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三文鱼
9 09 2011年
近日到云南丽江旅游,去一处养鱼的地点吃鱼宴。先上的是三文鱼生鱼片,和在北京的中餐馆上的生鱼片一样切得薄薄的。我一开始以为是从外地运来的三文鱼,后来知道就是从餐厅边上的湖里现捞起来的,不禁感到奇怪:内地淡水中怎么可能养起三文鱼?吃完饭到湖边游览,特地留意了一下说明,写的果然是“虹鳟,又名三文鱼”。
三文鱼是英文salmon的广东话音译,这个叫法是从香港传过来的,大陆原来叫做鲑鱼或大马哈鱼。三文鱼通常是指鲑科中的几种洄游鱼,大部分时间生活在深海。按它们生活的海域,分为两大类:大西洋三文鱼只有一种,太平洋三文鱼有好几种(最著名的是红鲑)。大西洋三文鱼和太平洋三文鱼有一个显著不同,大西洋三文鱼可以多次产卵,而太平洋三文鱼只产一次卵,产卵后不久就死了。市场上的三文鱼大部分是人工养殖的大西洋三文鱼,挪威是主要产地。我们平时说的三文鱼,其实指的就是这种,都是冷冻的死鱼。
虹鳟是从国外引进的鱼种,译自英语rainbow trout,是鳟鱼的一种。鳟鱼和三文鱼都属于鲑科,通常是定居在淡水中。但也有例外。例如虹鳟有的是终生生活在淡水中的,也有的是洄游的,洄游的虹鳟改叫硬头鳟,形态发生了变化,其实还是同一种。与太平洋三文鱼不同的是,硬头鳟可以多次产卵。
据报道,国内是大约在十年前开始大规模养殖虹鳟,但是销路不佳。后来有人想到了一个主意,把虹鳟当作三文鱼来卖,切成生鱼片吃,于是销路好了起来。但是要拿虹鳟冒充三文鱼,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肉色问题。虹鳟的肉是白色的,而三文鱼的肉是橙红色的。这个问题好解决。三文鱼是因为吃了磷虾等食物,虾青素(一种类胡萝卜素)在肌肉中累积,才让鱼肉出现了特殊的颜色。那么只要在饲料中添加虾青素(化学合成的或从虾粉提取的)就可以让鱼肉也变成橙红色。其实,人工养殖的三文鱼也需要在饲料中添加虾青素才能有三文鱼的肉色。另一个问题是肉质。虹鳟的肉不如三文鱼肥嫩,所以要切得很薄,不然嚼不动。而三文鱼做生鱼片,通常切成块或条。
国内不仅餐馆用虹鳟冒充三文鱼,超市卖的三文鱼肉或制品也经常用虹鳟肉冒充,原因很简单,虹鳟要比三文鱼便宜得多。两种鱼的外观虽然很容易区别,但是用饲料染色的虹鳟肉却能乱真,光看肉块,即使是水产专家也未必能看出来。以至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应用海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研发出通过基因检测区分三文鱼肉和虹鳟肉的技术。当然,这种技术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没有意义。
虹鳟推销商辩称,三文鱼是泛称,虹鳟也可以叫做三文鱼。从生物学分类的角度看,虹鳟与太平洋三文鱼很接近(都属于大马哈鱼属),反而是大西洋三文鱼更像是鳟鱼(都属于鲑属)。但是三文鱼的叫法本来就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物学分类,而是商业叫法。特别是在国内,人们一提起三文鱼,想到的就是进口的海鱼,就是生鱼片。把虹鳟当三文鱼切片生吃,利用的就是三文鱼生鱼片的名声。但是不管虹鳟能不能叫做三文鱼,作为淡水鱼是不能生吃的。淡水鱼、虾身上寄生着多种寄生虫,例如肺吸虫、华支睾吸虫(寄生在肝胆中,俗称肝吸虫)、颚口线虫、阔节裂头绦虫,生吃都能感染人体,有的能致命。由于喜欢吃生鱼片或半生不熟的鱼片(例如鱼片粥里的鱼片仅外层部分被烫熟,中间部分则仍是生的),近2%的广东人都感染了华支睾吸虫,是全国平均感染率的5倍。
不仅淡水鱼不能生吃,曾经在淡水、半咸水里生活过的海鱼也不能生吃,这包括洄游的野生三文鱼。美国研究人员曾发现,所有的野生三文鱼都寄生了异尖线虫,部分寄生了裂头绦虫,这些寄生虫都能感染人体。反倒是在海里养殖的三文鱼没有检测出寄生虫。所以通常只有完全在海里生活的海鱼才用来做生鱼片。但是生吃海鱼也并非就很安全。有人说海鱼身上不会有寄生虫,这是大错特错。海鱼也能被各种寄生虫寄生,有的寄生虫不能感染人体,有的能,其中最著名的是异尖线虫。除了三文鱼,鲭鱼、鲱鱼、鳕鱼、乌贼等许多种供人食用的海产都普遍感染了异尖线虫幼虫。异尖线虫幼虫能在人的消化道里寄生,但没法发育成成虫,2~3周后死亡。但是在死亡之前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损伤,特别是摄入的幼虫数量比较多时。日本人最喜欢吃生鱼片,日本人异尖线虫病的发病人数也是世界第一。
在吃生鱼片时,人们习惯用酱油、芥末、醋做调料,或顺带喝些酒。有人认为这样就能杀死鱼肉中的寄生虫,其实是幻想。其中杀虫能力最强的是白酒,但是至少也要浸泡十几分钟才能杀死异尖线虫幼虫。其他调料所需的时间就更长了,例如,想靠醋来杀死异尖线虫幼虫,得泡上好几天,毕竟,幼虫要有很好的抗酸能力,才能通过胃液的考验寄生到人体里。杀死寄生虫的最简单办法是高温。如果要生吃的话,也有一个比较有效的杀死寄生虫的方法,那就是冷冻。为了能杀死鱼肉中的异尖线虫幼虫,欧盟规定海产品必须在零下20摄氏度冷冻24小时才能上市,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则建议冷冻7天(如果是零下35摄氏度可缩短到15小时)。当然,有人会觉得经过冷冻鱼肉口味就差了。要安全还是要生鲜?对有些人来说这也许是个艰难的决定。
2011.9.5.
(《中国青年报》2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