪性性行为是重罪,最高刑期为30年、罚款4万美元,最低刑期10年。刑满释放后登记为性罪犯,必须接受10年的心理治疗、监视等。

 

警方发言人说,他们在星期五晚上接到报警,前往一个警方不透露的地点,找到刘强东和报警人,拍摄照片并逮捕刘强东。发言人说该案还处于初步调查阶段,在调查结束前不会再公布信息,也没法决定是否会起诉刘强东。他们释放刘强东是因为调查会花比较长时间,他们有信心在必要时能找到刘强东。刘强东的美国律师昨天对中国媒体说刘强东99%不会被起诉、警察会为抓错了人道歉,今天警察报告公布后,律师却说“无可置评”。一般律师都会利用各种机会为客户辩护的,不知为何不愿评论了。

 

明尼苏达对犯罪性性行为的追诉期最长9年,在追诉期结束前都可以起诉。但是如果是3级、2级和1级犯罪性性行为而且采集并保存了DNA证据,那么就不存在追诉期。

 

昨天我提到公诉案件不能花钱“私了”,有些人不同意,举了NBA明星科比被控强奸案的例子,说后来就给钱私了了。这个是误解。科比被控强奸案是两个案子,一个是刑事案,由检方公诉,受害者很多丑事被辩方律师翻出来,后来受害者拒绝出庭作证,检方觉得难以胜诉只好撤诉。撤诉的时候科比还声明他没给她钱让她不出庭。同时还有一个民事索赔案,在刑事案撤诉后,民事案庭外和解,给了多少钱没说。民事案可以私了,刑事案不能私了。如果收买受害人想要私了是妨碍司法公正。

 

法治的基本原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钱人不能享有特权,不能通过给钱私了,也不能通过赔偿取得受害者谅解而获得轻判(虽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很常见)。有钱人的优势是可以花大价钱请到好律师为自己辩护,还有就是可以通过交保释金让自己在审理期间免受拘押。能不能请到好律师不是制度性问题(法律只能保证为穷人提供免费辩护律师),但是美国保释金制度相当于让有钱人具有了特权,一向受批评。但是保释金制度很难取消,因为涉及到很大的经济利益,很多人靠此牟利:穷人交不起保释金可以找取保公司代缴保释金,取保公司要收10%左右的手续费。所以很多穷人诉讼赢了,却破产了。最近加州不顾取保行业激烈反对通过法律明年十月起取消保释金制度,改对嫌疑人用算法打分做评估,由法官决定是否拘押。虽然这种做法也遭到一些批评,例如有人担心会因此导致拘押人数增多。但比起让有钱人享有特权的保释金制度,是一个进步。其他进步州也会逐渐跟进。

 

但中国有特殊的拜金国情,很多人相信有钱人应该在法律面前比别人更平等,从对刘强东案两个当事人的不同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了。

 

2018.9.4.

 

 



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的几个问题

5 09 2018年

北京时间9月2日(美国时间9月1日),京东发表声明称:“今日,我们关注到了微博上有一些用户在散布关于刘强东先生的一些不实传言。特此声明如下:刘强东先生在美国商务活动期间,遭遇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他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我们将针对不实报道或造谣行为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

 

然而这条声明有些内容明显是失实的。

 

先说说刘强东这段时间在美国干什么。京东声明说是“在美国商务活动”,但根据明尼苏达大学发言人的说法,刘强东是该校卡尔森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学生,8月26日到9月1日期间来校上课。根据明尼苏达大学网站的介绍,这是针对中国企业高管的一个项目,和清华大学合办,主要在北京上课,暑期到明大学习一星期。不知道为什么京东不说刘强东是到美国“留学”的,却要说是“在美国商务活动”,还怕人知道刘强东马上就要成为留美博士?

 

京东声明说:“遭遇到了失实指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他将按照原计划继续其行程。”我为此查了一下明尼苏达州逮捕记录(是的,这些记录都在网上可查到,不过只保留一周)。刘强东于8月31日23点32分被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拘留,原因是“犯罪性性行为”,在郡拘留所待了一晚上,9月1日16点5分释放等待正式指控,没说是因为不实指控释放的。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发言人对美国媒体说,他们对刘强东的案件还没有得出结论,还在调查,会根据调查结果向检察官建议起诉重罪、轻罪或不起诉。

 

为什么刘强东被逮捕了又放了呢?而且没交保释金就放了呢?这和明尼苏达的法律规定有关。明尼苏达州法律规定嫌疑人被警方拘押后,36小时之内必须过堂见法官定保释金,但节假日不算在内。美国这个周末是长周末(周一是劳动节),刘强东周五晚上被拘押,可以关到周二过堂。但明州还有个48小时限制,如果拘押超过48小时(节假日包括在内)需要法官签字。该案警方可能觉得没必要麻烦法官签字,先放了,再继续调查。因为这个案子还没有过堂,也就没有法官定保释金,所以显示的保释金是零。

 

而且因为这个案子还没有正式起诉,也就没有限制刘强东的“行程”,所以一出狱他就马不停蹄赶快回到祖国怀抱——京东周一(美国时间周日)说刘强东已经回国工作了。警方发言人说了,先释放刘强东不等于认为他无罪,他们相信刘强东会配合调查。如果检察官根据警方调查的结果认为应该起诉刘强东,就会给刘强东发去传票或拘捕令,刘强东不到美国应诉的话就成了逃犯了。

 

明尼苏达法律将犯罪性性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成5级。1级最严重,是在严重的情况下(例如让受害者感到生命威胁、使用武器进行威胁、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伤害等等),对受害者实施性插入(受害者13岁以下的不限于性插入)。性插入并不限于性交,还包括口交、肛交和用被告人身体的任何部分或物体插入受害者的阴道或肛门。1级最高判30年,至少判12年。2级是在和1级相同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性触摸(触摸受害者私密部位,包括隔着衣服的触摸),大致相当于中国刑法说的猥亵,最高判25年,最低判7.5年。3级是使用暴力或威胁对受害者实施性插入,最高判15年,最低判4年。4级是在与3级相同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性触摸,最高判10年,最低判2年。5级最不严重,是未经同意的性触摸(不包括隔着衣服摸臀部,但包括试图脱掉受害者覆盖私密部位的衣服),以及在16岁以下儿童面前手淫或暴露生殖器,最高判1年。1-4级都是重罪。5级是严重轻罪。

 

刘强东被指控的属于哪一级犯罪性性行为,警方不愿透露,说还在调查。媒体对此案的“作案”细节也都语焉不详,网上各种传闻都是匿名的,或者虽然是实名(例如王思聪)但明显是胡乱猜测,都不可信。明州当地中文报纸《华兴报》社长程汝钊写了一篇文章《亲历刘强东事件》,因为是实名,而且是亲历者,最可信。他的说法:

 

“我们旅行社安排一人,忙碌一天,把刘总一家(刘强东,奶茶,孩子,岳母)接待工作安排妥妥上报,一直没有下文。但最后刘总一家终于按预定计划乘私人飞机从北京进阿拉斯加入关加油,直飞明尼苏达,明大学生志愿者开着高级车辆前往双城私人机场迎接刘总一家。明星的到来让明大学子欢欣鼓舞,众星捧月。对这一切习惯了的刘总当然是韩信将兵,多多益善。早晨有男女学生陪跑,下午有男女学生陪散步,或钓鱼或游船,晚上更是把酒言欢,风光无限。也许是过于亲密无间,直到8/31日晚,在明尼苏达州首府圣保罗市一家著名意大利餐馆,吃饭到中间,一女学生突然哭泣跑出餐厅报警,随后刘总被抓。中间发生了什么?具体是什么事情?一切都在调查中,谁也不能乱说。最后刘总也许有罪,也许无罪,也许轻罪,也许重罪,也许被起诉,也许不被起诉。一切要等调查结果。幸好当时奶茶妹妹不在现场,否则场面肯定尴尬。”

 

程社长说对中间发生了什么谁也不能乱说,不过他还是透露了一些情况。事发时间是8月31日晚上吃晚饭的时候,地点是在明尼苏达州首府圣保罗市一家著名意大利餐馆,指控人是明尼苏达大学接待刘强东的一名女留学生(不是网传的那个新加坡网红)。美国餐馆都是没有包间的(除了个别中餐馆学中国的餐馆设包间),事发在大庭广众之下,网传的做局、嫖娼谈不拢、发生性行为后要投资不成就报警等等,全都是小人之心的无稽之谈,造谣者想当然地以为事发地点在宾馆了,所以就开始幻想也许在国内常见的情形。在著名餐馆那种地方不可能出现法律所说的严重的情况,所以不可能是1级或2级。3级不太可能,但不能排除(因为性插入包括用手或物体)。最可能是被指控4级或5级,也就是猥亵,差别在于4级使用了暴力或威胁,5级只是未经同意。明大学生群传的说法是,报警人指控刘强东限制人身自由,那就是指控其4级犯罪性性行为了。当然,刘强东会不会被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那得由检察官决定。【按:据警方新公布的接警报告,该段推测有误,刘强东被指控1级犯罪性性行为,参见《再说说刘强东被控性侵一案》】

 

警察接到报警后逮捕刘强东,是因为有“合理的依据(probable cause)”。在这种情况下性侵案不太可能不起诉。国内网上传言已花400万美元私了。性犯罪是公诉案,报警了就不可能私了,否则被“我也是”运动卷入的好莱坞大佬们不会私了啊?如果报警后再私了,翻供,报警人反而可能会被起诉报假案。红星新闻报道说,刘强东的美国律师说根据明尼苏达的法律,即使报假案虚假指控一个人犯罪,即使跟警察说的是假话,也不会被起诉,连罚款都不会,什么都没有。这似乎是在鼓励报警人翻供。不知是该律师真这么说还是报道的问题。根据明尼苏达的法律,向警察虚假指控他人犯罪是轻罪,最高判一年、罚款3000美元。明州有律师专门代理虚假指控案件,难道他们做没生意的生意?

 

网上之所以关于此案有种种传言,一个原因是对美国法律、社会不了解,以国内的情况设想美国。我举一个例子。原美国疾控中心主任前几天在纽约被捕,因为被控几个月前在他家聚会上他摸了一下一个女客人的屁股,几个月后女客人报警,现在被控犯有两项轻罪(三级性虐待、强行触摸)和一项违章(骚扰)。在中国这不会被当回事,报警了警察也不会立案。在美国就很严重。所以,来美国旅游、参观的中国大佬大款如果把国内习气带过来,就会很麻烦。

 

即使见多识广的胡锡进评刘强东被控性侵一事,也很奇怪地是在“胡侃”。他说西方相对善于切割对一个人的性侵指控和对他所从事的与公众利益相关事业,要中国跟着学。胡总难得说了西方的好话,却不知道好莱坞大佬哈维·维因斯丁被控性侵后其电影公司倒闭,著名演员凯文·斯佩西被控性侵后息影,连有他镜头的电影都要换人重拍?反倒是中国大佬们被控性侵后平安无事。究竟应该谁向谁学习?学习什么?是学习对性侵的不宽容,还是宽容?

 

很多人都说,刘强东那么有钱,什么样的女人搞不到,怎么会性侵呢?肯定是被人设套或被讹诈了。这种人就是把所有的女人都当成了很下贱,以为见了有权有势的男人就都主动往上扑,否则就是讹诈。有权有势的好莱坞大佬、明星也不会缺女人吧?怎么也被那么多女人指控性侵?他们怎么不会用自己不缺女人、被讹诈为自己辩护?卷入性侵的还不止好莱坞大佬、明星,还有体育明星、著名电视主持人、政界大佬、金融界大佬、大牌教授等等,他们会没钱?会缺女人?性侵,其实和性的关系不大,跟权势的关系更大,是性侵者要展示自己的权势。

 

性侵受害者愿意报警的其实很少,大多数人都忍气吞声了。报警后接受警方调查,心理上要受第二次伤害,而社会上的种种谣言、污蔑,则是第三次伤害。这就是为什么美国近来有“我也是”运动,鼓励性侵受害者出来指控,有的是十几年前已过了司法追诉期的事了。如果没有“我也是”,那些陈年旧事就不会被翻出来,像维因斯丁这样的有权有势的大佬就不会被曝光、被起诉。

 

当然性侵指控不一定都是真实的,但是从统计上看,虚假指控的是少数。出来指控的大部分是真正的受害者,而且是顶着各种压力站出来的受害者。我们现在当然不能就认定刘强东是真正性侵了,但是既然该案件还没有定论,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就咬定那名女学生是设局或报假案呢?还为此制造、传播种种谣言呢?他们对刘强东那么善解人意,对女学生就那么肆无忌惮地猜测、造谣、污蔑?就因为一个是富豪一个是普通学生?

 

我见到的为刘强东辩护的最可笑也最恐怖的理由是:“刘强东先生是中国人,全球华人都应该站在该站的立场。”说得好像那名女留学生不是中国人似的,说得好像是中国人就可以性侵别国人似的。

 

2018.9.3.

 

 



新浪微博CEO王高飞如此传谣诽谤

20 08 2018年

最近这几天,曾经自称“堂堂央视记者”、现在新京报当八卦视频新闻记者的王志安很亢奋,声称他参加了北京朝阳区法院“方舟子诈骗案”的审理,从法官那里搞到证据证明“彭剑和方舟子贪污公益捐款110万在北京买房”,晒了一张北京购房合同,说那就是买房的证据,说“房子现在每平米涨了五万,彭剑和方舟子黑钱赚大了”,还扬言要到美国起诉我诈骗,索赔500万美元呢。

 

我前一阵是收到过北京朝阳区法院的一张传票,不过那是通知我起诉崔永元损害名誉权的案子开庭(我本来是在海淀法院起诉的,崔永元提出管辖权异议,说他搬家了,转到了朝阳法院)。我没接到过“方舟子诈骗案”的传票,不知该案在哪个世界开的庭,大概是在王志安的“云技术”世界里吧。至于那张购房合同,我打开看了一眼,购房人署名是王XX、席XX(名字被王志安遮掉),时间是2014年,我的亲属中既没人姓王也没人姓席,怎么就成了我买房的证据了?我们能说那是王志安买房的证据吗?好歹你办一张“方XX、刘XX”的购房合同啊。何况2014年110万元人民币在北京能买什么房子?一个卫生间?王志安又有什么资格要来美国起诉我诈骗索赔500万美元?他把自己当成美国检察官还是诈骗受害人?

 

这当然不是王志安第一次造谣、诽谤我。三年来,他已经无数次造谣、诽谤我“诈骗公益捐款”、扬言很快就要把我送进监狱了,两年前还曾经求打赏要来美国起诉我。我也已在三年前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诉他损害名誉权,整整三年过去了,海淀法院至今拖着不判,听任王志安变本加厉地继续造谣、诽谤。一开始还有媒体报道王志安的谣言,我不得不写文章、接受采访加以澄清。后来再没有人会去报道王志安的谣言,我也就懒得再花时间理睬,最多是讽刺几句。

 

当然不管我怎么澄清,总是会有人热衷传播王志安的谣言的,比如崔永元,他就同样很亢奋地转发了王志安的新谣言,还加了评语说:“眼看方骗子起高楼、宴宾客、楼塌了……”这是崔永元第N次散布污蔑我的谣言,也是他第N次宣布我“倒”了、“塌”了,这不过是为我起诉他再增加新证据。所以崔永元散布污蔑我的谣言——不管谣言是多么拙劣——不奇怪,不散布才奇怪呢。

 

但是对王志安的谣言还有兴趣的网红不多了。除了崔永元,还有著名的自干五“平民王小石”,不仅转发王志安的谣言,还添油加醋地说:“方舟子贪污网友捐款安保基金用来买房的事实终于被法院坐实。利用他人善心敛财,简直就是畜生行径,应以诈骗罪追究刑责。否则谁还相信慈善?”在我宣布要起诉“平民王小石”之后,他悄悄删掉了这条微博,证明了自己所作所为才是真正的“畜生行径”。

 

值得注意的是,新浪微博CEO王高飞(网名“来去之间”)也转发了王志安的谣言,而且评论说:“基本都是@煮老师 的钱?”这意思是他不仅认同王志安造谣的我“贪污公益捐款110万在北京买房”,还怀疑用的是什么“煮老师”的钱。

 

王高飞这条微博,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多年来新浪微博上会充斥着针对我和我家人的种种谣言、诽谤,没有一天断过,因为这是新浪微博管理层纵容、鼓励的,巴不得新浪微博用户都起来把我打倒、搞臭,CEO本人还会亲自上阵。我以前起诉新浪微博上的诽谤言论时,有时会把新浪微博公司做为共同被告,但是新浪微博公司总是狡辩不知情,海淀法院也总是判决新浪微博公司不用承担责任。王高飞的这条微博证明了新浪微博公司不仅是对诽谤我的言论知情的,而且是纵容、鼓励、亲自参与的。为什么王志安敢于在新浪微博如此肆无忌惮地、长篇累牍地造谣诽谤我?因为他的背后有王高飞嘛。

 

在中国起诉新浪没有什么用。请熟悉美国法律的帮助分析分析,新浪微博CEO在自己的平台传谣、诽谤我,我能不能在美国起诉美国上市公司新浪有系统地败坏我的名誉?反正我没见过美国有哪家社交媒体的老总敢在自己的平台传谣、诽谤他人。哪个美国律师认为这个诉讼值得打的,请跟我联系。

 

最后,还是再声明一下吧:

 

一、我从来没有管理过任何捐款、资金。

 

二、2010年在肖传国雇凶之后由网友发起、管理的为保护我的人身安全设立的“安保资金”在2016年年初更换管理人时曾经做过内部审计,审计结果也发给我,我才首次看到“安保资金”的帐目,里面没有买房支出。从2010年到2016年年初安保资金共花掉了200多万元,还剩下近300万元,脑子还没坏掉的想一想,有没有可能有买房支出?

 

三、2014年前后我没有在北京买过房,也没有以别人的名义买过房。

 

    四、我个人从来不接受捐款,也从不求“打赏”。我没有、也不需要靠捐款生活。这是穷得只剩下金钱的人难以想像的。

 

2018.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