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浙大演讲实录:谈打击学术腐败(四)

11 12 2005年
(接第三部分)

                        五、学术腐败的根源和危害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学术腐败产生的原因。我刚才说了,国外也有学术不正当行为,不过没有那么严重。我的母校Michigan State大学的一个教授David Wright研究过科研人员为什么会去干学术不正当的行为。他归纳了几条原因,一条是某种心理失常,说白了就是心理有病。我觉得破坏别人实验的,应该算是心理有毛病的(笑声)。第二条他认为是外国研究者所学到的学术标准有所不同,他说的外国指的是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第三条是监管的程度不够,还有一条是发表论文的巨大压力。这些原因在中国也都存在。但是,我不认为中国科研人员的素质就比国外的差,发表的论文的压力也未必比国外的大,所以这两条并不能用以解释学术腐败在中国为何这么泛滥。中国科研人员学到的学术标准不同,比如剽窃、抄袭的标准不同和国际学术界公认的不同,导致剽窃、抄袭的泛滥,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的原因。监管的程度不够也是个原因,这里的监管指的是导师、领导的监管,像国内的导师手下有几十名研究生,怎么去监管?这可以说是扩招引起的一个恶果。当然导师本人可能也不想管,没有能力去管,这是另外的问题。

  但是我觉得这些都不足以解释学术腐败在中国如此泛滥,它还有别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学术体制问题。目前中国的学术体制还是官本位的体制,缺乏独立性。中国的科研教育机构不是独立的机构,而是官场的一部分。院士是副部级的官,大学校长也是副部级、厅局级的官,系主任是处级干部。大家都是官,都在官场里头,那么官场的腐败风气必然要带到学术界来,就会导致学术腐败,而且即使学术腐败被揭露出来了,也会官官相护,去包庇它。

  还有一些更具体的体制原因,比如评估体系,重视论文的数量不重视质量,追求SCI论文数,各个学校互相比来比去,出现了大量发表劣质论文的情况。一些名牌大学现在好一点,开始看中发表论文的期刊的影响因子,在一般的SCI期刊上不给奖,发表在Science,Nature之类的比较好的期刊上才给奖。这也算是个进步,开始看期刊的档次了。但是还不够。刊物的档次和论文的档次并不是一回事。档次高的刊物会发表很差的论文,档次低的刊物也会发表很好的论文。所以更进一步的应该看论文本身的质量。论文的质量也可以有一些的标准,比如由同行来评议,比如看论文被引用的次数。所以要逐渐地过渡到看论文的质量,而不要只看论文的数量。比如对博士生,不要硬性规定非得发表三篇SCI论文才能毕业。特别是像搞生物研究的,实验周期比较长,要在3年内发表3篇论文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就为了凑论文数,一稿多投,或者把一篇论文拆成三篇发表,或者拿到劣质的刊物上发表。所以不应该有这样的硬性规定。我在Michigan State获得博士学位的时候,还没有发表第一作者的论文,只不过是博士论文已经达到了在美国《生物化学杂志》上发表的层次了,就可以毕业了。我是毕业以后才发表了这篇论文的。

  硬性规定发表论文数目,有时候就会逼着人去造假,逼良为娼(笑声)。当然我们也不能把造假的责任都怪到体制上,有些人被抓到了,就辩解说他是被逼良为娼的,问题是还有很多良人一直就是良人,并没有变成娼啊(笑声)。所以个人的责任也是有的,不能都怪到体制上面。我们现在要探讨的,是要如何减少、消除学术腐败,而不是为搞学术腐败的人开脱责任。还有像评教授,都要求多少篇论文,而不看论文的质量好坏。大家拼命发表论文,除了要去赚奖金、赚钱之外,也是评职称的需要。国外有的名牌大学现在已经不重视论文的数量了,在从助理教授晋升副教授的时候只要求拿出你认为最好的几篇论文出来让各个教授来评,其他的论文就不看了。

  另外一个原因是社会风气的问题。这跟我们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有关。改革开放之前的学术体制也是官本位的体制,但是学术腐败没有现在这么严重,可能就是因为没有搞学术腐败的动力,没有社会风气的刺激。现在整个社会风气都很浮躁,大家都想赚钱,都想产业化,教育要产业化,科研要产业化。搞基础研究要产业化是很难的,为了弄到钱,就去弄虚作假。这就是学术腐败和经济腐败紧密结合的一个原因,有经济利益在里头。这也不是个别人的问题,而是一两代人出现的道德危机。老一辈的科学家脚踏实地的科学精神失传了,新一代的都比较浮躁,想着怎么早点出名、早点赚钱。

  还有一条是缺乏舆论监督和处罚机制。我前面提到国外也有学术不道德现象,但是被发现了就会被抖出来,做严肃的处理。国内的情况呢,是大家都不愿意去揭露,有人揭露了也不做处理,还要怪揭露的人多事,要去攻击他。这就像社会上有很多骗子,大家不去抓骗子,反而要骂抓骗子的人。特别是些当官的有这种心态。科技界有个领导就说过,方舟子是吃饱了饭没事干。我当时就回了一句,你吃饱了饭有事干又不愿意干这种事,那么就让我这种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人来干也未尝不可(笑声)。本来是应该由他们来干的事他们不原意干,逼得我这种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人来干,这本身就不对的(笑声、掌声)。

  最近开始有了一点处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处罚了一批人,公布了其中三个人的名字,还有几十个是不点名的。说他们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时候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但是你看那些被点名的和没有点名的,都是一些小苍蝇,老虎一个都不敢打。我们揭露了那么多老虎,光是院士就有十几个,没有一个受到处理的,虽然里面也涉及到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课题。受处理的都是一些地方院校的年轻教师,名牌大学的也不敢处理。当然这也是个进步,敢打苍蝇了也是一个进步,苍蝇也是很讨厌的嘛。但是问题是,在老虎横行的时候,你只敢去打苍蝇,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现在有我们那个网站,总算有了那么一点监督了,虽然很不够,揭露出的也有四五百起了,但是受到处罚的有多少?学生被处罚的比较多,所以我现在都有点不忍心去揭露学生了。一篇论文被发现抄袭了,学生可能会被开除,但是老师没事,只敢去打苍蝇,而且是小得不能再小的苍蝇(笑声),这就很不公平了。

  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情况,恶人先告状,那些被我们揭露的人,不仅没有受到处理,反而来告我们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我现在手上就有好几起官司。最近的一起是我刚才提到的武汉同济医学院的肖传国,把poster摘要当论文的。当然他不止这个问题了,比如他说他发现了肖氏反射弧,是神经泌尿外科的一个重大成果,国际公认的。我查了一下,国际上根本没有这种说法。他恼羞成怒,就在武汉告我。我当时在北京开会,武汉法院还专门派了两个法警到会场给我递传票(笑声)。所以我今天来这里做演讲还有点担心,会不会也有人来向我递传票(笑声)。以前有类似的几起案子,有的和我有关,有的和我无关,原告都打赢了官司,都判决打假的人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都是利用地方保护主义和当地的人脉关系。如果肖传国的案子在武汉打,他还是可能赢的。本来是定在11月11日在武汉开庭,这个时间在给我发传票的时候就都定好了。而且我一直没有收到原告的证据,这是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诉讼法规定了在送诉状的时候要把证据也附上,证明我为什么对他构成损害名誉权。但是没有。我们就提出了异地审理的要求,要求移到北京审理,所以11月11日就没能开庭。以后类似的官司肯定还会有。包括西安翻译学院,现在也因为那个排名事件在告我(笑声)。他们说已经给我送了诉状,但是地址不对,被退回去了。

  接下来我讲一点学术腐败的危害性,为什么我们要去打击学术腐败?一个原因就是学术腐败违反科学规范,造成不正当竞争,这指的是科研资源、学术地位方面的竞争。弄虚作假非常的容易,靠剽窃,靠捏造数据,要发表多少论文都可以。脚踏实地认认真真搞科研的人,怎么竞争也竞争不过造假的。如果让这些搞学术腐败的人、弄虚作假的人能够得逞,占据了比较高的学术地位,那么那些脚踏实地干的人就没有出头之日。这些弄虚作假的人一旦掌握了实权,当上了院士,必然会去打击那些脚踏实地干的人。就像武大郎开店,不要比他长得高的人,不要有真才实学的人。

  第二个原因是败坏科学界的声誉,阻碍科学进步。大家知道中国社会现在很腐败,而且那些不该腐败的领域,像教育领域、医疗领域,都腐败了。现在学术界也腐败了。学术界本来是最不该腐败的。做为学者,搞学术研究,本来就是为了求真,追求真理的,是最不该弄虚作假的。为什么学者、科学家在一般公众的心目中地位那么高,形象那么好,就是这个原因。这样,有人搞学术腐败,也就把整个学术界、科学界的名声给败坏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学术腐败是最严重的、最大的腐败。学者本来是社会的良心,社会良心都没了,还不够严重吗?那么,科学界的声誉败坏了,必然会阻碍科学的进步,因为做科学研究是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的,需要有科研资金的提供,需要有一个比较好的科研环境的。这些没有了,科学就很难发展了。

  还有一条原因是损害公共利益,因为搞科研,很大程度上都是用国家的资金在搞。那么,搞学术腐败,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有的学术腐败是和经济腐败相勾结的,那么,就是在骗消费者的钱。所以这些都是在损害公共利益。

  怎么办呢?我简单地列几条。第一,管理部门、学术团体要管事。刚才我已经说了,该管事的不管事,让我们这些闲杂人员来管,这很不正常。应该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像美国卫生部专门的办公室那样专门处理这些问题。中国也应该有这样的机构。当然,中国如果成立了这样的机构,也会产生新的问题。成立了一个新的机构也是个官僚机构,也是官场的一部分,官场腐败了,就很难保证这个机构不腐败,弄不好,它不仅不去打击学术腐败,反而要去包庇学术腐败,某个案例被揭出来了,反而说没有这回事。所以真正要管事的话,应该公开地管,透明地管,把调查、处理结构都公布出来,而不要替搞学术腐败的人隐姓埋名。美国卫生部的办公室在公布调查结果的时候,把哪个学校,谁,干了什么事,有什么证据,全都列出来的。而不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那样发一个简短的通知就完了,我们怎么知道那个人是不是被冤枉的?所以,要管事,并不仅仅是要有这样的专门机构,而且还要看它管不管,怎么管。实际上中国现在也有这样的机构,比如说中国科学院,也有个科学道德委员会,但是它不管事,院士被我们揭露出了十几个,但是从来没有见它去管过。所以要管事,而且是公开地管,透明地管。我们那个网站有个好处,就是会把材料都公布出来,让大家都来看,来监督,而不是几个人背地里做结论。

  第二,实行舆论监督。不止是靠网站的监督,传统的媒体,电视台、报纸,也都应该一起来。现在比以前好一点了,我们网站揭露出的案例,有时候传统媒体也会跟踪报道。监督的时候,打假的时候,应该指名道姓,而不应该替他隐瞒。替他隐姓埋名就起不到舆论监督的作用,既然是打假,就应该指名道姓地进行批评。不敢指名道姓,用指桑骂槐的方法,说明你不理直气壮。所以我认为既然是打假,就应该指名道姓,就应该不厚道。一直有人说我不厚道,他们承认我说的都是事实,但是为什么要用那么严厉的语气来说,而不能用温和一点的,商榷的语气来说呢?为什么非得说他造假,不说他只是有那么一点不妥呢?为什么非得说他是骗子,不说他做得不太规范呢?一直有人这么指责我,这是我受到攻击的一部分。我认为,他们这些搞学术腐败的人既然都不要脸了,我们为什么还要替他留一张脸?(笑声、掌声)对他们厚道了,也就是对其他的人,对不搞学术腐败的人不厚道。

  第三,重点打击地位高的人。(笑声、掌声)因为地位高的人搞学术腐败,影响很怀,这种影响,包括对下一代的科学家的影响。下一代的人发现通过弄虚作假也可以当上院士,爬到那么高的位置,就会想到以后我也这么干,这是最省事的一种办法。另一方面的影响是,这些地位高的人,他们占有的科研资源,要比地位一般的人、地位低的人更多,所以危害性更大。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重点打击地位高的人,重点打击院士、校长、名牌大学的教授,这是我们一贯的方针。这条方针最早也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中国科学院的一个老院士邹承鲁先生提出来的。现在一提起打击学术腐败,好像是从我们开始的,其实不是,邹先生他们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提出来了,只不过他们的呼吁登在《中国科学报》这类行业报纸上面,当时也没有互联网,所以没有形成什么影响。现在由于有了互联网,影响就比较大了,所以邹先生对我们那个网站是一直很支持的。邹先生在以前的一篇文章中已经提出了要重点打击地位高的人。对于地位低的人,当然也应该打击,但是我们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什么事都去管,只能挑着来(笑声)。对于那些没有什么地位的,也没有什么危害的,比如学生,我觉得应该以教育为主(笑声、掌声)。

  这第四条,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就是针对学生而言的,对于老师,对于院士我觉得没有必要再去教育他们了(笑声、掌声)。因为他们是明知故犯,并不是不知道这些学术规范,而是知道了故意去违反,对他们再怎么教育也没有用,是属于打击的问题(笑声)。学生呢,稀里糊涂地去抄袭、修改数据,往往是因为教育不够造成的,不知道那么做是不对,之所以那么做,是学着做的,他看到了比他年长的学生、导师也这么干,所以学着干的。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让他们分清是非。美国现在也很重视这方面的教育,许多学校开了学术道德的课程。我觉得我们中国的大学也应该开这方面的课程,可以把政治课取消掉,改开学术道德课(笑声、掌声)。

  最后一条,人人有权利维护学术规范。一直有人在问我,你在搞私人学术打假,谁给了你这个权利?你又不是国家、政府什么部门的什么官员,干吗来打击我们?(笑声)我觉得人人都有权利来打假,这是利用的言论自由。我没有权利来处罚那些学术造假的人,但是我有权利把事实的真相说出来,这是我的言论自由。一直有人说我是“学术警察”、“科学警察”,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我不是警察,我没有官方赋予的权力、处罚的权力,我只拥有一个普通公民具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说出事实的真相,至于处不处罚,那不是我的事,那是政府的事,是学术机构的事。而且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权利,都应该来维护学术规范,因为这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的,不要以为学术腐败和你没有什么关系,我只要洁身自好,不搞学术腐败就好了。别人在搞学术腐败,对你来说也是一种危害,我刚才说了,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

(接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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