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玄昌只是轻微伤?请用证据说服我!
23 10 2010年作者:白衣咸饭
我没有时间去追寻“肖-方”(舟子)之间长达十年之久的恩怨情仇,也没有兴趣去学习、研究肖教授的反射弧。我这里仅仅只问一句:肖-方案中的另外一“方”——记者方玄昌先生在肖传国教授故意伤害案中是“轻微伤”吗?
根据媒体上报道的有关方玄昌的伤情,以我的专业知识和认知,我觉得方先生的伤情不仅不是轻微伤,也不是轻伤,而是重伤!因为他当时出现了“失血性休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伤情鉴定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无论什么样的伤害,一旦出现了“失血性休克”,就属于“重伤”!
但北京市有关方面在给方玄昌的鉴定中,白纸黑字的结论就是“轻微伤”。我不是法医,也不是法官,既不能影响案情,又不能鉴定伤情,但我作为一个公民和医生,只是想弱弱地问一句:方玄昌真的是轻微伤吗?如果是,请你给我一个轻微伤的理由,请用证据和事实说服我!
方玄昌先生受伤后,固然得到了医生的及时处理与治疗,但海军总医院的医生可能是太忙,也可能是太年轻,还可能是疏忽,总之,他没有记录方玄昌的血压、脉搏、体温、呼吸这四大生命体征,也没有叫护士抽点血,做个最基本的血常规检查。但是,没有这些条件时,就无法诊断“失血性休克”了吗?作为一个临床医师,作为一个经常与“失血”打交道的医生,我对此深表怀疑。无论是北京市专政机关的法医,还是其他单位的法医,还是任何临床医师,你如果想否定这一点,请你用医学的语言与证据,来说服我!!!
第一,方玄昌被人打击了头部,血流不止。根据检方调查当事医师的记录,缝合手术中出血达200mL以上,这说明了什么?说明方玄昌当时血流不止,是医生经过处理之后才制止的。因此,方玄昌有受伤后出血史。这个问题还要回答吗?方自己说了,又有无数的旁证——《京华时报》6月26日的报道中,描述当事人“衣服尽湿”,案发地一百多米长的人行便道上洒落着血迹,估计警察也记录在案了。大家都承认这一点吧?好!这在医学上叫“现病史”。
第二,方玄昌在术中、术后感到“极度口渴”。为什么会口渴?不是就出了点血吗?如果出血很少的话,会感到极度口渴吗?医学常识当然是否定的。医生在给方玄昌补液1300mL的前提下,还叫别人给他买了几瓶饮料喝下。如果没有大量失血,会在受伤后如此大量饮水吗?他当时受伤后自己又不能出去买东西。买水喝就有人跑腿,有人证,这点没有人不承认吧?好,承认了就好。这在医学上叫什么?叫“症状”,是失血性休克的典型症状之一,是不是?
第三,方玄昌在就诊的过程中,医师怕他有颅内出血,由护士陪他去做了个头颅CT。在做头颅 CT 的过程中,他感到四肢极度冰冷,并对医务人员抱怨有加。6月的北京并不寒冷,为什么会感到四肢冰冷呢?这不是体内失血过多,身体的自身调节机制把四肢的血液调往脑、心等重要脏器,使四肢血液供应减少,导致四肢冰冷吗?这不是失血性休克的典型表现之一,还能是什么?
第四,警察在向方玄昌调查事情经过时,方玄昌对警察都显得不耐烦,说他“想休息,没力气回答”。什么东西?对警察都这德行。但在医学上这个现象叫什么?不是叫“神志淡漠”吗?“神志淡漠”在医学上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不是大量出血后脑部血流减少造成的吗?这不是失血性休克的表现(体征)是什么?
第五,方玄昌说自己“四肢乏力”,还对周围的人表示抱怨。为什么会四肢乏力?不就是失血过多,产生了失血性休克吗?如果不是失血性休克,他会感到四肢乏力吗?
第六,医生在事情发生的次日,曾经对记者说方玄昌曾经有过“休克晕阙”。我宁可不相信他是医学上的术语“休克”,反而相信他只是出现了一过性的失去感觉、知觉,也就是“晕阙”了。在失血性患者,晕阙不是典型的出血过多,不是典型的失血性休克的体征,那是什么?
够了!够了!!我不想再列举和啰嗦了!!!以上这位患者方玄昌先生既有病史,又有临床表现(症状+体征),唯一缺乏的就是实验室检查如血压、脉搏、血色素等等。但是,当一个失血性休克的患者出现了这些典型的失血性休克的表现时,难道你还想否定“失血性休克(早期)”的诊断吗?如果你一定要否定,请你用证据否定我!轻微伤会有失血性休克的早期表现吗?无论你是威权机关的专业人士,还是我的同行、朋友、同事,请你用证据反驳我,否定我,请你用证据说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