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传国案民事部分的搞笑判决

7 11 2010年

我没去参加今天上午的民事部分宣判。刚刚从彭律师的微博看到结果,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

就肖传国雇凶谋害方舟子、方玄昌案的民事赔偿,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2010年11月8日一审判决肖传国等五被告人赔偿方舟子500元,赔偿方玄昌2174.54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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