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吃饭了吗?
6 08 2010年
“人是铁,饭是钢,一日不吃饿得慌。”这个比喻得有点莫名其妙的谚语说的不过是一个两岁小孩也知道的常识。然而总有人想要挑战这个常识,把不吃饭(古人之所谓“辟谷”)当成修身养性乃至得道成仙的一种修炼方法。信者颇众,其中有的还是科技界名人。例如国内一所科技大学的前校长就相信活佛修炼时可以几个月不吃饭,“吃石头磨成的粉,闻周围野花的气味,就能够吸收营养。”
古今中外一直有人宣称自己可以长期不食烟火而且身体健康,有的还轰动一时,成了名人,但是一旦人们开始认真追究起来,这些骗子的结局都不怎么美妙。
在19世纪英国威尔士乡村,有个名叫莎拉·雅可布的女孩声称自己不吃不喝16个月而健康如常。一些抱怀疑态度的医生决定做个严密的观察。他们将其住宅从房顶到地板搜了个遍,去除所有食物,然后开始一天24小时的监视。10天后,1869年12月17日,雅可布饿死。这个悲剧有个喜剧尾巴:雅可布现在被认为是神经性厌食症的最早病例之一。
在1948年中国,四川冒出了“杨妹不食”的神话。四川省石柱县桥头坝村一位农家女杨妹据说“九年不吃饭,照样活着”,重庆市卫生局对之做了三周观察,确认实有此事,由国民党官方通讯社中央社发通稿“证实确属不食”,成了一大国际新闻。在科学家和医生的质疑和要求下,卫生局又对杨妹进行更严格的检验,并派人秘密监视,终于发现“杨妹凭其聪明及极为敏活之手法窃取食物”,这出闹剧匆匆收场。
这些骗子的下场并没有让后人有所收敛,也没有使喜欢猎奇的媒体吸取教训。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演一出“绝食”闹剧。几年前一位“四川老中医”就做过“绝食49天”的表演,虽然号称不吃任何东西,却没有停止大便的产生,每天都要在厕所里拉上布帘子坐很长时间,成了笑谈。最近有一位道士声称他可以三个月不吃任何东西,其间只喝一点点水,还大量地活动。这位“神仙”也因此吸引了大量的信徒,皈依他的“仙友”都把辟谷当成修炼的法门。
人需要吃饭的最根本原因是因为生命活动需要消耗能量。生命活动的能量来源大约一半来自分解葡萄糖时释放出的热量,特别是大脑在正常情况下只能由葡萄糖供给能量,因此可以说葡萄糖就是人体的燃料。我们吃饭时,食物中的碳水化合物消化、分解成了葡萄糖供人体直接使用。如果有4~8个小时没吃饭,来自食物的葡萄糖消耗光了,就必须用到人体储存的葡萄糖,它们是储存在肝脏和肌肉中的糖原。此外,体内的脂肪和蛋白质也能提供能量。但是只有肌肉和肝脏中的蛋白质是能勉强用来供给能量的,其他重要器官的蛋白质不能动用,否则其功能就会严重受损,导致死亡。
一个体重70千克普通身材的人体内储存的糖原、脂肪以及可用的蛋白质的总热量大约是67万千焦。一个人每天耗费的能量与其活动状态有关,大约是6700~25000千焦。也就是说,体内储存的能量能够支撑大约1~3个月。这是理论上人能够绝食不死的极限。
但是这仅仅是从能量耗费计算得出的,实际上人很难挨饿这么长时间而不影响健康。虽然减少活动可以降低身体其他部位的能量消耗,却无法降低大脑的能量消耗。大脑每天需要大约120克葡萄糖作为能源。再加上其他器官的需求,人体一天需要大约160克葡萄糖作为能源,而存储的糖原能够提供的葡萄糖只有大约190克。在绝食1天后,糖原就耗完了。
其他器官可以改用脂肪酸作为能源,大脑却不可以,因为脂肪酸没法穿透血-脑屏障。肝脏能用乳酸、甘油、氨基酸等非糖类物质合成新的糖原,但是乳酸、甘油的量都很有限,而氨基酸源自蛋白质的降解。体内的蛋白质并没有富余的,任何蛋白质的降解都会或多或少影响到器官的功能,如何既尽量减少蛋白质的损失,又能保证大脑的能量供应,成了绝食时期的最大挑战。
在绝食2~3天后,身体开始执行备用计划,在肝脏里把脂肪酸降解生成酮体。大脑能够用酮体作为燃料,减少了对葡萄糖的需求。绝食3天后,大脑的能量供应有三分之一来自酮体。之后酮体占的比例逐渐上升,直到占了约70%。此时,大脑一天需要的葡萄糖只有40克,一部分来自甘油,剩下的仍然需要靠分解蛋白质,每天大约要分解20克肌肉蛋白质。因此在绝食期间肌肉会逐渐萎缩。一旦脂肪酸消耗完,蛋白质成了唯一的能量来源,蛋白质的分解加速,心脏、肝脏或肾脏的功能丧失,死亡就无法避免。
因此绝食存活的时间长短取决于体内脂肪的多少。但是,不死不等于身体没有问题。实际上,在酮体成为能量的主要来源时,由于酮体呈酸性,在血液中的大量积蓄容易让血液酸碱度下降到正常值之下,导致酸中毒。绝食期间如果没有摄入钠、钾离子,几天后体内电解质失衡,身体软弱无力,不能正常活动,并有生命危险。
对付那些时不时跳出来宣称自己不食人间烟火的家伙的最好办法,还是19世纪英国医生采取的做法:把这种奇人搜身后关到没有任何食物的院子里日夜监视起来,看其下场如何。在现在甚至可以用录像机来代替人工监视,省了许多工作量。当然,饿死他们太不人道,不过饿他们几天让他们吃点苦头,还是无可厚非的。
2010.8.2.
(《中国青年报》201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