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是如何构陷我的
22 06 2012年韩寒及其支持者(包括南方报系的媒体人)喜欢说我对韩寒代笔的论证是在“构陷”韩寒,其实他们自己才是构陷的高手,本期《南方周末》(2012年6月21日)以头版头条和四个整版的篇幅发的两篇关于我的报道,正是构陷的杰作。
在该期《南方周末》出版的前一天晚上7点39分,《南方周末》记者陈鸣(微博上ID为@拨惹尘)给我发了封私信,说是《南方周末》第二天要发一组关于我的报道,希望能采访我。我看到这封私信时已是深夜,当时看了只觉得可笑。我知道他们为了这组报道已准备了两个多月,怎么到最后一刻才想起要直接联系我做采访了?早干嘛了?即使我愿意接受采访也来不及了嘛,就为了表示已尽到了试图采访我的义务,可以在报道中写上“发稿前南方周末记者又通过邮件、微博联系他,最终没有任何回应。”?当然,他早点联系我,我也会置之不理。此前他们就通过《凤凰周刊》黄章晋询问过是否能采访我,被我断然拒绝。自从《南方周末》发表《差生韩寒》(记者也是陈鸣)力挺韩寒后,我就很清楚他们的立场和伎俩,不会再跟他们打任何交道。
本期《南方周末》发的两篇关于我的报道,一篇是《打假资金:没有时间表的“透明”》(记者署名叶飙,真名张俊彦),炒“打假资金”和“安保资金”的冷饭。关于这两个资金的情况,在罗永浩诬告我时,我已在文章中和接受采访时已多次做过说明,但《南方周末》对此置若罔闻,继续配合罗永浩把这两个当初由于我个人拒绝接受捐赠而由朋友发起的支持、保护我的资金募集,当成是我敛财的工具,把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某些有争议之处,说成是我的问题,甚至连弱智的推理,也是从罗永浩那里搬来的,例如报道开头第一句话就是:“旨在保护方舟子人身安全的‘安保资金’运作一年半累计支出超过59万。只有在美国黑水公司做过雇佣军的精英才能拿到一年50万的价码。”在他们看来,安保费用只能用于雇人,而且只能雇一个人,且不说把精英保镖的价码定为一年50万完全是无知之谈。而彭剑律师出示的与《南方周末》记者的往来信件也表明,报道中对采访彭律师经过的描述,纯属谎言。
重点推出的另一篇报道《方法:方舟子与他所影响的论战法则》(记者 陈鸣 叶飙 实习生 沈颖 谢雪 肖涵)篇幅长得多,也有意思得多。据我所知,该报道最初设想的标题是《病人方舟子》,主旨就是要证明我是个心理有病的人,是文革余孽,要为“言语羞辱与文革式指摘蔓延”的“互联网风格”负责。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该报道去挖我的“思想根源”,竟然把近20年前我初上中文网时的老账算起。发生在由留学生组成的第一代中文网(当时称为ACT新闻组)网民的情况,犹如前朝旧事,对现在的绝大多数中国网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记者也就可以信口雌黄,把我描述成一个在网上供人取笑的小丑。例如报道中这么说:
“方舟子很快成为ACT网友聚会的话题中心——‘三句话不离方舟子’,人们开始在席上讲他的笑话,模仿他的方式说话:‘看,我又赢了!看,我又打了一条落水狗!’”
绘声绘色,记者仿佛亲历。事实上,当年几次ACT网友聚会,我全都全程参与,甚至就是活动的组织者,还从不知道有这样的一幕。只要亲历过我在ACT论战的人,就知道我从来不会自我宣布胜利,还几次嘲笑过对手的这种做法。据我所知,当年一些我在ACT上的论敌,现在以ACT老人自居建了一个邮件列表,然后天天在那里骂我,以雪十几年前在ACT上被我痛打之耻,也许陈鸣等人就是在那里看到了意淫的场景?他们重点采访到的台湾网民王排,就是当年我在ACT上众多论敌之一,而且是很不起眼的一个,当年论战时被我翻出原始记录(这是我当年的成名绝技之一)证明他把一些议论无中生有地塞到我的嘴巴里,现在他终于可以反过来指责我“把一些议论无中生有地塞到你的嘴巴里”,反正空口无凭,好不威风。
《南方周末》向我清算中文网早期的鸡毛蒜皮,有的是由于理解能力太差。例如,当时我在ACT上讲解诗词格律,提到一首律诗中不能重复用字,有人跟我抬杠,举出杜诗中重复用字的例子,我的解释是像诗圣这样的大家有时会故意不守格律,把这作为修辞手法,但这并不能否定格律的存在。《南方周末》记者把这作为我“死不认错”、“偷换概念”的例子,还引用了一个不知何许人的“网友sanba”(我不记得ACT上有这号人)的评论为证,只能让人怀疑其智力有问题。
其他的,则是有意的构陷。一种构陷手法是造谣。众所周知,新语丝是我在1994年年初发起成立的,最早的一批编辑是我邀请加入的,后来的编辑在内部表决后也由我以个人的名义去邀请。编辑的责任是每人每月轮流编《新语丝》月刊,而新语丝网站的日常更新则一直是我一个人在做。1997年,一家现在已不存在的网络公司亚美网络想要吞并新语丝,编辑对此有不同意见。《南方周末》为了让人觉得我阴险地霸占了新语丝,如此描述这场纷争:
“1997年,一次内部业务讨论不一致,编辑部投票的结果方舟子处于少数一方。方舟子怀疑一家商业机构欲借此事吞并新语丝,投票结束两天后,在其他编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自行向纽约州政府注册登记新语丝,建社理事为他与另外两人。原来的新语丝编辑团队愤然退出,另外成立了一个互联网刊物。”
当时新语丝编辑共九个人,我、古平、阿飞、阿毅、灰人、散宜生、竹人、浪人以及刚刚被我邀请加入的啸尘。对要不要与亚美网络合作一事,我、古平、阿飞、阿毅四人反对,灰人弃权并宣布退出,散宜生、竹人、浪人、啸尘赞成,刚好是一半对一半,说“编辑部投票的结果方舟子处于少数一方”纯属造谣。
在这次风波之前,编辑部已一致同意由我去正式注册新语丝机构,并说好了我在东部则在纽约注册并由在东部编辑组成建社理事会,我在西部则在加州注册并由西部编辑组成建社理事会(我当时正准备从纽约搬到加州)。发生争执后,我即宣布将在纽约注册新语丝,并由在东部的三个编辑我、古平、阿飞组成理事会,并按法律要求三个人在古平家开了成立会议。你可以说我为了不让新语丝落入亚美网络之手有意找了反对与之合作的人组建理事会,但是说我“在其他编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自行向纽约州政府注册登记新语丝”则纯属造谣。
说“原来的新语丝编辑团队愤然退出,另外成立了一个互联网刊物”也纯属造谣,因为当时“愤然退出”去为亚美网络编《国风》的,只有散宜生、竹人、浪人、啸尘四个人,并非整个新语丝编辑团队。
关于这次风波,我曾经写过一篇《新语丝的一段恩怨始末》(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Net/fenlie3.txt)。当时新语丝编辑部的有关信件往来也早已全部公开(http://www.xys.org/doc/aanissue.txt),人人可查(国内需要翻墙),谁撒谎造谣,一见可知。
《南方周末》称:“后来在接手后的新语丝上,方舟子把竹人的住址、电话、传真等隐私都在网上曝光。”这也是为了抹黑我的造谣。竹人(本名张峥,现任微软亚洲研究院副院长)把他当时所在的惠普公司住址、办公电话和办公传真作为电子邮件的签名,自动附在他发给新语丝之友网络的每一封邮件后面,新语丝之友是公开的网络,存档也放在新语丝上。他自己公开的办公信息,竟然好意思说我曝光他的隐私?有这么无耻的人吗?根据哪国的法律,公司信息也成了隐私了?但《南方周末》却造谣让人以为我曝光他的私人住址、电话、传真。这招构陷法大概是从罗永浩那里学来的。
构陷的另一种手法是断章取义。例如,《南方周末》说我把上述新语丝分裂风波称为“宫廷政变”,以暗示我唯我独尊。事实上,是散宜生先说我搞“宫廷政变”,我才反唇相讥说:“只有那些既无名也无权的人才需要争名夺权搞宫廷阴谋,指责方舟子在新语丝内部搞宫廷阴谋,不让人笑掉了大牙?反倒是各位的所作所为,有点要推翻方舟子的反动统治的味道,才能跟宫廷阴谋扯上关系,或者曰:‘反叛’。”《南方周末》有意隐瞒上下文关系,只取“反倒是各位的所作所为,有点要推翻方舟子的反动统治的味道,才能跟宫廷阴谋扯上关系,或者曰:‘反叛’”一句,变成我主动指责别人搞“宫廷政变”,正是典型的断章取义构陷法。
又比如,对曾经在网上大力鼓吹伪科学的网人朱海军之死,《南方周末》说我发表的声明说:“朱海军的突然去世,使他失去了反省、改正的机会……”以表示我冷酷无情得“令人瞠目结舌”。事实上,我的声明共有四点,第一点就是:“一个人的死亡总是一件不幸的事故。我向朱海军的亲属表示同情和慰问。据说朱海军有一女儿,希望朱的朋友们不要只是停留在口头的发泄,而能为朱女的抚养和教育尽一分心意。”《南方周末》引用的是第二点的开头,第二点全文是:“朱海军的突然去世,使他失去了反省、改正的机会,尤其是在不久前,受‘陈晓宁事件’的教育,他已难得地表示计划放弃自己的伪科学主张,向我认错。我相信,如果给予机会,朱海军能脚踏实地地开始新的生活,是能够力所能及地对社会做出贡献的。对他的去世,我表示惋惜。”如果看了第一点和完整的第二点,还会觉得“这个声明在当时无疑是最令人瞠目结舌的一个”吗?这不是断章取义的构陷,又是什么?(声明全文见: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evolution/zhuhaijun2.txt)
《南方周末》为了抹黑我,不惜为一些造假者鸣冤叫屈。比如,他们力证四川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魏于全造假事件是一个冤案,而无视新语丝“立此存照·四川大学魏于全事件”专辑中列举的众多证据。《南方周末》是如何用造谣方法论证的,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在新语丝网站上至今依然可以找到关于这起打假事件的材料,方舟子翻译了《自然》杂志的文章,但标题变成了《中国流行指控学术造假,有人担心文革式迫害》。
原文中有这么两句话:‘网站上学术造假的指控让人联想到1970年代批斗政敌的大字报。’‘在所有这三起案例中,一个有众多读者的中文网站新语丝对加强公众舆论发挥了关键作用,该网站在揭露中国科学造假方面享有声誉。’
但是在方舟子转载到新语丝的版本中,前一句消失了。”
首先,我在翻译《自然》报道时,并没有擅改标题,而是把原文的副标题当标题,因为正标题《出名与耻辱》太简单了。
其次,《南方周末》声称在我的翻译中消失的“网站上学术造假的指控让人联想到1970年代批斗政敌的大字报”一句,并非原文里有的,而是配图文字说明,新语丝网站放的是纯文本,没有配图,当然也就没有配图文字说明,所有配图文字都没译,而且正文中有类似说法,一句没删全译出来了。但是《南方周末》却通过造谣,让人以为我在翻译时偷偷做了删改,以此怀疑我的文品和新语丝资料的真实性。
如果说,魏于全事件由于涉及生物学专业知识,外行还不容易判断的话,那么深圳大学副教授孙海峰抄袭案,则是只要不抱偏见、有正常的智力、根据常识就可以判定的。孙海峰反过来声称别人抄他,又是号称到公安局报案,又是去做没有任何证明力的公证,成为网上笑柄(参见我给深圳大学校方的举报信:http://blog.sina.com.cn/u/474068790100054m )。《南方周末》竟然听信孙海峰的一面之词,把早在一年前就被各位网友驳得体无完肤的谎言当事实,认定孙海峰被冤枉,把他作为我打假出错的例子,还把孙海峰从那以后几乎天天在微博上造谣、辱骂我和我的家人说成是“用方舟子的方法对方舟子发起反击”。如果“方舟子的方法”就是孙海峰式的造谣和辱骂的话,我十二年的揭假声誉又是从哪来的?
在《南方周末》的报道中,类似这样的造谣、断章取义构陷还有不少,我不可能一一反驳,因为要构陷我很容易,随便一句话就就行,而我要反驳,则必须以长得多的篇幅进行解释,如果要对报道中的每一处构陷都做反驳,几万字都未必够用。一个报业集团,举一社之力,以如此显著、庞大的版面,如此多的造谣、断章取义,如此构陷一个不具有公权力的普通公民,在新闻史上大概是空前的。这个普通公民,不过是在看到造假泛滥时,忍不住站出来,试图用言论自由来告诉公众事实真相。《南方周末》竟然说“公众基于信任把打假的公共权力让渡给方舟子,方舟子怎么能够用它去‘镇压’反对者?”,真是抬举我了,我还真不知道我何时获得了这一公权力,我拥有的,仅仅是常常被限制的言论自由。《南方周末》还要我承担中国互联网分裂、风气败坏乃至人身威胁的责任,连南方报系的媒体人天天在网上爆粗口、骂大街(包括针对我的)的责任也要由我来顶缸,更是抬举我。方某何德何能,竟被视为中国互联网的大神。
在2001~2003年间,我曾与《南方周末》有密切的合作,多次一起揭假。2003年之后,《南方周末》人员变动,我在2005年其有关“于建嵘骂人事件”的报道中见证了《南方周末》的堕落。但现在堕落得如此彻底,沦落为泄私愤的构陷私器,连最基本的新闻道德和做人道德都不顾,还是有点意外的。
201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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