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署名“长尾巴”非个别现象 方舟子吁规范

14 08 2009年

2009年08月12日长江日报

●生带师:思想由老师传授

●师带生:帮助学生毕业

●带同学:送个人情挂个名

●带不相干者:为了项目大局

本报讯(记者李佳)昨日,记者采访部分高校师生,发现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心照不宣”地在论文署名上接上一条“长尾巴”,已经不是个别现象。甚至,在这样的乱象中,还有我们从未了解到的形态——进行“战略投资”。

导师:

带名字顺理成章

记者采访武汉某科研机构姚姓博士生导师。他说,圈内的确存在学术文章带“名字”的情况。学生论文当然得带上导师名字,“文章是学生写的,但思想都由老师传授”。

他表示,有的学生发表论文数量不够,有些导师还会带上学生名字,“也是为学生好”。

熊先生毕业于上海某著名高校。按母校规定,研究生毕业要在国际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国内A级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当时,他一直参与导师负责的某项目,负责搜集资料,并未参与学术观点的提出或文章内容的撰写。导师最后成文发表时,将他放到了第三作者的位置上。最终,他得以毕业。

学生:

送个人情挂个名

滕先生毕业于北航。他说:“同学之间论文互相署名的情况很常见。同学帮你写了几段,或者搜集资料、数据,都会带上名字,还会很自觉地‘附’上老师的名字。带同学名字,是为了‘送个人情,挂个名’。”

毕业于中科院计算机专业的陆先生表示,自己的同学即使没参与论文写作,但有时也会带上其名字,“不过是第二作者、第三作者”,因为评职称时有用。而带老师的名字,是考虑到“老师还是有人买账的”。

“尾巴”上的X及Y等人:

进行“战略投资”

记者联系上一位毕业于武昌某重点高校、现在国外求学的博士生张某,他向记者介绍的情况令人瞠目结舌。

他说,圈内将“长尾巴”分成这样几截:第一作者,是工作主要承担者,也是论文写作者;中间作者,是工作协助承担者;通讯作者,是项目负责人,也就是“老板”(导师)。

有时“老板”为了拉关系,通常会加一些额外的名字。这些“尾巴”上的X及Y等人包括“老板”的合作伙伴或潜在合作伙伴。这些人与此项目根本不相关,但“老板”“为了项目大局”而进行“战略投资”,会在中间作者中安排上他们的名字。

张某说,“老板”为让所有学生在毕业时都有比较多的文章,在中间作者中会让学生互相带名字。这样,整个团队的成果就会比较可观。

他介绍,有一种极端情况是,“老板”可能考虑到学生毕业的需要,将某个年轻学生的成果换给即将毕业的学生;然后,将来再用同样方式为这个“做贡献”的学生“补回来”。这样,“团队发展会更顺畅”。但这种情况较少。

张某说:“如果没有剥夺主要完成人的第一作者身份,经过‘老板’安排的作者名单,大家都会接受。”

对话论文“长尾巴”硕士生:

带10个名字也没关系

本报讯(记者李佳)昨日,记者对话几位论文“长尾巴”的硕士生,调查“长尾巴”思维的来源。

记者:问你们一个有些敏感的问题,你们写论文时有没有带过别人的名字?

陆先生:有啊,是第二作者、第三作者。

记者:为什么带名字?容易毕业?

陆先生:评职称要求第一作者论文1篇、第二作者论文2篇。

滕先生:有贡献啊,同学帮你写了几段,或者搜集资料、数据;也许就是送个人情、挂个名。

记者:你这次带了他的名字,下次他会不会带你的名字?

陆先生:会的,反正不是第一作者,排到第10作者都一样。

记者:可以排到10个吗?

陆先生:有个小飞机遥感项目,我数了一下,作者排到第16位,还得了一等奖。

网友“敛迹”:关键是谁在第一位。后面的,别人也就不在意了。后面的人好比打杂的。第一作者才有分量。如果老师甘愿做第二作者、第三作者,那就有问题了。

记者:一般是不是都得带老师的名字比较好?

陆先生:那是啊,老师还是有人买账,他也得出论文通过考核。不过,一般老师一定要排第一作者才好,第二作者也可以的,合作研究嘛。

滕先生:老师多少会指点一下吧,怎么也是老师啊。

记者:你愿意带我的名字吗?

陆先生:反正我是第一作者,加一个你不嫌多。

记者:为什么不“一并致谢”?

滕先生:“一并致谢”没用,算论文数的时候又不能列出来。

“学术打假卫士”方舟子给本报发来电邮

要想办法规范论文作者“注水”

本报讯(记者李佳)昨日凌晨3时许,远在美国的“学术打假卫士”方舟子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对于“长尾巴”论文表达看法。他认为,要想办法规范论文作者“注水”。

他说,“长尾巴”学术文章的出现,有文化和现实的双重因素。

文化方面,中国人更讲情面,更爱巴结上级,所以更乐于让领导、同事、朋友在论文中挂名。

现实方面,目前高校特别注重论文的数量,把发表论文的数量多当成学术成就的指标,因此就更有通过在论文上挂名增加自己论文数的动力。反正让一篇论文多几个作者对自己又不会有什么损失,何乐而不为呢?

他认为,围绕学术文章的作者这一话题,最近几件事都反映出“需要加强制度规范”。

他说,第一作者是对该论文的工作做出了最直接、最主要贡献的研究者,一般是指做了论文中的大部分或全部实验的人。如果导师没有对论文工作进行过具体指导,就不宜担任论文的通讯作者或其他作者;如果导师没有对论文有最直接、最主要的贡献,就不应该是第一作者。

现在,国内高校开始要求只有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论文才算数,又出现了一篇论文同时存在几个第一作者和几个通讯作者的奇怪现象。要改变这种现象,必须从制度上着手,改变论文数量的统计办法。比如,一篇论文如果有两个第一作者,那么每个人只能算半篇论文。这样就可以让论文作者“注水”无利可图,有助于减少这种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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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回复 to “论文署名“长尾巴”非个别现象 方舟子吁规范”

14 08 2009年
付强 (18:12:23) :

中国特色的职称评定制度造就的“人才”!

15 08 2009年
北相 (04:54:24) :

赞同规范!
建议晋升职称及任职考核时,进行现场答辩。
职称晋升和考核不由所在单位说了算,而是由全国的考核评审组说了算。
职称考核时,同一专业的专家,聚到一起。随机抽取专家考核组成员,和改组被考核成员。
被考核成员先做述职报告,后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然后由评委当场实名打分。最后由人事部确认是否合格,每年淘汰5%。

15 08 2009年
minjingshu (06:16:18) :

当年我本科毕业论文被同学在读研时抄袭(称“整理”)发表,未经同意就算了,还把我署名第二。
这是一种特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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