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作】储存脐带血的是是非非
23 02 2006年【按:zhengyu7998留言问我对储存脐带血的看法。我在2001年国内刚开始炒作此事时已写过一篇文章,收入我在去年出的《基因时代的恐慌与真相》(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一书。】
在婴儿诞生后,胎盘和脐带向来被当做废物扔掉。近年来美国出现一些赢利性公司号召父母将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储存起来以备自己的孩子在将来可能要用到,费用
不低,采集费能高达1500美元,以后每年还要付95美元的储存费。这股风气现在也刮到了中国。新华社在今年8月24日自济南发了一篇题为“山东妈妈时兴
储存脐血为生命投保”新闻稿,称:
“现在,山东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愿意在分娩时保存一份脐血,为孩子投一份生命保险。山东省脐血库自去年底开展自存脐血业务以来,已经有十四位妈妈为自己的
孩子储存了脐带血,作为送给孩子的特殊礼物。”“保存脐血的不仅可以救助他人,对孩子来说,从出生时取得的脐带血万能细胞,日后使用于本人身上时,完全不
会被排斥。”“据山东脐血库有关人员介绍,要求自存脐血的父母亲首先要与脐血库签定一份协议,脐血库在十二年内不能将血液作任何其他用途,即使有患者需要
使用,也要征得保存者书面同意,并可获取一定报酬。据了解,在十二年内保存者共需付费三千多元。”
脐带血究竟有什么特殊的医疗价值?是否有必要储存起来预防不测呢?
脐带血的特殊价值,在于它含有造血干细胞,能够用于重建血液和免疫系统,这对治疗白血病和其他与血液和免疫系统有关的遗传疾病有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目
前治疗白血病最有效的方法,是将病人的白细胞用化疗或辐射杀死后,移植入健康人的骨髓。骨髓也含有能产生血液和免疫细胞的干细胞。骨髓移植是所有移植手术
中最严格的一种,对供体和受体的组织型的配对要求比心脏和肾移植的要求都高。一个人的组织型是由一组基因决定的,这组基因制造一种叫做人类白细胞抗原(简
称HLA)的蛋白质。HLA分布于所有人体细胞的表面,免疫系统能够分辨HLA是属于自身的还是外来的,那些带着外来的HLA的细胞将被免疫细胞杀死。人
体共有6对主要HLA基因,每对基因由两个等位基因组成,HLA的等位基因多达30几种。如果供体和受体的组织配型不好,对受体会是致命的。这有两种情
况:一种是受体体内还残留着自身的免疫细胞,对移植的细胞产生免疫反应,将之杀死,使得患者体内不存在免疫系统,极其容易感染疾病。另一种是反过来,移植
的骨髓产生的免疫细胞攻击患者的原有细胞,产生了所谓“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其结果往往导致死亡。
HLA基因位于第6染色体上,两位兄弟姐妹各从父母双方得到同一条第6染色体,因而有相同的HLA基因的概率只有25%。两个人如果没有亲缘关系的话,他
们的组织配型可以很好地配对(12个等位基因中有6个相同)的概率则只有400分之一。许多白血病患者就因为找不到合适的供体而耽误了治疗。即使那些找到
了合适供体做了骨髓移植的,仍有80%会有不同程度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即使是组织配型良好的同胞之间进行骨髓移植,也还有20%会得移植物抗宿主疾
病。专家们认为这是由于还存在许多未知的次要HLA没能匹配导致免疫反应。由于新生儿的免疫系统与儿童或成年人的免疫系统不同,移植脐带血产生的免疫细胞
较不会攻击宿主的细胞,因此脐带血移植的组织配型要求不像骨髓移植那么严格,也较不容易产生移植物抗宿主反应。调查表明,亲属之间的脐带血移植,只有5%
产生严重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包括1%导致死亡),非亲属之间的脐带血移植,也只有20%产生严重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包括6%导致死亡)。相反的,非亲
属间的骨髓移植,即使组织配型良好,也有47%产生严重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高达33%将会因此死亡。
脐带血移植还有其他优势。一半以上的成年人,其白细胞中都存在着一种“细胞肥大病毒”,这种病毒对正常人是无害的,但是对那些接受移植的患者,因为其免疫
系统受抑制,任何病毒都可能是致命的。事实上,由于骨髓移植带来的细胞肥大病毒,导致了10%的患者死亡。而只有1%的新生儿在子宫中感染了细胞肥大病
毒,因此在这方面,脐带血移植也要安全得多。脐带血移植在时间上也有优势。寻找骨髓移植的供体很花时间,平均需要4个月。在这段时间内,供体候选人要被抽
血检验组织配型以及检测各种病毒。而脐带血在储存之前已经经过了组织配型检验和病毒监测,一旦需要,三、四天内即可提供。
脐带血移植既然有这些好处,是否在分娩后要保存起来,“为孩子投一份生命保险”呢?并不需要。一个孩子需要进行脐带血移植的概率极低,只有十万分之一,低
于被雷电打死的概率(三万分之一)。为这么低的概率花那么高的储存费用,是不值得的。而且,万一需要脐带血移植,一般也不能用自己的脐带血,因为如果所要
治疗的疾病是遗传导致的话,脐带血同样携带着突变的基因,移植自己的血液是无济于事的。当然,如果在移植之前,能够用基因疗法修正脐带血中的突变基因,那
么是可以用自己的脐带血进行治疗的。但是,在近期内,还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在现在,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为自己的孩子储存脐带血只是浪费钱,没有任
何意义。如果你生过患白血病或其他遗传性免疫疾病的儿子,或有这类遗传病的家族史,储存脐带血才有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你的亲属用到脐带血的可能性大大增
加,手术也更可能成功。
总之,不要被赢利性脐带血库的广告所打动,绝大多数家庭根本不必用这种方式“为生命投保”。但是把脐带血扔掉也太可惜,应该捐献出去,让需要它的人利用。
美国有由政府资助的公共脐带血库,免费接受捐赠和提供脐带血,已有数百人的生命因此得救。中国也应该建立类似的公共脐带血库,而不应该只是想着借此赢利。
就像许多生物医学技术,脐带血移植也面临着一些伦理道德问题。去年9月,美国加州一位名叫莫莉的8岁小女孩,因为得范克尼贫血症(一种致命的遗传病)而接
受了脐带血移植,所用的脐带血来自刚出生的小弟弟亚当。这次手术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莫莉的父母是为了能给莫莉提供脐带血,而特地再生一个孩子的,而且
亚当是用体外人工受精的方法(即试管婴儿)从一组胚胎中选出的。在将后来发育成亚当的胚胎植入子宫之前,医生对其进行了检测,以保证他不带有范克尼贫血症
基因,而且组织型与莫莉相匹配。像这样为了取得合适的脐带血治疗,有选择地怀孕,是否道德呢?一个专门的生物伦理委员会对这一案例进行了讨论后,认为它是
道德的,因为提供脐带血对亚当的健康没有任何影响。
对脐带血的拥有权,过去也有争议:它是属于父母双方,母亲一方,还是婴儿所有?对这个问题,美国生物伦理学界已有了共识。脐带血属于婴儿所有,但是在婴儿
成年之前,父母对它有监护权。父母可以捐献脐带血,也可以用它去治疗婴儿的兄弟姐妹的疾病,这都是合乎道德的。如果该婴儿以后也需要进行脐带血移植而且可
以用自己的脐带血,但是自己的脐带血已被其父母用掉,这虽然不幸,却不是不道德的。
更受关注的是对公共脐带血库的管理和使用。如果脐带血的提供者患有遗传病,那么他的脐带血中干细胞也携带着能导致遗传病的基因突变。这类遗传病(例如先天
性贫血症或免疫疾病)在刚出生时难以检测,可能要过几个月或几年才表现出来,而到那时候,他提供的脐带血可能已被移植给别人,将遗传病“传染”给了受体。
为了避免这种危险,脐带血库应该对脐带血进行6到12个月的检测,并与提供者的家庭保持联系,以确保提供者是健康的。这样就需要长期保存捐献者的记录并持
续跟踪捐献者。但是这么做,却有可能侵犯了捐献者的隐私。美国公共脐带血库在现在的通行做法是,首先要求愿意捐献脐带血的父母填写详细的问答,汇报家族病
史和性生活史。如果从答卷中发现脐带血的质量可能会有问题,即不储存其脐带血。对储存的脐带血,在几年内保留捐献者记录,之后销毁记录,让脐带血成为匿名
捐献。这么做仍然存在危险,因为有的遗传病会在多年以后才表现出来,但这是在保证安全和保护隐私之间,所能达到的最好的妥协。
20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