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报道:当今需要怎样的 “学术打假”
7 08 2006年7月31日,轰动国内学术界的“候选院士”肖传国状告“学术打假名人”方
是民(笔名“方舟子”)名誉侵权案有了一审结果。方舟子被判网络道歉,并赔
偿肖传国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以方舟子为代表的“民间打假”是否值得推崇?
当今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学术打假”?
当事人说——
●方舟子:我不认为个人打假是最好的方式,但在缺乏一个值得信赖的正规
渠道时,它还是起到了正面作用。
●肖传国:学术批评不是人身攻击,它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而非信口
开河,道听途说。
官方态度——
●中科院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存浩院士:与国外相比,我们对于科学道
德问题的重视程度和防范力度,都还存在一定差距,建设更为完善的科学道德是
科技界的当务之急。
圈内人说——
●“民间打假”力量的兴起,与前一阶段我们对一些造假事件处理不当、处
理太轻不无关系。
●“民间打假”解决了一点问题,但同时引起了其他更多问题。
本报记者 张懿
江世亮 任荃
7月31日,轰动国内学术界的“候选院士”肖传国状告“学术打假名人”方
是民(笔名“方舟子”)名誉侵权案有了一审结果。方舟子被判网络道歉,并赔
偿肖传国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对于这一判决,原被告双方都表示不服,欲提
起上诉。
暂不论这场官司中的孰是孰非,我们不妨反观一下近年来出现的“学术打假”
行为。以方舟子为代表的“民间打假”行为是否值得推崇?在警示了某些学术造
假者的同时,缺乏规范的“民间打假”是否又引起了新的混乱?对于科学界愈演
愈烈的不正之风,当今究竟需要怎样的“学术打假”?本报就此采访了国内科学
界的相关人士、身陷官司的当事人双方,以及负责科学道德监管的政府官员。
武汉市江汉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看起来似乎为原告肖传国和被告方舟子之间
的口舌之争作出了权威的评判,但是随着判决的公布,此案所引发的关于“学术
监管”的话题却重新成为热点。
对于方、肖之间的法律纠葛细节,相信由司法部门来处置是更为妥贴的做法;
而本案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像以方舟子为代表的学术打假的民间力量,无疑是目
前最吸引眼球、最具有影响力的外部监管力量之一,而凭借这种力量开展监管,
是否合理,是否妥当?
为此,本报记者
采访了一些科学界的人士,跳出这桩众说纷纭的官司之外,
他们提出了不少值得思索的观点和建议。
“民间打假”风从何来
新语丝的出现,民间打假力量的兴起,且不论他们的做法是否规范,但他们
广受关注的现实本身就已经证明,不少民众对他们的行为是认可的,而这种认可,
必须要从学界的造假、打假的现实中找原因。
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科院院士(A院士)提出了一个有
趣的问题:为何中韩两国普通百姓对于“打假者”的态度,会有如此大的差别?
A院士向记者表示,眼下,方舟子及其主办的新语丝网站有很大一批中国受
众,其中不乏基层的科技人员。网上一旦出现对某个人的学术或道德的质疑帖子,
很多人是宁可信其有;这与韩国人在黄禹锡事件刚出来时“宁可信其无”的心态
是截然相反的。
“我觉得出现这种现象与我们前一阶段对一些造假事件处理不当,处理太轻
不无关系。”在获得记者匿名发表观点的承诺后,A院士直言不讳:
“以往较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在科学道德建设这件事上没有旗帜鲜明地表明
态度,一些人在科学道德上违规,但认为他们还年轻,教育一下就可以了,即使
处理也失之宽松。这种做法影响非常大,阻碍了中国科技发展。新语丝网站的出
现也与此有关。”
“在发达国家的学术界,一旦某人被发现、证实有造假等不端行为,这个人
在科技界就几无容身之处。而我们有些大学教授带了很多的学生,后来学生论文
发现造假,可能老师确实不知情,但作为导师肯定有责任,至少要自我批评;但
我们没有这样做,有的校长换个地方继续做领导。这种情况在社会科学界可能更
为严重。”
中科院院士、中国物理学会理事长杨国桢也认为,这些年来学术造假的事件
屡有曝光,说明我们国家确实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学风问题,应该引起学术界的高
度关注,也确实到了必须要改的时候了。
“现在经常发现文章抄袭的事情,情况比以前严重了。”杨国桢如此评价。
如果此风得不到有效遏制,对年轻人的成长非常不利,更会对整个国家的科技进
步造成不堪的后果。
“民间打假”亟需规范
可以说,方舟子和新语丝是对愈演愈烈的学术造假风的一种回应,但民间打
假力量本身却无可回避地逐渐暴露出了自身的不足。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沈铭贤长期从事科学伦理方面的研究,他对于新语丝
网站广受关注的分析更具人文色彩。
沈铭贤表示,学术界是一个关系错综、充满利益冲突的小社会。云集在这个
“庙堂”里的人,自然也是各式各样的。“据我所知,向新语丝网站提供举报信
息的人大部分来自国内,他们要么是因为投诉无门或是处理不力,要么是和被举
报人之间有着某种利益冲突,当然不排除有人出于嫉妒心理。这里面,真真假假,
是是非非,一般人很难辨得清。”
学界的复杂,投诉者出发点的差异,往往使得民间打假的“动机”受到质疑,
而这种质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间打假的“正义性”。
实际上,对于方舟子和新语丝,接受记者采访的院士和教授们都并不十分赞
同他们的这种“打假”方式。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科院院士(姑且称为B院士)表示,学术需要约束,
而网络上的发言同样如此。但现在网上的东西却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虽然新语
丝表态过会刊登当事人的澄清文章,但是相信多数人不会愿意耗费大量时间来对
网上的东西进行一一回应。
“对学术,我们不能要求绝对的真理,对于网络,如果你把它的言论奉为神
明,那等于是落入了另一个圈套。”B院士说。
而在A院士看来,靠几家网站,不仅完全不足以胜任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揭露
和遏制,更危险的是,有些人因为种种矛盾,借助网站发泄自己的不满,利用网
站来炒作,这种情况已经屡屡出现。
对于方舟子承受各种压力、站出来打假的勇气,华东理工大学教授蓝闽波表
示赞赏,但他也承认,对于新语丝上揭露出来的人和事,他一般都有点将信将疑。
“它可能解决了一点问题,但也同时引起了其他更多的问题。”沈铭贤说。
我们应该怎样“打假”
新语丝等网站素有“民间打假力量”之称,与其相对的就应该是官方的学术
监督机制。既然“民间打假”因为其不规范而受到质疑,那么,我们应该建立一
个怎样的规范的官方机制呢?
沈铭贤向记者介绍了美国的例子:在美国,政府对学术不端行为有明确的界
定和处罚,专门成立了科学诚信办公室,负责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同时,每
个科研机构都设有相应的接受举报的机构,对每一个检举逐一查实,分等级处理,
情节严重的会被毫不留情地逐出学术圈。整个处理过程中也相当透明,每三个月
对外公布一次处理结果,保护举报人,与案件相关的单位人员予以回避,以保证
调查的客观公正。
沈铭贤的介绍中,提到了监管机制的三个方面:界定道德边界、形成处罚标
准以及成立监督部门。
中国物理学会理事长杨国桢院士透露说,目前,该学会正在研究,希望对抄
袭行为作出一个明晰的界定,并将据此要求学会所属的学术杂志按此标准采取统
一的处罚办法。
直言目前对造假者处罚不力的A院士,则支持通过在科学界内部讨论,形成
一套“令人信服并具有足够威慑力的规范”。
不过,对于是否需要成立专门的官方“打假机构”,蓝闽波教授和B院士的
观点并不一致。
蓝教授支持成立一个官方的机构,在他看来,如果政府能设立一个专门的机
构来替代目前个人打假的功能,将会使那些学术不端行为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处
理。
而B院士则表示,并没有必要去专门成立一个第三方的学术监管机构。他说,
对于学术上的问题,论文刊发杂志所约请的评判专家、以及在论文发表后由本专
业的同行,已经构成了一个评价体系。只要有人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完全可以向
当初发表该论文的杂志编辑部写信,而杂志也有责任刊登这样的文章。而对于产
业技术的价值,就应该让市场来检验它。企业、资本愿不愿意投入,就是检验它
价值的标准。
如果是有意造假,那么就不是仅仅一个学术监管机构所能解决得了的。这应
该由学者所在研究机构、高校,或者是上一级领导部门主持调查,他们可以根据
需要,专门成立一个机构负责调查,严重的话就诉诸法律。
虽然不支持成立专门的第三方打假机构,B院士也提出,除了打击“造假”
的个案之外,改变目前的学术环境,从根本上消除学术界急功近利的氛围是当务
之急。“现在有太多的学术以外的标准来评判一个研究者,国家的科技投入、评
估、运行体制没有理顺,推动了盲目急躁的情绪,过多的评奖,使得原本学界内
部的评价机制无法有效运转,为造假提供了土壤。要解决学术腐败的问题,不仅
是一个加强监管的问题,还得从体制机制上寻找对策。”
作为记者,我们很想对读者说一声抱歉,因为这样一篇文章中,出现了两个
用A和B为代号的院士,给读者的阅读造成了麻烦。不过,当事人在接受采访时反
复要求以匿名作为自己表态的代价,我们也只好尊重他们。
作为中国科技界金字塔的塔尖,作为在业内具有极高声望和广泛资源的人物,
两位院士在谈论学术打假时表现出了相当的谨慎和顾虑,打假成本之高,由此可
见一斑。
如果一个社会的造假成本过低,就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加大处
罚力度,是提升造假成本的办法。同样,如果打假成本过高,也不利于净化学界
风气。从这个角度来说,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文章、通过民间的力量打假,是一
个低成本的打假路径。事实上,在新语丝上发表文章的,不少也就是通过正规渠
道打假无门的人。
权力必须受到有力监管,对造假者如此,对打假者也是如此。
学术界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不说普通人对于专业科研人员的
研究摸不着头脑,就算是专业研究者,也是隔行如隔山。反过来,通过网络“打
假”,同样也营造出了一个信息不对称的环境——绝大部分普通网民,没有办法
去探求这种“监督”的学术价值和真伪,更无从对研究者个性人品等的质疑做出
判断。
基于此,我们在利用“民间打假”低成本优势的同时,也必须对学术监督进
行监管。
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学术监督机制还有不足之处。方舟子与肖传国的官
司就是在这种较为初级的监督环境中产生了冲突。如果能通过摩擦和碰撞,向着
成熟的学术监管机制不断靠近,那么这起诉讼将具有特殊的积极意义,它将为将
来的“民间打假”划出法律边界。
既然双方都表示要上诉,而肖传国也表示将进一步提出新的诉讼,把官司打
到底,那么我们希望司法机构未来的处置,能为后世留下一个无懈可击的判决,
既保护“民间打假”的合法权利,又规范民间打假的行为,最终提升整个“民间
打假”团队的公信力。
2006年春夏季中国主流报纸十大流行语日前发布,学术造假赫然上榜,这不
能不说是为中国科学界敲响了警钟。剽窃抄袭、履历造假层出不穷,严重损害了
公众对学术界的信任,这也是对于民间打假网站公布的信息,许多人宁可信其有
的缘由了。
不可否认,在揭弊过程中,以方舟子等为代表的民间监督力量发挥了重要作
用,但同时也存在其局限性,借助网络发泄不满乃至恶意炒作攻击,使其监督的
正义性受到质疑。因此,建立规范的官方处理机制显得尤为迫切,公正客观透明
的内部监督,也能够让民间呼声得到表达,成为打击学术不端行为的有益补充。
对于涉嫌欺诈的造假行为,更应该让司法部门介入,提高造假成本,以儆后来者。
不过,学术打假,不是目的仅是手段。纯洁学术研究的氛围,更需要从体制
机制上找原因。有识之士指出,学界内部评价机制无法有效运转,对权力缺乏有
效监督机制,是学术腐败植根的土壤,课题经费诱惑、论文指标压力,让许多造
假者铤而走险。只有从多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铲除腐败土壤,优化创新环境,
才能让中国学术科研真正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方舟子
与肖传国的官司,并非方舟子从事学术打假以来所遭遇的第一起诉讼,但却
是第一起被判败诉的官司。8月1日,方舟子在发给记者的E-MAIL中表示:“这只
是一审,我已经上诉,还要看终审结果。即使终审判我败诉,我的打假行动也不
会受任何影响。”
方舟子重申:“我对肖传国的批评有根有据,完全符合事实。”他告诉记者,
目前,他还有几起诉讼也属于类似情况,但他相信,“此类诉讼,不论其判决如
何,出丑的都是造假者而不是我。”
记者通过互联网,与他进行了一次对话。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位以强
硬著称的“打假斗士”心中,其实也有无奈。
我不是“科学警察”
记者:你从事学术打假的初衷是什么?新语丝网站的定位是一个权威的学术
打假平台吗?你是否认同“科学警察”这样的称号?
方:2000年,国内互联网兴起,报刊纷纷上网,使我在国外可以即时了解到
国内的科技动态。于是,很惊讶地发现有那么多浮夸虚假的现象,却又没有见到
有人站出来做具体的批评,所以才决定利用自己管理的网站提供一个揭露假学术、
假新闻的平台。
我们不把自己定位为“权威”,我们只是要给对中国学术界腐败现状不满又
没有发表渠道的人们提供一个说话的平台,并尽量做到有理有据、切实可靠。我
也不认为我是什么“警察”。因为,我并没有政府的授权,也没有处罚的权力。
打假成效不甚满意
记者:目前,新语丝网站的点击率如何?自2000年,新语丝网站开设“立此
存照”栏目以来,你揭露或参与的学术打假行动大概有多少起?成效如何?
方:由于新语丝网站有众多镜像点,无法统计准确的点击率,大约是每天五
六十万。我自己参与的学术打假行动不足百起,在新语丝网站上登出的案例大约
有五百多起。这其中,受到处理的只有十几起,而且多数是学生,教授受处理的
寥寥无几。总体来说,不甚满意。但是,由于我们这个网站的存在,毕竟对学术
造假者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名人造假影响恶劣
记者:打假的信息来源有哪些?如何选择打假对象?怎样保证打假的真实性
和公正性?有何标准?
方:造假的信息来源一部分是通过新闻报道、广告宣传发现的,更多的是通
过知情者的举报得知的。由于举报者太多,不可能一一核实、登出,所以只能有
所选择,选择那些比较典型的、比较严重的,以及涉及到学术地位比较高的人的
(例如院士、名牌大学的教授),因为这些人造假,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
劣。
我要求举报者必须向我实名举报,一般不去理睬匿名的举报。敢于向我实名
举报的,一般来说都是比较可靠的。在登出之前,我会做一些基本的核实,有时
也会征求专家的意见。
批评错了欢迎反驳
记者:你的打假行动时常遭到反驳和质疑,很多人认为,以你的生物学背景
去揭露生物学以外的学术问题,难免有失偏颇,并称此为“学术打假中的非学术
性”,对此你如何看待?
方:我如果涉及到其他领域的问题,基本上都是不需要什么高深的专业知识
就能判别的,靠基本事实、逻辑和科学常识就能断定的。如果需要高深的专业知
识,我会去征求专家的意见。如果我批评错了,不管是不是生物学领域,都欢迎
有根有据地做出反驳,而不要空谈什么“专业性”。
个人打假并非最好方式
记者:对于中国目前的学术不端行为,你认为现在的这种打假方式是否是最
好的?有没有比这更好的方法和途径?
方:我不认为个人打假是最好的方式,因为个人打假的能力、资源有限,缺
乏权威性,也没有处罚的权力,并不规范。但是,在当前,中国缺乏值得信赖的
处理学术造假的正规渠道,那么个人打假还是起到了正面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反对个人打假,其实就是反对一切的学术打假。即使在有了值得信赖的正规
渠道之后,也离不开个人打假的协助和补充。本质上,个人打假是一种舆论监督。
本报记者 任荃
打赢了官司,肖传国并不满意。他认为,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对方舟子的判罚
金额太小,起不到惩罚和震慑作用。
作为国家“973”项目的首席科学家,肖传国感慨,最近自己不得不腾出时
间,为一个科学家的荣誉而战。期间,一位患者写信给他,希望他早点结束官司,
多做几场手术。
过去一直远离媒体的肖传国,最近频频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他说,一方面是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就是要争取话语权。肖传国表示,一些无端受到
方舟子攻击的科学家选择了沉默,没有拿起法律武器的原因可能是时间与精力耗
不起。
“一个科学家不在乎自己得到了什么,而在于自己做出了什么”,肖传国表
示,“身正不怕影子歪,自己就是要一个说法,要一个清白。他坦言方舟子对他
的不实攻击让自己非常受伤。为此,他绝不会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决要
把官司打到底。
“在我起诉方舟子以后,他继续在许多地方对我进行污蔑,因此必须逐一清
算。”肖传国透露,接下来,还要把刊载了方舟子针对他言论的相关网站与报纸
逐一告上法庭。
对于接下来的几场官司,肖传国表现得非常有信心,因为“有理走遍天下”。
他表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庭审时自己有充足的证据。
肖传国认为,方舟子把新语丝网站设在美国,让国内被侮辱诽谤的科学家追
究起来有困难。为此,他已决定在美国聘请律师,尽快启动越洋官司。
对于正常的学术批评,肖传国表示欢迎,但要通过正常渠道。他认为,不同
意一个人的学术观点,可以通过杂志、学术会议或者评审会等专业渠道来摆事实、
讲道理,谁是谁非,一辩就明。除此,还可以向有关学术管理部门反映。
肖传国强调,学术批评不是人身攻击,像方舟子这样采取类似于贴大字报的
形式,许多事情似是而非,完全与学术批评的目的背道而驰。“学术批评应该是
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而非信口开河,道听途说。”肖传国说。
本报驻鄂记者 钱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