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函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在牛奶中添加IGF-

11 02 2009年

  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公函,就蒙牛特伦苏牛奶一事提出监管意见。公函全文如下(根据扫描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

  质检食监函[2009]17号

  关于蒙牛特伦苏牛奶监管意见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核查蒙牛特伦苏牛奶有关情况的报告》(内质监监函[2009]7号)收悉,现提出以下监管意见:

  鉴于目前我国未对OMP的安全性做出明确规定,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你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添加上述物质,并通知蒙牛公司,如该企业认为OMP和IGF-1是安全的,请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卫生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卫生部门做出是否允许使用OMP及IGF-1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章)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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